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基础情况调研报告

综合文章 时间: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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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基础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工作安排,2021年4月7日至4月8日,公司副总经理耿海峰带队前往大同、朔州两市对大秦佳苑、云海苑、朔州站北小区三个项目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进行走访调研,现将调研基础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大同、朔州两市均未成立“处遗办”,专门对接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2.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确权科张主任负责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报事宜,申报必须完成规划验收并提供地名办文件,大秦佳苑及云海苑均未具备申报条件,暂无法开展不动产权证办理申报工作。

(1)大秦佳苑完成规划验收,没有办理门牌证、土地证。

(2)云海苑有门牌证,没有完成规划验收。

3.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股办公室钟主任审核朔州站北小区资料,可以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

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杜局及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蔚科负责朔州市国有建设用地房屋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表示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4号)精神,朔州站北小区需比照相邻地块当时地价缴纳土地出让金约4800万元,方可进行不动产首次登记及办理后续转移登记事项。

二、存在问题

1.中共大同市委办公厅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同办字〔2018〕8号)明确将大秦佳苑、云海苑两个项目列入解决范围,现不动产登记中心并未按照此文件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2. 朔州站北小区需比照相邻地块当时地价缴纳土地出让金约4800万元,方可进行不动产首次登记及办理后续转移登记事项。

3.大同项目部现有满足“办证”业务条件的人员不足,且项目部未配备业务用车,在前往大同市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朔州市办理业务时多有不便。

三、需集团公司协调事项

1.集团公司向大同市政府去函,就大秦佳苑、云海苑两个项目解决不动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给予支持。

2.集团公司协调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土地出让金缴纳事项予以减免,准予办理朔州站北小区不动产首次登记。

四、建议

1.大秦佳苑项目先办理门牌证,获得地名办文件;并同步补办土地证,具备不动产首次登记申报条件。

2.云海苑项目对未满足规划条件部分缴纳罚款,完成规划验收,具备不动产首次登记申报条件。

3.朔州站北小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测绘公司进行房屋测绘,申请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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