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产品合同【合集6篇】

合同 时间: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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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本文是网友“zhanyouyahao”分享的化工产品合同【合集6篇】,供大家赏析。

化工产品合同

化工产品合同 篇1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材料,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原材料名称:

  2、规格型号:

  3、数量:

  4、价格:

  5、质量标准:

  第二条、包装要求

  1、乙方负责包装,无破损,保护原材料质量。

  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回收,不计费。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风险负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采取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方负担。

  4、风险承担:交货前原材料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等风险由乙方负担,交货后由方负担。

  第四条、过磅及化验

  1、过磅:原材料重量以方的磅秤过磅单为基准。

  2、化验:原材料化验以甲方化验出具的质检报告单为基准。

  第五条、验收

  1、初验收:原材料到达甲方指定地后日内由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初验收包括检查原材料的外包装、形状、外观、色泽以及过磅等,初步验收后甲方在收货单签字确认,但此行为并不表示验收合格。

  2、复验收:初步验收后日内甲方对原材料进行化验,化验后出具质检报告单,复验收合格后或让步接收后视为交货。

  如果原材料存在不易被检验出来的隐蔽(内在)质量瑕疵问题,甲方应在发现该质量瑕疵之时起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乙方须在日内予以更换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总价款:人民币元。

  2、付款方式:货到票到付款,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结算。

  若乙方未依照约定的期间出具全额增值税完税发票,则甲方有先履行抗辩权,不支付下余货款。

  乙方开户信息如下:。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交货,则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且每迟延一日,则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超过日仍未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2、若乙方逾期交货,则逾期后,乙方应优先保证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并不得向第三人供应货物。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3、若乙方哄抬价格或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串通,或与第三方串标等手段致使原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含%)的,乙方除应退还高出部分的价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若原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但未超出%的,则应当退还高出部分价款。

  4、乙方承诺所交付的原材料与第三人无产权瑕疵,未被国家有权机关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查封、扣押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

  5、若因乙方违约致甲方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则甲方在实现债权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第十条、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化工产品合同 篇2

  买方(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化肥购销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化肥如下:

  二、合同产品总数: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万肆仟贰佰元整(单价含税及运输费,乙方须提供正式发票)。

  三、交货时间:乙方应于20年4月6日交货,并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基地,如因甲方原因(如未能及时提供地点等)导致时间变更。),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验收和交付方法:

  甲方在基地验货后在发票上签字确认,乙方完成发货任务。

  五、货物支付方式:

  1.发货两次,第一次发货15吨。甲方支付2万元后,乙方将货物发送至甲方基地,余额在5个工作日内凭发票和收据结算。

  2.第二批货经甲方通知后,付款方式同本段第一条。

  六、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提供复合肥GB-20(符合肥料标准);确保提供的有机无机复合肥符合GB/标准。

  七、合同变更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的责任

  因肥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的责任

  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产品不得随意退货(质量问题除外)。如有退货,甲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法:

  合作中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有效期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化工产品合同 篇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上述价格已包含货物、运输、包装、装卸、税金、利润等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不因市场变化等原因作任何调整。

  二、质量标准:按 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 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企业标准;4封存样品质量标准;5其他标准 。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按

  (1)交付后 个月保质期;(2)正常运行 个月;(3)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

  (4)其他 。

  2、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如检验发现不符合本合同质量标准条款第二条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应予赔偿。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包装标准按

  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企业标准;3封存样品质量标准;5其他标准 。

  2、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适合水运和/或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危险品包装需符合 ,如因包装不当对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回收。

  五、运输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厂家、品牌,于时间 (分批 次/一次性)交付甲方指定的工厂:

  2、乙方采用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验收标准、验收方法、提出异议:

  1、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有关规定,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但甲方的验收不免除 乙方的任何质量责任和义务;

  2、甲方验收方法: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数量按照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外观检验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批号、重量是否与送货清单一致及合格证是否一致等;

  3、甲方应在材料进厂验收后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后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提出异议,但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不合格的或存在质量缺陷的,提出异议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七、结算与付款:

  双方根据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货物总金额,甲方以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八、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约定的时间交付原料超过或交付的产品是假冒伪劣的;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九、其他: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化工产品合同 篇4

  加工厂家: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厂家: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厂家委托加工厂家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加工厂家原料完成工作的),加工厂家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委托厂家检验。加工厂家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加工质量时,委托厂家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委托厂家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委托厂家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加工厂家对委托厂家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委托厂家调换或补齐。加工厂家对委托厂家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五条规定执行。

  第三条价款或酬金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约定,加工费用为元/吨产品,所使用加工厂家的原材料硫酸二甲酯的价格为元/吨。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由委托厂家主导,双方的技术人员共同制定验收标准。

  2、委托厂家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加工厂家所完成的工作。

  3、当事人双方对加工的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加工产品的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加工产品,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以加工厂家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加工厂家在发出提取加工产品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委托厂家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六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由委托厂家提供包装,如临时需加工厂家提供包装,则需要双方事先协商,并按协议执行。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代加工费用和硫酸二甲酯费用,当月月底结清。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加工厂家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产品或完成工作,委托厂家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厂家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加工厂家赔偿。

  二、交付加工产品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委托厂家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委托厂家不再需要的,加工厂家应赔偿委托厂家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加工产品,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委托厂家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加工厂家应当偿付委托厂家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加工产品毁损、灭失的,由加工厂家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加工产品(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委托厂家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委托厂家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委托厂家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委托厂家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委托厂家的违约责任

  一、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加工产品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加工厂家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委托厂家超过领取期限月不领取加工产品的,加工厂家有权将加工产品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委托厂家;变卖加工产品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委托厂家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加工产品不能变卖,应当赔偿加工厂家的损失。

  二、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加工厂家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产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加工厂家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委托厂家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委托厂家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加工厂家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纠纷的处理

  代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托厂家和加工厂家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委托厂家:

  代表人:

  年月日

  加工厂家:

  代表人:

  年月日

化工产品合同 篇5

  加工厂家: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厂家: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厂家委托加工厂家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加工厂家原料完成工作的),加工厂家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委托厂家检验。加工厂家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加工质量时,委托厂家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委托厂家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委托厂家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加工厂家对委托厂家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委托厂家调换或补齐。加工厂家对委托厂家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五条规定执行。

  第三条价款或酬金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约定,加工费用为元/吨产品,所使用加工厂家的原材料硫酸二甲酯的价格为元/吨。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由委托厂家主导,双方的技术人员共同制定验收标准。

  2.委托厂家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加工厂家所完成的工作。

  3.当事人双方对加工的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加工产品的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加工产品,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以加工厂家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加工厂家在发出提取加工产品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委托厂家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六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由委托厂家提供包装,如临时需加工厂家提供包装,则需要双方事先协商,并按协议执行。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代加工费用和硫酸二甲酯费用,当月月底结清。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加工厂家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产品或完成工作,委托厂家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厂家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加工厂家赔偿。

  二、交付加工产品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委托厂家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委托厂家不再需要的,加工厂家应赔偿委托厂家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加工产品,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委托厂家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加工厂家应当偿付委托厂家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加工产品毁损、灭失的,由加工厂家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加工产品(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委托厂家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委托厂家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委托厂家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委托厂家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委托厂家的违约责任

  一、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加工产品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加工厂家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委托厂家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加工产品的,加工厂家有权将加工产品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委托厂家;变卖加工产品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委托厂家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加工产品不能变卖,应当赔偿加工厂家的损失。

  二、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加工厂家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产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加工厂家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委托厂家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委托厂家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加工厂家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纠纷的处理

  代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托厂家和加工厂家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委托厂家:

  代表人:

  年月日

  加工厂家:

  代表人:

  年月日

化工产品合同 篇6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

  项目事宜,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3、技术方法和路线: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甲方:

  4、研究开发内容:

  

  5、工作进度:

  

  6、研究开发期限:

  

  7、研究开发地点:

  

  乙方:

  8、研究开发内容:

  

  9、工作进度:

  

  10、研究开发期限:

  

  11、研究开发地点:

  

  丙方:

  12、研究开发内容:

  

  13、工作进度:

  

  14、研究开发期限:

  

  15、研究开发地点: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合同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甲方:

  16、提供或支付方式:

  。

  17、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18、使用方式:

  。

  乙方:

  19、提供或支付方式:

  。

  20、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21、使用方式:

  22、。

  丙方:

  23、提供或支付方式:

  。

  24、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25、使用方式:

  。

  第二条以提供技术为投资的合作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实施该项技术而侵权的,提供技术方应当

  

  第三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第四条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

  2、;

  3、;

  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转让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五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损失的,合作各方按以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1、

  2、

  3、

  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一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七条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一)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二)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三)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八条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一)甲方: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二)乙方: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三)丙方: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九条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合作一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十条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本合同最终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种方式处理:

  1、(完成方、合作各方)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l)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1)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2)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二条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种方式处理:

  1、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l)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1)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2)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三条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并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阶段性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此阶段性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合作各方应以协商方式确定最终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名单。此完成人员享有在有关最终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四条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共同投资的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方所有。

  第十五条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

  1、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乙方:

  1、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丙方:

  1、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双方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由(完成方、合作各方)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第十七条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丙方指定为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合作各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

  3、

  第十九条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第二十一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合作各方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二条合作各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经合作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