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检查验收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时间:20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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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自查报告
川林发〔〕153号文,遂林发〔〕3号文件的安排,按林业局印发的《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全县实施的退耕地还林生态林、实施退耕地还林经济林了自查验收,现将全县阶段验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

1.自查的依据
川林发〔〕153号文,遂林发〔〕3号文件,《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
2.自查范围及任务量
本次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自查的范围包括实施退耕还林生态林8400亩,实施的退耕还林经济林151亩及生态林补查面积1.1亩,共计8552.1亩,涉及15个工程乡镇。
3.自查工作情况
此次自查工作,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从县林业局、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抽出了28名人员组成14个自查,在培训,学习检查验收办法及技术规程的基础上,工程乡镇了自查工作。县组织了2个督导组自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把关。自查工作从2月25日展开,至3月10日结束。
二、工程管理和建设
(一)面积保存情况
全县阶段验收总面积8552.1亩,自查保存面积8552.1亩,占100%。保存面积中成林面积8552.1亩,占100%;林权证发放面积8552.1亩,占100%。:生态林面积8400亩,实施面积8400亩,自查保存面积8400亩,占计划的100%。保存面积中成林面积8400亩,占保存面积的100%。林权证发放面积8400亩,占100%;退耕地还林经济林151亩,实施面积151亩,自查保存面积151亩,占计划的100%。林权证发放面积151亩,占100%;退耕还林生态林补查面积1.1亩,自查保存合格面积1.1亩,占100%,林权证发放面积1.1亩,占100%。
(二)工程管理情况
1.档案管理
县林业局配备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了的设施设备,作业设计、合同卡片、自查验收、政策兑现工程建设资料较为。
2.管护情况
退耕还林地管护以经营者管护为主。县、乡层层制定了管护制度和办法,各工程村制定了退耕地管护的乡规民约。全县把退耕还林地纳入天保管护的范畴,天保管护人员的职责,退耕地管护总体。
3.退耕农户权益情况
从工程建设一开始,就了退耕还林政策,公示制度,了监督检查,把补助钱、粮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是近年“一折通”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了中间环节,杜绝挤占、抵扣、挪用等违纪,了退耕农户利益,了工程建设。
4.退耕地效益情况
除业主承包经营的经济林地块管护措施,经营技术到位,效益,每亩收入可达多元,农户分散经营的地块经营管理较差,经济效益不高。
三、问题反映和分析
工程建设了,但涉及面广、任务重等原因,在工程建设管理中也还问题。主要是农户只享受补助,不抚育管护的义务,地方管护较差。有些小班总体上成林标准,验收合格,但仍有零星地块保存率较低,需要补植。
附件:1、遂宁市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检查验收)结果统计表
2、遂宁市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全
面检查验收)成林与林权证发放面积统计表
3、度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申请补查
面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