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账务整改措施(共7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1-08-31
【www.wendang123.cn - 综合文章】

第1篇:装修公司账务处理

装修公司账务处理

主要会计分录: 1.材料费

领用的自购材料,根据领料单或出库单等单据,计入合同成本中的材料费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

2.人工费

根据工资清单,所发生的工资和计提的福利费等费用计入合同成本中的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

贷:应付工资

贷:应付福利费

3.分包工程费用

(1)预付工程款

根据合同协议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应计入“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科目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

贷:银行存款

(2)工程款结算

根据与分包企业确认的结算通知单,确认应付的工程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费用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

(3)支付进度款:

支付已经办理结算的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

贷:银行存款

4.机械作业和机械使用费

(1)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为承包工程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各项费用,计入“机械

作业—承包工程”明细科目。机械作业科目应遵循“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原则。

1 借:机械作业—承包工程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累计折旧„..

月份终了,分配至工程施工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机械作业—承包工程

(2)上述对本单位承包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机械作业费用如果金额较小,也可以直接计入工程施工科目中的机械使用费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应付工资 累计折旧„.

(3)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支付或负担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与外部单位往来用)

其他应收款—公司内部往来(业务结算)(与独立核算单位业务用)

5.其他直接费

如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临时设施摊销、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

水电费等,计入其他直接费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应付购货款等

临时设施摊销

6.施工间接费用

(1)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费用,应首先计入“施工间接费用”科目

借:施工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2 (2)月末,施工间接费用应转入施工成本中的间接费科目,如果是多个项目,应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施工间接费 贷:施工间接费用

(四)经营收入、成本和税金

每月根据确认的产值确认收入,年底根据确认的数额确认年度收入,并对年度其他月份进行适当调整。产值确认后,确认合同毛利,记入“工程施工——合同

毛利”科目,“主营业务收入”与“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的差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参照新的《施工企业核算办法》

1.每月根据确认的产值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年末根据工程部核实的项目进行收入和成本的调整(调减用负数)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3.工程完工后,应根据决算文件,扣除以前年度确认的收入和成本,来确认当期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4.计算各期应交纳的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建税等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等

(五)工程结算

参照新的《施工企业核算办法》

(六)工程决算

工程完工决算后,应将工程结算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冲抵,冲抵后,工程施工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均为零。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一、会计制度正规记账(权责发生制):

3 ⑴发生工程费用 计入

借:工程施工

贷:材料、费用

⑵确认收入(按完工进度提)

计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差额 计入

借/贷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⑶根据合同办理结算 计入

借:应收账款——XX

贷:工程结算, ⑷完工后, 计入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⑸分批收到工程款 计入

借:银行/现金

贷:应收账款——XX

二、软件简化记账(收付实现制):

⑴发生工程费用 计入

借:工程施工

贷:材料、费用

⑵完工后 计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 ⑶分批收到工程款 ㈠开票时:

4 计入

借:应收账款

贷:收入 ㈡收到货款 计入

借:银行/现金

贷:应收账款

㈢或简化去掉应收账款直接 计入

借:银行/现金

贷:收入 ⑷结转工程毛利 计入

借:收入 贷:成本、差额 计入

借/贷:工程利润

一三五七九贰肆陆扒拾

第2篇:贸易公司账务处理

贸易公司账务处理

同义词条:贸易公司代理记账, 专业代理记账, 公司做账 目录[ 隐藏 ]

一、专业代理记账的具体流程:

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

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就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记算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月末还要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的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 。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

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实际是地税这一块。就是提取税金及附加,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有税务决定 。

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个分录。第一个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

年利润。第二个分录: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在贷方则

说明盈利需交所得税,计算方法,所得税=贷方差额*所得税税率,然后做记账凭证,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 所得税虽然和利

润有关,但并不是亏损一定不交纳所得税,主要是看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是正数,如果是正数就要计算所得税,同时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法,采用应付

税款法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相等的,采用纳税影响法时,存在时间性差异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不相等的)。

4、最后根据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负债(应付票据,应附账款等)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料,资本公积,未

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科目的余额(是指总账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记的数额)编制资产负债表,根据总账或科目汇总表的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主营

业务成本,投资收益,主营业务附加等)的发生额(发生额是指本月的发生额)编制利润表。

(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金,应该根据每一个月在国税所抄税的数额来确定.因为税控机会打印一份表格上面会有具体的数字)

5、其余的就是装订凭证,写报表附注,分析情况表之类

6、注意问题:

a、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

b、月末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

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

二、报表问题:

企业会计报表包括四个报表,除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之外还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而利润分配表只需要在年末编制,因为只有在年末企业才会对所盈利的利润进行分配。而现金流量表只是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而进行编制,不同地区不同省

要求不同。在四月年检时税务部门会要求对你提出要求的。(管理,财务,营业,制造等费用月末没有余额 ,结帐方法采用表结法下,损益科目月末可留余额;

制造费用如果有余额,是属于在产品的待分配费用,在负债表上视同存货。钟书补充)你要看你在利润表有的东西,只要你的账上有你就结转利润,这样不容易错 ,利润表的本年利润要和资产表的相吻合。

细节补充:

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报(2002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才在国税办理;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在地税报

2、月末认证(进项税);月初抄税(销项税)

3、以工资为基数100%,福利费为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费%,(税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的2%向工会缴拨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 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三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5、流通企业运输费,装卸费,合理损耗,检验费均计入营业费用,工业企业计入成本

6、单位无工会组织的,不能计提工会经费,更不必计提后再调整。所得税只须每季提一次就可,不需每月计提.

7、现金一般从"基本存款户"中提取,一般规定结算帐户不能提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方可(钟书补充)。

8、差旅费的开支范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邮电费,行李运费,杂费

9、出纳日记账保存25年

几个很有用的分录:

1、现金长款

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注:无法查明原因)

2、现金短款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现金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

--应收保险赔偿款

管理费用--现金短缺(注:无法查明原因)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提取福利费

借:生产成本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福利费

4、计提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费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费

6、支付工资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收款(代扣款项)

7、提取城建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8、计提教育费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9、印花税

借:管理费用/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每本账簿贴五元印花税)

出纳工作:

1、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领取。

2、做银行账和现金账,并负责保管财务章。

三、负责报销差旅费的工作。

1、员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须填写借支单,然后交总经理审批签名,交由财务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出纳发款。

2、员工出差回来后,据实填写支付证明单,并在单后面贴上收据或发票,先交由证明人签名,然后给总经理签名,进行实报实销,再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 给予报销。

四、员工工资的发放。

A现金收付

1、现金收付的,要当面点清金额,并注意票面的真伪。 若收到假币予以没收,由责任人负责。

2、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

3、把每日收到的现金送到银行,不得"坐支"。

4、每日做好日常的现金盘存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做好现金结报单,防止现金盈亏。下班后现金与等价物交还总经理处。

5、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的支付业务,支付用转账或汇兑手续。 特殊情况需审批。

6、员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总经理签字,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

B 银行账处理

1、登记银行日记账时先分清账户,避免张冠李戴。开汇兑手续。

2、每日结出各账户存款余额,以便总经理及财务会计了解公司资金运作情况,以调度资金。每日下班之前填制结报单。

3、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不得随意乱放。

4、公司账务章平时由出纳保管。

C报销审核

1、在支付证明单上经办人是否签字,证明人是否签字。 若无,应补。

2、附在支付证明单后的原始票据是否有涂改。 若有,问明原因或不予报销。

3、正规发票是否与收据混贴,若有,应分开贴(原则上除印有财政监制章的财政票据外,其余收据不得报销,也不得税前扣除,终了补充)。

4、支付证明单上填写的项目是否超过3项。若超过,应重填。

5、大、小金额是否相符。 若不相符,应更正重填。

6、报销内容是否属合理的报销。若不属,应拒绝报销,有特殊原因,应经审批。

7、支付证明单上是否有总经理签字。若无,不予报销

我们总结一下就是这样了: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如果企业的规模小,业务量不多,可以不设置明细分类账,直接将逐笔业务登记总账。实际会计实务要求会计人员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登记入明细分类账中

。而总账中的数额是直接将科目汇总表的数额抄过去。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量每隔五天,十天,十五天,或是一个月编制一次科目汇总表。如果业务相当大

第3篇:装修公司账务流程

装修公司账务流程 0分

提问者:lizizl回答数:3有2757人关注提问时间:2009-10-15 16:36:42该问题已结束

请问装修公司应怎样做账?预收的工程款与成本怎样在月末分录啊?

你知道吗,2010年的汇算清缴申报表要修改哦!

我来说两句:

验证码:←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

确认发言 积分规则 最多输入个字符

其它答案: 共3条回答

回答者:lsy0回答时间:2009-10-27 14:18:47

工程施工成本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工程施工过程所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用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该科目根据施工项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进行辅助核算,按照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般以独立的工程合同所确定的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在同一施工现场、同一项目部管理、工程开、竣工时间相差不大的条件下,也可将两个或多个工程项目合并确定为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分包工程费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间接费用通过“施工间接费用”科目核算。如有多个项目,应在项目间进行分配。

主要会计分录:

1.材料费

领用的自购材料,根据领料单或出库单等单据,计入合同成本中的材料费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

2.人工费

根据工资清单,所发生的工资和计提的福利费等费用计入合同成本中的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

贷:应付工资

贷:应付福利费

3.分包工程费用

(1)预付工程款

根据合同协议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应计入“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科目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

贷:银行存款

(2)工程款结算

根据与分包企业确认的结算通知单,确认应付的工程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费用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

(3)支付进度款:

支付已经办理结算的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

贷:银行存款

4.机械作业和机械使用费

(1)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为承包工程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各项费用,计入“机械作业—承包工程”明细科目。机械作业科目应遵循“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原则。

借:机械作业—承包工程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累计折旧„..

月份终了,分配至工程施工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机械作业—承包工程

(2)上述对本单位承包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机械作业费用如果金额较小,也可以直接计入工程施工科目中的机械使用费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应付工资

累计折旧„.

(3)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支付或负担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与外部单位往来用)

其他应收款—公司内部往来(业务结算)(与独立核算单位业务用)

5.其他直接费

如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临时设施摊销、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水电费等,计入其他直接费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应付购货款等

临时设施摊销

6.施工间接费用

(1)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费用,应首先计入“施工间接费用”科目

借:施工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

2)月末,施工间接费用应转入施工成本中的间接费科目,如果是多个项目,应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施工间接费

贷:施工间接费用

(四)经营收入、成本和税金

每月根据确认的产值确认收入,年底根据确认的数额确认年度收入,并对年度其他月份进行适当调整。产值确认后,确认合同毛利,记入“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主营业务收入”与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的差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参照新的《施工企业核算办法》

1.每月根据确认的产值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年末根据工程部核实的项目进行收入和成本的调整(调减用负数)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3.工程完工后,应根据决算文件,扣除以前年度确认的收入和成本,来确认当期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4.计算各期应交纳的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建税等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等

(五)工程结算 参照新的《施工企业核算办法》

(六)工程决算

工程完工决算后,应将工程结算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冲抵,冲抵后,工程施工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均为零。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合同毛利就是收入-成本,工程结算成本,就是你工程施工的金额,结算收入就是你该期工程收入,合同毛利就是两者的差额。

“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本科目应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工程结算”科目的开设,将工程价款开单结算业务和收入确认作为两个不同的会计业务,分别进行账务处理,便于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的确认。这是相对于原《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来说变化最大的一项规定,改变了原来将开单结算和收入确认合在一起进行核算的办法。

这个观点我赞同11人赞同

推荐:业务招待费的处理回答者:laoliu回答时间:2009-10-15 17:29:54

成本可以这样进行核算:

1.购材料:

借:存货

贷:现金

2.工程领用材料:

借:工程施工---xxx工程----主材

借:工程施工---xxx工程----辅材

借:工程施工---xxx工程----运杂费

贷:存货

贷:现金

3.工程完工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xxx工程

这个观点我赞同11人赞同 回答者:laoliu回答时间:2009-10-15 17:27:55

《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第4篇:公司开业账务处理

一个会计做账的实际过程

以下是一个会计实务的例子,请各位会计高手指点指点,也为初出道的新手提供参考。 ABC公司建账如下(ABC公司是一间由三名股东投资的有限公司,属于商品流通的一般纳税人)

ABC公司从7月1日开始筹建。

1. 7月3日老板A代垫钱4万元并亲自去购入一批固定资产(发票上写ABC公司) 借:固定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A 2. 7月6日老板A代垫钱1万元购入一批办公用品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A

3.7月8日ABC公司三名股东存入50万入临时账户作为注册资金 借:银行存款 50 贷:实收资本――A 10 ——B 20 ——C 20 4..7月9日老板A代垫ABC公司注册费1万元 借:长期待摊费用 1万

贷:其他应付款——A 5.8月1日领到公司营业执照。

6.9月1日领到国税及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并正式营业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开办费于开始经营时一次计入管理费用,但税法要求于企业开始经营的次月不少于五年内摊销公司的开办费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 7.9月2日,还款给股东A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A

贷:现金

8.9月5日,ABC公司向甲购入商品一批,预付货款价税合计万

借:应付账款——甲

贷:银行存款

9.9月8日,收到甲公司运来的商品并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A

10.9月9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已发出,货款未收到.,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11.月末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2.9月18日收到乙公司9月9日的欠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月21日计提,本月工资 借: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贷:应付工资

借:应付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计提本月福利费(直接按计税工资的14%计提,以免年底调账) 借: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贷:应付福利费

计提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直接按计税工资的2%及%计提以免年底调账)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14。9月31日银行划账交社保等费用

借:管理费用——公司缴纳社保费

其他应收款——代垫员工应缴社保及住房公积

贷:银行存款

15。9月31日发放本月工资时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其他应收款——代垫员工应缴社保及住房公积 16。本月发生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7.计提城建税、教育附加、防洪费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防洪费 18。结转本年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财务费用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外支出

财务费用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19.预缴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20。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积金 最终得出未分配利润,或盈余或亏损 22.ABC本月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利润——A ——B ——C 发放利润: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股利——A ——B

——C

贷:现金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下月10月

10月11日,银行划扣税金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交企业所得税

——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防洪费

贷:银行存款

第5篇:物流公司的帐务账务处理

物流公司的帐务相对而言还是比较简单的,主要是成本核算,其成本主要有:

1、油

2、维修

3、车辆应交的各种税费、保险等。

4、人员工资等

5、运输途中的费用

要:针对物流企业流程,将有关会计分录整理如下:

一、实收资本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各股东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设置一下明细科目: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收入/代理业务收入。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根据需要可设置三级科目,货运收入/其他收入)

另外,总站对分站之间可以设置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科目,以反映总站与分站各项营业收入的解交和结算情况。

收到分站交来运输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

根据分站编制的营业收入日报定期汇总确认营业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预收账款---**

完成运输任务,结算多退少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核算客运服务/包装物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技术转让/车辆修理/材料销售等其他收入并按其设置二级科目。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月末将本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本帐户无余额。

物流企业的几项具体业务的税务分析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还存在其他相关业务的运作,对于这些业务的运作,当然也就涉及到税收问题,在这里我们仅将其中的几项纳税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涉税事项拿出来进行讨论。

一、挂*经营的税务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人们的经营方式和经营手段也越来越多。如采用供车形式经营,部分小汽车出租公司、汽车运输公司等单位(以下简称公司)将本单位的运输车辆作价后给本单位的司机或社会人员(以下统称司机),分期向司机收取车辆的价款和管理费,收清车辆价款后虽然车辆的所有权转归司机所有,但车辆牌照、营运证、线路牌等仍属公司所有,并仍由公司统一承担缴纳各项税、费的义务和其他法律责任。对于这类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78号)明确,公司将运输车辆作价后给司机这种行为的本身不在于卖车,而是公司内部经营责任制的改革措施,公司与司机的关系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因此公司的供车行为,并不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而属于出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供车行为按租赁业务征税。 如果个人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购买或租赁集装箱运输卡车(以下称集卡车),挂*在租赁公司名下,利用拥有(包括购买、或租赁,下同)的集卡车以租赁公司名义从事集装箱运输业务,租赁公司及其在外县、市的分支机构为拥有集卡车者开具运输收入发票,并按开具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应当如何征收营业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292号)明确,要根据当事人所从事的经营业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拥有集卡车者属于租赁公司的内部职工,其从事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以租赁公司为纳税人,拥有集卡车者不是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纳税人。如果租赁公司在外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则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由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如果不符合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

件,则由租赁公司在租赁公司机构所在地缴纳。至于租赁公司向拥有集卡车者收取的管理费,属于内部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出租运输工具的征税问题 对于提供运输工具的租赁收入的征税问题也存在具体规定,如果是一些位于中国境内并注册登记的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出租给境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取得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营业税?这里就存在一个政策变化问题,税制改革前,根据原营业税制规定,来源于境外的营业收入免征营业税。但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此项免税规定已经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租给境外单位使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26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出租给境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船舶出租的劳务发生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三、对于跨地区运输业务的征税问题 运输业务没有地域的限制,但是,税收却存在地域的规定和限制。对于单位和个人将运输经营权承包租赁给他人,应如何确定纳税人和纳税地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78号)明确: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运输经营权承包租赁给他人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里的"机构所在地"包含以下涵义:

(一)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为税务登记所在地。

(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为其驻地;个人为其居住地。根据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一切从事交通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向其单位驻地或个人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车辆通行费以及拍卖机动车牌照和公交线路运营权的征税问题 对于车辆通行费的征税问题,分两种情况分别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0]139号)明确:其一,自2000年10月22日起,凡交通、建设部门贷款或按照国家规定有偿集资修建路桥、隧道、渡口、船闸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船舶过闸费,收费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资金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缴纳营业税。此前,已征的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的税款不再补征。其

二、凡国内外经济组织设立公路或城市道路经营企业收取车辆通行费,统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交通或建设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收费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缴纳各项税收。 至于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国税函[1995]156号文件明确,由于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这两种行为均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因而不征收营业税。

五、对于联运业务营业税处理 对于物流企业从事的联运业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明确: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索道运营的征税处理 对设在旅游景点为旅客观光提供服务的索道运营营业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索道运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6号)规定,根据现行营业税条例及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在旅游景点为旅客观光提供的索道运营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应按交通运输业适用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运输成本的管理的管理与核算

运输成本项目

1/直接人工:支付给营运车辆司机和助手的工资,包括司机和助手随车参与本车保养和修理作业期间的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性奖金,以及按工资总额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直接材料:燃料/轮胎

3/其它直接费用:保养修理费/折旧费/养路费其它费用(车管非行车事故损失车辆牌照和检验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洗车费过桥费轮渡费司机途中餐费行车杂费等)

4/营运间接费用:基层单位为组织与管理营运过程所发生的,应有各类成本负担的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修理费/保险费设计制图飞/实验检验费等。

第6篇:物流公司的帐务账务处理

物流公司的帐务相对而言还是比较简单的,主要是成本核算,其成本主要有:

1、油

2、维修

3、车辆应交的各种税费、保险等。

4、人员工资等

5、运输途中的费用

要:针对物流企业流程,将有关会计分录整理如下:

一、实收资本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各股东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设置一下明细科目: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收入/代理业务收 ...针对物流企业流程,将有关会计分录整理如下:

一、实收资本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各股东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设置一下明细科目: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收入/代理业务收入。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根据需要可设置三级科目,货运收入/其他收入) 另外,总站对分站之间可以设置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科目,以反映总站与分站各项营业收入的解交和结算情况。 收到分站交来运输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

根据分站编制的营业收入日报定期汇总确认营业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预收账款---** 完成运输任务,结算多退少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核算客运服务/包装物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技术转让/车辆修理/材料销售等其他收入并按其设置二级科目。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月末将本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本帐户无余额。 物流企业的几项具体业务的税务分析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还存在其他相关业务的运作,对于这些业务的运作,当然也就涉及到税收问题,在这里我们仅将其中的几项纳税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涉税事项拿出来进行讨论。

一、挂*经营的税务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人们的经营方式和经营手段也越来越多。如采用供车形式经营,部分小汽车出租公司、汽车运输公司等单位(以下简称公司)将本单位的运输车辆作价后给本单位的司机或社会人员(以下统称司机),分期向司机收取车辆的价款和管理费,收清车辆价款后虽然车辆的所有权转归司机所有,但车辆牌照、营运证、线路牌等仍属公司所有,并仍由公司统一承担缴纳各项税、费的义务和其他法律责任。对于这类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78号)明确,公司将运输车辆作价后给司机这种行为的本身不在于卖车,而是公司内部经营责任制的改革措施,公司与司机的关系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因此公司的供车行为,并不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而属于出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供车行为按租赁业务征税。 如果个人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购买或租赁集装箱运输卡车(以下称集卡车),挂*在租赁公司名下,利用拥有(包括购买、或租赁,下同)的集卡车以租赁公司名义从事集装箱运输业务,租赁公司及其在外县、市的分支机构为拥有集卡车者开具运输收入发票,并按开具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应当如何征收营业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292号)明确,要根据当事人所从事的经营业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拥有集卡车者属于租赁公司的内部职工,其从事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以租赁公司为纳税人,拥有集卡车者不是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纳税人。如果租赁公司在外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则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由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如果不符合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则由租赁公司在租赁公司机构所在地缴纳。至于租赁公司向拥有集卡车者收取的管理费,属于内部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出租运输工具的征税问题 对于提供运输工具的租赁收入的征税问题也存在具体规定,如果是一些位于中国境内并注册登记的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出租给境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取得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营业税?这里就存在一个政策变化问题,税制改革前,根据原营业税制规定,来源于境外的营业收入免征营业税。但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此项免税规定已经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租给境外单位使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26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出租给境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船舶出租的劳务发生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三、对于跨地区运输业务的征税问题 运输业务没有地域的限制,但是,税收却存在地域的规定和限制。对于单位和个人将运输经营权承包租赁给他人,应如何确定纳税人和纳税地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78号)明确: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运输经营权承包租赁给他人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里的"机构所在地"包含以下涵义:

(一)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为税务登记所在地。

(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为其驻地;个人为其居住地。根据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一切从事交通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向其单位驻地或个人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车辆通行费以及拍卖机动车牌照和公交线路运营权的征税问题 对于车辆通行费的征税问题,分两种情况分别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39号)明确:其一,自2000年10月22日起,凡交通、建设部门贷款或按照国家规定有偿集资修建路桥、隧道、渡口、船闸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船舶过闸费,收费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资金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缴纳营业税。此前,已征的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的税款不再补征。其

二、凡国内外经济组织设立公路或城市道路经营企业收取车辆通行费,统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交通或建设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收费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缴纳各项税收。 至于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国税函[1995]156号文件明确,由于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这两种行为均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因而不征收营业税。

五、对于联运业务营业税处理 对于物流企业从事的联运业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明确: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索道运营的征税处理 对设在旅游景点为旅客观光提供服务的索道运营营业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索道运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6号)规定,根据现行营业税条例及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在旅游景点为旅客观光提供的索道运营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应按交通运输业适用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运输成本的管理的管理与核算 运输成本项目

1/直接人工:支付给营运车辆司机和助手的工资,包括司机和助手随车参与本车保养和修理作业期间的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性奖金,以及按工资总额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直接材料:燃料/轮胎

3/其它直接费用:保养修理费/折旧费/养路费其它费用(车管非行车事故损失车辆牌照和检验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洗车费过桥费轮渡费司机途中餐费行车杂费等)

4/营运间接费用:基层单位为组织与管理营运过程所发生的,应有各类成本负担的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修理费/保险费设计制图飞/实验检验费等。

第7篇:公司整改措施

公司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

为完善各部门工作制度的管理,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性质和目前的工作状况,先拟出初步整改方案如下,请领导批示补充。

一、业务部

1、业务人员主要做好自己的业务工作,熟悉自己所属范围内各个采油厂和作业区的地点位置,对本公司产品的型号、价格、及参数用途有一定的了解,

2、对于客户所反馈的产品信息或补充条件时,业务人员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以便技术人员进行分析并作出有效地解决措施。

3、业务人员应对自己销售的设备进行进行跟踪,直至确定客户单位签收为止。

4、应安排业务人员或指定一人做好每月销售额的统计工作并上报财务部门。

二、财务部

1、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和抽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2、财务部每月应提前备好周转资金为其他部门提供有利的基础条件。及时记录货款的进、出流水账。

3、做好公司员工的工资、绩效奖金,费用报销等问题。

4、严格审查费用开支,对于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支付凭证,应予以退回更正和补充,拒绝受理虚假不合法的原始支付凭证,做到会计数据真实准确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部

1、公司在职人员的个人档案资料进行核对、编号、存档。

2、公司员工的转岗、晋级、离职等应有先关手续的办理。

3、公司个部门员工每日的考勤及出差情况,应有记录。

4、应完善公司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

5、做好公司的人员招聘及培训工作,应聘者来应聘时应实事求是,不能无所根据信口开河,对公司的薪资待遇应保密。

四、总经办

1、坚决服从总经理的统一指导,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总经理负责;

2、协助总经理做好综合、协调 各部门工作,处理公司日常事务;

3、负责组织 公司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和编写工作;

4、负责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安排,做好重要会议的组织、会务工作;

5、负责公司行政文书的处理,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催办、归档、立卷工作

五、技术部

1、熟悉本公司产品的型号、技术参数及原理。

2、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负责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调研、论证、开发、设计工作。

3、组织实施研发规划,制定研发规范、推行并优化研发管理体系。

4、组建公司的技术平台、评估研发平台投资;

5、研发部门的团队建设、岗位定义、岗位职责要求、员工考核、资源调度;

6、评估产品研发的技术可行性;

7、制定新产品开发预算和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

8、监控每个项目的执行过程;

9、组织研发成果的鉴定和评审;

10、汇总每个项目的可重用成果,形成内部技术和知识方面的的资源库;

11、分析总结研发过程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研发质量;

12、做好公司标准和专利(知识产权)规划,实施相关标准及申请专利;

13、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的预研,如产品预研和技术预研;

14、规划组织现有产品的改进,制定并实施研发人员的培训计划;

15、按工作程序做好与销售部等相关部门的横向沟通,及时解决部门之间的争议。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备注:

1、全体员工都应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利益,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利益的事。

公司整改措施

台账填写整改措施

台账登记整改措施

应收账款整改措施

督查台账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