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精神卫生工作汇报(共3篇)

工作汇报 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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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精神卫生工作汇报

XXX精神卫生工作汇报

近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生局的精心指导下,XX县卫生局充分整合医疗和社会资源,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要求,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落实职责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作为十项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之一,被纳入了XX县卫生工作重点,县卫生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卫生局局长XX任组长,副局长XXX、XXX任副组长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了由专业精防机构负责人任组长的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同时对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在项目工作中的分工和职责进行明确细化,突出三项制度的落实(排查制度、随访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使之趋于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

二、全面落实工作措施

组织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在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借人口普查和大走访活动的有利契机,逐户上门走访,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确保不遗不漏。对排查发现的重性精神病人,以及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全面采集信息和照片资料,建立健康档案,同时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等措施。截止2012年8月底,全县共排查重性精神病人451例,纳入网络系统管理451人。

三、加快资源整合

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互通信息、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发挥整体优势,切实将重性精神病人的排查、救治、服务、管控等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了政府主导,卫生、财政、民政、公安、妇联和教育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格局。

四、广泛宣传,加强培训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农村地区以提高乡村医生对于常见重性精神疾瘸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和跟踪随访治疗能力为主,重点培养乡镇卫生院兼职人员,熟悉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的宣传要点和核心信息,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材料等对农村常住及流动人口、乡镇企业工人等进行宣传教育。城区主要依托健康教育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社区居民对已经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和家庭给予理解和关心,平等对待病人,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以集中培训为主,采用分层、分级、自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精神疾病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患者家属、公安机关人员、居委会(村委会)干部等相关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培训内容以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管理、患者规范化治疗、个案管理、计算机数据管理与质量控制、患者家属护理教育、民警和居委会工作相关知识与技能等为主,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有力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强化长效管控

在敏感时期和时段开通重性精神病人收治绿色通道,预留床位用

于紧急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确保随时送达、随时接收;同时加快重性精神疾病预防救治体系建设,严格做到“病能有医、疯能有控”。卫生系统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导检查,一是定期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精神疾病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上报的各种报表、数据等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反馈意见。二是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督导小组,对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确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将进一步加快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以来,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已经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和技术体系,但随着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的加快实施,将此管理模式向全人群推广实行必将遇到实施主体人力资源,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数量不足的瓶颈问题,因此,我们将对完成此项工作所必需的各级防治人员实行“三定”(定岗、定编和定责),进一步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构筑人才保障。

(二)制度建设将进一步加强

多部门合作是做好精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基础,但目前在工作落实和职责分工中仍存在一些不明确之处,公安、民政、教育、卫生行政,以及疾控、精神卫生中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项目分工中职责部分存在有交叉和空白。因此,我们将以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为契机,在规章制度上真正体现各级管理者和参与者绩效。

(三)资金扶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由于我县农村居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排查、随访难度较大等原因,重性精冲疾病患者管理成本相对较高,因此,在保障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基础上,我们将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确保开展此项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支持。

XXXX卫生局 2012年9月

第2篇: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重性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1.成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村卫生站、居委会、监护人),定期召开会议。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 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 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 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 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会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 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 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 药物治疗。

第3篇:精神卫生工作总结

2010年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卫生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0年贯彻的《基本公共卫生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项目》促进了精神卫生工作体系的初步形成,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迎来了新的局面。国家卫生部对排查工作的精心部署和对686项目的大力支持,使海南省精神卫生的管理工作又上一个新的台阶。但是,我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中还存在基层防治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缺乏、队伍素质能力有待提高、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和康复薄弱等问题。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今年,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卫生厅的领导下,继续把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这一核心任务贯彻落实,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上级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以下是2010年我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整体情况。

一、主要工作进展及成就

(一)、完成全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规划

积极开展我省精神疾病防治调研及基层防治网络的筹建和计划,海南省精神卫生中心组织相关专家深入基层,开展对我省精神疾病防治现状的调研工作,在卫生厅的指导下,海南省安宁医院牵头制定了《海南省精神疾病防治工作规划(2010年—2015年)》、《海南省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初稿)》,为我省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二)、推进全省精神卫生管理工作

制定了《海南省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在省卫生厅的指导下,我省首届精神卫生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会议在海口市顺利召开,来自全省各市县的精防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代表,充分领会了党和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感受到了承担此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为了将党和政府的关怀政策落实到实际中去,省卫生厅制定方案,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合理调配精神卫生资源,将全省划分为东、西、南、北和中部五个区域,组织10多名精防专家配合省卫生厅4个督导组在全省开展督导和培训工作2次。在全省进行精神卫生防治培训讲座30多场次,培训人数达3000多人次。城市纳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占总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的40%,农村占30%的要求得到各市县的贯彻落实。基本确定形成覆盖全省城乡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

(三)、实施2010年国家686项目工作并制定2011年686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686项目方案。指导及参与我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区)、三亚市、儋州市示范区(即海口城市及农村示范区)开展重性精神疾病评估、管理治疗、随访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海南省卫生厅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完善省级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组。项目领导小组履行督导职责,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免费治疗患者的医疗技术指导、疑难病人会诊、有关培训和协助处理与治疗相关的突发事件等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和充实人员队伍,积极承担起组织落实项目的责任,完成项目工作量的同时保证各级项目的质量。

(四)、组织开展全省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工作 根据公安部、卫生部、财政部等关于《做好全国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2010年8月-12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排查专项工作,按照文件精神,通过省卫生厅的布臵,省精神卫生中心与省安宁医院负责全省重性精神病人诊断和危险性评估的工作。截止2011年1月15日一共派遣近50名精神专家奔赴全省各地,在各市县精防机构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下,全省共诊断与评估重性精神病人人,超额完成卫生部下达的排查任务。此次排查专项工作,实现了与我省基本公共卫生重性精神病人管理项目的有机衔接,推动了我省重性精神病人筛查、建档、随访等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五)、做好全省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

年初,邀请全国知名精神病学专家参加“海南省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专家论证会”,研究制定了《海南省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机构状况调查》技术方案。省精神卫生中心配合医院开展流行病调查活动。召开全省精神疾病流调工作动员会,举办精神疾病流调培训班,培训流调人员300多人次,抽调专科医生及调查员共140多人。9月份,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目前,已完成屯昌县、东方市、琼中县3400多份的样本调查。借此感谢各级精防机构的帮助,预计将用半年时间完成我省精神疾病流调工作。

(六)、积极配合省残联救助工作

配合省残联积极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和《阳光家园计划》方案。对精神病人实施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接收240名符合托养项目的精神残疾病人,提供工农疗培训等多种康复技能,使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七)、宣传及义诊公益活动

1、根据《海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在今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开展了诸多活动,在“世界精神卫生日”当天,免收前来就诊的患者挂号费,向公众开放医院;2010年10月10日派专家与海口精防所的医务人员代表在海口市东山卫生院和海口市广场路进行义诊;省卫生厅和院领导送医送药上门慰问精神病人;寄送材料至各市县疾控中心并发放给群众近10万份宣传资料等。

2、2010年12月1日第23个世界艾滋病日,宣传主题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由海南省卫生厅牵头,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南省皮肤病医院、省总工会、省慈善协会共同举办的艾滋病防治咨询活动在海口市明珠广场举行,包括省安宁医院在内的五家三级甲等医院都在现场设点,通过展板宣传、专家咨询和发放宣传品等活动普及海南市民对艾滋病的防治知识。

3、参加抗洪救灾活动。在去年我省遭遇的强降水灾难中,医院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号召,主动报名参加救灾医疗队奔赴文昌、万宁等地灾区,为受灾群众送医送药。我院的医务人员跟随着省疾病控制中心的专家们,对万宁基层乡镇小村进行灾后消杀防控指导和现场消杀监测,保证外场环境与饮用水卫生的安全与达标,积极地配合省疾病控制中心和防疫站将防疫工作顺利实施。灾后成立由医疗专家和心理治疗师等医护人员组成的心理救援小分队对文昌灾区的灾民进行心理应激监测和心理辅导,并对有灾后应激障碍的灾民进行现场心理治疗和提供常见病的免费诊疗、用药服务。赢得了广大灾民的信任和赞颂。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各级政府对精神卫生防治工作重视不够,精神卫生工作领导机构不够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三级防治网络不完善,缺乏长远防治规划,没有专职人员,专项工作人员不稳定。造成精神卫生中心与各市县精防机构工作联系与沟通不顺畅。

(二)、负责精神卫生防治的核心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知识不够全面,全局观念及大众公共卫生意识不强。精神卫生医疗队伍整体业务水平不高,高技术、高学历人才极度匮乏。

(三)、政府及相关机构对精神卫生防治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强。社会对精神病人的歧视,群众对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低,致使大多数人对精神疾病认识不足,对患者缺乏应有的理解和同情。

(四)、站在全省高度处理与协调全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指导机构单位受惠政策较少。政府投入资金有限,人员编制不足,精神科医疗机构办医条件简陋,病房空间拥挤,病床数及住院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我省人民群众对精神卫生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省本级开展精神卫生防治经费缺乏,致使防治工作难以落实。

三、工作设想

(一)、在卫生厅的正确领导下,完善精防工作网络体系,建立防治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以开展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项目为工作重点,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

(二)、做好精神卫生防治开发项目工作。制定相关技术培训和督导计划,并落实对市、县的技术培训及督导工作。督促落实项目各级执行单位、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及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如期召开全省精神卫生工作会议,部署项目工作,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三)、加强精防机构人员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培训与学习。加快精神卫生立法工作,尽快制定《海南省精神卫生条例》极其配套的法规,以保障精神病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保证精神卫生工作者的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督促各级精神卫生机构依法行医,依法行政。

(四)、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发与运用多系统合作的协调机制,主动与公安、民政、残联等多部门联合,全面推行精神卫生工作的各项措施。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精神卫生宣传、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的防治知识。

(六)、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保障措施之后,启动精神疾病的社会康复工作。

2011年2月23日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汇报

精神卫生工作汇报(共14篇)

精神卫生条例工作汇报会

精神卫生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精神卫生试点工作汇报(共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