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学院教案模板(共7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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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淮海工学院教学实习报告书

淮 海 工 学 院 教学实习报告书

题目:暑期实习报告系(院):外国语学院专业:英语班级: 姓名:学号:

2011年8 月18日

1引言

时光飞逝,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要告别大学生活,踏入社会了。这个暑假,为了响应学校暑期实习的号召,同时锻炼自己,为自己正式步入社会做好准备,经由介绍,我有幸到连云港市新浦区一家英语辅导机构实习,由于我是英语专业,正好可以学为所用。

短短的实习期已经结束,静下心来回想这次实习真是感受颇深。我们知道实习是大学教育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性环节,通过实习,可以使我们在实践中接触与本专业相关的一些实际工作,培养和锻炼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我们的实际动手能力,为将来我们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从无知到认知,到深入了解,让我深刻的体会到学习的过程是最美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每天都有很多的新的体会,新的想法。

1.1实习内容

我这次参加实习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课堂教学

学校老师分配给我的班级是剑桥英语预备级班,一级班,二级班和新概念班共四个班级。我要根据不同班级的特点进行备课,制定不同的教学方案。由于学校的办学特色是寓教于乐,所以我要想出各种游戏穿插在课堂教学中,帮助学生在游戏中掌握巩固知识。在正式老师的热心帮助和耐心指导下,我逐渐了解了学生们的学习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教学方案。

同时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我要做好课前备课与课后检查的工作。每节课上课前,我都要把上课内容列好,分好每项内容所用的时间并准备好相应的游戏及其道具。每节课结束我会给学生们布置家庭作业帮助他们巩固所学知识,作业包括听读写背四项内容,每一项都要控制好作业量,因为孩子的精神集中时间有限,更不能让孩子因为作业多而产生厌学情绪,那样就适得其反了。因此,把握一个度很关键。

课后交流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了解学生 不同时期的学习心态及特点,我会定期与家长和学生进行沟通,了解学生所需所想,根据他们的需求改进自己的教学计划。有的学生比较内向,不愿意与人交流,家长平时比较忙,也很少关注孩子的心理成长,我会定期与家长电话联系,与家长交流孩子最近的表现及学习状态。事实证明,孩子的心态与学习效率及学习成绩是有着密切的关系的。因此,我更加注重与家长的沟通与配合。

此外,与孩子的交流也是十分必要的,我喜欢在可见于孩子们聊天,聊一聊他们喜欢看的书,最近迷上了哪个明星,爱吃什么食物等等。有时候学生们会教我玩他们自己发明的游戏,在和学生们一起娱乐的过程当中,我取得了学生们的信赖,我们的关系

也更加融洽。

2.1实习感想

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的感想:

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

作为在校生,没有教学的经验,对于自己是否能够胜任代课老师一职难免会遭到学生及其家长的质疑,考验是必须接受的,但绝不能够把这些当做不近人情的刁难,更不能因此打退堂鼓,越是不被信任,就越是要努力地证明自己,告诉别人自己可以做到。在实习过程中,有的孩子会突然在上课时问我一句话应该怎么翻译,也会遇到家长整堂课站在窗外听我讲课,追问我的教学经历的情况,可是我我也会被问的面红耳赤,偷偷流过眼泪,但我没有因此就放弃,我准备好每个问题,耐心的和他们沟通,并通过不断的教学改进用学生成绩的进步证明自己,取得了孩子和家长的信任。

要勤劳,任劳任怨

由于不是正式老师,难免会被当做一个外人看待。这个时侯不能觉得自己被排挤,要主动与其他老师交流,虚心学习他们的教学经验。每天我都会提前一个小时到教室,先打扫教室卫生,顺便帮助其他老师把他们的教室也打扫好。遇到测验的时候,我会把试卷多复印几份分给其他需要的老师,久而久之,我和正是老师之间开始有了心切愉快的谈话,学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直到现在,虽然我已经回到学校了,我们依然保持着良好的联系。

总结

通过本次的实习,我还发现自己以前学习中所出现的一些薄弱环节,并为今后的学习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会为将来的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但这次的实习为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使我及早了解一些相关知识以便以后运用到以后的工作中去。

总体来说,这次实习不仅仅是锻炼了我在英语教学方面的一些技能,同时,经过这次实习,我从中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所没有提及的知识,还有就是在心态上我也有很大的改变,以前我耐性不够,不喜欢长时间的做同一件事,会觉得枯燥无聊。现在我愿意从最细微的事情做起,一点点积累,坚持不懈,一定会获得可喜的成果。

本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2篇:淮海工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

淮海工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

一、实践目的

为了更好地提高我校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我校奉行我校以往的优良校风,在学生暑期给大学生提供锻炼社会实践能力的机会。在2010年度的暑期前期,由院团委负责此次的暑期社会实践安排。

正巧,我所在的院社团管理办公室的一位前辈正值大四毕业,据他所说,他学的事国贸专业,但是他本人报考了南京审计学院的金融,考的是银行。也就是说,他毕业后直接到本地的中国银行去工作了。而他之前所在实习的的银行网点此时正需要2--3个业务员,不排除兼职大学生。这对于我们来说无疑是一道亮丽的彩虹风景,何乐而不为呢? 就这样,在学长的帮助下,我跟另一个朋友商量后准备到连云港中国银行的一个网点应聘锻炼。毕竟到相对正式的银行部门能学到很多金融方面的知识与实际能力。

二、实践内容

我们选了比较合适的一天去见那里的负责人,为了表示自己的认真态度,我们俩特地穿地比较正式,希望能给他们带来比较好的第一印象。就这样,我们来到了中国银行的香溢网点,走进这样一个相对比较正式的商业银行,说实话,我们当时还是比较紧张的,毕竟这不是自由的象牙塔了。一走进去,一股浓烈的商业气息迎面而来,客户排着一条条长队等待着办理业务,而柜台业务员也埋头处理着分内之事,唯独大堂经理的微笑能让人找回一点自然。顺着路往里走,来到隔壁一间办公室,进入视线的事一位戴着眼镜的中年妇女正埋头填着什么。这才醒悟到,她就是传说中的主任,也就是该网点的行长。

自我介绍完后,主任首先很客气地送了我们一人一个太阳花,也就是超市里卖十几元的那种,虽然不是什么贵重的礼物,但是对我们这样临时的大学生,受此礼遇,真有点不适应。这位朱主任很会说话,恰到好处地强调了来他们这锻炼的好处,让人十分向往。我仔细琢磨过,她的每一句话都有其用意,没有一句废话,这让我很受用,也许这是一个领导应该具备的一个基本素质吧。

朱主任问了我们一些基本问题后,就跟我们谈好了兼职的薪酬,在每天基本薪酬的基础上按业务成功数另算加薪。之后紧接着就着手考虑我们的工作安排,让我们第二天就可以来这里“上班”了。至此,我们俩几乎是欣喜若狂地踩着自行车回去的。

不管怎样,第一步算是走出去了,接下来的挑战真迎接着我,我是不会退缩的。

“上班”的第一天上午,我几乎是和闹钟同时醒,仔细挑了件衬衫加西裤,也算是相对正式的“业务员”了。第一天,我们被安排跟着客户经理出去见识一下谈业务的具体情形。看着这位正式的客户经理,穿着黑西装、白衬衫,虽然天气有点热,但是看着他们这样敬业的精神,不觉感到他们这群人很有风度,这身衣服也许不是所有人穿都好看的吧。我们骑着车跟着这位俗称“贾姐”的银行职员,前往她所说的装饰市场。

2010的夏天是如此的骄阳似火,马路上的热浪令人窒息。贾姐戴着口罩,

不知是职业习惯还是生活作风,令我感觉很不一样。一路上,我们聊着天到的目的地。我针对性地问了很多关于她的工作及职业特点,了解到很多外行人并不清楚的细节,庆幸自己是多么的幸运有这个机会在这里。虽然有点热,但是值得。

来到巨大的装饰城,所有的店铺都按装修项目的种类不同而分门别类地集聚在一起,一块一块,很是清楚。我们停下车,并没有直接从头一家一家地询问,而是跟着贾姐,很有针对性地向着可能性比较大的项目店面前进。

走到一家瓷砖专卖的店铺,贾姐对我们笑了笑,说进去谈谈。只见她进去对老板笑笑说,我们谈谈刷卡机的业务吧,紧接着便是一番说讲,滔滔不绝地叙述着中行刷卡机的特别之处,再加上贾姐始终把真诚地望着店铺老板,连我自己都不觉心动不已,更何况是渴望财源广进的老板呢。最后老板叹了口气,说自己其实也很想装,只是这里暂时还没有电源插孔,有了才能装。虽然这次业务并没有成功,但是我学到了很多,谈业务是要站在客户的角度,不能只为自己考虑,换言之,就是为客户着想,为客户说话,效果会很好。第一堂课我学到很多,随之也就自然很多了。

接下来的业务也诸如此类地进行着,似乎是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重复着,考验着推销人的耐心,同时也是挑战着自己。我明白,在每一遍都相似的基础上都要针对不同的对象强调不同的特点,角色的转换让人感觉要有种不自觉的赞同欲,把不同立场的人拉到自己的船上,业务也自然就搞定了。

过了两天,轮到我们自己接手业务了,主任怕我们口渴,专门为我们准备了水壶,让我们每天到银行去盛水,免得天天麻烦自己准备水,还特地准备了帽子,令我和感动。临走前,还给我们一人备了一个中国银行的公务包,备份了一些需要用的文件材料单子,拎着这样一个包,突然有种很自豪的感觉,心跳都变得有点快了。

我们需要做的业务大体有这么几类:“商户通”刷卡机、中国银行网银、信用卡(长城卡、钛金女士卡、淘宝卡)、烟草户转行卡.......

遵照主任及贾姐的意思,我们带着自己的“装备”,开始了自己的征程.......我们主要是要在一幢叫名都的大厦里去跑,因为这里面有很多的新注册公司或者企业,另外这里距离香溢的中行网点比较近,业务一般比较好谈,再加上名都的楼下刚开了一家工商银行的网点,用中行人的话说如果不先下手则这块肥肉会落他人之口,多可惜啊。

这座楼共十二层,分A、B两座,我们先在底楼看了下每幢楼的楼层内部结构及企业的分布情况,接着我们便乘电梯到了12楼,由上而下逐层尝试着。还记得我们发现第一家相对比较可靠的公司时,我们互相鼓舞了半天,终于咬紧牙硬着头敲敲门,微笑着说了句“您好,打扰一下,我们是中国银行的。”亮完身份后便走了进去,虽然紧张,但是还是得做正常状。由于这一天真好赶在了周日,很多职员并不在公司,他们一个个都在各自的办公屏障后忙着,我们走到附近的一个员工面前,叙述着中行的产品的优点,希望第一个能给点面子,不至于让我们太丢脸,这位小姐笑了笑指了指身后的一位大姐说她是财务会计,得向她说明。我们稳稳走到她面前,重复了一遍,这位会计面对银行上门推广产品倒也不陌生,让我们留了份材料,周一再过去一趟,那时会比较人多。这第一次并没有成功,但是对我们的鼓励作用还是很大的,至少没有被当堂赶出来或者不予理睬,毕竟是给中国银行的面子吧。尽管后来去过才知道周一去是一个错误,因为那时会更忙,被拒绝的理由自然也会更加充分了。对此我们从不气馁,至少开头并没有完全碰壁。

渐渐地,我摸到了些门道,一些不断反复不断尝试才得到的经验跟感觉,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的确,做营销是要动脑子的,现在,我学会了如何观察,寻找合适的可能性比较大的店铺,然后能够比较从容地敲门,走进去自信地做自我介绍,第一印象上给人以不同的感觉。然后便是能很自信地进行业务推销,仿佛自己是一个传教士,努力把自己的思想灌输到对方的脑中,这是一项不简单的工作。自己必须站在对方的角度,围绕对方客户的利益展开说教,让人能心动能信服。这里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关键点,就是要学会察言观色,也就是说,如果在一番说教后,对方的脸色稍有起色,要能敏感地觉察到对方眼中丝毫的心动,此时要做的便是继续不断贯彻,另对方没有丝毫的犹豫或者喘息的机会,直到拿下协议;当然,如果对方从头到尾只是很随意地听着,甚至也不抬头看一眼,此类情况就有两种对策:一是让自己根据对方所做的实际项目展开话题,甚至可以编造共同语言,让对方产生可信之处;二是就此转移话题,推销另外几项业务,给对方更多的选择,这样“中彩”的机会也自然而然就更大点了。其实道理很简单,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换位思考,这个简单的道理谁都清楚,只是,很多人都忽略了。

三、实践结果

不知不觉,我参加中国银行的社会实践已经一个月了,在办公室里,主任跟我们一起总结了这一个月的点点滴滴。我们也收获了不少,除了那些努力而得的薪水,不多但很有分量。这期间,真的有很多的不容易,并不是常人想象中的那么简单的。

记得印象比较深的事,曾经到一家财务公司去做信用卡时,一个职员因为需要签收入证明及盖公章而找了老板,这倒引起了老板的顾虑。他是一位中年的男子,很和气地对我们说,你们说你们是中国银行的,你们的证明呢?你们说你们有负责人的名片,但是我也可以弄张名片说是国务院总理的,你一个电话打过去就能判定对方的身份了吗?不见得这么简单吧。他也解释道,可能是职业习惯吧,当牵涉到金钱的事物时,他们一贯比较谨慎。这样一来,那位职员也赶忙要了我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以防备用。另外,曾在乘往顶层的电梯里,我们碰到过一位穿着很正式的貌似银行职员的女士,她很鄙夷地问了我们是不是也是出来做业务的,还问我们一天有多少指标,明知道我们不是正式员工,肯定不会有多少而为难我们,我很严肃地拒绝后,竟还责问我们为什么不穿正式点?我当时只是一笑而过。

也许社会也就是这样的现实,没有真实的身份地位,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不会得到别人的信任,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业务可谈。这个问题我们也跟主任商谈过,她的意思是临时兼职大学生不需要什么证明,拎着中行的公务包,只要自己自信点就行了。

就这样,我们背着这样一个身份的包袱经历了一个月左右,有苦自然也有甜,我们收获了很多,经历了一些书本上没有的历程,见识过了一般同学并不能都能有幸见识到的世面,我的耐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锻炼,脸皮的厚度也得到了强化,这里面的学问也许真的是只可会意不可言传的吧。

四、总结

不管怎样,我经历过了这段银行的社会实践锻炼,虽然天气不是很好,其中的辛酸也不是那么简单的,甚至有一天可能没有任何成果的经历,但这并不代表没有任何的收获。我知道,付出并不一定有收获,但是,更重要的事,没有付出,绝不会有收获。

在段历程中,我第一次去银行面试主任,第一次代表银行出去做业务,第一次正式地进公司或者企业,第一次与白领或上层领导人物面谈,第一次签订协议,第一次领到自己的劳动薪水,第一次在企业做业务碰壁,第一次......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铸成了今天的我,我并没有后悔。没有过去,就没有现在甚至未来的一切。人生就是由许许多多个第一次换来的,人总在学会长大,学会成熟,才能更好地面对这个世界。

这次社会实践,不仅给我带来了第一笔薪水,更使我学会如何外塑气质,内练素养,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听所未听。这在我的人生中将是可赞的一段篇章,我从不后悔过,至少我有所努力,问心无愧。我努力,所以我不后悔。

管理091王晓晨2010年7月17日

第3篇:淮海工学院元旦晚会策划书

2013年淮海工学院东港学院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淮海工学院东港学院

2013年12月

目录

活动名称………………………………………………………

3活动背景………………………………………………………3

活动目的………………………………………………………3

活动概况………………………………………………………3

活动内容………………………………………………………3

活动流程………………………………………………………

4活动后期………………………………………………………4

活动财务预算…………………………………………………4

活动备注………………………………………………………

5一、活动名称

淮海工学院东港学院元旦联欢晚会

二、活动背景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2014年元旦将至。为庆祝元旦佳节,也为进一步推进我们社联活动的蓬勃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学习氛围,给同学们一个真正展示自我风采和勇气的舞台,我们社联用欢乐驱赶严寒,用热情灌溉青春,用真情畅想小龙年,以不凡的手笔、新颖的题材、经典的节目,精心策划了此次元旦晚会,为东港学院的蓬勃发展,为东港学子新的腾飞,奋斗不止,前行不息,特举办此晚会。

三、活动目的

旨在加强我院师生之间、新老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加师生间、同学间的了解,加深学生间的友谊,共同欢度元旦佳节,展示东港学子风采,为新生的大学生活增添一曲乐章。同时,通过这次元旦晚会,发掘我院文艺人才,使他们的特长得到更好的锻炼与培养。

四、活动概况

1、活动主题:

温馨元旦,和谐社联

2、活动时间:

(1)节目筛选:2013年12月11日

(2)节目筛选及彩排:2013年12月15日

(3)第二次彩排:2013年12月20日

(4)活动开始时间:2013年12月28日

3、活动地点:东港学院社联小舞厅

4、活动主办单位:共青团淮海工学院东港学院团委委员会

5、活动承办单位:淮海工学院东港学院社团委员会

6、活动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五、活动内容

(一)、前期准备

1、活动前期宣传及节目征集

(1)2013年12月5日召开全体社联会议,安排各部门进班宣传和招节目

(2)张贴画报、海报、条幅进行宣传、吸引学生参加

(3)通过学校网站、广播站宣传

2、活动筛选及彩排

(1)节目筛选:2013年12月11日

(2)节目筛选及彩排:2013年12月15日

(3)第二次彩排:2013年12月20日

(4)活动开始时间:2013年12月28日

(二)、中期准备

1、2013年12月11日召开社联会议,明确各人工作

2、宣传部、文艺部制作海报、条幅,舞台设计等

3、确定主持人

4、准备好活动所需的各种器材

5、经过财务部预算活动花销后,由外联部外出拉赞助

(三)、后期准备

1、2013年12月25日召开社联会议,再次明确各人工作

2、进行各种宣传

(1)进班、进宿舍宣传

(2)张贴海报、悬挂条幅

(3)利用学校网站、广播站进行宣传

3、舞台布置

各部门安排没课的学生进行舞台布置,由文艺部和宣传部进行设计、指导,并规定各成员服从这两部门部长、副部的安排、指挥。

(四)、部门安排

发策部:负责策划整个活动

宣传部:进行各种宣传

外联部:负责拉赞助,准备器材

秘书部:负责社联日常事务处理

财务部:负责此次活动花销的预算及核算

社管部:负责场地布置

文艺部:负责活动项目筛选及彩排

创管部:负责维持秩序

六、活动流程

1、17:30安排学生(观众)及嘉宾进场

2、18:00主持人致开幕词

3、18:20主持人介绍嘉宾

4、18:30主持人请校领导发言,宣布晚会正式开始

5、19:00文艺表演

6、21:00节目尾声,主持人宣布晚会结束,有序退场

七、活动后期

1、各个部门将活动总结(海报、策划书、照片、视频等)汇总

2、归还器材

3、召开社联会议,总结此次活动的成功之处和失败的地方

八、活动财务预算

租借灯光、音响设备:

租借服装道具:

宣传海报、条幅:

饮料、水:

总计:

九、活动备注

1、各部门成员要配合、协调好

2、各部门人员提前到场

3、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

4、突发情况:

(1)天气突变对策:关注天气预报

(2)观众无秩序对策:工作人员一直在观众内部维持秩序

(3)表演节目时冷场对策:在观众席内安排内部人员,在每个节目开始、精彩处、结束时带头欢呼鼓掌。增加一些互动节目

(4)演员缺席对策:主持人随机应变,准备一些互动节目。事先联系好,确定每个演员都会到场

(5)晚会进行大半部分后,很多观众离场对策:将几个精彩节目安排在最后,并将节目表公示

(6)断电对策:准备好备用电池

(7)下雨对策:准备好雨具、抹布、拖把

第4篇:淮海工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淮海工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淮工学发[2005]10号

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成长的真实记录,是对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的真实反映。为规范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学生档案建档、保存和转递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要本着为培养人才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事工作服务的原则,坚持维护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工作方针,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领导,实行校、院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到安全、保密、系统、完备。

第三条

学院负责管理国家计划招收的本、专科学生档案,学生处对学院的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学生档案日常管理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负责,并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学生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变更,应履行交接手续。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五条

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直接关系到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学生的切身利益。为适应国家人事工作的需要,学生档案除招生录取时已有的原始档案材料外,在校期间学生档案应不断充实以下内容:

1、淮海工学院学生登记表。

2、淮海工学院健康体检表。

3、学生在校期间的奖励、处分材料。

4、学生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材料。

5、经教务处确认的学生历年成绩表。

6、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7、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

8、欠费(贷)毕业生还款计划书。

9、需要归档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

归档要求

第六条

个人履历表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

第七条

归档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文字清晰,对象明确。 第八条

凡属归档材料必须认真书写或打印,不得用不规范简化字、错字或同音字,字迹要清楚、工整。书写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笔,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等。

第四章

档案查阅

第九条

各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有关人员可查阅本学院的学生档案并按查阅规定予以登记,其他人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学生档案。查阅学生档案只能在学生档案室进行。

第十条

学生个人不得查阅本人或他人档案。

第五章

档案移交与转递

第十一条

新生档案由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招就中心)负责收集、审核。在新生入学报到工作结束后,将档案转交给各学院并履行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未报到新生档案由招就中心代管,并按有关省市招办要求办理退档手续。报到后弃学的新生档案由各学院在当年年底前集中清退到招就中心。

第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由于学籍异动(包括专转本),需要转入或转出的档案由各学院负责转递。

1、本校各学院之间流动的学生档案,由各学院直接办理转接手续。

2、转(退)出本校的学生档案由各学院档案管理人员统一转递,转递时必须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因转递方向不明等特殊原因需交给学生本人带走的,经各学院档案管理负责人同意后将档案密封,由学生本人签收后自行携带。因学生个人等原因造成档案滞留学校的,各学院应做好登记工作,在向招就中心移交当年毕业生档案时,将滞留学生档案和《滞留学生档案登记表》一并移交至招就中心。

3、外校转入本校的学生档案经学生处、教务处核对无误后转交给各学院,各学院须及时将档案接收回执签名、盖章后寄回,并做好转入登记工作。

第十四条

毕业生档案转递按以下程序办理:

1、毕业生集中派遣离校时需转递的档案主要由各学院负责。在毕业生集中派遣离校后,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到招就中心领取本学院毕业生档案转递方案、毕业生档案转递通知单、毕业生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以及寄发毕业生档案的大信封。

2、各学院按照档案转递方案将需寄发的毕业生档案和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档案分开。需寄发的毕业生档案按毕业生档案转递方案的顺序排列;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档案按学号顺序排列。

3、按照档案转递方案顺序逐一填写毕业生档案转递通知单以及寄发毕业生档案的大信封,并在大信封右上角注明转递通知单编号。填写完毕的大信封按照转递通知单编号顺序排列。

4、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转递的毕业生档案、填写完毕的毕业生档案转递通知单、寄发毕业生档案的大信封送至招就中心,经招就中心核对无误后填写机要(挂号)邮寄清单,交邮局寄发。同时各学院须将申请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档案以及档案移交清单一并送至招就中心,经核对无误后归入招就中心档案室存放。

5、毕业生离校后需转递的档案由招就中心负责交邮局寄发。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查阅学生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阅、批注、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拍

3 摄、复制档案内容。确需拍摄、复制档案有关内容,必须经学院档案管理负责人同意并报学生处批准后方可进行,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必须加盖学生所在学院党委印章。

第十六条

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摘记档案内容时,应经学院档案管理负责人同意。摘记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及私自存放。

第十七条

学生处不定期对各学院的档案管理进行抽查,对利用职权违反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责令其改正,构成违纪的,由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第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淮海工学院 2005年4月5日

(2008

年9月修订)

第5篇:淮海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淮海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证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国有资产是指由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学校的资产、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第三条 学校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

对外投资是指利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以及单位价值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以上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如:图书、家具等,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无形资产是指各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

其他资产是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资产的其他各种资产。

第四条 学校资产管理的任务是: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秩序,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推动学校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形成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工作机制;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对学校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实现保值增值。

第五条

学校资产管理的原则是: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固定资产配置定额制度,实现学校资产、资源的整体优化,促进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 第六条

学校资产管理的内容是: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资产处置、资产收益、资产评估与清查、资产报告与信息管理、资产绩效管理、监督管理与奖惩等。

第七条

校长对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总责,分管校长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定开展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八条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是资产管理处。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和各自职能分工,共同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学校分别按照行政办公类资产、教学和科研类资产、图书与档案类资产、土地与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动植物及绿化类资产、文物和陈列品类资产进行归口管理。

第九条

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资产管理处:统筹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负责全校资产报废(损)的申请和处置;负责学校资产信息化管理;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报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负责一般设备类资产的实物购置、登记验收及日常管理和清查等;负责学校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的管理。

(二)财务处:负责国有资产的价值核算,负责年度资产配置计划编制与执行;负责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计账与核销;负责对外投资与无形资产的财务管理、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等。

(三)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全校教学和科研类资产的采购、登记验收及日常管理;负责教学和科研资产报损、报废的初审;负责实验室教学和科研资产清查及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考核;承担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教学、科研类资产报表的编报等。

(四)后勤管理处:负责全校房屋及构筑物的维修,绿化和植物的购建与养护管理,定期开展该类资产的清查。

(五)饮食服务公司:负责全校食堂、浴室的房屋及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养护管理,负责室内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六)图书馆:负责全校图书类资产(如:图书、期刊资料、音像及电子资料等)的登记、验收、管理;负责图书类资产报损、报废的初审;负责图书类资产流向管理和清查等。

(七)校长办公室:负责全校文物及陈列品的管理;负责校名、校誉、商标权类无形资产的管理。

(八)科学技术与产业处:负责全校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科研成果类无形资产的管理。

(九)经营性资产使用单位: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流向管理和清查工作;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

第十条 资产使用单位是学校国有资产实物保管、使用的责任单位。学院、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资产管理员为直接管理责任人。各资产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资产保管、使用的实际情况,明确所属系、科、室资产保管责任人,逐级落实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资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实物数量管理和流向管理;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盘点,确保帐实相符;主动接受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业务指导;参与本单位资产交付验收、负责登录相关资产信息、组织本单位资产报废(损)申请的发起;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十一条

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必须调动时,须报资产管理处备案并办理资产管理工作的交接手续,交接时要进行账账、账实的清点,确保资产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截止日期为每年的12月26日。12月26日至31日,财务处与资产管理处进行账目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资产管理处与资产使用部门进行新增资产核对,做到账物相符,账实相符。 各使用部门对资产进行日常核对时,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或职能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第三章 资产配置管理

第十三条

资产配置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标准和程序,通过购置、捐赠、调剂等方式或途径配备资产的行为。学校配备国有资产要坚持“依法配置、保障需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国有资产配置,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专项经费购置资产,按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做到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第十五条

要优化资产配置,力求物尽其用,切实发挥现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对闲置或使用效益不高的资产首先在校内进行调剂配置,校内无法调剂的可对外转让。

第十六条

财务处会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拟订下一年度资产增量计划,包括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经费来源,经学校审批后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草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七条

学校国有资产购置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范围的仪器设备购置,按其规定执行。资本性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财政拨款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项目评审。

第十八条

学校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形成的资产属国有资产,由学校依法占有使用,并按财务会计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价入账与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对新增资产要及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相关信息,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账、账实一致。

(一)房屋建筑物等自建形式配置的资产,应在竣工验收并具备审计条件后六个月内完成竣工结算审计,财务处及时办理财务决算,及时做好该类资产的使用登记和会计入账工作。对于无法及时完成竣工结算的自建资产,应通过暂估形式及时办理资产入账工作。

(二)房屋建筑物等因修缮项目的实施而拆除或增加的部分资产,应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及时做好资产的增减值变动和会计入账工作。

第四章 资产使用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方式。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使用状况进行清查盘点。学校在建立健全全校资产总帐的基础上,在各资产使用单位建立、完善资产二级帐,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经济责任制,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学校各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它财产权利的使用,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禁用所占用、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担保。学校所属控股企业进行对外担保,应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报经学校同意,并向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经教育厅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土地使用权、财政拨款和维持事业正常运转、保证完成事业任务的房屋、设施、设备等各类资产不得用于对外投资,也不得出租、出借和提供担保。

第一节 资产自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自用资产管理指学校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领用使用、维护保管、清查盘点、资产处置、资产共享共用等行为。

第二十六条

资产购置。学校按照经批准的资产购置预算办理资产购置事项,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依法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学校严格按照申购、审批、招标、合同订立、验收、付款等控制流程购置资产,不超标准、超预算购置。 第二十七条

资产登记。对通过购置、置换、接受捐赠、无偿划拨等方式获得的资产,学校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在严把数量、质量关,验收合格并办理登记入库手续后,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资产实物明细登记,建立资产实物明细账;财务处根据资产的相关凭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自建资产需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竣工验收并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

第二十八条

资产领用使用。学校的资产实物明细账、各资产使用单位的资产二级帐必须全面动态反映全校和各资产使用单位资产的领用使用情况。各资产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资产使用保管责任系统,逐级落实资产使用保管责任人。

第二十九条

资产变更。资产使用保管责任人因岗位调动、离校、离岗、离职、退休的,必须办结资产移交手续。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要及时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维护、变更,并报资产管理处调整资产明细账。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资产移交情况办理后续手续。

第三十条

资产清查盘点。学校每两年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资产管理职能部门与财务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必须定期进行账目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和毁损的资产的处理,按规定程序和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第三十一条

资产处置。学校资产需要处置时,应按照《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资产共享共用。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按照公平、节俭、高效的原则,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平台,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第二节

资产出租出借管理

第三十三条

资产出租是指学校在保证履行完成教育事业任务的前提下,经批准以有偿方式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让渡给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的行为。

资产出借是指学校在保证履行完成事业任务的前提下,经批准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无偿让渡给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行为。学校不得以无偿方式将国有资产出借给公民个人、行政事业单位之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

学校的货币资金不得用于出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报省有关部门审批,其中:出租出借资产单项或批量价值在300万元以下的,须经教育厅直接审批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出租出借资产单项或批量价值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须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不改变国有资产原有使用功能的季节性、临时性出租出借(不超过三个月)行为除外。

第三十五条

学校资产出租必须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标并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合同文本格式由省财政厅统一制定。其中,房产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其他资产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学校要将资产出租出借信息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学校将房产、车辆、场地等国有资产承包给他人经营获取收益的,视同租赁行为,同时应按省教育厅有关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三节

资产对外投资管理

第三十六条

资产对外投资是指学校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确保履行职责,完成事业目标、任务的前提下,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业务拓展需要,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合资、注册登记独立核算企业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学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须按照有关规定经省教育厅审批,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第三十八条

学校在科学论证、公开决策的基础上提出对外投资申请,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或者审批。省教育厅对学校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决策过程的合规性、拟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等进行审查,并报省财政厅审批或者备案。

第三十九条

学校经批准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应聘请经省财政厅确认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拟对外投资的国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事项需按规定履行备案或核准手续。

学校严格控制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不得利用财政拨款、学生学费、住宿费以及贷款对外投资。

第四十条

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及监督部门要加强风险控制,对投资资产的经营和收益分配进行严格考核和监督检查,加强对所投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对外投资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负监督责任,发现可能出现资产损失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章 产权登记与纠纷处理

第四十一条

学校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对学校及控股企业或实体中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注销等手续,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落实管理责任。 第四十二条

学校与其他国有单位之间发生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省教育厅报告,并向省财政厅申请调解或者裁定,必要时向省政府报告。学校与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发生产权纠纷的,学校提出拟处理意见,经省教育厅审核、省财政厅批准后,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

第六章 资产处置管理

第四十三条

学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移、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对外捐赠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一)无偿调拨是指以无偿的方式变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行为;

(二)出售、出让、转让是指学校变更资产所有权或占用、使用权并相应取得处置收益的一种资产处置行为;

(三)置换是指学校以非货币性交易的方式变更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占用权、使用权的资产处置行为;

(四)报废是指学校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和按有关规定,对已经不能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

(五)报损是指学校国有资产发生的盘亏、毁损、对外投资损失以及其他非正常损失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

(六)对外捐赠是指学校将尚能使用的国有资产,无偿支援社会公益事业以及扶贫、赈灾等的资产处置行为;

(七)货币性资产损失是指学校按现行财务与会计制度,对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有价证券以及其他形式的货币性资产损失进行核销确认的资产处置行为。

第四十四条

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单位闲置资产;

(二)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的资产;

(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五)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

(六)需要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学校资产处置实行审批制度。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不得处理相关会计账务。学校拟处置的国有资产产权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须待权属界定明确后予以处置;涉及法律诉讼的国有资产,诉讼期间不得申请处置,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的一般程序是:学院或部门通过“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并提交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含技术鉴定意见)、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初审、资产管理处复审、校长办公会审核、省教育厅及财政厅审批。资产管理处根据省厅审批结果按规定形式进行资产处置、上缴变价收入、处置结果备案、账务处理、产权登记变更,实施过程管理和监督。

对按规定须由省教育厅或财政厅审批的,在履行校内审核程序后,由资产管理处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报,未经批准不得处置。资产处置的批准文件是学校调整相关国有资产会计账目的凭证。

申报资产处置事项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报送以下有关材料:

1、拟处置资产分类汇总表,包括资产编号、名称、数量、单位、规格、金额、购置日期等基本情况明细表(可由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生成)。

2、报废、报损资产的技术鉴定,一般性通用设备由资产使用单位组织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专用设备由资产使用单位联合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国家专业技术鉴定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未到使用年限提前报废的资产,必须经过专家技术鉴定,并提交资产报废的专项说明。

3、申请盘亏、报损的资产,由相关资产使用单位提供损失情况说明以及有关鉴证证明(如公安部门的结案证明、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和单位内部的公示材料、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由学校归口资产管理职能部门进行核实。

4、涉及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处置工作,需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提供相应资料。

第四十七条 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的具体审批权限:

(一)学校占有使用的房屋及构筑物、土地、车辆等专项资产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财政厅批准核销。

(二)学校处置单项或批量价值在300万元以上的事项,报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三)学校处置单项或批量价值在300万元以下(不含300万元)的事项,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学校处置一般性家具用具、低值易耗品等批量价值在10万元以下以及单价在500元以下(不含500元)的事项,由学校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四十八条

学校对经批准同意处置的国有资产,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协议转让、拍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置。经批准处置的国有资产,在资产移交前,除另有规定外,原占有、使用单位对相关资产的安全完整负保管责任。

资产报损根据批准文件办理核销手续。 第四十九条

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变卖所得的收入,及因毁损、丢失或被盗而报损追究的责任赔偿金,均须统一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第七章 资产收益管理

第五十条

学校国有资产收益是指学校出租、出借、处置资产和以资产对外投资等取得的收入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的部分。

(一)资产出租出借收益。资产出租出借收益是指学校利用闲置的办公场所、教学实验用房、门面房、场地、设备、设施等资产,采取出租、出借等方式,向承租单位和个人等特定对象收取的租金、承包费、使用费、占用费、广告费、管理费等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的收益。

(二)对外投资收益。对外投资收益是指学校单独对外投资或利用单位资产与其他单位合资、投资等取得的收益。

(三)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收益是指经批准将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资产置换、资产核销所取得的收益,包括资产出售收入、出让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四)其他国有资产收益。 第五十一条

校内各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应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不得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国有资产收益,防止国有资产收益的流失。

第八章 资产评估与清查管理

第五十二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清算;

(四)资产拍卖、转让、置换;

(五)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六)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学校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学校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五十三条 学校资产清查是指学校在省财政部门、教育部门以及自身需求下,按照规定政策、程序和方法,对学校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溢,真实反映学校国有资产占用使用状况的工作。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绩〔2007〕5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第九章

资产信息管理

第五十四条

资产信息管理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学校资产的现状以及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动态管理。

第五十五条

学校对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状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定期作出报告。

第五十六条

学校报送的资产报表应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同时对国有资产的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作出文字说明。

第五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的要求,对全校资产的现状以及配置、占用、使用、处置、收益进行动态专项管理,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及相关资产使用单位应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统一录入“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国有资产信息化水平。

第十章

资产绩效管理 第五十八条

学校国有资产绩效管理是指利用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务报告、财产清查盘点、资产统计报告、资产管理信息化数据库等资料,采用多层次指标体系和采取多因素的方式方法,科学考核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效益的行为。

第五十九条

学校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绩效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物化率和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完整性、有效性;要逐步建立校内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效益。

第十一章 监督管理与奖惩

第六十条

学校各资产使用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义务和责任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维护其安全、完整。学校结合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兼职资产管理员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一条

学校建立资产管理奖惩制度,对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因工作失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十二条

在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未按其职责要求进行资产管理,对资产流失或浪费不反映、不报告,造成资产损失的;

(二)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的;

(三)擅自提供担保的;

(四)擅自转让、处置资产和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经营的;

(五)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六)对资产收益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按规定收缴资产收益的;

(七)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不按规定进行调剂的。

第六十三条

学校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此前颁布的《淮海工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淮工财发[2005]6号)同时废止。

第6篇:淮海工学院东港学院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

课程设计资料归档

名称系部班级指导教师审核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课程设计计划

课程设计任务书

3

课程设计管理材料

4

课程设计总结

(签字)料目录

第7篇:淮海工学院团员违纪处分办法(试行)

淮海工学院团员违纪处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团章规定:“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为维护团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纯洁团员队伍,确保广大团员在校风校纪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团内的统一意志和步调,同时也是广大团员从被处分者所犯的错误中汲取教训,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团员义务,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处分种类及审批权限

第一条 团章规定,团内处分分为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第二条 给团员以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处分,由支部大会决定,院团委(或团委授权的团总支、分团委)批准;给予团员开除团籍处分,由支部大会决定,院团委批准。开除团籍是团内的最高处分。

第三条 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时间为半年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能做青年入团介绍人。察看期满,事实证明已改正了错误,由支部大会作出恢复他团员权利的决定,报团总支(分团委)批准。如果仍坚持错误已不够团员的条件,应当由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团籍,并报院团委批准。如果认为有必要延长察看时间,给受处分团员一个改过的机会,可以延长一次,但时间不超过一年。

第四条 如果受处分的团员是上一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应将处分决定报主管的党的组织部门备案。

第五条 对总支(含总支)以上各级委员会委员给予处分,必须由所在委员会全体会议实到委员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报上一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第三章 处分手续

第六条 团组织在给团员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通知本人参加讨论给其处分的支部大会,并允许其进行申辩,在支部大会通过给其处分的决定后,应当把书面材料交给本人签署意见,然后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七条 基层团组织上报处分团员的审批材料应包括:

1、支部委员会对违纪团员所犯错误的调查结论报告,其中应写犯错误团员的简况(主要有姓名、性别、年龄、入团时间、现任团内职务及行政职务)、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团组织对团员所犯错误性质结论。

2、犯错误团员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及检查。

3、犯错误事实的主要旁证材料。

4、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其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到会团员数、通过给犯错误的团员以何种处分。

5、本人对处分的意见。

第八条 处分决定批准生效后,由团的支部委员会通知被处分者本人,对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团组织在审批之前,要指定适当的干部同受处分者谈话,听取他的意见和申诉。

第九条 为使团纪处分工作做的慎重、稳妥,正式履行手续之前,一律应按审批权限进行预报,并听取党组织意见。

第四章 处分办法

第十条 对于在群众中公开散布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论的团员,经批评教育坚决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对于背着组织,在社会上进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活动而又坚持不改者,要开除团籍。 第十一条 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团员,屡教不改者,做自行脱团处理,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院团委批准,对于严重违背组织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要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 对违反行政纪律、劳动纪律者,应视后果和情节予以团纪处分。其中情节后果严重的可开除团籍。对行政已给予处分者可根据其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及本人态度,决定给予适当的团纪处分或免予团内处分。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职业道德,致使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者,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应给予警告以上的团纪处分。

第十四条 对于道德败坏、玩弄异性,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应给予警告以上团纪处分。

第十五条 对于侵犯他人权益,败坏单位和社会风气者,应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六条 受到司法机关劳动教养以上处罚的违法团员,一般应开除团籍。但对判处三年以下徒刑而又监外执行或因过失犯罪判处三年以下徒刑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力的,过去变现好,对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者,也可以不开除团籍,给予留团察看处分,其察看期与教养期、刑期相同。

第十七条 对犯有贪污、盗窃、流氓、猥亵妇女儿童、赌博、走私、贩毒、传播黄色书刊、VCD 等行为的团员,不够刑事处分但情节比较严重的,也应开除团籍。

第十八条 对于犯有其他轻微违法行为,司法机关给予治安处分的团员,必须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团内处分。

第十九条 违纪以后,主动认识、检查错误,确有悔改表现的酌情从轻处理。拒不认错或认错态度不好的酌情从重处理。

第二十条 受到团纪处分者,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选和表彰。

第五章 团员申诉

第二十一条 团员对团纪处分不服,可以向上级团的委员会直至团中央申诉。上一级团委对团员的申诉应认真负责,严肃慎重地予以复查或转递。申诉中与原定事实有出入者,有错必纠,无错不纠,并做出书面决定。

第二十二条 如果申诉人不同意复查结论,应将复查结论和有关材料,以及申诉人对复查结论的意见,一并报上级团委审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团组织做出处分决定应由本人签署意见。但是受处分团员是否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本人意见,不是处分决定生效的一个条件。

第二十四条 对团员执行团的纪律处分的时间,应当从上一级团委批准之日算起。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团章规定,对团员进行纪律处分,原则上应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但如果情况特殊,团总支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对团员以纪律处分,但必须将处分决定报院团委审核批准。

第二十六条 给团员以处分的所有材料,均由其所在团总支(分团委)存入团员本人档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正式团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所有团员。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共青团淮海工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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