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通用合同模板【精华10篇】

合同 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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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下面是热心网友“heweibei”收集的房屋租赁通用合同模板【精华10篇】,以供参考。

房屋租赁通用合同模板

房屋租赁通用合同模板 篇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 区 路 弄 号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类型为 ,结构为 。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 (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 (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 币) 元(大写: 万仟 拾 元整)。

  4-2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和电话费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 币) 元,电话费保证金暂定为( 币) 元,以后可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协商后确定。如因乙方违约或按本合同约定而扣除的租赁保证金部分,由乙方在下次交付租金时补足。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和电话费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份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通讯费(不包含宽带上网费)、洗衣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上述费用,计算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上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怠于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可代乙方先行支付,费用在乙方支付的电话保证金中扣除。

  5-3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宽带上网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乙方怠于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维修成本增加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差额部分。该部分在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 (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未能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元/平方米( 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输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签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或经甲方提醒后未能在甲方限定时间内恢复原使用用途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12-4条物业管理等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给甲方造成较大损失,经甲方书面提醒后,仍拒不改正的。

(八)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其它侵权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相当于 个月以上租金的。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租赁保证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的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 。

  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租赁保证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补充条款

  十二、其他条款

  12-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2-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 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 (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2-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4 乙方对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现状均已全面知晓;对使用该物业所应遵守的甲方或其他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均全面知悉,并同意遵守;对其附属设施及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等及在补充条款中所列的设施设备的使用办法和性能均已全面知悉并保证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并合理使用。

  12-5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2-6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或因其他原因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 天之内搬离租赁房屋并交付于甲方,否则租赁房屋内的遗留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甲方可自行处置。

  12-7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的,

(一)、提交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浦东国际仲裁中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2-8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通用合同模板 篇2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适宜,协商一致,签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使用/套内面积)。

  3、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

  4、装修状况: 。

  5、水表、电表底数:。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共个月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租赁期间不得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欲续租,则须在租赁期满45天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其它费用支付方式

  1、 该房月租金为整),租金总额为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3、乙在经营期内,发生的水、电、暖、卫生、物业费等涉及营业中的其他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守法经营按时缴纳租金和其它相关经营费用。

  第五条: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公共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严禁擅自拆改、破坏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地面等。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除该出租房屋以外的设施、设备,乙方应妥善使用,并保证其完好,如有破损、丢失并影响其正常使用的应立即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租赁期未满前,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租赁期满前,乙方继续承租的,应当在租赁期满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 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只选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2 分,甲、乙双方各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通用合同模板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建筑面积m2。

  第二条、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年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每年缴纳一次租金。租金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随涨随落,租金不拖欠,年租。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1、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3、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若有变动,应提前至少一个月告知对方,做好准备。

  第六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通用合同模板 篇4

  出租方(甲方): 性别:年月日出生

  承租方(乙方): 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一、甲方将位于铜陵县顺安镇明湖村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xx年3月13日至20xx年3月15日,计12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3000元,按年交。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

  效。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年 月日

房屋租赁通用合同模板 篇5

  甲方(出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性别: 地址:邮码:电话:

  乙方(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性别: 地址:邮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币)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办妥。

房屋租赁通用合同模板 篇6

  出租方(甲方):杨远琼,女,身份证号码xx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南路49号区种子公司职工宿舍2单元1楼2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由乙方接房前付清 年租金,月租

  金为人民币 元/月,合计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整)。剩余下半年租金乙方若在次年 月底以前不能付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收视费及其它由乙方居住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口头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1000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

  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按手印):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xx年五月十日

房屋租赁通用合同模板 篇7

  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概念

  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合同法》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合同标的物是属于不动产的房屋,由此也带来某些法律规则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同住人享有同住权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后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赁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

(二)法律特征

  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与其他合同的区别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一种比较古老的合同,特征比较明确,在实践中一般不会发生歧义。但是,在现代社会,房屋租赁合同可表现为更多形式,故仍有产生混淆的可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即将以房屋使用权出资行为也纳入了房屋租赁合同的范围。有些地方立法将很多性质不同的合同都认定为房屋租赁合同。例如,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关于<浙江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规定:房屋租赁包括以房产为资本进行联营、人股、承包、带营业执照出租。以物抵租、以修抵租、以息抵租等均属支付租金行为。因此,有必要区分一下租赁合同和相关合同。

  1.房屋租赁合同与合建合同的区别

  合建合同是指由一方提供或者多方提供建设资金,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共同作为房地产建设主体向有关部门申报相关手续,共同建设,并按照约定分割建成的房屋或者房屋销售的款项的合同。合建主体在房屋建成时,是房屋的共同所有者。而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一方是房屋的所有者或者拥有授权人,另一方为承租人,其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前对房屋不享有权利。所以,合建合同的主体之间不是租赁关系。实践中,存在这样的合作行为: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并承建,约定房屋建成后,由提供土地的一方取得所有权,提供资金并承建的一方则对部分房屋享有若干年的使用权。这个合同实际上不是合建合同,而是一个混合合同,既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也有租赁合同的内容。

  2.房屋租赁合同与合伙、联营、入股的区别

  有人认为,为联营提供场所,即房地产的产权人将房地产的使用权部分或全部让渡于联营组织或者其他非产权人使用,并从中获取利益,这种联营合同实质是一种租赁合同。人股人人股时房地产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只是把房地产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转移于他人使用,这种入股亦是一种租赁关系。

  我们不赞同这种观点。首先,《关于<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规定的立法意图为避免借联营之名,行逃避租赁税收之实,可以通过行政措施进行管理和制裁。至于合同的法律性质,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认定。在认定合同性质时,不能仅局限于合同名称,而应就其本质进行分析。其次,联营合同当事人与租赁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同。联营合同中,提供房屋使用权的当事人一般共同参与经营活动,享有对经营活动的管理经营权利,同时有承担联营活动风险的义务。提供房屋的联营一方对联营企业的债务亦负有连带责任,并有参与管理联营企业的权利,同时联营财产具有相对独立性,联营一方不能随意处理合伙的财产。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财产为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任何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无权为其个人目的占有、使用其出资的财产。即使是法人型联营,联营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的使用权出资,则该房屋的使用权在联营企业存续期间为联营企业的财产。联营一方让渡使用权只是一种出资方式,联营者获得的是企业的股权。而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参与承租人的任何活动,也不承担承租人活动的风险,他只对承租人负有提供房屋、房屋的瑕疵担保以及房屋维修义务,同时享有收取租金的权利,并对房屋享有最终的处分权。

  总之,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以房产为资本进行联营、合伙和入股即为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通用合同模板 篇8

  出租方: 刘电兰 (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蓝山国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总则

  1、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蓝山县教师村三栋六楼套房,建筑面积110㎡(3房2厅1卫1 厨),及一楼杂房(下称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且具备合法出租的资格。如因甲方不具备上述条件而造成的有关该房屋的任何争议纠纷,甲方负责解决,甲方并应对乙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3、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该房屋的一切使用、出租权利均由乙方独立行使,甲方有义务将相关房屋手续及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结束后,甲方恢复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利和出租权利。

  二、 房屋状况

  1、甲方所提供之房屋座落于蓝山县教师村三栋六楼套房,建筑面积110㎡(3房2厅1卫1 厨),及一楼杂房。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一《房屋装修情况及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中加以说明。《房屋装修情况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房屋提供给乙方,以及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界满时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三、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该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6月1日起至 20xx年 5 月31日。

  2、租赁期满,甲方若需继续出租房。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出租合同》。

  四、相关费用及支付

  1、 元整)。

  2、该房屋租金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即第一次付款日期为 该房屋每年租金(税前)为人民币3000 元(大写:叁仟合同签订之日; 第二次付款日期为 20xx年 6 月 1 日;第三次付款日期为 20xx 年 6 月 1日。同时第一次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交押金500元,合同到期时退还。

  3、在租赁期内,该房屋的电费、水费、卫生费用由乙方支付,按教师村的标准执行。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发生下列违约行为,甲方必须支付乙方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甲方还应另予赔偿:;赔偿时甲方应对乙方的装修、搬运等投入按原价进行赔偿:未经乙方同意提前收回该房屋的事件。

  2、 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房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租金20元作为滞纳金。

  3、 乙方发生下列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支付甲方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给予赔偿;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乙方提前解约的。

  八、其他

  1、本合同在双方完成房屋交接,并签订合同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件二《房屋维修责任明细》后生效。

  2、本合同之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房屋维修责任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应通过诉讼解决。合同履行地为受诉法院。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通用合同模板 篇9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房屋租赁通用合同模板 篇10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签约地点:

  承租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签约地点: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