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汇报(共5篇)

工作汇报 时间:20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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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二OO七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本局各位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本人始终以"求真务实"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落脚点,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坚持运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处理各项国有资产管理业务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完全和完整,要求下属各单位运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各项国有资产业务管理工作,使我们随时掌握各单位国有资产的运行情况,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本局12户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核实本局资产总额xxxx.万元,其中固定资产xxxx.万元,负债总额xxxx.万元。

通过此次资产清查,查出评估价值近元的300多处资产—土地、房屋类未入帐,盘盈资产xxxx.万元;盘亏资产xxxx.万元。

通过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了家底。对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采纳了初始信息,实施了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撑。

三、调查国有资产房屋出租出借情况

各单位普遍存在着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这些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的其所有权性质没变,仍然属于国家所有。为了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我们对下属各单位的房屋出租、出借情况进行摸底清查。分类别将各单位租赁合同、协议整理备案,按照坐落地点、出租日期、出租面积、出租金额等进行登记造册。以此杜绝私设小金库、杜绝腐败。为政府非税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四、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对各单位处置资产的行为按程序进行审批。要求新购置及盘盈资产要及时入帐,以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合法调拨的国有资产,坚持申请、评估、审批、处理的程序,;对于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坚持实地查看,核对实物与帐面是否一致,是否达到报废标准,保证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足额及时的上缴到财政专户。

对于个别单位违规对资产进行处置,例如:擅自拆扒房屋类固定资产、先处置资产再提交申请等情况,及时给予纠正,并且向上报部门汇报,确保各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

五、工作中的不足

资产清查工作中已核实的一些资产报废、盘亏及帐目混乱情况,目前相关部门尚未进行帐目调整,所以帐目中体现的数据与资产清查数据不完全一致,目前正在协调中。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管理工作还不够主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掌握的还不够细致。尤其是下属各单位的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比较混乱。某些单位对资产进行出租,没有完整的审批手续,这有可能使租金收入没有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处理,存在个别“坐支”现象。有些单位资产出租协议不过完善,租金及租期不合理,例如房屋类资产租期时间过长,租金却始终保持较低价格,这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收益部分流失。

拟对各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做进一步完善调查,对瞒报、漏报的单位下发通知,予以修正。

第2篇:国有资产管理

概念、内容、意义、范围、程序、组织、要求、法律责任

一、清产核资的概念

清产核资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一定的程序、方法和制度,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界定、估价、核实、核销等各项活动的总称。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规定:

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益,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1、概念中反映了清产核资的主要内容: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

(1)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2)资产清查: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3)价值重估: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4)损益认定: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益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5)资金核实: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6)完善制度:指完善企业的有关财务会计等制度。

二、清产核资的意义

清产核资的意义是加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

(一)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二)有利于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三)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

(四)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五)有利于科学评价企业经营绩效 为什么会有这些意义?又是怎样体现的?

(一)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企业国有资产总理不清、结构不合理、经济效益不高、国有资产流失、管理混乱、产权不明、资产闲置浪费等问题。

那么,通过清产核资是不是能解决这些问题呢?

2003年5月13日,《企业监督管理资产暂行条例》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督、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通过清产核资,对核实的国有资产总额和核定的资本金进行产权登记,可以明确产权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有利于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清产核资工作的不规范之处:在我国进行的5次清产核资活动中,每次清产核资的重点都不相同,各地清产核资的做法存在差异。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统一有关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从而有利于规范清产核资办法。→→有效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真实反映企业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情况。

(三)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

企业国有资产及财务方面出现的问题:国有资产数量不真实,资本结构不合理,运营效益不高。

那么,通过清产核资可以对企业的法人财产占有量和国家资本金进行核实、核定,全面掌握国有资产的数量、分布和结构,掌握企业资产占有

和使用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状况,为政府出资人履行职责,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四)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企业在管理国有资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国有资产分布于各个企业和单位,微观管理存在的虚盈实亏、资产损失等问题,制约着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的提高。

那么,通过清产核资,可以发现国有资产微观管理存在的问题,找出产生你玩个问题的根源,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资产流动制度和资产结构优化制度,全面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基础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五)有利于科学评价企业经营绩效

因为企业绩效考核是建立在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的必要前提,同时也是国有资产所有者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所以,通过清产核资,可以明确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确保所有权,落实经营权,为建立和完善经营者考核制度、实施年薪制和股票期权等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既然进行清产核资有那么多好处,那么就算清产核资的过程很麻烦,我们还是要进行清产核资。

既然要开始进行清产核资,那么我们就要确定清产核资的对象,就是说要对谁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的范围。

三、清产核资的范围

清产核资的审核范围可以分为

(一)国资委指令的范围、

(二)国资委批准的范围

(一)国资委指令的范围

1、资产损失

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溢。

2、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是指会计单位通过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或附注

等形式向投资者、债权人或其他信息使用者揭示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

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

3、不可抗力因素

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

4、账务异常

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

5、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二)国资委批准的范围

1、产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

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

2、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

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只有在对同一经济业务所允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多种选择时,会计政策才具有实际意义,因而会计政策存在一个“选择”问题。企业所选择的会计政策,将构成企业会计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选用会计政策,主要包括:

(1) 综合性会计政策:合并政策(包括企业合并和合并财务报表)、外币业务(包括外币业务处理及外币报表的核算)、估价政策、租赁、税收、利息、长期工程合同、结账后事项。

(2) 资产项目:应收款项、存货计价、投资、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递延资产的处理。

(3) (4) 负债项目:应付项目、或有事项和承诺事项、退休金。

损益项目:收入确认、修理和更新支出、财产处理损益、非常损益。

(5) 其他:研究与开发、衍生金融工具、费用分配方法、成本计算方

法等也是构成企业会计政策的重要方面。

3、特定经济行为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既然范围已经确定,那么国资委就可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了。

四、清产核资实施主体的职责

清产核资的基本原则: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或者交办的企业清产核资组织工作

实施主体: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多元投机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组织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1、制定全国企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办法;

2、负责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3、负责对所出资企业的各项资产损益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有的国有资本进行核实;

4、指导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1、依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的工作程序,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出资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进行核实;

3、指导下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4、向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三)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职责

企业清产核资机构负责组织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并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同时根据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清产核资批复组织企业本部及子企业进行调账

(四)多元投机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组织的职责

企业投资设立的多元投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实际控股或协议主管道

的上级企业负责组织,并将有关清产核资结果及时通知其他有关各方。 了解一下企业进项清产核资应按照的程序: (1)企业提出申请;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同意立项;

(3)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

(4)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明;

(5)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 (6)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对资金核实结果进行批复; (7)企业根据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批复调账; (8)企业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9)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五、清产核资的要求

(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企业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审核和资产损失的认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清产核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依法办事,严肃工作纪律。

2、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企业清产核资情况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审计情况进行监督,对社会中介机构所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查。

(二)国家出资企业

1、全面彻底

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应当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2、实事求是

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企业清产核资申报处理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3、认真清理

企业在清产核资中应当认真清理各项长期积压的存货,以及各种未使用、剩余、闲置或因技术落后淘汰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积极变现或者收回残值。

4、全面总结

企业在完成清产核资后,应当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建立相关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5、明晰产权

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6、建立账销案存制度

企业对经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7、加强财务管理

企业应当在清产核资中认真清理各项账外资产、负债,对经批准同意入账的各项盘盈资产及同意账务处理的有关负债,应当及时纳入企业日常资产及财务管理的范围。

8、建立不良资产管理机制

企业对清产核资中反映出的各项管理问题应当认真总结经验,分清工作责任,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应当建立健全不良资产管理机制,巩固清产核资成果。

9、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工作

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

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企业和个人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工作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力,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

(三)中介机构

1、实施专项财务审计

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企业以外,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

2、独立、客观、公正

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

3、合规评判

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证明。

4、加强会计档案管理

企业及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关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的底稿,以备检查。

六、法律责任

(一)违反规定程序的法律责任

企业在清产核资中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程序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重新开展清产核资。

(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三)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清产核资中,采取隐瞒不报、低价变卖、虚报

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企业负责人和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五)提供搞虚假鉴证材料的法律责任

社会中介机构及有关当事人在清产核资中与企业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鉴证材料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进行审核过程中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工作过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进行的历次清产核资概况:

(一)第一次清产核资(1951—1952)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对工商、银行等各部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登记、估价。基本上摸清了当时国家没收、接管、改造、恢复及投资新建的国营企业的资产拥有状况。

(二)第二次清产核资(1962—1964)

为清理产品积压和损失,充分挖掘物资潜力,保证生产建设和人民的生活需要。

(三)第三次清产核资(1971—1974)

文革期间,当时国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状况极为混乱,产品物资积压浪费十分严重,“家底不清“、效益低下。

(四)第四次清产核资(1979—1981)

经济体制改革初期,文革使国民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干扰,国有企业效益下降,亏损增加。核资范围:全国企业、事业、行政和基本建设单位。

(五)第五次清产核资(1992—1995)(规模最大)

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新形势下进行的。

(六)第六次清产核资(—)

在我国全满深入进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下,按照党的十六(02)大提出的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目标要求,在新成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

第3篇:某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汇报

首先,我代表测绘办欢迎市国资局x局长及各位领导来我局指导检查工作,现将测绘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依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市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加强监督”的管理方法,我办强化管理责任,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法人作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并对资产的占有情况、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完善了本部门责任体系,XX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汇报,工作汇报《XX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汇报》。

二、健全购置制度,实行源头控制。坚持公物购置审批单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的有关规定办理。单价在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设施、设备和物品或单价不足500元、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设备和物品,单位需要购置财产时,要事先写出申请,作出预算,连同购置财产的详细目录表一并报送财政部门,凭财政部门的批准文件进行购置。

三、制定管理细则,加强日常管理。根据局机关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办在日常管理中要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明确责任,使国有资产领用、借用、占有、使用、保管、交接等过程手续完整,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四、下一步我办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设想和打算

1、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有资产清查、登记、上报制度,把工作做细,向科学管理,高效管理目标看齐。

2、在国有资产处置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依法依规进行,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个人不能私自随意处置国有资产。

3、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时,必须按规定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须经财政部门批准。以上是我办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一些措施、方法以及设想,请x局长及各位领导关照指导。

第4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一年来,萍乡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落脚点,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坚持国有企业财务快报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完全和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们对未实施转制的国有企业要求其每月进行财务快报,使我们随时掌握企业的运行情况,为改制做好前期准备。

二、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09]39号)和《财政部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办[2009]43号)的要求,我市全面实行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即资产清查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系统)建设,是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精细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管理工作透明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实施,对进一步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手段,改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金财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的实施,是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对进一步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手段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通过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了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采纳了初始信息,实施了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撑。

三、抓紧改制企业的履约监管验收

按照市国资委的要求,认真审核改制企业履约监管验收要件,严格把关,客观详实地判断改制企业履约情况,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严谨地做好验收工作,使社会、企业及职工的利益都不受到侵害。对于改制后情况比较复杂的企业,积极地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征询意见和建议,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尽力为企业以及职工排忧解难,加快验收步伐,使企业得以持续良性发展,使职工利益充分得到保障。对待不积极配合的个别改制企业,通过座谈、走访等手段,耐心宣传政策法规,使其认识到监管验收是国企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若不接受验收,企业改制就是不完整的,并且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后果。

四、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严格按照《萍乡市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的行为按程序进行审批。要求新购置及盘盈资产要及时入帐,以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合法转让的国有资产,坚持申请、评估、审批、拍卖的程序,保证国有资产变价收入足额及时的上缴到财政专户;对于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坚持实地查看,核对实物与帐面是否一致,是否达到报废标准,将资产回收后按估算价值找对应机构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实现资产的剩余价值。。

对于个别单位违规对资产进行处置,例如:擅自拆扒房屋类固定资产、先处置资产再提交申请等情况,及时给予纠正,并且上报市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罚,确保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

五、工作中的不足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管理工作还不够主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掌握的还不够细致。尤其是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比较混乱。某些单位对资产进行出租,没有完整的审批手续,这有可能使租金收入没有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处理,存在个别“坐支”现象。有些单位资产出租协议不过完善,租金及租期不合理,例如房屋类资产租期时间过长,租金却始终保持较低价格,这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收益部分流失。

第5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2009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2009年我段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局、段的高度重视下,圆满完成了全年的材料供应、设备管理、沥青拌和站的各项任务,现将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1、材料供应情况:全年共购沥青3076吨;改性沥青127吨;水泥1700吨;钢材1193吨;木材187 立方;碎石立方;黄沙6820立方。有效地保证了油路和桥涵工程的顺利施工。 2、设备管理情况:运输机械总计行驶里程万公里;货运量达万吨;养护机械总工作行驶里程公里,施工机械台班4100个,机械设备综合完好率达98%,利用率%;全年提取设备折旧费 万元,本年度购入设备33台,总原值近 万元。

3、沥青拌和站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生产任务,全年生产沥青混合料万吨,其中沥青混凝土万吨,沥青碎石万吨;改性沥青混合料万吨,生产乳化沥青560吨,加温高温沥青3200吨,年产量打破了建站以来的最高记录,产品质量受到了质监部门的好评。

4、无论是机械设备,还是沥青拌和站均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经济损失为零,实现了连续九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各项工作开展的主要做法是: 1、材料供应工作:

第 1 页 以强化材料质量管理为中心,健全材料管理制度,增强制约机制。各项工程的原材料厂家出具化验单后,由检测部门复核达到设计标准方可使用。为了降低工程成本,我们做到货比三家,择优定货,制定严密的采购供应计划,用计划指导生产,坚持“四个统一”即“统一定货、统一定价、统一采购,统一供应”,各工地都设专职材料员,杜绝材料供应中的跑、冒、滴、漏。 2、设备管理工作:

以强化设备安全管理为中心,全面加强设备管、用、修、养等全过程的综合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进而提高经济效益。

①设备安全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责任,与每名操作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使安全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②加强设备动态管理,根据每台设备的具体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维修保养计划,按计划进行保修,有效地保证了完好率和利用率。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保证。

③加强设备的基础业务和单公文写作机(车)核算工作,段属各设备管理机构,均配备了专(兼)职核算员。加强核算使各项费用支出情况做到一目了然。

④加大设备基本折旧费提取使用力度,为设备更新换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可靠保证。本年度提取折旧费 万元;今年我段新增设备33台,总原值 万元。

第 2 页 3、沥青拌和站以抓安全和质量管理为主线,全力保证油路施工进度。

①拌和站安全工作:大力开展安全培训及教育,坚持持证上岗,加强特殊工种劳动保护与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加强设备检查及维修,有效地避免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全年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经济损失为零,

②产品质量管理:在控制质量上突出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即原材料进厂前,产品生产过程中,产品出厂后的质量反馈等三个环节。

今年由于拌和料生产量较多,为了保证油路摊铺的用料,我们的操作人员每天从凌晨两三点钟开始生产,连续工作十五、六个小时,特别是在设备出现故障,更是彻夜抢修,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了各项生产任务。

总之,二OO六年我段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局、段的正确领导下,在我们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为我县公路工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我们的管理水平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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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汇报

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工作汇报

国资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国有资产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国有资产稽查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