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合同14篇

合同 时间: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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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会员“xq997”整理的店面租赁合同14篇,供大家参考。

店面租赁合同

店面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路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

  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两年)。

  三、年租金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店面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店面位于,该店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同意租赁店面只作为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正式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天发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甲方未作书面答复,视为合同期满后不同意乙方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后将本合同租赁店面出租给他人。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该店面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 店面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的租金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月,即元/月(大写:),以后按每年递增。

  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如下约定:乙方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

  乙方经营中涉及的费税(包括但不限于流转税所得税,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垃圾清运费)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通讯网络)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当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负责店面装修。

  第五条 乙方如需在经营过程中对店面进行装修,其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或损害所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响相邻店面经营。

  第六条 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支付的各项费用。

  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指派工作人员进入该营业店面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抄表、维修和改建,紧急状况下,甲方对店面的设施、设备的检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拖欠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达7天以上的,拖欠应承担的用水、用电及其它费用达30天以上的。

  对于在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或各项费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应交租金或费用的部份款项,不得视为甲方同意免减乙方应付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应付款及单方解除合同权力。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店面进行独立经营幼儿园,其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但须依法经营。

  乙方在租赁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营业。停止营业或变相不营业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单方进入乙方租赁店面,清空店面并对外出租。

  乙方租赁店面前后的公共区域部份的清洁卫生,城管、城建、物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自行购买承租店面内的财产一切保险。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合同期满之日,合同自行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可提前终止合同。

  如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

  无论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于日内将租赁店面内物品自行搬离,逾期未搬,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到场的情况下,将物品搬离,且不承担物品缺失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合理地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甲方违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乙方已缴未使用的租金额的50%.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乙方违约,乙方缴纳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壹年的租金。

  第十条 法律适用的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包括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均表示,在本合同签订时,认真读过本合同中所有条款,理解本合同条款的精神与含义,均认为对双方公平合理。

  甲方对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书等送达乙方租赁店面,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须签收,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拒绝签收的,甲方注明情况并请邻近第三人签字作证,即表示已送达乙方;或甲方将书面通知、信函、文书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乙方在本合同留下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时(乙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邮之日起三天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书,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体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合法送出,一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此预留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已合法送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将(房屋或店面)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或店面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1.租赁的目的`是租赁期限的暂定年份,从1月至。

  2.该房产的租金是每月的。如果乙方恶意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产并解除合同,后果由乙方负责。

  3.在租赁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房屋管理制度,并自行办理暂住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届满,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是否续租等相关事宜。乙方在租赁期内违约拒租,甲方不予退还押金。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护和爱护甲方财产的原有设施,并酌情赔偿任何损失。租赁期内,水电等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注:水表、电表);乙方不得在租赁物业内从事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必须及时将该房屋移交给甲方,并在甲方接受并接收后返还押金。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8.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公章):

  在

店面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座落地点:市路号门面房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标准:无论市场房费高低,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在市场的房费之上每月加收元整;其他税收,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收乙方押金万千圆整(小写:)

  四、乙方无权将房子转让;乙方应在每季度初将市场房费和加收房租一次付给甲方年或月,逾期十天内不交,甲方有权将房子收回,不退押金。乙方不能半途终止合同,若乙方租赁期间半途解除合同,乙方负责甲方全部损失,不退押金。

  五、甲方不能半途终止合同,此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国家及村整改、拆迁土地需要收回房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不负乙方其他损失,装修不予赔偿。若甲方因个人原因半途解除合同,甲方负责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违背商城规定及一切常例,不得和商城发生冲突,否则后果自负。

  七、租赁期满,甲方如继续出租,乙方优先,若乙方不继续租赁,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并将税收清单及水电费等费用清单交给甲方,(购电卡一张,房屋钥匙x把)手续办完,甲方退还押金。

  此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持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商铺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为人民币元/年(人民币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乙方按年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租赁期间前二年租金不变,之后每年增加租金的5%,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商铺用途及保持

  1、乙方租赁该商铺用途仅限于,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商铺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如乙方利用甲方商铺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商铺修缮及添附

  1、商铺交付后,乙方因经营需要欲进行装修或修缮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自负费用进行装修或修缮,但不得破坏商铺构架。

  2、乙方在不破坏商铺构架的前提下可自行添加设备。

  3、甲方因特殊原因收回商铺,须对乙方进行的装修或修缮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如欲拆除已装修或添附部分,不得破坏商铺原状及其他设施,否则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吨,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商铺质量,(不包括门窗、水电)由甲方负责维修。

  第七条转租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在同等市场聚格的前提下方可转租。

  第八条商铺返还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在同等市场聚格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返还商铺,甲乙双方应对商铺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须及时搬迁并返还钥匙。

  2、乙方逾期返还商铺及钥匙或拖延搬迁的,必须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给甲方房租,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及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租金超过日的,或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2)乙方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或擅自改变商铺用途的。

  (3)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商铺及附属物品损耗。

  (4)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活动的行为。

  3、合同因特殊原因解除,乙方须立即向甲方返还商铺、恢复原状,并支付已租赁期间的租金、缴纳因租赁产生的一切费用。

  2、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第十条不可抗力

  若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损毁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双方互不负责。

  第十一条其他

  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商铺,须于期满前日向甲方提出请求,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 路 区 栋 店面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应在每月 号前缴清。

  三: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 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法人代表: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店面之事宜,订立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店面位于,该店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同意租赁店面只作为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正式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前60天发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签订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在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甲方未作书面答复,视为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后不同意乙方续租),甲方有权在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后将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租赁店面出租给他人。

  3.3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如该店面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 店面租金

  4.1甲乙双方约定的租金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月,即元/月(大写:),以后按每年递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如下约定:乙方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经营中涉及的费税(包括但不限于流转税所得税,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垃圾清运费)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通讯网络)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当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4.4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负责店面装修。

  第五条 乙方如需在经营过程中对店面进行装修,其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或损害所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响相邻店面经营。

  第六条 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6.1 甲方有权按照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支付的各项费用。

  6.2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指派工作人员进入该营业店面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抄表、维修和改建,紧急状况下,甲方对店面的设施、设备的检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拖欠按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达7天以上的,拖欠应承担的用水、用电及其它费用达30天以上的。

  6.4对于在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或各项费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应交租金或费用的部份款项,不得视为甲方同意免减乙方应付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应付款及单方解除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权力。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7.1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店面进行独立经营幼儿园,其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但须依法经营。

  7.2乙方在租赁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7.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营业。停止营业或变相不营业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单方进入乙方租赁店面,清空店面并对外出租。

  7.4乙方租赁店面前后的公共区域部份的清洁卫生,城管、城建、物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5乙方应自行购买承租店面内的财产一一切保险。

  第八条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8.1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之日,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自行终止

  8.2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可提前终止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8.3如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终止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

  8.4无论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时,乙方应于10日内将租赁店面内物品自行搬离,逾期未搬,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到场的情况下,将物品搬离,且不承担物品缺失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乙双方按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全面合理地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按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行义务的,按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在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和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个人店面租赁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9.2甲方违反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单方解除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属甲方违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乙方已缴未使用的租金额的50%。

  9.3乙方违反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单方解除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属乙方违约,乙方缴纳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壹年的租金。

  第十条 法律适用的争议的解决

  10.1有关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10.2凡因执行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发生的包括与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1.1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双方均表示,在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签订时,认真读过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中所有条款,理解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条款的精神与含义,均认为对双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对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书等送达乙方租赁店面,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须签收,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拒绝签收的,甲方注明情况并请邻近第三人签字作证,即表示已送达乙方;或甲方将书面通知、信函、文书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乙方在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留下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时(乙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邮之日起三天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11.5甲乙双方约定有关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书,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体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合法送出,一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此预留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已合法送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店面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自愿将位于康生市金县杨光尊地的五个店面出租给乙方,乙方愿意出租。

  2、这家店月租是,交房租押金。

  3、乙方半年租金一次性支付。(注:提前十天交半年房租)

  4、本店租期从开始。

  5、合同签订后,乙方经营汽车美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租给他人。如转让给他人的押金不退,乙方有权收回店铺。乙方要装修店面,不允许破坏房屋结构。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装修材料(包括办公室和楼层)。甲方拆除后如不退还押金,乙方应按国家规定进行经营,文明经商,按时缴纳工商、税务、物业管理费、环卫费、水电费。乙方不得违约。

  6、如果乙方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甲方将不退还押金,并有权收回店铺。

  7、如果乙方在租赁期内,甲方在合同租赁期届满前不退还押金。

  8、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店铺转租给他人,否则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9、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出租,乙方有权根据市场价格调整优先出租该房屋,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协议

  10、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在

店面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商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商铺:

  1.承租人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商铺,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 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或)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四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五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六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或3.乙方每(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商铺修缮

  出租方将商铺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商铺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商铺的质量或商铺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商铺,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商铺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商铺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商铺,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元。

  本合同共页,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就门市租赁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位于号门市出租给乙方作美发经营使用。乙方不得将该门市作其他用途,更不能利用该门市进行违法犯罪等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年,即从年月号起至年月日止(年月号至年月日止由乙方在原承租人年月日所签合同剩余时间内使用该门市)

  第三条

  税后租金(仅限合同期限从年月号起至年月号止)为人民币元整(小写rmb元整)租金由乙方一次性将现金于年月号前交给甲方,甲方将出具收款收据为凭。若乙方不按约定缴纳租金,本合同作废,甲方有权收回门市。乙方必须在年月号前将属于乙方自己的物品搬离该门市所属空间以外。

  第四条

  合同期满前月内,如乙方要求继续承租该门市,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签订合同,可以续租。但租金需要重新协商。若合同前月没有签订新的合同,则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之日前将属于乙方自己的物品搬离该门市所属空间以外。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用以及各种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缴纳。若因不缴或迟缴以上费用所产生的罚款和滞纳金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甲方交给乙方水卡一个、卷闸门钥匙两把、天然气智能卡一个、天然气用户本一个,以乙方向甲方出据收条为凭。

  第七条

  乙方需缴纳给甲方保证金人民币伍XX元整(小写rmb元整),以甲方出具收据为凭。乙方保证属于甲方所有的门窗、隔楼、楼梯、卫生间、水、电、气等设施和窒内装修的墙面、天花板和地面磁砖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合同期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八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爱护及使用租赁物及租赁物中的附属设施,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承担租赁物及水、电、天然气设施、门、窗、墙体、卫生间、阁楼等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转租给第三人使用,并由甲方与第三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失效。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转租,甲方有权单方收回门市并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壹XX整(小写rmb元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不想继续使用该门市,甲方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并且乙方有义务将钥匙、水卡、天然气卡、天然气本个等手续当天返还给甲方,否则应当承担人民币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后,装修费用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将钥匙、水卡等物件交还甲方,并在当天无条件搬走全部剩余货品及货架、货柜。室内装修和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如在约定时间不搬走或者不全部搬走,则视为放弃所有权,由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和犯罪活动,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若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自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经三方调解或诉讼途径加以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店面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 面积为 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租金: 。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壹萬贰千元押金(1XX)(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乙方: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被租房屋为“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年租金总额:第一年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租金交付期限:每季度前交清季度租金。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正,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乙方必须按时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5、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年租金的10%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