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月嫂合同【精华9篇】

合同 时间:202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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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月嫂合同

雇佣月嫂合同 篇1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现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和本市的其他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担任xx岗位的工作。(工种)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风险告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或者以其他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以风险典质金的名义收取任何财物。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违背限定,以保证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准则处以罚金;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限定处罚。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风险告知:随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应用的深入,聘用合同裁员纠纷必将大幅增加。对于聘用单位而言,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否则将会引致争议的发生,甚至给聘用单位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聘用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聘用合同签订、履行、续聘、解除和终止等日常管理工作中,除了严格遵纪守法之外,还应当加强证据收集意识,收集保管聘用合同、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岗位说明等各种证据,尽一切可能将有关的书面证据完善,尽量做到“白纸黑字”书面化,从而做到有据可查,这是用人单位自我防范的需要,也是把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向科学化规范化的需要,对进一步防范争议、构建和谐的聘用关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雇佣月嫂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自主自愿的原则立如下协议合同:

  壹:甲方根据乙方的请求,为乙方委派技术级别为级的月嫂,给甲方预交全额费用,第一期(28天)为人民币现金:元,服务期限为至。若使用公司物品时见清单(另列附件)。贰:月嫂在为乙方服务期间,吃住行随乙方,不能特殊化。工作中乙方应积极配合月嫂服务工作,并接受月嫂正确指导,平等相处。工作完毕时,乙方据实给月嫂签发用于回执给甲方的满意程度表。

  叁:甲方所委派的月嫂工作行为标准要符合甲方章程。除必须自带物品外,工作中所需物品由乙方保质保量保期备齐。月嫂代表甲方提供具体服务事宜。乙方不得要求月嫂去做非自愿的份外事情。若确实因月嫂失误造成乙方损害的。扣除月嫂相应工资赔偿乙方。甲方要求月嫂不接受乙方的红包和礼品。

  肆:乙方若要求延长或缩短服务期间,均需提前三天告知甲方,并说明原因。甲方同意时办理相关手续。工作中若需要第三方协助时,所需费用由乙方另行支付。

  伍:为保证甲乙双方长期利益,甲乙双方要保持及时的沟通联系,绝不允许私下进行违反三方利益的行为,力求建立长期的相互信赖的合作关系,甲方愿为乙方的母婴护理相关事物做出全力以赴的努力。

  附加内容,甲乙双方己协商:如丙方不能胜任此工作,根乙方要求可做及时调换,否则,乙方付丙方实际上工作天数工资,预交现金余额由甲方退还乙方。

  陆: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址:

  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雇佣月嫂合同 篇3

  甲方(产妇方): 身份证号:

  乙方(月嫂方): 身份证号:

  经就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

  一、 服务内容、时间、地点、费用及工资约定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侍候产妇月子:

  1、产妇的护理(生理、心理);

  2、营养膳食;

  3、卫生清洗;

  4、产妇室内卫生。

  新生儿:

  1、新生儿的护理与喂养;

  2、卫生清洗;

  3、向产妇及家人介绍科学育儿方法;

  4.为新生儿做抚触操和益智健身操;

  5.观察黄疸;

  6.脐带护理;

  7.奶瓶消毒;

  8.衣服清洗。

  时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费用及工资:甲方付乙方工资x元/月。

  从签订协议时生效,违约方应赔偿对方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为月工资的10%。

  第二条:乙方服务条件:

  1、月嫂每月服务时间为26天,超出天数另增加工资,月工资的天平均数。

  2、月嫂服务期间遇上国家规定的假日应为其放假(工资照付为一倍工资)或照常上班但支付天平均工资的两倍。

  第三条:履约期双方要相互理解,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相互约定的事项。

  二、 相互约定事项

  第四条:双持有效证件签订协议。协议运行期以30天为标准进行签署和结算。

  第五条:双不得干涉非服务时间的合法行为。甲方应保证乙方每月休息4天,是否安排串休双方协商。

  三、 不可抗力

  第六条:本协议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无法履行协议的,各方均不负违约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签字:

  电话:

  丙方签字:

  电话: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雇佣月嫂合同 篇4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和本市的其他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担任岗位的工作。(工种)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风险告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或者以其他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以风险典质金的名义收取任何财物。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违背限定,以保证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准则处以罚金;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限定处罚。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雇佣月嫂合同 篇5

  雇佣月嫂协议

  雇佣(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月嫂(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雇用乙方为母婴护理员(月嫂),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服务费共计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 元。如甲方违约不再雇用乙方,乙方不予退还该定金;如乙方不能按时给甲方提供服务,则需双倍返还给甲方定金。

  甲方:

  乙方:

  20xx年9月 日

雇佣月嫂合同 篇6

  甲方(产妇方):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月嫂方):姓名: 身份证号:

  经就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

  一、 服务内容、时间、地点、费用及工资约定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侍候月子:产妇:1、产妇的护理(生理、心理);2、营养膳食;3、卫生清洗;4.产妇室内卫生

  新生儿:1、新生儿的护理与喂养;2、卫生清洗;3、向产妇及家人介绍科学育儿方法;4.为新生儿做抚触操和益智健身操;5.观察黄疸;6.脐带护理;7.奶瓶消毒;8.衣服清洗

  时间:自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止。

  费用及工资:甲方付乙方工资 元/月.。

  从签订协议时生效,违约方应赔偿对方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为月工资的10%。

  第二条:乙方服务条件:

  1、月嫂每月服务时间为26天,超出天数另增加工资,月工资的天平均数。

  2、月嫂服务期间遇上国家规定的假日应为其放假(工资照付为一倍工资)或照常上班但支付天平均工资的两倍。

  第三条:履约期双方要相互理解,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相互约定的事项。

  二、 相互约定事项

  第四条:双持有效证件签订协议。协议运行期以30天为标准进行签署和结算。

  第五条:双不得干涉非服务时间的合法行为。甲方应保证乙方每月休息4天,是否安排串休双方协商。

  三、 不可抗力

  第六条:本协议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无法履行协议的,各方均不负违约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签字: 电话:

  丙方签字: 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雇佣月嫂合同 篇7

  甲方(产妇方):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月嫂方):姓名: 身份证号:

  经就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

  一、 服务内容、时间、地点、费用及工资约定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侍候月子:产妇:1、产妇的护理(生理、心理);2、营养膳食;3、卫生清洗;4.产妇室内卫生

  新生儿:1、新生儿的护理与喂养;2、卫生清洗;3、向产妇及家人介绍科学育儿方法;4.为新生儿做抚触操和益智健身操;5.观察黄疸;6.脐带护理;7.奶瓶消毒;8.衣服清洗

  时间:自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止。

  费用及工资:甲方付乙方工资 元/月.。

  从签订协议时生效,违约方应赔偿对方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为月工资的10%。

  第二条:乙方服务条件:

  1、月嫂每月服务时间为26天,超出天数另增加工资,月工资的天平均数。

  2、月嫂服务期间遇上国家规定的假日应为其放假(工资照付为一倍工资)或照常上班但支付天平均工资的.两倍。

  第三条:履约期双方要相互理解,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相互约定的事项。

  二、 相互约定事项

  第四条:双持有效证件签订协议。协议运行期以30天为标准进行签署和结算。

  第五条:双不得干涉非服务时间的合法行为。甲方应保证乙方每月休息4天,是否安排串休双方协商。

  三、 不可抗力

  第六条:本协议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无法履行协议的,各方均不负违约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签字: 电话:

  丙方签字: 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雇佣月嫂合同 篇8

  甲方(产妇方):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月嫂方):姓名: 身份证号:

  经就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

  一、服务内容、时间、地点、费用及工资约定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侍候月子:产妇:1、产妇的护理(生理、心理);2、营养膳食;3、卫生清洗;4.产妇室内卫生

  新生儿:1、新生儿的护理与喂养;2、卫生清洗;3、向产妇及家人介绍科学育儿方法;4.为新生儿做抚触操和益智健身操;5.观察黄疸;6.脐带护理;7.奶瓶消毒;8.衣服清洗

  时间:自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止。

  费用及工资:甲方付乙方工资 元/月.。

  从签订协议时生效,违约方应赔偿对方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为月工资的10%。

  第二条:乙方服务条件:

  1、月嫂每月服务时间为26天,超出天数另增加工资,月工资的天平均数。

  2、月嫂服务期间遇上国家规定的假日应为其放假(工资照付为一倍工资)或照常上班但支付天平均工资的两倍。

  第三条:履约期双方要相互理解,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相互约定的事项。

  二、相互约定事项

  第四条:双持有效证件签订协议。协议运行期以30天为标准进行签署和结算。

  第五条:双不得干涉非服务时间的合法行为。甲方应保证乙方每月休息4天,是否安排串休双方协商。

  三、不可抗力

  第六条:本协议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无法履行协议的,各方均不负违约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签字: 电话:

丙方签字: 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雇佣月嫂合同 篇9

  甲方(产妇方):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月嫂方):姓名: 身份证号:

  经就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

  一、服务内容、时间、地点、费用及工资约定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产妇的护理(生理、心理);

  2、营养膳食;

  3、卫生清洗;

  4.产妇室内卫生

  新生儿:

  1、新生儿的护理与喂养;

  2、卫生清洗;

  3、向产妇及家人介绍科学育儿方法;

  4.为新生儿做抚触操和益智健身操;

  5.观察黄疸;

  6.脐带护理;

  7.奶瓶消毒;

  8.衣服清洗

  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

  费用及工资:甲方付乙方工资 元/月.。

  从签订协议时生效,违约方应赔偿对方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月工资的10%。

  第二条:乙方服务条件:

  1、月嫂每月服务时间为26天,超出天数另增加工资,月工资的天平均数。

  2、月嫂服务期间遇上国家规定的假日应为其放假(工资照付为一倍工资)或照常上班但支付天平均工资的两倍。

  第三条:履约期双方要相互理解,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相互约定的事项。

  二、相互约定事项

  第四条:双持有效证件签订协议。协议运行期以30天为标准进行签署和结算。

  第五条:双不得干涉非服务时间的合法行为。甲方应保证乙方每月休息4天,是否安排串休双方协商。

  三、不可抗力

  第六条:本协议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无法履行协议的,各方均不负违约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签字: 电话:

  丙方签字: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