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查报告(共4篇)

自查报告 时间:20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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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苗店镇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

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和专项督查的工作安排,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认真对照专项实施方案,比照《条例》、《全国规范》、《便民办证通知》,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苗店镇地处社旗县东南,人口万余。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基本无的特点。通过自查,全镇共有流出人口6000多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22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人数为151人,流入人口4人。

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1.经过清理,没有发现有与《条例》、《全国规范》、《通知》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正在逐步落实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出台的《社旗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

(二) “一盘棋”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1,我镇建立有流动人口联席联席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党委组织,定期召开研究安排部署我镇流动人口工作。

2,对网络工作进行强化管理,全员人口进行网络登记,并有相应的档案记录。流动人口现居地与户籍地经常进行电话网络沟通,共同做好流动人口

工作。

3,网上信息及时反馈,分清情况。属于本地的,先进行调查确认,核实无误后进行反馈,实现双向管理。不属于本地的信息,与现居地进行沟通后进行反馈,争取不让任何一个网张信息失去意义。

4,对于流动人口的社抚费征收。我们对办证前检查进行严格控制,出门后不但与对象户本人联系,同时也与现居地计生部门人员沟通。确实掌握育妇的孕育情况,出现计划外生育时能第一时间掌握,督促其交纳社会抚养费,然后反馈给现居住地。

5,现在我镇流动人口信息反馈及时率在100%,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在100%。省内共管率,跨省共管都在逐步提高。

(三)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自省政府150号文与省计生委《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下发以后,计生中心认真对照上面规定,逐条予以落实办理。

1、我镇地处内陆,经济不是很发达,流入人口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最近半年来,流入人员在我镇进行生育证办理的数量为0。对于我镇一些难以管理的集体户口,单位户口等流动较频繁人员的生育办证,也是按照规定进行生育证发放。

2、对于无法返乡的外出流动人员,办理所需要的流动人口证明时,由其亲属或者代理人持需办理人的有效证件时,我们也是当场予以办理。遇有不明情况时,通过手机或者信函传真等方式确认属实后办理,并当场发证。迄今为止,已经有76多位育龄妇女通过这个途径获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对于已经落实绝育措施的育龄妇女,发证时直接告诉她证明可以长期有效,现我镇已经有23人持有长期有效证明。

2、对于流动人员发证对象,我镇严格落实规定,对18-49周岁之间的女性人员予以发证,其余人员不予以发证。

4、从08年开始,我镇就不再强制流动人员回乡后进行面检。外出人员的孕情现在基本全是通过网络进行交互,督促育龄妇女自愿到现居地的计生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对反馈过来的信息报告单,进行多方核实,没有问题的进行粘贴。发现问题时,及时与现居地联系,排查疑惑后处理。

(四)均等化服务维护权益情况

1.服务和奖励优待落实情况。我镇流动人口户籍地都依法为流动人口落实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尽量通知当事人或家人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当时人不在家的都允许家人代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电话通知流动人口当事人到计生办办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在回不来的,都叫家人代为办理,电话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并将办理的资料邮寄给当事人签字,盖指模后,再请当事人将资料邮寄回来。我镇在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时,除了通知当地人参加,也通知流入人员免费参加;我镇流入人员依法免费享受避孕药具、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了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按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政策;按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2.是否存在行政违规情况。我镇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过程中没有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没有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3、在我镇流出人员外流时,我们发放有流动人口权益卡,卡上记载有流动人口应该享受的权益及优惠政策,内容包含独生子女奖励,特抚,生育证办理等等。上面还我我镇计生中心维权电话,当流动人员外出遇到各种难题时,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免费咨询维权。

(五)工作保障落实情况

1.苗店镇已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内容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我镇已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8个村配备的计生专职人员对流动人口事业也很热心,在每月的流动人口例会上反馈的信息全部真实有效。

3.已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4、每月的例会时,计生中心以会代训和研究工作相结合,督促各村落实流动人口信息上报统计工作,指导村级进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证明办理等。由统计,派出所,民政,工商,城建等多个部门组成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次例会,大家共思良策,交流各部门之间的流动人口信息促进共享。

5、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方面,我镇与现居住地通过各种方法进行沟通。打电话核实情况,发传真确认信息,电子邮件等高科技的应用为区域协作添加了翅膀。我镇迄今为止,已经与郑州、北京等到地开展了区域合作,收到应有的效果。

6、与此同时,我们与流动人口现居地较集中的乡镇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双向目标考核责任书,建立双向考核,明确双方权责,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向更高层次迈进。

7、现阶段,省级智能平台的应用越来越多,越来越受到强化,与MIS库

对接进行重新核查,加强共管多个渠道实现,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共管的对象。我镇全员入库率为100%,信息反馈准确率也在100%,通过智能平台,可以很方便地知道我镇每一个流动人员的务工经商居住地,同时对于他们的婚育状况也是了如指掌。

(六) 督查考核情况

镇对各村流动管理下达有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规定村级流动人口管理必须做到的各项工作和必须掌握的基本方法。查验证明,信息上报都有较为具体的要求。通过流动人口联席会议制度,对各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也明确各自权限,形成了流动人口管理的合力。

三、存在问题

1、流动人口孕情难控。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虽然有网络化协作区域协作制度,但流动人员的流动性随社会发展愈来愈频繁,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计生率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甚至于违法生育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镇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村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村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虚以尾蛇较多。

4、综合治理力度有时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成合力不强。

5、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和人员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

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四、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三步工作法”推动我镇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三步工作法”即:一访、二建档、三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镇流动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建档,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在入户时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反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她们孕育情况。

3、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们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

4、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对于现下群众诉求的办证难问题,我们推出“ 一站式办公”办证服务,只要群众来访一次,能够提供办证所需要的材料,就可以将证拿到手。平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以便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是要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的合理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中弄虚作假、刁难群众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行政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苗店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2篇: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富和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县人口计生局:

根据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活动工作安排,我乡积极行动,严格对照《富顺县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总结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全国规范》)以来的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一)广泛宣传《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做到流入人员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二)严格落实“《婚育证明》办证范围缩小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这一规定,积极免费为流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

(三)严格禁止要求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或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积极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信息了解外出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及时掌握外出人员婚育情况。

(四)对于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做到了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广大流动人员的隐私。

(五)广泛宣传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条例》第十条规定之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奖励和优待。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孕环检以及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

(六)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过程中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现居住地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不存在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乡将在贯彻《条例》和《全国规范》方面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在日常管理服务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

理职责,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富和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3篇: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柏隆镇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自查报告

根据区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少这样“一多一少”的特点。通过自查,全镇共有流出人口2202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91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率为16%。全镇共有流入人口91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9人,流入人口验证率为60%。

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1.经过清理,没有发现有与《条例》、《全国规范》、《意见》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暂未出台与《条例》、《全国规范》、《意见》相配套的地方政府规章、制度。

(二)工作保障落实情况

1.柏隆镇已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内容纳入“十二五”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我镇已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尚未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

3.已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1.我镇现居住地为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子女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纳入与本地户籍人员一同登记,目前尚无流入人员前来办理《生育服务证》情况;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规定落实不理想,全镇已婚育龄妇女91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率仅为16%;

3.我镇没有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而是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情况,信息反馈率达到95%以上,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达到90%以上;

4.全面应用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全员流动人口入库率达到90%,已经取消由已婚育龄妇女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改由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互相通报;

5.例会上专门对计生干部提出要求,流动人口隐私相关信息必须做到保密,不得向不相关的人员透露个人隐私。

(四)合法权益维护情况

1.服务和奖励优待落实情况。我镇流动人口户籍地都依法为流

动人口落实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尽量通知当事人或家人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当时人不在家的都允许家人代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电话通知流动人口当事人到计生办办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在回不来的,都叫家人代为办理,电话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并将办理的资料邮寄给当事人签字,盖指模后,再请当事人将资料邮寄回来。

我镇在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时,除了通知当地人参加,也通知流入人员免费参加;我镇流入人员依法免费享受避孕药具、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了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按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政策;按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2.是否存在行政违规情况。我镇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孩生育证过程中没有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没有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

1、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镇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 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计生率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违法生育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自查发现,从2011年1月截止到2011年7月,全镇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中生育子女的共16人,其中计划内14人,违法生育2人,计生率仅为%。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镇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村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村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4、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村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村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村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5、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6、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和人员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四、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五步工作法”推动我镇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五步工作法”即:一访、二送、三跟踪、四建档、五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镇流动

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送就是在入户时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三跟踪就是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建档,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五反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她们孕育情况。

3、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们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

4、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与“阳光计生行动”相结合,镇计生办、各村(居)要认真组织“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系统内“下评上”活动,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吸纳群众呼声,并及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以便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是要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的合理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中弄虚作假、刁难群众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行政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第4篇:人口协调先进县自查报告

人口协调先进县自查报告

XX年8月,省开展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意见出台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三级联创”为抓手,统揽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全局,深入推进创建工作,每年年初兑现一次奖惩,半年召开一次创建形势分析会,年终组织一次创建督查,进一步强化责任,夯实基础,打造优势,不断加快创建步伐。今年6月,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终期评估暨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评审工作会议以来,全县上下紧扣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严格自查、严谨整改、严厉把关、严明责任”的自查工作思路,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面实现“基础过硬、软件过硬、访谈创新、工作创新”,为迎接省市复查评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领导,建立创建机制。市创建工作会议一结束,县委张书记、县政府苏县长专门听取县人口计生委工作汇报,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研究创建工作。一是成立创建组织。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1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区)也相继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县创建迎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定创建方案。及时制定出台了创建自查实施意见,对自查范围、方法、内容、责任和时间,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各镇(区)制定出台了自查迎查方案,进一步细化迎查目标、任务和责任,全面建立了一级抓一级、一级查一级、一级保一级的创建迎查体系。三是明确创建责任。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先进县再动员大会,苏县长作了创建专题报告,各镇(区)党委书记、镇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县政府与各镇(区)、各部门签订《人口计生创建责任状》,立下创建“军令状”。各镇(区)先后召开创建工作三级干部再动员大会,部署迎查工作,签订创建责任状,有力形成了三级联创、合力攻坚的创建格局。四是注重创建成效。县委张书记、县政府苏县长多次强调,经济社会发展不能光看经济增长指标,还要看人口发展因素,“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是一块考量我县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金字招牌”,势在必夺,志在必得。县镇村三级一定要以创建为契机,把创建作为推动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登台阶、上水平的有力抓手,迎难而上,争先创优,确保高标准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在创建工作中,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走过场、搞两本帐的现象,一经发现,全县通报,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宣传,造浓创建氛围。一是强化主题宣传。以先进县创建为主题,县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县电视台开辟《人口与发展》专题栏目、不间断播放流动字幕,《日报》、《人口计生工作简报》编印创建专版,各镇(区)制作印发宣传品、出动宣传车、出新宣传标语、组织文艺巡演,广泛宣传先进县创建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全力营造“临高必攀、唯旗是夺”的创建声势。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各村(居)采用政务公示栏、咨询热线、致育龄群众一封信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向接受电话询问、接受访谈的基层干群提供一本计生政策法规“明白帐”。三是强化科普宣传。充分利用镇(区)人口学校、村(居)人口文化大院,广泛开展避孕节育、优生育儿、青少年保健、青春期教育、更年期保健等科普教育,不断提升育龄群众接受调查访谈的综合能力,确保问卷调查清楚明白、应知应会。全县组织人口计生咨询义诊16场次、生殖健康讲座32场次、优生知识竞赛12场次。

(三)狠抓关键,夯实创建基础。一是迎查指标抓硬。县委、县政府将省考核验收的8个考核指标和9个考评指标逐一分解,该是哪个镇(区)负责的,明确到哪个镇(区),该是哪个部门负责的,明确到哪个部门,对未完成创建指标任务的镇(区)和部门,一律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创建工作例会,重点督查指标完成情况,对已经达标的指标,要求逻辑比对,挤干水分,抓巩固提高,对未达标的指标,要求制定方案,夯实措施,抓整改落实,确保各项考核、考评指标硬过关。二是信息核对抓准。将省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和“两员”信息系统数据库并网运行工作,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组织信息核对队伍,对XX以来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奖扶特扶政策落实等信息,特别是对XX年以来有生育节育现象的育龄群众的电话号码,进村入户,逐人见面,逐项核实,做到人、机、卡、单“四个一致”。三是政策兑现抓清。认真落实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严格报批,规范发放,及时兑现奖扶特扶政策,确保政策兑现率100%。县政府专题召开县长会办会,决定划拨专项资金,一次性兑现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县属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金,目前,全县登记、审核、确认工作已基本结束,一次性奖励金将全面兑现。各镇(区)召开镇长会办会,安排专项资金,对少部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但没有发放独生子女费的农民,按规定要求,一次性足额发放到位。四是资料装订抓细。县人口计生委按照领导重视、信息管理、政策法规、优质服务、宣传教育等内容,编印了县镇村三级《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资料目录》,县镇村对照目录要求,对XX年以来软件资料,按年度,分内容,认真梳理,查漏补缺,整理完善,用档案封皮统一装订成册。认真整理收集县级座谈访谈、实地考察、入户调查和电话调查等资料,完成撰写县级自查报告、重点专题报告、数据自评报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等申报材料。

(四)对照标准,严格自查整改。一是明确要求。7月4日,县人口计生委组织专业队伍,围绕领导重视、政策法规、规划统计、技术服务、宣传教育、计生协会等6个专题,对全县各镇(区)、村(居)、县齐抓共管签状单位分管负责人、计生专干,共869名计生干部,进行创建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学习,使县镇村三级计生干部达到“四个明白四个清楚”:明白自查任务、明白自查内容、明白自查标准、明白自查时间,清楚调查口径、清楚调查对象、清楚调查内容、清楚评分标准。二是严格自查。从7月5日起,由县两办牵头,县委蔡书记和县政府阮县长亲自带队,按照“镇村迎查不敷衍、县级自查不护短、落实整改不过场、不达标准不放过”的要求,深入各镇(区),主持召开镇级座谈会,听取各镇(区)党政主要领导和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汇报;县人口计生委组织村级座谈、实地考察、电话访谈、入户调查、流动人口调查五个自查组,利用20天时间,对全县“十一五”以来人口计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实地考察组采用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的形式,全面调查县和16个镇(区)世代服务中心;电话访谈、入户调查、流动人口调查三个组,抽查了全县20%的村(居),共45个村(居),抽查了省提供的200名电话访谈对象,以及294名有生育节育现象的县外流进人员。三是落实整改。7月26日,县委、县政府在上冈镇召开了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认真总结自查工作,及时通报入户调查见面率不高、资料收集整理不规范等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其原因,并对所有问题,一律以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单的形式交办到各镇区,限期整改。通过这次现场推进会,在全县再次掀起了一股强劲的“创建风暴”。四是督查推进。8月9日,我委将创建工作与全县人口计生半年检查考核工作有机结合,组织实地考察、调查访谈、部门齐抓共管三个检查组,在市复查的基础上,再次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督查县级自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9月27日,县委、县政府在恒济镇再次召开全县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现场观摩推进会,观摩恒济镇建河、九里、恒庆、苗庄等村创建现场,认真总结全县创建工作,引导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五)以创促进,激活创建合力。我们以创建为契机,以验收为压力,迎难而上,狠抓当前,打造创建优势。一是率先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今年4月,我县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列入全国100家、全省5家、苏北唯一一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县后,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县计生指导站作为检查定点单位,先后投入30余万元,改造了县孕前保健中心,增配了医疗设备,设立了专门科室,组建了专业技术小组,提升了服务能力,为顺利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奠定了基础。二是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坚持“资源共享、信息引导、满足需求、安全高效、自主创新”的原则,投入巨资,与北京虹安翔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研制了《人口计生齐抓共管信息平台》、《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自助查询平台》和《人口家庭服务平台》等“三个平台”,并已投入运行。今年以来,我们已与公安部门比对已婚育龄妇女生育信息4500多条,与卫生部门核实出生人口信息3500多条,提高了人口信息准确性。育龄群众根据需要,通过公共服务自助查询平台,可以自主查询政策法规、优生指导、生殖健康保健等知识。人口家庭服务平台自开通以来,已受理相关咨询服务600多条。三是不断拓展优质服务内涵。以“城乡一体化工程”为抓手,不断加大优质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在率先实现县镇村三级服务阵地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省市优质服务体系建设提质提速的要求,以实现“世代服务城乡一体化、优质服务项目化、队伍建设职业化”为目标,全面深化优质服务内涵建设,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再次实现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项目、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项目、优生促进——孕前保健项目等“三大龙头项目”在县镇两级“世代服务”机构全覆盖。四是及早谋划“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时期是人口计生工作能否实现由控制人口数量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的关键时期,我县把“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作为创建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组织委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同志,带着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理清思路,目前,已完成调研论文12篇,初步形成“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框架。我们将进一步听取领导指导,征求各方意见,接受专家指点,尽快编制好全县“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起好步、开好局奠定坚实基础。

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机关计划生育自查报告

学校计划生育自查报告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共4篇)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