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活动方案4篇 金融消费日活动

综合文章 时间:202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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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活动方案4篇 金融消费日活动

消费金融活动方案1

  建设银行循化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我行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制度要求和会议精神,我行研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自律,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同时提高金融消费者运用金融产品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搭建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平等交流平台,以保障金融市场消费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为目标,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金融消费侵权问题,切实为地方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成立以行长为组长,综合管理部、营业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发生金融消费纠纷和投诉时,营业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堂经理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由支行综合管理部跟踪、监督和考评,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

  三、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和我行应尽的义务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二)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受到充分保护的权利;

(三)知悉其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四)自主选择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的权利;

(五)公平交易的权利;

(六)对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七)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我行作为金融机构应依法对金融消费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金融监管规定履行义务; 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

(二)应当听取金融消费者对其提供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金融消费者监督;

(三)应当向金融消费者全面、完整提供有关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应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掩饰产品风险的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金融消费者要求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计价标准、内涵实质、计罚息措施和风险说明或者政策法规依据等信息的,或者要求金融机构对合同条款或相关文本进行解释说明的,金融机构应当如实,全面提供或者真实,明确说明;

(四)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金融消费者出具交易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五)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金融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六)应当主动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对金融产品、服务及其内涵和风险的理解,引导和培育公众的金融风险意识和金融权利意识;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四、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接受处理流程。

  在支行营业部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时刻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投诉和纠纷发生时,大堂经理专职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事件,网点经理作为第一负责人要及时上报、核实、处理和后续监督跟踪,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良好的完成消费者投诉事件,充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证网点电话、网络等投诉途径畅通无阻,并且各个投诉途径标准一致。对消费者的投诉尽量做到满意答复并且后续跟踪,保证不出现重复投诉情况。如果出现重复投诉情况,则尽力核实和处理。除了投诉,在网点建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投诉台账、定期开展相关活动等方式来了解消费者的想法和建议。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

  五、主动宣传,积极引导

  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推广普及活动,在营业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意识。同时,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循序介绍本行的收费政策,重点宣传、推广本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规范零售业务的宣传与销售。

  我行将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强化金融知识及消费者维权宣传,不断提高本行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金融维权意识,持续提升我行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消费金融活动方案2

  消费金融公司应明确定位于中低消费人群

  2013年12月17日 13:49 中国金融杂志

  我有话说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 李建华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加快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国务院“金十条”提出,要“进一步发展消费金融促进消费升级”,“逐步扩大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城市范围”和“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消费金融公司”。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银监会对消费金融公司试点3年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2013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新增沈阳、南京、杭州、合肥、泉州、武汉、广州、重庆、西安、青岛10个城市参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此外,根据CEPA相关安排,合格的香港和澳门金融机构可在广东(含深圳)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通过发展消费金融新型机构,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范围,充分发挥消费金融公司的专业化优势是银监会为扩大消费,促进消费升级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消费金融公司起源于欧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日益成为提供消费贷款的主要机构,在完善信贷市场、推动金融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西班牙作为欧洲成熟发达的市场国家,其独特和专业的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模式和风控管理经验,为国内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参考价值。

  西班牙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模式

  桑坦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Santander Consumer Finance,,以下简称“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是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Banco Santander,,以下简称“桑坦德银行”)的全资子公司,同时也是桑坦德集团消费金融业务的主体公司,于1963年在西班牙成立。作为欧洲地区领先的消费金融零售商,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汽车金融(新车和二手车)、个人贷款、信用卡、租赁、耐用消费品贷款和其他业务。

  2012年,受欧盟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以及市场下行的影响,欧盟地区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发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但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2012年仍然保持了较好的业务增长趋势和稳健的经营管理状况。

  截至2012年末,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余额和存款余额分别为亿欧元和亿欧元,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亿欧元,占其股东桑坦德银行净利润的10%,公司2010~2012年的年利润连年保持高增长率,分别为%、%和%。

  截至2012年末,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已在全球13个国家开展业务,所占市场份额在其中12个国家中位列前三,已开立631家分支机构,拥有万名专业员工,与1270万名客户和万家经销商建立了业务关系。与泛欧洲地区同类机构相比,2012年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在多项核心发展指标上均处于欧盟市场领先水平,其中成本收入比及资产收益率为行业第一。

  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漏斗式”的营销模式

  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通过与遍布全国的汽车经销商和零售商密切合作的方式开展贷款业务,采取以汽车经销商和零售商为对象的间接营销与以个人客户为对象的直接营销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优化配置信贷资源与风险成本。

  在这种模式中,汽车经销商和零售商既是客户,也是渠道。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与遍布全国的汽车经销商和零售商合作,将办理贷款的场所直接放在经销商和零售商的营业网点中,借助这些商家积累多年的口碑与声誉,由经销商和零售商负责对个人客户进行营销,初步获取客户,在短时间内打开市场,进一步积累品牌效应。随后,公司根据经销商和零售商所收集的个人客户信息和付款记录,建立个人客户资料数据库,采取“漏斗”模式,基于一定条件筛选目标客户群,通过营销邮件、电话呼叫与短信等方式,进一步将其转变为直接个人贷款客户,不断扩大客户群。

  这种独特、高效的销售模式和渠道管理可以帮助其主动寻找和吸引目标客户,而不是被动地等待未知的客户上门。

  自动化的信贷管理模型

  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利用自动化的贷款审批系统,根据标准化的客户信息输入即可完成快速审批,并能够有效地控制有关风险,识别防范欺诈行为。

  通过自动化与高集成度的评分卡系统集中处理贷款申请,对客户进行贷款审批。公司日常业务中,87%的汽车贷款和98%的耐用品贷款审批都通过评分卡进行,剩余的贷款则进入风险审批中心由分析师人工审批,较大程度地避免了人工处理的操作风险。

  公司的客户数据库能够自动对不同合约的信息进行相互匹配,如发现不匹配的情况将发出警报。公司设立的反欺诈委员会将会对发出识别警报的申请人信息进行监测与分析,及时发现污点申请人并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地避免信贷欺诈行为。

  在催收上利用客户细分技术,结合还款行为特征和预期损失风险评分对客户进行细分,并根据评分情况采取不同的催收手段以确保催收效率的最大化。目前,公司针对90天内逾期债务进行电话和现场催收,对90天以上逾期债务采取法律诉讼,对其中一些仍有还款可能的逾期贷款则由专家组提供综合的再融资及整改方案。

  不同于商业银行的专业化特点

  目标客户更加广泛化。不同于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服务主要针对中产、富裕人群以及企业客户的员工,消费金融公司以未充分享受到金融服务的大众和低端消费者为目标,主要针对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包括年轻人群、年轻家庭,或需将家用电器等消费品更新换代的家庭。大学毕业而工作年限比较短的群体对电子产品有较强烈的购买欲望,但是他们的收入比较低,即使有信用卡额度也不高,可能会选择消费金融服务;年轻家庭对家用耐用消费品、房屋装修、子女支出等都有较大的需求,由于工作时间不长、储蓄不足,可能没有合适的担保途径来获得银行融资服务,他们也是消费金融公司的潜在客户。

  产品提供更加多元化。不同于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业务主要提供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信用卡业务以及有抵押有担保的现金贷款业务。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办理标的金额较小的无抵押无担保的特定用途贷款,如家庭耐用消费品销售商户POS机贷款、商家会员卡、住房装修贷款等;以及未设特定用途的现金贷款,如现金贷款、现金透支、循环信用等。家庭耐用消费品贷款通常是指用于个人或家庭购买电器、家具、健身器材、音乐器材等耐用消费品的信用贷款。经济发展会带动耐用消费品的需求,但不是所有消费者都可以用现金或信用卡来满足他们的购买需求。另外,商业银行对审批小额、短期且没有抵押的耐用消费品贷款缺乏兴趣,审批一笔小额消费贷款的时间通常在3~7天,消费者对银行流程复杂的审批程序会望而生畏,而消费金融公司最快可在1小时内决策,因此,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消费金融公司的重要业务。

  分销网络更加灵活化。不同于商业银行个人银行业务的分销渠道依附于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的分销网络比较灵活多样,经常与大型零售商(如百货公司、大型购物中心)结盟,提供即时贷款申请服务,一般设置较多的营业网点以满足消费者地域性的便利;也可以利用各种直销渠道,拓展包括电子邮件、呼叫中心、电话传真等贷款申请渠道;还可利用邮局网点等销售渠道。

  风险管理更加严密化。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管理通常贯穿贷款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包括贷款政策制定和产品设计、贷款申请与审批、贷款账户的管理和逾期贷款的催收。

  通过制定贷款政策和设定产品特性,明确产品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目标客户特征(还款能力、个人负债比率、个人贷款上限)等要素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对贷款申请的审批是控制风险的关键环节。管理先进的消费金融公司通常利用包括内部信息系统、外部征信系统、合作伙伴数据等信息,通过自身的自动贷款申请处理系统完成贷款审批。在此过程中,尽可能详细且经过核实的客户资料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在缺少足够信息的情况下,有时需要采用家访等极端征信手段或采取提供较小额度贷款的策略;同时,高度自动化的决策和定价流程也必不可少,贷款申请录入系统后,贷款处理系统要判定违约几率和贷款欺诈的可能性,确定风险加权价格和最高贷款额度。

  贷款发放后,对客户贷款账户进行持续监测,收集客户的还款信息,及时更新客户数据库,并对逾期账户提出预警以备催收。催收是必要的贷后管理手段。多采用逐步升级的催收方式,并密切监管催收人员的催收行为,保证合法合规。基于经济有效的原则,通常以短信、电话、催收信、上门催收、法律程序的顺序实施催收行为。

  对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启示

  明确定位,加强创新,走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路线。在客户定位上,消费金融公司应明确定位于中低消费人群,通过拓展业务合作和销售渠道,锁定潜在客户,加强营销力度。在产品设计上,通过对消费市场和居民需求进行细分和研究,根据市场需求的特点探索与之相适应的业务和产品结构,按照客户家庭分层设计更多个性化的信贷产品,不断丰富产品功能,为客户提供全面化、专业化、标准化、自动化的便捷高效融资服务。

  加大宣传力度、丰富营销模式,不断拓展消费金融市场。消费金融公司要借鉴西班牙消费金融公司以经销商和零售商为对象的间接营销与以个人客户为对象的直接营销相结合的模式,与众多行业领域进行合作联盟,加强产品宣传,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服务网络。一是借助经销商、制造商与客户信息的完全对称优势了解客户、跟踪客户;用送货服务、售后维修服务等形式,绑定客户。二是结合客户对特定商品实际需求,与商家、制造商打折让牌,通过在消费金融产品种类、计息还款方式和风险管控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研发和设计,形成服务优势,让客户选择消费金融产品。通过上述方式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拓展客户市场面和客户群。三是加强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客户的理念传导和产品宣传,帮助消费者正确理解消费金融产品,加强延伸服务,进一步开发客户消费金融服务需求。

  注重原始数据积累,逐步建立自动化和集成化的信贷管理系统。消费金融公司成立初期,应注重客户数据与信息的收集、汇总与分析,为建立评分和授信系统创造条件。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均采用高自动化与高集成度的评分卡业务系统对客户进行贷款审批,通过该系统集中处理贷款申请,高度自动化地进行贷款审批,提高贷后管理和催收效率,进行动态的客户分析,促进交叉销售和进行账户管理,极大地提升了信贷审批的合理性与时效性,有效控制风险并识别防范欺诈行为。因此,我国消费金融公司亟待加大核心业务系统建设投入,加紧学习引进消费信贷专业营销和风险控制技术。

  积极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加大消费金融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消费金融公司可通过人才交流、实地考察、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吸收国际消费金融领域先进经验,根据本地市场情况,科学引进风险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的人才和技术支持。应建立良好的人才招聘和管理体系,构建科学的绩效考评和薪酬激励机制,人才要“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应加强人员交流培训,加强专业团队建设,不断提升其经营管理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消费金融活动方案3

? 消费金融营销方案

  一、常见的消费金融形式

  1、驻店贷款模式:即建立在现场消费场景基础上的传统赊账消费; 2、网络购物消费贷款:是原有线下赊账消费的线上化; 3、现金贷款:主要解决客户日常生活短缺的小额资金需求。二、消费金融发展趋势 1、互联网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

  消费金融产业的互联网化将成为必然趋势。消费金融的互联网化包括产品的互联网化、风险管理模式的互联网化以及服务模式的互联网化。首先,互联网经济对于传统经济的渗透逐步增强,互联网生态本身存在大量的尚未开发的金融需求,覆盖保险、基金、证券、银行等诸多从传统金融领域,这对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要求在迅速提升;其次,互联网正在逐步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包括支付的方式、消费的场景都在发生巨大变化,因此,传统金融必须在服务模式和渠道方面有所创新,这才能满足用户对于服务体验的需求,而与此同时,互联网也将拓宽企业的服务能力、服务广度和宽度,提升服务效率;最后,伴随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以及对于线下经济的渗透,未来所有的数据都将是可数据化、可被记录的,数据是未来风险管理的宝藏,而这也将对传统金融风险管理模式提出挑战。互联网企业全面进入消费金融领域也是互联网化程度加深的重要表现。互联网企业将对现有的消费金融体系产生正向的刺激作用。包括对于用户的教育和使用行为习惯的培养、在产品和服务模式上的创新等等。2、消费企业将占据重要市场地位 综合国内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京东、天猫的研究案例,以及海外的消费金融企业美国运通、日本乐天和GEMoney,消费流通企业在消费金融领域的市场地位将逐步提升,并成为未来该领域的核心增长力量。而这种产业链地位的提升来自于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自主开发消费金融服务;另一方面这来自于消费金融公司与消费流通企业之间的合作也将愈加紧密。消费流通企业在产业链上的优势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了解用户和掌控交易:了解-用户的日常行为更多的发生在消费流通企业中,因此消费流通企业更容易把控用户的消费行为,包括品类的偏好、价格的偏好以及其他的一切数字化信息。通过这些信息,消费流通企业可以快速发现用户的消费金融需求、了解用户的消费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判断其还款能力。掌控交易——无论资金来自于哪里,交易环节一定是发生在消费流通企业的势能范围内的。一方面是对于产品、物流等信息的掌握,另外一方面掌控交易则进一步明确了贷款资金的实际用途。因此,消费流通企业在产业链上依然有明确的发展优势,并将逐步占据重要的市场地位。3、数据资产将成为重要风险控制资源

  互联网在消费金融领域中的快速渗透也带来了新的技术形式和风险管理模式。基于数据而形成的大数据风险控制模式是核心的发展方向,而数据资产则成为在金融商业模式下可变现的重要资产,数据+模型将是互联网金融企业未来发展的核心工具。客户洞察、市场洞察及运营洞察是消费金融行业大数据应用重点。(1)在客户洞察方面,金融企业可以通过对行业客户相关的海量服务信息流数据进行捕捉及分析,以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可利用各种服务交付渠道的海量客户数据,开发新的预测分析模型,实现对客户消费行为模式进行分析,提高客户转化率。(2)在市场洞察方面,大数据可以帮助金融企业分析历史数据,寻找其中的金融创新机会。(3)在运营方面,大数据可协助企业提高风险透明度,加强风险的可审性和管理力度。同时也能帮助金融服务企业充分掌握业务数据的价值,降低业务成本并发掘新的套利机会。4、垂直化发展

  结合目前中国的消费金融发展现状,垂直化发展将是未来的又一重要趋势。垂直化包括两个维度的垂直化,即行业垂直化和用户层级垂直化。

  一方面来自于行业的垂直化,了解产业。消费金融领域横跨众多产业,如汽车、旅行、教育、数码、家电、家具、房产等等,各细分领域之间的生产经营模式、产业链格局均有不同发展特征,因此,这对消费金融企业来说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单一细分领域的垂直化耕耘也更加适合于中小型消费金融企业的发展之路。另一方面则来自于用户层级的垂直化,了解用户。将用户进行分层,高中低收入群体,明确自身的目标市场定位,了解不同用户的综合性需求。垂直化发展在专业化、需求把握以及风险管理方面均有一定的优势。但与此同时,也会面临所处产业整体衰退或高消费经济下滑等细分领域的市场风险的影响。5、信用体系建设成为重中之重

  发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信用中介机构为主导的模式;二是以欧洲为代表的以政府和中央银行为主导的模式。

  1、美国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信用中介机构为主导"的模式,完全依靠市场经济的法则和信用管理行业的自我管理来运作,政府仅负责提供立法支持和监管信用管理体系的运转。在这种运作模式中,信用中介机构发挥主要的作用,其运作的核心是经济利益。

  2、欧洲模式。以欧洲为代表的"政府和中央银行为主导"的模式,是政府通过建立公共的征信机构,强制性地要求企业和个人向这些机构提供信用数据,并通过立法保证这些数据的真实性。在这种模式中政府起主导作用,其建设的效率比较高。

  3、日本模式:以日本的行业协会模式:美国模式目前在法律和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很难以实现,我国目前类似“欧洲模式”,但是信用数据都掌握在不同的机构手上,没有统一的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导致企业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大数据都掌握在以BAT为主的互联网企业手中,只有以政府为主导把征信进行互联网化,成立一个专门的互联网征信机构,进行信息共享。或者采用日本的行业协会模式,组成一个强大的行业协会进行信息共享。三、消费金融基础设施服务

  未来,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授信速度和方式都将让小额分期贷款变得立竿见影,消费金融的用户群和场景也将会是正无穷。为了将金融授信、信贷业务流程和消费场景打通,神州融与全球最大征信局Experian和阿里金融云联合发布了专门针对小微金融机构的大数据风控平台,利用流程引擎驱动、以决策引擎代替纯人工作业判断模式,实现快速、高效流转和自动决策的小微金融业务审批处理,并通过一站式整合电商平台和征信机构等3000+维度的信息数据,以及对接多家评分建模机构等,依据不同维度不同种类建立的风险控制模型,帮助其实现量化风控管理和对接互联网电商、第三方支付等各种消费场景,为发展消费金融业务的小微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的服务支持。

消费金融活动方案4

  XX公司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公司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保险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制度要求和会议精神,公司研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自律,进一步改善保险服务,同时提高保险消费者运用保险产品和防范保险风险的能力,搭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之间平等交流平台,以保障保险市场消费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为目标,切实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保险消费侵权问题,切实为地方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组员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支行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发生保险消费纠纷和投诉时,营业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堂经理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由综合部跟踪、监督和考评,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

  三、保险消费者的权利和公司应尽的义务

  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接受保险服务时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二)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受到充分保护的权利;

(三)知悉其购买的保险产品、接受的保险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四)自主选择保险机构、保险产品或者保险服务的权利;

(五)公平交易的权利;

(六)对保险产品、保险服务以及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七)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公司作为保险机构应依法对保险消费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提供保险产品或者服务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保险监管规定履行义务; 保险机构与保险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

(二)应当听取保险消费者对其提供的保险产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保险消费者监督;

(三)应当向保险消费者全面、完整提供有关保险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应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掩饰产品风险的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保险消费者要求保险机构提供保险产品或服务的计价标准、内涵实质、计罚息措施和风险说明或者政策法规依据等信息的,或者要求保险机构对合同条款或相关文本进行解释说明的,保险机构应当如实,全面提供或者真实,明确说明;

(四)提供保险产品或者服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保险消费者出具交易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五)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保险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六)应当主动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活动,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对保险产品、服务及其内涵和风险的理解,引导和培育公众的保险风险意识和保险权利意识;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四、建立保险消费者投诉接受处理流程。

  在营业部醒目位置公布公司受理保险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时刻接受保险消费者的监督。投诉和纠纷发生时,大堂经理专职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事件,网点经理作为第一负责人要及时上报、核实、处理和后续监督跟踪,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良好的完成消费者投诉事件,充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证网点电话、网络等投诉途径畅通无阻,并且各个投诉途径标准一致。对消费者的投诉尽量做到满意答复并且后续跟踪,保证不出现重复投诉情况。如果出现重复投诉情况,则尽力核实和处理。除了投诉,在网点建立保险消费权益保护投诉台账、定期开展相关活动等方式来了解消费者的想法和建议。对于保险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

  五、主动宣传,积极引导

  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保险知识的宣传。积极开展保险知识推广普及活动,在营业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意识。同时,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循序介绍公司的收费政策,重点宣传、推广公司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保险服务、创新产品,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规范零售业务的宣传与销售。

  公司将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强化保险知识及消费者维权宣传,不断提高公司保险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保险维权意识,持续提升公司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