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规范司法行为整改措施(共6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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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规范办学行为整改措施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整改材料

(2016-2017学年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要求,从根本上杜绝学校的违规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及我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等有关精神,特作以下整改:

(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陈海琦

副组长:马永兆 孙 辉 王文利

组 员:孙玲娟 邓小正 徐 婷 李引玲 刘丹婷

(二)加强教学研究,减轻学生负担

为了减轻学生课外作业量,我们除采取口头劝阻、书面通知以及制度管理,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学生在课内基本完成了本堂课作业,家庭作业大部分是开放性作业,如:预习、阅读等。学校以“诵读美文,传承文明”为宗旨,摘录了中华古代文化的瑰宝——《三字经》儒家的经典片段作为校本课程,让孩子们在享受其语言之美的同时,接受中国蒙学和诗词文化的熏陶,为孩子们人生发展奠定人文根基。 (三)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开展各种各样的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将各班级的课程表公布上墙,通过巡课、推门听课等方式进行强力推进课程的正常开设。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三是坚决杜绝坐讲、无人班等现象。四是严格控制作业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四)进一步严格控制教辅用书征订

我校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了咸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重申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并通过家长会告知家长,杜绝了乱订教辅用书现象。

(五)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积极推进评价制度改革

严格控制各学段的考试方式、科目和次数,改革教育评价制度。我校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我校结合课程改革,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按考试成绩给班级、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学生考试成绩单独通知学生和家长,不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改变仅凭考试成绩给教师、学生下结论的做法,注重过程评价,提倡弹性评价。

(六)进一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为了严格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我校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考试要求,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四、努力方向

学校将以此次学校办学规范化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专业教师的培训提高管理工作,做好课程设置、课程实施中的近一步完善提高工作,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再谱新的篇章。

正阳二学区北舍小学 2016年9月13日

第2篇:规范办学行为整改措施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整改材料

(2016-2017学年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要求,从根本上杜绝学校的违规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及我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等有关精神,特作以下整改:

(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陈海琦

副组长:马永兆 孙 辉 王文利

组 员:孙玲娟 邓小正 徐 婷 李引玲 刘丹婷

(二)加强教学研究,减轻学生负担

为了减轻学生课外作业量,我们除采取口头劝阻、书面通知以及制度管理,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学生在课内基本完成了本堂课作业,家庭作业大部分是开放性作业,如:预习、阅读等。学校以“诵读美文,传承文明”为宗旨,摘录了中华古代文化的瑰宝——《三字经》儒家的经典片段作为校本课程,让孩子们在享受其语言之美的同时,接受中国蒙学和诗词文化的熏陶,为孩子们人生发展奠定人文根基。 (三)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开展各种各样的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将各班级的课程表公布上墙,通过巡课、推门听课等方式进行强力推进课程的正常开设。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三是坚决杜绝坐讲、无人班等现象。四是严格控制作业量。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四)进一步严格控制教辅用书征订

我校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了咸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重申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并通过家长会告知家长,杜绝了乱订教辅用书现象。

(五)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积极推进评价制度改革

严格控制各学段的考试方式、科目和次数,改革教育评价制度。我校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我校结合课程改革,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按考试成绩给班级、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学生考试成绩单独通知学生和家长,不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改变仅凭考试成绩给教师、学生下结论的做法,注重过程评价,提倡弹性评价。

(六)进一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为了严格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我校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考试要求,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四、努力方向

学校将以此次学校办学规范化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专业教师的培训提高管理工作,做好课程设置、课程实施中的近一步完善提高工作,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再谱新的篇章。

正阳二学区北舍小学 2016年9月13日

第3篇:规范司法行为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2006年以来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2006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的报告。8年来,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能力素质,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的成绩。

一、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健全司法规范体系

完善制度规范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治本之举。为落实和细化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程序严密、标准统

一、责任明确的司法规范体系。

(一)完善司法程序规范。为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办案随意性问题,检察机关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抓起,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操作规范,厘定权力边界、确保司法公正。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全面明确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司法办案流程,2013年又根据司法实践和法律修改进行全面修订,共12编1710条。为正确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全面修订刑事诉讼规则,制定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依法明确和细化办理刑事、民事案件的操作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分别对逮捕、死刑二审、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案件办理程序予以具体化。

(二)完善司法标准规范。检察机关坚持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统一司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研究制定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就办理行贿、渎职、危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侵犯知识产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出台司法解释32个,明确追诉和定罪量刑标准。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先后发布5批19个在审查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例,为处理同类案件提供参考。为防止和解决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不一致、司法解释之间不协调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制定的司法解释及时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健全司法解释沟通协商机制,规范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司法解释工作;分两次对1949年以来制定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清理,废止165件。

(三)完善司法言行规范。检察人员在司法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司法文明,也直接影响司法公信。检察机关坚持从细节入手,切实规范检察人员言行举止。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10年又颁布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着力解决检察人员履职行为、职业作风、职业礼仪以及接待、询问、讯问、出庭用语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

(四)完善司法责任规范。明确和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司法档案制度,检察人员办理每一起案件的情况都记入司法档案,作为考核评价、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健全司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故意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或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案件实体错误、程序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严格规范司法办案活动

规范司法行为的核心,就是规范司法权的行使。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从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司法办案活动入手,紧紧抓住检察权运行的重点环节,切实防止和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一)严格规范案件受理和立案工作。案件受理和立案是司法办案的初始环节。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控告申诉难问题,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和办理程序,加强源头管理。一是规范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的办理程序。健全举报线索受理、分流、查办和信息反馈机制,各级检察院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并实行集体评估、定期清理、要案线索备查、实名举报答复等制度,做到有群众举报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认真核查,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细化职务犯罪线索审查、初查、立案侦查的批准程序和时限,对决定立案的3日内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对决定不予立案的,由举报中心审查提出意见,并受理举报人的复议。二是规范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程序。对不服检察机关刑事处理决定和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立案复查,原承办部门和承办人不再参与。坚持有错必纠,对从申诉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于英生杀妻案”、“徐辉强奸杀人案”等冤错案件,人民检察院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再审改判的意见。三是规范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程序。实行受理和办理相分离,控告检察部门受理后,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立案审查并反馈结果。

(二)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职务犯罪侦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益,是人权保障的重点环节。检察机关在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强化内部监督,规范行使侦查权。一是规范初查。制定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工作规定,明确在立案前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涉案人员人身自由,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二是规范侦查取证。细化传唤、讯问等程序性要求,依照法定条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制定“十个依法、十个严禁”。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完善工作规程,对每一次讯问必须全过程不间断录音录像,在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同时移送录音录像资料。三是规范扣押、冻结财物。制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财物工作规定,完善执行程序和管理制度。从2009年起,坚持每年组织专项检查,逐案清理,坚决纠正违法扣押个人合法财产和案外人财物、违规使用扣押财物等问题。

(三)严格规范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承担着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以及对立案、侦查、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等重要职责。检察机关认真总结发生冤错案件的教训,制定实施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等意见,正确把握捕诉标准、加大监督力度,既依法打击犯罪,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一是严把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审查逮捕、起诉和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不起诉。二是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坚持全面调取、综合判断各类证据,坚决排除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2013年以来,因排除非法证据决定不批捕750人、不起诉257人。建立完善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对于命案等重大案件审查逮捕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必须当面讯问犯罪嫌疑人。三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针对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制定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意见,细化保障律师权益的法律规定,指定专门部门接待律师,安排专门场所方便律师阅卷、复制卷宗材料。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及时审查和答复。

(四)严格规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起步较晚,相关法律规定比较原则。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手段,规范抗诉、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监督方式的适用条件。特别是,规范检察建议提出、办理机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必须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规范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内容和程序,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在12个省市开展试点,2013年以来共对民事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件。实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与职务犯罪侦查相分离,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理。

(五)严格规范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事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公正、事关监管秩序稳定、事关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为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颁布监狱检察、看守所检察、监外执行检察办法,明确和规范监督职责和程序。一是规范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加强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健全同步监督机制。对原厅局级以上、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必须分别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针对一些“有权人”、“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今年3月起部署开展专项检察,重点监督有关部门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的刑罚变更执行情况,至9月底已建议收监执行800名罪犯,含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立案查处背后弄虚作假、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国家工作人员129人。二是规范刑事羁押期限监督。为防止和纠正各政法机关超期羁押,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期限届满提示等机制,坚持定期清理、督促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今年1月,又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三是规范派驻检察室设置和管理。实行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和动态管理,完善和落实日常派驻检察、上级监所检察部门业务督查指导和巡视检察等制度。四是规范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对社区矫正违法情况的监督纠正程序。

三、强化办案管理和监督制约,促进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加强办案管理监督,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方面。各级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活动为重点,以制度机制建设为载体,不断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管理和监督制约。

(一)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决定改革长期以来由各个业务部门分别受理和管理所办案件的模式,设立统一的案件管理机构,统一进行案件受理、流程控制、质量管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统一开具法律文书,统一接待律师,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全国97%的检察院已成立专门的案件管理部门。2013年11月,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融办案、管理、统计功能于一体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部网上运行,特别是对办案流程、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上一个环节的司法活动必须符合规范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实现了对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全部办案活动和各类案件的全程、统

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

(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检察机关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制定实施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等规定,健全和规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环节的制约。合理划分司法办案权限,职务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分别由不同部门承办。建立公诉部门提前介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机制,监所检察、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检察环节羁押犯罪嫌疑人情况的监督,强化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其他办案部门的纠错功能。二是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省级以下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一审判决报上一级检察院同步审查。调整办案考评机制,突出案件质量评查,引入社会评价,改变简单通过数字指标、比率控制线等评价业务工作的做法。三是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建立司法办案监察建议、重点案件回访监督制度,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在司法办案活动中防止说情干扰的规定,检察人员遇到打探案情、干预办案的,必须及时报告。

(三)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为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外部监督,2003年9月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2010年10月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七种情形”进行监督。2006年以来共监督案件件。为解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问题,今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司法部出台改革试点意见,探索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并拓展监督范围,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等纳入监督。

四、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

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规范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开放、透明、信息化的社会发展趋势,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倒逼”规范司法。

(一)拓展检务公开范围。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2013年10月又部署在10个省市部分检察院开展深化检务公开试点,积极推进从选择性公开向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从职能职责公开向以案件信息公开为主转变。今年9月,颁布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开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正式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目前已建成四大平台。一是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将办理案件的案由、办案期限、办案进度、强制措施等信息,提供给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等在网上查询。二是法律文书公开平台。对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案件的起诉书、刑事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在网上公开。三是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将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身份、涉嫌罪名、案件所处诉讼阶段等信息,以及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会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以及提供证据材料、要求听取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可以通过该平台提出申请,相关检察院在法定时限内处理回复。

(二)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广泛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建立定期新闻发布会和专题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重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全面推进四级检察院门户网站建设,学会运用新兴传播工具,拓展与公众互动平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上发布厅,全面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订阅数已从今年4月初的120多万上升到9月底的1267万。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拟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和答复。

(三)规范检务公开场所。推进统一的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把检务宣传、业务咨询、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律师接待、视频接访、案件信息查询、平台等工作整合起来,开展“一站式”服务。同时把这些功能整合在检察机关门户网站上,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服务,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制定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方案和管理规则,即将颁布。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提高规范司法水平

过硬检察队伍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基础保障。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从源头抓起,有针对性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提高检察队伍严格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一)持续强化司法理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检察职业伦理建设,明确提出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等“六个并重”。坚持每年一个主题,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强化忠诚使命、规范司法的理念。去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和整改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大力宣传张飚、张章宝等先进典型,寻找“最美检察官”,引导检察人员信仰法治、坚守法治。

(二)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制定落实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深入实施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以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推进大规模、正规化全员轮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和专题培训。2006年以来,累计培训检察人员118万人次。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9145人次,直接培训各类业务骨干人次,直接培训西部检察人员4585人次。加大对西部地区特别是西藏、新疆、青海藏区等地检察教育培训援助力度,连续五年组织讲师团赴西部巡讲,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三)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违规使用警车警械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实施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出台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规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筑牢“防火墙”。以发现问题、促进整改为主要内容,加强对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常规巡视和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专项巡视。建立检务督察工作机制,对检察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坚持从严治检,在平台设立“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专区,2006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204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98人,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

(四)突出抓好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针对不规范问题更多发生在基层的实际,检察机关坚持把基层作为规范司法的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指导意见和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坚持领导干部对口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开展“规范司法强化年”等活动。建立基层抽样评估制度,去年以来,对10个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进行抽样评估,深入查找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全国检察机关通报,促进基层检察人员提升规范司法水平。

多年来,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的监督内容,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司法解释备案审查等方式,监督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各级人大代表提出不少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议案和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机关司法活动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一些检察人员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没有真正牢固树立,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监督、重保密轻公开。有的不认真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有的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二是一些司法不规范的“顽症”根深蒂固。有的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违法取证,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的办案质量不高、瑕疵较多,引起当事人质疑甚至上访。有的司法作风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冷硬横推。三是有的执行法律规定和制度规范各取所需。尤其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不究、监督不力。有的认为办案规范束缚手脚,对监督管理有抵触情绪,一些制度规范的落实在基层还有“盲区”。有的制度规范过于原则或繁琐,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四是检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宗旨意识不强、职业素养不高,缺乏准确判断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独立办案的能力。办案骨干力量缺乏,高层次、专家型业务人才更少。编制紧张、人员紧缺与办案任务繁重的矛盾突出,有的检察官因为办案压力大、待遇低等原因,要求调离检察院,或不愿在一线办案。中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人才难进和人才流失问题叠加。五是司法不廉洁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的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我们将紧紧抓住这些问题,坚持不懈下大气力认真整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对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将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为契机,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长期性、基础性的战略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格司法,不断提高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一,坚持不懈推进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检察队伍的理念、能力和作风,始终是司法规范化建设第一位的任务。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坚守职业良知、践行司法为民”大学习大讨论,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司法。制定检察人员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紧贴司法实践开展分类培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的接触交往行为,健全纪律执行机制,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第二,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的“顽症”。检察机关将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全国人大内司委的调研报告,进一步持续深入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决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阻碍律师会见、不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等“顽症”,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第三,以规范检察权运行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司法规范体系。按照科学、适用、简便的原则,统筹推进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当废则废、该修则修,使制度规范易懂易记,接地气、可操作。健全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制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程序,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制定常见、多发罪名证据收集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和标准,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加强对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案例指导工作,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第四,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认真落实中央部署,稳步推进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等改革。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依法科学划分办案权限,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谁决定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办案程序监控和质量评查,完善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依法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在诉讼活动中的制约,紧紧依靠人民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检察监督和规范司法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严格司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江西南康区检察院认真学习曹建明检察长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报告

正义网赣州3月30日电(通讯员 蓝书生)为了促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会,专门认真学习曹建明检察长于2014年10月29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所做的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

会后,各部门对照专题报告,针对涉及本部门的具体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对日常办案中,不规范的司法行为进行一一梳理、汇总,并提出整改时间和措施,如反贪部门提出的办案区改造措施、法警管理措施,案管部门提出的检务进一步公开措施等都获党组审议通过;全院干警对照专题报告,对照自身,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言行举止方面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如很多干警没有着制服上班,部分干警工作中与当事人用地方土话沟通、讯问犯罪嫌疑人口气过于严肃等一系列问题,

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四川省荣山地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会议部署、方案制定、学习研讨等方式,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展。

近日,荣山地区检察院全面安排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对涉及各个部门的具体事项进行了举例强调,特别是表现突出的问题,要求认真对待,以专项整治为契机,除掉检察顽疾。同时,该院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整治中来,着力解决各个部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荣山地区检察院安排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之后,该院各部门积极展开行动,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学习会、研讨会,迅速制定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学习安排表》,组织干警进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学习。同时,该院为每一位干警提供一个规范司法行为学习笔记本,要求每一位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工作规范、检察纪律规定等知识。

截至目前,该院开展专题讨论4次,撰写心得体会20份,上报检察信息10余篇。该院每名干警整理学习笔记10余篇,实现了思想上的高度集中与统一,且动态反映快,有效推进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4篇: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整改措施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省市区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现就我校进一步贯彻执行连云港市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工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连云港市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行动方案》精神,切实端正办学思想,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背教育方针、违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错误做法,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力求在我校建立起稳定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秩序,逐步构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学校规范办学、有利于教育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省、市、区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五严”规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问题,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不规范行为,确保不规范办学行为明显减少,确保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确保素质教育明显深化。

三、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当前,要以禁止乱办班、推动安全工作、规范学收费行为为重点。逐渐形成全校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强化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严肃处理重大违规事件,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纠,有责必惩。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要实施责任追究。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治理。既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尽快解决好学校办学行为中的突出问题,务求尽快初见成效;又要在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上下工夫,着眼学校长远发展、着眼学生全面发展、着眼教育科学发展,着力构建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步骤和具体措施

为确保全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取得重要实效,将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全面部署(7-8月)

1.迅速组织学习讨论。召开学校规范各完小办学行为工作会议,动员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迅速开展省厅《规范》学习、大讨论,将《规范》的学习纳入暑期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要求每一名教师领会精神实质,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

2.广泛开展舆论宣传。要加大对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力度,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我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改革,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规范办学行为的背景、内容及我校的重要工作举措,营造有利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社会舆论氛围。

3.积极引导学生家长。以减轻过重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为专题,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召开家长座谈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帮助广大家长确立科学的成才观和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引导他们从关注单一片面的升学竞争转向重视孩子全面素质的竞争,争取他们对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工作、对我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治(8月下旬)

1.抓紧制订整改方案。根据县教育局制订下发的“贯彻执行连云港市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行动方案”,我校要结合实际,认真排查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我校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制定出详实具体的整改落实方案和实施细则,上报县教育局。

2.全面推行公开承诺。本着主动负责的精神,提出本校贯彻省教育厅规定的具体举措,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要研究提出本学校规范办学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对执行好规定向全体师生和家长作出诚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3.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规定”,针对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找原因,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县教育局。

4.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当前容易发生的问题,重点要针对好乱补课、乱排课、乱办班、乱使用教辅资料、乱收费等问题,结合实际,迅速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重点解决暑假违规补课问题,严禁任何学校暑假期间以任何形式补课,严禁任何学校提前开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七个一”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即:召开一次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举办一次法制和安全教育讲座;召开一次“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主题班会;开展一次《安全在我心中》征文比赛或以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演讲比赛;出台一套学校安全工作的制度和措施;发一封致学生家长书。建立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四项”制度,即:学校收费预审制度,收费公示制度,收费监督员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教辅资料和作业的管理,实行公开透明的招投标,真正实现既满足教学需要,又切实让利于学生。 第三阶段:示范引导,督查推进(9月—10月)

1.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全校教师开展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大讨论;教导处组织德育方案、课程方观摩;召开课程改革总结交流会、德育工作研讨会等。 2.提升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创建和谐校园,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校外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效制止有偿家教。

五、实施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成立塔山镇第二中心小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影响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突出问题。

2.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要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提高我校规范管理水平。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办学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各个环节。

学 校 规 范 办 学 行 为 整 改 措 施

马 村 小 学

第5篇: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整改措施

李庄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省市区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现就我校进一步贯彻执行泗县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工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泗县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行动方案》精神,切实端正办学思想,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背教育方针、违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错误做法,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力求在我校建立起稳定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秩序,逐步构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学校规范办学、有利于教育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五严”规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问题,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不规范行为,确保不规范办学行为明显减少,确保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确保素质教育明显深化。

三、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当前,要以禁止乱办班、推动安全工作、规范学收费行为为重点。逐渐形成全校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强化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严肃处理重大违规事件,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纠,有责必惩。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要实施责任追究。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治理。既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尽快解决好学校办学行为中的突出问题,务求尽快初见成效;又要在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上下工夫,着眼学校长远发展、着眼学生全面发展、着眼教育科学发展,着力构建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步骤和具体措施

为确保全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取得重要实效,将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全面部署(7-8月)

1.迅速组织学习讨论。召开学校规范各完小办学行为工作会议,动员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迅速开展省厅《规范》学习、大讨论,将《规范》的学习纳入暑期教 1 师继续教育的内容。要求每一名教师领会精神实质,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

2.广泛开展舆论宣传。要加大对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力度,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我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改革,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规范办学行为的背景、内容及我校的重要工作举措,营造有利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社会舆论氛围。

3.积极引导学生家长。以减轻过重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为专题,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召开家长座谈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帮助广大家长确立科学的成才观和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引导他们从关注单一片面的升学竞争转向重视孩子全面素质的竞争,争取他们对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工作、对我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治(8月下旬)

1.抓紧制订整改方案。根据县教育局制订下发的“贯彻执行连云港市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行动方案”,我校要结合实际,认真排查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我校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制定出详实具体的整改落实方案和实施细则,上报县教育局。

2.全面推行公开承诺。本着主动负责的精神,提出本校贯彻省教育厅规定的具体举措,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要研究提出本学校规范办学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对执行好规定向全体师生和家长作出诚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3.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规定”,针对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找原因,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县教育局。

4.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当前容易发生的问题,重点要针对好乱补课、乱排课、乱办班、乱使用教辅资料、乱收费等问题,结合实际,迅速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重点解决暑假违规补课问题,严禁任何学校暑假期间以任何形式补课,严禁任何学校提前开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七个一”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即:召开一次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举办一次法制和安全教育讲座;召开一次“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主题班会;开展一次《安全在我心中》征文比赛或以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演讲比赛;出台一套学校安全工作的制度和措施;发一封致学生家长书。建立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四项”制度,即:学校收费预审制度,收费公示制度,收费监督员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教辅资料和作业的管理,实行公开透明的招投标,真正实现既满足教学需要,又切实让利于学生。

2 第三阶段:示范引导,督查推进(9月—10月)

1.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全校教师开展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大讨论;教导处组织德育方案、课程方观摩;召开课程改革总结交流会、德育工作研讨会等。 2.提升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创建和谐校园,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校外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效制止有偿家教。

五、实施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成立塔山镇第二中心小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影响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突出问题。

2.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要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提高我校规范管理水平。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办学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各个环节。

学 校 规 范 办 学 行 为 整 改 措 施

马 村 小 学

第6篇:河湾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整改措施

榆中县河湾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整改措施

(2013—2014学年度)

为创建人民满意学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学校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措施

(一)更新教育理念,规范办学行为

在创建活动中,学校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的理念,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基本开足开齐各类课程,让学生身心得到健康发展。确立了“以德立教、以法治校、特色兴校、质量强校”的办学思想,形成“对每一个学生负责,对每一个学生的一生负责”的办学理念;把“当学生喜爱的老师,做家长信任的朋友,办群众满意学校”作为创“群众满意学校”的承诺;

教育收费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做到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公示,严格收费程序,禁止任何乱收费、多收费、变相收费、搭车收费的行为,严控各种教辅资料征订,学生自愿征订的教辅资料,必须由家长同意签字。同时关爱贫困学生,对特困生制定了减免措施及制度,采取减免或奖助学金等形式帮助他们入学。

(二)加强师德建设,树立良好师风

师德建设是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我校非常重视师德教育,坚持把师德教育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师德水平。学校的普遍做法是:一是加强学习,健全教师学习制度。组织教师学习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认识。对师德情况进行考核,了解师德状况,并把考核结果与教师奖惩、评优等结合起来。通过师德教育,教师的师德水准有很大提高,一些不文明现象,搞违规家教和歧视差生、讽刺、挖苦、体罚学生等现象明显减少。

(三)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在创建活动中,各中、小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开展各种各样的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二是改革教育教学方法,优化课堂教学。课堂教学面向全体,注重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学生自主参与合作探究的意识,使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和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形成中培养兴趣、发展能力。三是加强了教学常规管理,坚持教学检查和评教评学制度,开展教师示范课和优质课评比,加大教育教学的考核和奖惩力度,从而有效地保证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加强校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

在创建活动过程中,十分重视校风建设,认为优良的校风是学校生存的基础,是取信于民,让学生、家长、社会满意的重要标志,将校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校园的环境建设,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改善学校的育人环境,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千方百计使校园环境达到绿化、净化、美化,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二是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和法制教育,教育学生在校做一个好学生,在家庭做一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通过争创学生行为规范示范班、示范生和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学生等活动,促进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三是开展一系列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如“八荣八耻”教育、法制宣传日、“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志愿者活动、读书活动、艺术节、演讲比赛、“五一”、“六一”、“国庆”等纪念活动,丰富学生生活;四是加强学校安全。制定了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值班,层层签定了安全责任制,积极参与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关注学生安全。

(五)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增加师生活动场地,改建危险校舍,努力增加各种教学器材。

(六)坚强教师培训,特别是校本培训,加强艺体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针对以上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治教、按章治校,积极推行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要进一步强化教育服务意识,努力做好学校各项工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群众满意的学校。

榆中县河湾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整改措施

榆中县河湾小学 2013年9月

规范司法行为整改措施

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整改措施

行为着装整改措施

道德行为整改措施

农行为民务实清凉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