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总结 时间: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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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区政府采购中心以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为重点,结合福田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xx大精神,围绕建设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的国际化先导城区的工作目标,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严格把好采购业务每一道程序关,以“公平、公正、公开、诚实、透明”为根本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给的采购任务和各项工作。

  一、xx年主要情况

  xx年,我区政府采购完成采购预算金额140702.3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42085.67万元,节约资金8616.7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 6.12%,采购次数为614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一)保质保量按进度完成区重点项目采购工作

  一是以民生为重点,将区重点项目工作纳入中心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任务。我中心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各项采购工作,完成我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垃圾减量示范分类和区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及运营主体采购、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设备系列采购等区重点项目采购工作。二是以采购任务为中心,在采购工作中主动服务。积极配合各采购单位开展各项前期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在工作研讨会中充分提出意见,做好采购前期沟通服务工作,采购资源使用充分弹性化,积极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三是以创新采购方式为抓手,确保政府采购质量。针对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单位需求,首次以预选供应商的方式招标完成我区市政道路、绿地和城中村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工作,首次采用BOT模式完成区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及运营主体采购工作等,以创新采购方式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益。

  (二)加强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与落实。一是发送宣传短信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向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发送新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宣传短信息,扩大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的影响面。二是市、区联动学法。认真组织学习于6月1日发布实施的《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组织与参加市、区两级采购中心的学习、培训,与财政局联合开展专题研讨学习,逐条研究,分析落实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对策与具体措施,印制并发放宣传册。三是开展采购法规学习培训。联合财政局于7月初开展围绕《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的采购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对全区210多个采购单位的采购负责人和采购专员及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采购条例与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与操作规程示范。

  (三)修订完善各类标书模板。根据《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修订各类采购项目的申报模板,固化《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和要求,同时也是条例与细则具体实现形式和途径。以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为基础,系统分类梳理标书模板,以《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为准绳,制定需求设置标准与框架,完善采购需求方案格式文件,引导用户单位正确编制采购需求方案。通过完善审核采购需求方案和资质要求的规则和制度,规范评标因素和分值设定的规则和标准,让每个评分项都公平合理。

  (四)坚持绿色采购,践行智慧低碳发展

  一是政府采购与低碳理念相结合,完成“环保入户行动”工作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环保入户”行动工作要求,任务分解到部门,按季度、月份及时反馈任务进度,通过向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发送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及低碳知识宣传短信息,根据区统一部署总结提高协同网办公效率,完善电子评标系统及市区统一网上采购平台。二是推动绿色采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xx]51号)的文件要求,将强制采购的9大类节能产品纳入招标文件;关于符合相关规定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对符合节能环保产品要求的设计方案、工艺、材料和技术设备等,在评分标准的权重上和评分细则的分值上给予侧重,使政府采购项目尽可能地使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产品。

  (五)大力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工作

  xx年,按照《福田区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分工明细表》的分工要求,设定中心责任分工项目共7项,对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完成时间、责任部门等作出明确规定,细化到部门,量化到个人,严格要求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带头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自觉接受监督,把自己置身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意见,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定期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对于中心各部门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三是结合政府采购工作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要求,围绕提高执行力这个目标,进一步建立“依法采购,高效服务”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完善中心工作流程图、核心工作流程图,严格贯彻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重大项目与重要工作“办结制”和严格的责任倒逼机制等,根据《廉政准则》的要求修改完善政府采购业务的工作程序,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每一个项目的采购工作。

  今年,我中心问责人数为0,被查处违纪人数为0,公开曝光突出问题或典型案件0宗。收到对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有效投诉为零,中心从领导到每位工作人员都没发生违纪违法、腐败不廉洁的行为和不正之风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需求个性化与采购标准化的矛盾。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采购业务流程日趋注重标准化因素,各类采购项目模板力求通用一体化,同时,个别采购单位也存在个性化需求,不同项目类别的需求设置也有所不同,亟待解决个性需求与标准化之间的矛盾。

  (二)对新《实施细则》须加强宣传与培训。新《实施细则》已于6月1日开始实施,对采购工作的要求更高,采购申报、工作流程、后续管理等方面规定更加具体,为规范采购单位的各项采购工作,需对《实施细则》进行更加深入的宣传、培训。

  (三)采购合同备案管理仍待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不及时备案情况时有发生,个别采购单位采购工作人员意识淡薄,不按法定时间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送至采购中心履行备案手续,有的甚至几年后才送交备案,合同备案工作亟待加强。

  三、xx年工作计划

  (一)探索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新模式

  根据《采购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及主管部门授权委托,逐步探索开展合同管理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在深圳市、区统一网上采购平台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的手段,探索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新模式。

  具体工作模式为:通过建设福田区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平台,面向福田区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对采购人及供应商从中标后签定合同、进度款支付、项目验收以及售后服务情况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以达到对每个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到及时的了解,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对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供应商按照一定规则进行考核监督,对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考核,从而达到降低政府采购风险,提高采购质量的目的。

  (二)进一步强化采购活动内外部监督机制

  (1)依法采购,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根据《采购条例》和《实施细则》,在xx年,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业务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以此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严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为:一是引进人才,加强队伍建设。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争取引入法律专业人才,并通过社会力量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在xx年新增3-4名法律专业人才,参与到采购工作环节中,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任务;二是完善采购文件模板,提高采购文件标准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修订采购文件审核办法,对采购文件进行分类,实行AB角工作人员互审,多层级联审,重大项目特审,法律顾问加审等审核办法,以此提高采购文件审核质量,确保采购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并起到双岗监督制或多岗监督制的内部监督效果。

  (2)引入外部监督新模式,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手段

  为使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采购中心将探索拓宽外部监督新模式。一是引入廉政义工监督评标制度。与区监察局联合推进“廉政义工”监督评标过程的工作,邀请廉政义工到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的现场监督;二是引入人大政协巡查监督制度。邀请人大或政协代表对评标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探索人大或政协对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平、评审质量、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进行综合评价制度,并提交对巡查项目评审结果的意见和对评标专家的综合评价报告。

  (三)探索优化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处理流程规范化

  对项目质疑处理方式方法在实践中进行新的尝试和探索,不断总结经验,规范质疑处理工作,优化流程,关口前移,建立公正、透明、高效的处理机制,强化法律专业服务,保护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降低引起投诉的风险和其他法律风险。xx年,我中心将开展对项目质疑处理创新方式进行调研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实施方案,总结出一套科学可行的方法,形成规范化制度,优化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