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装修合同合集12篇

合同 时间: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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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热心网友“naoyexungangbi”收集的工装装修合同合集12篇,供大家阅读。

工装装修合同

工装装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自己的房子一幢承包给乙方装修,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装修施工地点:县镇村1号

  二、工程内容:

  1、内粉:地砖、楼梯砖、墙漆、腻子粉、石灰。

  2、外粉:前方墙贴砖,院坝贴瓷砖,其余三方跨水泥浆。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水电由甲方提供。乙方为单包工的方式承揽装修,承揽装修单价为:每1个大平方82元(捌拾贰元整)。

  四、乙方负责对甲方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五、在施工中由乙方自行提供相应的设备、工具和技术,以及自行聘请技术工人,并由乙方对安全事故承担全面责任,如果在施工中发生事故以及人员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垫付任何费用。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遇上述情况发生,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给甲方及乙方自己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人身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工装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个工作日,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小写: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方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方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施工期间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 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20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云南省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 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 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双方约定按以下2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35%预付款,即元;水电改造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45%进度款,即元;木作工程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20%余额款加(减)增减项,即元(+/-增减项)。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元.

  ( 2 )其他支付方式:

  1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贵州省装饰协会或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此费用含在工程价款内)。有关单位向发包方收取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 施工期间,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方(乙方) (签字、盖章): 发包方(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联系方式:

  承接方(乙方):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二、形式结构:。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元押金,年月日-年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区街单元室

  二、形式结构:层式 室厅厨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 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20xx 年 4 月 日至 20xx 年 7 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

  二、 工程装修内容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总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即¥元

  2、,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即¥元

  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即¥元

  七、双方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工人住宿及其他必要条件;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负责办理开工手续、协调街道、联防、物业、城管等关系和支付有关费用;按照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于规定时间内购齐并送进现场。

  2、 乙方: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施工方案及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施工;按期完工,做好本职工作,不能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行为;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室内陈设的保护工作;保证室内上下管道畅通和卫生清洁。

  八、双方责任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装修内容

  1、地 点:。

  2、承包范围:。

  3、承包方式:。

  第二条 双方责任

  1、从合同签定后天开始施工。

  2、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

  3、承包人必须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水、暖、电、管线等。

  第三条 关于工期

  1、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相互造成施工延续,赔偿对方%违约金。

  第四条 关于材料要求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双方商定后施工。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合同签订后生效。施工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7

  发包人(全称):杨应萍

  承包人(全称)黔南州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都匀市财政局职工福利房。

  工程地点:原沙包堡财政所。

  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说见《工程预算书》。

  施工日期:自20年月日始,至20年月日止,工期共5个月。

  工程总额: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元)。

  第二条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装修房屋合同于签署本合同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支付备料款,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计元后,剩余部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作为决算附件。

  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未支付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期约定

  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较大设计方案工期顺延;

  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每日5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

  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规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甲乙双方按国家《工程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工程结算的约定

  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日历天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应结算款项。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同时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服务的约定

  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作为保修凭据。

  保修服务时间及保修金退还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次日的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两日内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紧急保修事项则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一小时内进行保修,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质保期届满后三日内,甲方应在乙方按约履行质保义务下无息退还质保金。

  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优惠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0%向对方予以赔偿。

  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造成的一切安全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

  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约定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履行地都匀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签署地点:

工装装修合同 篇8

  发包人: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元,小写: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油漆工程完工;

  全部工程完工。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预付款,即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进度款,即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余额款,即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即元。

  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即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条分多次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即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即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即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即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其他支付方式:.

  1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武汉市装饰协会或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元。物业公司向业主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

  1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交还锁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人:发包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9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乙方 套房装饰装修 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 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 工程造价:

  (¥元)为人民币

  四、 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五、 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 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 交付使用日期:

  总施工期为 天,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 其它约定事项:

  九、 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各执为据。

  十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或《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面积(约)XX平方

  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为准)包工、包全部材料。

  工程期限:天,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按图纸施工和合同约定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万元整。

  第二条:甲方工作

  开工前三天,向乙方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作为合同的附件,并无偿提供给乙方施工用水、电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审批手续。

  负责协调施工队伍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负责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及支付有关费用。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并对工程的各种材料上、检查。

  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三条:乙方工作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操作,放火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住室内的各种物资。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工程变更

  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或施工工艺,需要变更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的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第五条:工期约定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拒的各种因素。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质量标准进行评定。

  本工程应达到国家的质量评定标准。

  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申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质量予以评定,认定。

  第七条:材料供应

  装饰材料在参照所报预算价格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共同考察确认。

  装饰材料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严禁购进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

  第八条:安全防火

  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敌和消防事故,由乙方承担损失。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晚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可顺延,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拨款,每拖延—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由于乙方原因,每拖延—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价款1%的违约金。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期内,如双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工程项目水、电材料(包括线盒、胶布等小件)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安装。其他均为包工包料乙方承建。

  2、本项目合同签订前,双方已详细商谈该项目的各种装饰结构细节,乙方已全部明白无误,故若有遗漏小项目不在本合同及预算表中体现的,乙方也须照合同完成遗漏之项目,并不另加收工程款。(注:项目不能超过2个,每个不能超过元)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11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两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工程承包方式:两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小写: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两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两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必需保证100平方使用面积的住房油漆及乳胶漆工程25-30天,安装工程5-10天)。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两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两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当中两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两方约定在施工过程当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装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两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两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进度款,即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元。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3)其他支付方式:。

  1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两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合同两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当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两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工装装修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发包方:承包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个工作日,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小写: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方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方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发包方或发包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0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承包方提供工程时间表,发包方按时进行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个月,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1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1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附件二: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购卖材料清单单;

  附件三:施工时间倒排表

  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承包方(签字、盖章):发包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