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查云南工作汇报(共5篇)

工作汇报 时间: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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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信息

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信息

6月4日,中央环境督察“回头看”向我局移交了(编号D问题线索)“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与大庆路交口北行300米路西原冀衡化学化工厂在未对原厂进行评估和治理修复的情况下建造住宅区。”收到该移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调度会,由污控股协调此次督查“回头看”,并确定了本次工作重点。

经现场调查,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衡水礼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煜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氮肥)、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原厂址污染场地进行环境修复。

在河北煜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修复工程后,衡水礼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委托石家庄常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污染场地环境修复工程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编制《施工总结报告》和《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2017年12月9日《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结论为:“该修复工程按照《技术调整方案》中确定的目标污染物、修复范围、修复工艺和技术路线完成了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工作;监测表明,修复后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氨氮浓度已低于相应的修复目标值,修复效果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具备验收条件,建议通过工程验收”,修复工程所涉及的资料以及《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并公示,并已提交市局污防科(土科)备份入档。我局立即将调查结果形成汇报对上级进行了反馈,今后将继续加强对此类问题的监督管理和群众信访,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安全。

2018年6月5日

第2篇:乡镇开展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情况汇报

乡镇开展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情况

汇报

自召开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会议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工作队在辖区开展了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 镇总地处 XX 市的东部和南部,面积 平方公里,辖11 个村民委,64 个自然村,人口 万人。耕地面积 亩,其中水田 亩,旱地 亩。红水河纵横贯穿境内,有 3条主要河流,13 座水库;有养猪场 45 家、养鸡场 8 家、养鸭场20 多家,养羊场 2 家;大型企业 119 家,微企 24 家。目前,我镇安排工作人员,全方面、全方位对辖区内环保工作进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组员,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兵强将,将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制定了《XX 镇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 标和工作任务,夯实责任。于 6 月 12 日、14 日,我镇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布置、推进会,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认真开展辖区环保工作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会后要求镇、村干部迅速行动,不留余地、不留死角开展工作。同时各村委召开了本村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部署会,及时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 (二)加强排查。 一是我镇实行包片负责制,以村委为单位,各挂点领导带队对本辖区环保督查工作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对本辖区企业、加工厂、河流、水塘、水库、路边牛粪、涉危物品、养殖场、危害气、发黑冒泡物体等区域进行大排查,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目前全镇清理牛粪堆 20 处,清理垃圾 12 处 5 吨,清理鱼塘 6 座。 二是 13 日起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进行地毯式摸排,已检查规模养猪场 17 家、养鸡场 3 家、养鸭场 5 家,发现部分规模养猪场环保设施有损坏,个别场没有环保设施并有污水外排情况。已对排查到的场做出整改意见,要求在越短时间内按环评要求修建沼气池、化粪池、雨污分流管道和积粪房等,已损坏的设施立即修复平投入使用,保证不让污水外排,坚决达到零排放要求。 三是我镇全面排查了 13 座水库,这些水库均为农业灌溉及水面、库区周边养殖,多年来由于一些水库因渔业养殖,造成水质均有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水质较差,但是没有发现其他污染 源污染河库水质现象。同时汛期期间我镇开展了河道巡逻排查,没有发现我镇辖区内 3 条主要河流存在污染现象。 三、XX 镇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重点整改情况 (一)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问题。 我镇污水处理厂位于泗贯社区卫生院后面,于 20xx 年 12 月以投入运行,目前正常运行当中。 (二)XX 镇废塑料颗粒加工厂污染问题。 XX 镇塑料制品厂位于 XX 区 XX 镇 XX 村委 XX 二砖厂东面(红水河岸傍),该厂于 20xx 年 11 月份我镇已配合 XX 区环保局拆除取帝,于 20xx 年 10 月 17 日 XX 市环保局批复办理环批手续,该厂重新继续建设,2018 年我镇多次对该厂进行实地检查。于 6月 14 日我镇再次到该厂检查,发现该厂证照没有齐全情况下进行生产,同时发现该厂生产中存在刺鼻臭气,废水。该厂在 XX村委抽水站附近,当地群众意见比较大要求处理。15 日我镇配合市、区环保局到该厂进行实地调查取证。16 日我镇配合区环保局到该厂进行取样检测,并做好现场维护秩序工作。 (三)莆田工业园区内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疑有冒白烟问题。 2018 年 6 月 15 日,我镇政府组织派出所、工商所、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等相关部门开展了排查工作,我镇先后到了鄂中肥业、垃

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实地检查。一是当天检查鄂中肥业时没 有发现烟囱冒白烟情况,但是发现在原料生产区铁丝围栏垃圾投放处有煤渣泥或疑似原料泥乱堆乱放现场,汛期期间会被雨水冲到外面,影响周边鱼塘、农作物,我镇当即要求整改。二是当天检查垃圾焚烧发电厂没有发现有冒白烟情况,但是在外业堆放垃圾填埋场没有安全标志要求整改,以及在垃圾发电厂的出水处有部分水溢出,此水存在少量污染,已和企业对接,要求尽快自改。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辖区内有部分规模养猪场环保设施有损坏,个别场没有环保设施并有污水外排情况; 二是莆田大部分企业属于工管委管理,我镇只是属地原则,企业并不听从我镇的指导意见。 五、下步工作方向 一是继续开展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大排查大整治行 动,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死角; 二是继续配合区环保部门对 XX 区江端昌塑料制品厂开展执法工作; 三是继续对莆田工业园垃圾焚烧发电厂周边冒白烟情况进行排查; 四是继续加大对辖区养殖场整改工作跟踪落实,督促整改到位; 五是结合河长制工作,继续开展水库、河塘、水流进行巡查; 六是继续加大全镇清洁乡村工作,做到没有垃圾、牛粪乱堆乱放现象。

第3篇:关于迎接中央环保组督查的汇报材料

汇报材料

为认真做好省环保督察组的环保督查准备工作,按照区政府相关要求,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召开紧急调度会议,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督察迎检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为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环保意识,通过微信、室内外广告、悬挂条幅等宣传平台,多渠道、多层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就散煤燃烧、用热负荷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下发《关于取缔“地条钢”企业的通知》,督促企业进行自检自查,将不定期到园区内的企业进行巡视,对顶风违法生产“地条钢”的企业将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是加大服务力度,遏止信访苗头。园区立足抓早、抓小,对包扶企业实行全程保姆式的“一条龙”服务,密切跟踪项目动态,及时帮助企业与环保部门对接,对不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汇报。确保舆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答复,妥善处理各类诉求。

第4篇:在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工作会上的讲话

在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前面,县住建局**同志、县环保局**同志就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作了通报和安排,下面我就如何抓好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问题,通过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为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指,对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环境问题的督查力度,从XX年以来,派出督查组奔赴全国各地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加大了对环保督查惩处力度大。第三批中央环保督查7省份,问责人数超过3000人,拘留281人;今年初,**环保督查全省21市(州),约谈各级党政领导干部52人、问责200余人、拘留43人。抓好整改是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表现。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县面临经济转型、产业调整、发展放缓等诸多发展压力,这些都与环保工作有很大的关系,在发展过程中,都可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环境污染、或治理不到位的问题。新的环保法是史上最严厉的,国家把环保工作提到了很高的程度,媒体、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环保问题。反映环保方面的举报,甚至曝光比比皆是,问题触目惊心。就我县而言,人民群众特别关注垃圾、污水的整治,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时进行暗访,特别是对饮用水源高度关注。因此,在座各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抓好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是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表现,也是建设***的着力点。

二、突出重点,彻底整改,从严从快解决环保督查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中央环保督查7月就要入驻**,下沉督查**市,就必定要抽到**县。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导,最基本的是收集好相关资料,督查组必定查阅相关资料、相关记录、相关文件,各单位要把准自身的职责和相关问题,做好这方面的迎检工作。至于需要什么资料,有什么问题,各部门和乡镇要弄清楚,不能读忘天书,一问三不知。二是省、市反馈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XX年3月4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省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通知,文件罗列了检查到的问题、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县环保局也印发了《**县环保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这包含西南督查中心,市、县环保局发现的问题,问题都写得很清楚,请各部门、乡镇要对照表格领受自己的任务,迅速制定措施、强力整改。由于具体情况和县情,我县住建局与 国家、省、市住建部门的职责不能完全对上号,在县内,县城管办、治理办履行了部分住建局的职能,请县城管办、治理办一如既往履行职责,现在继续抓好迎检工作,尤其是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立项、建设、运营、管理就目前而言,都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具体负责,其职责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县环保局要加大监督力度,要深入县城、乡镇去检查、去监督,县住建局要加大指导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立行立改,立知立改,拉条挂账,办结销号”的要求,及时研究部署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省环保督查我县共发现84个环境问题,其中涉及住建局的问题共48件,能整改的要尽快整改到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说明原因,提出解决方案,要抓紧整改,确保有进度,有效果。三是突出整改重点。这次环保督查,主要是针对全县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环保问题,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是重中之重,据了解,县城污水处理厂已基本整改到位,县城垃圾填埋场还存在一些问题,渗漏液处理较慢、大坝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垃圾表面尚未用泥土覆盖,相关单位对督查反馈的问题一定要整改到位。

三、压实责任,严格追究,全面建立环保长效机制

一是明确职能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县环保局要牵头对全县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环保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县住建 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同时要加强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进行严格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管理。在县城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内,县自来水公司要制定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镇人民政府要按照《**饮用水保护条例》第13条第2款的要求,设置围栏,隔离防护。对在本年度内无法完成的整改工作,县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民房,征收办要加快进度,迅速制定征拆方案,报批同意后迅速实施,在国家督查前应启动拆迁。目前,垃圾填埋场尚有2户农民未搬迁,请**镇人民政府加快搬迁,月底前必须完成。二是严格责任追究。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坚持绿色发展,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要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要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科学规划县城、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天宽地绿、山清水秀的人居环境。要始终坚守生态安全底线,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特别是规划审批和建设中要坚持报环评作为硬杆杆。 要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好水源地保护、排污管道铺设、污水处理站建设、垃圾转运体系建设、黑臭水体整改、在建的建设项目等。

同志们,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严格执法,要从严追责问责,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每一个环保反馈问题,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要求,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切实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工作。

第5篇:环保作文之环保综合督查情况汇报

环保综合督查情况汇报

【篇1:环保局环保检查的问题反馈汇报情况】

关于环保检查存在问题的回复 xxxx开发区环保分局:

贵局于2014年7月26日到我司进行环保检查,指出我司存在的问题,我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现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进行了一次详细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责任人,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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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将在贵局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把环保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严抓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员工的环保设备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完善环保各项规章制度,扎实做好环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避免环保事故的发生,为钦州市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微薄之力。

特此汇报

持续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广大员工生命的安全。 xxxxxxx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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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煤矿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汇报材料】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矿井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

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玉龙煤业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来矿莅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公司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转入生产和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落实情况向各位做一简要汇报

一、矿井基本情况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位于右玉县城东南30km的元堡子镇辛屯村南,行政区划隶属于元堡子镇管辖。交通方便,有简易公路直通右玉—山阴公路。东南距同蒲铁路岱岳站30km。 2009年8月17日山西省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18号文件批准将原山西右玉南阳坡西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吐儿水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整合,整合后经省工商局核准企业更名为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行政区划为朔州市右玉县元堡镇,全矿在册职工783人,法定代表人为边江,企业股权结构:集团公司为51% 张月胜49%,井田面积为,保有储量6870万吨,生产规模120万吨/年,煤矿服务年限为年。依据2013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t为瓦斯矿井,矿井布置一个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采用倾斜长壁采煤方法,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一次采全高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原煤由主斜井带式输送机提升,经带式输送机进入缓冲仓,再经仓下给煤机、上筛分车间带式输送机进入筛分车间。原

矿井生产能力达到了设计能力,相应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满足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本矿井项目总投资为.49万元,环保工程投资为万元,占总投资的%。

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编制完成了《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0]653号文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2010年9月通过了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煤监安二字[2010]451号“关于对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

2010年10月29日通过了省环保厅晋环函[2010]1181以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2010年10月29日通过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函[2010]1181号 “关于《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1年2月16日通过了省煤炭厅晋煤环发[2011]268号《关于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环保专篇》的批复。2011年9月27日通过了省环保 厅晋环函[2011]2193号《关于对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批复。2012年4月5日通过了省环保厅晋环函[2012]662号《关于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2012年7月14日以晋煤办基发[2012]836号文件对我公司的竣工项目进行了验收批复,2012年11月1日省国土资源厅为公司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2012年10月29号省煤炭工业厅为我矿颁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为:,2012年12月13号省煤矿安全检察局为我矿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12]x087y1,2013年1月4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我矿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按照复工复产验收程序、标准向县局上报复工复产请示已由2013年1月14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并下发了右煤字[2013]16号关于对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复产的批复,我矿转入生产矿井。

二、开展矿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组长:周立举

副组长:边江、程长青

成员由锅炉房、污水处理站、通风科、职业健康办公室人员组成 检查时间:2014年3月5日-31日

检查主要内容: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矸石场的工作设施、环境环保工作到位情况,地面资料的资料存档情况、历次上级环保单位来矿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环保小组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去年12月2日由朔州市环保局检查存留的整改方案和报告中有一条问题:拆除对外的排污管道。在当时检查时由于季节性气候原因(属冻土期)不能及时解决,须现在尽快处理,针对问题我们及时和县环保局领导取得了沟通,县环保局领导责成专人驻矿盯守,在工作中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同时我们将整改结果以文件的形式上报县环保局达到了闭合管理,矿井现已转入投产,在竣工验收时由省、市专家和领导严格把关,安全生产验收条件符合环保要求,但是由于现场工作环境是由人的行为来决定,所以我们严格进行把关,把不符合上级指示精神、规定、标准要求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因数及时排除,通过公司自查整改各环保区域,公司环保检查组联合县环保盯守人员督察,环保检查组认为:公司目前的环保区域现状能够满足现有的安全生产环保工作条件。 以上是我们在接到右玉县环保局转送来朔煤发[2014] 23号和省环保厅晋环发[2014] 29号文件以来公司开展的专项检查活动,如有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使我们在今后开展环保工作的日子里,把工作做细做好。 2014年3月28日

【篇3:环境保护检查工作总结】

环境保护检查工作总结

环境保护检查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xxx全会精神,认真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全面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环境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改善全县的环境质量,有效防范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的环境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xxxx]56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我县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县xxxx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隐患大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了隐患巡查力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大检查的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对长冲工业园、白石渡氟化学园开展了园区污染隐患自查,切实做到了隐患自查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园区隐患自查的质量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我局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深入长冲工业园、白石渡氟化学园开展了地毯式的监察巡查,逐一建立台账,确保了园区污染隐患底子清、情况明。经过自查及督查检查发现:对长冲工业园区4家环保问题下达了责改通知书,xxxx长冲工业园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未按进度建成,园区工业废水及噪声和固废存在污染隐患。

二是抓好了园区隐患问题的整治。针对排查检查出来的问题,我们认真对照省、市环境保护大排查工作的整改要求,进行了深入分析,明确提出了园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限,督促园区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治到位。目前,对长冲工业园区4家企业“久试不验问题已通过验收”;长冲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完成了可研、设计、环评、审批、立项等工作,严格按环评要求进行园区管网辅设、污水处理主体工程和相关环保设施已完成,预计今年12月底前将正式投入运行。

二、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一是深入搞好隐患大排查。严格按照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和省环保厅《关于督促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公告》文件精神及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县域辖区内所有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自查,切实做到了企业隐患自查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企业隐患自查的质量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集中力量,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分组迅速深入全县各厂矿、企业、乡镇,集中对县域内所有企业开展了地毯式的监察巡查,逐一建立台账,确保了企业污染隐患底子清、情况明。同时,突出重点,对重点区域、流域、行业实行了重点排查,把黄岑水库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瑶岗仙矿区、赤石矿区、金子坪矿区、长冲工业园区和乐水河流域、武水河流域、渔溪河流域交界断面水质等作为了排查重点;

检查这些企业的环保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污染防治是否到位,检查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问题。自查及督查检查发现:瑶岗仙矿白钨实验选矿厂未批先建,矿区防污设施未完善防污措施,赤石长城岭矿区擅自闲置环保处理设施,锑浓度异常,金子坪矿擅自闲置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未按环保要求设计,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天沅化工废水、废气设施达不到处置能力,导致氨氮时有超标现象,长冲工业园区禾欣手袋厂未先建,乐水河流域造纸企业、华富纸厂、新辉纸厂、吉兴纸厂分厂存在偷排、直排现象,存在环境污染隐患问题。同时我局对现场监察中发现存在隐患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或措施50条,现场制止一般性环境违法行为20余起。环境保护大检查中,共出动车辆300多辆次,执法人员1300多人次,排查企业260多家,及时化解污染隐患20余起,责令停产企业20家,责令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56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2家;关停取缔企业35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2家,罚款2万元,调处各类环境污染纠纷394余件。有效地遏制了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的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扎实抓好了隐患问题的整治。针对排查检查出来的问题,我们认真对照省、市环境保护大排查工作的整改要求,严格按照“边排查、边建档、边整治、边验收”的原则,分门别类,逐一进行深入分析,对各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判,明确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措施和要求,明确了整改重点和时限,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确保各个隐患问题整治到位。截止12月份,我局对我县辖区内工业园区及企事业单位共149家企业进行了全面大检查,目前,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有140家,其他隐患企业也对各其的环境问题正在实施积极的整改。通过加强污染隐患的综合治理,积极消除污染隐患,严防了全县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了我县社会稳定。

三、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工作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xxxx3〕41号)和郴州市环境保护局、郴州市监察局、郴州市财政局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郴环发〔xxxx4〕3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我县狠抓落实,积极开展了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坚决纠正了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县监察局组织对工业园设置“企业宁静日”、“安静生产日”和“禁查区”等限制环保执法或者限制执法次数、时间等“土政策”、“土规定”和各乡镇、各部门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者变相调整环评审批等阻扰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整。从清查情况来看,我县没有设置“安静生产日”和“禁查区”,不存在违规干预环保审批或者以会议纪要形式代替环评审批的情况,未出现干扰或阻止环保执法、对行政处罚设置障碍或需要获得批准、袒护或纵容环境违法行为的现象。关于“企业宁静日”的问题,县优化办进一步规范了“入企”检查制度,对环保执法或进入企业检查和收费行为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环境保护工作,不做强制硬性规定,环保执法和入企检查不需提前申请,不受“企业宁静日”的影响,对环保入企现场监管检查次数、时间等也未作限制,只明确事后要备案。县环保局加强了环境监管,未发现对公众诉求环境问题不作为的行为。县财政局进一步改进了税费统征排污费的征收,严格按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矿产品资源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郴政办函[xxxx4]221号)的文件精

神,将全县矿产品排污费征收标准按全市修订的统征标准全面调整到位,并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了协商收费、人情收费和“无费区”及“一费制”等现象。

四、加强部门联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县城生活饮用水源是黄岑水库,切实加强对黄岑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是关系到县城人民生活饮水安全问题的一件头等大事。为此,一是严格按照《xxxx县黄岑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了对黄岑水库库区生态环境的保护。落实了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作为了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通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了县城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抓好了库区环境的污染防治。一直以来,我县对黄岑水库始终保持综合整治的高压态势,严禁在库区范围内有采选行为,并采取非常规手段严厉打击了各种非法采选和违法排污行为,彻底铲除了黄岑水库区范围内的所有污染隐患,目前黄岑水库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任何排污口、无法律禁止的建设项目和网箱养殖现象。三是加强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源水的安全。我县环境监测站切实加强了对黄岑水库生活饮用水源的地表水的采样监测,对流入黄岑水库的主要小溪入口及黄岑水库总出水口设置了四个水质监测断面,每月定期对黄岑水库的断面水质进行采样监测和评估,监测项目涉及重金属、氨氮、cod等20项指标,监测结果表明黄岑水库四个断面水100%达到了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切实保障了县城人民生产生活饮用水的安全。

五、畅通投诉渠道,切实解决公众诉求反映的环境问题

着力解决群众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是我县环保工作的一个重点。为此,我县建立了群众投诉和媒体报道环境问题的快速反应、跟踪查办工作机制,畅通了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诉求,开设了县长热线和环保热线,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受理;依法处理公众诉求环境问题信息,制定了《xxxx县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制度》,明确了各股室的责任,从信息受理、任务交办、案件承办、任务督办等方面都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县环保局采取分类调处,重点落实的措施,对一般信访件,做到立查立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一律实行领导挂牌督办,严格按照“四个一”(即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抓到底)要求限期办理。今年共受理环境信访件、热线电话、群众直接上访394件,目前均已妥协处理到位,信访件处理率和答复率都l00%,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没有出现对公众诉求的环境问题不作为行为。

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汇报

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汇报

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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