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体制调研报告

工作汇报 时间: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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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美国联邦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基本情况

美国联邦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基本情况

一、美国联邦总务署概况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实行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级行政管理体制,其中地方政府包括县、市、镇、社区、特区等。按照事权划分原则,三级政府分别承担着不同的事务管理和享有相应的管理权力。据了解,目前美国联邦政府除立法、司法机构外,有11个总统办事机构、14个部、57个独立机构。各部和独立机构大多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负责管理联邦政府相关事务。驻各地的联邦派出机构,均由在华盛顿的本部管理。联邦政府派往各地的工作人员约占联邦政府总人数的80%。

美国联邦政府机关事务工作由联邦总务署(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简称总务署)统一管理。总务署是联邦政府行政独立机构,署长由总统征求参议院意见并经参议院通过后任命,直接对总统负责。作为联邦政府的集中采购和资产管理机构,总务署与联邦政府行政管理和预算局、人事管理局,被称为联邦政府的三大管理机构。行政管理和预算局主要负责联邦政府各部门组织机构和经费预算管理等项工作,人事管理局是负责联邦政府雇员管理的职能机构。这三大机构是联邦政府正常、高效、有序运转的重要保障,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为联邦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提供相关服务。

1949年7月1日,总务署根据《联邦资产和行政管理服务法》

成立。总务署由联邦工程署、财政部联邦供应局、战争物资管理局和国家档案中心等4个分散的总务机构合并组成,目的是为了避免“职能重复、开支浪费、物资和场地供应上的责权混乱”。同时总务署还接受了一些其他机构的有关职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其职能有所调整,20世纪80年代以来,增加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职能。1996年以来,总务署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服务理念、服务领域、服务方式、服务手段等方面都发生了较为深刻的变化。

总务署的主要职责,一是为联邦政府各部门提供办公场所,负责联邦政府机构在全国各地办公楼的修建、维护和经营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运行;二是为联邦政府各部门所需物资设备、公务用车提供优质的集中采购、供应、储存、修理服务和公务旅行、财产处置服务。三是为联邦政府各部门提供电讯、信息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四是负责研究、制定、评价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此外,还负责前总统及遗孀的服务管理联邦政府的各类用车,指导联邦幼托中心,保护历史建筑,管理优秀艺术项目等。总之,总务署为联邦政府提供的服务是广泛的,哪里有政府的需要,哪里就有总务署提供的优质工作环境,包括办公房、家具、装备、物资、用具、计算机、电话、交通等全方位的服务。

总务署服务机构包括公共建筑服务中心、联邦供应服务中心、联邦技术服务中心和政府政策办公室。职能部门和内部管理机构有11个:财务司,负责总务署的财务管理工作;信息司,负责总

务署的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管理工作;知识司,负责总务署数据库的管理和业务信息的开发利用等项工作;人事司,负责总务署的人事管理工作;国会与政府间事务司,负责联络国会,组织协调总务署的立法提案和国会提案答复,以及与其他政府部门的联络工作;通讯联络司,负责面向政府部门、工商业界、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信息咨询工作;企业发展司,负责帮助小企业、少数民族企业和妇女办的企业获得总务署提供的采购机会和承包合同工作;幼托中心,负责管理和建立全国各地为联邦政府雇员子女服务的幼儿园工作;总顾问办公室,负责总务署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合同申诉委员会,负责听取和裁决承包商与总务署及其他部门之间有关合同纠纷工作;监察长办公室,负责审计调查工作,预防和查处总务署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欺诈、浪费和滥用职权行为。

总务署分别在新英格兰、东北和加勒比海、大西洋中部、西南阳光地带、五大湖、中心地带、大西南、落基山、缘太平洋、西北-北冰洋、首都等全国11个地区的波士顿、纽约、费城、亚特兰大、芝加哥、堪萨斯城、沃思堡、丹佛、旧金山、沃本和华盛顿特区设置了11个地区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目前,总务署拥有14000多名工作人员。

二、总务署的公共建筑服务

总务署通过所属的公共建筑服务中心(Public Buildings

Service)为联邦政府提供公共建筑服务。公共建筑服务中心是美国最大的房地产机构,承担着全国范围的联邦办公楼、法院大楼、边境站、图书馆、资料处理中心的建筑、出租、管理、维修任务。目前它对联邦政府拥有的分散在全美1600多个社区的1800多栋办公楼房地产实施统一的产权管理,还从市场上租用了约6500处办公场所,这些自有产权和租来的办公用房租给了100多个联邦政府机构供100多万政府雇员使用。联邦机构有权在规定期限内使用总务署提供的房产,但无权永久占用,不论是政府拥有产权的还是从市场上租来的,“哪怕使用房产的联邦机构的名称已经凿进了石头门楣”,也只有经总务署同意,与总务署签订协议后才能继续使用。公共建筑服务中心近年已从政府指令经营转为非指令经营,它根据联邦政府机构的需求,有计划地进行一些新建、改造和修缮等项目的建设,并进行资产组合管理,对富余不动产进行处置,为联邦政府各部门提供了有效的办公场所服务。1999年雇员7379人,占总务署工作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1999财政年度(美国的财政年度为10月1日至第二年的9月30日,下称财年)收入6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

(一)公共建筑的使用管理

总务署作为资产所有者,对联邦政府拥有的公共建筑行使管理权,并进行房地产经营。总务署通过与联邦政府机构签订《房产使用协议》,向他们出租所管理的办公用房(包括拥有产权的和租来的)。《房产使用协议》按照用户的要求,对办公场所情

况和服务项目作出规定,并提供财务概算,对未来房屋租金负担作出估测。房屋租金与当地市场房租水平相适应,每5年议定一次;联邦政府拥有产权的房产,使用期限可达20至30年。为保证重大翻修或其他需要,公共建筑服务中心的资产经理必须限制房产使用期,如果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必须让联邦机构腾空办公房,总务署将承担搬迁费用。联邦政府机构在每年的部门预算中都列有办公房租金项目,预算经国会批准后该项经费直接从国库划拨总务署。

总务署统一负责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总务署的签约专业人员按照惠而不费的标准从尽可能多的承包商中招标选定承包商,承担有关办公场所的物业服务。总务署各地区办的大楼经理、预算分析员、建筑工程师、材料监管和技工等专业人员负责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总务署向承包商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总务署非常注重控制办公用房的运营管理成本,每年考核各地区办管理办公楼的具体指标——“每平方英尺运营费用”,并与当地私营公司相比较,以此衡量各地区办办公场所管理工作绩效。

(二)新建、改造和修缮项目的实施程序

总务署公共建筑服务中心及其11个地区办对每个建设项目都设立项目经理和项目小组,小组成员有总务署有关人员、建筑工程师、施工经理、联邦用户代表等。建设项目一般分以下几个阶段:

1.规划阶段。各地区办负责估测联邦机构在当地的用房需求,

篇二:关于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的思考

关于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的思考

各地同行在交流中谈论较多的一个话题,就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能问题。说明大家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热爱,也说明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现状还存有一丝忧虑。由此引发了我对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建设的一些思考。

一、现状列举

1、机构设置方面。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对于各级党政机关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各地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机构的设置、名称、级别、编制等都不尽相同。在设置上,有的作为党委政府的一个独立工作部门,有的是党委政府办公厅(室)的一个内设处室,有的有机构无人员,与党委或政府办公厅(室)合署办公,有的成立机关服务中心、隶属党委或政府办公厅(室)管理;在名称上,有的称“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的是“某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有的叫“某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还有的谓“行政局”、“事务局”、“管理局”等等;在级别上,作为独立设置的机关事务管理局,有的是一级局建制,有的是二级局建制;在编制上,作为独立设置的机关事务管理局,有的是行政编制,有的是事业编制,有的是混合编制。机构设置的不同,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

2、职能配置方面。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配置差异很大,地方机关事

务管理部门与国管局职能上下不对应,平行的省(市、自治区)之间,或市(地)之间、县(市、区)之间职能也各不相同,同一个省(市、自治区)内的同一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之间职能也不一致。国管局的职能配置是比较科学合理的,既是作为一个独立设置的工作部门所应该担负的职责,也是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但多数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能比国管局的职能要少得多。有的甚至没有实质性的管理职能,只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有的“三定方案”中赋予了一些管理职能,实际上这些职能并没有到位,成了空头支票。各地缺少的职能内容也不一样,有的机关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由财政部门统管;有的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由建设部门负责或由使用单位自建;有的机关住房公积金由房改部门管理支配;有的党政领导公务接待由独立设置的接待机构承担;有的党政领导生活服务由其他相关机构操作;有的没有实施调干周转房、机关廉租房建设;有的办公用房由各部门自行实施等等。这些在国管局职能中都有,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中也都应该有,但目前还远远没有到位。

3、实际工作方面。各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之间实际工作相差也很大,有的职责明确、权职相宜,工作有声有色,有的只是做一些吃喝拉撒睡等纯后勤服务性的工作,本级机关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很少,有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原来具有的行政管理职能也在逐步萎缩、弱化,被其他部门所取代。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观念方面。人们往往用过去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时期的“后勤保障”的观念,来定位现在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认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就是后勤工作,后勤工作就是负责吃喝拉撒睡的工作,不需要什么文化层次和技术含量。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应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后勤部门管不了,也管不好。

2、领导意志方面。现在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很大,往往把注意力和精力更多地投放于GDP增长及引资、城市建设等方面,而忽略了为发展提供支撑、为党政机关运转提供保障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一些地方党政领导看来,GDP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没有多少联系,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抓不出政绩,用领导者的惯性思维看待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以领导者的个人意志左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3、法制建设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规范全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权威性的法律或法规,虽然各地党委政府及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也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但这些文件和制度法律效力低、适用范围窄,缺乏强制性、权威性、系统性和前瞻性,有的甚至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和自相矛盾的地方,而且缺少有效的监督执行机制。

4、自身努力方面。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开展得怎样,除了一些客观因素外,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自身努力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应该看到,各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工作勤奋努力,负重拼搏,默默奉献,为保证本

级党委政府机关高效有序运转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确实也有少数同志缺乏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开创新局面的工作激情。有的看低自己,存在自卑心理,认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就是后勤工作,就是管吃喝拉撒睡的工作,难有作为;有的工作平庸,现有职能履行不到位,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完不成,领导不放心;有的不注重员工队伍建设,少数员工的行为损害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整体形象。

三、路径探讨

1、加快立法进程。地方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工作存在的诸多不统一、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归根到底是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各地迫不得已才“自由发挥”。目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是制定出台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律或法规。所制定的法律或法规,希望能够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确立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地位。它是一项管理机关事务、保障机关正常运转、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维系政权建设的重要工作;二是明确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机构的设置。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都应设置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机构,机构名称、单位性质、人员编制等都要明确;三是明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能。因各地情况不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机构职能也不可能完全相同,但基本职能应该是相同的,基本职能要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比如,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与管理、机关财务管理、机关政府采购、本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服务保障、本级党政领导的生活服务,以及本级党政领导的重要接待安排等。在基本职能确定的基础上,各

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一些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有关的工作职能和工作任务。制定一部法律或法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准备过程,还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但再难也要把这项工作做起来。只要我们向着既定的目标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全国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上下齐努力,一定能制定出一部规范全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或法规,也一定能够开创全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2、做好本职工作。目前各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或多或少有一些工作职能,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继续勤奋务实、埋头苦干,做好本职工作,不但要履行好职能,做出亮点,而且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放大亮点,树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想做事、会做事、做成事的形象,以此赢得领导和机关的关注和信任,逐步确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本级机关的应有位置。如果我们本职工作做不好,领导交办的任务完不成,时间一长,就会给领导和机关留下这个部门不会做事、做不成事的不良印象,今后很难再把重要事项交给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做,现有的职能也会弱化、萎缩,部门的位置就会逐步降低,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有为才有位”。

如何做好本职工作,以下四点可作参考:一是做事要投入。每履行一项职能都要投入相应的人力、精力、财力和物力,要落实专人去做,做事的人要全身心地投入,干一行、专一行,把履行职能所涉及的业务做得很熟练,

篇三:全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情况调查问卷

全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情况调查问卷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 2.单位性质。 ①行政单位( )

a组成部门( ) b办事机构( ) c直属机构( ) ②事业单位( )

a参照管理( ) b全额( ) c差额( ) d自收自支( ) ③企业单位( ) ④其他

如单位性质发生过变更,请说明变更时间和情况(如事业单位变更为行政单位):

3.级别规格。

①正县( ) ②副县( ) ③正科( ) ④副科( ) ⑤其他

如单位级别规格发生过变更,请说明变更时间和情况:

4.行政隶属关系。 ①隶属党委 ( )

a直属机构 ( )b办公室管理 ( ) c办公室内设 ( ) d其他②隶属政府 ( )

a直属机构 ( )b办公室管理 ( ) c办公室内设 ( ) d其他如隶属关系发生过变更,请说明变更时间和情况:

5.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编制数。

①主要职能:

②内设机构: 表一:

③编制数:,实有人数: 6.下属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表二:

7.下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免。 ①由你单位党委(党组)决定。( )

②根据单位性质不同任免主体不同。( )请简要说明 8.单位“一把手”情况。 ①级别

a正处( ) b副处( ) c正科( ) d副科( ) e其他( ) ②兼任情况

a由本级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任( ) b由本级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 ) c其他( )

9.干部职工队伍情况。 ①平均年龄:

②男、女比例::

③行政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分别占: 、 、 % ④本科以上学历占: % ⑤在职培训补助

a有()b无( ),补助额度 ⑥当前紧缺专业人才类型:

二、所在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有关情况

10.本级机关中,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系统是否分别设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①设立( )

②不设立,但有专门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 ③不设立,也没有专门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 11.党委系统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机构)的名称

性质:①行政( ) ②事业( ) ③企业( ) 规格:①正处( ) ②副处( )

③正科( ) ④副科( )

12.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系统是否建立了统一的服务保障标准。

①是( )请简要说明

②否( )

13.你们认为各系统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应该是: ①整合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系统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各委、办、局内部机关事务工作机构,成立一个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

②分设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系统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各委、办、局内部机关事务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

③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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