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专题会议发言(共5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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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河长会议制度

河长制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村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河长、副河长负责指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流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督导、调度。

(一)河长职责

河长是其责任河流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责任河流的治理负责,担负治、管、保“三位一体”职责,履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等职能。其中村级河长应更加突出管、保责任。

(二)副河长职责

1、负责提出公示牌安装计划,并组织安装。

2、负责组织河流开展水质、污染源、截污纳管、防洪排涝、违章情况、沿河绿化等的现状调查,为编制“一河(湖)一策”提供依据。

3、负责提出年度工作初步计划和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副河长应依据“一河(湖)一策”结合河道存在问题,在每年2月底前提出当年度建议计划,河长会议或河长例会审议后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区河长办备案。

4、负责组织河流按实施方案开展河道垃圾清理、黑臭现象整治、沿河违章拆除、涉河旧村改造、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5、负责组织河流开展防洪排涝、水污染整治、文化景观提升等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涉及重点难点问题。

6、负责河流建立河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创建“七无七有”(七无:无垃圾、无黑臭、无直排、无违章、无障碍、无淤积、无损毁;七有:有护岸、有绿化、有游道、有景观、有公园、有文化、有保障)的示范河道。

7、负责河流河长制手册编制并建立档案。

第二条 建立健全河长制运行机制。江店村河长制为“二纵一横”体系,“二纵”分别为:江店河长负责承接乡河长交办的任务,对河长办指导、督查、考核,完成河长会议或河长列会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建立问题发现机制。河长或副河长应通过巡查、举报及时发现问题,副河长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河长制工作,并设立公布举报电话。

第三条 实行河长公示制度。规范河长公示牌设置,河长公示牌应包括河流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及职务,治管保工作目标及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四条 实行河长巡查制度。河长对其责任河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日常巡查,重点巡查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是否存在超标、偷排漏排等非法排污情况,是否存在各类直排口、涉水违章建(构)筑物。

每次巡查应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处理。发现有重大污染事故或水环境污染隐患的,要第一时间联系、督促有关部门查处。

第五条 本制度由江店村河长办负责解释

第六条 第七条 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

为及时掌握江店村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促进交流河流管理保护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实现上下、同级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向公众发布有关河长制工作的信息,加强全社会参与并监督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根据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皖河长办„2017‟12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共享基本原则

信息共享有社会共享、上下共享、成员共享三个层面,分为信息公开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信息互通制度。信息共享应当遵循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对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做到早收集、早整理、早发布、早通报、早交流。一般信息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信息的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交换的信息资料要力求翔实、严谨。

二、信息公开制度

(一)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各级河长名录、河长职责、河流管理保护情况等基本信息;重大事项或热点舆情;其他应公开发布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在河流保护范围内及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进行公示;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义及措施,引导、增强公众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公开信息发布由江店村总河长授权,江店村河长办负责发布。

三、信息通报制度

(一)信息通报主要内容

河长制成员单位和村(居)河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推行河长制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地河流管理保护中行政执法、司法情况;河长制工作督查情况;其他应通报的情况。

(二)材料报送

河长制成员单位、各村(居)河长办,于每月底之前,将本部门、本辖区当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进展情况等进行汇总后,以书面报告及电子版报送江店村河长办。

(三)整理编辑

江店村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材料的审核把关、归类筛选,编辑《信息通报》。

(四)信息通报发送时间及范围

《信息通报》由江店村河长办编发,分送江店村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相关负责同志、江店村河长制成员单位,各村(居)河长办。

《信息通报》原则上每2个月1期,于单月月底通报;对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热点舆情及处理情况,可实行适时通报。

四、信息互通制度

(一)信息互通主要内容

河长制成员单位对河流水域岸线、水资源、水质、水生态等方面的信息系统、数据资料整合,探索构建互联互通、高效运转的管理平台,全面提升河流管理保护信息化水平。

(二)信息互通交换平台

建立江店村河长办网络平台,开设江店村河长办工作网站,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整合河长制成员单位有关信息资源,实行成员单位间的基本信息互通共享。

五、其他事项

河长制成员单位,各村(居)河长办,要明确一名负责信息共享工作的领导、一名工作人员。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掌握江店村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皖河长办„2017‟12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内容

信息报送包括信息简报、信息专报、工作通报。

二、信息报送要求

(1)江店河长制河长办,应根据信息简报、信息专报和工作通报的主要内容,将本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报送西河口乡河长办;

(2)信息报送应当遵循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

(3)报送的信息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信息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信息报送方式

分为日常报送、工作进展月报、年度工作总结三种方式。 (1)日常报送。江店河长应将本村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信息,适时报送西河口乡河长办。

(2)工作进展月报。每月底前,我村河长将月工作进展情况表及报告(书面报告及电子版)报送西河口乡河长办。

(3)年度工作总结。自2017年起,每年12月25日前,江店河长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年度工作目标和建议等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总结(书面报告及电子版)报送西河口乡道河长办。

河长巡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长的巡查工作,有效落实河长责任,实现对河流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根据《江店村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二条 河长应定期对责任河流开展巡查,全面掌握河流状况,开展巡查工作,研究上报巡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河长是责任河道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鼓励组织、社会团体相关人员、志愿者开展河道巡查协查工作。 第三条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河长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推广使用河长制APP或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河长信息、河道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水质状况等内容。积极引导公众使用河长制APP或微信公众平台参与治水管水监督。

第三章 巡查频次和内容

第四条村级河长定期开展对责任的河流巡查,江店河长或副河长对责任河流每月巡查不得少于2次,当问题集中发生时,应加大巡查频次。

第四章 巡查记录

第五条 河长巡查过程中或巡查任务结束当天,应当及时、准确记录河长巡查日志,以纸质或信息化电子记录等形式存档备查,配发管理信息终端的应及时将巡查信息录入。

第五章 问题发现和上报

第六条 江店河长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在其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书面或通过河长制信息平台等方式提交乡级河长办。

村级河长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安排解决,在其职责范围内暂无法解决的,要通过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等方式立即报告乡级河长,江店村河长协调解决或由其提交西河口乡河长办。

第十二条 河长要对相关职能部门处理问题的过程、结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解决到位,处理完结应由提交问题的河长销号。

第十三条

河长接到群众的举报投诉,应当认真记录、登记,并在一个工作日内赴现场进行初步核实。

举报反映属实的问题,应当予以解决,并跟踪落实到位。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参照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提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河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投诉举报问题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第2篇:河长制工作会议讲话

在2019年总河长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X市总河长会议,主要目的就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全省总河长会议精神以及最近召开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促进水生态环境良好发展,实现河湖库渠健康管护。刚才,X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全面总结回顾了2018年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部署了2019年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任务,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实际行动,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水安全治理体系、维护X山清水秀自然生态的必然要求。2017年我市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面对着诸多挑战和严峻的考验,我们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的水生态环境,确定了市、乡(镇)、村(社区)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和对应河长,明确了全市河湖管护责任,基本构建了河长制相关制度措施,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第一阶段工作。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河长和部门对“河长制”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只需按部就班,简单做做样子、搞一些资料就行了;个别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巡查监管执法不够,坚决打击水环境问题的力度不够。二是河长职责履行不到位。各 1 级河长对常态化巡河工作履职不到位,一些地方污水直排、垃圾倾倒入河入库、非法采沙、围湖建塘、侵占河道、破坏河湖护岸等问题还依然存在,一些工程性措施进展还比较缓慢,对怎样提升水质量、改善水环境缺乏措施和方法。三是河长制工作常态化机制不健全。各级河长对所管护的河湖库渠调研不深入,掌握信息不全、不实;各级河长办对工作信息收集不到位,上报不及时,台账资料不完整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主要在于对落实河长制工作的政治站位不高、看齐意识不强,没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没有把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作为水环境治理的重大战略举措。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部署上来,以对党中央高度负责、对X发展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坚定不移推进河(湖)长制落地见效,扎实做好管水治水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X。

下面,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有效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其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都十分突出。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我市长远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大创新,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 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创新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江河湖泊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各部门、各级河长要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以极端负责的态度、从严从实的作风,扎实践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用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切实加强河湖管理和治理,做好河(湖)长制各项相关工作,从根本上维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护好一江清水,实现“X”,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2019年是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关键之年,是河长制工作从见河长转入见成效阶段,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始终围绕维护河湖库渠健康生命这一目标,抓住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主要任务,突出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城乡统筹、水陆共治、强化监督的原则,全力以赴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落实好我市河(湖)长制工作。

二、明确职责、部门协同,有效促进河湖库渠管护

3 各级河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X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组织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全面落实河长责任,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职尽责。各级河长要真正履行好包干河流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河湖库渠管护,继续开展好“清河行动”回头看的同时,要从巡河、组织“清河”等各项基本工作入手,经常深入河道进行巡查,了解所管河段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认真履行管、治、保“三项职责”,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督查严,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问题,全力推动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二是各部门要协同发力,促进水生态环境良好发展。水生态环境的治理难度较大、牵扯的部门众多、不仅仅要解决多年遗留的繁杂问题,还要以长远的眼光进行创新治理河湖库渠,2019年我们要将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之间需要加强联系,协同作战,要严格按照“岸上与岸下齐抓、上游与下游共管、河道与塘库一体、治标与治本同步”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共管、共治的工作模式。全面加强区域与区域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联动协作。要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河湖信息共享和河湖治理方式的沟通,服 4 从指挥、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要组织涉及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执法部门,开展水环境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查处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采矿、非法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是要要抓好舆论引导和宣传,逐步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管护河湖库渠。要建立河道管理保护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并在各河段重要位置设立公示牌,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微信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护河、爱河意识。今年X月X日开展的“全民保护母亲河”—X清河行动,就把广大的干部、群众等动员起来,共同参与治理保护河流,在媒体的宣传下,增强了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促进市民保护河湖库渠的意识,逐步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管护家乡河湖库渠的氛围。

三、强化措施、解决问题,有效确保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的重大创新,其本质就是一种“责任制”,是一项长期性的制度性治水。推进河长制,核心是责任,关键是落实。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围绕目标,严实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在常态长效上持续用力。

5 一是要明确重点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2019年要重点推进污染源普查、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剿灭”城市黑臭水体、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水源地综合保护、水资源双控、水域岸线管控、地下水清理整治、水生态修复和河湖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基本实现河道内无垃圾漂浮物、无污水直排、无妨碍行洪物、无违章建筑物、无违法采砂、无损毁河湖堤行为的“六无”目标使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源地管护更加严格,水污染得到全面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得到显著修复。

二是要严明考核,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地见效”。目前,我们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要积极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全面量化评估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和部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快落实好河长制奖惩制度。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是确保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要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要通过督导检查、督察考核、追纪问责等多种形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确保河长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6 同志们,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长期工程、惠民工程。大家一定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抓好河长制各项工作,促进X水生态环境良好发,保护好X青山碧水,努力把X建成生态文明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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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在河长制县级河长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在河长制县级河长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县2018年“治污治水·洁净家园”有关工作讲以下几点,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治污治水·洁净家园”五年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工作任务再分解、再细化,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对已进行责任分解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要科学规划、多头并进,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高效完成,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二是进一步强化目标任务。按照《中共凤冈县委办公室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县办发〔20xx〕 5号)文件和县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全力推进治污治水工程,全面改善和提高城乡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提升,确保2018年实现14个乡镇、86个行政村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80%以上的村民组、村民聚居点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00%的行政村及其村民组、村民集居点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5%以上;86个行政村及其村民组、村民集居点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三是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进一步巩固“六个一律”环保“利剑”行动和环保“风暴”行动成果,深入开展环保执法“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污染源、风险源、排放源展开拉网式排查,查清总数、找准症结、有的放矢、规范管理。按要求每季度对省控断面(丰乐河)和市控断面(六池河)进行监测,每月对城区集中饮用水源穿阡水库和12个乡镇集镇饮用水源开展常规监测工作,确保水质达标率为100%,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四是进一步形成部门合力。“治污治水·洁净家园”五年攻坚行动是一项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长、工作任务重的工作,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做好沟通协调,齐心协力推进工作高效开展。县环保局要加强调度,每半个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环保、水务、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将“治污治水·洁净家园”五年攻坚行动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工作开展、提升群众知晓率、改变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抓手来安排部署,根据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水、大气、噪声、固废、辐射等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大格局,提高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4篇:河长制工作典型发言材料

典型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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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按照此次会议安排,我代表*****作发言,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年初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按照“河长禁令”、“六大工作任务”和“清河专项行动”的要求,我单位为贯彻好、落实好、完成好“河长制”各项工作,重点以“强化组织机制保障,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全覆盖综合整治”的总体工作思路,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一、强化组织、机制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河长制”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将“河长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更好的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以上率下,做到带头包干负责区块、带头学习宣传治水政策、带头参加护河治水志愿服务。把“河长制”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深入开展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起来,以推进“河长制”工作成果作为检验干部作风整顿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 二是强化机制保障。通过完善保洁员队伍和检查巡查员岗位等长效机制,做到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确保“河长制”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从而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深入职工家中和广播、微信群等有效方式,大张旗鼓的对护河节水,违法乱建、乱排乱倒、破坏水环境等进行宣传,从而调动职工群众对水资源保护和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保护水源、保护生态的意识,努力营造职工群众爱河,护河、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全覆盖综合整治。

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六大工作任务”和“专项行动”要求和我**统一安排部署,重点对畜禽养殖污染、农药化肥除草剂“三减”,生产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侵占河道水域及岸线进行开展工作。

在畜禽养殖管理工作中。由于我***没有大型养殖场,都是零散养殖户。我们重点抓在日常,对职工所养殖的畜禽进行完善防疫,对粪便进行集中处理到田间地头。

在农药化肥“三减”工作中。我们一是加大宣传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和农药用量,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及知识培训班。二是利用土地承包协议进一步加强农药化肥使用量和农药瓶回收率。通过宣传和承包协议制约逐步减少了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收回农药瓶***箱。

在处理生产生活垃圾工作中。我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我们完善保洁队伍,配备了运输车辆,生活垃圾基本做到日产日销。并将日产日销的生产生活垃圾全部运到***的指定垃圾处理场,集中焚烧及掩埋,截止现在共焚烧和掩埋生产生活垃圾近***吨。

在检查巡查河道水域岸线工作中。我们按照“六大工作任务”,截止到现在,我***共组织集中检查巡查河道及岸线堤坝共八次。通过检查和巡查没有发现乱占乱建、乱围乱堵、违法修建矮堤和建筑等现象。并对在检查中发现个别河道漂流物和乱倒垃圾及废弃物等现象,我们组织保洁队伍,第一时间进行清理运输到指定垃圾处理场。现在我们河长制工作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在取得点滴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重点是个别职工群众对治水护河保护生态的意识还不够强,仍有存在生产生活垃圾偷倒现象。在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和检查巡查力度,尽职做到守水尽责、守水有责、守水负责,为实现绿水青山永驻,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大家园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水清、流畅、面洁、岸绿”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第5篇:西洲街道河长会议制度

西洲街道河长会议制度

为加强河长制工作组织领导,促协调配合,根据《西洲街道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西办发〔2017〕65号),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建立河长工作会议、河长专题会议、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等制度。

一、街道河长工作会议制度

第一条 河长工作会议由街道第一河长或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街道第一河长或河长、副河长、居委会第一河长或河长、副河长,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街道河长办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街道级河长、副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 会议按程序报请街道级第一河长、河长确定召开,由街道河长办筹备。会议原则上每年根据县河长会议精神或者本街道工作需要确定召开。

第三条 会议主要事项:研究决定河长制重大政策、重要规划、重点制度;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研究河长制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经街道级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街道级河长审核、街道第一河长审定后印发,研究决定事项由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负责具体落实。

二、街道级河长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 街道级河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街道级河长或副河长确定召开,街道河长办负责筹备。出席人员:河流所经有关的居委会河长,相关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等,其他出席人员由街道级正、副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 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河长工作会议部署;专题研究所辖河流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研究部署所辖河库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街道级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街道级河长审定后印发,研究决定事项由街道河长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有关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负责落实。

三、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制度

第一条 街道河长工作制委员会会议由街道级河长或街道河长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召开。出席人员: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 第二条 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第三条 会议由街道河长办或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提出,报请街道级河长或街道河长办负责人确定。

在河长制会议上发言材料

在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店长会议发言稿

2021年总经理春节团拜会发言稿和总河长、总林长会议上讲话发言稿

教研组长会议发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