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共8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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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内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并定期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相关岗位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第2篇: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公司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公司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员工及客户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

餐厅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餐厅卫生安全:围绕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主要检查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饮用水卫生:切实解决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所在区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餐厅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餐厅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餐厅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公司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餐厅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餐厅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餐厅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公司餐厅,充分发挥示范餐厅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公司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公司领导要加强对餐厅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公司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餐厅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公司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公司餐厅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餐厅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自检报告并报送市场监管部门。

第3篇: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第4篇: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实施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食品经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管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7、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自查报告并报送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二、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检查记录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六、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是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签订购货合同,索取食品的相关材料,对食品进行查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出保质期的食品。

2、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内容。

3、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5篇: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6篇: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并严格按照“十查十看”要求,开展自查。

四、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六、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经营者名称: 负责人:

第7篇: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制定日常自查频率。高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周自查1次,中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月自查1次,低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季度自查1次。

3.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等内容。经营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同时检查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6.本单位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投诉、供货者通知等渠道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立即开展专项自查。自查发现不符合操作规程的立即纠正,发现不合格食品的应执行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经营活动,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8篇: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自查范围

对本厂食品生产全过程实行全面检查、层层监管,由食品安全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岗位负责人配合。

三、自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营业执照与食品生产许可证 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一致,是否发生变化,变化后是否报告。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落实情况。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是否建立人员健康档案,是否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三)原料进货查验落实情况: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索证、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购进时是否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是否有详细的采购验证记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是否实施“五专”管理,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四)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厂区环境、生产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卫生状况是否良好,生产工艺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是否定期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是否存在人流、物流及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五)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是否配备了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计量检验仪器、设备是否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是否齐备;检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具有检验资格和能力;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是否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是否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六)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是否有采购不合格食品原辅料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对不合格品是否按要求进行处理,对不安全食品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召回,并有记录。

(七)食品标识标注情况: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八)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是否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九)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企业是否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执行的标准是否有效。

四、工作要求

应当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自查情况记录,真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证。

附件: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表

食品安全自查表

自查

项目

序号

自查情况

自查不符合项说明

原辅料进货验查

原辅料存放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专库管理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标签标识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索证索要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制度具备情况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现场记录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生产过程控制

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更衣室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生产投料记录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自查表

自查项目

序号

自查情况

自查不符合项说明

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检验室仪器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委托检验情况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成品留样情况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产品标识标注情况

食品标识标注项目齐全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食品销售台帐情况

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不安全食品召回

通知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召回产品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整改措施的落实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召回处理报告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自查表

自查项目

序号

自查情况

自查不符合项说明

管理制度与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执行标准备案收录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从业人员管理记录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委托加工包装标识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消费者投诉处理及记录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自查结论

自查人员签名:

自查日期:

企业负责人签名:

(章)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精品)

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