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租赁合同(最新15篇)

合同 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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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用甲方位于用于放置市移动电视通信设备及天线,现就有关租赁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期限

  二、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包括租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租用上述场地,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整),本次合同租期共计个月,总计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整)

  2.支付方式:乙方设备安装完毕后日内需完成合同签署并支付本合同全部服务费,超期甲方不再无偿提供基站服务。

(二)电费

  1.电费单价暂定为:元/度,以后随供电部门电价的调整而调整。

  2.支付方式:甲方按季度向乙方收取发射基站的电费(用电量按实际用量加%线损和加%发票税)甲方收取电费后向乙方提供电费发票。

(三)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甲方租金或电费,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通信设备的服务。

(四)乙方将款项支付至甲方以下帐户: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三、公共基站内乙方所有设备由乙方自行维护和检修乙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或维修时,不得动用他人设备,如发生此类事件而影响他人设备的正常工作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以及停车、设备和人员进出等施工便利条件。甲方在自有用电额度内,向乙方提供不小于10kva的供电(380伏)接点,并提供从配电室到乙方机房电缆进线的路径;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五、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充分使用所租用的场地,确保该场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或其它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碍或其它损失。

  六、甲方协助乙方做好通信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安装、维护人员出入应遵守甲方安全保卫制度。乙方维护人员应持乙方有效证件和工作联系函方可进入现场维修维护,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维护。

  七、基站所有设备由乙方自行维护和检修,甲方应提供出入该租用场地的通路。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有撤走、更换、增加设备或临时停机等要求,应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后,按甲方管理规定办理撤走、更换、增加或停机的手续。

  九、甲方保证有权利签署本合同,保证本合同项下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使用的合法性及无争议性,甲方同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十、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各项条款,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日期: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日期:

机械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

  二、租赁用途和期限

  1、本租赁设备用于乙方施工;

  2、本设备租赁期限自约为个月。

  三、租赁费用

  1、押金:乙方在租赁设备进工地前应缴纳押金 赁设备使用完毕结算后,扣除租金及其他费用后,余额退还乙方;

  2、租费:从设备检测合格后开始计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数计算。出租费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将设备拆卸归还。拆卸费、运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进退场费每台人民币计整(其中安装、拆卸包括汽吊16吨以内,特殊环境条件塔拆超出部分差价按实际算,运费含设备标准独立高度以内,超出部分按实计算),均由乙方负责,设备进场后付清;

  4、设备基础预埋件费每台人民币计由乙方负责;

  四、设备使用及维修

  1、设备必须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租赁设备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驾驶员由 乙方聘请,其报酬由乙方支付,对聘用的驾驶员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负 责管理,现场指挥人员及辅助人员由乙方配备(指挥人员需要配合 格人员担任);

  3、乙方委托甲方维护保养,养护费用每台每月元。

  4、租赁结束十天内付清所有租赁、保养、维修、配件的费用。

  五、双方责任

  1、设备基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数据进行设计并施工,必须保证质量,因设备基础下沉、塌方所造成设备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2、因指挥人员指挥失误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因工地现场及场地人员条件因数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机械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及维修、配件、保养等费用的,应向甲方偿付 违约金,以每日按欠费的千分之三计算。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协调补充,另见附件;

  2、如有争议协调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辖;

  3、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完毕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

;施工地点:;施工内容:;使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合同总价: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这次施工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天),承担违约责任。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5、具组装和分解吊车时,乙方派人指导。

  6、500吨、200吨、130吨、80吨吊车垫腿板由乙方提供。

  7、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六)结算方法

  1、合同生效后,支付租赁费元。

  2、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制定专人签证,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年月日

  二、租赁合同的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日期:

机械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所租赁设备及数量见本合同第一条)机械租赁事家协调一至,订立本合同。

  一、机械型号及技术要求

  二、机械使用时间:自施工中标后机械设备进场起至该工程完工时止机械进场时间

  三、租金及支付:

  租金及计算:租金见/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

  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第月的25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机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85%支会租赁费。

  租金优惠:租赁期满12个月按11个月计算租费。

  其它:

  四、技术安全要求:

(一)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传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机械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进行赔偿;

  五、其它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除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近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5000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双方发生争执,可协调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管辖法为合肥中级人民法院;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7、本协议两份,双方各执其中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的工程机械设备达成以下协议:

  一、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的工程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工程机械设备只享受租赁期的使用权,没有对工程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程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二、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工程机械工程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三、乙方的基本职责:

  1、乙方负责工程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工程机械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机械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负荷工作。

  3、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工程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四、租赁期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开始计算租金。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五、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法律效果。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6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工程机械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名称及型号:

  名称:

  型号:

  二、租赁用途及使用地点:

  租赁用途:

  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通知终止租赁之日结束。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撤走机械或驾驶人员,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全部租金。

  四、租金计算方法

  1、计费时间:按机械机械进场实际使用之日计算租金,月租金元(大写: )。不满壹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元/天。

  2、机械进出场时发生的运输、装卸等调遣费用,使用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半,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进出场发生的费用。进场时由甲方垫付进场拖车费用。若因乙方机械设备故障耽误甲方正常施工时,甲方有权扣除当日租金。

  五、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给乙方结算一次,按当月结算费用的 %支付给乙方。合同终止后,剩余租赁款一次性结清。

  六、机械维修、保养及费用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二、租赁期限:

  时间暂定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计算和支付

  1、租金:按 元/月(乙方供油)。

  2、每个月乙方须支付月租金的30-40%给甲方作为维修保养费用;年底前支付甲方总租赁款的60%;其余40%租赁费用,乙方须在机械出场后3个月内支付完结。

  四、燃油等费用

  租赁期间的燃油费、机械看护由乙方承担,机械调运、维护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租赁期间,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甲方允许,不得另租他方。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自愿对机械进行改善或维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若甲方机械需要修理,必须提前告知乙方,如果2日内维修不好,影响乙方施工进度,乙方有权更换机械或者重新租用其他单位机械,所产生的费用从甲方机械租赁费中扣除。

  八、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

  1、租赁的机械在租赁期内有甲方机械手操作使用。甲方操作手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维护,使机械保持良好状态。甲方应配备1-2名操作手,操作手工资由甲方支付。

  2、在工作过程中甲方操作手必须听从乙方施工人员指挥。若因甲方操作手不听指挥或者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影响到乙方工程质量、进度的,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3、租赁机械在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甲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要求及时付清租金和有此发生的其他费用,或者终止合同,收回机械。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终止或中途变更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向对方偿付总租金的20%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于滁州市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租赁费用结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7

  立协议人: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甲方现有晋工ZL50型铲车一台欲对外出租,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急租铲车,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铲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提供租赁标的物(铲车)为晋工ZL50型铲车一台,乙方自愿租赁。

  二、租价为元/月,此租金为纯利润,不包括租期内铲车所需燃油,所需燃油由乙方负责,铲车进场时乙方向甲方另支付押金5000元,并于当月28日结清七月份的租金,同时于7月28日提前支付八月份的租金。以后每月25日支付当月租金。押金待工程完工时结算,或抵租金或退还给乙方。

  三、租期为不定期,按乙方工程的实际情况具体定租期:

  四、相关事宜

  1、甲方提供铲车时,应随车配备良好的师傅,以保障乙方的工程顺利进行。

  2、师付(开铲车)的日常生活起居由甲方负责。

  3、甲方负责铲车的保养所需的附属机油。

  4、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纯包月租金,不受其它任何原因影响。

  5、在租赁期内,除正常工作时间甲方应保障外,乙方不得随意超负荷延长工作时间,如需延长工作时间,应取得甲方的同意。

  6、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障甲方的铲车和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除非甲方工作人员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乙方不负责甲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7、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障甲方铲车的正常保养时间,以保障乙方的工程进度。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8

  使用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一、合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

  二、设备信息:

  设备类型: 塔式起重机 型号: 生产厂家: 产权备案号: 出厂时间:

  租赁期限:6个月,不足6个月按6个月计算,超出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设备使用所在地: 松山湖

  三、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月租为 元/月,(大写:);不含税从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形如计算租期。

(二)进出场费每台 元();

(三)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在该机安装好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二十五天内,甲方支付进场费元(大写:贰万元整);余款元在退场后,办好退场的相关手续并移交相关资料后二十五天内付清。该费用包含设备进场的运输费和人工费、安装(拆卸)机械费和人工费、报建费用、检测费用、租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月租:在该机使用满一个月后二十五天之内付清该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规定时间付款,乙方停止该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时停止塔吊使用时间,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办理拆卸手续。

  5、甲方必须保证塔吊退场所需道路能够进出,12米平板车与25吨吊车进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设备不能正常进退场,所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出租单位)提供设备责任

(1)须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等;

(2)明确属国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的使用年限的、经检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应档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验收资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的安全防护不到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比如雷击、塔吊碰撞、人为故意损坏、配件丢失的等);

(5)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对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档案的约定,技术档案应包括: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以上技术档案资料应复印加盖公章后交项目部,并以“一机一档”的方式保管,以备查阅。

  3、对甲方(使用单位)的责任:

(1)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乙方负责安装、拆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装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4、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

(1)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当对在用的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3)乙方在设备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给出租单位。

  5、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责任:

(1)特种作业人员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支付操作2名司机工资。

(2)特种作业员现场劳动纪律、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责任由甲方负责。

(3)租凭合同必须是使用单位与产权单位双方签定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该工程完工付清全部租凭费用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双方自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9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使用地点:。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名,其每人工资元/月,由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元/月,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时间:--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10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机械

  第二条 使用地点: 以甲方实际项目地点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 20xx 年 3 月 20 日至 20xx 年 3 月 20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一周前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第四条 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设备租赁费按以下方式计算:按月计算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机械月租如下:

  2、按月计算租赁费时,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按一个台班(不超过8小时),每月工作台班,因工作所需超出部分应视为加班,每月按超出台班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第六条 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收取甲方保证金 10万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甲方交纳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甲方。

  第七条 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乙方向甲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可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应自收货时起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单交给乙方。

  3、如果甲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验收,乙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甲方验收完毕,并视同甲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单交付给乙方。

  4、如果甲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乙方的责任时,甲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 3 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 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乙方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 1 天,如超过 1 天,应免收相应天数的租金。因甲方使用不当或违规使用(如不按时加注润滑剂、违章操作等)造成的设备损坏及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设备运转所需燃料、电力由甲方负责提供或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操作人员由甲方统一指挥,乙方操作人员不得违反,但是对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的指令,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第九条 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运费由 甲方 承担。进场费由甲方承担,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甲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①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②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③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甲方应赔偿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租金时,乙方将在当日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的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①要求甲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②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纠纷和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违约造成一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此类资料的一方应当在 3 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 3 天不答复视为同意提出书面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 3 天内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向乙方公司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中,除指定需手写部分外,其他手写涂改、增删内容一律无效;如有确实需要补充的内容,可签订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均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内容已有充分理解和把握,并完全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使用地点:。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名,其每人工资元/月,由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元/月,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签订日期:

机械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 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 为甲方机手无偿提供食宿。

  2、 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 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 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 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 万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费和反程运费押金5000元后办理起运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四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四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机械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现因承租方施工需要,向出租方租赁大型施工机械,安装高度米,安装地点

  二、租赁期限,从预计租赁使用至。

  三、租赁费结算

  1、机械进、退场费由承租方负责。

  2、凡出租方提供的脚具吊、铲车、人员等费用(简称拆装费),应向承租方收取金额元。

  3、超出标准

  4、租金及付款方式:每月收取租金为元整,出租方应于每月5号前向承租方商量支付上月租金。

  5、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预付元,作为履行本合同定金。

  6、上级机关或相关主管单位验收塔吊,资料有出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四、租金的发票由出租方公司开具正式发票。

  五、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有按月收取租赁费用的权利及调度权。

  2、承租方在设备正常情况下,有安排机械人员作业的权利。

  3、承租方应按期向出租方支付机械租赁费及操作工的工资。

  六、其他的约定:

  1、承租方应按出租方提供的图纸尺寸按时完成基础及机械附墙铁件的预埋,并提供基础砼试压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以便出租方实施安装及塔机验收。

  2、自签订合同日起在日内起进行安装,超过日不进行安装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出租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承租方应为出租方进场安装,拆卸机械提供方便,承租方应按要求对作业场地道路进行清理、修理、对妨碍拆装、作业的机械物应予拆除。

  4、出租方配备二名操作人员,承租方应为出租方的操作人员安排食宿,并为租赁设备提供合格、匹配的润滑油,租赁机械在维修期间,出租方不承担其他费用损失。机械出现较大故障,出租方应在24小时内修复,如超过48小时扣除修理期内的租金。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强行安排超负荷作业而造成的机械或人身伤害事故,其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14

  机械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机械()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经签订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租用甲方 台。

(二)租用地点:

(三)租用方式:按月包干(包月),采用按月租计价租赁的方式。

(四)租用时间:从 年 月 日开始到 年 日止,如工地未完成可再另行协商。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月租金 元(大写 元正税后款),工作时间在每月 小时内,如不满 小时,月租不变,如工地需加班超时费乙方按每小时元计算给甲方。工作时间每月以机械电脑显示计时,进场显示器走字为.

  2、支付方式:进场时付清当月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须配备驾驶人员壹名。

  2、甲方工作人员须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调度,确保安全施工。

  3、甲方负责机械的辅助材料(保养油料)

  4、租赁期间乙方确保甲方操作人员每日有时间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如注黄油、检查、紧固、清洁等。

  甲方机械每月有三天正常保养维修时间,如超过三天仍未能正常工作,乙方有权扣回所误天数。

  乙方责任: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机械进费由乙方负责元(大写)、出场时乙方必须把机械油加满,出场费由甲方负责。

  2、甲方的机械的燃油(柴油)、机具在工地做工期间的停放,守护和安全工作驾驶员的食宿由乙方负责。

  3、由施工现场的地质资料不明、如塌方、坡度、山体滑坡、飞石、河边地带等所造成的后果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4、遇施工现场危险场面,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乙方指挥,在乙方的指挥下,机械、人身安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由于乙方该项目手续不全或与当地人发生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违约,必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机械租赁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机械设备租赁有关事宜订立合同。

  一、甲方根据施工工地情况,租用乙方挖掘机机械,租期暂定 。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调度指挥,按照甲方需要配备机上人员,除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时间外,乙方应做到随叫随到,并按照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施工要求和意见进行作业。

  三、甲方以月租付款给乙方。甲方在调运乙方机械前,交付当月租赁费元整。每月日前付清乙方当月租赁费元整。如不付清当月租金,乙方有权停机,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中途违约须付乙方违约金伍仟元)。

  四、乙方机械工作每月不能超出 小时,如超出 小时,甲方应按每小时计费元整付给乙方。计时时间按电脑计时计算。

  五、乙方机械在现场施工期间使用的燃油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保证机械正常工作,如机械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因机械出现故障,每月超过3个非工作日,则扣除月平均日工作量的50%一次。

  七、乙方机械正常,因甲方停工待料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机械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按月租金元整付给乙方。

  八、如乙方机械在甲方工作超出 个月,甲方承担进场费 ,乙方承担出场费 :如乙方机械在甲方工作达不到 个月,甲方承担全部拖车费 。乙方机械只准在甲方工地施工,不得转租。

  九、乙方不承担租金的税款,如果甲方结算时需要提供发票,租赁者税金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机械进入甲方施工场内后,甲方必须保证机械安全、人身安全。乙方机械在作业过程中,如甲方指挥不当,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甲方免费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食宿。

  十二、租金自乙方机械起运之日起计算,乙方机械退场时,甲方应无条件结清乙方全部机械租金。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合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