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装修合同汇总14篇

合同 时间:2024-02-23
【www.wendang123.cn - 合同】

  【简介】本文是热心会员“d6”分享的工装装修合同汇总14篇,以供借鉴。

工装装修合同

工装装修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住 所: 住 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就发包人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小写: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关系;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负责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必需保证100平方使用面积住房油漆及乳胶漆工程25-30天,安装工程5-10天)。

  第七条 材料提供

   由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装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项目,因外力引起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40%预付款,即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40%进度款,即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 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元.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20%,即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条分多次(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3)其他支付方式:

  1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市装饰协会或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程施工而产生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物业公司向业主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交还锁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报价单;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甲方委托乙方购卖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承 包 人(盖章): 发包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作(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乙方包人工费和辅材费)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大写: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备注:工程施工中若遇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工程造价均按实结算。

   甲方负责物管的装修抵押金。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遇装修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其它方式: 。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月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3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小写: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必需保证100平方使用面积的住房油漆及乳胶漆工程25-30天,安装工程5-10天)。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装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进度款,即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元。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条分多次(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3)其他支付方式:.

  1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市装饰协会或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物业公司向业主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交还锁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人(盖章):发包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个工作日,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小写: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方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方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施工期间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 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20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云南省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 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 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双方约定按以下2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35%预付款,即元;水电改造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45%进度款,即元;木作工程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20%余额款加(减)增减项,即元(+/-增减项)。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元.

  ( 2 )其他支付方式:

  1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贵州省装饰协会或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此费用含在工程价款内)。有关单位向发包方收取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 施工期间,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方(乙方) (签字、盖章): 发包方(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乙方 xx 套房装饰装修 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 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工程造价(¥元)为人民币

  四、 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五、 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 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 交付使用日期:总施工期为 天,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 其它约定事项:

  九、 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各执为据。

  十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乙方 xx 套房装饰装修 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 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工程造价(¥元)为人民币

  四、 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五、 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 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 交付使用日期:总施工期为 天,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 其它约定事项:

  九、 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各执为据。

  十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 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 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重庆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 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装饰装修建 筑面积:

  3、工程户型:

  4、工程承包:采取 乙方包工包料的方式。

  5、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6、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 民币: 元(金额大写: 元整)

  二、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为乙 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 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现场施 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施 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

  三、乙方工作

  1、施工中应严格执 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不得扰民及污染 环境,每日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创、钻等产生噪音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 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 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 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清运垃圾至物业指定地点,相应出渣费由乙方支付。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改 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7、施工人员应文明 施工,禁止野蛮施工。甲方对表现不好的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掉换,承包人不得拖延。8、乙方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 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施 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材料购买

  乙方购买材料时,应按甲方指定品牌购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甲方 指定材料品牌如下:菲斯特水管、鸽牌电线、得亿管件、秋叶源弱电线(网线、闭路线)、宏漆腻子胶水、劳亚尔防水涂料等,其他未指明品牌的材料应符合环保要 求,有品质保证。

  蹲便器不能选购三无产品,釉面光洁,易于擦洗,带沉水弯,能防臭。

  水龙头、淋浴龙头应是不锈钢材 质。

  灯具为吸顶灯座,灯泡为节能 灯。

  五、工期延误

  1、对因以下原因造 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顺延:

  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 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 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总工程款的3‰赔偿甲方损失。

  六、工程验收和保修

  1、在施工过程中分 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 收;

  (3)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后后,乙 方通知甲方验收。

  3、双方进行竣工验 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本工程自竣工验 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壹年。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表一 支付工程款的比率及金额

  八、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 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 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 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三、四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导 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 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支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 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 经治理仍不达标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 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十、劳动力管理

  1、未经甲方许可, 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2、乙方应办理小区 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一、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 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 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承担。

  十二、装修要求

  A、装修要求

  电路(强电、弱电):明装,网络、电视进入每个房间。

  水路:暗装。

  墙面处理:

  1、裂缝必须做贴布处理;

  2、叁遍腻子,一面 底漆、两面涂料。

  3、墙面每刷遍漆都 需要户主验收一下。

  地砖

  1、对原基层进行处 理。

  2、水泥 沙子 界 面剂粘贴。瓷砖磨边碰角。

  3、线条平整、划 一,所有阴阳角都要靠角尺,砖缝细小,地砖空鼓率不超过5%,否则必须返工。

  防水:厨卫涂两次防水涂料,卫生间墙面防水涂料应刷米高。蓄水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B、装修内容

  1、客厅:整个客厅 分隔成两间小屋,每间有门窗各一扇。里屋的门窗都开在过道墙面,外屋门窗都面向阳台。铺地砖,墙面和顶面刷涂料。照明、灯具(含灯)、网线和电视插座,安 装窗帘杆和踢脚线。

  2、主卧:铺地砖,墙面和顶面刷涂 料。照明、灯具(含灯)、网线和电视插座,安窗帘杆和踢脚线。

  3、次卧:铺地砖, 墙面和顶面刷涂料。照明、灯具(含灯)、网线和电视插座,安窗帘杆和踢脚线。

  4、厨房 生活阳 台:铺地砖,墙面和顶面刷涂料,照明、灯具(含灯)、用水泥和瓷砖砌灶台和储物柜。

  5、卫生间:铺地 砖,墙面和顶面刷涂料,照明、灯具(含灯)、洁具安装,排气扇安装。地漏安装,上下水管道预埋。

  6、过道:强电箱1个、弱电箱1 个。客厅过道宽米,离阳台滑门1米,双联双控照明、灯具(含灯)。

  7、阳台:墙面及顶面刷涂料,地面做防水处理,灯具(含灯)和晾衣杆的安装。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工程中非甲方意 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

  2、施工期间甲方认 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

  3、保修期间甲方通 知施工方需要维修的,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 的,甲方可自行解决,并且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涉及水、电、燃气等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财产安全的事故,甲方 可以先行处理,并由乙方事后支付甲方所花费的所有合理费用。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十四、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 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 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与双 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五、附加条款

  甲 方: 乙 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工装装修合同 篇8

  装修人(以下简称甲方):

  装饰装修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工程地点:.

  2、房屋结构:.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

  .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即清包工。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出现以下情形经发包方人确认,工程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因项目变更经双方协商,工程相应调整。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元,其中含:设计费元,管理费元,税金元。

  2、付款方式: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三日,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计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1)木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40%,计元;

  (2)油漆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17%,计元;

  (3)余款3%元,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包清工工程,开工前工程款一次付清。凡因工程量变化、设计方案等原因调整工程造价的,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决算结清。双方款项往来,均就出具发票或正式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否则由此引发发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供应到现场,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业主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是经甲方指定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9

  发包人: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元,小写: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油漆工程完工;

  全部工程完工。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预付款,即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进度款,即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余额款,即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即元。

  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即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条分多次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即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即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即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即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其他支付方式:.

  1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武汉市装饰协会或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元。物业公司向业主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

  1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交还锁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人:发包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10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使用面积:

  二、价格

  清包工费:¥大写:

  其中包括水电工、泥工、垃圾清运费、材料搬运费。

  三、付款方式

  1、隐蔽工程完成,付¥元;

  2、泥工完成,付¥元;

  3、工程竣工,付¥元;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四、工期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

  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元/天。

  五、施工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图纸整套,共张;

  2、图纸中没有注明的地方,乙方在施工前须画草图或商量让甲方认可;

  3、施工项目内容的每一主要工序(隐蔽工程、结构工程、泥工)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4、施工质量将按照《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DB31/T30—1999)》中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

  六、材料

  1、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方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和数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甲方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4、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施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双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6、乙方提供的材料数量误差在5%——10%之间。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超出误差范围而导致的材料、设备重新购买或材料、设备无法退回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7、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

  五、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5、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六、工地现场管理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现场禁止吸烟;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七、关于工程管理、项目变更的约定

  1、乙方在开工前检查水、电、地面、墙顶面空鼓,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3、保持现场卫生,施工现场每天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价款中。

  八、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协商验收日期。水电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5日内制作水电布线图交与甲方。经验收不合格的,现场全部停工,乙方应予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才能继续施工。返工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工装装修合同 篇11

  发包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承包方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一、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题目,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职员必须留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足;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1)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展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沿)。

  (2)地面砖及墙面砖展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评聿凰常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展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括完ICI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4)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乙方在XX店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用度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痹逗(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痹逗(小写)

  (为了防止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在装饰设计时就按合同:四、(二)、3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乙方的认可。)要求:终极装饰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1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则由乙方完全负责。

  六、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工程预算造价的5%订金给承包方(乙方),即筹备施工图。

  二期:乙方电工、水工材料进场开工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0%给乙方。

  三期:木工材料进场后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25%给乙方。

  四期: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5%给乙方。

  余款5%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七、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除甲方因本协议第三、(一)、2原因有权终止合同外,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质量题目或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增加并抬高单价,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功的条件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乙方应该赔偿甲方30%的违约金作为甲方另找装饰公司的损失,而已经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按装饰预算单价支付给乙方。除此类原因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止合同,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退回已经预支的所有款项。

  而战争及自然灾难的因素、法律、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除外。本协议未完善之外、双方友好、同等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本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置。

  九、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本工程有部分材料为甲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内,但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足;如因甲方拖欠此类材料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一、工程期间,装饰押金为甲方支付,办理屋村出进证等。工程所使用的水电用度如不超过200元,由甲方负责,如超出部分则由乙方负责。

  十二、甲方必须在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工程验收,不经验收而经营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而经营。

  十三、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一年。

  十四、协议到期甲方如有意续约,应在计划时间内与乙方进行协商。本协议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协议附附件一份。(附装饰项目预算单一份)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或手机):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年月日确认日期:年月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12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两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工程承包方式:两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小写: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两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两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必需保证100平方使用面积的住房油漆及乳胶漆工程25-30天,安装工程5-10天)。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两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两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当中两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两方约定在施工过程当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装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两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两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进度款,即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元。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3)其他支付方式:。

  1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两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合同两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当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两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

  二、 工程装修内容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总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即¥元

  2、,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即¥元

  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即¥元

  七、双方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工人住宿及其他必要条件;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负责办理开工手续、协调街道、联防、物业、城管等关系和支付有关费用;按照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于规定时间内购齐并送进现场。

  2、 乙方: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施工方案及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施工;按期完工,做好本职工作,不能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行为;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室内陈设的保护工作;保证室内上下管道畅通和卫生清洁。

  八、双方责任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1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有限公司

  鉴于家居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装饰施工地点:区(市)路村(小区)号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费用: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天。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预算单要求统一配送,除合同规定属甲方自购材料外,甲方不能擅自采购,否则视为违约。

  2、凡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才能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问题等,均由甲方承担后果责任。如需维修或重新装修时,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工期须延。

  3、凡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施、用具等。甲方须要按合同约定及时采购并送交施工现场,搬运、装卸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如未能按约定影响工期的工程须延。

  4、如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产生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并更换材料或赔偿损失。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1、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

  1、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交付乙方装修工程款总额的50%。

  2、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日期自觉至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

  3、工程合同装修款甲方须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凡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工程款时,工程工期均以乙方兑现甲方支票进账之日起算,工期相应须延。

  4、装修期间甲方如有增加项目(包括水、电改造项目等)经乙方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二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增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5、预算报价单中如有漏项,则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求做施工追加项,由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二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追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6、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后结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总造价),如果终结算与预结算清单有出入,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

  7、工程款支付日期:

  合同签订日支付工程款的50%,金额: 元;

  木工完工日支付工程款的45%,金额: 元;

  乳胶漆、壁纸完工日支付工程款的5%金额: 元;

  备注:水电、木工增项或其它增项工程款在下次付款时一起付清。

  七、工程验收和交付

  1、本工程完工验收前三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二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2、双方验收时,由甲方驻工地到场参加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并在当日结清余款。

  3、甲方如在工程完工后未经双方验收或虽已验收但未付清余款,即另请其它装修队进行其它

  八、项目装修或安装,或搬迁家俱与生活用具擅自使用等。

  则本工程视为已验收,不再验收。同时甲方上述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暂缓交付工程。

  九、关于物业管理处所收费用的承担约定

  1、甲方物业管理处所收取的费用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物业管理协商解决或承担。

  2、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如违反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指:停电、停水、台风、热带风暴,房屋自身发生裂缝、漏水质量问题及意外事故等。如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可以相应须延。

  1、停电每周累计长达5小时,可须延工期一天。

  2、遇有台风、热带风暴或该物业来小区有停工要求时。

  3、凡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十一、防水防漏工程

  鉴于家居装修的特殊性,因此乙方在厨、卫地面和工程装修预算均有“防水防漏”项目。如甲方拟取消该项目,或在施工中擅自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防水剂,则该工程交付后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包括致其它装修项目质量发生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二、隐蔽工程及改造工程

  1、隐蔽工程:凡有水电改造工程,乙方在打槽布管后,甲方须及时到场与乙方共同测量并验收签字认可。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甲方虽参加测量验收,但又不签字确认,乙方可自行验收,若甲方要求复检,复检费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担负,工期须延。

  2、改造工程:凡属拆墙、建墙、破楼板、开窗、门户、安装空调、防火防盗门窗、铝合金门窗布置及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前均由甲方负责与物业管理处办妥手续,乙方方可施工。

  十三、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手续,并赔偿对方该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损失。

  十四、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乙方负责提供的设计图纸标准为:

  a)效果图、平面图、施工图、

  b)如果甲方需要效果图,不需要乙方施工该工程,乙方将另行收费,标准为:800元/张

  2、施工图纸条件和时间:

  a)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b)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c)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十五、部分项目中间和提前验收约定

  鉴于部分项目涉及到先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它项目的施工,因此,凡本工程预算清单有以下装修项目时,均可单项完工,单项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乙方提前2日通知甲方。单项完工,单项验收的项目有:

  1、水电改造

  2、木工封顶

  3、油工调色

  凡验收合格,双方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以便乙方进行下一项目的施工等。

  十六、其它条款

  1、施工前,甲乙双方共同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施工入场手续,施工中涉及到公共部分时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及物业管理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2、为了保证工程须利施工和完工,甲方须派具体人为甲方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及所有图纸的确认,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其它事宜。为避免乙方无所适从,甲方其它家庭成员不得参与上述方面的工作。

  十七、附则

  1、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共同维护双方利益。如有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款付清后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