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自查报告(共8篇)

自查报告 时间: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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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乡2012年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检查组各位领导:

我乡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按照各级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对照责任状,逐项落实,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负担。全年无农民负担案事件发生。现将我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1、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在全乡市、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组干部中聘请了农民负担监督监测员,每个村民小组设了5户农民负担监测户。乡财经所设有农民负担专管员,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日常业务,组建了工作专班,在年初乡政府按农业人口人平元的标准,按排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经费1万。

2、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全年工作目标管理,乡政府与各村及涉农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将考核结果列入政绩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全年专题研究农民负担工作两次。加大对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农民负担“四制”制度。即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

3、定期开展农民负担情况检查。于四月和六月份开展了农民负担检查,特别是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了进村入户全覆盖的核查,

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在粮食“三补”资金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村级集体机动地由村集体在申报补贴,领取资金.05元;二是蔬菜种植大户领取资金.85元;三是5户重户领取资金元,共计.72元已全部收回上缴。在强农惠农政策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一是家电下乡有出如户28户,虚领补贴.66元;二是退耕还林补贴,村集体退耕还林面积全部已入村集体帐,新屋村高泽宽的退耕还林面积亩,本人已于2004年入住乡福利院,其退耕还林资金由高明轩代领4年,计币元;三是农机购置补贴,虚套补贴8台,计币4000元。所有违纪资金,乡纪委正在追缴。

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严格按照“五统一”和“一折通”制度,将惠农资金按时足额打入农民的“一折通”中。全乡兑现惠农补贴资金万元。其中:兑现“三补”资金总额万元。兑现退耕还林补助总额万元。兑现油菜良种补贴万元。兑现玉米良种补贴万元。能繁母猪补贴万元。马铃薯补贴万元。牲猪补贴万元。太阳能补贴12万元。沼气池补贴万元。兑现家电下乡补贴万元,汽车下乡补贴万元。

2、加强农民负担及惠农政策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四制”管理。4月份,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粮食补贴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份直接发放到村、组和农户手中;打印2012年度《**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余份直接发放到户,入户率达到100%。在4月份对所有涉农收费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12年的村级报刊订阅严格执行政策,

大村元/村,中等村元/村,小村元/村,均未突破人均1元的标准。全年未发生农民负担案事件。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征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让每个农民都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2012年我乡应参合人数人,其中低保、优抚、孤儿等人员4840人。在基金征收工作中,措施得力,奖惩到位,政府决定用5万元奖励村级征收工作,于2011年12月5日全面结帐,征收合作医疗基金元,完成任务的100%。新农保基金征收万元,完成23%。

三、涉农收费及农民负担政策执行情况

1、各涉农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服务性收费均按省、州、市政府、财政、物价或本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名称、标准收取,收费均使用了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对收费范围、标准、内容、政策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内进行了公示。

2、罚款及滞纳金所依据法律、政策、处罚标准、所适用程序、罚款交纳方式都符合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所使用票据是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均无违纪现象发生。

3、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 “一费制” 收费,全乡中小学收费统一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鄂教财[2008]37号和鄂价费[2008]214号文件规定,从2007年秋季开始,全乡中小学免收教材费、部分课堂作业费;现在初中生不收任何费用;课外读物设专卖窗口,由家长或学生自愿购买;学前班保育费60元、课本费40元;学校不代收其它任何费用,学校无强制向学生提供纯净水行为。

根据鄂教体字[2008]11号文件规定,学生自愿交保险费的,由保险公司委托经济人在学校另设窗口收取,收取标准为50元/生.年。学

校无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现象。

4、农民建房按省物价局鄂价房地字[2001]300号收取普通证书5元/本。

5、农村电费收取执行鄂价能[2006]216文件,居民生活用电电价元/度,商业及非居民照明电价元/度,非普工业、普通工业电价元/度,农业生产用电元/度,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元/度。

6、派出所收费执行文件是鄂价费[1998]220号收取装订式户口本6元/本,插页式户口簿7元/本,集体户口簿30元/本,户口簿内芯元/页,收取户口迁移证5元/证,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5元/证;国家发改价格[2003]2322号收取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7、全面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严禁擅自提高服务价格、分解项目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的行为。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做好“一日清单”医疗服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价格、服务次数和收费金额。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主要采取了公示栏、公示牌、价格表、价格本等方式进行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

8、林业、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四、村民开展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筹劳情况

认真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搞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2012年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

了23个。涉及21个村,受益人口人,其中劳动力个,村民计划筹资万元,筹劳个,拟申请财政奖补资金万元,项目投资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五、农民负担信访和案件查处落实情况

1、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718- 0718-,且举报电话畅通。

2、认真受理农民负担信访和举报,并做到了接待认真,态度友善,全年接待惠农政策落实查询45件,处理45件,满意率100%。

**市**乡人民政府

2012年9月6日

第2篇: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陵 原 中 心 校

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我校在接到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自查通知后,立即积极行动,对我校 “两免一补”执行情况、治理乱收费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校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减轻农民负担专项自查,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校委会,专门传达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自查工作,并立即展开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成立了由校长李锋任组长、教育工会主席王喜明任副组长、分管各校、园校(园)长任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减负自查工作。

二、自纠自查,结果明晰

(一) “两免一补”, 落到实处。 “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几年来,我校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从未发现各校(园)有任何服务性收费项目;没有违规收费及向村集体、学生家长及学生摊派行为;没有收取勤工俭学费和强行入保险问题;没有订购教辅材料问题,并对于全校“两免一补”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按学期建立完善“核定表”“确认表”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对于拨付资金及时准确的拨付至各个校(园)。

(二)杜绝乱收费,实行责任制。一直以来,学校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严格要求和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严禁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存在。把责任分解到各校(园),实现了“日常管理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的良性运行机制,每学期与各校(园)签订了责任状,并坚持对各校(园)收费情况进行严格检

查,几年来,各校园从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在经费使用上科学规范,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教学仪器的购置、校舍的维修及办公等日常开支。

(三)设立基金,奖优济贫。我校为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制定了《陵原中心校奖优济贫基金制度》,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专门筹集资金,对在学业中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和家庭困难的学生予以帮扶,保证学生在校能够正常学习。每年的 “六一”儿童节、学期末均会给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给予帮扶捐助,帮扶救助资金多达几万元。

自查结果表明,几年来,我校能严格执行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每学期还能拿出大量资金进行奖优济贫,切实做好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陵原中心校

2012年6月28日

第3篇:增加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黄都中心完小

关于增加农民负担自查情况报告

黄都镇人民政府:

黄都中心完小按照黄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自查工作的安排,立即行动,对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执行情况、治理乱收费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中心完小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府农民负担专项检查,通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迎查工作,各学校立即展开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自查结果

(一)“一费制”执行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收取本子费1—2年级8元,三——六年级10元,,农村中学每生每学期收取本子费15元,

(二)治理乱收费情况

各学校始终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树立行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规定,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确保了“一费制”的全面落实。除“一费制”规定内的收费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

(三)“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

“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政策性非常强,各学校都成立了领导小组,严把贫困生资格认定关,并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关键环节实行公示,建立了完善的档案,按照上级拨付“两免一补”资金全部发放到贫困生手中,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

(四)增加农民负担情况

1、学前及幼儿教育收费。因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政府没有给我镇所有学校配备专任教师,各学校另外聘请老师上课,需要支付教师工资和购置教材等费用,全镇各学校附设学前班和幼儿园每生每学期收取100元至250元学费。

2、各学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在征求学生家长的同意,学生自愿自已购买语文、数学单元测试卷等教辅资料,每生每学期10元左右。

3、各学校在举行大型文艺体育活动时,有部分要求学生统一服装,每生在30至50元左右,学生自已选择购买。

中心完小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两免一补”政策,不准许乱收费现象发生,不存在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黄都中心完小

第4篇: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乡镇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2017年,我乡镇在市县农监办的正确指导下,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我乡镇成立了以政府乡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专抓此项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宣传,提高知晓率

一是强化培训,注重宣传落实。我乡镇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学习培训作为乡镇、村干部的必修课,每周五组织乡镇村干部进行涉农政策学习,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促进社会和群众对财政部门落实惠农政策情况的监督。二是积极宣传,确保整体覆盖。将惠农政策及办理程序等内容通过信息平台、宣传资料、宣传车、条幅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对群众的咨询、提问、电话举报等,做到有问必答、有报必查、有信必复。三是公开接访,做好政策 1 服务。在坚持做好乡镇领导信访接待日的基础上,不定期进村入户,开展惠农政策宣传,同时调查了解落实惠农政策情况,着实化解了因惠农政策不落实造成的群众上访问题。

三、突出重点,落实政策

2017年,我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农业、教育、财政、土地、电业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种补贴全部落实到位,我乡镇发放“三项补贴”共万亩, 元,村级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实行了分村设户管理,无平调、挤占、挪用、克扣现象;村级组织能够正常运转,不存在向农民收费现象。同时全乡镇所有补贴实行“一卡通”,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杜绝了截留、抵扣等现象。

四、强化措施,落到实处

乡镇、村均设置了涉农收费公示栏;按要求开展了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向村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属于政府承担的资金政府承担,没有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村级组织超额征订报刊等现象,在执行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农民外出务工、农村电网改造、农业用水用电等项目中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开展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工作,村级组织不存在不合理收费情况,没有用押金、罚款、违约金等不合法方式管理村务的情况;能够严格落 2 实“约法三章、两项制度”,制止新债务的发生;不存在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严格按照规范执法收费,无违法强征强收现象;

全乡镇无将乡镇村债务转嫁给农民的现象。

五、规范程序,严格标准

我乡镇“一事一议”领导组织和机构健全,各种职责明确;按要求履行了议事、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酬劳筹资严格按要求进行,不存在借“一事一议”名义向农民乱集资现象;民主理财小组能够在“一事一议”中充分发挥作用,全乡镇“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六、实行民主,执行制度

乡镇纪委每季度组织专项检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定期报送工作总结、工作动态,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及时报送农民负担各项报表及整改报告;工作方法得当、思路清晰并不断创新;能够积极配合上级农监部门开展工作。

七、完善机制,落实制度

认真落实了涉农负担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纸费用“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农民负担监督卡填写规范,并且100%按时发放到户;无村级招待费用;向 3 农民收取的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开具票据;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农民负担政策法规培训。

八、严格把关,杜绝隐患

我乡镇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全乡镇没有因农民负担重访、赴京、赴省、赴市上访现象;未发生涉农负担的案件。

第5篇: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白旗乡专项治理农村“三乱”工作

自 查 报 告

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社会安定。按照市、县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意见,现将2008年的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农村“三乱”工作总结如下:

一、涉农收费“公示制”落实情况:所有向农民收取的行政事业收费,按规定由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都在收费场所或行政村设立公示栏或公示牌,向社会公开。

二、2008年农村小学义务教育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没有其它任何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等各种形式行为。

三、农村报刊订阅“限额制”落实情况: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报刊限额制的有关规定。报刊费贫困村每年不超过600元,一般村不超过800元至1000元,农村小学不超过600元。

四、涉农案(事)件“责任追究制”: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对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事)件,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我乡各类案(事)件没有发生过一起。

五、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没有不履行议事程序进行筹资筹劳行为,没有超过最高限额进行筹资筹劳的行为;也没有不发

1 放负担监督卡向农民收费不开具有专用收据的行为。

六、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没有截留、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退耕还林钱粮等补助资金;没有挪用、克扣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其他对村级的补助资金;也没有截留、挪用克扣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款的问题。退耕还林补助款、粮食直补22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七、涉农收费管理情况:没有向农民、村集体和农村小学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没有违法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没有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达标升级活动;也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强行向农民提供经营服务,收取服务费或光收费不服务、乱加价的行为。

妥否,请指正。

中共白旗乡委员会 2008年9月

第6篇: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自查报告

鲁甸县国土资源局

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自查报告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有关农民负担问题自查的紧急通知》(云国土资财[201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有关农民负担问题自查的紧急通知》(云国土资财[2011]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及时印发了《鲁甸县国土资源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到本局各部门,要求对涉农收费项目的收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超标准、超范围的违规收费必须立即纠正,严格依法行政。

二、涉农收费情况

为认真加强国土资源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对2010年以来涉农收费项目的收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征收依据: 云财综[2005]84号 征收对象: 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3元/㎡ 征收金额: 3611.\"49万元

1 / 5

使用规定: 全额上缴财政

2、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征收依据: 财综[2006]48号 征收对象: 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10元/㎡ 征收金额: 402.\"56万元 使用规定: 全额上缴财政 3、耕地开垦费 征收依据:

省物价局、财政厅(云价综合[2011]18号)征收对象: 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

旱地9,000元/亩,水田10,500元/亩征收金额: 92.\"41万元 使用规定: 全额上缴财政

2 / 5

4、土地登记费 征收依据:

云计价格[2001]716号 征收对象: 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20元/宗 征收金额:

3.\"8万元2使用规定: 用于购买土地使用证书 5、征地管理费 征收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597号)征收对象: 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 1.\"5%-4%)的70% 征收金额: 34.\"48万元 使用规定: 全额上缴财政 6、罚款 征收依据:

3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征收对象: 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3元/㎡ 征收金额: 59.\"83万元 使用规定: 全额上缴财政

7、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费 征收依据: 云政发[1993]56号 征收对象: 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 0.\"1元/㎡ 征收金额: 5.\"98万元 使用规定: 全额上缴财政

经过检查,我局各项涉农收费项目的收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执行,并无违规违纪收费等现象。3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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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切实抓好我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我局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

2、对农民建房乱收费专项治理。不准私自设立农民建房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全面清理对农民建房乱收费的行为。今后农民建房,除依法可按规定收取的税费外,一律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3、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各乡镇国土所、各股室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省市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4、认真接待对农民负担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农民负担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接待要有记录,处理要有结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对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的案件,法规监察股要认真查处,对上级部门批转或新闻媒体曝光的农民负担案件,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5、加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本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本部门涉农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4正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违规收费的行为,凡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引发严重事件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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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古固寨镇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新乡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新农监[2011]38号文件》和新乡市农业局、新乡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新农[2011]8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迅速行动,对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发现,我镇各单位坚决执行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涉农价格收费功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得到了贯彻。同时我镇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成立了由副县级领导、镇党委书记李书新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波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财政所长曹坤栋同志任副组长,包村领导为成员的农民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二是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把责任落实到了各个小组成员,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对本镇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切实执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把免税、直补等工作落到位。

为做好今年粮食直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常务副组长为副组长的粮食直补领导组,组织人员对各村农户数、农民数、土地面积、种粮面积等进行核对,并进行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在群众无异议的情况下发放粮食直补通知书,每亩补助元,共亩,发放直补资金元。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对购买大型农业机械的农户进行补贴。今年全镇小麦播种面积万亩,其中小麦良种补贴万亩,占小麦播种总面积的40%,补贴金额22万元。

二、切实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保证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程义务教育

我镇各中小学校在坚决执行“一费制”的同时,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2011年春季对1208名中小学生实行“两免”,其中初中生403人,占学生总数的%;小学生805人,占学生总数的24%。中学生“两免”每人130元(其中免书费70元,免杂费60元),共计元;小学生“两免”每人80元(其中免书费35元、杂费45元),共计元。另外,对106名住校生实行了“一补”,每生补助100元,共计元。2005年秋季中学“两免”403人,每人150元(其中书费70元、杂费80元),共计免元;小学“两免”805人,每人90元(其中书费45元、杂费45元),共计元。对住校中学生“一补”106人,每人100元,共计元。

三、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解决好农民就医难的问题

我镇卫生院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购买了救护车、b超机、微波治疗仪、新生儿暖箱、血球仪、呼吸机、儿童免疫系统、血试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器械设备,提高了诊疗水平,改善了就医环境。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我镇卫生系统认真实行上级医改政策,对药品售价进行核查,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双向转诊制,发现危急病人后及时转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救治,待病人病情稳定后,再转至社区卫生服务站恢复治疗。

五、培植三大产业园区,完善劳务保障机制,为农民就业提供平台。 我镇规划建设有产业集聚区、商贸服务区和高效农业示范区三大产业园区,全镇劳动力可到产业园区就业或到经商,截至目前,集聚区已有28家企业入驻。实现年产值亿元,从业人员4500人。在商贸服务区,目前已有固定商户560户,固定摊位1600多个,从业人员3200余人。目前,全镇从事

二、三产业的农民有人,占全镇从业人员的78%。此外,为了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搞好劳务输出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致富本领。我镇成立了劳务输出工作站,组建劳动保障所,培训劳务信息人员,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出外开辟劳务市场,做到人力开发到镇、统一办证到村、解决困难到户、跟踪服务到厂,努力打造劳务输出的“绿色通道”。

六、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

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镇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省定标准执行,做到应保尽保。政府资助重病户5户,资助资金4500元,贫困户36户,共落实帮扶资金5万元,为他们提供致富信息42条,慰问贫困农户30户,办理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93户,救助资金万元。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另外,我镇坚决执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等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彻底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等现象。严格实施村财镇管,镇财政所负责各村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不合理开支一律不与入帐,由支出人自己负担,确保了村级财务支出的合理性。

镇党委、政府在从“上”抓起的同时,不忘从“下”教育,下大力气引导农民“自我减负”奔富路。一是念好“理财经”,积极引导农民“量力而行”,合理计划开支。二是刹住“人情风”,摒弃铺张浪费,引导农民不盲从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人情风”和讲场面的陋习。三是学法律,学政策,多方获取致富信息,合法生财。我镇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农民学法、用法、守法,并从中获得致富信息。四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各村群众在政府的倡导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寓教于乐,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形成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古固寨镇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20日

第8篇:农民负担情况自查报告(推荐)

丰李镇农民负担情况自查报告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后,丰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安排部署,成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迅速在全镇开展农民负担情况自查和排查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县、镇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和涉农收费部门的座谈会,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确保农民负担逐渐减轻,现将我镇农民负担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退耕还林补助等政策。粮食直补按上级政策元/亩,共发放资金.38元,综合直补元/亩,发放资金.43元;认真推行家电购置补贴,2011年1-11月已发出补贴资金.90元。以上资金全部存入农户固定补贴存款账户。

2、村级补贴全部落实到位,全镇16个行政村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没有发生向村民收费问题。

3、征、占用农民土地补偿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1、专项治理工作由镇纪委、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实行

齐抓共管,各责任单位都能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

2、全镇16个行政村全部设置涉农收费公示栏,并按要求定期公布涉农收费项目。

3、排查中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情况。

4、主要涉农收费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从今年春季开始全面免除杂费,课本费,按照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实行补助,取消各项代收费和热水、存车等服务性收费。

(2)户籍管理。派出所在办理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户口簿时只收取4元工本(证)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换证收取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证收取40元,临时身份证收取10元,没有超标准收费现象。

(3)计划生育。免费发放《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享受避孕药具、孕情检查、放取宫内节育器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镇发放独生子女户奖励金 元,有效地保障了计生户的合法权益。

(4)其他。劳动保障部门没有向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强制服务收取服务费用;农电部门严格按照元/度的国家规定向农村用电户收取费用,在接线等服务过程中没有出现额外收费现象;民政部门没有借殡葬改革收取费用。

5、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执罚的情况。

6、镇村都按照上级规定订阅《人民日报》、《河南日报》、《洛阳日报》等党报党刊,没有额外订阅其他刊物,加重村级负担现象。

三、一事一议筹资情况

全镇16个行政村都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并能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按时公布村级账目,各村的建设项目按照财力而定,没有向农民筹资情况。对涉及农民利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丰李对宜洛南北两条大渠进行清淤,都是在积极引导下,群众自愿投资投劳的,并且大部分行政村采取了机械上马或人口承包形式,没有向群众收取费用情况,并对清淤难度大的村采取了以奖代补的形式。

四、村级组织收费及乡村债务管理情况

全镇16个行政村没有用不合法方式管理村务的,镇政府没有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税费现象,按规定取消村级招待费,全镇16个行政村没有任何新债发生。在此基础上,镇政府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增强集体经济等方法,积极化解各村原有的债务。

为进一步巩固减负成果,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镇政府专门成立了农民负担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抽调3名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建立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监督涉农收费公示情况,督促、检查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发放情况,处理涉农收费信访问题,目前我镇农民负担监督卡已全面发放到位,共发出余份。

总之,丰李镇党委政府严格执行国家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更好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应有尽有的贡献。

丰李镇人民政府2011年12月6日

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农民减负自查报告

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汇报

农民负担管理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