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流动人口自查报告(共6篇)

自查报告 时间:2021-06-28
【www.wendang123.cn - 自查报告】

第1篇: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苗店镇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

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和专项督查的工作安排,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认真对照专项实施方案,比照《条例》、《全国规范》、《便民办证通知》,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苗店镇地处社旗县东南,人口万余。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基本无的特点。通过自查,全镇共有流出人口6000多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22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人数为151人,流入人口4人。

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1.经过清理,没有发现有与《条例》、《全国规范》、《通知》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正在逐步落实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出台的《社旗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

(二) “一盘棋”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1,我镇建立有流动人口联席联席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党委组织,定期召开研究安排部署我镇流动人口工作。

2,对网络工作进行强化管理,全员人口进行网络登记,并有相应的档案记录。流动人口现居地与户籍地经常进行电话网络沟通,共同做好流动人口

工作。

3,网上信息及时反馈,分清情况。属于本地的,先进行调查确认,核实无误后进行反馈,实现双向管理。不属于本地的信息,与现居地进行沟通后进行反馈,争取不让任何一个网张信息失去意义。

4,对于流动人口的社抚费征收。我们对办证前检查进行严格控制,出门后不但与对象户本人联系,同时也与现居地计生部门人员沟通。确实掌握育妇的孕育情况,出现计划外生育时能第一时间掌握,督促其交纳社会抚养费,然后反馈给现居住地。

5,现在我镇流动人口信息反馈及时率在100%,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在100%。省内共管率,跨省共管都在逐步提高。

(三)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自省政府150号文与省计生委《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下发以后,计生中心认真对照上面规定,逐条予以落实办理。

1、我镇地处内陆,经济不是很发达,流入人口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最近半年来,流入人员在我镇进行生育证办理的数量为0。对于我镇一些难以管理的集体户口,单位户口等流动较频繁人员的生育办证,也是按照规定进行生育证发放。

2、对于无法返乡的外出流动人员,办理所需要的流动人口证明时,由其亲属或者代理人持需办理人的有效证件时,我们也是当场予以办理。遇有不明情况时,通过手机或者信函传真等方式确认属实后办理,并当场发证。迄今为止,已经有76多位育龄妇女通过这个途径获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对于已经落实绝育措施的育龄妇女,发证时直接告诉她证明可以长期有效,现我镇已经有23人持有长期有效证明。

2、对于流动人员发证对象,我镇严格落实规定,对18-49周岁之间的女性人员予以发证,其余人员不予以发证。

4、从08年开始,我镇就不再强制流动人员回乡后进行面检。外出人员的孕情现在基本全是通过网络进行交互,督促育龄妇女自愿到现居地的计生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对反馈过来的信息报告单,进行多方核实,没有问题的进行粘贴。发现问题时,及时与现居地联系,排查疑惑后处理。

(四)均等化服务维护权益情况

1.服务和奖励优待落实情况。我镇流动人口户籍地都依法为流动人口落实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尽量通知当事人或家人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当时人不在家的都允许家人代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电话通知流动人口当事人到计生办办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在回不来的,都叫家人代为办理,电话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并将办理的资料邮寄给当事人签字,盖指模后,再请当事人将资料邮寄回来。我镇在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时,除了通知当地人参加,也通知流入人员免费参加;我镇流入人员依法免费享受避孕药具、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了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按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政策;按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2.是否存在行政违规情况。我镇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过程中没有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没有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3、在我镇流出人员外流时,我们发放有流动人口权益卡,卡上记载有流动人口应该享受的权益及优惠政策,内容包含独生子女奖励,特抚,生育证办理等等。上面还我我镇计生中心维权电话,当流动人员外出遇到各种难题时,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免费咨询维权。

(五)工作保障落实情况

1.苗店镇已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内容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我镇已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8个村配备的计生专职人员对流动人口事业也很热心,在每月的流动人口例会上反馈的信息全部真实有效。

3.已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4、每月的例会时,计生中心以会代训和研究工作相结合,督促各村落实流动人口信息上报统计工作,指导村级进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证明办理等。由统计,派出所,民政,工商,城建等多个部门组成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次例会,大家共思良策,交流各部门之间的流动人口信息促进共享。

5、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方面,我镇与现居住地通过各种方法进行沟通。打电话核实情况,发传真确认信息,电子邮件等高科技的应用为区域协作添加了翅膀。我镇迄今为止,已经与郑州、北京等到地开展了区域合作,收到应有的效果。

6、与此同时,我们与流动人口现居地较集中的乡镇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双向目标考核责任书,建立双向考核,明确双方权责,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向更高层次迈进。

7、现阶段,省级智能平台的应用越来越多,越来越受到强化,与MIS库

对接进行重新核查,加强共管多个渠道实现,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共管的对象。我镇全员入库率为100%,信息反馈准确率也在100%,通过智能平台,可以很方便地知道我镇每一个流动人员的务工经商居住地,同时对于他们的婚育状况也是了如指掌。

(六) 督查考核情况

镇对各村流动管理下达有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规定村级流动人口管理必须做到的各项工作和必须掌握的基本方法。查验证明,信息上报都有较为具体的要求。通过流动人口联席会议制度,对各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也明确各自权限,形成了流动人口管理的合力。

三、存在问题

1、流动人口孕情难控。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虽然有网络化协作区域协作制度,但流动人员的流动性随社会发展愈来愈频繁,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计生率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甚至于违法生育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镇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村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村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虚以尾蛇较多。

4、综合治理力度有时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成合力不强。

5、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和人员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

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四、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三步工作法”推动我镇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三步工作法”即:一访、二建档、三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镇流动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建档,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在入户时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反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她们孕育情况。

3、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们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

4、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对于现下群众诉求的办证难问题,我们推出“ 一站式办公”办证服务,只要群众来访一次,能够提供办证所需要的材料,就可以将证拿到手。平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以便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是要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的合理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中弄虚作假、刁难群众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行政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苗店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2篇: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富和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县人口计生局:

根据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活动工作安排,我乡积极行动,严格对照《富顺县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总结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全国规范》)以来的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一)广泛宣传《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做到流入人员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二)严格落实“《婚育证明》办证范围缩小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这一规定,积极免费为流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

(三)严格禁止要求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或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积极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信息了解外出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及时掌握外出人员婚育情况。

(四)对于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做到了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广大流动人员的隐私。

(五)广泛宣传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条例》第十条规定之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奖励和优待。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孕环检以及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

(六)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过程中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现居住地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不存在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乡将在贯彻《条例》和《全国规范》方面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在日常管理服务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

理职责,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富和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3篇: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柏隆镇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自查报告

根据区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少这样“一多一少”的特点。通过自查,全镇共有流出人口2202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91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率为16%。全镇共有流入人口91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9人,流入人口验证率为60%。

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1.经过清理,没有发现有与《条例》、《全国规范》、《意见》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暂未出台与《条例》、《全国规范》、《意见》相配套的地方政府规章、制度。

(二)工作保障落实情况

1.柏隆镇已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内容纳入“十二五”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我镇已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尚未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

3.已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1.我镇现居住地为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子女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纳入与本地户籍人员一同登记,目前尚无流入人员前来办理《生育服务证》情况;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规定落实不理想,全镇已婚育龄妇女91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率仅为16%;

3.我镇没有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而是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情况,信息反馈率达到95%以上,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达到90%以上;

4.全面应用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全员流动人口入库率达到90%,已经取消由已婚育龄妇女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改由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互相通报;

5.例会上专门对计生干部提出要求,流动人口隐私相关信息必须做到保密,不得向不相关的人员透露个人隐私。

(四)合法权益维护情况

1.服务和奖励优待落实情况。我镇流动人口户籍地都依法为流

动人口落实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尽量通知当事人或家人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当时人不在家的都允许家人代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电话通知流动人口当事人到计生办办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在回不来的,都叫家人代为办理,电话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并将办理的资料邮寄给当事人签字,盖指模后,再请当事人将资料邮寄回来。

我镇在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时,除了通知当地人参加,也通知流入人员免费参加;我镇流入人员依法免费享受避孕药具、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了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按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政策;按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2.是否存在行政违规情况。我镇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孩生育证过程中没有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没有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

1、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镇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 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计生率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违法生育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自查发现,从2011年1月截止到2011年7月,全镇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中生育子女的共16人,其中计划内14人,违法生育2人,计生率仅为%。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镇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村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村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4、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村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村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村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5、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6、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和人员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四、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五步工作法”推动我镇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五步工作法”即:一访、二送、三跟踪、四建档、五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镇流动

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送就是在入户时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三跟踪就是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建档,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五反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她们孕育情况。

3、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们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

4、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与“阳光计生行动”相结合,镇计生办、各村(居)要认真组织“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系统内“下评上”活动,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吸纳群众呼声,并及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以便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是要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的合理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中弄虚作假、刁难群众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行政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第4篇:流动人口自查报告[推荐]

锦江区柳江街道办事处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我镇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现将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1、截止二0一一年五月柳江街道共有流动人口 人,并且均为流出人口。其中 人为男性,流出方向以国外印度居多,有 人为女性,其中已婚 人。

2、柳江街道的流动人口中没有新生儿的出生。

3、流动人口中流出、流入育龄免费手术落实率。对流入柳江街道的育龄妇女都查验了婚育证明;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都建立了档案;免费为流入和流出的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测和对流入我镇的已婚育龄妇女完全免费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孕检率和免费手术率达到了100%。

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建设和执行效果 柳江街道制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办理相关手续;对育龄妇女的迁入、迁出都有婚育证明,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时,都有出生医学证明和落户通知单;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职责落实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我镇对流出人员免费办理婚育证明,并及时通过信息平台了解柳江街道流出育龄妇女的现状;柳江街道流入人员比较少,极少部分外省市流入到我镇务工的流动人口,柳江街道对流入到我地的流动人口,及时查验婚育证明,并免费为他们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和发放避孕药具,并定期对他们走访,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针对户籍在柳江街道,但不在柳江街道长期居住,而在其他乡镇居住的育龄妇女。柳江街道积极与其居住的所在乡镇联系,进行育龄妇女的交接,由柳江街道开出育龄妇女交接单并把育龄妇女的当前情况告之现居住地的计生部门,作到及时管理,不漏人。对流出到省内、省外的育龄妇女,柳江街道都及时填写育龄妇女信息个案提交查询表,把育龄妇女的各方面信息填写详细,通过信息个案查询,并及时为其建立档案,使流动人口底数清。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落实情况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得荣的高度出发,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作为全镇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摆到突出位臵,纳入目标管理,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全面落实“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要求,着力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新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呈现出依法管理、优质服务、规范有序、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2、一是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常识等便民信息服务措施;二是在流动人口密集处公示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定点服务机构的地址、服务项目及联系电话,为流动人口提供方便、及时有效的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和生殖健康服务;三是对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依法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检查后,建立流动生殖健康档案卡;四是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场所,设立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随时发放避孕药具;五是免费为流出人口发放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上门为留出人口办证,在与外出人员签订协议时,不得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或保证金;六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受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加强对流动人口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尽力帮助流出人口解决家庭困难。

3、我镇至今还没有接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访、投诉案件。

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本经验

按照打造“示范乡镇、创建计生优质服务的原则”,加快机制建设的要求,更新理念,创新举措,针对我街道人群结构、居住特征、生活方式和就业特点的变化,积极探索计生工作新模式、新方法。一是强化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坚持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各村各户。规范计生工作,整合资源。二是抓住我镇特点,围绕落实属地管理和现居住地管理体制,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运行模式。不断加强计生队伍建设,以育龄群众为主体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体系。调动了群众自主参与计生事务的积极性,杜绝了漏管现象的发生,使特殊育龄人群管理不再“特殊”。三是大力实施“网上计生”工程,健全人口计生信息共享体系,优化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搭建信息网络平台,形成互联互通的人口计生信息网络。

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的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观念陈旧。

时至今天,“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观念依然还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现代人尤其是远离城市的农村人的生育意愿和行为。据了解,多数家庭希望儿女双全,主要原因一是想减轻将来养老给子女带来的负担;二是给自己的晚年生活多一份寄托。

解决问题的对策:首先,计生部门积极上门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及时宣传相关管理政策制度,提供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其次,我们抓好重点人群的服务。凡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定期享受免费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催要当地计生部门服务证明或回原地接受服务,有效地防止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三是积极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中,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使其真正享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

(2)管理归属不明、责任不清

很多应该接受管理与服务的对象成了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盲点。户籍地管,人不在,不知情;居住地管,婚育情况不清,有些还认为是有单位管着的;而工作关系所在的单位呢,则人在外,管不着;你认为该你管,我认为你在管,实际上却成了“几不管”,管理归属不明,管理责任不清。

解决问题的对策:为了杜绝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那种“拈轻怕重”、你推(责任)我争(利益)的不利局面,为了不致使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断档脱节,推行计划生育属地管理、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以现居住地为依据,划定归属,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七、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

一要在深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机制上多下功夫,满足群众需求。二要强化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做到“四个抓好 ”。即:抓好源头工程,做好流出人口的管理;抓好源尾工程,做好流入人口的管理;抓好畅通工程,做好流动人口户籍地与流入地的双向联系工作;抓好服务工程,做好流动人口的维权工作。三要充分调动村级计生服务员的积极性,因为村干部是农村工作的先锋,是乡镇政权在农村贯彻落实政策的“左膀右臂”。离开了村干部的配合,就好比鱼离开了水。 所以要尽可能的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村干部特别是计生干部的待遇。

柳江街道办事处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5篇:乡镇流动人口管理

***乡“四个查实”强化流动人口管理

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保障全乡社会稳定。***乡针对矿区流动人口分布点多、面广、线长,尤其是矿区地理环境复杂,可能存在部分违法犯罪在逃人员潜入藏匿的实际,加大对分布在矿点坑道以及流散在社会面上人员的登记盘查。一是查实身份。结合“基层组织集中整顿建设”工作大走访,深入企业、矿山、社区、村登记流动人口,查实身份,采集基础信息,对可疑人员进行排查。二是查实住所。联合派出所开展流动人口暂住登记、暂住变更登记和查验、办理、审验暂住证等工作,采集行政辖区内流动人口信息。三是查实从业记录。组成流动人口登记小分队,主动上门,与企业内外结合,广泛、全面、详尽地摸排和登记在企业从业人员信息,做到心中有数。四是查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对采集的流动人口基础数据,移交派出所录入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并进行上网比对查询,查实是否有违法纪录或是上网在逃人员,切实掌握流动人口情况,做到 “底数清、情况明”,为 “快、稳、准” 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撑。

第6篇:乡镇流动人口工作计划

**镇流动人口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和规范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我镇制定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则:

一是负责组织实施上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

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分析流动

人口工作形势,指导乡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是协调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及技术服务工作。

四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档案,对流出和流入人口的数量、避孕节育措施、妇检、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五是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利用流动人口信息网络交换平台,将流出、流入的育龄群众的避孕节育、妇检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及时、准确地向流出、流入地计生部门发送和反馈。

**镇计生办

二00九年三月四日

乡镇流动党员自查报告

乡镇个人自查报告

乡镇流动人口工作计划

乡镇自查报告

社区流动人口自查报告(共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