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工作对策3篇 信访问题成因及对策

综合文章 时间: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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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工作对策3篇 信访问题成因及对策

当前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工作对策1

  浅议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原因和对策

  书峰乡人大办 郑剑峰

“十一五”期间,我县综合实力明显跃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城乡面貌显著变化。但仍留下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安全生产仍有隐患,信访问题还比较突出,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仍然不少。因此,我县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着重创新社会管理,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加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继续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妥善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各种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凸现,影响到改革发展的进程和社会稳定。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对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特点

(一)主体广泛,诉求多样。

  从信访主体来看,涵盖社会各个阶层和各个领域,有城乡房屋的被拆迁户,有不服刑事判决的被告人、被害人等等,诉求涉及城镇规划、社会保障、劳资纠纷等方面。这些当事人的诉求由于未得到满足,就形成信访,信访的人群不断增长,信访的规模也越来越大。

(二)不懂法律,行为过激。

  目前,一些信访人员违反国家信访法律法规,采取静坐、下跪,拦截车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威胁、殴打工作人员等方式上访,有些信访人甚至扬言自残、自杀,给党和政府施压。

(三)问题复杂,解决困难。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触及的层面不断加深,有的还相互交织在一起。如征地拆迁安置、非法集资等引发的涉法涉诉信访,原因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难度大。

(四)无理访、闹访现象较严重。

  信访人大多是有问题需要解决的,但借机闹访的也不在少数。近年来,全国各地各种非法集体上访,冲击国家机关的事件时有发生,但受到制裁的却很少,使得少数不法上访户有恃无恐,信访形势严峻。

  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原因

(一)体制机制因素是根本原因

  1.职责不明。

  政府部门众多,职能交叉重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由信访部门还是由政法办案部门承办受理,目前没有统一界定。可以说都在管,但又都管不住,政法部门不愿管,信访部门管不了,存在相互推诿现象,必然会造成当事人上访。

  2.制度原因。

  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三大程序法规定的再审对申诉次数未加限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即使由终审判决确定下来,但仍处于不确定状态,随时都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申诉而被再次审判所调整,客观上形成了上访不止的局面。

  3.不能化解。

  由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较多,解决困难,迫于维稳压力,在重大政治活动等敏感时期,对老上访户、进京越级上访户等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以稳控为主,只是把涉法涉诉信访对象稳控在当地,缺乏实质性地化解。

(二)办案部门主观因素是直接原因

  1.办案有误。

  少数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办案能力差,在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各个环节,由于证据收集不及时或不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处理有误,造成执法过错或过失。

  2.办案不公。

  少数办案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低劣,徇私枉法,在个案处理中办关系案、人情案,使得信访人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3.有错不纠。

  少数办案机关明知案件处理不当、有误,但怕影响单位形象,不采取正确有效补救措施进行纠正,而是蒙骗敷衍群众。

(三)信访人认识上因素是主要原因

  1.唯官为上。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形成了强烈的人治观念,部分信访人存在信上不信下,信官不信法的观念,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不良信访思想。

  2.法盲较多。

  部分当事人缺乏正确的诉讼观念,且由于其自身原因,当案件的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存在差异时,为了其个人利益,会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一旦未获满足,就走上访途径。

  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化解对策

(一)提高重视程度,畅通信访渠道。

  1.党委主导,部门配合。大多数信访案件并不是某个政法机关自身能把问题解决好的,而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尤其是信访人当地党委政府。

  2.首长坐镇,定期接待。对信访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时间的,限期解决,需要研究回复的,限期答复,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

  3.反馈信息,下访巡访。及时发现了解信访信息,排查纠纷,掌握不稳定因素,及早解决问题,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务必依法处理,维护群众利益

  1.坚持执法为民。信访群众大多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对待群众信访,要理解、要同情、要疏导,最终要解决。信访工作人员心里一定要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对当事人的信访事项,无论反映的情况是否客观真实,是否符合情理,都要真诚关注,及时办理。

  2.强化接访技能。对当事人要耐心细致地开展接访工作,缓解、消除当事人的对立和不信任情绪,尤其是对上访老户,更要注意方式方法,以情相待,切忌简单粗暴,逐步提升适用法律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3.规范接访工作。专门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并由有经验的同志负责日常接访工作,把“热情接访、热心服务、热诚倾听、热衷实效”作为接访群众来访的基本原则。

(三)严格依法办结,正确息诉罢访。

  1.严格办理。办理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要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合法适当。要严把事实和证据关,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依法终结。处理信访问题,案案都要有结果,且要依法终结,终结的案件必须严格依法办理完毕,相关程序全部到位、合法。

  3.息诉罢访。处理信访问题,不能以程序办结了事,还需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息诉罢访上求实效,要依靠社会力量,促使息诉罢访,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尽量利用各种渠道予以适当救济,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四)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

  1.推行点名接访和审后释疑。

  信访人可以根据其信访事项,通过公布的专家型“接访人员库”点名预约接访人员,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控告、举报和申诉,接访人员当面向信访人了解后组织调查核实,必要时主持专家论证、陪访,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信访人,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同时推行审后释疑制度,信访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对作出的案件处理决定有疑义,首次以来访方式提出的,办理案件的原承办人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诉讼程序等有关问题予以解答说理,以达到从源头上化解信访的目的。

  2.建立信访风险评估预警。

  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化解工作应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可以有效地促进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的有机结合,有利于促进执法人员树立和谐执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有利于规范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有利于构建大信访的工作格局,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3.督促干警依法规范办案。

  要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标本兼治。要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杜绝不合格案件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从源头上防止因案件质量而产生的矛盾。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干警在执法办案活动中故意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或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案件实体错误、程序违法以及其他严重后果,引起当事人越级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纪律等规定追究过错责任,才能保证干警严格执法、依法办案。

  4.依法打击无理缠访缠诉。

  对于那些长期无理缠闹访,冲击国家机关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当事人要按照《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终结信访程序,依法予以打击,断绝那些信访人获得不当利益的念头,从而震慑无理信访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当前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工作对策2

  浅议五印乡当前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同时各种利益冲突日益凸显,导致民间矛盾纠纷数量迅速增加,给社会稳定以及公安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和难度。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践,就如何妥善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纠纷问题浅谈几点认识。

  一、当前五印乡社会矛盾纠纷现状和特点

(一)表现形式复杂多样。通过社会调查及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10年以来,卫辉市16个乡镇因邻里琐事纠葛、土地征用、宅基纠纷等原因产生的矛盾纠纷多达到10余种,其中宅基纠纷占25%、土地征用引起的经济纠纷占13%、工程施工引起的纠纷占25%、邻里纠纷占27%、婚姻家庭占6%、其他占4%,涉及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牵涉范围涉及面广。目前,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层次性和普遍性,涉及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各个环节,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个人与个人之间、村与村之间、个人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个人与政府之间或多或少均有矛盾纠纷存在,关系着两个甚至多个群体的共同利益,涉及范围广,解决难度大,致使依靠某一个部门很难彻底解决,必须依靠多个部门协同处置。

(三)矛盾隐患极易形成。邻里之间小摩擦、言语不和 等问题都可能引发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升级,而导致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当今信息社会的互动交流日趋便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生活模式发生根本改变,由此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日趋突出,并形成一种潜在的矛盾隐患。

  二、当前矛盾纠纷产生原因

(一)部分群众法律法规认识尚不到位。近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以及注重民权、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使群众的人权意识、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在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等方面要求随之提高。但由于受城乡分布不均,法律法规普及面及受众人群分布不平衡等问题的制约,使得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只处于一知半解的水平,甚至存在“断章取义”的现象,导致部分群众在生产生活中一旦遇到自身权益被侵犯的情况,便会以自身所认知的“法律”说事,一旦问题解决得不到自身认可,极易出现聚众上访、无理闹访等现象,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传统道德约束功能呈现弱化趋势。随着当前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的思想意识也在快速发生着变化,特别是当前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个别留守人员伦理道德滑坡,因赡养、抚养、继承等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也大量涌现,以及目前社会出现人际关系淡漠、个体受利益驱动和婚 外情等因素引发矛盾的情况较为突出,甚至导致命案发生,造成邻里关系日益紧张。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尚未完善。因现行调解体制尚未形成“一盘棋”的总体格局,矛盾纠纷调解策出多门,村(居)委、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妇联、民政局等单位和部门,均有调解的职能与义务,极易造成各自为政,调解渠道“堵塞”的现象,导致部分矛盾纠纷久拖不决,初期并不明显、不太尖锐的矛盾纠纷,随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而不断升级,有的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给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带来负面影响。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对策

(一)建立规范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信访申诉问责制》、《首问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给予解决,提高信访案件的处结率和息诉息访率。同时,建立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人大、政府、信访局、司法局等部门的横向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面广、当地影响大、情况复杂、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主动与各部门协调处理,及时化解不和谐因素。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按照“求实、务实、抓落实”的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入对部门、对民警的 综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民警提拔的重要依据,与晋级、奖惩直接挂钩,增加民警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感,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充分发挥基层民警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基层民警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力军作用,努力打造综合素质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基层一线力量。一是加强理论政治学习,提高整体战斗力。加强基层民警思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基层民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制意识,使民警熟练掌握党和政府当前的方针、路线、政策,学会从群众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以良好的素质和形象,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调解能力。组织民警学习《刑法》、《行政法》、《婚姻法》、《信访条例》等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聘请调解经验丰富的老民警、专业人士给基层民警授课。不定期组织召开调处工作例会,通过相互交流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法律政策水平。三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涉及法律法规的矛盾纠纷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依法办案、秉公办案,把群众引入法制轨道来解决矛盾纠纷,避免因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积极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

(三)提升群众法纪意识和化解自身矛盾纠纷的能力。一是 宣传面进一步“拓宽”。充分利用集镇等人口聚居的特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邻里、土地以及经济纠纷;充分利用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假日对返乡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同时,加强对留守妇女、儿童的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二是宣传渠道进一步“畅通”。创新宣传形式,在充分运用电视、报纸、互联网和墙报、宣传栏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送戏进社区、电影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文化娱乐方式,寓教于乐,既丰富了群众的政治、文化生活,又开展了普法教育。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开展“民警送法进村进社区”活动。三是宣传效果进一步“务实”。紧紧围绕当前社会热点、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进行有效宣传,特别注重普及与群众生活、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确保群众正确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切实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根据不同时期的发案实际,就当前高发案件进行提前预警,提醒群众注意防范,强化多种形式的法制和安全宣传,确保取得实效。

(四)畅通民意渠道,加强源头预防。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带着搜集信息、了解情况、把握治安动态的任务深入辖区,广泛走访,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信息线索,建 立矛盾纠纷台帐,定期回访,有效跟踪。积极布建治安耳目、信息员等隐蔽力量,提高信息搜集量和及时性,切实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预警性和针对性。二是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力度。高度重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对一些邻里、家庭、债权等简单的民事纠纷做到及早调处、化解。对一些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扎实有效地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对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及时落实工作措施,采取“联排、联查、联调、联治”的方法,及时把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三是畅通民意“诉求”。坚持积极疏导的方针,积极主动的去办理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积极主动的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把发生在群众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定纷止争,怨解事了。

当前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工作对策3

  问题少年现象分析及对策研究

  泰兴市宣堡镇中心小学唐克祥

  前言: 我国青少年的人口有4亿多,在整个人口中的比例极大,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是最为活跃的群体。从近几年社会的治安情况来看,少年犯罪在各种案件中的比例呈上升趋势。本文旨在分析问题少年产生的原因并研究应对策略,希望能对解决问题少年的难题做出有意义的贡献。

  关键词:少年 问题 对策

  正文:

  全国青少年有4多亿人,在社会生活中是最为活跃的群体。他们的思想,就是社会文化主流的一部分,就是消费的主流。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从近几年社会的治安情况来看,青少年犯罪在各种案件中的比例呈上升趋势。社会生活中,部分青少年厌学逃学、好吃懒做、求新求异、不务正业等现象,成为家庭的负担,也成为社区的不稳定因素。心理处于最不稳定期的青少年轻易犯重罪的事例近来频频发生。过去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大多是盗窃活动,但如今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恶性犯罪已屡见不鲜,强奸、杀人等严重刑事暴力性犯罪也有所增加。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

  对有问题的青少年的教育和转化,已成为学校、政府、治安部门的工作重点,也是他们工作的难点。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原因分析

(一)家庭原因

  1、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言行中直接影响着孩子。有的家庭做父母的对自己的言行不检点,造成负面影响,带坏了孩子。如有的家长热衷于打麻将或赌博,有的家长嗜酒,有的家长游手好闲,这些不好的行为都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2、父母的素质水平不足以指导教育孩子。父母完善的性格、较高的文化水平、丰富的生活阅历是教育指导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性格暴躁,教育子女没有耐心;有的父母文化水平低下,子女认为不值得听取;有的父母见识面狭窄,难以教育自以为见多识广的子女。

  3、父母的思想与子女难以沟通。成年人忙于工作,同时对于新事物的接受较慢、较少。

  而青少年正处于学习阶段,接受新事物快,思想新潮。因此,两代人之间的沟通存在许多困难,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也就存在许多障碍。如当孩子追“星”时,做父母的对“星”的情况及相关的产生背景一无所知,怎能教育好孩子,怎能谈得上因势利导?

  4、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职责。许多家长忙于生计,或双双外出而未能尽到管理教育孩子之职责,或虽在家但疏于管理教育孩子。有的父母干脆托孩子的爷爷或奶奶看管,而老人则一味溺爱,孩子的生活缺乏严格的管理。有一些家庭是父母离异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单亲家庭。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家庭背景资料来看,父母的失职是造成孩子发展不正常的重要原因。

(二)、社会原因

  1、青少年的道德现状从整体上讲是好的,绝大多数青少年对优秀的道德品质都有很深的认同感,并能在现实生活中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水平。但目前青少年在思想品德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在公德方面存在着知行错位的现象:在职业道德方面,由于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不少青少年急功近利,以自我为中心,个人中心主义思想严重;在爱情、婚姻、家庭道德方面,恋爱、婚姻道德观念混乱,婚外恋、婚外性行为日益增多,家庭责任感淡漠,重幼轻老现象严重。

  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在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青少年未能在经济大潮中把握自己,失去了正确的价值观的引导;其次,教育机构对“灌输”式道德教育方法的绝对化理解,严重违背了教育的本质,削弱了道德教育在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形成上的重要作用。第三,成年社会价值标准的混乱,成年人行为的偏离,成年人评价的自相矛盾,或是自身行为的表现不一致影响了青少年一代。按劳取酬、按贡献的大小获得报酬,应是一个社会利益分配的唯一游戏规则。如果灰色收入甚而是黑色收入在一个社会中所占比例太大,则对青少年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

  2、社会的急功近利等错误的价值取向,影响了对青少年培养的投入。子女的教育的投入是巨大的,需要一个家庭积极地组织经济,才能供给孩子的教育费用。有的家长把钱挪作它用,或是舍不得投入;有的家长舍得建造豪华的房子,却舍不得花钱给孩子读书,这样的家长在乡村并不少见。孩子缺少接受教育的机会,在未形成完善的人格之前即进入社会,容易接受不良思想而成为不良少年。我国的义务教育年限短,只有30%左右的学生能升上高一级学校学习,学生离开学校进入社会,而社会提供的就业机会并不多,健康的活动场所更少,有一部分人很容易就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3、消费文化的影响是巨大的。普及的影视,成为人们文化消费的主要方式。计算机及网

  络的普及,给部分青少年虚拟情感走向极端创造了可能。铺天盖地的广告,促进了商品的销售,同时也一定程度地左右了人们的生活。为了商业利润,商家竭尽手段,吸引人们消费。对某种物品的消费,在商业行为中被不适度的夸张了,引起一些人注重享受而逃避劳动。

(三)、学校的因素

  对于当今我们的学校教育是应试教育还是素质教育的争论,现在还是没有一个准确的定论,但不能否认的一个问题是:眼下的学校教育在培养和塑造未成年人的良好的品德和情操上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许多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与他们在学校没有受到很好的德智教育有着很大的联系。目前来看,学校教育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品德教育,不顾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对成绩较差的学生教育管理不力,动辄把有轻微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推向社会,导致一些不良的倾向在未成年人中间滋生而没有被及时加以正确的引导,这些不良的倾向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对于差生,往往不注重教育方法,轻则听之任之,重则歧视放弃之。二是在教育方法上,有些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采用一些简单、粗暴的教学方式,在教学过程中缺乏与学生的交流,为提高学生学习成绩而采用体罚、讽刺等方法刺激学生。这些错误的教学方法容易导致未成年人产生情绪障碍。而根据美国精神病学家、少年犯罪研究的著名先驱者Healy和Bronner于1936年提出的情绪障碍犯罪说,情绪障碍是引少年犯罪的最主要原因。三是部分学校周边环境恶劣,干扰学校和未成年人正常的教育和学习秩序。许多中、小学校周围布满了网吧、电脑游戏厅、录像厅、桌球室、卡拉OK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使学生在耳熏目染中接受了一些不利于他们成长的东西。

  在长期的青少年教育工作的过程中,专家们认为以下7个方面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着不利影响:(1)学校对学生教育上的体罚问题;(2)父母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问题;(3)单亲家庭对孩子的监护问题;(4)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限制未成年人消费问题;(5)媒体宣传上不适当内容对未成年人的人生观形成的影响问题;(6)未成年人走上不良道路后社会该施以怎样教育;(7)未成年人遭受暴力侵害的法律支持及社会支持。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合理引导,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应进行社会改革,形成合理的社会利益分配机制,使报酬与贡献相吻合,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使青少年明确劳动果实来自辛勤的劳动,来自劳动中所包含的较高的科技水平,从而形成正确的价值。应强化价值取向教育,以典型人物及事例为教育媒介,联系实际生活加以教育。社会价值观念虽然存在着一定的混乱,但并不意味着主流社会没有给青年提供一个总体的价值目标,也不意味着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观不清

  楚。部分青少年对国家未来前景的预期较为模糊,信心不足,成为影响其积极性和创造力发挥的一个重要因素。强化青少年的信心将成为今后各级机构和组织关注的重要问题,应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对政府的信任感和对社会的认同程度;要加大对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前景的研究,并以适当方式明确地告诉青少年;要努力消除社会生活中导致青年各种各样负面评价的因素,着力解决好那些青年关注的问题,如反腐倡廉、社会治安、国有企业改革及下岗再就业等,以切切实实的努力来引导青少年的评价;充分发挥法律的强制作用,凸现正确主流的社会价值观念。

  2、通力合作,形成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依托影视、报刊等媒体,面向青少年开展寓教于乐、通俗易懂的系列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着眼于控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发因素,针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问题,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体系建设,保障中小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在双休日、节假日,利用空闲的学校教室或建立的基地,举办青少年自护培训班、训练营,增强青少年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要组织各种力量支持青少年继续接受教育。对青少年接受教育的经济支持也是一个重要问题,虽然收入差距悬珠不致于引发青年与社会间大规模的冲突,但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教育及发展需求难以得到充分的满足,应引起社会加倍的重视并加以解决。

  3、开发利用各种设施,完善青少年教育机制。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教育工作力度,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各地都应该以社区为单位,建立社区文化中心,设立体育运动基地,设立文化娱乐基地,使青少年有健康的活动场所。青少年的教育及活动有专人管理,有专项资金,责任应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的一把手头上。平时工作有检查,有评比,应作为政绩来对待,才能真正做好这些工作。

  确保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它关系到无数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整个社区的安定,关系到国家的未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出要形成以学校为中心的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让学校、家庭、社会成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三道防线。学校在未成年人教育方面起到主导作用,但仅仅依靠学校一方的努力是不够的,应当形成家长与学校的联动,从而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与此同时,政法部门在依法打击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应当积极做好未成年罪犯的感化、教育、挽救工作,深入学校、社区搞好法制宣传。

  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切实做好青少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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