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共7篇)

工作汇报 时间: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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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交通运输系统信用体系建设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旗实际,编制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目标,以促进经营者遵章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重点,发挥行政推动与市场引导双重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增强科技和信息化支撑,推进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信用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力争至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我旗交通运输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框架,市场信用体系规范有序,交通运输经营者诚信意识显著增强,交通运输市场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行业公信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业质量信誉考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为基础,《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等部颁规章制度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出租汽车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等质量信誉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为补充,加强我县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梳理现行的行业质量信誉考核的内容,逐步扩大考核范围,完善相关考核指标,严格实施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考核评价,逐步建立运输管理机构与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相结合,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保证考核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权威性。完善质量信誉考核奖惩措施,明晰不同考核等级的约束条件,以考核结果有效约束市场准入及运力投放等。

责任单位:运管所、维修所;配合单位:执法局、交通行业协会。

(二)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用信息互通互联 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尝试建立企业信用库、从业人员信用库及相关奖惩制度的“二库一制度”信息管理系统。

1.建立“二库”,即企业信用库和从业人员信用库。企业信用库涵盖水陆客货运输、驾驶员培训、运输服务、交通建设等交通运输相关企业,信用内容包括主要服务范围、企业资质、经营信誉等;从业人员信用库涵盖交通运输行业各相关从业人员,信用内容包括从业资格、服务质量、违章情况、安全情况等。企业信用库、从业人员信用库信息必须及时更新,确保真实有效。积极加强部门协作,逐步与有关部门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将公安、安监、工商、劳动保障、税务等相关部门掌握的运输企业信息纳入信息库,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联。依法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和查询系统,及时向社会提供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服务情况。

2.建立“一制度”,即信用奖惩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对信用考核良好的运输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适当给予政策、资金安排等方面的扶持和便利,包括在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审批、客运线路招投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相关建设投资补助、技改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在社会采购道路运输服务、招投标、人员招聘等方面给予重点推介等,使诚实守信者真正受益。逐步完善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大监管和制约力度,严格实施惩处措施,特别是对于存在严重诚信经营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限制其业务发展,构成违法的,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健全跨地区、跨行业诚信奖惩联动机制,使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责任单位:运管所、维修所;配合单位:办公室、执法局、质监站。

(三)加强政务建设,推进行政行为公开透明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增加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依托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承诺时限和办事流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依托“网上潮州”、“网上政府”、党政内网共性办公应用系统等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交通运输政务网络平台,推进网上办公。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社会公共事业管理和干部任免等政务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股、规划股、政安股、运输股、管理股、海事处、路政大队、养护所。

(四)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承诺执行力度

逐步将行业管理部分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认真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规范运作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参与制订、修订行业规则及质量、服务标准,建立行业准入、退出机制,梳理、完善行业各项规范经营的公约、约定,建立完善行业“诚信企业榜”及“黑名单”数据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宣传倡导信用理念、加强信用文化建设、提供信用建设咨询服务、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人,企业从业人员是诚信建设直接责任人;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包括信用教育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信用信息采集制度、自查自纠制度和失信惩戒公示制度以及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等,着力提高服务承诺执行力。

责任单位:财务股、规划股、政安股、运输股、管理股、海事处,配合单位:相关职能科室。

(五)加强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信用体系

继续推进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交通行政执法资源,形成“一支队伍执法”机制,避免职能交叉、推诿扯皮、多头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执法队伍自我约束能力和交通运输市场信用监管能力。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全面建设行政执法信用体系,积极推进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化,做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罚结果透明化,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质量。

责任单位:路政大队。

(六)建立诚信奖惩机制,营造诚信经营环境。

1.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各部门包括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汽车维修行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要充分依靠和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宣传教育、组织协调、诚信示范等作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投资补助等环节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对诚信考核良好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在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审批以及评比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鼓励和支持单位在采购道路运输服务、人员招聘等方面优先选择诚信考核等级高的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

2.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加强监管和制约,严格实施惩处措施。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诚信经营问题的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限制其业务发展。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诚信奖惩联动机制,使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七)加强信用宣传,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

结合行业“创文”活动,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行业诚信守法教育宣传,广泛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宣传行业诚信守信、合法经营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诚信经营示范”等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弘扬诚信美德,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广泛普及法制知识,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逐步形成以守法、履责、诚信为核心的行业诚信文化。

责任单位:运管股;配合单位:相关职能科室。

四、工作安排

根据工作部署,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进、逐步完善、巩固提升的原则,力争至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我旗交通运输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具体工作安排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6年10月至11月)。根据局“两建”办工作要求,对全县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相关单位按任务要求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并进行工作部署。

(二)建设推进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建立完善“二库一制度”,实现信用信息互通互联;加强政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建立和完善政务网络平台,推进行政公开透明;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完善企业相关信用管理制度;强化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建立行业相关机制,制订完善行业各项规范经营公约、约定,建立完善行业“诚信企业榜”及“黑名单”数据库;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全面健全行政执法信用体系;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总结开展全县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及“二库一制度”,加强对交通运输各行业的培育和监管,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服务水平上更高水平;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意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既是一项当前亟待加强的重要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日常工作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系,将旗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制订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有序实效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加强协调配合。局“两建”办要切实加强与县“两建”工作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及时协调指导各科室、单位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督查考核。各责任科室、单位和配合科室、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本部门职责相结合,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职责同步落实、相互促进。

(三)加强宣传教育。采取积极措施,利用本地新闻媒体、网络以及具体有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的客运站亭、公共交通工具等载体,多形式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普法宣传教育,弘扬诚信美德,增强企业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体系建设氛围。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2016-7-19

第2篇:银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188号令)的要求,我行积极推荐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人总行的统一部署下,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加快了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步伐,同时积极争取,在**省做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第二批试点省份的前提下,我市成为全省的四个评级试点城市之一,通过引入全国知名的专业化评级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开展外部评级,为中小企业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提高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平台。具体开展工作汇报如下:

一、稳步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为提高企业征信的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金融机构,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的基础上,20xx年人民银行启动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与原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相比,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取全国集中式数据库结构建设,各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数据由各自总行一点接入,数据采集项由原来的300多项扩展到800多项,除包括商业银行目前办理的与借款人相关的各项业务信息外,增加了借款人的账户信息、外债信息及其与借款人相关的非银行信息等内容,信息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升级系统除保证向商业银行提供查询服务、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信息服务外,也为将来依法向社会其他部门提供服务做了技术上的准备。从蚌埠市来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农发行已于去开底通过各自总行接入了全国统一数据库,徽商银行蚌埠分行目前正在徽商银行总部的统一安排下做信贷核心系统的数据采集和迁移工作,5月13日新系统上线,6月份将以徽商银行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三县一郊联社也在人行的指导下进行存量数据的录入工作,5月15日实现向省联社报送存量数据,省联社也将于6月份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届时,我市金融机构接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工作将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二、征信市场管理工作取得进展人民银行总行在征信立法滞后的情况下,就如何履行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责,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保持征信市场稳定发展,提出了以市场方式管理市场行为、以业务管理规范机构行为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国内五家评级机构从事银行问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资格。同时,针对我国借款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的突出问题,结合培育评级市场的总体规划,在全国八个省份开展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在稳步推进、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计划在包括**省在内的九个省份进一步深入开展试点。蚌埠市做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城市,我行按照上级行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积极牵头组织,推动评级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主动向市政府报告,取得了政府部门的理解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经济委、各金融机构组成的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我行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组。在人行合肥中文征信处的指导和市评级试点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召开了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动员推介会。参加推介会的有分管市领导、市发改委、市区县经济委、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以及54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同时还邀请了人民银行合肥中文征信处领导、以及大公国际、中诚信以及联合资信等三家全国性评级公司的评级专家参加。会后,由我行和市经济委分别收集了参会企业的评级意向。同时,为抓好信用评级结果的落实,我行调查了解了各金融机构的授权授信情况,具体掌握各单位的投信审批权限、利率定价权限等,为下一步切实做好各行的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的结合、评级结果与授信挂钩做好准备。近期将重点做好具备较成熟评级条件企业的再动员工作,启动企业和评级公司的评级签约。

三、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仍需各部门支持配合非银行信息采集对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企业信用信息打破条块分割、实现集中征集、加工、使用,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关键。它不仅关系到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覆盖范围,更影响到企业对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功能的发挥。为此,我行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同时也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文持,有关部门也与我行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如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全市个人交纳个人住房公积金以及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据提供给总行数据库,蚌埠市也成为全国65个向总行数据库报送公积金数据的城市之一。下阶段,我行将借助蚌埠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契机,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扩大信息共享的范围,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共享方案。

第3篇:银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银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188号令)的要求,我行积极推荐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人总行的统一部署下,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加快了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步伐,同时积极争取,在**省做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第二批试点省

份的前提下,我市成为全省的四个评级试点城市之一,通过引入全国知名的专业化评级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开展外部评级,为中小企业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提高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平台。具体开展工作汇报如下:

一、稳步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

为提高企业征信的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金融机构,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的基础上,2005年人民银行启动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与原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相比,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取全国集中式数据库结构建设,各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数据由各自总行一点接入,数据采集项由原来的300多项扩展到800多项,除包括商业银行目前办理的与借款人相关的各项业务信息外,增加了借款人的账户信息、外债信息及其与借款人相关的非银行信息等内容,信息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升级系统除保证向商业银行提供查询服务、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信息服务外,也为将来依法向社会其他部门提供服务做了技术上的准备。

从蚌埠市来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农发行已于去开底通过各自总行接入了全国统一数据库,徽商银行蚌埠分行目前正在徽商银行总部的统一安排下做信贷核心系统的数据采集和迁移工作,5月13日新系统上线,6月份将以徽商银行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三县一郊联社也在人行的指导下进行存量数据的录入工作,5月15日实现向省联社报送存量数据,省联社也将于6月份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届时,我市金融机构接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工作将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二、征信市场管理工作取得进展

人民银行总行在征信立法滞后的情况下,就如何履行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责,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保持征信市场稳定发展,提出了以市场方式管理市场行为、以业务管理规范机构行为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国内五家评级机构从事银行问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资格。同时,针对我国借款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的突出问题,结合培育评级市场的总体规划,在全国八个省份开展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在稳步推进、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计划在包括**省在内的九个省份进一步深入开展试点。

蚌埠市做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城市,我行按照上级行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积极牵头组织,推动评级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主动向市政府报告,取得了政府部门的理解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经济委、各金融机构组成的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我行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组。

在人行合肥中文征信处的指导和市评级试点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召开了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动员推介会。参加推介会的有分管市领导、市发改委、市区县经济委、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以及54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同时还邀请了人民银行合肥中文征信处领导、以及大公国际、中诚信以及联合资信等三家全国性评级公司的评级专家参加。会后,由我行和市经济委分别收集了参会企业的评级意向。同时,为抓好信用评级结果的落实,我行调查了解了各金融机构的授权授信情况,具体掌握各单位的投信审批权限、利率定价权限等,为下一步切实做好各行的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的结合、评级结果与授信挂钩做好准备。近期将重点做好具备较成熟评级条件企业的再动员工作,启动企业和评级公司的评级签约。

三、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仍需各部门支持配合

非银行信息采集对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企业信用信息打破条块分割、实现集中征集、加工、使用,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关键。它不仅关系到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覆盖范围,更影响到企业对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功能的发挥。为此,我行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同时也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文持,有关部门也与我行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如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全市个人交纳个人住房公积

金以及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据提供给总行数据库,蚌埠市也成为全国65个向总行数据库报送公积金数据的城市之一。下阶段,我行将借助蚌埠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契机,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扩大信息共享的范围,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共享方案。

四、广泛开展征信宣传工作

征信宣传是人民银行履行征信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积极配合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我行也力口大了对公众征信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2005年我中支以

第4篇: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增强执政能力、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保障。作为政务诚信试点单位,今年,我区积极探索,开拓奋进,搭建新的载体,开创新的领域,扎扎实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力以赴引领政务诚信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工作进展有序。

今年,在市信用办下发《xx市20xx年信用建设工作要点》后,我区迅速行动,全面部署,信用工作领导小组随即召开了专项会议。按照市里指示,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20xx年XX区政务诚信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3年XX区政务诚信建设试点任务分解表》以及《2013年XX区信用体制考核细则》。召开了“2013年XX区信用工作会议”,对我区信用工作进行了专项布署,分解落实了具体指标,实现信用试点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政务诚信彰显皇姑特色。

今年,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设四大信用主体”活动,即通过打造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区、诚信学校四大信用主体,以其鲜明的示范作用,全面提升XX区的社会诚信度。我区信用办在全区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企业、学校中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开展政务诚信宣讲等活动,使诚信观念深入人心,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讲诚信,处处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尤其区政府在黄河街道试点以建立法制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全方位打造“皇姑诚信政府”新形象。

三是全力跟踪协调,确保全区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推进XX区软环境的建设中,我区将政务诚信融入其中,加强对区内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政府办事效率。认真组织全区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双进双解”活动,时刻跟踪项目建设情况,积极动员全区机关干部,以各职能部门、各单位为根本,成立若干帮扶小组,逐一走访市、区重点项目,调查并记录了企业对政府服务和水电气等社会公共服务部门提出的若干问题,并及时向市里反映,做好沟通协调,为企业提供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尽全力赢得了企业的满意,力促全区8个市重点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并得到市重点项目办的好评,努力实现了全区经济加速发展。在开展诚信企业宣传活动中,我区继续在服务业企业、工业企业等行业深入推广,加大对沈阳东北有色及沈飞实业公司“辽宁省诚信企业”引领作用的宣传力度,在全行业营造诚信经营的氛围。 四是深入基层一线,多角度开展政务诚信建设。

我区信用办结合区委、区政府推进功能区建设,选调了百名干部深入功能区,体察民意,了解民情,通过悬挂条幅,发放诚信政务手册等方式,提高广大民众政务诚信知识。组织企业和学校,通过课堂教育、企业职工诚信培训等活动,促进政务诚信知识的广泛传播。区政府为增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透明度,根据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与社区共同协调解决公共服务问题,继续在全区推行黄河街道的“621”模式公共服务平台,即采用“6条诉求征集渠道、2级平台联动办理、1套跟踪问效工作机制”,将社区居民的诉求及时向政府机构反映,及时解决民生问题,为居民摆脱困境。通过推进“621”联动模式,我区社会管理与诚信建设取得了新突破,政府诚信指数在民众中得到了提高。 五是积极探索尝试,创新诚信工作评价机制。

为全力提升我区政府工作人员的诚信水平,保证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夯实我区政务诚信建设的坚实基础。今年,我区在政务诚信建设考评机制上积极探索,全面开展诚信单位和个人的创建活动,以典型示范为引领,推行诚信公务员评选活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努力在诚信单位、诚信个人创建活动上取得新突破。我区信用办在年初编制了《2013XX区信用建设考评方案》以及《ab类信用体制考评细则》、《cd类信用体制考评细则》,并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当中。

六是注重求真务实,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今年我区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逢进必考制度,严把进入政府机关入口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注重培训教育,开展公务员素质教育和行政执法能力相关培训。加强队伍管理,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建档立卷,实行一人一档,将公务员诚信建设纳入常态工作。严格奖惩,对在政务诚信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失信行为给予相应惩戒。

第5篇: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宿 豫 食 安 办

一、进展情况:

全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分别在农林、卫生、工商、质监、经贸等部门共建立60家诚信体系单位,区食药安办于于10月28日-31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初验,结果显示各生产经营单位初步建立了基础信用档案,各部门监管信用档案已建设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上半年,我们遵循先易后难、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政府推动、部门组织、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方式,根据各监管环节食品行业、企业特点,由环节监管部门确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企业,并具体负责组织与实施。具体做法为:

一是充分调研,名单确立到位。区食安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将任务层层落实,并通过现场调查的方式,初步确定了75家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然后根据各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进行优胜劣汰,最后确定工商、质监、卫生各15家,农林11家,经贸4家信用体系建设单位名单

二是制定方案,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市食安办制定印发的《宿迁市2008年度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方案》,我们明确全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将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划分到区食安委办、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农林局、经贸局、粮食局等有关部门,坚决做到了“政府组织、部门负责、任务落实、齐抓共管”。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氛围到位。宣传教育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将通过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让相关职能部门和信用企业共同研究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使建设工作启动之初就做到从各行业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我们通过采取日常例会与专题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联络员、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反复培训,交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做法,专题讲授食品安全信用知识和监管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操作程序,探讨在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信心。

四是建立信用档案,基础工作到位。为了使企业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指导和督促,我们对信用企业负有指导责任的监管部门、企业和政府结成工作伙伴关系,

共同完成企业信用档案建立的工作任务。我们采取“六句话”的工作思路。即:“产品有标准,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过程有记录,逆向可追踪,产品能召回”。各信用企业按照“六句话”的要求,参照《江苏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两档”指南》,结合企业的实际建立以生产经营过程管理监督为核心,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对象,以对企业负有监督职责的监管部门为节点的信用档案。

五是帮助守信企业,支持发展到位。充分发挥公众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报道,推介守信企业及其产品,做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提高守信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营造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让守信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从而调动尚未加入信用体系建设企业的积极性。

六是建立完善信用制度,保证信息共享到位。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起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行业信息、企业信息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研究并逐步完善《*区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和《*区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等,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和可行,从而达到调动具有比较优势企业参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带动示范、发展产业的目的。

三、存在问题:

1、部分乡镇和部门意识淡薄,紧迫性不高,未能及时将

创建任务及时分解落实,使工作浮于表面。

2、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设工作进展缓慢,且资料不全,需部门对创建单位进一步明确标准,快速推进此项工作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氛围到位。宣传教育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将通过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让相关职能部门和信用企业共同研究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使建设工作启动之初就做到从各行业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我们将通过采取日常例会与专题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联络员、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反复培训,交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做法,专题讲授食品安全信用知识和监管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操作程序,探讨在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信心。

二是建立信用档案,基础工作到位。为了使企业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指导和督促,我们将对信用企业负有指导责任的监管部门、企业和政府结成工作伙伴关系,共同完成企业信用档案建立的工作任务。我们采取“六句话”的工作思路。即:“产品有标准,管理有制度,操作

有规程,过程有记录,逆向可追踪,产品能召回”。各信用企业按照“六句话”的要求,参照《江苏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两档”指南》,结合企业的实际建立以生产经营过程管理监督为核心,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对象,以对企业负有监督职责的监管部门为节点的信用档案。

三是帮助守信企业,支持发展到位。充分发挥公众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报道,推介守信企业及其产品,做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提高守信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营造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让守信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从而调动尚未加入信用体系建设企业的积极性。

四是建立完善信用制度,保证信息共享到位。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起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行业信息、企业信息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研究并逐步完善《*区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和《*区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等,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和可行,从而达到调动具有比较优势企业参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带动示范、发展产业的目的。

第6篇:信用体系建设

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是关于社会信用信息传输、使用、维护的制度体系。社会信用一般包括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三类。政府信用主要是指政府依法行政、政府对自身行使权力的行为承担责任的落实状况;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则主要是指企业和个人在市场交易活动中遵守诺言、信守合约、履行义务的诚信状态。

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许多的问题。2002年7月下旬《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浮出;“十六大”第一次把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写入了党的文件。全国各地建设诚信省市乡村的声浪高涨;国内征信机构正象“久旱逢甘霖”般地迎接征信业“春天”的到来;外资征信机构也加紧了在华设立机构的步伐。信用体系建设的大潮正在中国大地上涌动。然而,我国欲建设的信用体系也正在孕育着新的问题。在此也谈谈个人的看法,以共同探讨。

《征信管理条例》是一部征信业的基本法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应将征信定义清楚,才能具有可操作性。《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对征信的定义为:对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调查、加工、使用等商业性活动。从广义的征信业务的范围来说,征信至少应包括:企业和个人信用调查、资信评级、信用管理和咨询、信用担保、保理、商账催收等业务;从事这些征信业务,必需通过信用信息的采集、调查、加工和使用等手段;最终出售征信产品和服务,获得收益。广义的征信定义应为:征信机构在依法(规)从事企业和个人信用调查、资信评级、信用管理和咨询、信用担保、保理、商账催收等征信业务时,通过对征信对象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调查、加工、分析、使用等手段,为特定的用户提供商业性服务的活动。

信用体系的建立,仅靠《征信管理条例》是不够的,需要国家立法的保障。目前,国家的一些现行法律与建立信用体系和WTO规则不一致的应修改。同时,国家在立法时,也应把市场的培育结合起来才具有可操作性。如: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哪些信用信息须被纳入基本信用信息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哪些经济活动须经征信机构的征信和评级;哪些经济活动必须出具征信或评级报告后才能实施;征信机构在从事征信活动时应遵守哪些规范;等等。这样,征信平台才可能建立,才能培育出真正的征信市场需求,信用体系的建立才有基础才能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信用体系在防范信用风险和惩戒不诚信者的机制作用。

1、关于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问题。信用信息数据库,是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征信机构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信用信息数据库包括基本信用信息库和特定信用信息库。

国家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如央行、工商、税务、海关、商检、质检、司法、公共服务等掌握着大量的基本信用信息,这些基本信用信息是国家行使管理职能而产生的。国家在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中,可通过立法或行政手段将这些国家机关的基本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政府基本信用信息平台即公共(政府)信用信息数据库,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机构廉价使用。这是最经济、公平、公正的办法。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兴起建立“诚信省、市、乡、村”热。由各地政府和经济管理部门在建立“诚信省、市、乡、村”中花巨资建立“信用数据中心” 的做法,难免带来重复建设、资源“私有化”、垄断和分隔。因各地的“信用数据中心” 数据有限、功能不一,日后难以并轨形成全国统一的政府基本信用信息库的问题也不可小视。这种由各地政府牵头搞的模式,只能短期、局部有效。从长期、全局看,无疑是政府资财的浪费;征信机构需花巨资购买和整合后才能使用;征信的社会成本高企。

由各征信机构向国家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或各地的“信用数据中心”购买,自己建立基本信用信息库。这种模式则意味着国家对用国家的力量建立信用体系的放弃。基本信用信

息的集中若不是靠国家的立法和财力而完全靠征信机构的力量是难以做到的。目前,没有哪个国家采用这种模式。这也是造成目前国内征信机构发展慢、水平不高的最重要原因。特定信用信息库如何建立?特定信用信息库具有差异性特征,是各征信机构根据各自征信业务的需要而建立的专门化数据库。它是扩展了的信息资料,如国际市场信息。基本信用信息库和特定信用信息库两者的数据库资料范围不同;数据库资料搜集的方式也不同。特定信用信息库的建立只能由各征信机构根据各自征信业务的需要来建立。

2、关于资信评级机构集约化的问题。资信评级是一种以智力资本型为主导的经济活动。目前,我国的评信机构几经治理整顿、脱钩后仍有不下30家,货币(注册)资本普遍不多,业务不足且各自为营,人才资源分散,使原本整体素质就不高的状况十几年来无大改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证券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修改稿》中拟将征信(评信)机构的注册资本提高到几千万至一个亿。可见,管理层有意要将小而分散的评信机构进行重新整合,以达到集约化经营的目的。这是件有远见的做法!

但对于苦苦经营了十几年而无大多积累的“老”机构来说,如此高的注册资本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现有“老”机构加在一起的货币资本也不过一亿左右。诚然,货币资本大,可以体现经济实力,可建立自己的大型数据库采集更多的重要信息。但毕竟智力资本、人才资源才是评级机构更重要的内部资源。

因此,适当的抬高注册资本门槛以达到集约化经营的目的是必要的。但国家在设定注册资本门槛时应考虑内资控股与外资控股有别;老机构业内增资(老机构业内增资可规定年限分步达标)与新机构业外增资有别;“全能型”机构与“分业型”机构有别。

3、关于“违约率”的问题。资信评级是国际社会公认的风险管理的工具。而“违约率”是检验资信评级质量的工具,它可以检验不同的评级机构对同一评级对象在相同等级时质量上的优劣差异。“违约率”是资信等级可操作性的灵魂。评级机构避开严谨科学的违约率统计而片面追求评级指标体系的建设和评级方法的完善,将无法达到评级产品的质的飞跃。因此,评级机构应建立违约率模型。

很显然,由于我国信用制度尚未建立,目前的评信机构虽经多则十几年、少则几年的惨淡经营,但绝大多数都未建立评级对象的违约数据库,只是侧重于对评级对象未来风险的主观预测。尽管厦门金融咨询评信公司引入了违约率概念(全国唯一),连续六年进行了违约率计算,也仅仅是停留在“金融债务违约率”(包括贷款、信用证、票据贴现)的水平上。可见,要真正使用“违约率”来检验资信评级的质量,有赖于评级机构的努力和数据库的积累。目前的条件尚不具备。在实施“违约率”作为检验资信评级质量的工具方面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4、关于征信立法和市场需求培育的问题。信用体系的建立,仅靠《征信管理条例》是不够的,需要国家立法的保障。目前,国家的一些现行法律与建立信用体系和WTO规则不一致的应修改。同时,国家在立法时,也应把市场的培育结合起来才具有可操作性。如: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哪些信用信息须被纳入基本信用信息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哪些经济活动须经征信机构的征信和评级;哪些经济活动必须出具征信或评级报告后才能实施;征信机构在从事征信活动时应遵守哪些规范;等等。这样,征信平台才可能建立,才能培育出真正的征信市场需求,信用体系的建立才有基础才能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信用体系在防范信用风险和惩戒不诚信者的机制作用。

回顾我国评信业艰辛的发展历程,八十年代中至九三年治理整顿前,曾经也是银行对企业进行热火朝天评级(信)的时期,结果出现了如上的消极影响。治理整顿后至当前,我国较规范的评信业才刚刚步入起步阶段,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按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已探索出了一条对授信企业由社会专业评信机构与商业银行“联合评信”的路子。十五年来,既有沉重的教训,也有近五年来可贵的经验。为了不重蹈过去的覆辙以利于评信

业的健康发展,在商业银行也从事企业信用评级业务后,一定要兴利除弊针对以上的问题作出具体的安排。因此,对授信企业评级,要有“合”有“分”、“两条腿走路”,应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相结合:在有评信中介机构的地方,对在两家以上的银行授信的企业和虽只在一家银行授信但授信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大户,实行商业银行和评信中介机构“联合评信”的办法;对只在一家银行授信和授信金额未超过一定数额的企业,则由授信银行单独评信,“内部掌握”。在目前暂没有评信中介机构的地方,只要市场需求培育起来了,实现集约化经营的大机构自然会设立分支机构或按市场规律与商业银行合作运作。

一个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应该包括哪些东西呢?美国是世界公认的信用制度最完善的国家,其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市场主体信用意识较强。美国信用交易十分普遍,缺乏信用记录或信用记录历史很差的企业很难在业界生存和发展,而信用记录差的个人在信用消费、求职等诸多方面都会受到很大制约。从某种意义上说,消费信用成了在宏观上左右美国经济景气的重要因素,美国短期消费信贷5年以内余额从1946年的98亿美元上升到1998年的.44亿美元,当年美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达到.23亿美元。第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达。美国有许多专门从事征信、信用评级、商账追收、信用管理等业务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这些中介机构都是完全的市场化运营,能保持相当高的独立性,能够为各种信息需求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信息产品,从而满足美国社会了解社会成员信用状况的需求。独立的信用中介机构是美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支柱。

第二,信用法律制度相对完善。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美国在原有信用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与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经过不断完善,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框架体系。1970年《公平信用报告法》是美国信用立法的代表,该法专门对个人征信机构的设立、信息收集、信息加工、信用信息报告的使用,消费者个人的权利,征信机构的违法责任等方面作了清楚的规定。

第三,信用行业管理到位。在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下,美国政府对信用行业的干预并不多,主要是监督市场主体,尤其是征信机构和信息使用者的守法状况。联邦贸易委员会是对信用管理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司法部、财政部货币监理局和联邦储备系统等在监管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美国信用管理协会、信用报告协会、美国收账协会等一些民间机构,在信用行业的自律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可见,社会信用体系是与所有社会成员(包括个人、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信用活动有关的制度性社会工程,包括所有个人和组织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征信服务运作机制、信用法律制度、社会失信惩戒机制以及有关信用管理的职业教育和道德建设。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全可以借鉴信用制度完善的国家的经验,从信用文化宣传、信用中介机构培育、信用法制完善、信用行业监管等方面入手,尽快为社会构建一个有效的信用服务机制。

第7篇: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方案

2016年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精神,推进《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交政研发〔2015〕75号)实施,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以重点工作的率先突破为信用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进提供示范,以重点工作的建设成效营造全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深入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1月至12月,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按照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原则,把加强基础工作作为当前信用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在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法规制度、信用标准规范、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第三方评估六项工作中取得积极进展,引导企业与从业人员信用自律,树立行业诚信风尚,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加快构建面向社会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促进行业现有各类信用信息系统的升级完善与对接融合,平台建设与维护纳入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做好信用信息平台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好与国家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的准备工作,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机制,通过电子政务外网数据接口实现由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向国家共享交换平台推送信用信息,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信用信息网上公示渠道。推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络建设,先期实现部级平台与10个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络建设,先期实现部级平台与8个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安全生产和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中国籍船舶综合质量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船舶、船公司的分类分级信息,为货主、代理、船公司、港航企事业单位等提供查询服务。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 1 系建设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的相关工作。

(二)加强信用法规制度建设。

根据国家信用立法的安排部署,密切跟踪国家《信用法》立法进程,在交通运输法规立改废时体现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组织起草《公路建设管理单位信用评价办法》。在《国际海运条例》修订研究过程中体现建立国际海运业信用制度的思路。研究制定道路运输诚信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建立统一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统一的海事行政执法信用体系。推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实施信用规章制度。

(三)加快完善信用标准规范。

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编制交通运输部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信息共享需求目录。启动行业信用标准体系的研究工作,将信用信息相关标准纳入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数据标准。制定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数据标准。制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研究制定《船员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要求》《船员职业健康和安全保护及事故预防》等行业标准。对照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交通运输关键职业,开展道路客货运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公路养护工、船舶引航员、轨道交通列车司机等职业标准编制工作。

(四)加强信用评价工作。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社会评价机制,不断拓展信用评价对象范围,将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纳入信用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公路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企业年度信用评价工作。推进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建立船舶、船员、船公司、船检机构的综合质量评价机 2 制,实现分类分级管理,研究建立海事行政执法信用体系部分事项评价指标,实现科学评价。

(五)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工作,研究探索守信激励政策措施。根据公路信用评价结果,集中通报一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企业,加强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环节的应用。加强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加大不良行为曝光力度。制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黑名单”制度,建立“黑名单”的具体判定条件和监管措施。继续严格落实安全诚信船舶和诚信船公司制度,同时加大对失信船舶安全的跟踪检查力度。

(六)加强第三方评估工作。

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并逐步拓宽评估范围,重点对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涉及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文件及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组织第三方评估。充分运用国办组织的政府网站普查及第三方评估成果,督促普查评估中反馈问题的整改,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5年12月)。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及相关进度安排,部署推进重点工作。

(二)重点推进(2016年1月-12月)。交通运输部机关相关单位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切实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全面推进六项重点任务,确保取得积极成效。

(三)督查落实(2016年6月-10月)。交通运输部根据各地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建立相应的督查和考核机制,进行督查指导和抽查通报。各地交 3 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业务和专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交通运输企业与从业人员守法诚信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和惩戒各类违法失信行为。

(四)总结巩固(2016年11月-12月)。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部政策研究室。交通运输部全面总结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评估工作成效,根据各地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信用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协调小组统一领导,部政策研究室负责组织推进,部机关相关单位依职责分头负责,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该项工作有效落实。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处室,细化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执行。

(二)强化示范带动。围绕六项重点任务,率先探索,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务求实效,不断总结经验,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方向发展,努力实现重点工作重点突破,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经验借鉴和示范带动。

(三)注重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交流活动,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树立行业诚信典范,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增强企业与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约束企业与从业人员行为。

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交通局信用交通创建工作汇报

2020年交通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财政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