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停车租赁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项目所在地址:
合同签定时间: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场地位于 路 号、面积 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 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场地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场地月租金 元,租期租金总额 元。承租方将租金 方式,于 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场地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场地,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将租用场地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重新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五条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1、承租人擅自将场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 的。
4、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的,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场地,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场地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场地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3、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5.承租方擅自改变场地结构,造成承租场地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 元。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场地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1、场地租赁期间,出租方提供单独水表、电表。水电费用自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止均由承租方负担。
2、场地租赁期间,出租方提供一间独立房子,供承租方使用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停车场停车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小区栋单元号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小区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编号、位置、面积
停车位编号:
位置:
面积:
第二条: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双方协商是否续租。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车位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甲方无须将乙方列入下一期车位租赁计划内。
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一车位每月人民币元。(无其他管理费用)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机动车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停车场停车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位于停车场车位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经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
第二条所述车位,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内容并声明所停车辆已经办妥车辆保险手续。
第三条车位用途
本合同所确定的租赁车位仅限于停泊车辆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第四条车位位置
1、乙方向甲方租赁位于固定停车位个(以下简称车位)。
2、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第五条车位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承租车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2、支付方式:
第六条停车场及车位管理
1、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使用与自主管理所租车位的权利和责任。
2、租赁期间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及车位的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限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其承租车位转租给第三方。
第八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使用车位时,因下列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的事件;
2、因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
3、非甲方故意或过失的灾害;
4、属停车场正常为装修、故障抢修而引起车位使用的中断;
5、其他车位使用者给乙方造成损失。
第九条如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提出索赔:
1、未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
2、未按合同规定使用所租车位;
3、违反本合同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
4、对其他承租者或业主引起妨碍或危害;
5、人为造成公用设施的损坏;
6、利用所租车位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7、其他违约行为。
第十条租赁期届满后的事项
1、乙方在退租前日提出申请,经甲方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
2、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办理,则从合同终止第日起至书面交接手续办妥为止,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此项租金支付并不构成租赁延续。
3、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办理,逾期日(包括公共节假日),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留存于车位上任何车辆或物件,乙方应承担甲方处置清理费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规定外,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就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诉讼费用)进行赔偿,如属双方的过失,应根据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日以上的,甲方可自动收回该车位。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及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取得一致,应提交车位所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判决。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相抵触,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停车场停车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公司的运输业务量增长、车辆增多,增加了运输量,特向甲方租用停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出租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出租停车用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租借停车用地为平方米,地点:。
第二条 交租方式由银行办理转账入户,帐户为:。
第三条 出租金额应按月计算,每月日定为交租日期,租金为每月万元人民币,交租期限不得超过每月的日。
第四条 乙方对其车辆自行承担保管责任。
第五条 乙方除了停放其车队的车辆外,还有权对外经营车辆保管业务。
第六条 乙方自行办理消防、公安、工商、税务等一切相关的法律手续。
第七条 乙方延迟两个月未交清租金,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收回场地。
第八条 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第九条在合同的有效期限内,乙方仅有权将该土地用作停车用地使用,而无权将其出售,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甲方不得在租借期间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现状或违约,甲方应保证乙方对场地的有效使用。
第十条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元给乙方,且乙方有权拒付租金,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场地,违约金不超过合同约定总金额的%;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一方对因本停车场租用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停车场停车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市小区 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乙 方(签字):
电 话:电 话:
日期:年月日
停车场停车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宝清县绿岛小区42号楼一号车库装修完毕,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以及续租
租赁期限自20月日至20年月日,合同期满后,乙方未及时交付或者临时占用房屋,应向甲方交日房租。按人民币100元/天计算,期满后10日乙方未向甲方交付日租房或者不与甲方协商,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租房,可强行开锁收回房屋。产生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租金:该房屋租金为¥ 元/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及房屋租金共¥ 元整。
第五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约定如下:
承租期间产生的有线电视费、网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燃气费取暖费等一切费用都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期产生的欠费由押金中扣取。
第六条 物品
在合同期间室内物品等厨房设施.由承租方使用。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第七条 合同期内承租方禁止将本房屋进行转租、转借。否则押金不予返还。在承租期间承租方应承担房屋管理和修缮义务,例如上下水、电、煤气、等……如产生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停车场停车租赁合同 篇7
停车场租赁协议
甲方(停车场):
乙方(使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名下的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租赁给乙方使用的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停车场的基本信息
停车场位于,面积为平方米,编号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支付方式
1.乙方应按照每年人民币元/平方米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于年月日前支付,以后每年的租金于当年月日前支付。
2.乙方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停车场的使用和维护
1.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使用停车场,并承担相应的停车费用。
2.乙方应妥善保管停车场内的车辆,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完好。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应按时缴纳停车费用,如有逾期,应按照甲方制定的滞纳金标准支付滞纳金。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应通过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2.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剩余租期的%支付违约金。
3.若甲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剩余租期的%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停车场):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使用者):
代表/签字:
日期:
停车场停车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一、租赁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双方约定下列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新车库钥匙把,库内设施不得破坏。
2、乙方不得改变库内设施,乙方此库只能用于停放车辆,不得它用。
3、租金每月元,一年租金一共元整。
4、乙方续约与否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由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