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3篇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文章

综合文章 时间: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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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3篇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文章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1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所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xx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局的领导下,以“百县万村放心示范商店”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辖区食品市场交易秩序。

  二、工作内容

  本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主要履行下行职责:

  ㈠根据派出机关的委托依法办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

  ㈡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要求进行食品经营者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上报;

  ㈢指导、监督辖区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

  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派出机关的授权,依法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销售不合格食品等食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违法食品广告、商标侵权行为,清查辖区内禁止入市经营的食品;

  ㈤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咨询、申诉和举报;

  ㈥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的规定及时公示食品安全信息;

  ㈦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㈧办理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㈠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运用计算机手段进行网络化管理,推行信用分类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监管。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xx。

  ㈡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明确食品安全预警和处置的联系方法、信息传递、启动方式、处理程序、保障措施。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xx。

  ㈢在办公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将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转载公示,并按规定公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有关重大信息。指导、监督辖区内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xx。

  ㈣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质量意识,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食品质量自检、食品退市等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积极开展“百县万村放心店”创建活动,普遍推行农村小商店商品准入,引导农村小商品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规范经营行为,有效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时间:长期,责任人:xx。

  ㈤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xx。

  ㈥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工作制度,对辖区范围的食品经营者,划分责任区,分片划段,落实巡查人员、监管责任和监管任务,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辖区食品经营者进行巡查和日常监管。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xx。

  ㈦开展辖区食品市场专项检查,配合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xx。

  四、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的xx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办公室(注册厅)、监管一队、监管二队为责任单位,共同抓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列入所月度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各监管大队负责片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㈡加强监管,稳步推进。建立市场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和消费申诉举报受理机制,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有效引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行业自律和部门监管相结合,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㈢加强联系,形成合力。

  一是通过已逐步建立完善的基层维权监督网和消费维权监督员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二是继续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系,在原有的“百县万村放心示范商店”创建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食品经营者以及群众的质量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监管氛围。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工作职责分工,重点对全区范围卫生不达标的零星饮食摊点实施行政处罚,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促进我区食品产业持续发展和食品安全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具体工作,对全区范围未达到食品卫生要求的占道经营、越店经营、流动经营等零星饮食摊点进行行政处罚,不断加大机动执法工作力度,逐步取缔全区范围未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占道经营、越店经营、流动经营等零星饮食摊点,建立健全未达到食品卫生要求零星饮食摊点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工作职责分工落到实处。

  三、工作原则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取缔全区范围未达到食品卫生要求的零星饮食摊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全面统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城区内未达到食品卫生要求零星饮食摊点实施行政处罚,镇(街办)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对各自辖区内未达到食品卫生要求零星饮食摊点实施行政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城市管理宣传工作。以城市管理执法宣传为契机,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益宣传活动和镇(街道)春台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增强群众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并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执法,为取缔全区范围未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占道经营、越店经营、流动经营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零星饮食摊点奠定基础。

  (二)加大管理执法工作力度。在进行城市管理执法的同时,加大对占道经营、越店经营、流动经营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零星饮食摊点检查和处罚力度,将日常执法检查和机动执法检查、平常管理和专项整治进行有机结合,通过加大管理执法工作力度,使未达到食品卫生要求的零星饮食摊点无藏匿和经营的处所。

  (三)加强重点区域综合整治。以城郊结合部的整治为契机,加强对城郊结合部未达到食品卫生要求的零星饮食摊点检查和处罚。以城郊结合部的小作坊、无证黑窝点为重点对象,在进行城郊结合部整治过程中发现后及时向卫生等相关部门汇报,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四)加强重要行业综合整治。在进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以经营粮食、肉类、蔬菜、食用油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流动经营摊点和完全不具备卫生要求的熟食品流动经营摊点为治理重点,并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摊点和城区内的食品加工作坊、小饮食店实施重点监督,必要时请求卫生、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整治,真正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一步予以落实。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3

  按照《县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县学校食堂与学生“小餐桌”管理办法(试行)》、《县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以规范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为目标,以全面贯彻实施县政府有关规定为主线,创新监管手段、强化试点规范、建设长效机制、总结提炼经验,为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施切实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建筑工地: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内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2、幼儿园: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幼儿园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3、集中交易市场:一是规范辖区内集贸市场经营行为。强化市场开办者责任,市场开办者与所在工商分局签订责任状;对食品流动摊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持《食品、餐饮摊点备案登记卡》从事经营活动;规范食品流动摊点的经营行为,粘贴散装食品标签;推行《食品销售小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二是规范食品商场、超市经营行为。强化证照管理,要求做到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各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制作成规范展牌悬挂上墙,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账,配备统一的专用档案盒;推行“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经营者要配备电脑、宽带、打印机和机打发票,安装“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强化食品质量检测,按计划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活动;强化消费维权,公示工商监管执法人员的照片、姓名、投诉举报电话,悬挂上墙。

  4、餐饮企业:规范镇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工作。选择一家小型餐馆、一家中型餐馆作为餐饮企业规范试点单位,通过强化监管,有效解决小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隐患大、设施设备不全、加工经营条件差等餐饮食品加工突出问题,明确餐饮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推进基础卫生设施改造,建立建全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加工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餐饮服务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成立组织

  为确保工作落实,镇联合住建局、教育局、工商局、药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试点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确定南五里绿宸万华城建筑工地、吕营幼儿园、西关大众超市(百合兴超市)、县大集(县集中交易市场)、巴蜀东坡酒楼、蜀南红川菜馆为试点单位,将各项整治任务逐项进行落实。

  (二)动员筹备阶段(2月21日至3月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摸底,与试点单位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动员各试点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日至3月15日)。各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试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规范、整改,要求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四)检查验收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由县政府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观摩,按照县领导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完善。

  (五)总结推广阶段(4月1日—4月30日)。对各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归纳,在全镇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