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自查报告(共7篇)

自查报告 时间:2021-04-30
【www.wendang123.cn - 自查报告】

第1篇:关于印发《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内容()》和《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加分项目(

关于印发《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内容(2010年度)》和《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加分项目(2010年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9

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度考核内容(2010年度)》和《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加分项目(2010年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内容(2010年度)》

2.《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加分项目(2010年度)》

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司法律师考核通知

温州市司法局办公室2010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1:

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内容(2010年度)

一、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健全落实规章制度(51分)

1、认真实施律师收案风险告知制度。(4分)

凡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理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承办律师应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案件(法律事务)材料,依自身的专业知识,如实地书面告知当事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由委托人签字确认。

律师事务所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要求律师实施该项制度的,扣2分;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

2、建立科学规范的委托代理制度。(4分)

律师承办业务,应当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采用省司法厅、市律师协会推荐的范本格式,或者律师事务所自行拟订并经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备案的范本格式。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统一的收结案登记及审批制度。

律师承办业务,未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的,每查实一起扣2分;律师事务所未采用上述范本格式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律师事务所未建立统一的收结案登记及审批制度的,扣2分;收结案未审批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

3、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4分)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如省司法厅、省物价局制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新的服务收费标准,则从新规定)如减免律师服务收费的,须经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审批。预收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其他办案费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结案后15日内与委托人结算,并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清单及有效凭证。

律师事务所违反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每查实一起扣2分;减免律师服务收费未经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审批的,每查实一起扣2分;未按时与委托人结算预收费用的,或不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清单及有效凭证的,每查实一起扣2分。

4、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审查制度。(2分)

律师事务所受理业务,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不得违反规定受理与本所承办业务及其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律师事务所未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的,扣2分;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每

查实一起扣1分。

5、加强律师事务所函件管理。(6分)

律师事务所函件必须使用司法部、省司法厅制定的统一格式,公函、会见专用证明、调查函和介绍信等应当统一编号,建立存根或者存档备查一份,并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开具和用印。律师事务所开具函件应当填写完整、规范,并注明工作人员的实际职务,不得违反规定为停止执业人员和非本所工作人员开具函件。

律师事务所函件未使用统一格式,未统一编号,未建立存根或者存档备查的,每查实一种(份)扣2分;函件填写不完整、不规范或者未注明工作人员实际职务的,每查实一份扣1分;违反规定为停止执业人员和非本所工作人员开具函件的,每查实一份扣2分。

6、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行政辅助人员备案制度。(3分)

律师事务所聘用和解聘(开除)行政辅助人员,须报市律协秘书处备案,包括顾问、政治协理员、行政主管(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档案管理员、内勤等。

上述人员的聘用和解聘(开除)未报备案的,每查实一人次扣1分。

7、加强律师事务所办公自动化建设。(2分)

有10名律师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组建局域网,并采用“必智”办公自动化管理软件或者其他的律师事务所办公自动化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律师事务所办公自动化。

律师事务所未组建局域网的,扣1分;未采用办公自动化管理软件的,扣1分。

8、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15分)

律师事务所应当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建立档案室,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并将业务档案管理列入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有明确的奖惩措施保证业务档案及时归档。律师业务档案的装订要规范,要素要齐全。(具体要求依照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以市局、市律协本年度组织的律师业务档案专项检查评分为准。

9、建立健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执业)档案制度。(3分)

律师事务所应当为本所及全体律师建立诚信(执业)档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执业)档案的要素要齐全,并按年度及时更新内容。(具体要求依照市局、市律协于2009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诚信档案制度的通知》的规定)

每发现少一份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诚信(执业)档案的,扣2分;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诚信(执业)档案要素不齐全的,每发现一份扣1分;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诚信(执业)档案内容未按年度更新并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报告更新内容的,每发现一份扣1分。

10、严格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相关规定。(3分)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为专职律师和聘用的其他工作人员办理失业、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聘用的专职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还应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每一人次未办理一项社会保险的,扣1分;每一人次未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扣1分。

11、依法纳税。(1分)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依法纳税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每次扣1分。

12、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4分)

合伙律师所合伙人应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每年召开合伙人会议或者所务管理会议不少于3次。个人律师事务所的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听取聘用律师的意见,每年召开所务管理会议不少于3次。律师事务所每年应向全体律师书面公布本所的财务收支情况,并经全体律师签字确认。

合伙律师所合伙人没有分工或分工没有书面记录的,扣2分;合伙人会议或者所务管理会议每少开一次会议的,扣1分。个人律师事务所的重大决策不征求聘用律师意见的,每发现

1次扣1分;所务管理会议每少开一次会议的,扣1分。律师事务所财务收支情况未书面公布的,或未经全体律师签字确认的,扣1分。

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17分)

13、认真执行律师行业重大敏感案件指导和报告制度。(3分)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涉黑涉恶诉讼案件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律师事务所应当集体讨论,进行业务指导,并按规定书面向主管司法局及律师协会报告。

律师事务所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没有明确的书面意见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14、建立健全投诉查处制度。(2分)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查处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和调查处理,以书面形式记录投诉查处情况。投诉查处结果,应当书面告知投诉人。

律师事务所没有建立投诉查处制度的,扣2分;未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和调查处理的,或未设立专用的投诉查处记录簿的,扣1分;投诉查处结果未书面告知投诉人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15、如实向社会公开所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4分)

律师事务所应以上墙或者电子形式向社会公示的内容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业务范围,收(办)案程序,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内勤(办公室主任、行政主管)等照片及实际职务,市、县两级律师管理部门监督电话。律师事务所有设立办公室门牌、桌牌及工作证的,也应如实标示工作人员的实际职务。

每少公示或者不如实公示一项,扣1分。

16、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如实开展执业推广活动。(2分)

律师事务所的简介、网站、杂志、简报、广告的所有内容要真实可信,并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广告、律师名片也要符合相关规定。

律师事务所的简介、网站、杂志、简报、广告的内容虚假的,每查实一起扣2分;律师广告、名片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

17、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自觉遵守《律师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6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执业瑕疵的,受到警示谈话或者收到书面整改通知的,每起扣2分;受到行业处分的,每起扣4分;受到行政处罚的,每起扣6分。

三、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和谐社会构建(16分)

18、建立健全内部学习制度。(4分)

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包括思想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律师事务所每季度召开会议组织全体律师学习不少于1次。律师事务所没有制定学习计划的,扣2分;律师事务所每少开一次学习会议的,扣2分。

19、认真组织律师参加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部署的律师队伍教育规范活动。(4分)律师事务所应当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和争创“诚信服务先锋”活动,并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工作台帐包括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学习心得、活动资料等。

律师事务所每少开展一项活动的,扣2分;工作台帐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

20、加强律师党建工作。(3分)

律师事务所应当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活动、争创“五好”党支部活动,并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工作台帐包括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学习心得、活动资料等。

律师事务所每少开展一项活动的,扣2分;工作台帐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

21、鼓励律师撰写业务论文,提高律师业务素质。(2分)

律师事务所要鼓励本所律师钻研业务,撰写高质量的业务论文,认真组织律师完成市律协下达的律师业务论文撰写任务。

律师事务所没有完成,或者没有按时完成市律协下达的律师业务论文撰写任务的,扣2分。(律师业务论文撰写任务以市律协文件为准)

22、积极参加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捐款)活动。(3分)

律师事务所不参加市局、市律协组织的公益(捐款)活动的,每次扣3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公益(捐款)活动的,每次扣1分。

四、自觉服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11分)

23、积极参加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4分)

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律师无故不请假缺席的,每一人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的,每一人次扣1分。(以市局、市律协通报为准)

24、认真报送各类计划、总结、材料和报表等。(4分)

不按时报送的,每次扣2分;报送的材料、报表等不真实的,每份扣2分,同时追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责任。(以市局、市律协通报为准)

25、按时缴纳党费、会费、保险费及其他款项,并开具缴费凭证。(3分)

不按时缴纳各种费(款)的,每次扣2分;缴纳费(款)后15日内不到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开具缴费凭证的,每次扣1分。(以市局、市律协通报为准)

五、努力开拓律师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5分)

26、律师事务所业务综合排名有提高。(3分)

律师事务所业务综合排名比上年度每下降3位,扣1分。(业务报表以每年度12月份税务报表为准)

27、律师事务所非诉讼业务有增长。(2分)

律师事务所非诉讼业务收费(含法律顾问费)占全部业务收费的比例少于40%的,扣1分;少于20%的,扣2分。

附件2:

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加分项目 (2010年度)

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表彰或嘉奖的,每次加1分;受到市局、市律协表彰或嘉奖的,每次加1分。

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表彰或嘉奖的,每次加2分;受到省厅、省律协表彰或嘉奖的,每次加2分。

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省级级以上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表彰或嘉奖的,每次加3分;受到司法部、全国律协表彰或嘉奖的,每次加3分。

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等中央省部级单位表彰或嘉奖的,每次加3分。

第2篇: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2020年1月以来,我所在律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贯彻执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中、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江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过程中,我所履行职责和义务。

一、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刑事辩护职能作用。

(一)重点打击,全力维护稳定。

我所始终以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已作任,严格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认真开展职责工作,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击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为建设“平安江永”,构建“和谐江永”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宽严相济,依法保障人权。

我所在贯彻“三法”过程中,不仅着眼于社会稳定,更着眼于社会和谐,在刑法辩护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法、治安功能的最佳效果。对于刑事犯罪采取区别对待的方法,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摄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又尽可能减少社会拉面,化清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过失犯、未遂犯、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等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以宽缓为主,尽可能地给他们辩护,以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辩护和帮教工作。

我所认真贯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辩护、帮教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者于辩,惩教结合,使其认真悔罪,重新做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辩护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从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角度出发,尽可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向他们讲述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帮助他们分析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判决,防止他们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而给社会重新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对判处刑罚的被告人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增强生活信心。

(四)注重调解工作,提升“三法”实施的社会效果。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大多数当事人双方矛盾较深,对立情绪大,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新的刑事案件。为妥善解决附带民事案件,我所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全过程中。注重掌握案外情况,充分调查了解原告人及被告人的家庭状况、心理状态及经济情况等背景资料,为民事赔偿部分开展调解工作打好基础。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讲明相关法律知识,减少他们对被告人的仇恨心理,引导他们通过法定程序行使权利、缓解对立情绪。根据被告人经济状况,向被告人家属讲解法律,劝导被告人经济状况,向被告人家属讲解法律,劝导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二、依法办理各类案件,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与辩护效率。

(一)狠抓质量,严把实体和程序公正。在“三法”实施过程中,我所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说明法理,提高辩护质量。对控辩双方争执的焦点问题进行祥细阐述,增加透明度和论证力,统一从法理、客观事实的角度进行论证、说理、阐述取舍理由。

三、加强“三法”学习宣传,努力扩大“三法”影响。

(一)强化“三法”培训,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业务素质。我所以确保“三法”正确实施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强化“三法”业务培训,每年我所都会组织全体律师参加律协举办的各种培训,通过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三法”宣传。我所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的进行“三法”实施相关宣传。

四、“三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今后工作意见。

近年来,我所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传统的观念和办案习惯仍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三法”的实施;案件质量和效率、办案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辩护的尺度标准掌握还不够科学统一;法律文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第3篇: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第1篇: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2014年1月以来,我所在律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贯彻执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大三中、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江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过程中,我所履行职责和义务。

一、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刑事辩护职能作用。 (一)重点打击,全力维护稳定。

我所始终以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已作任,严格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认真开展职责工作,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击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为建设“平安江永”,构建“和谐江永”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宽严相济,依法保障人权。

1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我所在贯彻“三法”过程中,不仅着眼于社会稳定,更着眼于社会和谐,在刑法辩护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法、治安功能的最佳效果。对于刑事犯罪采取区别对待的方法,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摄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又尽可能减少社会拉面,化清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过失犯、未遂犯、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等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以宽缓为主,尽可能地给他们辩护,以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辩护和帮教工作。

我所认真贯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辩护、帮教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者于辩,惩教结合,使其认真悔罪,重新做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辩护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从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角度出发,尽可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向他们讲述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帮助他们分析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判决,防止他们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而给社会重新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对判处刑罚的被告人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增强生活信心。

2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四)注重调解工作,提升“三法”实施的社会效果。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大多数当事人双方矛盾较深,对立情绪大,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新的刑事案件。为妥善解决附带民事案件,我所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全过程中。注重掌握案外情况,充分调查了解原告人及被告人的家庭状况、心理状态及经济情况等背景资料,为民事赔偿部分开展调解工作打好基础。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讲明相关法律知识,减少他们对被告人的仇恨心理,引导他们通过法定程序行使权利、缓解对立情绪。根据被告人经济状况,向被告人家属讲解法律,劝导被告人经济状况,向被告人家属讲解法律,劝导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二、依法办理各类案件,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与辩护效率。 (一)狠抓质量,严把实体和程序公正。在“三法”实施过程中,我所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说明法理,提高辩护质量。对控辩双方争执的焦点问题进行祥细阐述,增加透明度和论证力,统一从法理、客观事实的角度进行论证、说理、阐述取舍理由。

三、加强“三法”学习宣传,努力扩大“三法”影响。

3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一)强化“三法”培训,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业务素质。我所以确保“三法”正确实施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强化“三法”业务培训,每年我所都会组织全体律师参加律协举办的各种培训,通过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三法”宣传。我所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的进行“三法”实施相关宣传。

四、“三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今后工作意见。 近年来,我所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传统的观念和办案习惯仍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三法”的实施;案件质量和效率、办案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辩护的尺度标准掌握还不够科学统一;法律文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相关推荐:

教学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大学生药店社会实践自查报告 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自查报告 “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4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铁路客运列车自查 “十要十戒”自查自纠总结 第二篇:律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报告

通过学习和自查,每位律师对自身情况进行了彻底排查,律师事务所内部在自身建设方面也形成了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具体汇报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思想是行动的指引,只有找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群众。我所以每月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为依托,同时将党支部的发展与所内管理相结合,要求全所人员要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此次活动中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把学习到的理论观点和思想精髓,运用到推动律师事业和律师事务所发展中。每位律师都能认真参加学习,并按时完成学习笔记。

二、执业行为方面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律师的执业行为不只是个人行为,它同时代表着一个行业的道德和诚信水平。我所从建所之初就将律师的执业素质和执业能力作为管理重点,并时刻加强监督。

(一)统一收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及湖南省司法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制定了统一的服务收费标准,并要求全体律师不准以压低收

5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费为手段争夺客户,更不得以请客送礼、给回扣等手段去取悦客户,揽取案源。收费标准向客户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统一收案。我所严禁律师私自收案,严禁律师跨所执业,还通过与同行交流,与客户沟通等形式来监督律师的办案情况。对于私自收案,私下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报酬或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律师立即开除。因为这种行为不仅有损律师本人形象,还败坏了律师事务所在行业中的形象,并严重影响了律师在社会公众中的地位和尊严。由于所内规章制度严格,加上全体律师都能廉洁自律,至今还没有发现一位律师有不正当牟利行为。

(四)案卷归档。我所规定承办律师在法律事务办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同意后报主任审阅签字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本所档案管理人员收卷后,按规定办理归档手续,对归档案卷编制《归档案卷目录》和检索卡片。同时,为了发挥律师业务档案的作用,我所还建立了档案借阅制度,设置了档案借阅登记簿,取阅案卷的律师需办理借阅手续。

三、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方面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自身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才能为律师事务所的进一步发展注入力量。

(一)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是在《律师法》颁布以后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必须建立的六项制度之一。我所的年度考核制度中从政治学习和执业能力两方面对律师进行考察,并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细则,采

6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用律师自评和主任测评成绩相结合的办法来评定律师的学习完成程度和办案质量。

(二)重大案件讨论、报告制度。对于案情复杂,涉及标的较大,社会影响面较广的案件,我所建立了重大案件讨论、报告制度。主要是为了集思广益,降低办案风险,保证法律服务质量,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除了承办律师在接手重大案件要向主任汇报,由主任召集执业律师进行讨论外,关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案件也要向主管司法部门报告,积极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规范的管理,精湛的专业素质,是长久生存的根本。无论是律师的个人素质方面还是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方面做的都很规范。我所将延续良好的做法,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为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贡献绵薄之力。,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除了承办律师在接手重大案件要向主任汇报,由主任召集执业律师进行讨论外,关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案件也要向主管司法部门报告,积极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规范的管理,精湛的专业素质,是长久生存的根本。虽然我所规模比较小,但无论是律师的个人素质方面还是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方面做的都很规范。我所将延续良好的做法,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为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7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第三篇:律师事务所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为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法律工作者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律师的整顿工作在省司法厅的领导下,及各所的具体安排部署下正如火如荼的开展。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本人的思想觉悟以及对这次的整顿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就本人的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自xxxx年执业以来,本人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能够尊重同行,从未有诋毁其他同行的行为,一直坚持同业互助,公平竞争。本人从未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服务所执业,更没有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费的情况。接受委托后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地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地合法利益;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没有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谨慎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和其它法律文件;不存在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行为;能够严格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从未有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目的,与案件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也未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不以许诺、回报或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与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交易;从未向委托人做不诚实宣传及不负责任

8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的承诺。自执业以来依法取证,不存在伪造证据、怂恿委托人委托证据、提供虚假证词的行为,也未有暗示、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

本人自执业以来,在办理案件时能够恪守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从无出现阻挠当事人解除委托关系而进行威胁、恐吓当事人的行为;更无为法官装修住宅、购买商品,出资要求法官进行娱乐、旅游活动的行为。本人自执业以来能够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厅里、所里组织的学习、公益活动。努力作到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执业水平,珍视和维护法律工作者执业声誉,规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执业以来从未受到当事人投诉或接受调查的行为,也无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经查实应受到公开谴责的行为,更未有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经查实应受到公开谴责的行为。通过以上的自查自纠,本人加深了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教育。今后应当在日常执业中严格要求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纠,在遵守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基础上,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努力做到更好的适应时代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依法执业、诚信执业。

第四篇:湖北鸿法律师事务所纪律作风教育自查整改报告 湖北鸿法律师事务所纪律作风教育

9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政法机关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的通知》和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省律协《关于律师事务所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的通知》以及市、县司法局领导讲话精神的要求,我所迅速按照上级、和领导的要求,在3月8日至3月17日在律师事务所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通过学习和自查,每位律师对自身情况进行了彻底排查,律师事务所内部在自身建设方面也形成了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具体汇报如下:一、政治思想方面。思想是行动的指引,只有找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群众。我所以每月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为依托,同时将党支部的发展与所内管理相结合,要求全所人员要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此次活动中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把学习到的理论观点和思想精髓,运用到推动律师事业和律师事务所发展中。每位律师都能认真参加学习,并按时完成学习笔记。二、执业行为方面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律师的执业行为不只是个人行为,它同时代表着一个行业的道德和诚信水平。我所从建所之初就将律师的执业素质和执业能力作为管理重点,并时刻加强监督。(一)统一收费。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及湖北省司法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制定了统一的服务收费标准,并要求全

10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体律师不准以压低收费为手段争夺客户,更不得以请客送礼、给回扣等手段去取悦客户,揽取案源。收费标准向客户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统一收案。我所严禁律师私自收案,严禁律师跨所执业,还通过与同行交流,与客户沟通等形式来监督律师的办案情况。对于私自收案,私下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报酬或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律师立即开除。因为这种行为不仅有损律师本人形象,还败坏了律师事务所在行业中的形象,并严重影响了律师在社会公众中的地位和尊严。由于所内规章制度严格,加上全体律师都能廉洁自律,至今还没有发现一位律师有不正当牟利行为。(三)收案审批制度。我所在收案制度方面的做法是所有案件统一编制案号,并及时登记。在律师收到案件时,需到办公室领取案号,由办公室人员给出。一年中的所有案号编制大流水号码,如2014年的第6个案件属于民事的第4个(所谓第6个仅指收案时间排在第6位,下面的意义相同)则其案号为2014展成字第6号(民字第4号)。同时办公室有两人分别负责收案审批表的填写和备份,时刻保持内容的一致性和及时性。

(四)案卷归档。我所规定承办律师在法律事务办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同意后报主任审阅签字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本所档案管理人员收卷后,按规定办理归档手续,对归档案卷编制《归档案卷目录》和检索卡片。同时,为了发挥律师业务档案的作用,我所还建立了档案借阅制度,设臵了

11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档案借阅登记簿,取阅案卷的律师需办理借阅手续。三、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方面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自身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才能

为律师事务所的进一步发展注入力量。(一)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是在《律师法》颁布以后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必须建立的六项制度之一。我所的年度考核制度中从政治学习和执业能力两方面对律师进行考察,并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细则,采用律师自评和主任测评成绩相结合的办法来评定律师的学习完成程度和办案质量。(二)重大案件讨论、报告制度。对于案情复杂,涉及标的较大,社会影响面较广的案件,我所建立了重大案件讨论、报告制度。主要是为了集思广益,降低办案风险,保证法律服务质量,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除了承办律师在接手重大案件要向主任汇报,由主任召集执业律师进行讨论外,关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案件也要向主管司法部门报告,积极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规范的管理,精湛的专业素质,是长久生存的根本。虽然我所人员少,但无论是律师的个人素质方面还是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方面做的都很规范。我所将延续良好的做法,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为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贡献绵薄之力,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

湖北鸿法律师事务所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12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第: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xxxx律师事务所实践报告书

今年新学期开学前后的一段时间,从2014年1月15日至2014年3月15日,我在xxxx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专业实践。2014年我顺利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虽然成绩为410分,但是我感觉法学是一门学以致用的学科,特别是我作为一名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方向的研究生,更应该近距离的观摩诉讼程序的流程和诉讼案件的运作,所以我选择了去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实践,以期提高我的实践经验,使法律思维更加娴熟。

xxxxx律师事务所是由国内著名高等学府xx大学法学院于1984年创办,其作为全国最早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广东、全国乃至海外均享有极高声誉。现有注册律师55人,50%以上的律师具有博士或硕士学历,部分律师曾在国外留学或者进修,16名律师兼任仲裁员,30多名律师具有税务师资格。岭南所依托中山大学法学院雄厚的学术力量,汇集了民商法、刑法、行政法,房地产、知识产权、投资融资,企业股权转让、并购改制、破产清算、资产重组,金融、证券、保险等领域的资深律师。其业务范围包括: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商务谈判;代理房地产、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保险、投资、并购改制、破产清算、海事海商等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各类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岭南所创办20多年

13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来,超前的服务意识、诚信的服务承诺和过硬的服务质量使岭南所在社会各界声誉卓著,在业界成绩斐然。

一、实习目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陈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陈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陈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房产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对律师业务很生疏,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也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我在律所期间所进行的实践,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

(一)通过整理卷宗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14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到律所不久,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由于我的方向是证据法方向,所以我对证据这方面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通过协助律师咨询和律师开庭获得实务技巧

法学专业功底方面,六年来的积累和学习,我自认为还可以。但是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因为律师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如。而这方面获得的捷径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

15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的思维特点;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三)通过各项实习工作及时记录实习心得,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喜欢讨论,更喜欢与律师讨论。我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通过讨论获取知识、更新知识。

博闻强识,为了提高动笔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在专业实践中,我针对亲身经历的案件的解决情况,写了很多自己的感想。还有,对在律师经历的工作上的事情,我也印象深刻,比如:陈律师要我写一份起诉书,诉讼请求中的违约金本应是元,我竟然算成元,他看后只淡淡地说多了个零,而我自己却已是汗颜加倍。也就是在这一次,我挨了第一次批评,当然并非破口大骂,而是很委婉地说我念了这么多年的书,怎么还这么粗心,可见再简单的事如果不用心去做认真去学,就会成为不简单的问题。

16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在实习时,x主任总会交代一些杂碎事情让我去办,但由于交代的时候总是言简意赅,因此我总是要多次询问。次数多了难免让人觉得烦躁,再加上主任不仅做案子,还有多项重要饭局和关系要处理,因此平时非常繁忙,很少有时间回到所里的办公室,所以其实问问题也是项技术活,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必须尽量争取一次性弄懂,不然老是跑主任的办公室,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我想这也是另外一种能力的锻炼吧,作为一名律师助理,就必须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不然自己就逐渐失去了价值而无用武之地。

三、实习结果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令我感触颇深的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作为一名法学研究生,将来考公务员进法院和检察院是正道,现在却有

17 / 18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律师有了兴趣和信心,我将来的目标是做一名成功的律师,为权利而奋斗。从律师们的身上,我也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就像《永不妥协》里面的女主人公一样。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x主任、x律师、前台x姐,会计x姐以及其他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不长,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这是一段难忘的日子,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18 / 18

第4篇:某律师事务所 自查报告

XXXX律师事务所

自查报告

XXXX律师事务所成立于****年,本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完善本所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本所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通过本次学习和自查,每位律师对自身情况进行了彻底排查,律师事务所内部在自身建设方面也形成了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

在思想政治方面,我所坚定党的领导,积极响应和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全所人员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不断把学习到的理论观点和思想精髓,运用到推动律师事业和律师事务所发展中。

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方面,本所建立了统一收案制度,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我所严禁律师私自收案,严禁律师跨所执业,还通过与同行交流,与客户沟通等形式来监督律师的办案情况。本所根据***市相关规定,建立了统一收费制度,坚决杜绝律师私自收费和律师事务所违规收费或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收费标准向客户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本所还建立并完善了投诉查处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物管理制度等,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并完善监督体制。

在律师自身建设方面,我所一贯重视律师执业能力和执业素养的培养。我所全体律师执业素质良好,自觉接受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开展法律服务,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正确引导,依法解决,积极参与和做好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自觉接受和执行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执业诚实守信,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依法律和委托尽心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和执业道德,合法接案办案,依法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

同时,律师事务所与每位律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配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完善办公区域建设,为律师执业提供条件。

通过此次自查,我所在各方面进行了完善。我所将延续良好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为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

自查人:XXXX律师事务所

XXXX年XX月XX日

第5篇: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2013年1月以来,我所在律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贯彻执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大三中、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江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过程中,我所履行职责和义务。

一、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刑事辩护职能作用。

(一)重点打击,全力维护稳定。

我所始终以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已作任,严格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认真开展职责工作,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击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为建设"平安江永",构建"和谐江永"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宽严相济,依法保障人权。

我所在贯彻"三法"过程中,不仅着眼于社会稳定,更着眼于社会和谐,在刑法辩护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法、治安功能的最佳效果。对于刑事犯罪采取区别对待的方法,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摄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又尽可能减少社会拉面,化清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过失犯、未遂犯、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等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以宽缓为主,尽可能地给他们辩护,以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辩护和帮教工作。

我所认真贯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辩护、帮教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者于辩,惩教结合,使其认真悔罪,重新做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辩护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从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角度出发,尽可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向他们讲述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帮助他们分析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判决,防止他们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而给社会重新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对判处刑罚的被告人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增强生活信心。(纪律作风整顿自查报告)

(四)注重调解工作,提升"三法"实施的社会效果。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大多数当事人双方矛盾较深,对立情绪大,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新的刑事案件。为妥善解决附带民事案件,我所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全过程中。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第6篇: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2013年1月以来,我所在律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贯彻执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大三中、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江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过程中,我所履行职责和义务。

一、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刑事辩护职能作用。

(一)重点打击,全力维护稳定。

我所始终以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已作任,严格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认真开展职责工作,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击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为建设“平安江永”,构建“和谐江永”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宽严相济,依法保障人权。

我所在贯彻“三法”过程中,不仅着眼于社会稳定,更着眼于社会和谐,在刑法辩护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法、治安功能的最佳效果。对于刑事犯罪采取区别对待的方法,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摄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又尽可能减少社会拉面,化清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过失犯、未遂犯、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等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以宽缓为主,尽可能地给他们辩护,以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辩护和帮教工作。

我所认真贯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辩护、帮教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者于辩,惩教结合,使其认真悔罪,重新做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辩护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从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角度出发,尽可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向他们讲述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帮助他们分析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判决,防止他们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而给社会重新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对判处刑罚的被告人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增强生活信心。

(四)注重调解工作,提升“三法”实施的社会效果。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大多数当事人双方矛盾较深,对立情绪大,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新的刑事案件。为妥善解决附带民事案件,我所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全过程中。注重掌握案外情况,充分调查了解原告人及被告人的家庭状况、心理状态及经济情况等背景资料,为民事赔偿部分开展调解工作打好基础。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讲明相关法律知识,减少他们对被告人的仇恨心理,引导他们通过法定程序行使权利、缓解对立情绪。根据被告人经济状况,向被告人家属讲解法律,劝导被告人经济状况,向被告人家属讲解法律,劝导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二、依法办理各类案件,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与辩护效率。

(一)狠抓质量,严把实体和程序公正。在“三法”实施过程中,我所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说明法理,提高辩护质量。对控辩双方争执的焦点问题进行祥细阐述,增加透明度和论证力,统一从法理、客观事实的角度进行论证、说理、阐述取舍理由。

三、加强“三法”学习宣传,努力扩大“三法”影响。

(一)强化“三法”培训,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业务素质。我所以确保“三法”正确实施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强化“三法”业务培训,每年我所都会组织全体律师参加律协举办的各种培训,通过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三法”宣传。我所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的进行“三法”实施相关宣传。

四、“三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今后工作意见。

近年来,我所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传统的观念和办案习惯仍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三法”的实施;案件质量和效率、办案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辩护的尺度标准掌握还不够科学统一;法律文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相关推荐:

教学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大学生药店社会实践自查报告

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自查报告

“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铁路客运列车自查

“十要十戒”自查自纠总结

第7篇: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考核办法

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

一、为规范文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加强对事务所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根据《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所有本所的执业律师,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但参加考核的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评定考核等级。

(一)获准执业不满三个月的。

(二)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 (三)上一年度因病暂停执业的。

三、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下列内容:

(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二)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三)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

(四)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五)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六)省、市律师协会根据需要要求考核的其他事项。 四、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考核等次是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上一年度执业表现的总体评价。

五、律师执行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称职”:

(一)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的,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二)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未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收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三)能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四)能够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五、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 (一)因执业不尽责、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收到律师事务所重点指导、监督或者收到当事人投诉被查实的;

(二)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收到行业惩戒,但已按要求改正的;

(三)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以下行政处罚的。 六、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一)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未按要求改正的;

(二)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

(三)参加执业年度考核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或者拒不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违反会员义务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七、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当在每年第一个季度集只办理,并与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相衔接。

八、律师参加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向本所提交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总结,并填报、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收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

(三)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 (四)省、市律师协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九、律师经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事务所应当根据其存在的问题,责令其改正,并安排其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教育。律师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本所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经全所律师会议通过将其除名。

十、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的规定实行。

十一、本办法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实施。

司法局律师事务所自查报告

XX县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细则

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关于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_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