县住建局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共4篇)

工作汇报 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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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富宁县住建局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及纪检监察工作打算

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及2012年工作打算

(县纪检监察系统中心组第二次集中学习汇报材料) 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潘怀雄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纪委的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委有关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紧紧围绕2011年我县建设领域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及2012年重点工作打算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正。

第一部分 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

2011年,局党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认真落实《2011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所涉及住建部门的 1 各项任务,并针对我局的实际情况,创新思路,狠抓落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序开展。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根据中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委的首要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局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纪委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做到安排工作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处理问题时想到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评价干部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住建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我们认真落实党政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上 “一岗双责”制,实行党委成员联系挂钩党支部制度,每位分管领导既是分管工作的责任人,也是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从领导力量上加强,相互支持配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2、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的安排部署。通过召开党委会、党建工作会、机关干部大会、创先争优工作部署会、党务公开专题推进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州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落实上级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把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3、分解细化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目标。对县委、县政府下达的2011年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了细化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到有关股室及基层党支部。为促进工作任

2 务完成,局党委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研究和部署。

4、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预防腐败力度,我局扎实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了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风险防范措施,形成了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促进事业科学发展。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关学习材料、领导讲话等,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

2、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充分运用多媒体教育等形式,在局内部深入开展权力观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问题,坚持依法、为民、清廉地行使好自己的权利,杜绝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3、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和谈心活动。由局班子成员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原则,面向党员干部,从沟通、了解、勉励、告诫等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教育。同时,通过网

3 上党支部开展“反腐倡廉知识问答”活动,丰富了反腐倡廉教育宣传的内容和形式。

4、强化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组织收看和集中学习了《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贪婪的代价---王绍光犯罪探析》、《杨红卫案件剖析》等录像片和专题材料,从正反两方面开展反腐倡廉典型教育,要求在职每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必须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5、结合城建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业务上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学习有关拆迁安臵政策法规细则、工程招投标规范制度以及《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6、加强廉政文化进机关建设,营造良好廉政文化氛围。我局坚持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涵,努力构建新时代的廉政文化,用文化的感染来强化廉政意识,使干部职工在廉政文化氛围中受到熏陶,潜移默化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通过组织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廉政文化活动、在局办公楼内设臵廉政宣传牌、悬挂廉政警句格言标语、积极参加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红歌比赛活动等方式,提升了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整体水平,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进了我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

7、围绕“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要求,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和宗旨教育。通过开展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广大党员干部都全身心投入到建设事业工作当中,开创了勤政廉洁,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民主决策机制,防止和遏制腐败行为发生

1、坚持用制度规范和约束行为。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一是实行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制度,2011年底,开展了一次党委成员谈党建、党支部书记话党建及党建工作述职活动,取到了良好效果;二是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制定了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职工廉情约谈制度》、《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等;三是实行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完善首问首办责任制度,以制度约束和规范工作行为。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党委重大事项议事制度、报告制度、通报制度、表决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的关系,坚持群众路线,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

3、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把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落实到实处,在研究相关重要工作时除邀请上级纪委领导参加外,还将集体决策形成会议纪要。

4、坚持预防为主,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引入领导班子的工作议事日程。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人事任免、人员调动、经费开支等工作中,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项目建设工作中,安排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检查督促下属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在购臵大宗办公用品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四)严格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拒腐防变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1、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为了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局党委充分利用党务公开栏、一楼电子显示屏、网上党支部等继续加大对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全体党员干部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使党员领导干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八个禁止、52个不准”的具体规定以及“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具体内容,增强了党纪观念和自律意识。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局班子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了廉洁自律的制度建设。一是严格按“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要求,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使全局党员干部的言行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同时制定并公布了我局政风行风建设中长期目标、行政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做出了廉洁自律承诺;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继续认真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的发生;四是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五不许”等规定,勤俭办事,精简会议,接待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用公款到各地考察、旅游、高消费等违规行为。五是制定下发了《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操办红白喜事有关规定》,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操办红白喜事行为,防止借机敛财的现象发生。

3、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的各项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用制度规范人、约束人、监督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形成了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的长效机制。

4、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根据中央、省、州、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局纪委成立检查组,对局系统各重要单位、重点人员、关键岗位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年跟踪检查。经检查,没有发现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滥发钱物、补贴津贴、福利等现象;没有发现索要或随意接受下级部门和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其他馈赠物品的行为;没有发现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情况。

(五)加强作风建设,打造效率机关,提升服务质量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加强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目标,扎扎实实开展了一系列的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认真贯彻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作实际,成立了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

2、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活动。我局按照“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和“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下发了作风整顿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作风整顿的责任和目标,开通了“”专线()。

7 同时制定专人随时收听“行风热线”,收集“县长信箱”、群众来信等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给予反馈。

3、推进政务公开,坚持阳光操作。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工作人员身份(职位)、办事程序、办事指南、联系电话等,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4、完善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强化内部管理,简化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把我局的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5、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促进作风转变。把公开承诺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抓好抓实;继续抓好基层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检查工作;在所属党支部中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作,并进行了表彰;认真开展“四亮四评”即:“亮流程、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自己评、群众评、领导评、组织评”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了局系统作风转变。

6、以杨红卫案件为鉴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专题教育活动。为教育广大党员,让广大党员干部切实从杨红卫案件中吸取教训,正确行使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党员形式教育大会,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了“廉洁从政,促进发展”的意识。

7、推行标准规范化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为方便了群众办事,我局设立了办事引领岗和便民服务窗口,制定并下发

8 了《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实施工作方案》,推行标准化规范服务,培养我局工作人员良好的行为规范,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整体形象。

2011年,通过农事E网通、政务E网通、便民服务大厅等裁体,促进我局服务水平的提高,展现我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全年共办结“农事e网通”各项业务588件。其中:农村个人建房审批105件,农村安居工程482件,业务咨询1件。办结“政务e网通”各项业务331件,其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10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件,农村个人建房审批149件,房屋权属初始登记103件,房屋权属转移登记42件。

8、认真落实人大、政协“两案”办理工作,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发挥信访监督作用。2011年我局承办“两案”共16件,办复满意率达为100%。严格按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含县政府政府批转信访件)62件,处理率为100%。

(六)坚持落实专项治理,强化执政为民理念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将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城镇建设工作的始终、全方位地落实到建设业务工作之中,坚持两手抓、相互兼顾、相互促进;坚持党委领导、纪检牵头、分管领导督办、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为推进民生工程、重点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在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审二公示”制

9 度,做到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凡经非正常渠道获取廉租住房的人员,一经查实,坚决取缔。

二是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及商品房预售、销售管理制度,实行商品房明码标价,坚决打击囤房积售、哄抬房价行为,确保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房价得到有效调控。认真做好产权产籍登记、危房鉴定服务工作,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及服务机构的管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着力治理违反建设程序等问题。对全县建筑市场进行全程监督,对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工程竣工验收中出现暗箱操作的行为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对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而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动进行严肃查处。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从监督对象、监督主体、监督方法等方面强化管理,依法履行好行政监督职能,推进招投标工作水平的提高。

(七)全面推行党务公开,自觉执行民主监督

制定了党务公开制度和办法,针对不同公开内容,通过公开栏、网上党支部、电子屏幕、会议、文件五种形式,进行公开;在公开程序上,严格按照准备、审核、公开、反馈、归档管理五个环节,予以公开;在公开时限上,坚持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逐段公开四个类别相结合,确保党务公开内容及时有效;在制度保障上,建立组织领导、领导联系点、督查通报、责任追究等机制。目前,全系统各个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强化了民主监督。

10 总支,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差距:一是部分工作落实的深度、精度、细度还不够;二是相关工作信息、专题研究等材料上报还不够;三是同上级纪委的沟通联系还需加强。

第二部分 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打算

2012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落实省、州、县党代会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条主线,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规范约束、纠正惩处为主要措施,继续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注重实际效果。突出抓好五项工作:

一、增强责任主体意识

局党委领导要带头落实责任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对反腐倡廉的重要问题做到亲自研究、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信件亲自指示、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预防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强化教育上下功夫,真正体现“党委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股室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自觉参与”的工作格局,为促进全县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发挥主导作用。

二、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要到位

围绕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制定《2012年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责任分解表》,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局党委和下属单位、

11 股室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依照分工明确领导责任,确定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主办单位和协办,明确各项任务的直接责任人。在此基础上,局党委负责同志还要与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保证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做到有人过问、有人主管、有人落实,有人监督。具体工作内容,如:招投标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城建、规划监察跟踪管理;涉农收费及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行风管理等,凡涉及可能导致腐败滋生的点点面面,要全面分解到位。

三、奖惩考核机制要日趋完善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局纪委负责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来抓。结合平时考核,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办法、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全面实施对干部个人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干部评优、评先、晋级、提拔的重要依据。具体要制定完善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责任落实机制等,并使之形成常态化。

四、丰富教育形式,严把腐败风险“教育关”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常讲不懈、常抓不懈、警钟

12 常鸣。同时,局党委领导要认真执行日常廉情约谈制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从思想上触发反腐倡廉自觉性,封杀腐败苗头。具体教育内容要做到:政治理论学习、行政执法教育、行风政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廉政文化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全覆盖。

五、规范权力运行,严把腐败风险“预防关”

将权力的运行臵于阳光、透明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规范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从业行为,切实提高干部在自身业务工作中廉政度。局纪委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意见箱、以及分别对有关股室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查看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相关资料和走访被许可单位;和对下属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寻求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线索,全程参与监督并结合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实行全程监控。同时采取自己找、同事帮、群众评、领导点、组织审等方法,全面查找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风险,切实解决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和搞“潜规则”等要害问题,从源头上遏制行政审批、重点工程建设、民生工程、工程质量验收等暗箱操作行为,扎实做好各环节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确保每一项工作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做到工程安全、干部安全。

通过工作的开展,实现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民主决策机制得到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机关和基层单位干部职工无问责、无违纪违法情况发生的目标。

第2篇:住建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定稿]

2012年住建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2年住建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按照县委、县纪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加快具有建设行业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纪检工作“五项制度”,不断深化建设系统源头治理和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廉洁自律和案件查办工作,大力强化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确保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为全县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活动。把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重要学习文献,把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风气作为重要内容,把“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推动全建设系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推行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

(二)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开展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领导干部廉政谈话。

(三)深入推进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建设。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廉政理论为指导,以廉政理念为核心,以廉政教育活动和廉洁文化艺术作品为表现形式,创新内容和载体,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企业、进项目、进家庭活动。

二、以加强协调、强化监督为重点,充分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统筹好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监督与激励等方面关系,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加快推进具有建设行业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积极主动地配合局党委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具体措施,搞好任务分解,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及资金资产管理等各类制度,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权、管人、管钱、管事的有效机制,通过制度监督的有效实施,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三)着力开展八项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建设工作实际,与业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上级纪检机关支持,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源头治理工作,落实《武功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

1.大力开展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相关建设工程质量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所属项目,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危房改造、灾区重建等相关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及使用效果的监督检查,做到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有责任部门和人员实施监督,

3 以严格的纪律保证有效的监督,切实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公开透明,务求把每个项目都搞成民心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

2.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建立市场诚信记录和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制定建设系统企业、个人行贿犯罪“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限制在县内从业资格。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厉查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预防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3.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预售许可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规划许可等环节和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行为。继续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做好市场监督检查和开发项目普查,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手段,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4.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擅自改变规划、随意调整容积率指标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4 5.积极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权钱交易行为和失职渎职问题。

6.积极开展对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不履行拆迁审批手续、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拆迁等行为。

7.积极开展对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机关和基层单位干部廉政考评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8.积极开展对建设系统和行业的行政监察。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廉政监察,督促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进效能监察,推动建设主管部门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创新工作方法,继续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力度

(一)围绕政风行风建设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对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主要原因,建设系统各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正反两方面典型,加强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对策和措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加强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等方面,拿出有分析、有数

5 字、有实例、有比较、有措施、有分量,能解决问题,针对性、创新性、有效性和特色性强的调研报告。

(二)围绕政风行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召开行业或企业座谈会,集思广益,找问题、找差距,定制度、定措施,出主意、想办法,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建设系统各单位都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开展优质服务活动。

(三)围绕政风行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共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相应的文件措施和规章制度,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克服以往就行风讲行风、业务工作和行风建设“两张皮”现象。

(四)继续坚持政风行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一是坚持政风行风建设“一把手”亲自抓,“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工作体制;三是坚持建立政风行风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台帐制度;四是坚持政风行风明查暗访与通报制度,完善各项监督机制,开展建设系统内部政风行风情况互查互检活动;五是坚持政风行风建设与“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六是坚持对政风行风案件坚决查处、坚决纠正、及时回访的工作要求;七是坚持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网上留言沟通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八是坚持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和政风行风评议结果

6 与评优树模挂钩的规定。九是坚持争取各级纠风办的工作指导和支持。积极主动做好工作汇报,加强信息交流上报。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分子

(一)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处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报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规划调整、大宗采购中失职渎职、以及城镇房屋拆迁、村庄整治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违法入股开发的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

(二)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对建设系统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建立完善全省建设系统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加强案件剖析,认真研究案发规律,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派驻机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的若干意见》,总结实践建设系统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体制机制,组建纪委组织机构,形成

7 纪检监察网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派驻机构向派出向县纪委报告重要情况的规定。加强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联系与协调。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努力提高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第3篇:住建系统纪检监察指导预案

改进作风,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干部模范遵守《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杜绝“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散懒主义”思想,提高执行能力、工作效率,带头接受党和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全市住建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XX年。紧密联系行业实际,着力加强对中、省、市重大决策布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着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时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促进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干部队伍纯洁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确保政令疏通无阻,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重点督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资金分配使用和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大力督查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建筑节能和降污减排以及民生工程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以及灾后重建和扩内需促增长项目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金结算和后期管理等情况。同时,监督检查中省市重大决策布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保证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加强对《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清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广委发〔XX〕9号)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廉政谈话制度开展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等情况。

二、深化源头治腐工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大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依照市惩防体系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修订、完善、新建一批制度,构建制度框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情况的巡查工作机制,努力完善具有行业特色的惩防体系,促进试点任务提前完成。

(二)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顺序化和公开透明;以规划、城建、房产管理等重点岗位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权力行使平安、资金运用平安、项目建设平安和干部生长平安。开展“制度执行力深化工程”强化各级干部职工制度执行意识。

(三)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完善行业监督管理制度。

(四)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等案件;严肃查办在住房保证、城镇房屋拆迁、乡镇房地产开发、市政管理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等案件;严肃查办在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质量、平安、管理等责任事故面前涉及的贪污腐败、失职渎职案件。

三、促进干部廉洁从政,加强教育管理监督。

(一)认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计划之中;积极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到革命激进教育基地、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赏学习,接受革命激进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工地、进家庭等活动。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局门户网站上设置反腐倡廉专栏。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发挥廉政文化潜移默化的作用。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演讲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主动、如实演讲有关内容。继续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证性住房问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问题。

(四)加强党内监督工作。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测评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点监督“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定的情况。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注重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四、促进行风政风好转,大力加强作风建设。

(一)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机关效能。配合高质高效完成“片组+巡查”工作,提高纪检监察重点特色工作效率,努力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代的其它工作。

(二)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治理“虚、懒、散、浮、软、贪、偏”七类突出问题。努力塑造顽强拼搏、英勇善战、业绩突出的硬朗作风。

(三)突出改进行业风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城镇房屋征收、住房保证、建筑施工、工程质量、平安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高度重视群众信访。进一步疏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调查,严肃处置有关责任人员。及时调查处理在五大专项清查治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推进工作开展。

五、强力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一)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纪委XX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中纪发〔XX〕1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意见》国办发〔XX〕41号)精神。严厉查处危害工程质量平安的典型案件。及时记录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加大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市场清除力度,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二)开展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整合系统内监督力量。出台《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过程关键环节监督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违反规划、超面积,改变结构、改变性质、侵占公共利益等问题。

(三)扎实抓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查处并曝光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各类专项治理工作。

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开展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活动。不时提升思想认识水平,增强政治坚定性和是非鉴别力。

(二)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证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纪依法办案、有效惩防腐败和工作创新的能力,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综合素质。

第4篇:住建局纪检组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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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纪检组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住建局纪检组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局,认真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五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实际,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和局系统五条禁止性规定精神,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一)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摆在首位,抓住“关键少数”,把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内容。严肃查处妄议中省市大政方针、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的行为。

(二)加强对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筑产业转型发展,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问责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贯彻执行“一党章两准则三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知识测试、集中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一党章两准则三条例”等党内法规,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戒尺”和“底线”。继续坚持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职工会等会前学纪、学规、学法制度,继续开设说纪课堂,原则上每月集中组织2次专题学习,随机抽问,现场点评。聚焦“六大纪律”,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早介入早提醒早告诫早处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二、坚持从严查处,进一步提升行业形象

(一) 狠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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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贯彻落实。持续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和局系统五条禁止性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不收手不知耻,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深入开展公务用车改革、“三公经费”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综合运用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执纪监督、抓通报曝光等有效手段,巩固治理成果。 (二)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重要时间,坚守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常态长效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和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抓党风带政风促行风。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认真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投标工作纪律,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严肃查处系统党员干部对配偶、子女存在的问题长期失察,知情放任,利用职权纵容其在幕后收钱敛财、违规经商谋利的行为。 (四)坚持常态化巡查暗访。坚持把常态化巡查暗访作为作风建设的最有力抓手,下决心整肃“庸懒散浮拖”现象。随机从三个巡查暗访组抽调人员,对全市住建系统每月一次巡查,对市本级每周一次检查,重点针对上下班纪律、贯彻执行八项规定、重大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等开展巡查暗访,发现问题一律实名通报、公开曝光,从严问责,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五)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聘请一批行风政风监督员,给予相应报酬、待遇,适时组织巡查和监督。建立向“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定期沟通交流制度,既要主动接受他们的监督、听取他们的意见,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也要善于向他们报告工作情况、让他们了解工作实情,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加强行业监管,及时协助企业解决群众购房方面的诉求、农民工工资等。积极为建筑、房产、监理企业排忧解难,继续坚持宽进严管,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定期组织召开服务对象代表座谈会,及时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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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意见建议。扎实搞好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针对在2016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厅、市纪委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反映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强化整改落实,并探索委托市国家调查队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开展测评,全力打好群众满意度测评攻坚战,努力实现提质升位,不断提升系统行业形象。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一)强化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发挥纪检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强化“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通过多种举措增强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科室(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加强教育、管控、提醒,防范廉政风险。继续推进“一本一卡一书一诺一考”“五个一”制度。每季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据实记录情况进行检查,逐一批阅,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约谈。定期向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发送“落实主体责任提醒告知卡”。针对一些突出问题向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发放监督意见书,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局系统干部职工会上上台口头廉洁承诺,并在局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和局网站上公开。年底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实施专项考核,对领导班子成员、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述职并接受现场评议,将专项考核和现场民主评议结果在党组会上通报并反馈本人。进一步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大胆监督、敢于碰硬,继续坚持围绕大局工作、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二)充分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点,认真研究如何围绕“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尤其把“四种形态”中的前面两种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一旦发现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不守程序、不重执行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介入、早提醒、早告诫、早处理,防止问题蔓延演变。 (三)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市纪委抓好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讲政治、顾大局,服从命令、自觉接受组织安排。积极探索派驻机构作用发挥的途径和办法,强化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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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四、坚持全覆盖廉洁教育提醒,进一步推进廉洁机关建设

(一)进一步强化日常警示教育。坚持每月制作印发1期“常态化警示教育学习卡”,分批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看守所或监狱参观,定期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并通过撰写认识体会、召开座谈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干部职工廉洁意识。 (二)严格落实“四二三三”全覆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把落实“四二三三” 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规定动作,对谈话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把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和主体责任人员。

(三)打造机关廉洁文化。营造浓厚的机关廉洁氛围,更换局机关大楼、廉洁长廊、各办公室等宣传、警示标语,及时发布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更新工作进展情况。

五、深化拓展“积极预防、系统治理”,进一步预防惩治行业腐败 继续坚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的思路,针对住建行业腐败特点,从制度机制层面积极开展预防和治理。

(一)深化推进干部轮岗交流。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推进新一轮干部轮岗交流。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不在状态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坚决予以调整,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上得去,让不在状态、工作不力的干部下得来。

(二)深化推进新提拔科级干部财产申报试点工作。继续推行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如实填报申报事项,并接受财产核查。对不愿申报、不按时申报或虚假申报的,直接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并启动调查处理程序。

(三)强化廉洁风险迹象管理。严格执行《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不守规矩、不讲程序、不讲执行行为严格按照记分管理办法进行记分,并在全系统通报。

(四)推进重大项目、重要物资采购、重大行政审批过程监督。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重要物资采购、重大行政审批过程监督办法,抓好事前报备、谈话提醒,事中巡查,事后抽查、回访。在重大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质量监督中,严格执行双向廉政承诺和回访制度。

(五)落实财务定期检查制度。督促财务科开展一次全系统财务集中交叉检查,重点查重大项目开支、落实八项规定、差旅费报销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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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管理制度。 (六)加强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围绕精准扶贫、国有土地征收、百万安居工程、房地产“去库存”、住宅产业现代化、特色集镇新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洁净水”行动、海绵城市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工作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七)狠抓建筑工程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建筑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身陷利益格局,违规招投标、买标卖标、围标串标,企业资质转借、挂靠,违法转包工程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六、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纯洁干部队伍。 完善《局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定点联系科室、单位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干部作用,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学习研讨机制,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培训,每半年召开1次纪检监察干部座谈会,听取履职情况介绍,交流工作体会和经验。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专题培训、外出考察学习或调研,开阔眼界、学习经验。年底召开纪检监察干部专题述职会,向纪检组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现场考评。从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清单”制度,找准问题、明确责任、限时整改,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主动把自身置于被监督之中,树好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住建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汇报

烟草县局纪检监察工作汇报

镇纪检监察工作汇报

党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汇报

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