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问题调研报告(共5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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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养老问题调研报告

养老问题调研报告

养老问题调研报告

社会养服务老体系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是国家社会管理职能的要求,政府必须承担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社会责任,发挥主导作用,托起老有所养的幸福梦。

一、我县养老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一定成就。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万人(截止2013年底),占全县总人口的%,高于全国水平(%)近4个百分点。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2处,其中公办养老机构8处(7处镇(街道)敬老院,1处光荣院),床位1153张,承担了%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24人,发挥了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兜底作用。建成农村幸福院12处,床位240张,已运营3处;建成运营城市日间照料站1处。民办养老机构1处(玫苑老年公寓),床位252张。为336名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发放了高龄补贴。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博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为符合条件的52名(其中8名城市“三无”老人)特困老人每人每月提供20个小时的无偿上门送时服务。目前全县共有养老床位1449张,每千名老年人 张。养老护理员125人。

二、存在的问题

1.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当前,民政部门主管的养老服务工作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在服务人群上,已经由过去主要服务“三无”、“五保”人员,拓展到了包括“三无”、“五保”人员在内的全社会老年人;在行业管理上,已经由过去仅仅管理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拓展到全部养老机构,将各类性质的机构统一纳入行政许可范围;在体系布局上,已经由过去仅注重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拓展到了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并举的养老服务业;在水平要求上,已经由过去简单的、传统的、偏重物质保障,向综合性、专业化、现代化、物质保障与精神满足并重的方向发展。与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相比,我们的养老服务工作尚处在起步、爬坡阶段。

2.与顶层设计不相衔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无论是服务体系、产业规模,还是发展环境,与顶层的目标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很大差距。

3.与社会需求不相协调。总体上看,当前老年人问题的实质就是老年人的有效需求和社会支持系统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社会支持系统建设远远滞后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有效需求。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完善、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十分突出。如矛盾不能得到及时缓解,必然使老年人群体成为政治压力群体,老年人问题也将演变为老年人政治问题。解决好当前养老服务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4.与经济发展不相映衬。我县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但在养老服务上一直存在各级政府投入不足,各类养老机构运营举步维艰的问题。公办镇(街道)敬老院存在工作运营、设备维护经费挤占供养经费现象,民办养老机构(玫苑老年公寓)运营一直亏损,村办幸福院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短期运营中初步测算,即使不配备专职管理和服务人员,仅用水、用电、用暖、用气、电视费、电话费等公用费用每年3—5万元,经济薄弱村根本无力承担。

三、工作方向

1.确立宏观指导思想。从县情出发,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2.发挥政府主导和引领作用。政府的责任主要有三个:一是托底,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二是投入,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三是制定政策,营造参与条件,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家庭、个人承担应尽责任。具体到推动措施上,研究制定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意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按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新要求,实行“三个一起上”,即政府、集体和社会力量一起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一起上,统筹协调城乡养老服务一起上,指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

3.建好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是养老服务的手段和条件,施承载着养老服务的各项功能。健全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必然与完备的养老服务设施紧密相连。2014年起,各级在制定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当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限期(2015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备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要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等,建设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全面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4.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让老年人不用去养老机构,而是在家庭一样能够享受到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核心是核心问题是服务进家庭,政策来支持和引导服务进家庭:一是要发展居家养老便捷服务,做到即使是失能半失能的老人也一样能居家养老。政府要支持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同时,也要发挥社区的作用,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二是要发展老年人文体娱乐服务,让老年人精神愉悦不愿离开社区。政府要支持社区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并发挥群众组织和个人积极性。鼓励专业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三是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让居家老年人有求必应。政府要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

5.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一是增总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今后增加养老机构数量和社会养老床位数量主要靠社会力量,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二是定准位,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同时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的措施。三是改机制,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公办民营。同时,加快实现医养结合,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6.加大政策保障力度。融资难、用地难是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加上养老服务业是投资长、见效慢、回报低、风险大的行业,必须有融资、用地、税费优惠、政府补贴扶持政策作保障,才能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其中。

第2篇:农村养老问题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养老问题”调研报告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郑思宇

简介:

课题研究背景: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面积587平方千米,人口18万。下辖7个街道、3个乡。乡:红旗乡、民主乡、柳毛乡。1992年,恒山区 鸡西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东南部,东、南与鸡东县接壤,西与梨树区毗邻,西北与滴道区分界,北与鸡冠区相连。区政府驻地距市中心鸡冠区11公里。全区共辖大恒山、小恒山、二道河子、桦木林、张新、奋斗、柳毛等7个街道办事处和3个乡。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19.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9万人;满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朝鲜族主要居住在红旗乡张鲜村。区政府驻地中心路。材化学院班已经与恒山区取得很好的联系,已经多次组织“三下乡”队伍前往调研。

关键词:恒山区

三下乡 农村养老问题调研

1.课题研究背景: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农村养老这个被我们回避了半个世纪的课题,在人权制度逐渐完善、社会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已经没有了回避理由。

2.课题研究目的:

农村养老问题已经引起政府与人民大众的关注,越来越多的高校,学者对这个问题作很多研究,这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有很大的贡献。有很多研究对于农村老人的心里问题、年龄比例、农村老人的性别比例以及农村老人的幸福快乐指数的问题,而今天我们组要研究的问题就是影响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因素是什么。在这个这么严峻的问题上,我们的研究着重实地考察,实地地发问卷作调查。进一步更详细地了解影响农村老人养老问题,把农村老人养老方面特征与城市里老人养老方面特征的差异的对比,找出两者的独特气质,我们还尝试着去结合真实情况,规划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办法。积极鼓励和带动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扬好五四精神,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了解我国国情,积极投身到祖国的建设中去。

3.课题研究意义:

了解国情,增强了社会责任感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和谐社会的首要内涵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当前农村由于老人养老问题引发的矛盾则是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极不和谐的一幕。目前中国农村老人的养老状况令人堪忧,能否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将直接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可行的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农村老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社会的矛盾,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发展。作为90后额我们更有责任和义务了解国情,培养自身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到祖国的建设中去。 锻炼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作为大学生,我们希望能锻炼自己的综合能力,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走进社会,了解我国的农村老人的情况,增长知识。走进真实。况且作为一个中国公民,能为我国研究农村老人养老的问题作一分贡献,能为推动创造和谐社会而出一份力,我也觉得我已经尽了自己的责任,起码能为推动和谐社会尽了一份绵力。

了解真实问题,积极规划解决问题的办法

农村养老问题已经引起政府与人民大众的关注,越来越多的高校,学者对这个问题作很多研究,这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有很大的贡献。我们的研究应着重实地考察,实地的发问卷作调查,进一步地了解影响农村老人养老问题,我们还将尝试去结合真实情况,规划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办法。通过这次实践调查活动,让我们体会到了,农村养老问题的严峻性,以及农村老人对当前国家政策的不了解。我们大学生是当代最有活力的一个大集体,我们有义务去让农村老人知道社会是关注他们的,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服务农村,传播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 4.调研概况:

课题调研时间:7月16号至8月5日 课题调研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 课题调研过程:

本次调研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两个方法进行。2012年7月16日至8月5日,哈尔滨工程大学班队员分别对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的几个村进行了问卷发放,共分发调查问卷105份,回收有效问卷10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回收问卷后,我小组将所得调查统计如下统计情况。

优势和特点:

1 我组的研究具有真实性,实地考察;

2 我们的研究在结合真实情况下,在综合多种情况之后才开始下结论,不会只着重于单方面,而是综合分析;

3 我们采用了很有权威性的调查问卷,所以这个问卷的结果很可信,由这个问卷结果得来的结论是很可靠的;

4 我们的研究始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这样会比较多变通性,会更有创新性。

综上所述,我们会坚持真实性,创新性,变通性,完整性,能更真实地反映结论

5.课题调研数据统计及调研结果分析:

我小组在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进行了此次问卷调查,一共发放105份,回收105份,有效问卷100份,回收问卷后,我小组将所得调查统计如下:

1. 对养农村养老问题的了解程度:

从调查的结果可以知道52%的被调查者都选择了C项(不清楚),37%的被调查者选择了B项(一般),仅有1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A项(了解),可见人们对于农村的养老问题及养老政策不是特别了解,关于养老问题的知识还需要进一步普及。

2. 您或您家人的养老方式是:

有44%的人们选择了A项(与子女同居),46%的人们选择了B项(与老伴同居或独居),有10%的人们选择了C项(敬老院),D项无人选择,由此可见空巢老人占了大多数,那样的话,我们不帮助他们,他们能否生活下去?

3.您认为农村养老方面存在哪些不足:

有34%的人选择了A项(社会关注度不够),11%的人选择了B项(政府关注不够),12%的人选择了C项(物质生活缺乏),43%的人选择了D项(精神生活缺乏),那么这样可以看出,虽然政府关注,但是宣传的程度还是不够,导致社会关注的程度不够,而大多数人们只是注重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但是却极大程度的忽略了老人们的精神生活,我们应该加大宣传,并且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才能从根本提高人们对农村养老问题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4.一般情况下农村人民会选择什么养老方式?

从调查结果来看47%的人们选择A项(家庭养老),42%的人们会选择B项(社会养老),11%的人们选择了C项(土地养老),可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占了绝大多数,家庭养老比社会养老更为普遍些。

5.目前农村人民均收入

有21%的人们选择了A项(好),有37%的人们选择了B项(一般),42%的人选择了C项(差),可见,有将近一半的人拿不到认为满意的收入,更何况这么低的养老金,农村的老人们要怎么生活那?

6.您了解在农村有( )人交养老保险?

A项没有人选择,有27%的人们选择了B项(50%)左右,而剩下的人都选了C项,根据询问调查,我们还了解到,大多数的人们工资较少,有的家庭三代人同居,还有大部分的教育支出,没有空余的钱去交养老保险,导致大多数的人到老没有自己的养老保险,只能靠政府和家庭的救济勉强生活。

7.您认为应重点关注农村长者晚年生活的哪个方面?

有84%的人选择了A项(饮食及医疗),有14的人选择了B项(休闲与娱乐),有2%的人选择了C项(家庭生活),D项无人选择,虽然国内已经很注重农村人民的饮食与医疗,但是从调查数据看来,吃饭难,看病难的问题仍然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8.是否愿意让您或您亲人到养老院接受基本养老保障?(忽略经济成本,如果你要工作……)

选择A项(愿意)的人数占23%,剩余的人都选择了B项,可见,中国的亲老子养的观念还是根深蒂固的,没有多少人愿意让自己或者亲人去养老院接受基本的养老保险,根据询问调查,原因有二:1.认为父母养自己一辈子,照顾父母是自己的义务所在。2.认为将自己的父母送到养老院会让邻居好友瞧不起。

9.您对现在农村养老问题做一个总评

7%的人选择了A项(非常糟糕),29%的人选择了B项(比较糟糕),64%的人选择了C项(一般),可见我们国家的农村养老问题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如果社会能更多的关注农村的养老问题,那么前景是非常好的。

10.您认为农村养老保险对缓解养老压力的作用如何?

根据调查数据看,12%的人选择了A项(帮助不大),83%的人选择了B项(有一定帮助),5%的人选择了C项(帮助很大),这样看来,农村的养老政策还没有得到农村大部分人们的认可,我们的任务就是加大宣传力度,得到社会上更多人们的关注,使得这些政策能够真正的为农村人们谋福利。 6.解决办法:

第一, 充分发挥家庭养老模式的作用。 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模式,在农村养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让有子女的老人在经济赡养、精神慰藉、医疗保障、生活照料等方面能够得到基本满足。“若一家自相纷争,那家就站力不住”《新约.马可福音》如此告戒人们。我们就要营造一种“父慈子孝、婆惠媳顺”的和睦家庭氛围。即使有个别问题发生,也能及时调解、帮助、教育,使之得到圆满解决,使“老无所养”、老人状告儿媳要求履行赡养等现象不再发生。

第二, 充分发挥我国法律机构的作用

1、尽快制订农村养老基本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可以作为我们正在制订中的《社会保障法》的部门法。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农村养老的原则、农村养老的形式、农村养老的种类、农村集体养老机构及其性质、家庭养老的内容、集体养老的内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及其性质、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法律责任等等。

2、根据《农村养老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制订如下部门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法》、《农村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农村家庭养老示范法》等等。

3、制订农村养老的行政法规。这一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法律规范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方面,在整个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体应该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家庭养老条例》、《农村集体养老条例》、《农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办法》、《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税收减免办法》。

第3篇:关于农村养老问题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养老问题”调研报告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郑思宇

简介:

课题研究背景: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面积587平方千米,人口18万。下辖7个街道、3个乡。乡:红旗乡、民主乡、柳毛乡。1992年,恒山区 鸡西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东南部,东、南与鸡东县接壤,西与梨树区毗邻,西北与滴道区分界,北与鸡冠区相连。区政府驻地距市中心鸡冠区11公里。全区共辖大恒山、小恒山、二道河子、桦木林、张新、奋斗、柳毛等7个街道办事处和3个乡。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19.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9万人;满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朝鲜族主要居住在红旗乡张鲜村。区政府驻地中心路。材化学院班已经与恒山区取得很好的联系,已经多次组织“三下乡”队伍前往调研。

关键词:恒山区三下乡 农村养老问题调研

1.课题研究背景: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农村养老这个被我们回避了半个世纪的课题,在人权制度逐渐完善、社会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已经没有了回避理由。

2.课题研究目的:

农村养老问题已经引起政府与人民大众的关注,越来越多的高校,学者对这个问题作很多研究,这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有很大的贡献。有很多研究对于农村老人的心里问题、年龄比例、农村老人的性别比例以及农村老人的幸福快乐指数的问题,而今天我们组要研究的问题就是影响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因素是什么。在这个这么严峻的问题上,我们的研究着重实地考察,实地地发问卷作调查。进一步更详细地了解影响农村老人养老问题,把农村老人养老方面特征与城市里老人养老方面特征的差异的对比,找出两者的独特气质,我们还尝试着去结合真实情况,规划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办法。积极鼓励和带动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扬好五四精神,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了解我国国情,积极投身到祖国的建设中去。

3.课题研究意义:

了解国情,增强了社会责任感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和谐社会的首要内涵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当前农村由于老人养老问题引发的矛盾则是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极不和谐的一幕。目前中国农村老人的养老状况令人堪忧,能否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将直接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可行的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农村老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社会的矛盾,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发展。作为90后额我们更有责任和义务了解国情,培养自身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到祖国的建设中去。

锻炼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作为大学生,我们希望能锻炼自己的综合能力,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走进社会,了解我国的农村老人的情况,增长知识。走进真实。况且作为一个中国公民,能为我国研究农村老人养老的问题作一分贡献,能为推动创造和谐社会而出一份力,我也觉得我已经尽了自己的责任,起码能为推动和谐社会尽了一份绵力。

了解真实问题,积极规划解决问题的办法

农村养老问题已经引起政府与人民大众的关注,越来越多的高校,学者对这个问题作很多研究,这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有很大的贡献。我们的研究应着重实地考察,实地的发问卷作调查,进一步地了解影响农村老人养老问题,我们还将尝试去结合真实情况,规划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办法。通过这次实践调查活动,让我们体会到了,农村养老问题的严峻性,以及农村老人对当前国家政策的不了解。我们大学生是当代最有活力的一个大集体,我们有义务去让农村老人知道社会是关注他们的,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服务农村,传播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

4.调研概况:

课题调研时间:7月16号至8月5日

课题调研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

课题调研过程:

本次调研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两个方法进行。2012年7月16日至8月5日,哈尔滨工程大学班队员分别对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的几个村进行了问卷发放,共分发调查问卷105份,回收有效问卷10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回收问卷后,我小组将所得调查统计如下统计情况。

优势和特点:

1 我组的研究具有真实性,实地考察;

2 我们的研究在结合真实情况下,在综合多种情况之后才开始下结论,不会只着重于单方面,而是综合分析;

3 我们采用了很有权威性的调查问卷,所以这个问卷的结果很可信,由这个问卷结果得来的结论是很可靠的;

4 我们的研究始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这样会比较多变通性,会更有创新性。

综上所述,我们会坚持真实性,创新性,变通性,完整性,能更真实地反映结论

5.课题调研数据统计及调研结果分析:

我小组在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进行了此次问卷调查,一共发放105份,回收105份,有效问卷100份,回收问卷后,我小组将所得调查统计如下:

1. 对养农村养老问题的了解程度:

从调查的结果可以知道52%的被调查者都选择了C项(不清楚),37%的被调查者选择了B项(一般),仅有1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A项(了解),可见人们对于农村的养老问题及养老政策不是特别了解,关于养老问题的知识还需要进一步普及。

2. 您或您家人的养老方式是:

有44%的人们选择了A项(与子女同居),46%的人们选择了B项(与老伴同居或独居),有10%的人们选择了C项(敬老院),D项无人选择,由此可见空巢老人占了大多数,那样的话,我们不帮助他们,他们能否生活下去?

3.您认为农村养老方面存在哪些不足:

有34%的人选择了A项(社会关注度不够),11%的人选择了B项(政府关注不够),12%的人选择了C项(物质生活缺乏),43%的人选择了D项(精神生活缺乏),那么这样可以看出,虽然政府关注,但是宣传的程度还是不够,导致社会关注的程度不够,而大多数人们只是注重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但是却极大程度的忽略了老人们的精神生活,我们应该加大宣传,并且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才能从根本提高人们对农村养老问题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4.一般情况下农村人民会选择什么养老方式?

从调查结果来看47%的人们选择A项(家庭养老),42%的人们会选择B项(社会养老),11%的人们选择了C项(土地养老),可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占了绝大多数,家庭养老比社会养老更为普遍些。

5.目前农村人民均收入

有21%的人们选择了A项(好),有37%的人们选择了B项(一般),42%的人选择了C项(差),可见,有将近一半的人拿不到认为满意的收入,更何况这么低的养老金,农村的老人们要怎么生活那?

6.您了解在农村有( )人交养老保险?

A项没有人选择,有27%的人们选择了B项(50%)左右,而剩下的人都选了C项,根据询问调查,我们还了解到,大多数的人们工资较少,有的家庭三代人同居,还有大部分的教育支出,没有空余的钱去交养老保险,导致大多数的人到老没有自己的养老保险,只能靠政府和家庭的救济勉强生活。

7.您认为应重点关注农村长者晚年生活的哪个方面?

有84%的人选择了A项(饮食及医疗),有14的人选择了B项(休闲与娱乐),有2%的人选择了C项(家庭生活),D项无人选择,虽然国内已经很注重农村人民的饮食与医疗,但是从调查数据看来,吃饭难,看病难的问题仍然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8.是否愿意让您或您亲人到养老院接受基本养老保障?(忽略经济成本,如果你要工作„„)

选择A项(愿意)的人数占23%,剩余的人都选择了B项,可见,中国的亲老子养的观念还是根深蒂固的,没有多少人愿意让自己或者亲人去养老院接受基本的养老保险,根据询问调查,原因有二:1.认为父母养自己一辈子,照顾父母是自己的义务所在。2.认为将自己的父母送到养老院会让邻居好友瞧不起。

9.您对现在农村养老问题做一个总评

7%的人选择了A项(非常糟糕),29%的人选择了B项(比较糟糕),64%的人选择了C项(一般),可见我们国家的农村养老问题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如果社会能更多的关注农村的养老问题,那么前景是非常好的。

10.您认为农村养老保险对缓解养老压力的作用如何?

根据调查数据看,12%的人选择了A项(帮助不大),83%的人选择了B项(有一定帮助),5%的人选择了C项(帮助很大),这样看来,农村的养老政策还没有得到农村大部分人们的认可,我们的任务就是加大宣传力度,得到社会上更多人们的关注,使得这些政策能够真正的为农村人们谋福利。

6.解决办法:

第一, 充分发挥家庭养老模式的作用。

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模式,在农村养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让有子女的老人在经济赡养、精神慰藉、医疗保障、生活照料等方面能够得到基本满足。“若一家自相纷争,那家就站力不住”《新约.马可福音》如此告戒人们。我们就要营造一种“父慈子孝、婆惠媳顺”的和睦家庭氛围。即使有个别问题发生,也能及时调解、帮助、教育,使之得到圆满解决,使“老无所养”、老人状告儿媳要求履行赡养等现象不再发生。

第二, 充分发挥我国法律机构的作用

1、尽快制订农村养老基本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可以作为我们正在制订中的《社会保障法》的部门法。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农村养老的原则、农村养老的形式、农村养老的种类、农村集体养老机构及其性质、家庭养老的内容、集体养老的内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及其性质、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法律责任等等。

2、根据《农村养老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制订如下部门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法》、《农村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农村家庭养老示范法》等等。

3、制订农村养老的行政法规。这一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法律规范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方面,在整个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体应该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家庭养老条例》、《农村集体养老条例》、《农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办法》、《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税收减免办法》。

第4篇:农村养老保障问题调研报告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牧民游离于社会的保障网外,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或家庭来承担。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非农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牧民也同样面临市场风险和程度同等的生活风险,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大大提高,而目前以城乡属性分层社会保障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本文仅就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全区参加“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的农牧民人数约有XX万人,还不到全区农牧业人口的7%,而90%以上农村牧区人口的老年保障,几乎全部依靠家庭保障。而随着城镇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村牧区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与日俱增,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挑战,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能更好的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

一是农村牧区人口的老龄化日趋严重。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截至XXXX年底,农村牧区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的比重为X%,预计到XXXX年前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将比现在高出2—6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牧区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牧区家庭结构出现了小型化的趋势。据抽样调查统计XXXX年农村牧区家庭户均人口下降为X人。家庭小型化使农村牧区老年人“养儿防老”的压力增大。这种压力一方面表现为经济供养,另一方面是与父母分开居住,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独自生活。

三是土地养老功能弱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牧民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这不利于农村老年人利用土地所有权的置换为养老提供一定的保障。由于土地比较收益不断降低,土地在农牧民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进一步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农牧民难于完全依赖土地实现养老保障。

四是农村牧区劳动力流动的增强,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弱化了家庭的内聚力,也淡化了孝敬老人、赡养父母的传统观念。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滞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是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单一。1992年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方案中确定的缴费原则是:“坚持资金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基础薄弱,根本无法兑现集体补助和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绝大多数普通农牧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和鼓励性储蓄。既未体现“社会保险”,也未体现“社会共济”,名不符实的“养老保险”使农牧民难以接受和认同。

二是保障水平低。民政部门实施的《基本方案》考虑到农村牧区发展条件的差异,规定了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10个档次缴费。但是由于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普遍水平低,家庭生活困难,再加上农牧民对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档次。这样低标准、短周期的资金周转难以达到养老保障作用。

三是体制不顺,管理混乱。从目前已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地区的情况看,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只在县级以上才设立,乡镇还没有健全机构,行政村也没有设立代办员,专业人员更是寥寥无几。由于技术落后,管理混乱,还出现了个别违规操作的挪用和挤占行为。

四是经费短缺,工作开展困难。根据《基本方案》规定允许从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费来弥补业务经费的不足,很多经办部门就是依靠这笔费用来维持日常的业务工作。而在实施过程中,很多地区的同级财政从未划拨过农保工作的专项经费,致使工作开展的难度加大。

另外,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牧区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失地农牧民和进城务工农牧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失地农牧民,由于征地的安置补偿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缺位,其中相当多的人成为“无地、无业、无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直接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失地农牧民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比下岗工人问题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给于更多地关注。

二、建立和完善我区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的政策建议

1.提高对农村牧区养老问题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性的认识。这主要指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农村养老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决不能将养老仍然看成是一家一户自己的事情。老龄化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家庭养老势单力薄,难以为继。我们必须对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多年来将老年社会保障视为城镇居民的专利,这不符合社会保障的公平价值原则,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思路相背离。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存在问题、潜在危机,万万不可持无关紧要的态度。

2.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机制。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与传统大家庭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相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种方式。虽然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家庭养老受到严峻挑战,社会养老成为现代必不可少的养老方式。但是家庭养老并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还是一种很重要和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这是由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目前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国家不可能拿出足够的资金用于养老方面,而且,中国人传统的亲情养老,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也无法取代。因此,家庭养老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会被社会养老完全代替。在目前我们应积极培养、发展和完善它。要积极建设和宣传新的养老观,鼓励和支持签定养老协议书,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组织对强化家庭养老的重大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严格执法等等。

3.坚持因地制宜与自愿的原则,避免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刀切”。我区地区差异大,受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承受能力、保险意识等方面的制约,短期内让农牧民普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条件不成熟。要避免强迫农牧民参加的做法,杜绝“好心办坏事”。因为这不仅增加了农牧民的负担,而且也不可能持久。只有坚持自愿原则,并通过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与政策引导,才能使这项工作健康持续地运行。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搞,以点带面,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进。

4.继续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养老保障制度。从目前的农村牧区情况看,单凭任何一种保障都不能承担如此重任,必须多种保障手段综合运用,这才是解决农村牧区社会养老的有效途径。应当允许各地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养老保障制度。2008年我区将全面启动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制度是为收入难以维持农村牧区最基本生活标准的人群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克服了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存在的救济范围窄、标准低、随意性大的弱点,使社会救济有了普遍的适应性。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无疑是对农村牧区养老的有力补充,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资金,尽快把农村牧区低保工作全面推进。2005年国家将我区列为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试点省区,参加试点的11个盟市、98个旗县,共有9342人领取了奖励扶助资金。对此各地区要予以高度重视,通过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来提高农村牧区养老的保障能力,由于我区各地区财政收支状况各不相同,对此各地要认真落实资金,本着实事求是、合理负担的原则,划分地方各级财政资金分担比例,建立奖励扶助资金发放的安全快捷通道,坚持资金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的原则,确保资金到户到人。

5.切实做好失地农牧民养老保障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确保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地农民不同年龄段,制定保持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办法和养老保障办法。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通过现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对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凡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没有建立上述制度的地区,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养老,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当地的社会救助范围。

第5篇:农村养老问题的调研报告

农村养老问题的调研报告

老年人口问题在我国早已存在,既表现为老年人的生存与发展,如物质保障、医疗服务、住房等问题;还表现为因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社会生活的变化等等。这其中,仅仅满足老年人在年老时的供养问题就已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面对中国老年人70%以上居住在农村的现实国情,显然,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是我国养老问题中的重中之重。为了更深入具体地了解当前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现状,以抽样调查的方式,对城关镇保障村的xxx位老人进行调查。结合调查所得的及自己的肤浅认识,当前中国农村养老仍是以家庭养老为主。

一、家庭养老还存在强劲的生命力

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了社会支持能力。然而,家庭养老告别是子女养老对中国农村老人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并起着社会养老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城乡,家庭仍然是一个基本的生活单位,是老年人最后的大本营。而越是经济落后的地区,家庭养老的作用也就越大。在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的条件下。家庭养老起到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一旦家庭养老的基础遭到破坏,几千万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将失去保障。

家庭养老方式符合当前我国的现实国情。当前我国人口众多,人口老龄化趋势快、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地区差异较大。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农民支付能力相当有限,中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尚处于温饱阶段,只有小部分达到小康水平,少数农村仍处于贫困状态。不仅地区间存在差异,而且在同一地区中的不同乡镇、同一乡镇中的不同村庄、甚至在同一村庄中的不同家庭之间,农民的经济收入也有较大悬殊。在这种情况,若完全依靠建立起统一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来解决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显然是不合实际的,因为一定的保障制度必须与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因而当前我们仍有必要依赖家庭养老方式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指出,我国老年人养主要领先依靠家庭,从而使家庭养老模式法律化,增强了家庭养老模式的生命力。

家庭养老方式的文化根基深夺厚悠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养老向来是中华民族恪守的传统美德。家庭养老作为一种文化在我国经历史岁月,从农业经济开始至今,大约有三四千年之久,支撑家庭养老功能是传统伦理孝的价值取向,孝是天经地义的行为的最高准则,自然也是家庭成员关系的重要行为准则。传统的中国家庭作为一个福利单位,表现在养老机制作用上是天然的养老组织,并成为中华文化的一大特色。老年人生活在家庭中,不但基本生活有保障,

而且日常还能得到应有的照料,并享有子女满堂的天伦之乐,精神上得到寄托。所以家庭养老不可能退出历史舞台,就算将来我国经济高度发达,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极大丰富,社会保障体系非常完善,家庭养老也不可能完全消失。

家庭养老的实际保障效果不会有很大的削弱。首先,独生子女政策对家庭养老不会有很大影响。一些学者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子女减少而可能影响老年人的养老质量。但根据美国密西根大学人口研究中心林戈等人对中国老年人养老总体的研究,认为中国老年夫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同时需要子女日常生活护理的,因而所谓的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并不一定对老年人的日常照料构成重大威胁。而且,通过调查发现,单子女的老人生活还要好于多子妇女的老人,因为这时了女无法推卸自己的养老责。其次,农村外流人口增多也不会对家庭养老产生较大影响。一些研究认为农村中大量壮年外出打工,使老年人无法得到日常照料。而据调查看来,家庭养老主要由女性承担,且多国40至59岁以下的中年女性才会碰到老人生活无法自理需要经常性照料的情况。而在农村流动人口中,外出打工的女性中20岁至40岁以下这一年龄段最为活跃。40至59这一年龄段的妇女多在家中照料甥孙和老人。确有一些家庭中只有一对中青年夫妇且双双外出打工的,他们也会将年迈体弱的老人托付给亲友或请人上门照顾。最后,就家庭养老的保障水平而言,对于

普通家庭来说虽只能起到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的作用,但这与我国大多数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且随着农民负担的减轻,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家庭养老的保障水平也会相应提高。

二、对当前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基本设想

鉴于以上种种分析,考虑到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及人口状况的差异性,认为应建立一种有分别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过渡方案。具体来说,针对现阶段不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老年人口以及将来仍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未来老年人口,仍以家庭养老模式为主来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在此过程中辅以一些行政性的倾斜激励措施来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减轻家庭养老负担,继续巩固和落实家庭养老的整体功能;与此同时,要不断促进传统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变革与发展,在较富裕的农村、较富裕的家庭,当家庭养老功能出现弱化时,社会养老应及时补充,尤其是针对农村未来老人农村青年一代,要加大社会养老保险的力度,全面加以推广,以切实解决他们的未来养老问题。

三、具体措施

应该说,这一基本设想是与我国当前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同时也符合了当前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通过思想工作与法律手段并重的社会干预,使家庭养老得到落实。一是持之以恒地搞好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的宣传。重点是做好中、青年人的思想教育,并坚持从娃娃抓起,把尊老、爱老、养老教育渗透到中小学生思想中去,消除少数家庭出现的严重宠幼弃老现象,构筑起家庭养老的优良社会环境和正确的思想基础。二是强化法制建设,走依法保障的路子。切实贯彻落实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此法教育老年人来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约束家庭和社会成员自觉维护老年人权益,保持家庭内的代际和谐,建立有利于家庭养老的社会环境,同时大力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的活动,实践证明这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有效的方法。三是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机制进行改革。就调查的xxx位有子女的老年人中,其中xxx位老年人都 是由儿子赡养的,只有3位没有儿子仅有女儿的老年人,是通过招上门女婿的方式来养老。很显然,在农村家庭养老机制中是以儿子为主体的。这种机制是由历史传统自然形成的,在实行计划生育的今天,后代中无男孩的家庭比例占四分之一左右,这种机制就必须得以改革。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持家庭养老的政策措施。家庭养老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国家的经济负担,国家也应在此问题上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从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中的主体地位出发,积极研究制定可行的扶持家庭村合作医疗事业中存在的

经费、人员、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养老的政策措施:一是要加大对农村资金、技术方面的扶持力度,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以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中最大的问题经济供养问题。二是对照料老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经济援助。要尽量减轻困难家庭的养老负担。使这些家庭的老年人也能安享晚年,同时向照料和护理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各种优惠政策。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事业。解决当前农,解决农村老年人病有所医的问题。

强调社会的作用,扩大社会对家庭养老的支持。一是要发挥乡村老龄组织的作用,增强老龄组织的功能。强化和规范老年供养体系建设,就是要规范家庭和社会中非老人成员的行为,从而确保老年人幸福地安度晚年。因此,建立健全老龄组织机构,强化老龄机构的组织领导功能,是老年供养体系建设中起关键作用的环节。目前,农村的老龄机构从表面看,乡、村级机构健全。然而实质上则处于一种人员无编制,活动无经费,开展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中,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老年活动方面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因此,必须重视乡级老龄组织机构建设和其支柱作用的发挥。二是要加强老年人群体的力量,发扬自助、互动的精神,提倡低龄、健康的老人帮助年迈、体弱的老人;增强老年人在经济上的自立和生活上的自理能力,以减少对社会和家庭的养老需求。三是发展老年公益设施。充分发挥各村老

年协会、老年活动场所的作用,解决老年人老有所乐的问题,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

加强参与社会养老保险宣传,逐步扩大社会化供养比例。从长远看,在经济方面,随着国家、特别是农村经济实力的提高,养老的责任逐渐从家庭向社会转移,家庭养老终将让位于社会养老,这是谁都无法逆转的趋势。因而,在过渡时期 我们不仅要提倡家庭养老,还要推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使社会养老保险在未来老人群体中发挥主要作用。在的调查中,许多中青年人未投保除了经济条件不允许、害怕政策有变或没有听说过有社会养老保险这回事外,更集中的是表现为投保意识淡薄,出现年轻时无所谓,中年后又因一次性投保数额大而不得不放弃的现象。所以,在农村要大力加强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思想教育,把年轻一代的供养方式逐步引导到社会养老保险的轨道上来,立足早字,积少成多,筑起庞大坚固的社会保障大坝。

以社会养老保险为主干,逐步构筑起完善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应具备五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二是老年人生活照料体系。当前比较现实可行的是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的作用。可参照大连市的做法,创办居家养老院,组织一些闲暇在家的中青年妇女,为村中无子女、子女不在家、生活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老人提供养老福利服务,实行低收费政策,集体或国家应

予以适当的补贴。三是老年医疗保障服务体系。xxxx年xx月,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出台了《关于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确定到xxxx年,各级政府增加的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县级财政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安排资金,对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衽医疗救助,中央财政也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此给予适当支持,此项规定说明,国家对农民社保问题已日益重视起来。据调查,仙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于xxxx年xx月全面铺开,共有xx个乡镇的xx万人参保,参保率xx%。四是老年社会救助体系。对农村孤寡老人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水平。但调查中发现2位孤寡老人均没被纳入五保供养体系,甚至全乡都没有一位老人被纳入该体系,他们的生活状况相当令人担忧。此外,还应对卧病下起或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特困家庭中的老人、子女间有严重养老纠纷的老人,他们都是老年人口中的脆弱群体,必须由国家或集体,必须由国家或集体予以特别关照,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安度晚年。五是老年精神生活体系。主要是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以乡村为单位,建立老年文化、体育、教育、娱乐等活动场所。由于我国农村老年人数从多,地域颁布广,收入差别大,建立上述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也应体现多元化、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的特点。

摘要: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解决好广大

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事关和谐社会构建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绝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使是农村新型医疗制度也还处于试点阶段,因此造成了目前农村养老、缺乏必要的保障。因此,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村养老所面临的困境,探讨现阶段农村养老的可行路径,是理论和现实都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我们在崇阳县路口镇进行了一次养老情况调查。

关键字:养老方式;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崇阳县路口镇;家庭养老

一、调查背景

社会背景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农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状态如何,关乎整个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而由于受生活环境、经济状况、文化素养等方面的限制,农村老年人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如今老龄化日益严重,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如何做到使广大的农民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不仅是关系着尊老、敬老美德能否得以继承发展的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的问题。

宏观政策背景

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提出,到XX年已经在全国10%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再至XX年开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由试点开始逐步推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影响逐步扩大。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顺利开展的指示精神,各试点县市在研究各自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

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论的伟大落实,是持续多年的惠农政策的又一亮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它的主要内容是: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并且实行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由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XX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后逐步扩大试点,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以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从而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新的社会转型期,养儿防老的意义日渐衰微,尤其是对于那些既无劳动能力、又无人赡养的贫困老人来说,晚景更令人堪忧。而新农保制度是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重要举措,对解决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有着重大意义。

当地实况

截止XX年底,崇阳县有60岁以上的老人人,约占总人口的14%;其中70岁以上的老人人, 80岁以上的老人人,100岁以上的18人。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即称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显然,崇阳县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因此养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对解决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有着重大意义。通过网上搜集相关资料及队员间的讨论,确定了这次调研的主题

二、调研内容

调研准备

通过网上搜集相关资料及队员间的讨论,确定了这次调

研的主题农村养老情况的调查,查看了相关文献并且阅览了网上的部分团队的相关报告确定了这次调研所用的调研问卷。最后,准备了一些到当地与居民谈话时的问题、注意事项。

调研阶段

调查时间:20**年7月

调查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路口镇

调查对象: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路口镇居民

调查队员:李凌燕、龙雪晴、曹杰茜、曹雪霜

调查方式:文献调研法、问卷调研法、访谈法

调查目的:调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状况发现其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我们的建议和意见,同时推广和宣扬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推行模式。

此活动开展期间,我们主要是以问卷调查和访问的方式,着重了解当地的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现状,如果实行是否愿意购买养老保险,对现今养老保险政策的评价和期望来了解居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基本认识以及居民们对养老的打算与计划。与此同时,我们还向居民宣传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的制度。

结果分析

1.养老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主要还依赖家庭养老,家庭养老

占92% , 社会化养老的实行很有限。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及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这种养老保障格局将受到严峻挑战。

所谓家庭养老,即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实际上是以终身积累为基础,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目前农村家庭养老有以下特点:

绝大多数老年人依托家庭养老;

老年人绝大部分与子女居住一起,且三代同堂家庭居多;

分而不离的家庭居多。

就现阶段中国农村养老的实践结果来看,家庭养老已被证明是切实可行的养老方式。它既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满足老年人安享天伦之乐的宿愿,又能缓解并不富裕的中国社会所要承担的养 老社会压力。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一方面农村人口流动幅度加大,子女不在老人身边的空巢家庭日渐增多, 家庭养老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出生率明显下降,家庭的规模趋向小型化、核心化, 这使家庭养老的负担加重,再加上农民收入水平较低, 致使部分年轻人可能无力承担或不愿承担养老重任。总之, 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功能呈现日渐削弱的趋势, 这就要求社会化养老的普及和加强。

2.存在的问题

村民对于养老保险概念相当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然而调查情况却不那么令人高兴,当我们向村民们提及您是否有办理养老保险?时,他们大都面带疑色,并不了解究竟何谓养老保险。有的以为农村医疗保险就是养老保险,有的以为是一般的商业保险,最后一位比较了解养老保险知识的人士才向我们透露,直到前几个月该地都还没有落实养老保险政策。这几个月开始,镇政府才先为年过六十的老人办理了养老保险证,而其中大多数的老人对前来为他们照登记照的事情也是糊里糊涂,并不知其然,只知道政府是要给他们钱。由此可见,当地居民对于养老保险的概念还相当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分析原因,主要还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宣传力度不够。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在农村,据统计,未纳

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998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一。而现在农村的老人其文化水平也并不高,多数是小学都没有毕业,既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也无法阅读相关文献,电视上的新闻有时也是一知半解,没有专人的讲解,使得他们对农村养老保险的事知之甚少。大大的减少他们应有的福利。

所谓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村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行工程不信任

但当我们试图使村民了解何谓农村养老保险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则表示如果有养老保险,他们也不愿意购买。有的人是认为自己无法负担参保的资金,有的人却说要儿子养或者自己劳动养活自己,而更多是的对这个政策实行的不信任。村民担心自己交了钱到时候自己反而拿不到一分钱养老。

从中可以看出这样一项十分惠民的政策,村民并不十分给面子。这也主要还是率先实现该政策的地方在资金筹集和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让村民感到害怕。农村养老保险需求水平相对较低,但是如果考虑到城市化、社会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等诸多因素,今天为自己的晚年生活投保的人在二十、三十甚至四十多年后进入老年期时,现在交纳的数额很少的养老保险金,就会出现养不了老,保不了险的情况。而有些地方筹集的养老保险金不能专款专用,少数地方以种种借口,擅自挪作他用,引起风险,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基金的管理级别太低,不能使基金有效地保值增值。这也不禁让人要想,连那一笔钱都没有办法保住,又哪里有钱来养

老呢?

我们在查阅资料时还发现,关于此类问题,国家并没有具体的独立的法律规范,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只有1992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国家没有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地对法律做出调整。立法的力度不够,也给许多人有空子可钻,致使我们对此推行的困难又增加了。而面对村民们的利益也得不到保证,保险并不保险。

四十岁左右的村民对自己的养老并没有规划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也对四十岁以下,比较年轻的村民的询问了他们有关养老的看法,但当提到对自己养老的看法时,他们基本都表示没有什么规划,或者直接说让子女养。反观城市地区,各种商业保险相当活跃。有些养老保险甚至专门针对十几岁的小孩子的。虽然小孩购买养老保险不能够算得上很明智,但起码在养老方面村民还没有很强的意识,对自己的未来也不能做到眼光长远。

3.原因分析

资金来源不尽合理,未体现全社会责任

资金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民政部1992年印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明文规定,在保险基金的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的规定使国家和集体所体现

的社会责任过小。我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是世界最低的。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我国只有10%左右,而这10%的投入绝大部分给了城镇职工。由于长期以来国家对农村投入过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来源实际是依靠传统农村的集体补助和投入。但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使集体经济力量受到严重削弱,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财政能力和集体经济实力有限,已无力承担当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由集体经济负担的农村军烈属优待、五保户供养变为农民直接负担,而国家干部、城市居民、工人不负担,这样一来既不利于增加统筹金额,也不利于标准统一。此外,农民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集体补助也微乎其微,几乎完全由个人缴费。这样的社会保障不仅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而且也影响了农民参加养老、医疗等保障项目的积极性,加大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难度。

缺乏法制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有力的法律法规来支撑。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立法的状况来看,一个突出的表现是立法层次低、立法主体混乱、立法层级无序。我国政府自1998年开始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但迄今还没有一部专门涉及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法律,在国务院已经制定的条例中,也

极少涉及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法规。虽然我国过去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方面形成了一些法规、条例和规章,但多是单项的,功能单一,缺乏力度,没有形成有机的法规体系,而且地区不同,内容亦有所不同。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使

得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境地。

全社会老龄意识不太强,社会支持力度不够

有些地方和单位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老龄工作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措施不力,成效不大。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普及率达不到要求。由于缺乏老龄意识,致使不少人有岐视老年人的现象。特别是有个别公汽上的乘务员和司机,由于受利益驱使,在路上见到老年人搭车,不愿意停靠让老年人乘坐并予以方便,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年人中卧床老人大量增多,无人护理、照料的问题越来越严峻。特别是对于丧偶、子女都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无人照顾的问题也十分突出。空巢老人突发疾病时抢救不及时,生命也时常受到威协。因此,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老龄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将直接影响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对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老年服务业滞后,农村老年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相对较少

一是乡镇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少。目前崇阳县12个乡镇除了只能满足五保户需要的福利院外,面向其他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几乎没有,农村老年人能享受到的各种养老服务特别是生活照料服务几乎是空白。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欠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全、服务组织欠缺、志愿者服务队伍不稳定,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很少,不能适应老年人的需求,面向农村老人的社会服务更是严重缺乏。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弊端

首先,农村养老保险统筹级别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这使得养老保险关系在省际甚至县际转移很困难甚至不可能,这实际上也就是限制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如农民工群体,长年在外使得他们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现有的这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忽视了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脱离了现实情况,这也是多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政府资金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筹集方式是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实行减免农业税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与从前相比变得薄弱,集体分担的那部分养老金很难兑现。而政府那部分养老资金的投入有限,对大部分农民起不到太大的现实意义。

农民收入不稳定且增长缓慢导致养老资金短缺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政策,致使农业发展缓慢,农民收入低下。 而农民的收入除用于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外,还要承担子女教育和人情往来的费用。因此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没有足够的经济剩余作为养老资金。

三、提出建议及对策

及时宣传新政策,让农民切实感受新农保的惠民之处

在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后加强必要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认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了解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积极主动参保,自觉自愿缴费。不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自身素质,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和实时动态,提高觉悟水平。

其次,加大农村教育力度,增强农户接受新知识、理解新政策的能力。通过调查分析,家庭受教育程度越高,参加新农保的意愿越强烈。

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养老支持力度

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社会和政府要真正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并积极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和专业技能,以扩大农民就业面。途径二是强化土地保障功能在农村养老中的作用。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鼓励和引导农民

适当增加土地种植面积。虽然目前农村土地功能有所弱化,农民来自土地的收入也有所减少,但土地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政府应引导农民合理利用土地并在技术、资金上给与支持,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其次,还要变革与更新土地的保障模式,积极摸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资本化,将土地变为一种可以资本化的资源。同时,各地应尽快建立与不断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使土地合理有偿的流转起来,使农民获得相应的收入。

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补助的制度,是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措施。因此,建立和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科学的方法确定保障线标

准,使生活水平低于保障线的农村老人都能获得基本的物质需要。其次将农村养老保险法制化。经过一段时期、在一定地区试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效,政府应当及时将可行有效的保险制度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在实践中逐步补充或完善,使农村养老保险走上法制化轨道。由于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需求、基本原则、经济发展水平、人们思想价值等方面存在差异。我国

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应当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政策。

完善相关经办机构设施, 规范业务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要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络系统,所有信息实行公开透明化。对养老金的收缴和发放都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每一位参保农民都有真实的参保信息。保障养老金能及时发放,养老金账户安全可靠。

经办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提高操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经办机构应在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下级经办点,便于高龄老人缴纳和领取保险金,真正把惠农政策做实到位。

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农村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养老调研报告

养老院调研报告

社区养老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