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_wendang123.cn

工作计划 时间: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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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措施,根据《**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水环境质量情况

根据天水市环境监测站2017年对**河**县段出境水断面(**河1号桥断面)水质监测数据统计分析,**河**段水质受上流来水水质影响较大,**河1号桥断面1月、2月、3月份为劣Ⅴ类,5月、6月份为Ⅴ类,4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份Ⅲ类,较2016年度有明显好转,且出境断面水质优于入境断面水质。

我县布设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1个,即**县**水源地监测点。根据2017年天水市环境监测站对**县**水源地监测点监测统计结果的统计和分析,受地质等因素的影响,**县**水源地水质中总硬度、硫酸盐、**化物等指标自开采以来一直超标,为Ⅴ类水质,保持开采之初水质,监测点水质综合评价结论为达标。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概述

2017年,范文内容地图我县制定了《**县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了各部门年度水污染防治的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形成了统一领导、统一行动、统一协调、分工明确的工作格局。一是强化污染减排,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二是多措并举,整治水源地环境问题。编制了《**县穿越**饮用水水源地公路整治实施方案》,针对公路穿越等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建设防撞栏、应急池、交通警示牌、防护网等设施,提高了水源地环境安全防护能力。三是加强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理,保障了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完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前期手续。完成西川新城区污水管网8.09千米及污水过河提升工程,实现西川新城区生活污水并网收集处理。四是严把关口,坚决落实“三同时”制度。严把环保审批关口,杜绝引进“两高一低”项目,新建项目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五是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完成3家养殖企业(小区)环境污染治理。六是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完成王铺镇王铺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有效地减轻了农村生活污染物对水体的直接污染。七是进一步推进**河流域联防联治建设。为解决**河入境断面水质超标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与庄浪县、静宁县联合治理**河水质污染问题的联席会议、监测信息互通共商、**河断面水质监测会商、开展**河流域执法检查等工作制度。

职场范文网(三)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在落实国家“水十条”方面,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强化了领导责任,明确了责任分工,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水十条”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河**段水质未达到流域Ⅲ类水质要求,治理任务依然艰巨。二是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显,农村居住分散,统一治污难度大,资金需求量大,地方财政难以负担。三是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部分生活污水未并入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

按照《**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的规划,2018年,**河**段水质保持稳定,确保出境水水质与入境水水质保持一致;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现状,通过中间净化处理,确保居民饮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详见附件表1—4)。

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一)工业污染防治

1.加强工业企业环境执法,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关闭的“十小”企业死灰复燃。按照已确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炼油、电镀、农药等涉水“十小”企业清单,范文写作列出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后督察,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上述“十小”企业死灰复燃。同时对其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纳入年度计划并进行改造。

牵头单位:工信局、环保局

配合单位:国土局、发改局

2.开展专项整治,治理水污染重点行业。按照造纸、焦化、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制药、农药等水污染重点行业专项治理计划要求,开展上述行业生产工艺技术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县内涉水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年内完成甘肃泰达包装印务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批工作。

牵头单位:环保局

配合单位:工信局

3.开展采掘行业环境整治。

全面清查**河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所有非法开采开发行为,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采掘行业建设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对全县范围内采矿企业的监管,杜绝水污染事件发生。

牵头单位:国土局、水务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环保局

严格限制审批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采掘行业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发改局

配合单位:国土局、环保局

全面排查无主尾矿库环境风险源,有效防范采掘行业对地表水、地下水的环境风险。

牵头单位:环保局

配合单位:安监局

4.加强涉水企业监管。加强排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环境执法检查,确保县内所有工业企业外排污水浓度值达到相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以下。

热门思想汇报牵头单位:环保局

配合单位:工信局、发改局

5.严格建设项目准入。依据国家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确定淘汰类项目负面清单,实施落后产能淘汰,优化产业结构。严把涉水工业项目准入关口,严禁审批(备案)淘汰类工业项目,严格审批(备案)限制类工业项目,对淘汰类项目一律不得办理土地审批手续、排污口审批手续、规划许可手续、环评审批(备案)手续。

牵头单位:发改局、工信局

配合单位:环保局、水务局、国土局、规划局

(二)城镇污染治理

1.城区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城区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定期检修和维护设备设施,确保城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运行台账健全。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年底前完成改造工作,按照改造后排放标准达标排放。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老旧管网改造及污水的截流收集,完成东滨河路北延段污水管网2500米建设工程。

职场范文网TOP100范文排行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

2.污泥处理处置。加强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监督管理,污泥处理台账健全,年底前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

3.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推进重点镇生活污水的治理,减轻镇区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影响,年底前开工建设莲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

牵头单位:住建局

实施单位:莲花镇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

4.城镇节水和再生水利用。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配套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推广使用透水性铺装材料,开展既有道路、人行便道的透水性改造,年内新建城区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20%以上。加强城区在用公共供水设施定期检修和维护,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加强再生水的利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鼓励再生水利用,利用再生水不受用水总量和用水计划限制,不征收水资源费。2018年1月1日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它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城区建成区范围内不得新增取水许可,按照已建立的自备井管理名册,11月底前关闭城区建成区范围内50%的自备水源。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水务局、发改局、工信局

5.推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以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个人简历加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入厂污水水质管理,严格控制入厂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禁止向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高浓度和不符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要求的污水。严格入厂污水许可证管理,按照住建部印发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在年底前完成城区污水管网覆盖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发放工作,禁止无证向城区排水管网排水排污。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环保局、水务局、工信局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按照《**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划定方案》要求,按照养殖业管理台账,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管理,严防已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反弹。完成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实施**县祥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生物有机肥改扩建项目,对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牵头单位:畜牧局

配合单位:各镇,环保局

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新型防治施药器械,切实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提高农药有效率,减轻农药污染。组织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和机具。引导农户通过堆肥、沤肥和畜禽饲料等方式实现尾菜资源化利用。

工作总结牵头单位:农业局

配合单位:各镇,畜牧局、科技局、果业局

3.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全力推进“设施农业+特色林果业”主体生产模式,大力推广普及滴灌水肥药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高效农田节水等技术,提高水肥药综合利用率,减少农药、化肥等对地下水的污染。

牵头单位:农业局

配合单位:各镇,国土局、水务局、果业局

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认真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原则,因地制宜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处理。重点解决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年底前完成**县西川镇焦山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牵头单位:环保局

配合单位:农工部、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畜牧局及项目涉及镇

(四)水资源节约保护

1.控制用水总量。按照年度用水总量控制、重点用水户和大型灌区的监控信息名录,对工业年取水量大于10万立方米的重点用水户和万亩以上灌区农业灌溉用水进行总量控制,杜绝超总量用水。按照已划定全县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心得体会实施地下水超采区压采方案,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年底前建立全县开发利用地下水水位、取水总量双控制约束指标体系,在保持合理生态水位前提下,将地下水可开采量分解到主要水文地质单元。按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关闭方案》,严格地下水取水井审批管理,加强地下水行政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打井行为,年底前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50%自备水源井,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落实年度开发利用地下水水位、取水总量双控制约束指标体系的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国土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局、工信局

2.完善水资源保护考评体系。按照地表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要求对各河流河段进行分类管理。年底前完成全县水功能区(河段)的纳污能力核定,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河段,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口和入河排污口。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河及主要支流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相关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及制度措施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河干流水功能区生态流量(水位)确定工作。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局、环保局

3.提高用水效率。按照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作为水资源管理考核、用水效率评估体系的约束性指标,对用水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加强用水企业水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开展用水定额对标、节水型企业创建等工作。开展节水诊断、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督促各行业严格执行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大力发展管灌、滴管、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建设规模化节水示范乡、小型农业水利重点等工程,节水灌溉面积较上年度提高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以上。2018年底前,应用膜下滴灌技术和垄膜沟灌技术分别达到亩节水150—200立方米、80—100立方米。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工信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局

(五)水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重点排水单位监管。按照全县重点排水企业管理名册,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定期开展排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排污企业(如渗坑、超标和超总量排污等),开展违法排污和超标超总量企业整治,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责任单位:环保局

2.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年度《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测计划》,按计划对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排污单位达标排放。加强**河**段出入境断面水质的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掌握**河水质变化情况,为**河水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环保局

3.加强环境统计工作,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按照“十三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做好年度环境统计工作。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全县各类污染源的排放底数。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排污许可证核发年度计划,督促排污单位切实履行环保责任、完善环保手续,按排污许可证核定条件排污。

责任单位:环保局

4.控制环境风险。继续推进**河及主要支流沿河流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按“一般、较大、重大”划定环境风险等级,工业企业全部编制完成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事件级别,落实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年内组织开展一次应急处置演练,做好应急车辆、设备(器材)、物资储备。按照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的使用,按国家实施计划逐步淘汰和替代高风险化学品。3月底前完成**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按照评估要求和整改计划落实整改工作。

牵头单位:环保局

配合单位:工信局、卫计局、安监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林业局

5.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完成全县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区划及调整工作。落实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照“一源一策,分级防治”的要求,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实施警示宣传、界标界桩等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严格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

牵头单位: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各镇

6.加强饮用水监测管理。县环境监测站、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等单位共同负责,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2018年1月1日起,每季度在县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供水厂出厂水质、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检测、抽测)结果(环保局负责公布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卫计局负责供水厂出厂水质、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检测、抽测)结果)。各供水单位要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取样、监测和化验制度,对超标的进行净化处理,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责任单位:卫计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

7.防治地下水污染。进一步加强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防渗漏设施、措施执法监管工作,8月底前完成4家加油站防渗改造(其地下油罐全部改造为双层罐)。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按照市上目标任务要求,完成地下水监测点位取样工作。

牵头单位:发改局、环保局

配合单位:国土局、安监局、商务局、工信局、住建局

8.持续改善**河**段水质。加大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单位)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力度。

牵头单位:环保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水务局、财政局

9.整治河道环境卫生。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实施黄河中上游**河天水市**段水质保障及生态修复工程,确保**河城区段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改善**河**段河流水质。加强河道管理,清理整治河道保护范围非法挤占河道的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镇,环保局、住建局

(六)环境执法和信息公开

1.全面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按季度公开水环境质量状况监测数据,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公开年度环境信息(12月31日前完成公开),及时公开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信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求,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受理信息(包括公开本)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在受理当日和完成审批当日公开)。积极开展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与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共享,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环保局、人行

配合单位:工信局、住建局、金融办,各商业银行、各商业保险公司

2.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率和达标排放率均在95%以上。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强化环保、公安等部门协作,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加大涉水企业环境执法力度,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环保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局

3.提升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流域协作机制,巩固和扩大**河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与庄浪县、静宁县共同构建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严格按照《**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管理规定》,落实相关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形成部门之间积极协调配合、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人员做到全员持证上岗。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对镇环保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人员业务水平。各镇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分级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职责。

牵头单位: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镇,编办、财政局、发改局、水务局、工信局、住建局、国土局、执法局、交运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等相关部门

四、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及投资

县财政局统筹,相关部门、各镇配合,采取争取国家和省、市财政投资、企业自筹和招商引资等方式,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及投资见附表5—12)。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相关部门是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主体,要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水污染防治工作,树立全县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全力做好2018年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2018年各镇、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评价政绩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与锻炼干部、考察干部、选任干部挂钩。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工作计划要求,按本计划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工作的开展,相关业务人员负责工作的落实。1月20日前要将责任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报县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局)。

(三)加大资金投入。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足额保障水污染防治工作所需经费。要加强资金引导,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防”、“以奖促治”等方式,引导各方面资金参与工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以及水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企业作为污染治理的主体,要积极自筹资金,建设和改造水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强化督查问责。县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督查调度,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要加大对各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影响全县水污染防治任务完成的镇、部门及负责人、工作人员移交县监察局,严格按照《天水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天水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予以问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县文广局要加大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对污染水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环保局要通过微信平台、12369环保举报平台开展水污染有奖举报,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总结,及时推广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全县上下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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