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实施方案范文3篇(安全实施方案文本)

综合文章 时间: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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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实施方案范文3篇(安全实施方案文本)

关于安全实施方案范文1

  为进一步推进集团公司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度安全文化宣传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安全供水中心工作,全员参与风险管理,加强安全文化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素养和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安全文化宣传活动方案策划如下:

  一、目的

  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二、文化宣传主题

  1、集团公司的安全理念。

  2、安全生产标准化。

  3、安全生产月。

  4、安全生产法。

  5、企业安全制度。

  6、消防安全。

  7、供用电安全。

  8、提高安全意识,保证高峰供水。

  9、加强规范化管理。

  10、强化9S管理。

  11、安全、逃生常识。

  12、职业、健康常识。

  三、宣传形式

  (一)充分利用媒体、社会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1、遵守公司对外宣传的规定,加强与新闻单位沟通,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等进行宣传,努力扩大集团公司影响力。

  2、积极参与一些大型节日活动(例如:安全生产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社会公益活动。

  3、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现有宣传载体,如网站、微博、微信、《清声源韵》内刊等,普及安全知识,推广企业安全文化。

  (二)户外宣传

  1、在生产现场重要位置悬挂警示标志、安全标语。

  2、宣传栏和黑板报。

  3、“安康杯”安全文化长廊。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1、开展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月、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交流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2、开展设备点检、操作规程等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

  3、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治安演练、应急停送电演练等,锻炼职工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要求

  1、文化宣传主题内容仅供参考,各部门灵活运用。

  2、梳理生产现场的各类安全标语,过期、污损的或者影响宣传效果的及时清除。

  3、安全文化宣传栏、黑板报需及时更新,通报近期安全工作情况、上级精神、常识等。要求文化宣传栏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黑板报每两个月至少更新一次。遇有专题活动时及时更新。

  4、黑板报图片按集团公司要求及时采集、编辑,每季度末报企业管理处,纳入季度考核。

  企业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安全实施方案范文2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XXX总经理6月29日来港讲话精神及公司7月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以“查制度、抓落实、查隐患、抓整改”为主题的安全用电大检查活动,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规范供用电秩序,积极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供配电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工作统一领导和管理,成立港务公司安全用电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 X X XXX

  四、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公司内部单位

  1、检查各单位安全用电大检查活动的开展实施情况、自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用电安全管理等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2、检查

  各单位变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照明装置、动力及照明配电箱、电气线路、接地系统、漏电保护系统等管理、运行、操作、使用情况;3、检查现场各重点用电区域安全标识、劳动防护、电气设备的防火、防风、防雷、防汛等措施情况;4、检查生产作业现场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检查各变电所两票、操作票、停送电联系单执行情况;6、检查有无偷电、漏电、转供电源情况。

  (二)港区外委单位

  1、检查各单位安全用电大检查活动的开展实施情况、自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用电安全管理等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2、检查各单位变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照明装置、动力及照明配电箱、电气线路、接地系统、漏电保护系统等管理、运行、操作、使用情况;3、检查现场各重点用电区域安全标识、劳动防护、电气设备的防火、防风、防雷、防汛等措施情况;4、检查生产作业现场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检查有无偷电、漏电、转供电源情况。

  (三)港区临时用电单位(重点检查三期工程临电)

  1、检查安全用电大检查活动的开展实施情况、自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用电安全管理等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2、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检查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位置及线路敷设情况;4、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5、检查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防火、防风、防雷、防

  汛措施情况;6、检查施工现场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7、检查有无偷电、漏电、转供电源情况。

  五、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检查对象先自检,然后由工作组进行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坚决关停。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责任用电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

  六、检查时间

  港务公司安全用电大检查活动,从7月11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7月11日-7月17日)检查对象按照各自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本方案工作要求和检查重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报告报设备部供电科备案。

  2、检查阶段(7月18日-7月22日)安全用电检查工作组对全港区安全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整改阶段(7月23日-7月31)各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提出长效管理有关措施。

  七、检查日程安排

  1、全体检查人员于7月18日上午8:15在设备部四楼会议室集合召开检查前专题会议,提出检查要求,强调注意事项,8:30开始对全港各单位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完毕召开末次会议,由各检查组长将问题整理汇总填写《安全用电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公司内部单位及外委单位发现的问题由各组长录入本安信息系统,港区临时用电单位查出的问题隐患,整理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一)公司内部单位、临时用电单位检查组时间安排

  (二)外委单位检查组时间安排

  八、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要组织精干力量,做好加强对安全用电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要严格落实责任。做到方案到位、责任到人,检查全面细致,不留任何死角和漏洞。凡检查措施不落实,标准不严格,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关于安全实施方案范文3

  一、整治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推进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改进和加强药械监管工作,做好今年后四个月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保定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加大药械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巩固XX年以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将药械安全专项和整治行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将全县药械安全监管工作提到一个新水平。

  二、整治重点

  围绕四个重点展开,切实解决辖区内药械安全领域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药械安全隐患。

  (一)重点行为

  重点查处以下九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2)不按规定储存药品;

  (3)出租柜台、出借证照;

  (4)走票、不索票;

  (5)挂靠经营、私设仓库;

  (6)非法渠道购进和使用;

  (7)制售假劣药械;

  (8)虚假广告;(9)邮购、回收药品。

  (二)重点区域

  重点监控以下区域:

  (1)农村市场

  (2)县县结合部

  (3)偏远水区和偏僻社区。

  (三)重点对象

  重点监督检查以下五种单位和人员:

  (1)农村药店;

  (2)县乡个体诊所;

  (3)乡镇卫生院;

  (4)游医药贩和从事非法邮购和回收药品人员;

  (5)制售假劣药械黑窝点。

  (四)重点品种

  重点检查以下七类品种:

  (1)广告热播药品和医疗器械;

  (2)非药品冒充药品;

  (3)新特药;

  (4)壮阳药;

  (5)生物制品(特别是疫苗和人血白蛋白等);

  (6)季节性热卖药品;

  (7)经营和使用量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三、整治要求

  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切实加大整顿规范力度,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一)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秩序

  1、全覆盖,严惩处。对批发、零售(含零售连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加大对盛市局列入重点监管品种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对涉嫌触犯刑法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2、严要求,严监管。一是药械经营企业要落实“十严禁”。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转让柜台或出借证照;

  (2)严禁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产品;

  (3)严格药品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行为;

  (4)严禁零售搞批发或无证销售医疗器械行为;

  (5)严禁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和购进药品时走票和不索要发票的行为;

  (6)严禁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私设仓库的行为;

  (7)严禁药品经营企业通过非法渠道销售或购进药品;

  (8)严禁悬挂或发放虚假药品广告;

  (9)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严禁向消费者随意夸大药品疗效,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

  (10)严禁非药品和药品混放销售,要设专区、专柜、专门标识。

  二是农村市场要做到“四个继续”。

  (1)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械监督网络和药械供应网络建设;

  (2)继续开展对农村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认真落实定期交流,情况通报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制度;

  (3)继续发挥农村“三员”的宣传、引导、监督、举报作用,形成群防群控、各方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结合新农村合作医疗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4)继续推动农村“两网”建设,维护农村药械市场秩序,确保农村药械质量。

  三是使用单位的整治要突出“三个规范”。

  (1)要彻底规范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要依法完善药械购进登记、验收制度;

  (2)要彻底规范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社区门诊等药械储藏、保管和养护问题,达到法定要求;

  (3)要彻底规范医疗机构从药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健康体检工作,达到持证上岗。

  四是药品广告的整治要做到“三个加大”。

  (1)加大对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宣传,增强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意识,提高公众识别违法广告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批准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不得销售因严重虚假宣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在辖区内销售的药品;

  (2)加大对广告热播药械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

  (3)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所涉及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特别是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违法发布广告的企业,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情节严重、屡教不

  改的,可向省市局建议采取强制措施,停止其产品在本区域内的销售。

  (三)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要做好“两项工作”。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做好对被举报存在违规行为企业做好专项监督检查;

  (2)做好市局交办的联查任务,强化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医疗器械流通秩序要突出“三个严查”。

  (1)严查对高风险产品和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的产品,加大对医疗器械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2)严查无证经营药字号试剂;

  (3)严查销售和使用无证产品以及擅自扩大适应症等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至9月15日):结合市、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对国务院(特别规定)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制,抓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落实和宣传发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9月16日至11月30日):认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加大工作力度,细化落实措施,保障专项行动目标实现。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配合市局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一把手要亲自抓,要按照方案一项一项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治落实。要结合中秋、国庆、元旦“三节”进一步掀起专项整治新高潮。二是积极推动建立药品安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快建立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完善药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切实落实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演戏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一旦发生药品安全事件,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应对、快速反应、高效运转、有效处置,最大限度的消除危害。

  (二)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按照《特别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二是监督执法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时,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原料、辅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要予以查封、扣押,对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要及时查封。三是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卫生、质监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要借这次专项整治东风,按照《特别规定》依法严惩违法分子。违法案件涉及其他执法部门职能权限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严禁相互推诿。对因领导不力、工作失职失察、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群防群治,加强信息沟通和宣传舆论工作。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识别假劣药品能力。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兑现举报奖励,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监督药品质量和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