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经开非公党发〔2021〕5号
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的通知
各非公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个领域”)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两个领域”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参照省市做法,现就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主体
西安经开区已建成“两个领域”三星级及以下党组织。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工作原则,以建设“双强六好”党组织为目标,通过学习贯彻新的星级党组织评定标准,引导“两个领域”党组织对标自查补短板,明确创建目标及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好“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使经开区“两个领域”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更加完善,阵地更加稳固,活动更加正常,基础更加扎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初评(10月15日至10月20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对照八类21项评定标准(附件1)、社会组织党组织对照六类34项评定标准(附件2),进行全面自查,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形式进行自评打分(附件4、附件5),切实查清短板弱项,为整改提升明确方向。其中“社会评价”一项,要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党员职工中开展民主测评打分(附件3)。
(二)整改提升(10月21日至10月29日)
“两个领域”党组织要对照丢分项目,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特别是在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本保障等短期能够提升改善的方面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整改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体现真改真完善,做到符合实际、有效管用。整改方案应于10月30日前报经开区非工委。
(三)复评申报(11月1日至11月12日)
整改提升后,“两个领域”党组织要再次对照相应评定标准进行复评,并依据复评结果向经开区非工委提出评星申请,于11月12日前将“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考评打分表(附件4、附件5)、“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评星申报表(附件6)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经开区非工委。
(四)检查验收(11月15日至11月26日)
依据评分标准及申请评星情况,经开区非工委组织检查验收组对照标准进行验收审定。对于特别优秀的“两个领域”党组织作为四星级及以上党组织推荐对象,择优向省市非工委推荐。
(五)授牌表彰(11月29日至12月1日)
经开区非工委结合实际,对星级党组织进行授牌表彰,同时给予一定经费奖励。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行动。“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是经开区“两个领域”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两个领域”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协调企业出资人、动员企业党员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评星晋级活动。
(二)帮扶巩固,互助共赢。活动中,“两个领域”党组织要根据上一轮评星晋级帮扶巩固活动要求,采取星级党组织与非星级党组织、高星级与低星级党组织结对形式,实现党建互助、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提高,深化“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成果,提升经开区“两个领域”党组织整体工作水平。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对于“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开展较好的党组织,经开区非工委将安排在区内进行宣传,并向省市级媒体择优推荐稿件。“两个领域”党组织要将活动作为企业文化建设重要内容,采取开办党建工作宣传栏、评分标准上墙公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加强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
附件:1.非公有制企业“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星
级党组织评定标准
2.社会组织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星级党组织评定标准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民主测评表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考评打分表
5.社会组织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考评打分表
6.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评星申报表
中共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公党建工委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印发
附件1
非公有制企业“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星级党组织评定标准
类 型 | 项 目 | 分值 | 内 容 | 评定标准 | |
党建 部分 (65分) | 组织 设置 (5) | 党组织 | 3 | 1.组建方式、设立范围、设立条件、设置形式。 2.设立、调整、撤销条件和程序。 | 1.符合单独组建而未单独成立党组织扣1分。 2.没有按规定成立党组织扣1分(正式党员人数、联合党组织覆盖单位、党小组划分等)。 3.党组织设立、调整、撤销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扣1分。 |
群众组织 | 2 | 1.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建立情况。 2.执行工委相关文件,落实党建带群建工作情况。 | 1.符合条件但未建立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各扣分。 2.工委党建带群建文件精神落实不到位,群团组织未按上级要求开展活动扣1分。 | ||
党组织 建设 (30) | 班子建设 | 5 | 1.委员会设置和成员配备情况。 2.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情况。 3.班子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 4.任期换届情况。 | 1.没有按条件设立委员会、班子职数设置不符合要求、人员配备不到位各扣1分。 2.委员会的产生不符合规定且未达到半数以上在企业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扣2分。 3.党组织书记作用发挥不明显,委员没有职责分工、班子不团结扣2分。 4.近两年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没有参加任何培训每人次扣分。 5.党组织(含下属)未按程序按期换届扣2分。 | |
组织生活 | 8 | 1.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2.工作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 1.“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每项扣分,没有达到规定次数的60%扣8分。 2.未按规定进行工作报告扣2分。 | ||
党组织书记 | 5 | 1.选拔。 2.作用发挥。 3.述职评议。 4.教育培训。 | 1.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不符合规定取消参评资格。 2.党组织书记未在管理层担任领导职务或是业务骨干的扣1分;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但未配备专人负责党务工作扣2分。 3.在党组织书记的履职能力和作用发挥上,视政治素质、爱岗敬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本领和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党员、群众中的威信等内容综合评价,酌情扣分。 4.党组织书记未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扣1分。 5.新任党组织书记未进行任职培训,党组织书记年度内未参加过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扣2分。 | ||
党建 部分 (65分) | 党组织 建设 (30) | 作用发挥 | 12 | 1.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和贯彻落实情况。 2.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 3.法制建设和文化建设。 4.宣传教育工作。 5.群众工作。 6.自身建设。 | 1.没有围绕提升党组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扣3分;党建工作思路不清晰、计划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扣2分。 2.综合分析党组织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酌情扣分。企业有违法经营情况,取消参评资格。 3.对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未落实每项扣2分;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针对性不强扣1分。 4.综合分析宣传党的政策,征求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等方面因素酌情扣分;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凝聚群众智慧和力量不够扣1分;群众工作不扎实,企业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取消参评资格。 5.重要情况未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扣3分。 |
党员队 伍建设 (23) | 发展党员 | 3 | 1.发展党员情况。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 3.落实“双培养”情况。 | 1.党组织连续3年未培养和发展党员扣1分;发展党员降低标准、程序不规范,经调查属实取消参评资格。 2.没有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计划扣1分;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没有具体措施扣1分;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没有进行培训扣1分。 3.未达到80%以上党员是生产经营骨干或企业管理人员每少10%扣1分,低于50%不得分。 | |
教育管理 | 10 |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情况。 2.党员教育。 3.党员管理。 |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严格扣3分。 2.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理论和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不及时,每次扣分;抵制不良倾向、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不力,党员和群众发表、散布不当言论扣3分。党员队伍发生“四个意识”不强、“四个自信”不坚定、“两个坚决维护”不坚决等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取消参评资格。 3.党组织关系转接不规范扣1分;党员没有按时缴纳党费扣1分;对违纪违法党员处理不及时扣1分;党内关怀帮扶不及时扣1分。 4.对流动党员管理不严格或管理无序扣2分。 | ||
作用发挥 | 10 | 1.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公开承诺、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开展情况。 2.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 | 1.没有组织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公开承诺、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每项扣1分。 2.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有负面反映每人次扣2分。 | ||
基本 保障 (7) | 工作机制 | 3 | 1.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企业管理层重要会议机制落实情况。 2.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沟通协调和恳谈机制落实情况。 3.党内事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 | 1.没有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企业管理层重要会议制度或制度落实不好扣分。 2.没有建立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沟通协调和恳谈机制或双向互动不好扣分。 3.党内有关事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建立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常态化机制扣分。 | |
经费保障 | 2 | 经费来源。 | 1.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扣分。 2.有条件但没有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的扣1分。 | ||
场所建设 | 2 | 1.“六有标准”。 2.场所的使用和管理。 | 1.没有党组织活动场所扣2分。 2.场所没有“设施、标志、党旗、书报、制度”等每缺一项扣分。 3.对场所的管理不规范,使用率较低扣1分。 | ||
企业 部分 (35分) | 企业生 产经营 (7) | 经济效益 | 2 | 1.企业发展情况。 | 1.企业出现经营性亏损,发展活力不足,转型升级没有思路和举措酌情扣分。 |
企业管理 | 4 | 1.经营管理。 2.企业纳税情况。 3.社会责任。 4.政商关系。 | 1.没有建立严格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管理科学化水平不高,生产经营不正常扣2分。 2.企业不按规定交纳税费取消参评资格。 3.企业发生严重环保、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取消参评资格。 4.没有落实“亲”“清”政商关系要求,主动接受“两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够,发生不正当交往被有关部门通报取消参评资格。 | ||
科技创新 | 1 | 1.经费投入。 2.技能培训。 | 1.科研经费投入不足,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扣分。 2.全年没有对党员、职工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或培训少扣分。 | ||
企业 文化 (10) | 开展活动 | 5 | 围绕生产经营或重大节日组织开展活动情况。 | 1.没有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活动扣2分,效果不明显酌情扣分。 2.国家重大节日或重要纪念日没有组织开展活动每次扣分。 | |
文化建设 | 5 | 1.企业文化建设。 2.弘扬企业家精神。 3.典型培树与宣传。 | 1.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融合度不高,特点不突出、凝聚力和号召力不强酌情扣分。 2.出资人对企业文化建设认识不到位、支持不主动扣1分。 3.企业文化建设与党建工作结合不紧密,特色不鲜明扣1分。 4.没有树立和宣传典型扣1分。 5.出资人年度内没有参加教育培训扣1分。 | ||
劳动 关系 (5) | 职工权益 | 3 | 1.劳动保障。 2.劳资关系。 | 1.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书扣3分,劳动合同书签订未全覆盖扣2分。 2.对职工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未按相关法律处理扣2分。 3.职工收入不能按时发放,社会保障未能按时足额交纳产生不良影响扣3分。 4.发生劳资纠纷并不能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扣3分。 | |
关爱职工 | 2 | 以人为本,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 1.未制定关心关爱职工有关制度扣1分。 2.未组织开展关心关爱职工活动扣1分。 | ||
社会 评价 (13) | 社会评价 | 3 | 参与慈善救助、抗震救灾、结对帮困和社会公益事业。 | 综合分析企业参与慈善救助、抗震救灾、结对帮困和社会公益事业情况和社会评价情况酌情扣分。 | |
党员职工 评价 | 10 | 对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的综合评价。 | 按民主测评情况进行打分,测评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得9-10分,90—95分(含90分)得8-9分,85—90分(含85分)得7-8分,80—85分(含80分)得6分,75—80分(含75分)得5分,70—75分(含70分)得4分,70分以下不得分。 | ||
加分项 | 累计不超10分 | 1.党组织受各级表彰、党组织工作经验被各级宣传或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被定为省市党建联系点等情况。 2.企业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获得专利情况。 3.党建写入企业章程情况。 | 1.党组织受到市、省、中央表彰分别加1分、2分、3分;党组织工作经验被市、省级宣传或在会议上交流分别加1分、2分;被市、省确定为党建联系点分别加分、1分。 2.企业受省部级以上综合表彰加3分;近3年获得专利每项加分。 3.企业将党组织建设要求写入章程加5分。 |
附件2
社会组织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星级党组织评定标准
项目及分值 | 指标分值 | 评价指标 | |||
党建强 (60分) | 党组织班子好 (20) | 3 | 党组织设置符合规定,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 ||
3 | 落实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建立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机制。 | ||||
2 | 根据实际情况健全工、青、妇组织,党组织对群团组织领导得力,活动开展正常,作用有效发挥。 | ||||
2 | 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 ||||
2 | 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联合党支部书记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集中轮训、讲1次党课,新任党组织书记参加任职培训。 | ||||
2 | 党组织书记是中、省、市、县“两代表一委员”。 | ||||
4 |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 | ||||
2 | 按规定公开党内有关事务,党支部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 | ||||
党员 队伍好 (20) | 2 | 有党员发展计划,对入党积极分子有具体联系培养措施,并定期进行培训。 | |||
2 | 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近三年内有发展的新党员。 | ||||
4 | 年龄、文化、专业等结构合理,50%以上党员是社会组织骨干或管理人员(律师、民办教师党员占比分别达到10%、20%、30%以上)。 | ||||
2 |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 ||||
3 | 严格落实党员承诺、积分管理、党费收缴管理等制度。 | ||||
3 | 流动党员登记在册,经党组织同意正常参加本单位党组织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通报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 ||||
3 | 积极创建党员责任区、示范岗,开展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 ||||
1 | 邀请非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有关活动。 | ||||
党建强 (60分) | 基础 保障好 (10) | 2 | 全额返还的党费用于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社会组织管理费用列支,专款专用,有条件的设立党费专用账户。 | ||
2 | 社会组织给予党组织书记等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补贴。 | ||||
4 | 4 | 有条件的党组织按照 “六有”(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标准建立活动场所,且管理规范、使用率高。 | |||
2 | 暂不具备单独建立活动场所条件的党组织,积极与驻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村党组织联系沟通,共享资源、共用场所,且使用率高。 | ||||
2 | 社会组织负责人主动支持党建工作,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 ||||
社会 评价好 (10) | 10 | 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力、对上级要求的执行力,突出问题的解决率、群众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满意率测评,各单项评价满意率分别达到60%、70%、80%、90%以上。 | |||
发展强(40分) | 自身 建设好 (15) | 2 | 社会组织负责人是中、省、市、县“两代表一委员”。 | ||
2 | 遵守法律法规,依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 ||||
2 | 社会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社会组织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 ||||
2 | 将党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社会组织章程。 | ||||
2 | 社会组织或社会组织党组织受中、省、市表彰。 | ||||
5 | 1 | 社会团体 社会服务机构 基金会 | 按时年检,年检合格、基本合格。 | ||
1 | 按时换届。 | ||||
3 | 等级评估中评定为“3A”“4A”“5A”。 | ||||
2 | 中介组织 | 照章经营、依法纳税。 | |||
3 | 经营管理规范,内部管理科学,无环保、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 ||||
3 | 城乡社区社会组织 | 依法登记或备案且经常开展活动。 | |||
2 | 有相对稳定工作人员、固定办公场所且管理规范。 | ||||
发展强(40分) | 服务 功能好 (25) | 3 |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加公益活动。 | ||
2 | 参与社会治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
5 | 积极参与扶贫救助工作,开展扶贫项目。 | ||||
4 | 发挥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专业特长,积极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 | ||||
3 | 发挥社会组织人才、信息等资源丰富的优势,主动与社区和其他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 ||||
3 | 创新体制机制、社会服务模式特色亮点突出。 | ||||
5 | 3 | 社会团体 | 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作用发挥突出。 | ||
2 | 注重加强行业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组织开展培训、交流、研讨、咨询等。 | ||||
2 | 社会服务机构 | 机构服务模式清晰、流程规范,具有符合特点的品牌服务。 | |||
2 | 服务专业性强,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 | ||||
1 | 提供服务受到中、省、市新闻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 ||||
3 | 基金会 | 积极支持社会公益。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 |||
2 | 章程、变更事项、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信息透明公开。 | ||||
5 | 中介组织 | 适应市场、规范自律、坚持公平、法制、诚信,自觉杜绝腐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良好服务使政府放心、让社会满意。 | |||
5 | 城乡社区 社会组织 | 积极开展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平安创建等社区活动,开展社区志愿服务,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
附件3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
“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民主测评表
党组织名称: | |||||
测评 内容 | 党组织的凝聚力 | 工作的 认可程度 | 党员干部的形象 | 群众 满意度 | 合计 得分 |
分值 | 20 | 20 | 20 | 40 | |
得分 | |||||
民主测评范围:非公有制企业或社会组织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全体党员、全体生产经营骨干、职工代表。 |
附件4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考评打分表 | ||||||||||||||||||||||||
党组织名称: 考察审定单位意见: (盖章) | ||||||||||||||||||||||||
八类21项评价指标(100分) | ||||||||||||||||||||||||
组织设置 (5分) | 党组织建设 (30分) | 党员队伍建设 (23分) | 基本保障 (7分) | 企业生产经营 (7分) | 企业文化 (10分) | 劳动关系 (5分) | 社会评价 (13分) | 加分项 (累计不超10分) | 总分 | 评定 星级 | ||||||||||||||
党组织 3分 | 群众组织 2分 | 班子建设 5分 | 组织生活 8分 | 党组织书记 5分 | 作用发挥 12分 | 发展党员 3分 | 教育管理 10分 | 作用发挥 10分 | 工作机制 3分 | 经费保障 3分 | 场所建设 2分 | 经济效益 2分 | 企业管理 4分 | 科技创新 1分 | 开展活动 5分 | 文化建设 5分 | 职工权益 3分 | 关爱职工 2分 | 社会评价 3分 | 党员职工评价 10分 | ||||
初评得分 | ||||||||||||||||||||||||
复评得分 | ||||||||||||||||||||||||
验收得分 | ||||||||||||||||||||||||
注:(1)评分采取百分制逐项扣分的评分办法进行,每项分值扣完为止。(2)考评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90—95分(含90分)、85—90分(含85分)、75—85分(含75分)、60—75分(含60分)分别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60分以下不授星。(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不得评星:近两年来主要出资人或党组织书记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污染事故、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以及群体性上访事件;重大欠薪等群体性事件;存在信贷、工商、税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
附件5
社会组织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考评打分表 | ||||||||||||||||||||||||||||||||||||
党组织名称: 考察审定单位意见: (盖章) | ||||||||||||||||||||||||||||||||||||
六类34项评价指标(100分) | ||||||||||||||||||||||||||||||||||||
党组织班子好 (20分) | 党员队伍好 (20分) | 基础保障好 (10分) | 社会评价好(10分) | 自身建设好 (15分) | 服务功能好 (25分) | 总分 | 评定 等次 | |||||||||||||||||||||||||||||
3分 | 3分 | 2分 | 2分 | 2分 | 2分 | 4分 | 2分 | 2分 | 2分 | 4分 | 2分 | 3分 | 3分 | 3分 | 1分 | 2分 | 2分 | 4分 | 2分 | 10分 | 2分 | 2分 | 2分 | 2分 | 2分 | 5分 | 3分 | 2分 | 5分 | 4分 | 3分 | 3分 | 5分 | |||
初评得分 | ||||||||||||||||||||||||||||||||||||
复评得分 | ||||||||||||||||||||||||||||||||||||
验收得分 | ||||||||||||||||||||||||||||||||||||
注:(1)评分采取百分制逐项扣分的评分办法进行,每项分值扣完为止。(2)考评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90—95分(含90分)、85—90分(含85分)、75—85分(含75分)、60—75分(含60分)分别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社会组织党组织;60分以下不授星。(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不得评星:近两年来主要出资人或党组织书记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污染事故、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以及群体性上访事件;重大欠薪等群体性事件;存在信贷、工商、税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
附件6: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
“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评星申报表
填表日期: 202 年 月 日
党组织名称(全称) | 党组织 隶属关系 | ||||||||||||
建立党组织 时 间 | 党员数 | 职工数 | |||||||||||
组建方式 | □单独组建 □联合组建 □挂靠组建 □其他 | ||||||||||||
出资人 姓 名 | 年龄 | 性别 | 政治 面貌 | 联系 方式 | |||||||||
党组织书记 姓 名 | 年龄 | 性别 | 入党 时间 | 联系 方式 | |||||||||
专职副书记 姓 名 | 年龄 | 性别 | 入党 时间 | 联系 方式 | |||||||||
资产总额 ( 万元) | 年营业收入 ( 万元) | 资产 负债率 | |||||||||||
经营范围 | |||||||||||||
活动场所 | □有 ㎡ □无 | ||||||||||||
初评得分 | 复评得分 | 申报星级 | |||||||||||
党组织意见 | 党组织书记(签名): | ||||||||||||
企业或社会组织意见 | 企业或社会组织盖章 |
组织:关于组织好2020年下半年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结(共8篇)
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结
2020年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通知
基层党组织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通知(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