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脚手架管理办法大全3篇(脚手架租赁管理办法)

综合文章 时间:202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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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脚手架管理办法大全3篇(脚手架租赁管理办法)

大型脚手架管理办法大全1

  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确保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保障人身和营业线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济铁总发【2010】326号)、邯济指安【2011】第62号文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建设工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四条 项目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总监为安全管理实施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安全管理实施人。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滕兆宝 副组长:范顺勇

  成 员:张发申、张永、李克柱、王海斌、郜宗辉、索华志、丁啸、孟凡良、张来平及安质部、工程部、物资部相关工程技术人员。

  第五条 项目部物质部部负责本项目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各工区负责本级的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各工区负责人应根据施工工程量,配齐设备管理需要的人员。

  a)项目部物资部(安质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有关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根据项目部工程需要,制定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项目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3.掌握大型机械设备动态,技术状况及安全情况,指导、推广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新技术。

  4.定期开展评优工作,表彰奖励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先进个人。

  5.建立、保管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和记录卡片,五日报单,掌握本级设备数量和技术性能,按规定及时上报设备管理工作的有关报表,编制和上报设备大修计划、报废设备申请工作。

  6.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各架子队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了解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及安全工作情况,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改进意见,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7.抓好本单位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8.加强经常性安全教育,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b)作业队队长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特别是外包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认真执行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作业队(包括外包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 经常检查所辖作业队(包括外包队)大型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及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作业队(包括外包队)学习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 发生因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c)现场领工员职责

  1.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作业队长落实作业队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作好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指导。

  2. 协助队长组织全班安全学习,作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搞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工作 ;

  3. 协助作业队长每天进行本班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的自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

  4. 负责落实好上级有关对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工作; 5. 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对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6.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报告违章指挥行为; 7. 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d)安全员职责

  1. 安全员负责本项目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制度、上级指示、决定,并督促检查其执行。

  3. 负责安全内业台帐收集整理,努力提高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做到安全档案、资料齐全。

  4. 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修订,检查收集工长的安全技术交底。

  5. 配合有关部门和本项目其它管理人员抓好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身防护能力,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 做好工地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遇有严重隐患有权暂停生产。

  e)操作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职业道德规范(按章操作、文明施工、精心保养、爱机惜油、不谋私利、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安全运行。2.认真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3.及时准确填写《机械设备施工日志》。

  4.有权拒绝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安排和指挥。

  第三章 现场管理

  第六条 各单位进场的大型机械必须有设备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禁止不合格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第七条 大型机械进场后,现场安全员要在施工过程中每日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表》,动态反映出施工地点、危险源点、防护人员、防护措施等。

  第八条 作业场地必须有明显的安全警戒线和安全警示牌,相应设备悬挂其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 大型机械设备严格执行“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齐全制度。

  第十条 施工现场安装、拆装大型机械设备时,必须要由专业知识强、操作熟练的人员承担,分管经理、架子队长、安全员到现场把关。

  第十一条 大型机械转场时,要认真落实好“四个专项”制度。作业队队队长、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必须现场把关,经确认场地平整、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方可进行。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

  第十二条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第十三条 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进行跟班作业。

  第四章 临近既有线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各作业队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必须按照安全专项方案配全所需防护用品,并严格按要求进行落实。

  第十五条 大型机械进场前,必须测定桩位离既有线护栏、围墙的距离,对于高度投影影响既有线安全的大型机械必须埋设地锚、拉好缆风绳。

  第十六条 大型机械进场前,要对有地埋管线的地方进行人工开挖探沟,以确认地下管线的位置。对于挖出上午地下管线,采取支护防护措施,对以探明的地下管线径路区域要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做好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 大型机械与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要求才能施工,大型机械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5米范围内须装设接地线。在电杆、拉线附近施工时,对电杆应留出米半径的土台,对拉线流留出米半径的土台,土台周围插标杆警示。

  第十八条 大型机械施工场地要平整、夯实、无障碍物。场地的承载力能满足大型机械的工作压力,当地基松软,承载力不足时,应加铺枕木或钢板垫护。第十九条 临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机械施工期间,各工班必须做到“一机一人”“随机而动”防护。专职防护人员要做到人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条 应急处理要本着“先防护、后处理、宁停勿撞”则,尽一些可能减少故障影响的时间和范围,减少故障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当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倾覆侵入既有线限界,危及行车安全时,现场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分部经理或安全员,并通知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请求组织救援。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组织救援工作。

  第二十二条 事故处理要充分发动群众,认真分析情况,查明原因和责任,总结吸取教训,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责任人要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处理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检查评比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 认真执行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每月对各工点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检查不少于2次,安质部、工程部检查不少于4次,安全专业工程师检查不少于8次。

  第二十四条 对表现好的单位应及时表扬,必要时召开现场会,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对管理差的单位要进行批评,要求其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改进,必要时召开现场会,吸取教训。

  第二十五条 表彰和奖励

  对在平时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规范、预防设备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由各工区根据贡献大小,及时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惩处和罚款

  1.因管理混乱,没有严格按照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进行实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改正,被警告的单位应及时认真地进行整顿,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否则禁止开工。

  2.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由项目部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通报全项目。

  3.因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按事故直接损失费的百分之三十给予经济处罚,所罚款项上交项目财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大型脚手架管理办法大全2

  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公司物资和设备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过程和采购行为,保证采购物资质量,降低采购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物资采购的分类管理

  第一条公司物资采购分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和行政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物资采购主要是指数量大、金额高和质量要求严格的用于生产经营或工程项目类物资设备的大宗采购,主要指工程机械设备,工程材料和绿化苗木花卉等生产资料采购;行政物资采购是指用于公司行政办公和后勤生活方面的生活资料采购,主要指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等方面综合性后勤采购。

  第二条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的主管部门是公司各工程业务技术部门,行政物资设备采购的主管部门是办公室和后勤部。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后勤部负责后勤生活资料的采购管理。

  第二章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办法

  第三条采购计划及预算的提出和审查。工程部门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计划,并配合财务部门提出初步预算。采购计划应包括拟购材料或设备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质量档次、技术参数、主要生产厂家等。经分管副总审核签注意见后提交总经理办公室审议或总经理审核。

  第四条询价。计划和预算经审议同意采购后,由工程部门为主,后勤部、财务部配合对拟购材料和设备进行询价。询价应在5家以上供应商进行比质比价,特殊情况的询价也不能少于3家。询价后由工程部门、后勤部、财务部提出询价比较结果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列明供应商基本情况、价格和质量差异,价格最终可让步程序,初步选择意向等,由公司分管副总认可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作出 1

  选择决定或由公司总经理作出决定。

  第五条合同。由工程部门负责与选定的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起草合同草案;重大、重要合同可邀办公室文秘人员参加起草。合同内容应完整与合法,由分管副总修改审定后提交总经理办公室审议通过或总经理同意,由公司授权人正式对外签订。合同正式签订前应再次审核价格。材料采购合同签订时应封存样品,设备采购合同签定时必须留足质量保证金。最后交由工程部门完成已确定的采购任务。

  第六条验收。工程部门和材料设备使用部门共同对采购材料或设备进行验收,按照合同对封存样品进行认真验收。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签注验收意见,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验收合格的材料和设备由工程部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直至移交给使用部门。

  第七条监督。材料和设备采购由财务部门和后勤部门或者公司办公室进行事后监督,后勤部门或财务部门受公司领导委托,不定期抽查市场同类同档次产品的市场价格。凡发现采购材料设备明显高于同时期同类材料市场价格,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公司将责成询价和签订合同的部门说明原因,如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相关人员将承担经济责任,如发现有损公肥私,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第三章行政物资设备采购办法

  第八条办公用品采购程序。办公用品采购主管部门是公司办公室,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清单,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其他部门的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各自部门提出采购清单交由办公室办理。办公用品的采购清单由公司办公室汇总送公司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签字后交由公司后勤部门执行采购任务。

  第九条办公用品的采购要尽可能货比三家,选购价廉物美的产品,如遇采购大宗物资或较昂贵的办公设备或设施,除计划、预算、询价由办公室负责外,其它程序与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程序相同。

  第十条后勤生活资料的采购由公司后勤部门负责。如遇大宗物资或较昂贵的后勤设备或设施的采购除计划、预算、询价由后勤部门负责外,其它程序与工程类物资设备采购程序相同。

  第十一条所有采购回来的行政物资由采购人一律交由公司库管员统一入库管理,并做好交接签字记录;库管员根据采购清单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或后勤部门分发到需要使用的部门。

  第四章物资采购后续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所有采购物质的质量保证书、维修卡或包修卡、使用说明书或配备的零部件、附属设备或设施,全部由后勤部门统一管理,发放。基中质量保证书、维修卡、包修卡使用说明书的原件由后勤部门指定专人统一保管,复印件交由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物资设备采购行为完成后,相应的使用部门应加强所采购物资设备或设施的使用管理,严格按使用规范操作使用,要随时加强所采购物资设备或设施的质量跟踪,若发生质量问题等情况,应及时和后勤部门一道与物资设备或设施的供应商联系解决。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应不断修正和完善。

大型脚手架管理办法大全3

  大型机组管理办法

  第一章 职 责

  第一条 设备管理部

(一)贯彻执行中石化有关大型机组管理制度、规程、规定和标准,负责公司大型机组归口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负责组织或参与大型机组的选型、设计审查、监造、中间检验、安装、试运转和验收工作。

(三)负责组织大型机组的运行状况技术分析,组织开展大型机组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和技术攻关。

(四)组织大型机组的特级维护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组织召开公司大型机组特护会议。

(五)组织制定和审查大型机组检修计划、检修方案。组织制定和审核大型机组更新、改造计划及方案。

(六)组织或参与大型机组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第二条 生产技术部

(一)参与大型机组的选型、改造、设计和审查工作。

(二)参与大型机组机械运转试验和验收,并组织大型机组联动试车和性能考核工作。

(三)负责大型机组工艺运行的管理。第三条 生产中心

(一)负责大型机组的管理和维护,制定大型机组特护实施细则,负责特护小组的管理。

(二)参与大型机组的选型、改造、设计审查,组织试车和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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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大型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工作,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建立健全大型机组的设备档案,负责编制大型机组的运行作业指导书、事故预案。

(五)组织召开月度大型机组特护例会,对大型机组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对存在隐患制订对策和预案,落实措施。

(六)负责大型机组检修、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项目的实施。

(七)参与大型机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本中心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上岗人员管理、操作、维护的技术水平。

  第四条 维保单位

(一)参加大型机组运行和特护活动,按维保协议要求接受生产中心管理。

(二)按各中心巡检管理和特护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巡检,并认真及时如实记录。

(三)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生产中心通报,并立即查找原因,落实整改,尽快消除设备缺陷。

  第五条 采购中心

(一)按技术协议要求做好大型机组及备品备件的订购工作。

(二)组织大型机组制造过程中重要中间环节的验收及设备的报检、开箱验收等工作。

  第六条 规划建设部

  10-2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技改)中大型机组的设计、选型审查及设备的安装、监理工作。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大型机组的选型

(一)大型机组是指在生产中无备台可切换,因其停车会引起停产的关键设备。公司级大机组由设备管理部及生产技术部共同确认,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以文件(文字、电子版)形式发布。

(二)大型机组的选型应符合相应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选用具有使用可靠、操作弹性大、结构合理、效率高、检修方便的机型,达到寿命周期费用经济、设备综合效能和安全可靠性高等要求。

(三)大型机组制造厂商必须是业绩好、信誉好、服务好、有相关国际标准认证体系的厂家,制造的机型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四)大型机组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技术要求必须经过由制造商、设计单位和公司相关代表人员等参加的各方会审。

(五)大型机组必须配备必要的控制系统、联锁保护系统、实时监测仪表及状态监测系统等设施。

  第八条 大型机组的监造、安装及试车验收

(一)大型机组制造厂商按技术协议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并由公司设备管理部或规建部组织,协调处理制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有必要,设备管理部或规建部还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造单位进行监造。大型机组出厂前,应按照技术协议由采购中心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检验。

(二)大型机组的安装单位必须是业绩好并有相应的安装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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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装单位必须按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大型机组安装方案,并由设备管理部或规建部组织、设计和监理单位参加对安装方案进行审核,制造厂商应提供技术指导,并协助解决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大型机组安装完毕后进行试车,由机组所在中心牵头成立试车小组,由试车小组编制试车方案,并经设计、制造厂商等单位联合审查。

(五)大型机组试车应在额定工况下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连续运转,技术性能达到设计和生产要求,控制系统及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良好,各调节机构动作快速、灵活、准确,有完整、真实的试车记录。

(六)大型机组试车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机组安装竣工资料及试车记录、专用工具、随机备件等移交生产中心,生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大型机组的设备档案,并妥善保管好随机备件。

  第九条 大型机组运行管理

(一)大型机组的运行及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生产中心应成立五位一体特护小组对大型机组进行特护管理。

(二)特护小组由各中心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及维保单位机电仪人员组成。每套大型机组分别成立一个特护小组,组长由各中心指定,小组成员必须是本专业的技术和操作骨干。

(三)特护人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因工作变动或离开原单位,有关单位应及时指定符合要求的人员补位,各中心应及时将公司特护设备的特护小组名单报设备管理部备案。

(四)大型机组特护工作实行现场挂牌巡检制,各巡检人员按照设备巡检基准的要求做到天天特护(含节假日),节假日各专业的巡检由值班和当班人员负责。巡检人员应对大型机组的重要部位及主要技术参数进行检查,并将巡检数据如实填写在现场巡检记录上,同时对机组运行状况做

  10-4 出评价,确认机组是否处于完好运行状态。巡检记录由各中心负责管理。

(五)特护小组的机、电、仪、操作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每天按巡检要求认真检查大型机组运行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而需停车处理的问题特护小组要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或应急预案,同时做好记录,以便在停车时安排处理。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向中心分管领导和设备管理部门汇报。大型机组故障停机后,应认真检查、分析原因,不得盲目开机。

(六)特护小组组长每周召集特护小组成员进行一次小组活动,并形成记录。活动主要内容有:

  1.各专业通报一周来大型机组运行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2.对大型机组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制定相应预案。3.对大型机组一周来运行情况作出状态评价。4.下周特护工作安排。

(七)各生产中心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大型机组特护例会,例会主要内容有:

  1.上月机组例会布置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本月特护小组工作总结。2.机组本月的运行、维护、润滑及状态监测的执行情况。3.机组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4、机组的备件储备及消耗情况。5.下月特护管理工作的安排。

  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由中心运保室主任签发,存档。

(八)设备管理部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公司大型机组管理会议,对机组管理情况进行总评并布置下阶段工作。每月对生产中心的大型机组进行一次管理巡检,并在现场特护记录中进行记录。各中心运行保障室每天对

  10-5 大型机组巡检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巡检记录中对机组运行状况进行总体评价。

(九)对大型机组存在的重大缺陷或隐患,生产中心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内容包括:

  1.缺陷或隐患的概述。

  2.对大型机组和生产可能导致的影响。

  3.平时运行、巡检、维护需要安排的工作或应采取的应急措施。4.停车抢修的具体方案(包括检修必需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措施、时间、材料、备件、人员及专用工器具等)。

(十)特护小组要做好大型机组润滑油、控制油管理,每月分析润滑油品质量。

(十一)按《设备状态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搞好大型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工作,每月对大型机组运行状况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提高大型机组运行状态预知管理水平。

(十二)各中心要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大型机组的设备档案,机组档案应包括:设备图纸、操作说明、润滑基准,易损件清单、机组运行时间统计、机组的故障、事故记录、检修记录资料、润滑油分析记录、状态监测记录、特护例会记录等。

(十三)大型机组的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投入自动状态,仪表联锁管理按《仪表自动化管理办法》执行。

(十四)对存在严重缺陷或对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的大型机组的更新、改造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管理部组织进行评估后报公司批准执行。

(十五)对关键设备或带病运行且对生产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非大型

  10-6 机组设备可选择采取临时特护办法,各中心可自行制定特护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 大型机组检修管理

(一)大型机组的检修应按检修规程进行。对重大检修或改造,检修单位应按大型机组检修、改造项目内容编制相应施工方案,经使用单位审核并报设备管理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检修单位必须建立质保体系,并按照HSE体系的要求落实各项检修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检修,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在检修过程中,检修单位必须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检查和修理记录。

(三)检修单位应加强检修过程中的质量验收,对于重要中间环节和隐蔽工程须由设备管理部、使用单位和检修单位共同确认。检修完成后,由使用单位组织试车,设备管理部派人参加。使用单位在大型机组大修投入运行正常后一个月内完成相关检修资料和试车记录存档工作。

(四)大型机组检修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对本次机组的检修进行书面总结,对机组的检修及运行情况进行讲评。

(五)大型机组必须建立相应的易损件目录清单,并按易损件目录进行储备。各生产中心根据储备量及历年消耗情况每年向设备管理部提出大型机组备件采购计划清单,经设备管理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采购中心按计划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 检查与考核

(一)设备管理部按《设备检查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频次及检查内容进行管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大型机组运行能力是否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达到设计能力。2.大型机组各运行参数、机械性能参数、润滑油性能指标是否在操作

  10-7 规程所限定的范围内。

  3.主机及辅助设备(冷却器、分离器、润滑系统、密封系统、管道、阀门等)是否完好。

  4.仪表系统的控制率、使用率、完好率、联锁投用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5.电气设备是否完好。

  6.各种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及时记录,特级维护工作是否落实。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应包括: 1.大型机组完好率大于98%。2.润滑油指标合格率100%。3.联锁保护系统投用率100%。4.电气设备的完好率100%。

  5.档案资料(包括特护例会记录、事故故障记录、设备档案、润滑油分析记录、状态监测记录等)完整齐全,记录真实及时。

  6.因机组本身故障造成装置非计划停工的次数为零。7.重大事故为零。

  本办法起草人:何宁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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