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自查报告(共3篇)

自查报告 时间: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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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大气污染防治自查报告

交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大气污染防治自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我队在本职责范围内,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自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队立足生态交口建设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环境优先、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以治理污染、环保立县和创建生态县为抓手,全面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质量提升的阶段性成果。

一、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总体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本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我队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过程中,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控制污染物排放为目标,以狠抓污染源监督管理为重点,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健全监管体系,在垃圾场建设和管理、垃圾点治理、河(渠)道治理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措施。

1、在垃圾场建设方面,我们积极审批立项、筹措资金、开工建设,于去年年底建成投产我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并投入试运行。到目前为止,基本上解决了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问题。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2、在垃圾点治理方面,我们已经全部取缔县城所有老式垃圾堆放点,在适当地段和区域添设和摆放垃圾筒,购置收集车辆定时进行垃圾的收集和倾倒,实现了垃圾的不落地管理。摆脱了以往垃圾肆意堆放、脏乱不堪的旧现象。

3、在河道治理方面,我们积极筹备成立河道管理办公室,负责河(渠)道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河道管理规章制度,派驻河道保洁员,随时对河道卫生进行清洁,在沿河适当位置摆放垃圾筒,防治乱扔乱倒垃圾现象的发生。确保河(渠)道环境卫生的良好。

4、严格执法,完善环境监管机制。

我队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检查、监控体系,成立了以督察股为首的监察队伍,开展以环境卫生重点环节的监察和执法检查,通过严格执法,提高了广大居民知法守法的意识。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和提高,但当前大气污染的复合型、区域性特征日益增强,防治工作面临的情况和任务依然艰巨。由于历史的原因,沿河居民较多,多数居民污水排放全部进入河槽,县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河道内铺设了一条主污水管道,但污水排放管只接入部分小区,部分自建住宅居民污水输出并未纳入主管网络,导致河道内仍然存在污水横流的现象。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及建议

1、建议将沿河剩余居民排污水管道全部进行提质改造,加大污水收集率,改变沿河污水乱排的现象,有效改善河道和周边环境。

2、加强部门协调,提高防治效果。为了更有效的对各类大气污染源实施监管,通过完善相关职能部门间的综合协作机制、环境绩效综合评估考核机制等,进一步加强各有关部门的资源整合,明确各自的监管要求,细化监管责任,减少监管盲点,实现群防群治、提高防治效果的目的。

通过本次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的自查,我们深刻领悟到,基本的环境质量、不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质量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环境质量改善提高是环境保护的永恒主题,也是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需要强化控制局部污染和点源污染,也需要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这是下阶段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和出发点。

2013年7月31日

第2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查报告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查报告

1、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经常对围挡进行维护。

2、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未能硬化的及时进行覆盖,部分区域进行绿化,保证黄土不露天。

3、现场出入口有车辆冲洗用水,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行驶,冲洗处设置排水、泥浆沉淀物。

4、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现场负责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绿色文明施工等信息。

5、水泥、石膏、腻子粉存放在封闭房间内,未能入库的及时覆盖。

6、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7、装修期间地面清理,先洒水再清理,保证无扬尘污染。

8、定时清理施工现场,落实保洁人员,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抑尘措施。

9、每天对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加大对各主、次干道冲洗降尘力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场内渣土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0、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存放在封闭垃圾池内,定期清运。

11、按规定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运输车辆,制定线路行驶。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014年6月5日

第3篇:麻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自查报告

麻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的

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加强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根据我市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9月30日,我市空气质量平均浓度为二氧化硫8微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3微克/立方米,PM1071微克/立方米,微克/立方米,优良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对照2018年度《黄冈市环保局关于下达2018年环境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函》(黄环(2018)96号)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细颗粒物均有所改善并达到目标要求,优良率目前与目标任务有一定差距。

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燃煤小锅炉整治。为巩固我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成果,2018年5月份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联合对全市2017年已淘汰的135台锅炉开展大抽查,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查整改。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麻城市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一律禁止新建燃煤小锅炉项目

2、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为落实《湖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实施行动方案》(鄂环发〔2018〕7号)要求,实施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我市有8家,全部计划完成时间是2020年;其中麻城市金台纤维有限公司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湖北绿建杭萧钢结构有限公司预计10底完成整治,湖北中林家具有限公司、湖北宏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整改之中。

3、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快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2017年在完成麻城华明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湖北仁齐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的基础上,2018年又督促四家重点行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督办工作。麻城市凯龙科技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完成。马勒三环气门驱动(湖北)有限公司由于镀铬车间正在提标升级改造之中,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正在准备之中,湖北大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正在编制制清洁生产方案,黄冈赛康药业有限公司正在与第三方联系和编制清洁生产方案。

4.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住建局制订了2018年蓝天保卫战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已完成麻城市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恒泰名仕公馆、博森翰林城五期、龙台、文化小镇、时代广场、金丰生态城一期等项目的裸土覆盖、喷淋降尘、封闭围挡、施工主要道路硬化治理措施。

5.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制定了《市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完成城区露天烧烤餐饮整治工作,安装油烟净化设备49家,取缔28家,并建立一户一档。 已完成对城区大中型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的调查摸底,并建立一户一档。目前登记建档328家,其中,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53家、停业2家,273家正在逐步整改中。

6、大力整治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强化地面扬尘治理。渣土管理方面:联合交通、环保、住建、交警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建筑垃圾处理管理的通告》,进一步规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共组建了三家建筑渣土专业化运输公司,新购买了20台新型全密闭建筑渣土运输车; 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并在进出城区口设立了4个建筑渣土检查点,查处未按要求覆盖的渣土运输车辆8台次。 环卫作业管理方面:加大城区清扫保洁和道路清洗及洒水降尘力度,重污染天气实行不间断循环作业;组建专门考核小组,投入29万元购买了监控车辆,每天三次对一线环卫作业情况进行考核;对七里岗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填埋的区域及时进行碾压覆盖,减少扬尘。

7、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关停“散乱污”企业58家,完成工业烟粉尘正治22家,完成无组织排放企业整治8家,关停1家。

8、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出台了《麻城市创建县域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工作方案》。更新石材发展观念,高标准谋划,增强绿色发展新举措,整合资源集中开采,2018年6月份由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牵头的整治石材行业污染防治工作,关闭了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的采坑18个,停产整改采坑5个,整改采坑31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在学习宣传上不够深入,宣传面不够广,宣传渠道单一,形式缺乏创新。特别在手机信息、网络平台等多媒体综合利用方面,做得不够。

2、大气污染状况形势严峻。由于我市产业结构层次较低,清洁能源使用较少、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煤烟和油烟等污染问题突出,导致我市空气质量总体不理想,中心城区个别时段尤其在重污染天气时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程度。

3、在综合防治机制上有待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众多,监督对象纷繁复杂,执法主体不尽相同,部门之间协同作战,实行综合治理非常重要,如何实现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治理大气污染的共识。要加大对《环境保护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告知市民大气污染的危害,提升全体市民的环保意识。动员全体市民参与,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氛围。

2、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近年随着各种大气污染现象的加重,全市的大气环境日趋恶化,人们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关注度也在不断增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认识到防治污染就是改善民生;要从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出发,将防污治污工作做好、做实;要树立环保工作“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不要满足于目前取得的成绩,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环保工作。

3、构建大气污染防治的立体网络,严格环境执法。加强对餐饮油烟、石材、化工、水泥、建筑工地等行业的执法处治力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检查,围绕重点,开展专项行动,对企业散乱污治理、烟粉尘治理、燃煤小锅炉淘汰、等开展依次督查督办,解决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4、强化考核,严格问责。及时评估各部门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加大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管理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2018年10月9日

空气污染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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