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共4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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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御雷电灾害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使本项目部成员和设备的安全得以保证,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凡在本项目部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均应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第三条 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

1、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综合协调,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重建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丁民为组长,刘锋、尹玉顺为副组长项目部成员:彭剑、张同林、王维、雷利、肖磊、邱德军、涂代兴的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的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

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重大事项,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和个人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制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雷电灾害预测警系统建设。

第五条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安全员:参与事故调查,协助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2、门卫:负责雷电灾害地点的治安工作,做好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等工作。

3、库房:负责应急物资的落实。

4、通讯员:组织急救队伍到事故现场抢救伤员。

5、消防员:负责火灾的扑灭,参与伤员的抢救,转移及事故现场的保护等工作。

第三章 雷电灾害的监测

第六条 加强对雷电的监测和预试,不完善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第七条 按到市气象局的强雷暴天气警报信息后,项目部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对属于可能发生雷电灾害的情况,及时进行预防工作部署。各相关成员庆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启动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工作,确保预案实施。

第四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处置 第八条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启动本预案;

1、市气象局发布强雷暴预案,确认可能发生雷电灾害事故。 2、项目部领导确认已经生重、特大雷灾事故。

第九条、项目部领导确认可能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启动以下应急处理程序;

立即召开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分析部署;各有关部门和员工收到预警信息后,迅速做好防御工作。

第十条 领导确认已经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启动以下应急处理程序。

1、项目部领导要立即向城区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为公室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在组织自救的同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2、成立事故处理办公室,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治安保卫、抢险抢修、物资供给等应急对策。参加抢险救援部六,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第五章 救援预案终止和报告

第十一条 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由项目部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

第十二条 雷电灾害事故的报告。

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城区防雷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公司防雷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章 善后处置

第2篇:防御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防御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防御雷电灾害,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酒店的防雷减灾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酒店防御雷电灾害领导小组:

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执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做好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的领导工作,监督检查防雷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突发雷电灾害的救援、伤亡救护、因雷电诱发火灾和雷电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和制定酒店的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安排和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2.负责雷电灾害的处置、救援、救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雷电灾害的应急保障和应对工作;

4.负责防雷安全联合检查,职能部门负责防雷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5.负责制定防御雷电灾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好防雷工作总结; 6.负责雷电灾害抢救和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项。

三、组成人员: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由各成员成立救护组、抢险组、抢修组、物资供应组、交通运输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接到雷电灾害伤亡紧急报警时,20分钟之内应迅速到位。实施对伤员、设备的救援、救护工作;灾害现场的秩序 维护工作;处理电力、电讯设施事故;做出事故责任调查和灾害鉴定以及做好现场影像资料录制、灾情上报和信息传送工作;

四、认真落实防雷减灾安全措施:

1、与青阳气象部门建立定点联系制度,以便对突发性雷电灾害做到及早预防。

2、五溪山色的房屋主体已全部安装了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设施;办公楼配电柜还专门增加了电涌保护器。我们要做好这些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者报告承担该装置检测的单位进行处理。

3、除了对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外,每年3-4月还邀请气象部门对所有的防雷产品和设施进行年检,对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5、严禁非维护人员私自拆卸、移动防雷装置,如确实需要拆卸或者移动的必须报工程部,批准后由专门维护人员施工。

6、所有新接电器设备必须通过电工连接接地设备。

五、防雷减灾巡视:

1、主动从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息、气象台及时了解雷电灾害预警信息。

2、定期组织开展酒店内部的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3、酒店的水电维修人员在每日的巡视工作中,要对现有避雷针、避雷带的状况与屋顶金属物的连接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排(下)水管线是否堵塞等进行仔细安检。

4、防雷减灾工作重点建筑物是:二期各单位、办公楼、总部宿舍、168酒店、锅炉房、动力中心、洗涤中心等设施设备。

六、事故调查及恢复:

发生险情时,酒店防御雷电灾害领导小组要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指挥、领导到位,及时组织救援人员到位,协调物资、资金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并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绝不隐瞒不报。

XXX大酒店

第3篇:防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防雷预案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XXXXX有限公司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御雷电灾害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使公司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得以保证,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均应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第三条 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

1.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综合协调,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重建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了由市政府工作组副组长XX为组长,总工XXX为副组长;安监部经理及各车间主任、副主任、专工为成员的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 公司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重大事项,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和个人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制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雷电灾害预测预警系统建设。

第五条 公司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公司安监部:参与事故调查,协助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2.公司保卫科:负责雷电灾害地点的治安工作,做好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等工作。

3.车间:负责应急物资的落实。

5.行政部:组织急救队伍到事故现场抢救伤员。

7.消防员:负责火灾的扑灭,参与伤员的抢救、转移及事故现场的保护等工作。 第三章 雷电灾害的监测

第六条 车间加强对雷电的监测和预试,不完善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雷季前,公司已经委托市气象局防雷中心做好各种防雷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测,并符合防雷安全规定,取得合格证书。

第七条 接到市气象局的强雷暴天气警报信息后,公司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对属于可能发生雷电灾害的情况,及时进行预防工作部署。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启动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工作,确保预案实施。

第四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处置

第八条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启动本预案:

1.市气象局发布强雷暴预警,公司领导确认可能发生雷电灾害事故。

2.公司领导确认已经发生重、特大雷灾事故。

第九条 公司领导确认可能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启动以下应急处理程序:公司领导立即召开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分析部署;各有关部门和员工收到预警信息后,迅速做好防御工作。

第十条 公司领导确认已经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启动以下应急处理程序:

1.公司领导要立即向市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在组织自救的同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2.成立事故处理办公室,公司领导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治安保卫、抢险抢修、物资供给等应急对策。参加抢险救援部门,在公司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第五章 救援预案终止和报告

第十一条 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由公司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报市批准。 第十二条 雷电灾害事故的报告 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市防雷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市防雷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章 善后处置

第十三条 善后处置由公司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做好设备的恢复,检修工作。

XXXXX有限公司

2009年XX月XX日

第4篇:XX县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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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县人民政府制定的《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指的雷电灾害是指:因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且造成严重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气象灾害。

第三条 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均应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第四条 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

1.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综合协调,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重建工作。

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气象主管部门报告雷电灾情,保护灾害现场,参与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县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县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气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气象局、县安监局、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广电台、县供电局、县质量技监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县电信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

县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重大事项,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制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雷电灾害预测预警系统建设。

第六条 县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气象局,由县气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强雷暴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为县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防雷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2.负责雷电环境的风险评估,雷电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鉴定、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

3.负责日常工作管理、落实、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七条 县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县安监局:参与事故调查,协助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2.县公安局:负责雷电灾害地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做好现场警戒、人员疏散、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3.县民政局:组织核查灾害损失情况,管理分配监督救灾款物,组织实施救灾捐赠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落实。

5.县交通局:保障抢险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及时修复遭破坏的交通设施。

6.县卫生局:组织急救队伍到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及时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

7.县广电台:及时播发雷电灾害的预测预报、警报等信息,对灾害情况进行及时客观报道。

8.县消防大队:负责火灾的扑灭,参与伤员的抢救、转移及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调查等工作。

9.县发改、经贸、建设、供电、质监、教育、旅游、电信等部门:做好或协助做好本系统的防雷减灾和雷电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组织,做好辖区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和雷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上报雷灾情况,做好辖区内雷电灾害的善后工作。

第三章 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与分级

第八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和雷电定位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雷电定位、雷暴天气监测、分析处理、信息传输发布为主体的雷电灾害预警支持系统,提高雷电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雷电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3.建立雷电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提高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第九条 县气象部门应加强对雷电的监测和研究,不断提高雷电的预测能力,及时提供预报、实况和雷电灾害情况。

强雷暴天气警报信息实行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统一发布制度,符合雷电灾害预警标准的,由县气象局主要领导负责签发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人民政府。

雷季前,防雷装置使用单位或者业主要组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做好各种防雷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测,确保符合防雷安全规定。

第十条 接到县气象局的强雷暴天气警报信息后,县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对属于可能发生雷电灾害的情况,及时进行预防工作部署。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启动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工作,确保预案实施。

第十一条 根据雷电灾害事故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不同,分为四级。

1.特大雷电灾害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特大雷电灾害事故:一次雷电灾害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一次雷电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重大雷电灾害事故: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死亡10—29人的;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20人以上的;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

3.较大雷电灾害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较大雷电灾害事故: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死亡3—9人的;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10—19人;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

4.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般雷电灾害事故: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死亡1—2人;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3—9人;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100万元的。

第四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处置

第十二条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启动本预案:

1.县气象局发布强雷暴预警,县政府确认可能发生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

2.县政府确认已经发生重、特大雷灾事故。

第十三条 县政府确认可能发生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时,启动以下应急处理程序:县气象台根据《XX县气象局灾害性天气气象服务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县人民政府立即召开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分析部署;各单位和群众接收到预警信息后,迅速做好防御工作。

第十四条 县政府确认已经发生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时,启动以下应急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所在乡镇、县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在组织自救的同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目击群众有义务通过公众报灾电话和其他途径迅速报告,反映灾情。

2.县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地了解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性质、灾情程度,迅速作出判断,及时反馈情况,必要时应先行处置,并迅速通知相关的应急救援职能单位。

3.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赶赴现场最高党政领导担任,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协调相关单位的抢险救援行动。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交通管制、治安保卫、抢险抢修、物资供给等应急对策。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关单位,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第五章 救援预案终止和报告

第十五条 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由县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雷电灾害事故的报告和新闻报道。

1.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县防雷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县防雷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2.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的新闻必须经县防雷减灾领导小组核实后,按XX县人民政府《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道。

第六条 善后处置

第十七条 善后处置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发放工作,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第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进行评估,制定灾后重建恢复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县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评估,评估结果及时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人民政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雷电灾害事故中的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在防雷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雷电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规定予以补助和抚恤。

2.发生雷电灾害后,相关部门谎报灾情或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和阻碍灾情收集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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