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自查报告(共6篇)

总结 时间:2021-07-10
【www.wendang123.cn - 总结】

第1篇:司法所自查报告

司法所2016年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内通[2016]47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所业务工作评查活动的通知》)、通辽市司法局通司字[2016]61号(《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所业务工作评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工作,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和政府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基本方针。为了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在2016年上半年,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一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研究制定了《二〇一一年普法工作规划》,对今年的“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

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2016年工作计划;纳入了党委、政府以及其它相关部门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考核。2016年专门召开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普法治理工作,并在年初制定了2016年普法工作计划。由于领导高度重视,苏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二)坚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领导带头学法

2016年上半年,党委、政府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今上半年集体学法在两次以上,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结合工作实际,苏木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观念。

2、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有利契机,利用集贸市场,通过载体、抓重点、以报刊、标语、电视和法制图片展等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场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赠送法律书籍5000册,先后举办涉农法律法规培训班2期.

3、认真组织全民、青少年学法传教育工作

根据我所实际,结合“三.八”妇女节、消费者权益日、劳动节、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际禁毒日等联合苏木综治、法律服务所、妇联、团委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行大型的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六月,我所在各村举办了普法培训班。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广大群众常遇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土地法》、《物权法》、《法律援助条例》、《侵权责任法》、《工伤保险条例》、《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配备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以法制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辅导学法。在进行辅导学法的同时,还组织学法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我苏木农牧民、青少年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2016年上半年,举办人民调解培训1次、以会代训5次,不断提高了调解工作水平和调解工作质量。

1、今年我所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倾听民生、建立了“民情台账、调解台账、发展台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创新水平。

2、我所继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紧密衔接的多元调解工作机制,从受理、取证、调解、回访、归档等方面注重调解质量,提高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截止目前全,苏木共发生矛盾纠纷183起,调解成功176起,

3 / 4 调解成功率为96%。

三、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格嘎查嘎(村)都有建立了帮教小组,对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开展帮教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帮教方式。

2、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

3、社区矫正人员无重新犯罪。

4、社区矫正严格实行“奈司字[2016]19号”文件精神,落实了三项工作机制“五个一”管控措施。

四、法律援助工作

今上半年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2件。本法律服务所做到了应援尽援,落实了便民措施,严格执行法律援助“五个严禁”。

五、存在的问题

1、司法所编制缺乏。按照自治区、市有关“苏木乡镇司法所一般应配备3名司法干警”的要求,应逐步配齐司法所的人员编制,以缓解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的困难,方便开展各项司法业务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2、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努力加强对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所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

第2篇:司法所上半年工作自查报告

司法所2011年上半年工作自查报告

县司法局:

按照县局的安排,现将司法所今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司法所规范建设

镇党委政府能够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按照县委的要求,较好的了落实人民调解、普法、社区矫正等业务经费,为司法所工作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司法所现工作人员3人(含镇普法办2人),整体素质高,较好地开展工作;司法所办公用房(含调解厅)达到250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制度均已上墙;抓好司法所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县局、镇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健全完善内部学习、教育、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严格遵守《司法局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证了安全用车;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业务,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正常开通,“”法律服务专线有咨询记录台帐,做到有问必答。

二、人民调解工作

1、镇、村调解组织健全,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了争创先进调委会、优秀人民调解员活动,注重发现培养先进典型;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办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新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纠纷登记、矛盾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矛盾纠纷分级调处、重大疑难纠纷领导包案调处等工作制

1度和工作机制;做到每月定期排查和敏感时期即时排查相结合模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落实责任人,及时调处。一般时期,一月集中排查一次,形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报告,并及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表、分析报告、典型案例等及时上报县局基层股。重大敏感时期,每日一排查,每日一汇报;有激化、上访倾向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半年以来全镇共受理各类纠纷 件,其中司法所受理 起,纠纷受理率达到 ,调处成功率达到 ,在司法所调处的纠纷中,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没有发生因调处不及时、不当,引发的群体事件;调处档案资料完整,调解案件卷宗规范;村级调委会调解的矛盾纠纷有记录。

三、安置帮教工作 及时调整充实安置帮教机构健全,有年度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台帐和个人档案,对本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帮教措施有力,帮教率达95%以上,安置率达8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保证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信息录入、更新准确及时;不断加强对重点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敏感时期要对重点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并写好谈话记录,对符合救济条件的,力求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四、社区矫正工作 定期召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与公安派出所协调联系到位,健全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定期召开志愿者会议,在镇福利院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落实到位,矫正对象按时电话汇报、书面思想汇报;定期组织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公益劳动、

谈话教育等,集中教育每季度组织一次,组织公益劳动一次;严格执行县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进行通报表扬,对违反矫正纪律的矫正对象及时给予提醒、警告,对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给予惩处,确保每名矫正对象不脱管、不失控;保证了矫正对象及时纳入移动信息系统管理,将矫正方案、个人简历、犯罪事实、社会关系及电话思想汇报、公益劳动情况等准确及时录入系统;做到矫正对象报到时,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不报到人员及时查找,刑满或重新犯罪需解除社区矫正的及时上报审批,批准后及时宣告解除矫正。逐人建档,专人管理,档案管理规范,统计报表上报准确及时。

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普法

依法治理规划,当年有工作要点、学习计划和工作总结,各类档案资料齐全;积极开展依法治村活动,所辖村制定《村规民约》达100%,;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创建“平安乡镇”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认真做好法制培训工作,组织村级普法组织人员法制培训一次。

六、法律援助工作

积极配合县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建

立法律援助接待咨询、案件登记台帐,记录祥实,工作规范,并按时完成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工作任务。上半年共完成法律案件8件。

七、其他工作

按照县司法局制定的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要点,上半年上报各类

信息8篇,调研文章1片;司法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没有发生因工作态度、工作过失、不廉洁问题而引发群众上访和投诉;通过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上报了各类统计报表和信息资料。上半年协办公证业务2件,积极配合了公证处拓展公证业务范围;自觉服从县司法局的领导,参加县局安排的学习、会议时不迟到、不早退、按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按时完成县局安排的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服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领导和群众对司法所的工作满意率高。

七、加分项

1、探索延伸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办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

2、司法所调处的案件数量完成任务1倍以上或参与重大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的调处化解得到领导批示表扬的。

第3篇:司法所上半年工作自查报告

司法所2011年上半年工作自查报告

县司法局:

按照县局的安排,现将 司法所今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司法所规范建设

镇党委政府能够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按照县委的要求,较好的了落实人民调解、普法、社区矫正等业务经费,为司法所工作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司法所现工作人员3人(含镇普法办2人),整体素质高,较好地开展工作;司法所办公用房(含调解厅)达到250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制度均已上墙;抓好司法所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县局、镇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健全完善内部学习、教育、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严格遵守《 司法局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证了安全用车;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业务,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正常开通,“”法律服务专线有咨询记录台帐,做到有问必答。

二、人民调解工作

1、镇、村调解组织健全,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了争创先进调委会、优秀人民调解员活动,注重发现培养先进典型;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办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新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纠纷登记、矛盾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矛盾纠纷分级调处、重大疑难纠纷领导包案调处等工作制

度和工作机制;做到每月定期排查和敏感时期即时排查相结合模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落实责任人,及时调处。一般时期,一月集中排查一次,形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报告,并及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表、分析报告、典型案例等及时上报县局基层股。重大敏感时期,每日一排查,每日一汇报;有激化、上访倾向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半年以来全镇共受理各类纠纷 件,其中司法所受理 起,纠纷受理率达到 ,调处成功率达到 ,在司法所调处的纠纷中,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没有发生因调处不及时、不当,引发的群体事件;调处档案资料完整,调解案件卷宗规范;村级调委会调解的矛盾纠纷有记录。

三、安置帮教工作

及时调整充实安置帮教机构健全,有年度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台帐和个人档案,对本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帮教措施有力,帮教率达95%以上,安置率达8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保证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信息录入、更新准确及时;不断加强对重点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敏感时期要对重点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并写好谈话记录,对符合救济条件的,力求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四、社区矫正工作

定期召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与公安派出所协调联系到位,健全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定期召开志愿者会议,在镇福利院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落实到位,矫正对象按时电话汇报、书面思想汇报;定期组织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公益劳动、

谈话教育等,集中教育每季度组织一次,组织公益劳动一次;严格执行县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进行通报表扬,对违反矫正纪律的矫正对象及时给予提醒、警告,对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给予惩处,确保每名矫正对象不脱管、不失控;保证了矫正对象及时纳入移动信息系统管理,将矫正方案、个人简历、犯罪事实、社会关系及电话思想汇报、公益劳动情况等准确及时录入系统;做到矫正对象报到时,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不报到人员及时查找,刑满或重新犯罪需解除社区矫正的及时上报审批,批准后及时宣告解除矫正。逐人建档,专人管理,档案管理规范,统计报表上报准确及时。

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当年有工作要点、学习计划和工作总结,各类档案资料齐全;积极开展依法治村活动,所辖村制定《村规民约》达100%,;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创建“平安乡镇”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认真做好法制培训工作,组织村级普法组织人员法制培训一次。

六、法律援助工作

积极配合县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建立法律援助接待咨询、案件登记台帐,记录祥实,工作规范,并按时完成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工作任务。上半年共完成法律案件8件。

七、其他工作

按照县司法局制定的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要点,上半年上报各类

信息8篇,调研文章1片;司法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没有发生因工作态度、工作过失、不廉洁问题而引发群众上访和投诉;通过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上报了各类统计报表和信息资料。上半年协办公证业务2件,积极配合了公证处拓展公证业务范围;自觉服从县司法局的领导,参加县局安排的学习、会议时不迟到、不早退、按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按时完成县局安排的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服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领导和群众对司法所的工作满意率高。

七、加分项

1、探索延伸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办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

2、司法所调处的案件数量完成任务1倍以上或参与重大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的调处化解得到领导批示表扬的。

第4篇:司法所职能工作自查报告

司法所2013年职能工作自查报告

2013年,我所在司法局、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司法行政工作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着力在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治理和加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上下功夫,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活动,深化“平安乡镇”创建工作。

1、以实现“平安乡镇”创建活动的新突破,将“六五”普法工作列入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中纳入目标考核。

2、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一是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读本》、《法制快报》、《人民调解》等资料的征订工作。二是制定了《**镇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化》、《**镇2013年中心组学法计划》等普法工作文件,指导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积极与**中学、**中心校沟通联系,将法制课作为普法重点,在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四是为了提高全镇干部的知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与司法局、检察院对全镇干部全面法律培训。

3、围绕“平安乡镇”建设目标,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做好规划贯彻落实情况中期的自查自评工作。精心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

4、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以普法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深入人民群众中间,宣传主题教育的意义,夯实主题教育群众基础,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1、司法所队伍建设。一是按上级要求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

1、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责任制、承诺制、公开制、评价制、督查制、问责制”为主要内容的执行力建设系列制度,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执行能力;

2、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干警思想觉悟、改进工作作风。使全所司法行政干部始终保持清廉本色。

2、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确保社会稳定。建立健全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司法所长为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基层调解委员会。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镇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今年排查民间矛盾纠纷230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8件,调解率为100%,典型有河马小学学生溺水死亡赔偿纠纷案、李运村第二村民小组与承包负老板生产经营纠纷案等,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本辖区的稳定、平安、和谐。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全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14次深入到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各类纠纷3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涉及相关人员100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相关人员44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3、社区矫正。一是每月司法所人员都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分析会,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排查清理,落实工作。排查清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人员情况。二是完善对全镇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录入,核实具体情况,查漏补缺,做好社区矫正的相关业务衔接工作,确保每名矫正对象都在监控之中。三是认真接受县检察院的监督,积极主动通报工作情况,积极同公安派出所联系,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移交和情况通报。目前,我镇在册人员有12个人,没有脱管、漏管现象。

4、抓好帮教安置工作,全力预防重新犯罪。

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规范安置帮教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置帮教不重不漏。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司法所工作人员同监狱、派出所在对刑释解教人员在管理上狠下功夫气力。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就业、落实责任田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优惠政策,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就业安置率。针对这一特殊群体,积极配合社会各界人士,社会自愿者、先进典型人物,深入其家庭,开展帮教活动。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是抓好法律服务工作,全力助推地区发展。

1、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做好“法律援助户口”的宣传、推广工作,依托乡镇和村民委建立多级联调机制。截止2013年11月底共办理法律援助 3起。

2、开通法律咨询。在接待中,公开法律咨询电话。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全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1000人次,大大避免和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及上访事件的发生。

6、以“普法学校、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我镇在24个行政村开展了“普法学校”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四、存在一足

1、信息报送没有完成。

2、工作创新不够,表现在只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

3、平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表现在开展工作中过多追求完成任务,误逻工作质量。

五、2013年工作打算

1、完成司法局部署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3、抓好“六五”普法工作,并探索将普法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4、加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进一步完善衔接机制,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

5、加强矛盾纠纷摸排调处。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和排查网络、及新机制,做到信息上报及时,情报及时掌握。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 ,真抓实干,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所职能,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司法所

2013年11月13日

第5篇:工作报告之司法所自查报告

司法所自查报告

【篇1:驿前司法所自查报告】

驿前司法所自查报告

根据县司法局2008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通知,我所认真对照年初司法局印发《2008年乡(镇)司法行政目标管理考评方案》,现就我所2008年司法行政工作自查情况如下:

一、我所2008年根据县司法局的总体工作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重点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争取镇领导支持。首先,健全加强组织机构,镇专门成立了几个领导小组。各村也相应完善了组织机构。这些有力措施,确保司法所依法、坚持公正、全面正确履行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职能作用。

二、建立健全了镇、村二级调解组织。我镇辖18个村委会,172个村小组,司法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在每个村完善了调解机构,设有调解小组,每个村小组设有调解员,全镇有191名调解员,这些调解员调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做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把一些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年来,全镇共发生民间矛盾纠纷193起,调解成功186起,调解成功率为96%,其中镇司法所办理较大的个案21起,这21起做一案一档,档案完整规范。

三、实现依法治理、做到依法行政。我们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普法方面突出新时期普法重点内容的宣传。一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栏的作用,做到每季一期。二是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每学期为中小学上法制课各4节。三是切实抓了“民主法制村”的创建活动。今年全镇抓了六个“民主法制村”的创建活动。四是坚持镇村干部集中学法,每二个月集中学法半天,使他们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五是党委中心组坚持每月集中学法一天。六是普法宣传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年终有总结。七是坚持每年对普法宣传员培训,通过他们在群众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使全镇受教育的人达90%以上。

四、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驿前镇在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成立了刑释解教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年初有方案、半年和年终有总结。

刑释解教人员有花名册,落实了帮扶人、帮扶措施。司法所每年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掌握了解基本情况为主的摸排工作。 【篇2:司法所2013年职能工作自查报告】

司法所2013年职能工作自查报告

2013年,我所在司法局、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司法行政工作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着力在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治理和加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上下功夫,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活动,深化“平安乡镇”创建工作。 1、以实现“平安乡镇”创建活动的新突破,将“六五”普法工作列入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中纳入目标考核。

2、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一是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读本》、《法制快报》、《人民调解》等资料的征订工作。二是制定了《**镇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化》、《**镇2013年中心组学法计划》等普法工作文件,指导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积极与**中学、**中心校沟通联系,将法制课作为普法重点,在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四是为了提高全镇干部的知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与司法局、检察院对全镇干部全面法律培训。

3、围绕“平安乡镇”建设目标,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做好规划贯彻落实情况中期的自查自评工作。精心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

4、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以普法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深入人民群众中间,宣传主题教育的意义,夯实主题教育群众基础,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1、司法所队伍建设。一是按上级要求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1、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责任制、承诺制、公开制、评价制、督查制、问责制”为主要内容的执行力建设系列制度,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执行能力;2、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干警思想觉悟、改进工作作风。使全所司法行政干部始终保持清廉本色。 2、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确保社会稳定。建立健全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司法所长为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基层调解委员会。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镇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今年排查民间矛盾纠纷230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8件,调解率为100%,典型有河马小学学生溺水死亡赔偿纠纷案、李运村第二村民小组与承包负老板生产经营纠纷案等,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本辖区的稳定、平安、和谐。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全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14次深入到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各类纠纷3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涉及相关人员100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相关人员44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出所联系,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移交和情况通报。目前,我镇在册人员有12个人,没有脱管、漏管现象。 4、抓好帮教安置工作,全力预防重新犯罪。

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规范安置帮教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置帮教不重不漏。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司法所工作人员同监狱、派出所在对刑释解教人员在管理上狠下功夫气力。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就业、落实责任田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优惠政策,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就业安置率。针对这一特殊群体,积极配合社会各界人士,社会自愿者、先进典型人物,深入其家庭,开展帮教活动。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是抓好法律服务工作,全力助推地区发展。

1、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做好“法律援助户口”的宣传、推广工作,依托乡镇和村民委建立多级联调机制。截止2013年11月底共办理法律援助 3起。 2、开通法律咨询。在接待中,公开法律咨询电话。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全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1000人次,大大避免和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及上访事件的发生。

6、以“普法学校、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我镇在24个行政村开展了“普法学校”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四、存在一足

1、信息报送没有完成。

2、工作创新不够,表现在只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

3、平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表现在开展工作中过多追求完成任务,误逻工作质量。 五、2013年工作打算

1、完成司法局部署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3、抓好“六五”普法工作,并探索将普法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4、加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进一步完善衔接机制,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

5、加强矛盾纠纷摸排调处。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和排查网络、及新机制,做到信息上报及时,情报及时掌握。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 ,真抓实干,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所职能,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司法所

2013年11月13日

【篇3:泥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永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我县3月6日召开的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动员大会精神做了如下对我所自我自查自评。

一、组织机构建设

1、永燊司法所属编委下文设立。标分1分, 自评1分。 2、永燊司法所是县司法局、乡党委、乡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标分1分, 自评1分。

3、编制没有被挤占、挪用、借用,政法专编、公益岗位人员全部到位。标分5分, 自评5分。

4、司法所实行负责人制,人事任免、调动由县司法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标分1分, 自评1分。

二、干部队伍建设

1、司法所负责人是法律体育本科生,有较强的组织、

协调能力,并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知识及工作技能,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标分2分, 自评2分。

2、司法所工作人员具备撰写机关公文和起草常用法律

文书能力(1分),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1分),具有宣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能力,能够运用法律知识为群众,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党政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以及协调有关方面有效开展工作的能力(1分)。标分3分, 自评3分。

3、司法所对工作人员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每月不少

于两次,每年集中培训一次,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标分2分, 自评2分。

4、司法所工作人员无以司法所名义开展有偿法律服务

或以法律服务各义行使行政职权(2分),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章守纪、热情服务,年度考评在称职以上(1分)。标分3分, 自评3分。

5、司法所有1名党员,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标分 1分, 自评1分,。

三、业务建设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1、辖区内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100%,调解

组织网络健全、完善,调解组织、调解人员名册齐全,达到“六统一(统一标牌、统一印章、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制度、统一文书)的标准。标分3分, 自评3分。

2、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

和调解员调解纠纷补贴经费落实到位。标分1分, 自评1分。 3、落实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每年对辖区内的人民调

解员进行一次以上培训。标分2分, 自评2分。 4、建立并落实民间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积极参与

讼讼外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解。标分1分, 自评1分。 5、按时上报人民调解工作统计报表。标分1分, 自

评1分。

6、辖区内年度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5%以

上。标分1分, 自评1分。

7、调解原则、程序、内容规范合法,调解文书制作规

范详细,使用统一的人民调解工作台账、文书格式,登记齐备。标分1分, 自评1分。

8、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或

酿成群体性事件。标分1分, 自评1分。

9、防止矛盾激化,机制健全,措施落实,及时上报通

报工作情况和重大信息。标分1分, 自评1分。

(二)、指导管理法律服务工作。(辖区内无法律服务

机构)。标分5分, 自评5分。

(三、)安置帮教工作

1、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情况明、底数清,在帮教期

内的开释解教人员名册和帮教安置档案齐全。标分2分, 自评2分。 2、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刑释解教衔接工作,衔接率达 100%。标分2分, 自评2分。

3、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解教工作。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准备确及时。标分1分, 自评1分。

4、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100%,协助有关部

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安置率80%以上。年内无一人重新犯罪。标分3分, 自评1分。

(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协助基层党政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规划,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标分1分, 自评1分。

2、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分),每

年为群众(含学校)上法制宣传课2次以上(1分)。标分2分, 自评2分。

3、有固定的法制宣传阵地。每年办法制宣传栏4期以

上。标分2分, 自评2分。

4、每年在县级以上(含县)报刊杂志或电视上有相关 宣传报道1次以上,或者信息简报上级有关部门采用1次以上。标分1分, 自0分。

(五)、社区矫正

1、积极协商相关部门、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团体抓好社

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并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标分2分, 自评2分。

2、年内无一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标分3分, 自评3分。 3、积极协商相关部门、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团体做好对

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工作,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 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标分1分, 自评1分。

4、按照统一的社区矫正工作文书格式,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国家刑罚法规范执行。标分2分, 自评2分。

(六)、法律援助工作

1、统一悬挂法律助标识(盾牌形牵手图)、相关工作

制度、流程和职责上墙。标分1分, 自评0分。

2、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标分1分, 自评1分。 3、指导、帮助有法律援助需要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

对案件进行初审。标分1分, 自评0分。

4、积极办理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事项和指派的案件。

标分1分, 自评1分。

(七)、依法治理工作

1、1年内为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

法治理提出法律建议并被采纳1件以上(含1件)。标分1分, 自评0分。

2、协助基层政府及时受理调处群众要求政府解决纠

纷或村(社区)解决不了的疑难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和群众性械斗事件。标分2分, 自评2分。

3、积极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乡政府交办的维护

稳定有关工作,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满意。标分1分, 自评1分。

四、所务管理建设

第6篇:乡司法所司法工作目标考核自查报告

乡司法所2015年司法工作目标考核自

查报告

xx乡司法所2015年司法工作目标考核自查报告 根据县司法局2015年司法工作目标考核通知,我所认真对照司法局司法行政目标管理考评,现就我所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自查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 所2015年根据县司法局的总体工作要求,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重点工 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争取乡领导支持。首先,健全加强组织机构,各村成立了德古小组们,相应完善了组织机构。这些有力措施,确保司法所 依法、坚持公正、全面正确履行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职

二、规范化建设

我所共有工作人员2名,乡德古调解员3名,村、组并成立的有德古小组,并具备一定的调解工作能力。现已熟练开展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三、工作方法方面 (一)人民调解工作

建 立健全了乡、村、组三级调解组织。我乡辖3个村委会,12个村民小组,司法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在每个村完善了调解机构,设有调解小组,每个村、组设 有德古小组,全乡有3名德古调解员,这些德古调解员调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做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把一些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 到了积极作用。 一年来,全乡共发生民间矛盾纠纷32起,调解成功30起,调解成功率为96%,其中乡司法所办理较大的个案4起,没有一起纠纷因调解不及时或不合法引起民 转刑和民转非案件,较好地发挥了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我乡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二)安置帮教工作

抓 好帮教安置工作,全力预防重新犯罪。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规范安置帮教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置帮教不重不漏。为预防和减少重 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司法所工作人员同派出所在对刑释解教人员在管理上狠下功夫气力。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就业、落实责任田的基础上, 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优惠政策,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就业安置率。针对这一特殊群体,积极配合社会各界人士,社会自愿者、先进典型人物,深入其家庭, 开展帮教活动。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社区矫正工作

目前我乡无社区矫正人员,在今年3月底前实现解除矫正工作,在矫正期间我司法所要求并教育他们要端正思想,放下包袱,服从矫正管理,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做到按时向司法所报到、汇报思想动态。要求矫正人员,严格遵守社区服刑的各项规定,决不能重新违法犯罪。

(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今 年,我乡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既要创新普法形式,又要落实普法内容,努力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依法治乡和“法律七进”等各项活动 正在扎实推进。我乡充分发挥农村广播、远程电教的宣传作用,覆盖宣传率达到90%以上,发放普法宣传材料800多份、悬挂普法宣传条幅12幅、制作宣传法 制宣传版面6块。在村、小学校等人员聚集较多的场所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宣传活动9次,受教育人数300多人次,充分提高了广大干部、农民群众的法律意 识。坚持乡村干部集中学法,每半年集中学法半天,使他们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党委中心组坚持每月集中学法一天。普法宣传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年终有总结。

四、存在的不足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德古调解员的学法用法培训,加强学法用法培训、及学法用法考核力度,增强法律意识。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努力加强对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所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

xx乡司法所 2016年1月4日

司法所自查报告

司法所司法工作年终自查报告

示范司法所自查报告

司法鉴定所自查报告

司法所规范化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