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规章制度(共6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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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检验科规章制度

检验科的规章制度

检验科的规章制度是指导检验人员做好各项工作的行动准则

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制度1. 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学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ISO)》的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2. 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配有兼职人员负责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一级报告。3. 各专业实验室要制定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做到日有操作记录,月有小结、分析,年有总结。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4. 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或维修后仪器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5. 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正常运转。6. 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7. 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8. 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9. 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二、急诊检验制度与范围 (一)急诊检验制度1. 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2. 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早送检验科。3. 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4. 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范围1. 急诊病人。2. 门诊重病人。3. 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4. 住院重症病人或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的基本项目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DIC诊断项目、疟原虫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尿糖、尿隐血、尿胆原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3.大便常规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胆碱脂酶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心肌损害标志物测定,肝功能试验,以及其他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6.胃液的毒物分析:如巴比妥类、有机磷类的毒物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7.急诊血型鉴定及交*配血试验。其它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三、血库管理制度 1、血液收到后及时放入专用冰箱,定时观察温度并记录。冰箱上锁,钥匙由二线值班人员和值班人员交接保管。 2、输血经主治医生决定,并填写申请单,连同血液标本送到血库作血型、交*配型试验。标本标签应完整。并开展输血前病毒学指标测定。实验结果双人核对,各种记录完整、及时。 3、发放血液时,取血者和发血者一起核对,要求血袋无破损,血型无误,标签准确,血液无溶血、凝快和污染情况。 4、及时收集输血反应反馈记录,每月上报。做好血液入库、出库的统计工作,每月上报。5、配合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做好医院用血和成份用血的管理,做好宣传工作,并对临床科室用血进行考核。四、检验仪器管理制度1. 检验仪器实行专人负责,制订操作规程,仪器与仪器资料不分离,妥为保存,以便查询。2. 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3. 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关复原位。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修记录。4. 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5. 进修、实习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指导老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6. 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7. 选购仪器应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及专业人员多方考察后,按正常渠道进货,组织验收,培训人员,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帐。8. 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9. 科主任要以常了解、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五、检验试剂管理制度1. 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有计划地申购试剂。请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2. 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请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3. 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有验收人签字。发票须经科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4. 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5. 所有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爆品要远离水源、火源,存放于安全的沙堆内;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6. 确需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制量及配制人。六、检验标本管理制度1. 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 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3. 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4. 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5. 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6. 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七、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1. 全体检验人员要以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法制观念,严格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各实验室要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应及时登记报告,并加强教育,及时处理。2. 由于责任性不强、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技术因素而引发检验错误,对病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称为差错。差错按程度不同,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一般差错:(1) 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血液等标本管在离心时破损,或工作中不慎打破,损坏标本,影响检验者。(2) 漏做、错做一般标本的检验目的,编错试管号码,标错标本联号、采错病人标本,写错检验结果并已发出报告者。(3) 计算错误,写错报告难以挽回者。(4) 使用未经校正或过期、变质的试剂或不按时绘制工作曲线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者。(5) 其他不属于严重差错和事故的差错者。

严重差错:(1) 因责任性不强,丢失或损坏重要标本:如脑脊液、心包液、骨髓,以致不能检验者。(2) 重要标本漏查或做错项目,且标本已处理,需再次采取标本检验者。(3) 血型定错或交*配血错误,已发出报告,或发错血而未造成病人严重后果者。3. 无论发生一般差错、严重差错或检验事故均应由实验室及时登记,查明情况,保留标本,主动向科主任报告,不得隐瞒。要迅速采取措施,把损害控制到最小程度。4. 要经常进行安全医疗教育,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要定期向医院医务科报告差错事故的登记情况。属于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的更应及时报告并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八、信息反馈制度1. 检验科要定期向临床各科室发送检验信息反馈单,同时,备有反馈登记本。2. 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回已由临床医生填写好的信息反馈单,逐项审阅,登记处理。对重要问题的处理要及时与临床科室联系、商议。3. 要耐心听取病人的意见,并做好病人意见的登记、处理。4. 全科人员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与要求,重要意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5. 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6. 建立并不断完善电脑信息网络。九、教育培训制度1. 全科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政治时事、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2. 坚持以结合专业在职学习和自学为主。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3. 根据工作表现、专业需要和科室条件,选派专业人员参加省内外学习班或学术交流会。必要时,选派专业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回科后有责任向全科传达、交流。4. 对进修、实习生要有进修、实习计划,安排专人带教,定期检查、考核。带教老师要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进修实习人员要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5. 科主任每年制定教学培训计划,定期检查、考核、总结,促进计划落实。十、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管理范围:包括科室人员业务技术情况、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教育及科研资料、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2. 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3. 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4. 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5. 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6. 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7. 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十一、预防院内感染制度1. 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2. 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3.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4. 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5. 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焚烧、入污水池、消毒或灭菌)。6. 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7. 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8.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9. 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10. 实验动物应严格管理,防止逃逸或造成人与实验动物的交*感染;实验后的动物必须焚化或进行无害化处理。十二、安全制度1. 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2. 专人保管和剧毒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3. 易燃、易爆药品的贮存,应有专用的危险品库,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有两人保管,存放于保险箱内。4. 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有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5. 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6. 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感染,防止泄密。7. 使用煤气的实验室,要防止中毒或失火事件的发生。8. 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9. 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十三、值班制度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因事确需短时间离开值班室时,务必标明去向。由于失职而造成的纠纷或差错,值班者应承担责任,要严肃处理。2. 值班人员要急病人所急,及时、快速、准确地进行检验并报告结果。抢救病人标本应优先检验。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总值班报告。3. 当班者应在做好检验工作的同时,做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4. 当班者要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重要问题应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汇报。5. 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6. 非本科室人员不应进值班室。7. 科主任要检查值班工作,查看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十四、卫生制度1.全科整洁卫生工作实行分室包干,责任到室、到人。2.每天打扫、拖擦地面、地板、擦抹台面。定期擦抹门窗及玻璃、桌、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科室整洁。3.不在实验室吸烟、进食,不乱丢纸屑等。4.注意个人卫生。5.科内有专人监督,科主任定期检查。 十五、检验科查对制度 1.建立查对制度是为医疗安全服务,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天每组有一名检验师负责对其他人员的工作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核对者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大家共同分析处理。 3.采集标本时,应认真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标本、数量、质量及检测项目。 4.检验时,应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化验单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应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 ⑴生化结果严重异常时,应重新测定,并在报告单注明。 ⑵血常规:WBC>万或40万者应进行手工复查。 ⑶尿常规应100%镜检。 6.发报告单时,应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 7.血型及输血检验时,应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标本、血袋编号、标签是否完整,标本和诊断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献血员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试验结果,血袋是否有破损及血液质量。试验结果除肉眼观察外,必须用显微镜观察结果,以防弱凝集遗漏。复核者应认真核对一次标签、血型、Rh血型及交*试验结果后,签上核对者姓名。 8.为必要时复查,需保留标本的项目(血型、血交*、痰片、淋病涂片等)应按照规定予以保存。十六、检验科登记制度 1.各种检验结果是我们科学研究的第一手资料,可回顾性总结检验质量、数量,为临床提供科研数据。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健全登记制度。 2.设立以下登记本:血常规、大小便、输血、淋病、结核、免疫、生化等检验结果登记本。各种贵重仪器每日运行情况记录本。化验单发送登记本及特殊标本收集登记本。 3.科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及时登记,结果准确、清楚、完整。 4.违反上述规定者,从重处罚。十七、值班人员职责 1.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设值班人员。建立值班日志,及时记录。 2.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进行交接班工作。每天上午至少工作一个半小时,特殊情况要求休息者应征得科长同意。 3.值班人员每天上午在常规组血球仪工作,并完成该仪器的质量控制数据收集。另外,值班人员应负责完成科室内各种消毒物品、消毒液更换,并做好记录工作。 4.值班人员处理白天未完成的工作及值班时间内的各种检验。在工作完成后方可休息。白天人员应及时完成各种工作,对借故推诿而耽误工作者,以违纪论处。值班时,在完成检验结果后对所检结果再进行一次复核,并在核对者处签上姓名。 5.值班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搞娱乐活动,不擅离职守。 6.次日早晨值班人员应各向接班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及时记录所处理的事项。十八、劳动纪律 1.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迟到每分钟扣1元。 2.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衣帽端正,上班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不闲谈嘻闹。 3.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到态度和蔼、热情诚恳、礼貌待人,避免与病人发生争吵。 4.在科室内实行岗位责任制。下级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应及时逐级上报,不能随便应付了事。凡不报告而造成差错的责任由下级人员承担,经报告而上级人员不重视又不积极解决问题的,责任由该级人员承担。 5.履行救死抚伤的崇高职责,凡遇抢救重危病人或其它工作需要,工作人员不论白天黑夜,不管是否工作时间,均应服从科室统一调度,召之即来。对借故推诿而耽误工作的按违纪论处。十九、窗口服务要求 1.每天上班提前五分钟开窗,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衣帽端正,实行窗口责任制。 2.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到态度和蔼、热情诚恳、礼貌待人,避免与病人发生争吵。应向病人讲明各种标本采集要求,并说明取报告单的时间。对重、危、年老行动不便病人应出窗口抽血。 3.上班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不闲谈嘻闹,不吃零食,不擅离职守。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验项目、有无收费及收费是否正确。 5.抽血窗口要严格按无菌操作和消毒隔离制度要求进行,戴口罩、帽子、一人一针一带一垫。 6.要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多用“您好、请、对不起”,告别生、冷、硬语言。充分发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努力营造“ 放心医院、•放心科室”,塑造医院、科室新形象。 7.若发现因态度不好而受到投诉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二十、防范差错事故制度 1加强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防范意识; 2标本采集、编号、病人资料输入,严格核准制度; 3操作步骤规范化,防止差错事故发生,严重异常标本和可疑结果实现复检制度 4发出报告前做好审核工作; 5发生差错事故时,当事人应向科室领导作口头或书面报告。及时寻找差错原因,做好事故登记,科主任应作出处置意见; 6一般性差错,如果事后发生应做好纠正工作; 7血型定错或差错造成医疗事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责任和经济处罚由个人承担,其中血型定错,未发生医疗事故,经济处罚个人承担50%,科室承担50%; 8差错发生后,科室领导应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再度发生。

第2篇:检验科规章制度

检验科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一)工作制度

1. 标本的采集、运送制度

(1)门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中心抽血室工作人员抽取。 (2)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急诊值班人员抽取 (3)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

(4)抽血全部使用负压真空管,一人一带一垫一针,无菌操作。

(5)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6)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7)所有采集的标本必须及时送检,并应注明标本采集时间,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8)标本容器上必须贴有检验报告单联号。

(9)同一标本,对应多张化验单检查时,需将所有化验单的联号一并贴上。 (10)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2. 标本验收制度

(1)门、急诊检验标本由接诊人员负责验收,其他标本由各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检验申请单填写是否完整、标本及采集容器是否合格、标本与申请单联号是否一致、是否已交费等。

(3)验收不合格的标本应立即拒收,没有立即拒收的应在当日退回。

(4)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3. 候检标本保存制度

(1)候检标本是指当日不做检测或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的标本。 (2)候检标本保存的前提是不影响检测结果,所有因放置时间过长可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如血糖、血钾)不允许作为候检标本保存。 (3)候检标本的保存条件视检测项目的不同而定。 (4)候检标本的保存由各实验室项目检测者负责。

4. 标本编号、离心制度

(1)编号前需对检验项目、检验标本进行第二次核对验收,以免检测错误。 (2)编号时需耐心、仔细、字迹清楚,标本与化验单编号号应一致,避免重号、漏号。

(3)发现编号有重号时应及时向室负责人汇报,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在差错、投诉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4)需要用血清或血浆测定的项目,应尽快离心分离标本,离心速度和时间应按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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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规章制度

定项目要求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5)离心前标本剥离应防止标本溶血和标本间交叉污染。

(6)离心破碎的标本应在结果登记本和化验单上注明,并及时通知医生和病人。

5.检验结果审核制度

(1)审核者必须是主管检验师以上的工作人员。

(2)审核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是否符合、检验报告是否完整等。 (3)部分病人做疾病的试验组合检查,应审核结果间的相关性。 (4)同一病人多次进行同种项目检查应审核前后结果的一致性。 (5)审核者对检验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6.结果记录保存制度

(1)各项检验结果的原始数据均应有书面或微机存盘记录。

(2)结果记录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检查时间等。 (3)所有记录至少保存2年,原始检验申请单保存半年。

(4)计算机保存的数据,每3个月需备份一次,以防数据丢失。 (5)各实验室结果记录均应有专人、定点保存,不得随意存放。

(6)检验结果记录只有患者或与患者治疗有关的临床医师有权查阅。

7.检验结果报告制度

(1)发检验报告前必须确认当天的质控标本测定值在受控范围内。 (2)报告单必须按检验结果审核制度审核,由测定者和审核者共同盖章后方可发出,急诊检验结果及时电话报告临床,正式报告单由上级医生审核签章后发放。 (3)检验报告结果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出具虚假报告单。

(4)报告单必须包括检测实验室名称、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标本类别、报告时间、测定值和参考值等,急诊及某些特殊项目要填写收到时间和发出时间。

(5)检验报告单必须在科室规定的时间内发放,逾期不能发出的需向科室汇报,说明原因,并在登记本上登记。

(6)除门、急诊以外,科室的所有化验结果均应有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7)检验结果的报告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8.分析后标本保存、备查制度

(1)除尿液和粪便标本外,其他标本检查完毕后,一律置冰箱保存3天才能弃去。 (2)各室标本应按测定日期分别保存,以便查找。

(3)保存的标本在临床医师或患者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检测结果重新复查。

9. 重要结果登记报告制度

(1)重要结果报告四个方面:1)生命紧急值:如血糖过低,血钾过低或过高;2)重大传染病、耐药菌等,如发现霍乱、艾滋病等;3)血、脑脊液、骨髓培养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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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规章制度

4)白细胞过高或过低、血小板过低。 (2)检验出以上结果必须及时电话向临床医师报告。报告的时间及报告人必须登记。

10.室内质控制度 (1)各实验室必须将室内质控工作贯穿到日常检验中,质控方法可根据具体测定项目不同自行选择,根据国内外质控技术发展趋势逐步完善。 (2)每天室内质控标本需与病人标本同时测定,只有当质控结果达到实验室设定的接受范围,才能签发当天的化验报告。

(3)当室内质控结果出现失控时,需仔细分析、查明原因,若是真失控,应该在重做的质控结果在控后,对相应的所有失控的患者标本进行重新测定,方可发出报告;若是假失控,病人标本可以按原测定结果报告。 (4)质控品的订购由各实验室上报计划,科室统一安排。 (5)质控品的保存由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

(6)质控品检测的全过程需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执行,不能任意更改。 (7)更换质控品应在前一批号未使用完之前,以保证新、旧批号同时使用一段时间,不得使用过期的质控品。

(8) 各实验室每月末要对当月的室内质控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并与以往各月的结果进行比较,制定下一个月的质控计划。将质控原始数据及质控图汇总整理后存档保存。

(9)各实验室工作人员每日需对冰箱、温箱、比色仪等常规设备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

(10)科室所有使用的仪器必须定期按一定的要求进行校准和评估,同类仪器和同类项目的测定每年由科室组织两次比对试验,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11)科室对检验报告的质量每年进行两次抽查评估。

(12)各实验室都应备有室内质控登记本,登记内容包括:质控项目、质控品来源、质控品批号和有效期、测定结果、失控分析及处理措施、阶段小结。

11.室间质评制度

(1)各实验室必须无条件参加科室规定的室间质评项目。

(2)各实验室的室间质评活动由室负责人统一安排,科室质量主管督促实施。 (3)质控样品需用常规方法由日常工作人员与病人标本一同测定。不得将质控样品转送其他实验室检测,也不得就检测结果与其他实验室进行交流。

(4)每次室间质评标本的检测需有详细的书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测定项目、测定方法、出现的问题、报告结果、反馈结果、原因分析、操作人员签名、室负责人签名(编号)。

(5)室间质评结果须由实验室负责人与操作者共同按要求填写,并进行认真审核,交科主任签字和质控主管登记备案后,用挂号信寄出。

(6)对剩余的室间质评样品必须尽可能的进行保存,以便收到反馈结果后,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重新测定(在不影响检测结果的情况下)。

(7)各实验室收到室间质评反馈成绩后,需交科主任签阅,再交科室质量主管统一保存备案。对不合格的项目需集体讨论,分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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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规章制度

(8)科室每年7月份和1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一下午各召开1次室间质评分析会,通报总结各室室间质评成绩,提出改进措施。

(二)管理制度

1.检验方法保证制度 (1)根据临床要求选择开展的检验项目,必须满足临床需要各实验室使用的检验方法必须能获得准确、可靠的实验数据,必须得到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认可。

(2)在本科室使用的方法必须得到科主任的同意。

(3)所用检验方法的质量必须有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程序作保证。 (4)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执行科室规定的检验方法,不得任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履行科室的检验方法或检验试剂更改程序。

2.检验方法和/或试剂更换程序

(1)检验方法或试剂更换前必须书面申请,说明更换原因,报科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后才能更换。

(2)在使用新方法、试剂之前应作评价工作,内容包括:1)方法对比及偏差评估(文件9),以了解两方法测定得到的结果是否相同或差异是否在充许范围内;2)分析方法的线性、偏差和不精密度评估(文件102),以了解分析偏差、不精密度、漂移等是否符合要求。 (3)更换的检验方法和试剂要有溯源性依据,更换方法应采用国际或国家有关科学文献或杂志公布的推荐方法,要有符合医学检验要求的程序,包括采样、处理、运输、贮存、检查项目的准备等。

(4)更换的新方法必须有性能要求,包括:准确度、精密度、特异性、干扰因素的影响、分析灵敏度、检验结果的报告范围、线性、参考值范围、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规则等。

3.仪器使用维护制度

(1)科室应保证所有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常规或急诊需要的正常工作状态。

(2)每一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均应建立一份详细的档案,其内容应包括:⑴仪器设备名称;⑵仪器的型号;⑶生产或销售产商及维修服务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⑷仪器编号;⑸所属单位的仪器设备编号;⑹购置日期;⑺使用保修期;⑻仪器放置地点;⑼电源要求;⑽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⑾使用记录;⑿故障出现及维修保养记录;⒀责任人。 (3)操作人员应懂得所使用仪器的操作原理并按操作步骤进行规范操作。仪器责任人应参与新购置仪器的安装调试和岗前培训。

(4)仪器保养,分为预防性保养和常规保养。一般在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中有详尽的书面说明,使用者应按其规定执行。常规保养指每天开始工作前和结束工作后规定做的保养工作;预防性保养指定期(1周,1月)做的保养工作。有些另配件、材料虽然没有出现损伤现象,有时亦要定期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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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规章制度

4.试剂订购制度

(1)科室试剂订购计划经科主任签字后,由科秘书统一报医学工程处或试剂部。各室试剂订购计划由各室负责人根据使用量和库存量每周二和周五两次以书面形式报科秘书。

(2)新购或更换试剂由科室提出意见或申请。所购试剂均应符合相关法规。应进行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比较,杜绝伪劣产品。 (3)不得在订购过程中为个人谋取私利。

5. 环境卫生责任制

(1)科内应保持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2)严格按照环保、防疫部门及医院感染条例的要求,对科内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分工,严格检查。

(3)各室物品器具摆放应整洁有序,工作完毕后须对相应设施和环境进行消毒。科内设施如有损坏影响使用或有碍整洁,应及时报告。 (4)在打扫卫生时不得任意拔出任何医疗器械或办公用的电源插头,检验仪器由使用人员负责清洁,仪器内部结构清洁由维修工程师负责。

(5)各种清洁剂、消毒剂由科秘书妥善保管,各级人员都应按规定的要求使用,不同类型的清洁剂或消毒剂不得混合使用。

(6)每天各室应更换垃圾袋,储放于指定地点,垃圾桶周围应保持干净。垃圾应分类处理,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分装,所有垃圾均应高压灭菌后弃去。

(7)护工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带手套,运送垃圾时垃圾袋要密闭,中途不得离开,不能让污染物处于无人照管的状况。 (8)科室对新来的护工应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使他们了解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消毒、灭菌观念,明确工作职责,了解各种清洁剂和消毒剂的性能及使用,掌握消毒、灭菌技能,具有安全操作常识,了解处理各种垃圾的要求。

6.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和单位制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即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实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 (3)对剧毒化学药品,各类菌(毒)株,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4)电、水、煤气使用的安全:对科室用电总负荷予以测算,并留有余地,防止超负荷。不得随意加粗保险电阻丝,更不能用铁丝代替,以防止电路起火。所有电插座必须安全接地。对大型贵重仪器应根据仪器设备的要求和工作性质配备稳压器和不间断电源。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爆炸。使用煤气和液化气时要有人看守,以防燃气外泄发生事故,使用完毕后一定要关好开关。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燃气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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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规章制度

(5)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6)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触电、失火、割伤、刺伤、烧伤、中毒等,应有应急处理预案。

(7)防火设施 各室内保持走廊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应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防火沙箱。

7. 投诉处理制度

(1)科室每天有一位行政主任主要负责接待、处理投诉。

(2)每位职工都必须认真接受病人和临床医师在服务和质量上的投诉,不得推诿。 (3)科室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对任何投诉均必须受理。 (4)接受患者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接待记录→查明原因→耐心解释→有错赔礼→是错必纠→必要时赔偿患者的经济损失→让投诉者满意。 (5)接受临床医师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接待记录→查明原因→及时改正→改进工作→避免同类错误。

(6)科室每2个月召开一次科会对投诉记录进行归纳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提出改进方案,为进入下一个质控环节做好准备。

8. 人员培训制度

(1)全科员工均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有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促进学科发展的义务。

(2)科室固定一名行政主任专门负责人才培养、人员培训,并尽可能地为员工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

(3)科室每两周举行一次业务讲座,全年不少于24次。

(4)有计划地对科室各级人员进行分层培训,培训方法有自学、进修、参观、交流等,以自学为主。

(5)新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方可签发报告单,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

(6)检验士必须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全年不少于20次,应主动自学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操作,每年参加实习生的出科考试。

(7)检验师应积极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全年不少于15次,应能胜任全科各实验室的工作,掌握仪器的使用,主动自学,必须在任职期满后能一次性通过职称考试。

(8)主管检验师应主动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全年不少于10次,积极自学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每年在科室开展业务讲座1~2次。 (9)主任、副主任检验师应能够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和前沿知识每年应撰写有价值的综述1~2篇,举行讲座1~2次。

(10)科室开展较大的“三新项目”或引进万元以上仪器时,应重点培养1~2名工作人员作为项目或仪器负责人。

9. 进修、实习生带教管理制度

(1)科室固定一名行政主任专门负责进修、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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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规章制度

(2)进修、实习生在各实验室工作期间由室负责人管理。室负责人是进修、实习生的主要带教老师,其他工作人员均有责任对进修、实习生进行讲解、示范和操作指导。

(3)进修、实习生的整个检测过程必须在本室工作人员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化验单必须由本室工作人员审核、签发。 (4)所有进修、实习生必须全程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实习结束必须参加出科考试。 (5)大学本科生实习结束后要求每人撰写毕业论文一篇。

(6)进修、实习生请假3天以内必须由室负责人和分管主任共同批准,请假超过3天必须由医院教育科批准,超过1周必须由医院和所在单位共同批准。

10. 信息管理制度

(1)检验科信息管理系统由功能、信息、组织管理、资源、培训、质量管理、联机检索和远程通讯等组成。

(2)科室应采用通用性能高的软件系统,同时应考虑到与院内网络,当地其他检验结构以及检验中心的连接,实现资源共享。

(3)检验科所有患者检验信息应列入网络管理系统。

(4)科室设有专人进行网络管理,不同的操作者限制不同的操作权限。

(5)所有进入网络连接的计算机一律不准外来磁盘上机操作,以防病毒污染。 (6)计算机内信息应定期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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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检验科规章制度

检验科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目录

1、检验科工作制度

2、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3、检验科查对制度

4、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5、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6、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7、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8、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9、仪器管理制度

10、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11、检验科登记制度

12、检验科卫生制度

13、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

14、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5、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6、检验室科废物处置管理规定

17、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8、检验师职责

19、检验士职责

一、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1、标本一律凭单采集,做好五查五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项目),临床科室送的标本要核对检验单、检查项目和标本采集是否合乎要求。

2、各项检验标本分类进入各项检测程序,并严格做好编号和核对,缓检标本应核对后妥为保存。

3、检验后的标本应按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和条件限时保留备查,特殊标本特殊保存。

4、凡有传染性的标本,应按传染性标本管理规定须经灭菌处理后才能弃去。

1、检验科急诊化验室保证执行一天24小时值班制,接到急诊检验申请单或电话告知或急诊病人前来化验,值班人员必须5分钟内给病人采血或接收标本,半小时之内出检验报告。

2、住院病人急诊检验,临床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填写合格急诊检验申请单,并填写急诊申请时间,由护士采集或收集标本及时送急诊化验室检验,并填写采集时间,护送队及时送检,检验科收到标本后记录接收时间,及时检验、及时电话报告临床,并记录报告时间及接收报告者姓名。

3、检验报告单于当日午后或次日早上,随同其他检验报告单一并送临床科室。

4、急诊检验范围:(1).急诊病人和急诊观察病人。(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3)住院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5、急诊检验项目:三大常规、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常规检验、血型鉴定、潜血试验、凝血酶原时间、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时间、纤维蛋白原、D-二聚体、钾、钠、氯、钙、镁、磷、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血气分析、血、尿淀粉酶、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功酶、乳酸脱氢酶、肌钙蛋白、胆碱酯酶、CRP、糖化血红蛋白、肝功能等.其他项目可根据需要有条件开展都得开展。

6、做好本室室内质控、室间质评、仪器维护使用及记录,填写督查交接班情况。

三、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1、检验报告单必须按检验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使用统一的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准确,书写规范,填写后核对,不涂改,不破损,不污染。

2、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如报告单为表格时,阳性用“+”表示,阴性可用“Ø”表示,未查者可用“/”表示。

3、报告单必须有检验者签字(全名)和签发日期,急诊报告应注明标本采集(收到)及发出报告时间。

4、当日完成的检验报告单按科室分好,每天下班前半小时分送各科室。

四、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医院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并要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以适合于本院患者群体的需要。

3、建立检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必要时)、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4、医院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五、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登记 门诊及住院部化验室均应设立化验室专用的登记本,对菌痢、肺结核、疟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丙、戊肝抗体,乙肝两对半)、感染性腹泻等法定报告传染病检测结果阳性者实施登记,并在化验结果报告单上家盖“请注意疫情”章。化验室专用疫情登记本登记项目应包括姓名、性别、临床拟诊、送检医师、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医师签名和检验日期等。

二、疫情信息安全、保密制 各级医疗机构应妥善保管涉及疫情信息的相关资料。责任报告人以及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无权向社会和无关人员透露信息,不得泄露传染病患者个人隐私。

三、异常结果反馈制 检查出与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检验结果应及时反馈病做好反馈记录。

六、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的防范工作,并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3、使用强酸、强碱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腐蚀仪器和衣物。

4、产生毒性或腐蚀性气体的试验应在通风处进行,带有腐蚀性试剂,废弃之前先用清水稀释后,再倒入下水道。

5、贵重仪器、物品等设专人保管、定期维修,存放柜箱要加锁。

6、加强对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及危险、剧毒化学试剂等的管理 ,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对剧毒药品有专柜保存,并做好应急处理及防护工作。

7、检验室备有常用消防设施及专用灭火器材,接受消防安全及使用灭火器材的教育,对各种电器、电路按规定安装使用。

8、检验科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七、仪器管理制度

1、各种检测仪器按医疗器械进行登记,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养和按规定办理报销、报废手续。

2、精密仪器,设专柜存放,实行定人使用、保养、保管责任制。无关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3、各种精密仪器、器械,须经校正合格后使用,计量仪器应按市技术监督局规定每年实行强制检定。

4、新购仪器、器械、须经检测验收合格后使用,不熟悉仪器性能者不能独立操作,无维修知识和技能者不得随意拆卸检修。

5、各种仪器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格保养程序,经常保持仪器处于灵敏状态。仪器室内严禁存放挥发性、腐蚀性的化学物质,注意防潮和防爆晒。

八、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检验科要根据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有计划地采购试剂。

2、检验科要做好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变质、过期和浪费,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3、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加盖红印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及业务员的身份证明。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字。

5、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验冰箱温度。剧毒、易燃易爆品要按要求保管。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保存。

九、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

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3、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试剂。

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

十、检验科室内质控工作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应创造条件开展室内质控。生化、血液细胞计数、尿化学,应每天做室内质控,特殊项目在更换试剂批号或校准后进行质控。

2、室内质控数据的处理:

所有开展质控的项目,不论每日做还是需要时做,均应把数据输入质控管理软件或质控图表,求出其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及在出控分析。

3、室内质控数据的管理:

1) 统计:每月末,应对当月所有的质控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处理,并做本月室内质控评价。

2) 上报:每月5日前将前一月的质控图打印、分析、评价后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后上报科室存档。

4、失控处理及失控报告单:

遇到失控,应按失控原因进行分析,并按步骤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失控后必须填写失控记录以及纠偏措施。

5、监督:科主任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室内质控开展执行情况,对未严格执行者按科室有关规定进行批评及经济处罚。并记录在业务考评内容

中,作为各室评审时的材料。

十八、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亲自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试剂、材料的计划和请领、报销等工作。

4、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十九、检验士职责

1、在检验师的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2、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在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请领、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5、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第4篇:检验科规章制度

目 录

1.检验科规章制度„„„„„„„„„„„„„„„„„„„„„„„„„„„„2 2.检验科主任(副主任)职责„„„„„„„„„„„„„„„„„„„„„„„„3 3.检验科室长职责„„„„„„„„„„„„„„„„„„„„„„„„„„„„4 4.检验科主任(副主任)技师职责„„„„„„„„„„„„„„„„„„„„„„5 5.检验科主管技师职责„„„„„„„„„„„„„„„„„„„„„„„„„„6 6.检验科技师职责„„„„„„„„„„„„„„„„„„„„„„„„„„„„7 7.检验科技士职责„„„„„„„„„„„„„„„„„„„„„„„„„„„„8 8.临检室工作人员职责„„„„„„„„„„„„„„„„„„„„„„„„„„9 9.生化室工作人员职责„„„„„„„„„„„„„„„„„„„„„„„„„10 10.细菌室工作人员职责„„„„„„„„„„„„„„„„„„„„„„„„„11 11.免疫室工作人员职责„„„„„„„„„„„„„„„„„„„„„„„„„12 12.检验科工作守则„„„„„„„„„„„„„„„„„„„„„„„„„„„13 13.检验科工作制度„„„„„„„„„„„„„„„„„„„„„„„„„„„15 14.检验结果报告制度„„„„„„„„„„„„„„„„„„„„„„„„„„16 15.检验样本登记审核制度„„„„„„„„„„„„„„„„„„„„„„„„17 16.检验科输血管理制度„„„„„„„„„„„„„„„„„„„„„„„„„18 17.检验科危险用品管理制度„„„„„„„„„„„„„„„„„„„„„„„20 18.实验室质量控制制度„„„„„„„„„„„„„„„„„„„„„„„„„21 19.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2 20.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24 21.检验科预防感染制度„„„„„„„„„„„„„„„„„„„„„„„„„25 22.检验科消毒制度„„„„„„„„„„„„„„„„„„„„„„„„„„„26 23.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27 24.检验科仪器维护规定„„„„„„„„„„„„„„„„„„„„„„„„„28 25.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29 抗体初筛试剂管理规定„„„„„„„„„„„„„„„„„„„„„„30

检验科规章制度

一、遵守院内及科内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室制定的一切操作规程。

三、尊重患者、用语文明、热情周到。

四、同事间互相尊重、互学互帮、团结一致、做好工作。

五、分级报告,工作中有疑难问题报上级医师。

六、认真带教,使进修、实习人员真正学到相关知识。

七、严于律己、努力学习、不断更新完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注重质量、严格审核每份入室的样本及每张出室的报告单。

九、紧密联系临床、提高为临床服务意识。

十、注重法律意识,确保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实际效果,在给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自己。

十一、本室岗位有明确的责任。室内定岗不定人,每个人员在岗工作都必须按岗位责任工作。

检验科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在医务科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的管理工作。

二、制订本科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近期总结汇报。

三、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目标管理,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正确使用菌种、毒株、毒剧药品和器材。

四、审签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五、参加科室临床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六、负责对本科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遵守《医德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七、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八、完成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工作。

九、制订本科室的科研规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

十、带头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开展新项目,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一、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检验科室长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室的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组织本室的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经常督促检查。

二、学习国内外新理论、新技术、新经验,改进检验方法,开展新的检验项目,不断提高本室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参加检验工作,检查检验质量,审查检验结果,解决本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从理论和技术上进行指导。

四、担任本专业教学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或研讨会,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实际操作,定期向上述人员讲课,传授基本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

五、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具体实施科研课题有关工作,经常组织本室人员研究讨论,并按期完成科研计划,写出论文总结。

六、负责实施并督促检查室内质控,室间质评工作,不断提高检验质量。

检验科主任(副主任)技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科的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目标管理,督促科内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与保管菌株、毒种、剧毒药品和器材。经常检查安全措施,防止差错事故。

三、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考核,担任临床教学及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的检验质量。

五、协同科主任制定本科的科研计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学习运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引进各种新的检验方法。

检验科主管技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主任技师指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帮助和指导下级检验人员的工作。检查本专业的检验质量,解决业务上的复杂疑难问题。

三、协助科主任组织科内的业务学习和考核工作。开展科研和新技术,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做好本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提高工作。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四、汇总检验次数每月上报。每季上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报表。

五、负责剧毒药品、贵重仪器的管理以及药品器材请领工作。

六、负责开展对本科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检验科技师职责

一、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员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置。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二、牢固掌握检验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熟练掌握常规工作,负责菌株、毒种、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三、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四、系统阅读本专业的有关论著和书刊,建立系统、分类的读书笔记和卡片,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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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技士职责

一、负责验收和采集检验标本,送发检验报告单、在技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二、负责一般常规检验,练好基本功,养成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作风。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核对检验结果,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技师,严防差错事故。

四、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五、担负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工作,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临检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临检室的检验工作。

二、负责检查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及可疑结果的复查工作。

三、负责与临床科室联系临床检验的有关问题。

四、负责对临检进修人员进行技术辅导和业务带教工作。

五、每月底提出药品器材的购置计划。

生化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生化室的检验工作。

二、负责检查检验结果的正确性和可疑结果的复查工作。

三、与临床科室联系生化检验的有关问题。

四、负责对生化组进修人员进行技术辅导和带教工作。

五、负责检查与核定生化室试剂质量及质控工作,

六、每月月底提出药品器材的购置计划。

细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接受微生物检验标本,完成细菌,霉菌的接种培养和鉴定工作。

二、完成一般标本的涂片、染色镜检工作。

三、负责菌种和常用试剂的管理工作,制备各种培养基、无菌拭子、无菌管、无菌瓶。

四、保管和养护所使用的仪器。

五、登记检验结果,月终统计检验次。

六、负责检查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及可疑结果的复查工作。

七、负责与临床科室联系细菌检验的有关问题。

八、负责对本组进修人员进行技术辅导和业务带教工作。

九、检查和核定所用试剂,培训基的质量。

十、每月底提出药品、器材的购置计划。

免疫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接受免疫学、血清学和体液标本,完成其检验工作。

二、配制所使用的培养基、试剂、无菌抗凝管等。

三、保管和养护所使用的仪器。

四、登记检验结果,月终统计检验次。

五、负责检查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及可疑结果的复查工作。

六、负责与临床科室联系免疫检验的有关问题。

七、负责对本组进修人员进行技术辅导和业务带教工作。

八、检查和核定所用试剂的质量。

九、每月底提出药品、器材的购置计划。

检验科工作守则

一、进实验室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必要时应戴口罩,离室时脱去放在指定处,工作服应定期消毒洗涤。

二、非必要物品禁止带入实验室,必要的资料和书籍带入后,也应远离操作台。

三、实验室内应保持肃静,尽量减少室内活动,以免引起风动,无关人员禁入。工作人员不得高声谈笑,要集中精力完成实验操作。不准吸烟,吃东西,或用嘴吮吸铅笔或标签等,也不要以手抚摸头面部,以免感染。

四、如果发生传染性物品污染实验台或地面或地面应立即用250mg/l健之素溶液或50g/l石炭酸溶液倾覆其上,处理半小时,然后洗净,如有传染物污染工作服,应立即脱去,以高压蒸汽法灭菌。

五、如果传染物污染手部,应立即浸入250mg/l健之素溶液中,经5~10min,再以肥皂及自来水冲洗干净。如果不慎将传染物误吸入口内,应立即吐出,并用1:1000高锰酸钾溶液或3%双氧水漱口,根据需要亦可服用有关药物以放发生感染。

六、接种环用完后应立即于酒精灯火焰上烧灼灭菌。沾菌得吸管、玻片等用后应分别浸泡在盛有消毒液的桶或缸内,其他已污染的试管、器皿等也必须置于专用盛器内,经灭菌后再行洗涤。

七、若出现着火情况,应沉着处理,切勿慌张,立即关闭电闸,用湿布或沙土将其掩盖。易燃物品(如酒精、二甲苯、乙醚和丙酮等)必须远离火源,妥为保存。

八、烤箱、酒精灯等用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熄灭。工作结束时注意关好实验室门窗,检查温箱冰箱等温度是否适宜,箱门是否关闭,自来水龙头是否拧紧,操作台用浸有消毒液之抹布擦拭干净,并将试剂、用具等放置原处,安置整齐。

九、离室前工作人员应将双手用消毒液、肥皂与清水刷洗干净,并将有关特别注意事项详 13 细告诉接班人员方可离室。

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检验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注明“急”字。

二、临床采集的检验标本,应于早晨上班前收集送检验科。检验科收取标本时应严格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住院伤病员的普通检验,一般应于2日内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立即进行,及时报告。特殊标本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

三、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好检验报告单和检验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发现结果可疑时,应重复检验,并与临床科室联系。遇有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及时报告。

四、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五、一般标本和用过的检验器具应立即清洗、消毒;有传染性的标本和用具应先消毒后处理。

六、各工作室应建立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参加室间质量控制;定期检查试剂、计量器具和校正仪器灵敏度,保证检验质量。

七、对菌株、毒种,毒、剧试剂及易燃、易爆、强酸、强碱等药品和贵重仪器,均应放置在安全地点,并指定专人严加保管。

八、保持工作室整洁,物品放置有序。

九、设昼夜值班员,负责值班时间内的急诊检验和科内安全工作。

检验结果报告制度

一、检验报告单应包括以下信息:实验室名称、标本的唯一性编号、日期、检测项目及其结果与参考值、实验室声明、如“本结果只对该标本负责”。检验报告单应有中文名称和正常参考值,书写应规范、方便病人看懂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单的报告日期要求按照年、月、日报告,急诊及重要的报告的时间应具体到时、分。

二、实行签名审查制,检验者及审核者都必须签全名。所有报告必须经过审核才能发出。实习生、见习期工作人员无报告权。

三、定量检验结果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定性+检测结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的“阴性”或“阳性”报告,不得以各种阴、阳性符号如“+”“-”“+/-”等报告。同一标本复查检验2次以上,应注明复查次。生命紧急值应及时通知临床医师并在报告单上注明被通知人及通知时间;重要报告应及时与经治医师联系。

四、所有报告的原始数据及申请单保留2年以上。

检验样本登记审核制度

一、标本进入室前应当三核三对,注意标本的量、质及标本与申请项目的符合性,病房两单一致。

二、标本入室后统一进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及床号或住院号等。

三、实验结束后结果要及时登记备查。

四、实验当天的标本至少要第二天早晨才可处理,以备复核。

检验科输血管理制度

1、交叉配血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检验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 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 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 交叉配血不合时;

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2、发

配血合格后,电话通知病房医护人员,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取血和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血袋有破损、漏血;

18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C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检验科危险用品管理制度

一、本实验室的危险用品是指可能造成医源性感染的生物制品、可疑血清、质控血清及试剂(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等物品。

二、危险用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按照危险品的保存方法保存,记录详细,包括出/入库危险品名称、性质、数量、生产厂家、批号、单位、实存数量、保管人、领用人签名等项目。

三、接触实验室污染区内的任何物品都要戴乳胶手套、口罩和帽子,危险物品可能泄露时要戴防护眼镜。

四、实验室内保存血清的低温冰箱上锁,保证离开实验室时冰箱处于锁定状态,保证安全。

五、发生危险用品失窃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危险品造成的不良后果。

实验室质量控制制度

一、作人员应爱岗敬业,认真负责。

二、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质控程序等。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有相应的操作程序、维护保养程序和使用登记。

四、优选实验方法,建立操作规程、仪器的调试和校正、试剂的标定程序等实验室文件。

五、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步骤。

六、实验过程中应按照试剂盒说明书随临床标本做阴、阳性对照或实验室自备的质控物。在确认质控结果良好时才可发报告,否则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七、定期进行盲样考核,自查质控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室间质量控制,质控结果要达到良好或以上。

八、更换不同批号的试剂时(定量检测),要注意原有的质控物可否继续使用,如不能继续使用要重新制备质控物。

九、严格执行患者检验结果登记制度,分析随病情变化患者检测结果的变化,分析检验结果与病情变化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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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必要时应戴口罩,离室时脱去放在指定处,工作服应定期消毒洗涤。

二、必要物品禁止带入实验室,必要的资料和书籍带入后,也应远离操作台。

三、实验室内应保持肃静,尽量减少室内活动,以免引起风动,无关人员禁入。工作人员不得高声谈笑,要集中精力完成实验操作。不准吸烟,吃东西,或用嘴吮吸铅笔或标签等,也不要以手抚摸头面部,以免感染。

四、如果发生传染性物品污染实验台或地面或地面应立即用250mg/l健之素溶液或50g/l石炭酸溶液倾覆其上,处理半小时,然后洗净,如有传染物污染工作服,应立即脱去,以高压蒸汽法灭菌。

五、如果传染物污染手部,应立即浸入250mg/l健之素溶液中,经5-10min,再以肥皂及自来水冲洗干净。如果不慎将传染物误吸入口内,应立即吐出,并用1:1000高锰酸钾溶液或3%双氧水漱口,根据需要亦可服用有关药物以放发生感染。

六、接种环用完后应立即于酒精灯火焰上烧灼灭菌。沾菌得吸管、玻片等用后应分别浸泡在盛有消毒液的桶或缸内,其他已污染的试管、器皿等也必须置于专用盛器内,经灭菌后再行洗涤。

七、若出现着火情况,应沉着处理,切勿慌张,立即关闭电闸,用湿布或沙土将其掩盖。易燃物品(如酒精、二甲苯、乙醚和丙酮等)必须远离火源,妥为保存。

八、烤箱、酒精灯等用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熄灭。工作结束时注意关好实验室门窗,检查温箱冰箱等温度是否适宜,箱门是否关闭,自来水龙头是否拧紧,操作台用浸有消毒液之抹布擦拭干净,并将试剂、用具等放置原处,安置整齐。

九、离室前工作人员应将双手用消毒液、肥皂与清水刷洗干净,并将有关特别注意事 22 项详细告诉接班人员方可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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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

一、实验室内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都应经过培训,熟悉并掌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二、验室所有标本都应当被视为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对标本进行操作时应十分小心,防止医护人员的感染。

三、实验室内尽量不用或少用锐器或易碎的玻璃器皿,以减少被刺伤的危险性。实验过程中不可用污染的手套或手触摸暴露的皮肤或黏膜。

四、操作时应戴手套、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实验过程中手套不小心破损,立即停止实验,用流动的清水冲洗并用75%酒精消毒处理后,更换新的手套。

五、实验过程中标本不小心外溅,应立即用含有效氯浓度1000mg/L的溶液从四周向中心消毒。实验结束后,用含有效氯浓度500mg/L的溶液擦拭实验台表面,仪器表面的消毒使用75%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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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预防感染制度

一、工作人员需穿工作服,必要时戴口罩、手套。

二、实验结束后及时洗手,自然晾干或用自备的毛巾擦干。

三、实验过程中皮肤或黏膜不不小心被检测标本污染,应及时流水冲洗后用碘伏溶液消毒。

四、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真菌检查中使用的刮刀充足,保证有足够的消毒后的刮刀满足当天的需要。保证及盛放消毒棉球的搪瓷缸定期消毒。

五、固体性医疗废弃物:棉签、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注射器、手套)、标本(痰、脓、粪)等装入双层黄色垃圾袋。每天由专人负责收集统一处理。

六、室内保持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早晨抽血者负责房间的空气消毒,下班时用含有效氯500mg/L擦拭);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场地、工作服,应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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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消毒制度

一、废弃物缸:次氯酸钠溶液(含1,000 ppm有效氯),浸泡至少30分钟。

二、污染的台面和器具:次氯酸钠溶液(含1,000 ppm有效氯)擦拭表面。

三、溢出物:次氯酸钠溶液(含1,000 ppm有效氯),从外围向中心消毒处理。

四、实验室内的污物放入污物桶内,先经次氯酸钠溶液(含1,000 ppm有效氯)浸泡30分钟,倒去消毒液后再用高压灭菌器121℃高压20分钟,消毒后的污物放入黄色的塑料袋中集中处理,污物高压消毒前不得移出。

五、仪器表面:75%乙醇溶液擦拭仪器表面。

六、实验室的空气消毒:实验完毕后,打开紫外线消毒灯,设定30分钟时间,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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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一、购置仪器经过充分的考察与论证,仪器进入检验科,安装、调试过程由操作人员参与,培训结束试用合格后配合药械科入库。

二、仪器的备用配件、说明书等物品要妥善存放,由专人保管。

三、设备应配备操作规程、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仔细记录仪器的保养时间和具体保养情况,检验科操作人员和程师签字。

五、仪器的每次维修记录备案存档,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措施、处理后运行情况,检验科操作人员和工程师签字。

六、每天室内质控,定期参加室间质控,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结果的准确。

七、机器每天的运行情况有记录,包括开、关机时间、运行状况、检测项目、使用者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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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仪器维护规定

一、实验室各个工作人员要精心使用和保养仪器设备。

二、实验室的各仪器设备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特别贵重的仪器设备经保管人许可后才可应用。

四、责任人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存仪器的说明书复印件和附件。

五、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有详细记录。

六、仪器出现故障,及时报告药械科,由药械科联系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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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一、选用国家药品批准文号、质量优良且在效期的试剂 (盒)。

二、妥善保存购买试剂时代理商提供的相关证明,试剂的批批检证明存档备案。

三、购进试剂,进行登记,包括试剂的购入日期、购入量、生产日期、失效日期、批号等项目,试剂更换批号时要在实验原始记录上注明。

四、严格按照试剂保存条件保存试剂,每天记录冰箱温度,保证冰箱的温度恒定,避免保存不当造成试剂失效。

五、试剂开盒时在说明书和试剂盒上注明日期,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29

HIV抗体初筛试剂管理规定

一、任何获准进入本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的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此管理规定。

二、选用的HIV抗体初筛试剂必须是HIV-1/2混合型,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批准,批批检合格、临床评估质量优良且在有效期内的试剂盒。

三、实验室内常备两种原理不同的诊断试剂,以便对初筛有反应的标本及时双份复核。

四、购进试剂,进行登记,包括试剂的购入日期、购入量、生产日期、失效日期、批号等项目,试剂的批批检证明存档备案,妥善保存,试剂更换批号时要在实验原始记录上注明。

五、严格按照试剂保存条件保存试剂,每天记录冰箱温度,保证冰箱的温度恒定,避免保存不当造成试剂失效。试剂开盒时在说明书和试剂盒上注明日期,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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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检验科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一)工作制度

1. 标本的采集、运送制度

(1)门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中心抽血室工作人员抽取。 (2)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急诊值班人员抽取 (3)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

(4)抽血全部使用负压真空管,一人一带一垫一针,无菌操作。

(5)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6)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7)所有采集的标本必须及时送检,并应注明标本采集时间,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8)标本容器上必须贴有检验报告单联号。

(9)同一标本,对应多张化验单检查时,需将所有化验单的联号一并贴上。 (10)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2. 标本验收制度

(1)门、急诊检验标本由接诊人员负责验收,其他标本由各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检验申请单填写是否完整、标本及采集容器是否合格、标本与申请单联号是否一致、是否已交费等。

(3)验收不合格的标本应立即拒收,没有立即拒收的应在当日退回。

(4)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3. 候检标本保存制度

(1)候检标本是指当日不做检测或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的标本。 (2)候检标本保存的前提是不影响检测结果,所有因放置时间过长可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如血糖、血钾)不允许作为候检标本保存。 (3)候检标本的保存条件视检测项目的不同而定。 (4)候检标本的保存由各实验室项目检测者负责。

4. 标本编号、离心制度

(1)编号前需对检验项目、检验标本进行第二次核对验收,以免检测错误。 (2)编号时需耐心、仔细、字迹清楚,标本与化验单编号号应一致,避免重号、漏号。

(3)发现编号有重号时应及时向室负责人汇报,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在差错、投诉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4)需要用血清或血浆测定的项目,应尽快离心分离标本,离心速度和时间应按测定项目要求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5)离心前标本剥离应防止标本溶血和标本间交叉污染。

(6)离心破碎的标本应在结果登记本和化验单上注明,并及时通知医生和病人。

5.检验结果审核制度

(1)审核者必须是主管检验师以上的工作人员。

(2)审核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是否符合、检验报告是否完整等。 (3)部分病人做疾病的试验组合检查,应审核结果间的相关性。 (4)同一病人多次进行同种项目检查应审核前后结果的一致性。 (5)审核者对检验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6.结果记录保存制度

(1)各项检验结果的原始数据均应有书面或微机存盘记录。

(2)结果记录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检查时间等。 (3)所有记录至少保存2年,原始检验申请单保存半年。

(4)计算机保存的数据,每3个月需备份一次,以防数据丢失。 (5)各实验室结果记录均应有专人、定点保存,不得随意存放。 (6)检验结果记录只有患者或与患者治疗有关的临床医师有权查阅。

7.检验结果报告制度

(1)发检验报告前必须确认当天的质控标本测定值在受控范围内。 (2)报告单必须按检验结果审核制度审核,由测定者和审核者共同盖章后方可发出,急诊检验结果及时电话报告临床,正式报告单由上级医生审核签章后发放。 (3)检验报告结果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出具虚假报告单。

(4)报告单必须包括检测实验室名称、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标本类别、报告时间、测定值和参考值等,急诊及某些特殊项目要填写收到时间和发出时间。

(5)检验报告单必须在科室规定的时间内发放,逾期不能发出的需向科室汇报,说明原因,并在登记本上登记。

(6)除门、急诊以外,科室的所有化验结果均应有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7)检验结果的报告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8.分析后标本保存、备查制度

(1)除尿液和粪便标本外,其他标本检查完毕后,一律置冰箱保存3天才能弃去。 (2)各室标本应按测定日期分别保存,以便查找。

(3)保存的标本在临床医师或患者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检测结果重新复查。

9. 重要结果登记报告制度

(1)重要结果报告四个方面:1)生命紧急值:如血糖过低,血钾过低或过高;2)重大传染病、耐药菌等,如发现霍乱、艾滋病等;3)血、脑脊液、骨髓培养阳性;4)白细胞过高或过低、血小板过低。 (2)检验出以上结果必须及时电话向临床医师报告。报告的时间及报告人必须登记。

10.室内质控制度 (1)各实验室必须将室内质控工作贯穿到日常检验中,质控方法可根据具体测定项目不同自行选择,根据国内外质控技术发展趋势逐步完善。 (2)每天室内质控标本需与病人标本同时测定,只有当质控结果达到实验室设定的接受范围,才能签发当天的化验报告。

(3)当室内质控结果出现失控时,需仔细分析、查明原因,若是真失控,应该在重做的质控结果在控后,对相应的所有失控的患者标本进行重新测定,方可发出报告;若是假失控,病人标本可以按原测定结果报告。 (4)质控品的订购由各实验室上报计划,科室统一安排。 (5)质控品的保存由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

(6)质控品检测的全过程需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执行,不能任意更改。 (7)更换质控品应在前一批号未使用完之前,以保证新、旧批号同时使用一段时间,不得使用过期的质控品。

(8) 各实验室每月末要对当月的室内质控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并与以往各月的结果进行比较,制定下一个月的质控计划。将质控原始数据及质控图汇总整理后存档保存。

(9)各实验室工作人员每日需对冰箱、温箱、比色仪等常规设备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

(10)科室所有使用的仪器必须定期按一定的要求进行校准和评估,同类仪器和同类项目的测定每年由科室组织两次比对试验,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11)科室对检验报告的质量每年进行两次抽查评估。

(12)各实验室都应备有室内质控登记本,登记内容包括:质控项目、质控品来源、质控品批号和有效期、测定结果、失控分析及处理措施、阶段小结。

11.室间质评制度

(1)各实验室必须无条件参加科室规定的室间质评项目。

(2)各实验室的室间质评活动由室负责人统一安排,科室质量主管督促实施。 (3)质控样品需用常规方法由日常工作人员与病人标本一同测定。不得将质控样品转送其他实验室检测,也不得就检测结果与其他实验室进行交流。

(4)每次室间质评标本的检测需有详细的书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测定项目、测定方法、出现的问题、报告结果、反馈结果、原因分析、操作人员签名、室负责人签名(编号)。

(5)室间质评结果须由实验室负责人与操作者共同按要求填写,并进行认真审核,交科主任签字和质控主管登记备案后,用挂号信寄出。

(6)对剩余的室间质评样品必须尽可能的进行保存,以便收到反馈结果后,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重新测定(在不影响检测结果的情况下)。

(7)各实验室收到室间质评反馈成绩后,需交科主任签阅,再交科室质量主管统一保存备案。对不合格的项目需集体讨论,分析原因。 (8)科室每年7月份和1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一下午各召开1次室间质评分析会,通报总结各室室间质评成绩,提出改进措施。

(二)管理制度

1.检验方法保证制度 (1)根据临床要求选择开展的检验项目,必须满足临床需要各实验室使用的检验方法必须能获得准确、可靠的实验数据,必须得到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SDA)的批准认可。

(2)在本科室使用的方法必须得到科主任的同意。

(3)所用检验方法的质量必须有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程序作保证。 (4)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执行科室规定的检验方法,不得任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履行科室的检验方法或检验试剂更改程序。

2.检验方法和/或试剂更换程序

(1)检验方法或试剂更换前必须书面申请,说明更换原因,报科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后才能更换。

(2)在使用新方法、试剂之前应作评价工作,内容包括:1)方法对比及偏差评估(NCCLS文件EP9-A),以了解两方法测定得到的结果是否相同或差异是否在充许范围内;2)分析方法的线性、偏差和不精密度评估(NCCLS文件EP10-T2),以了解分析偏差、不精密度、漂移等是否符合要求。 (3)更换的检验方法和试剂要有溯源性依据,更换方法应采用国际或国家有关科学文献或杂志公布的推荐方法,要有符合医学检验要求的程序,包括采样、处理、运输、贮存、检查项目的准备等。

(4)更换的新方法必须有性能要求,包括:准确度、精密度、特异性、干扰因素的影响、分析灵敏度、检验结果的报告范围、线性、参考值范围、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规则等。

3.仪器使用维护制度

(1)科室应保证所有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常规或急诊需要的正常工作状态。

(2)每一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均应建立一份详细的档案,其内容应包括:⑴仪器设备名称;⑵仪器的型号;⑶生产或销售产商及维修服务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⑷仪器编号;⑸所属单位的仪器设备编号;⑹购置日期;⑺使用保修期;⑻仪器放置地点;⑼电源要求;⑽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⑾使用记录;⑿故障出现及维修保养记录;⒀责任人。 (3)操作人员应懂得所使用仪器的操作原理并按操作步骤进行规范操作。仪器责任人应参与新购置仪器的安装调试和岗前培训。

(4)仪器保养,分为预防性保养和常规保养。一般在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中有详尽的书面说明,使用者应按其规定执行。常规保养指每天开始工作前和结束工作后规定做的保养工作;预防性保养指定期(1周,1月)做的保养工作。有些另配件、材料虽然没有出现损伤现象,有时亦要定期更换。 4.试剂订购制度

(1)科室试剂订购计划经科主任签字后,由科秘书统一报医学工程处或试剂部。各室试剂订购计划由各室负责人根据使用量和库存量每周二和周五两次以书面形式报科秘书。

(2)新购或更换试剂由科室提出意见或申请。所购试剂均应符合相关法规。应进行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比较,杜绝伪劣产品。 (3)不得在订购过程中为个人谋取私利。

5. 环境卫生责任制

(1)科内应保持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2)严格按照环保、防疫部门及医院感染条例的要求,对科内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分工,严格检查。

(3)各室物品器具摆放应整洁有序,工作完毕后须对相应设施和环境进行消毒。科内设施如有损坏影响使用或有碍整洁,应及时报告。 (4)在打扫卫生时不得任意拔出任何医疗器械或办公用的电源插头,检验仪器由使用人员负责清洁,仪器内部结构清洁由维修工程师负责。

(5)各种清洁剂、消毒剂由科秘书妥善保管,各级人员都应按规定的要求使用,不同类型的清洁剂或消毒剂不得混合使用。

(6)每天各室应更换垃圾袋,储放于指定地点,垃圾桶周围应保持干净。垃圾应分类处理,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分装,所有垃圾均应高压灭菌后弃去。

(7)护工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带手套,运送垃圾时垃圾袋要密闭,中途不得离开,不能让污染物处于无人照管的状况。 (8)科室对新来的护工应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使他们了解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消毒、灭菌观念,明确工作职责,了解各种清洁剂和消毒剂的性能及使用,掌握消毒、灭菌技能,具有安全操作常识,了解处理各种垃圾的要求。

6.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和单位制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即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实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 (3)对剧毒化学药品,各类菌(毒)株,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4)电、水、煤气使用的安全:对科室用电总负荷予以测算,并留有余地,防止超负荷。不得随意加粗保险电阻丝,更不能用铁丝代替,以防止电路起火。所有电插座必须安全接地。对大型贵重仪器应根据仪器设备的要求和工作性质配备稳压器和不间断电源。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爆炸。使用煤气和液化气时要有人看守,以防燃气外泄发生事故,使用完毕后一定要关好开关。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燃气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 (5)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6)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触电、失火、割伤、刺伤、烧伤、中毒等,应有应急处理预案。

(7)防火设施 各室内保持走廊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应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防火沙箱。

7. 投诉处理制度

(1)科室每天有一位行政主任主要负责接待、处理投诉。

(2)每位职工都必须认真接受病人和临床医师在服务和质量上的投诉,不得推诿。 (3)科室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对任何投诉均必须受理。 (4)接受患者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接待记录→查明原因→耐心解释→有错赔礼→是错必纠→必要时赔偿患者的经济损失→让投诉者满意。 (5)接受临床医师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接待记录→查明原因→及时改正→改进工作→避免同类错误。

(6)科室每2个月召开一次科会对投诉记录进行归纳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提出改进方案,为进入下一个质控环节做好准备。

8. 人员培训制度

(1)全科员工均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有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促进学科发展的义务。

(2)科室固定一名行政主任专门负责人才培养、人员培训,并尽可能地为员工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

(3)科室每两周举行一次业务讲座,全年不少于24次。

(4)有计划地对科室各级人员进行分层培训,培训方法有自学、进修、参观、交流等,以自学为主。

(5)新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方可签发报告单,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

(6)检验士必须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全年不少于20次,应主动自学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操作,每年参加实习生的出科考试。

(7)检验师应积极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全年不少于15次,应能胜任全科各实验室的工作,掌握仪器的使用,主动自学,必须在任职期满后能一次性通过职称考试。

(8)主管检验师应主动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全年不少于10次,积极自学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每年在科室开展业务讲座1~2次。 (9)主任、副主任检验师应能够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和前沿知识每年应撰写有价值的综述1~2篇,举行讲座1~2次。

(10)科室开展较大的“三新项目”或引进万元以上仪器时,应重点培养1~2名工作人员作为项目或仪器负责人。

9. 进修、实习生带教管理制度

(1)科室固定一名行政主任专门负责进修、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2)进修、实习生在各实验室工作期间由室负责人管理。室负责人是进修、实习生的主要带教老师,其他工作人员均有责任对进修、实习生进行讲解、示范和操作指导。

(3)进修、实习生的整个检测过程必须在本室工作人员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化验单必须由本室工作人员审核、签发。 (4)所有进修、实习生必须全程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实习结束必须参加出科考试。 (5)大学本科生实习结束后要求每人撰写毕业论文一篇。

(6)进修、实习生请假3天以内必须由室负责人和分管主任共同批准,请假超过3天必须由医院教育科批准,超过1周必须由医院和所在单位共同批准。

10. 信息管理制度

(1)检验科信息管理系统由功能、信息、组织管理、资源、培训、质量管理、联机检索和远程通讯等组成。

(2)科室应采用通用性能高的软件系统,同时应考虑到与院内网络,当地其他检验结构以及检验中心的连接,实现资源共享。

(3)检验科所有患者检验信息应列入网络管理系统。

(4)科室设有专人进行网络管理,不同的操作者限制不同的操作权限。

(5)所有进入网络连接的计算机一律不准外来磁盘上机操作,以防病毒污染。 (6)计算机内信息应定期备份。

第6篇:检验科规章制度

检验科规章制度

一、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1、标本一律凭单采集,做好五查五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项目),临床科室送的标本要核对检验单、检查项目和标本采集是否合乎要求。

2、各项检验标本分类进入各项检测程序,并严格做好编号和核对,缓检标本应核对后妥为保存。

3、检验后的标本应按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和条件限时保留备查,特殊标本特殊保存。

4、凡有传染性的标本,应按传染性标本管理规定须经灭菌处理后才能弃去。

二、急诊检验制度

1、检验科急诊化验室保证执行一天24小时值班制,接到急诊检验申请单或电话告知或急诊病人前来化验,值班人员必须5分钟内给病人采血或接收标本,半小时之内出检验报告。

2、住院病人急诊检验,临床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填写合格急诊检验申请单,并填写急诊申请时间,由护士采集或收集标本及时送急诊化验室检验,并填写采集时间,护送队及时送检,检验科收到标本后记录接收时间,及时检验、及时电话报告临床,并记录报告时间及接收报告者姓名。

3、检验报告单于当日午后或次日早上,随同其他检验报告单一并送临床科室。

4、急诊检验范围:(1).急诊病人和急诊观察病人。(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3)住院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5、急诊检验项目:三大常规、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常规检验、血型鉴定、潜血试验、凝血酶原时间、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时间、纤维蛋白原、D-二聚体、钾、钠、氯、钙、镁、磷、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血气分析、血、尿淀粉酶、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功酶、乳酸脱氢酶、肌钙蛋白、胆碱酯酶、CRP、糖化血红蛋白、肝功能等.其他项目可根据需要有条件开展都得开展。

6、做好本室室内质控、室间质评、仪器维护使用及记录,填写督查交接班情况。

三、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1、检验报告单必须按检验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使用统一的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准确,书写规范,填写后核对,不涂改,不破损,不污染。

2、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如报告单为表格时,阳性用“+”表示,阴性可用“Ø”表示,未查者可用“/”表示。

3、报告单必须有检验者签字(全名)和签发日期,急诊报告应注明标本采集(收到)及发出报告时间。

4、当日完成的检验报告单按科室分好,每天下班前半小时分送各科室。

四、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医院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并要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以适合于本院患者群体的需要。

3、建立检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必要时)、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4、医院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五、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登记 门诊及住院部化验室均应设立化验室专用的登记本,对菌痢、肺结核、疟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丙、戊肝抗体,乙肝两对半)、感染性腹泻等法定报告传染病检测结果阳性者实施登记,并在化验结果报告单上家盖“请注意疫情”章。化验室专用疫情登记本登记项目应包括姓名、性别、临床拟诊、送检医师、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医师签名和检验日期等。

二、疫情信息安全、保密制 各级医疗机构应妥善保管涉及疫情信息的相关资料。责任报告人以及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无权向社会和无关人员透露信息,不得泄露传染病患者个人隐私。

三、异常结果反馈制 检查出与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检验结果应及时反馈病做好反馈记录。

六、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的防范工作,并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3、使用强酸、强碱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腐蚀仪器和衣物。

4、产生毒性或腐蚀性气体的试验应在通风处进行,带有腐蚀性试剂,废弃之前先用清水稀释后,再倒入下水道。

5、贵重仪器、物品等设专人保管、定期维修,存放柜箱要加锁。

6、加强对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及危险、剧毒化学试剂等的管理 ,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对剧毒药品有专柜保存,并做好应急处理及防护工作。

7、检验室备有常用消防设施及专用灭火器材,接受消防安全及使用灭火器材的教育,对各种电器、电路按规定安装使用。

8、检验科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七、仪器管理制度

1、各种检测仪器按医疗器械进行登记,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养和按规定办理报销、报废手续。

2、精密仪器,设专柜存放,实行定人使用、保养、保管责任制。无关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3、各种精密仪器、器械,须经校正合格后使用,计量仪器应按市技术监督局规定每年实行强制检定。

4、新购仪器、器械、须经检测验收合格后使用,不熟悉仪器性能者不能独立操作,无维修知识和技能者不得随意拆卸检修。

5、各种仪器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格保养程序,经常保持仪器处于灵敏状态。仪器室内严禁存放挥发性、腐蚀性的化学物质,注意防潮和防爆晒。

八、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检验科要根据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有计划地采购试剂。

2、检验科要做好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变质、过期和浪费,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3、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加盖红印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注册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及业务员的身份证明。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字。

5、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验冰箱温度。剧毒、易燃易爆品要按要求保管。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保存。

九、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

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3、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试剂。

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

十、检验科室内质控工作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应创造条件开展室内质控。生化、血液细胞计数、尿化学,应每天做室内质控,特殊项目在更换试剂批号或校准后进行质控。

2、室内质控数据的处理:

所有开展质控的项目,不论每日做还是需要时做,均应把数据输入质控管理软件或质控图表,求出其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及在出控分析。

3、室内质控数据的管理:

1) 统计:每月末,应对当月所有的质控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处理,并做本月室内质控评价。

2) 上报:每月5日前将前一月的质控图打印、分析、评价后由实验

室主任签字后上报科室存档。

4、失控处理及失控报告单:

遇到失控,应按失控原因进行分析,并按步骤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失控后必须填写失控记录以及纠偏措施。

5、监督:科主任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室内质控开展执行情况,对未严格执行者按科室有关规定进行批评及经济处罚。并记录在业务考评内容中,作为各室评审时的材料。

十八、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亲自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试剂、材料的计划和请领、报销等工作。

4、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十九、检验士职责

1、在检验师的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2、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在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请领、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5、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龙廷中心卫生院

检验科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室规章制度

化验室规章制度

外科规章制度

眼科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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