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工作总结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共7篇)

总结 时间: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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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

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仍有大量艰巨的工作需要去做。

第一,党风建设方面,地方领导缺乏民主,喜欢任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善于吹拍的人。造成部分地方政治环境紧张;

第二,廉政建设方面,贪污、行贿、受贿现象屡禁不止;

第三.在干部任用上,有的地方违背组织程序,用人失策;

第四,一些地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屡禁不绝;

第五,直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也非常严重,存在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职工利益以及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收“回扣”和“红包”等等问题。

二、原因

第一,封建传统文化中不良习气的影响。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文化中的人治理念、特权思想、等级观念、裙带关系、人身依附以及封建主义的官场恶习等,导致了“官本位”、特殊化、以权谋私、家长制、关系网、人情风等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甚至发展为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等腐败犯罪。

第二,部分官员价值观发生变化。随着市场经济这种文化理念向其他领域的逐步渗透,重个体利益轻集体利益、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价值诉求不断被强化,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在一些地方泛滥成灾。改革开放后,西方文化中消极因素的侵入,社会的价值观不断发生变化,对于某些社会行为的评价失去普遍公认的准则,因此对不少腐败现象的界定和甄别也就不那么明晰了。

第三,反腐败法规制度中存在政策、文件比较多,国家立法偏少的现象。一方面法律规范真空太多,让腐败分子有空子可钻;另一方面,对反腐败专门机关的授权不够和职责规定不够,对公民反腐防腐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不够,加大了当前反腐败的难度。

三、对策

第一,结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探索和创造出一套新形势下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方法。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全面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贯彻和体现到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要把民主集中制贯彻好,培养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习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上级对下级的教育。

第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对原有的政府工作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确定以财务、工资、奖金为重点的公开内容。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卫生、教育、农业部门要签订纠风专项治理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要对卫生、教育和农业系统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应及时发现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群众上学难、上学贵,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和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认真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行为

第四,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重点是核查有无违规行为,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

第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委、行政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对腐败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对确属领导干部负有责任的,要坚决依据责任追究的规定处理。对于有问题不去检查、有责任不去追究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追究其责任。

第六,加强监督制度。我国目前的监督机制主要有党内纪检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察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等,应该探讨多种监督机构的合作可能。

第七,将党的各项反腐败政策法制化。不仅是为了确保对腐败行为的定性准确与处理结果的公正,也能使反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实际运行获得全体公民的理智认同,进而激发起全体公民对反腐的信任、信心和尊重,并愿意为之献身。

第2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当前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村、镇站室所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一是有的村、镇站室所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农村既无权,又无钱,没有腐败的土壤,加之平时琐碎的事情都很多,根本没有必要搞党风廉政建设,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走入认识误区,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会影响经济发展,不敢、不愿抓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极少数村纪检干部有畏难情绪,被动应付。

(二)少数农村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受市场经济“效益至上”观念的影响,有少数农村党员干部忘记了党员宗旨,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有的干部艰苦奋斗的意识日益淡薄;有的干部大吃大喝,奢侈浪费集体财务;有的干部吃拿卡要,欺诈老百姓;有的干部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

(三)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不及时。一是由于日常工作多,时间紧,少数乡镇、村对日常的工作、财务等方面的情况没有及时更新内容,公示栏、公示牌建起来了,但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只有当上级通知要检查时才会勉为其难的上墙公布相关数据,一方面老百姓难以有效监督,另一方面老百姓怨声载道,认为是集体、国有资产流失,组织不敢公开。二是财务制度不健全,村干部之间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财务审批不够严格,甚至有的支2 -

一级的纪检员,平时放松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工作业务能力还很低,还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不明显。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狠抓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对乡镇、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让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每年都能受到一次教育培训,系统接受党的政策、党风廉政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增强乡村干部的法纪观念和民主意识,提高其懂法、依法的意识。依纪依法从事农村经济社会管理活动,学会运用民主的方式法律的手段解决纠纷。二是加强正反典型教育。树立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和创先争优的激励引导,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发生在基层干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三是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结合农村的实际,采用院坝会、走村入户、秧歌队、腰鼓队表演等多种形式将党的法规政策、方针路线贯彻到村组及农户,歌颂廉洁正义、鞭挞腐败丑恶,在群众中进行喜闻乐见的宣传,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狠抓制度落实,注重工作实效。一是建立和完善村帐镇管制度、党务村务公开制度。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4 -

接受群众监督。

(四)狠抓案子查处,维护合法利益。以查案为突破口,依法依纪从严从快处理农村少数违纪党员干部。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占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因不负责任或失职而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等,要重点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使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

(五)狠抓考核奖惩,促进工作开展。乡镇党委、纪委要加强对各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把其纳入对各村的综合目标和“大党建”考核的内容,与干部的提拔、任用、交流和对各村的经济直接挂钩,定期表彰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纪检组织和个人,切实增强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促进工作实绩,进而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2012年X月X日

第3篇:当前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

问题及建议

船山区保升乡:陈

船山区保升乡现有9个村,一个社区,16个党支部,乡机关在岗人员19人,有共产党员392人。

我乡纪检监察工作由组织宣传委员主管,同时分管党务、组织、宣传、群团、文化教育、广播电视、党政办工作、挂

4、6村,还要负责乡机关的重要文秘工作。纪检干事设1人,由综治办主任兼任。都是身兼数职,疲于应付,抓纪检工作、抓党风廉政建设时间和精力不够。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在拥有占全国近2/3人口的农村地区,党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农村乃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农村基层党组织基数大,党员干部人数多,他们直接面对群众,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既是反腐昌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条件。

1、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处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第一线,直接接触农民群众。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处在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前沿,他们的工作直接面对农村的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不少基层干部还常常处于矛盾的焦点上,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使广大基层干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增强为民服务、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这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3、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基层干部改进作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最根本的是必须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作为整个农村工作的中心。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最终要靠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团结带领农民群众贯彻和实施。农村基层干部思想好、作风正、工作实,对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推动农业和农村社会健康发展,能够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因此,要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基层干部改进作风,使他们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真正成为群众信赖的贴心人和组织农民创造幸福生活的带头人,更好地带领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更好地推动农村基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1、对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强。乡镇工作千头万绪,,党委和政府既是抓经济建设的主体,又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个别领导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软任务,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影响经济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影响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因而,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积极性不高,没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没把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

2、个别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差,重工作,轻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片面认为,系统地学习理论与基层的实际工作关系不大,从而自觉性不够,目的性不强,效果不佳。尤其在学习党纪政纪条规上,存在表面化、形式化。有的对党纪条规缺乏深刻的认识,不能自觉地在实践中践行,在工作中、生活中行为失范。对打麻将“四不准”规定臵若罔闻,上班时间参与打麻将,在群众中影响极坏,如最近出现的桂花镇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上班时聚众打牌赌博案件。个别党员干部不认真执行招待费限额管理规定,超标准接待,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群众有意见。

3、群众观念淡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个别党员干部没有深刻地理解和认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涵,没有把发展经济、创造实绩与造福于人民很好地结合起来。有的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闻不问,有的甚至同流合污;有的对困难群众和群众的困难无动于衷,漠然视之;有的怕群众、躲群众、厌烦群众,使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群众有怨言,特别是近年来个别地方在土地征用、民房拆迁、土地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信访、上访数量和级别不断上升。

4、监督不到位,执纪执法偏宽偏软。农村基层政府职能职位缺失严重,许多站所属垂直管理,人、财、物由上级统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条条管理鞭长莫及,地方党委政府的管理又视为耳边风,乱收费、乱执法、不服务就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前段时间发生栏江供电所乱收费、磨溪镇兽防站乱执法的现象就是个例。

同时执纪偏宽偏软,是导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的重要原因。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基层工作非常辛苦,从而在处理上超原则的降低处分档次,或免予处分。地方党委不能正确处理查案与发展的关系,担心查处案件会影响本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的领导怕影响自己的升迁,捂着、盖着,给查处带来了困难,从而导致执纪偏宽偏软。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

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干部不再收粮催款,党中央出台了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大病医疗救助、“两免一补”等一系列惠农政策,干群关系明显好转,基层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问题成了群众的热点问题之一,群众看干部,首看廉洁,次看勤政。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要突出地抓好教育,着力强化管理,规范程序,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1、认真落实责任制,增强基层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他们是否敢抓敢管,有没有凝聚力、号召力,直接影响到当地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能否取得实效。

明确责任主体,抓好责任分解,推动经济建设和廉政建设协调发展。乡镇党委、政府是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乡镇党政正职负总责,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乡镇站所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责任。

2、突出教育的基础地位,在针对性、经常性、警示性上下功夫。在教育的内容上,要把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做到经常抓、反复讲,特别要把两个《条例》、《行政许可法》的学习放在突出位臵,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在教育的形式上,从农村实际出发,制定针对性强的行为规范,强化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以身边的先进人物事迹和解剖典型案例、用鲜活事件为教材,使党员干部从正反两个方面接受深刻的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教育的时机上,对换届选举、干部职务升迁、过年过节等特殊时期,要强化教育和监督,防范在先。在教育的对象上,要突出针对性,根据不同层次人员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开展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特别加强对乡镇“一把手”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解决好为谁掌权的问题,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3、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完善考核办法。我看了一下2005年上级党风廉政考核细则,太多太细,考核太细,实际上是无法考核,容易走过场。对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不能太细、太多,面面俱到,重点应放在四个方面:一是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廉洁自律情况。二是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情况。三是群众关心的热难点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四是案件查处情况。

4、科学拟定乡镇班子年度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转变一些乡镇领导干部急功近利、政绩第一的观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绩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尤其在考核上,既要引进群众测评机制,改变现行目标考核中“自己评自己”的做法,政绩如何?群众说了算。又要改变现行考核过多、过滥,使乡镇穷于应付,乡镇领导干部负荷过重。如农村税费改革后,我乡在针对农村工作的考核上,只定三大任务,计生、殡改和稳定,比例为7:2:1,非常简单明了。当前,乡镇出现的一个新动向就是乡镇负债转移为个人负债问题突出。为了完成任务,由干部垫支完成任务的现象仍在发生,许多村组干部一年到头连基本误工都无法正常到手。乡镇债务变相成了乡镇干部个人负债。干部没有心思抓发展。乡镇班子年度考核要减少考核种类,突出考核重点,主要考核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和为老百姓解决的实际问题,切实减轻乡镇负担,让乡镇干部腾出更多精力抓发展。

5、积极探索新的人才选拔机制。干部选拔要坚持群众公认原则。2004年7月,我乡在刘板桥村进行了全省首例“两票制”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试点,在两票制首选后,保升乡党委对“两票制”选举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进一步完善,在其它村推广实施,如白果湾村、插板堰村都是“两票制”选举产生的,这两个村各方面的工作都有很大起色,白果湾村在地方政府没有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按“一事一议”原则,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组织整修了公里的村道路,这对一个仅1100户的小村来说,确属不易,群众好评如潮。插板堰村新官上任后,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招商引资和工业企业的发展,做了扎实、细致的群众工作,近几年引进的8家工业企业,有6家落户该村,村两委会干部几乎成了脱产干部,地方经济发展了,老百姓发了财,致了富。

6、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解决一些 “一把手”以“集中”代替“民主”,以“家长制”代替民主集中制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制度、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制度、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等,强化对干部行使职权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干部任用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尤其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决策前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7、扩大群众监督。转变为政理念,解决在管理上“越位”,服务上“缺位”的问题,真正做好为群众服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凡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公开,不断增加权力运作和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努力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支持群众行使民主监督权力,形成有效的民主监督环境。2003年,我在白果湾村驻时,时逢水库承包到期,承包费原是700元/年都没有人愿意承包,10年后,村两委会组织再次承包,拟定1700元/年,开始无人承包,我调查发现村两委会的决策透明度不够高,只有为数不多的知晓,决定按“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公开招标,通过广宣传,多发动,终有多人参与招标竞争。通过几轮平等、公开的竞价,以2800元/年承包成功。既按民主办事,又为集体多增收多元,同时也得到了全村群众的一致认可。相比之下,我乡的某村,由于在处理具体问题上,与群众交流不够,处理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民主不够,缺乏透明度,群众有怨言,上访告状不断。建议设立会计代理制度,积极推动乡财县管,撤消乡级财政,规范或取消生活接待,逐步取消县、乡工资、福利差别,同工同筹。

8、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要进一步认识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执纪偏宽偏软问题。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威慑作用,对乡镇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查处,决不放纵袒护,姑息迁就。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责任追究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虽然追究了一批领导干部,但基本上都是对安全事故或者本人违纪应承担的责任实施的追究,很少有追究连带责任的,对一些地方不认真执行责任追究的,更是查处的少,追究不到位。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关键在逗硬落实,严格按规定实施追究。在责任追究中,要善于运用诫勉谈话、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引咎辞职。

9、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建设,一是配强配准农村基层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的配备应严格把关,不能搞平衡,应以专职为主,由党委副书记担任,要确保把主要精力放在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上。去区级以上由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工作扎实有力,卓有成效便是例子。二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原则,一身正气,努力克服好人主义,不能怕得罪人。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办案,注重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制效果。要善待上访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意,倾听民声,为群众排忧解难,当好群众的贴心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门监督机关,要加强纪律建设,自觉规范和约束权力的行使,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真正打造一支铁面无私、秉公执纪的队伍,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第4篇: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制度缺失问题及建议 【刘昌】

2014年纪检监察调研课题

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调研

当前煤炭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存在的制度缺失问题及建议

本文作者:刘昌

毕业院校:黑龙江工业学院(鸡西大学)

二零一四年五月

当前煤炭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存在的制度缺失问题及建议

【摘要】

党风廉政建设的成败关系到能否全面实现煤炭工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关系到职工的人心向背,更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煤炭企业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煤炭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是煤炭企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干部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本文试对如何加强煤炭企业党风廉政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缺失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以及个人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

党风廉政建设、煤炭企业、制度缺失、法制建设

疯长的能源需求造成中国煤矿泛滥,而煤矿企业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的。这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理所当然的,矿为了获得高额的利润,减少安全投入是最常用的手段。政府是煤矿企业管理者和监督者,理应是矿工利益的保护者。然而在本次调查显示,政府并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矿工保持联系和沟通。相反的,在全国范围内,官煤勾结已经成为一种潜在的规则,一个普遍的现象。在政府官员的保护之下,一个个证照不全、管理混乱、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政府监管下存“活”数年,以致酿成惨祸,这其间的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大家公认的事实。

腐败是导致政府对煤矿监管不到位的重要方面。更多的时候,地方政府为了政绩,为了追求GDP的增长,纵容了煤矿的违规乱纪行为。这时,煤炭生产中最具有主动权的双方(矿方、政府)就达成了一个可怕的默契,形成了一个利益集团:

其一政府要求煤矿大力生产,促进GDP的增长,以增加当地政府官员的政绩,同时还能有不匪的灰色收入或黑色收入。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要求煤矿负责“摆平”矿工,并使其不要向上级或新闻媒体报告。其二煤矿企业要求政府放松监管,协助拿到生产需要的各种证件或者包庇其违规或非法生产,帮助其弄虚作假应付上级或安全部门的检查,保证其能够生产。

这种体制上的不完善是导致矿难频发、矿工生命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罪魁祸首。因此,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显得重中之重。

1.当前煤炭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制度缺失问题

业务制度不完善,程序不规范 应按照廉洁、务实、高效的基本要求,以内部规则程序化、对外办事公开化、管理行为规范化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针对人事调配、工资分配、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理、土建工程建设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修订完善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中国应该制定自己的“煤炭安全与卫生”法

在发达国家里,对矿井有着极其严格的监管法规,倘若安全投入不足,将被处于重罚。如据资料介绍,美国《联邦矿业安全与健康法案》规定,不按安全检查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蓄意违反法案而出现伤亡事故;提前泄露安全信息;检查人员出具误导性的错误报告、矿业设备供应者提供不安全设备等情况下,都可能被判处罚款和有期徒刑等等。

在如此严管之下,谁也不敢在安全投入上缺斤少两,这自然能给矿工撑起“保护伞”。而我国重特大矿难不断,尽管原因复杂,但最终的调查结果却是惊人相似:矿主利欲熏心,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有关职能部门玩忽职守,甚至“官矿勾结”,该管的不管,该关的不关。导致美国煤矿的安全事故是世界上最少的,它的监管体系的设计非常科学:有关法律规定——垂直式的监管体制架构,轮岗式的监管人事制度,雷霆式的监管执法力度等,都美国的煤炭安全生赢得了世界性的赞誉。隐患重重,最终酿成大祸。20世纪40年代以来,围绕煤矿安全生,美国先后制定了10多部法律,安全标准越来越高。1968年,美国佛吉尼亚州法明顿的一个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此后美国政府迅速制定了新的《矿业安全和卫生法》,于1969年12月31日由总统签署并颁布实施。

制度宏观强而微观弱 存在着操作性不强,只重形式不重实际内容的问题。如民主生活会制度虽能够坚持,但质量不高,查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难以坚持,一团和气,气氛不浓,对存在问题的整改缺乏得力措施,成为工作总结会;在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问题,由于规定的内容不够细,反映不出生活作风的真实情况。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增大了企业党员干部放松廉洁自律的空间。

领导与员工之间存在程序制度空白

从在煤炭行业工作的经验来讲:在井下发现危险的时候,矿工一般会通过电话向调度室汇报情况,等待矿方处理;或者直接由井下工作的区队书记、安全队长、安全员带领排除危险。同时自己表示不会向有关部门反映井下的情况,不存在有这方面的沟通。

一、同工作在井下的矿工感觉很特别,像同舟共济、共同患难的兄弟第

二、与煤矿的领导之间没有太多接触,双方保持了一定的距离;第

三、与煤矿区队的区队书记、安全队长、安全员等基层领导接触较多,而且存在直接的管理、指导、监督关系,矿工们表示与这些人员的关系还是比较好的,但某些时候关系紧张。同时,矿工一致表示基本上不会和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

工会的法制建设言重脱节

谈到工会,矿工纷纷表示这只是矿上应付上级检查而组建的“摆设”,而上级的检查也仅限于煤矿是否有工会,至于运行的怎么样那就基本不管了。工会的人员也基本是由管理层直接任命的或者内定的,但是向外和向上级则宣称是“民主评选的”。 矿工很少参与到工会组织中去,甚至有一部分矿工不知道有工会组织,更不用说通过工会组织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培训制度建设有待深化

被调查的矿工都有上岗证和操作证,这就意味着,他们都参加了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并且通过了考核(有操作考试和笔试)。可是在基础资料调查中,样本中有44%的文盲,这部分的人是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的,又怎么能够通过考试呢。作弊和贿赂必然存在。同时矿工又反映煤矿很少自己对矿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不容忽视的是:样本中许多人甚至连最基本的安全常识“一通三防”(通风、防火、防煤尘、防瓦斯)都不知道,实在令人震惊。

2.针对当前煤炭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工作制度上的建议

国家应当将监督机构和管理机构严格分离开来

分清监察和管理职能,严防越位。中央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市、县都有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理来说,这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都应该听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挥调度,按照中央的指示开展工作。但同时这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又归属各级政府的编制,于是多头领导就出现了。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一方面要按照中央政府的指示从严监管,另一方面又要听从地方政府的管理,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和政府官员的政绩和乌纱帽。一个领导远在中央,另一个领导就在身边,“县官不如现管”。于是在地方政府官员的压力下,很多地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只能无奈顺从了地方政府的意志。

各地方政府(发改委、国土、工商等)行使对煤矿的管理职能。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直接归中央政府的国家安全监督总局管理,其人员由中央政府统一任命,以保障安全监察活动的独立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监督。

积极在煤炭生产企业中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就是要求煤矿依照其经营的规模缴纳一笔风险抵押金(金额巨大,可分期付清)。这是为了防备煤矿矿主在发生矿难后潜逃或推脱责任,增加了矿方违规操作、官煤勾结的成本。还可以在矿难发生后第一时间用这笔资金抚恤伤亡矿工家属,加上还有雇主责任险,强制性的意外伤害险,国家的“煤矿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职工赔付不得低于60万元/人”的规定也就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了。

一些矿主在收回总投资并掠取相当的收益以后,就会变本加历的削减安全投入,另一方面则寻求机会高价卖出煤矿(害怕再继续承担太多的风险),以牟取暴利。所以可以看到这么一个现象,矿井频繁更替矿主,矿井要价越抬越高。更有甚者,在矿难发生后,矿主以及相关安全工作人员纷纷潜逃。

在煤矿安全管理中彻底推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让地方政府领导、煤矿矿主、各类安全人员和技术人员、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监察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明确各自的责任,把好各自的关口,谁出问题谁就要负责任、受惩罚。而且应当着重强调煤矿矿主(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增加其进入和退出该行业的门槛,大幅度提高其的违规违章成本。尤其发生矿难后,必严惩不殆。

完善矿工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

由国家劳动部门统一筹建一个负责管理从事矿山井下作业的农民工机构,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和完善矿工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

利益表达机制,通俗地说就是存在一个渠道,让弱势群体的利益主张能够表达出来或者有自己的利益代言人,或者制定相关法律,以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在法律的框架内构建一个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进行博弈的平台。

利益协调机制,是指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针对各个社会主体所掌握的能力和资源的不同而产生的利益不平衡及其不公平的现象,一个国家所采取的各种措施以平衡各群体利益的制度,已形成多元化利益格局中的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均衡。

每当发生矿难我们可以听到政府官员为自己辩解,看到矿主为自己推脱责任,而事故伤害最深的矿工一次又一次地“沉默”了。他们在自己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却无法得到保护,甚至无法表达自己的无奈。在安全生产这个复杂的利益纠结中,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用自己的硬权力或软权力说话,只有矿工无法说话。他们只能用死亡数字说话,用留在安全帽上的遗言说话。

实际上,矿工就是保护自身安全减少矿难最好的保障,他们是天然的安全监督者,他们要生活下去才来到井下,但首先必须让自己生存下去。矿工工作在井下第一线,他们理应是监督部门对煤矿生产进行监督最准确、最可靠信息的来源。然而,他们无法表达。

该机构的职能是:全国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工都必须在这里登记注册,煤矿招募矿工必须通过机构才能招到正式矿工,其他途径招募矿工均属于违法行为;该机构负责组织农民工参加安全培训、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并对各类学校或培训机构的培训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测,同时为文盲和半文盲农民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不断提高农民矿工的文化素质、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定期组织矿工进行健康状况检查,防范职业病,督促煤矿给矿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其它国家规定险种;建立一套符合实际情况且具有操作性的养老福利制度。

更重要的是,该机构将作为矿工们最可靠的后台,维护矿工的权益,让其权益诉求能够比较顺畅和自由的表达。使矿工不惧怕矿方施加的压力,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者和执行者。

3.结束语

发展必然会滋生各种问题和矛盾,一切事物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要学会坦然的接受各种矛盾和问题。煤矿发展也正在经历这种极尴尬的矛盾,而这种矛盾也必然历史的潮流中得到解决。而作为我们,要调整好心态,面对困难,坦然面之。针对反腐倡廉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通盘谋划,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妥善处理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形成全党全社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天道酬勤,方可厚积薄发。

【参考文献】

[01] 林汉川,陈宁.构建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思考.中国工业经济,2006-06[J] [02] 李习彬,李亚.政府管理创新与系统思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0[M] [03] 李江.矿难频发折射利益分配四大矛盾.证券时报,2006-12-01[N] [04] 张沉.地方煤矿工业局“复辟”.经济观察报,2006-02-20 [N] [05] 吴俊杰,张红等.中国构建和谐社会问题报告.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07[R] [06] 栗源,丁荷莲.娄底市委书记暗访特大矿难背后:官煤如何勾结.南方周末,2004-08-19 [07] 新华网.李毅中:“矿难--老板赚票子,农民死儿子,政府当孝子”,2005-08-29 [08] 国家煤矿安全检察局人事培训司.煤矿新工人.中国矿业大学出社,2005-06 [M] [0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7-01 [10]李本刚主编,《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教程》,中国方正出版社;

[11]中央纪委研究室编,《全国纪检监察优秀政策理论》,中国方正出版社; [12]翟继光主编,《纪检监察与反腐廉政法律法规制度全书(2010年最新案例版)》,中国言实出版社。

第5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公司多年的工作运作中,我认为我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管理责任不到位,工作外包不规范,项目工程外包没有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发包工程量化度不准确,施工过程计量有弄虚作假行为,使外包队少干多算大有存在,这是少部分管理人员认识不到位的存在,只要工作干走,任务就完成,对于经济受损,对我没有多大影响,反正是国家的钱、公司的钱,节约也体现不在自己的身上,所以造成管理放纵的腐败现象,有个别管理者,为了贪图外包队的小恩小惠,私人谋取小利益,对外包工程签量大开绿灯,造成大笔工程造价流入外包施工队,给企业和国家的经济造成巨大损失,这也是一种管理腐败行为。

2、存在有生产经营成本控制管理不健全,工程材料浪费较大,生产经营者的责权利不统一,未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激励机制,利益失衡,使一些经营管理者产生心理失衡,有的丧失责任感,为了方便自己的本职工作,指到好的材料用,从不用力角废料,有很多力角废料完全可以当成好料用的,视为废料处理,根本没有材料成本控制意识,造成大批量的钢材、木材、水泥、砂石、线材、机具配件,各种消耗材料的无计划浪费,这也是一种管理失职腐败。

3、奖惩不分明,追究不严肃,公司部门对落实责任制工作的好坏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没有形成有一套客观公正的评价机制,考核细则不科学,考核结果不真实,其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免挂起钩来,庸、慢、混,的腐败作风有所存在。

二、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基础,公司应制定出台详细的责任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发挥国有企业廉洁自律的表率作用,在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三盆水”教育,即:“洗头水”,要求领导干部头脑要清醒,不断换脑筋,解放思想,大胆开拓;“洗手水”,要求领导导干部两手要干净,清正廉洁,两袖清风;“洗脸水”,要求领导干部随时注意自己的公仆现象,发挥人格力量,做到警钟长鸣。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有正确的认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在落实责任制过程中,实施“一岗双责”,进行责任分解,建立责任网络,使责任由软变硬,由粗变细,由虚变实。

实行目标管理,逐级签订责任书,是落实责任的有效手段,每年公司应自上而下和各级各层签订量化指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承包经营考核责任书》、《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书》、《责任述廉保证书》等责任书的签订,通过责任分解、指标分解、落实措施,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形成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管理有效、奖惩分明的局面。责任书的签订,明确了责任目标,解决了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谁领导、由谁抓的问题,才能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良好局面。

2、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康政建设责任制的可靠保证。

首先要明确考核标准,制定考核细则,对考核方法、内容、考核成绩评定以及年度考核评分标准要作出具体规定。把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的全过程,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部门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干部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保证检查考核的全面、真实、准确。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达标、评优的重要条件,也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其次,要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对一些重大决策、重大建筑工程项目等,要实行终生追究,避免领导干部的短期责任行为和侥幸心理。抓住追究领导责任这个核心问题,结合企业实际,采取诫免谈话、警示教育、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进行责任追究,强化落实责任制的严肃性。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的有效运作。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找准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结合的切人点 建立健全严密的重大决策约束机制,使党风康政建设成为决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起决策、执行和监督三者间既职责分明又相互制约的机制,既保证各自职责权限的充分行使,又受到合理制约,使企业的决策特别是重大决策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运行。公司承接市场的重大项目工程在市场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外部市场开拓等方面都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具体量化由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按照决策程序进行批复,而不是随意简化。公司党委、纪委应依法参与决策过程.通过对议题、程序和规则等多方面的监督,使党风廉政建设成为决策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2、规范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制约作用。

公司工程应随着市场经济变革进行预算的制定,应当进行严密的科学论证,力求做到合理、准确。执行过程中,预算编制内的签批由相应项目的分管领导或行政一把手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对编制程序的监督和参与上,执行过程中的监督主要是以预算为依据,检查、纠正违规办事行为。在物资采购上,应建立起物资采购供应部门、质量检验部门、产品使用部门和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等参加的公开竞价、“阳光交易”采购组织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渗透到物资采购工作中,做到部门之间、不同环节之间既运转流畅,又相互制约,防止物资采购过程中腐败现象的发生。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上,应实行规范的招投标制度,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照制度规定参与进去,从而把监督的关口前移,起到把关的作用,防止不正之风的侵入。

3、深化厂务公开,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涉及职工民主权力和切身利益的事项及职能范围内要向职工公开的事项,都应将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向职工公开。厂务公开必须要有过程的公开,不能只停留在结果的公开上。公开后,要及时通过多种形式收集职工的反映、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给职工一个满意的答复。公司发展的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等重大事项,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才可执行。对因厂务不公开、不执行公开或弄虚作假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责任制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建立健全一整套严格、规范、合理的约束监督机制,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找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薄弱环节,搞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综合运用教育、监督、惩处等多种手段,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管理之中。为公司的全面改革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创造更大的财富.

第6篇: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机构不健全:由于我公司小,部门设置少,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部门,也没有专门的党群办公室,而只是在综合管理部下设了一个岗位。

二、认识不到位:有些同志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主要表现在:

1、从部门来看,有些同志认为抓党风廉政是党委的事,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于己无关,把党风廉政建设看成额外负担;

2、有的同志认为抓项目,抓经济是实物,抓党风廉政是务虚,抓不抓无所谓。

3、有的同志认为党风廉政和一般的单项责任制没有区别,有的认为抓责任制工作,特别是对责任追究会得罪人,落实不够。

三、制度不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配套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报告制度、督查制度、责任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廉政档案制度等有待于制定和完善。这就要求我们今后要加强领导和完善配套制度,从组织上和制度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执行。

四、考核和追究不到位:一是公司目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好与坏还没有明确的标准、没有形成一套客观、可靠、公正的评价机制。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还没有完全与个人报酬挂钩、对其没有压力。三是追究不够严肃、这里表现在不愿追究、不敢追究和混淆概念。

第7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1、党风廉政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存在流于形式;党务、企务公开不彻底,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透明度依然不高。尤其是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中没有认真实行公开,只公布结果,不公布过程,职工群众参与决策的程度有限。

2、廉政文化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除了应用简报、宣传栏、廉政标语、杂志以外,应进一步扩大宣传渠道和途径,利用山西交通报、地方媒体扩大对公司以及项目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

3、各种监督形式作用发挥有待加强,各项目部派驻纪检监察员、党内监督小组要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

4、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不准、不全、不细、不实,在排查中,有的单位只是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进行了排查,还有的单位在排查中不细致不深入存在走过场。

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党建工作总结存在问题

机关党建工作总结会议存在问题

党建工作总结及存在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