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3篇(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

工作汇报 时间:202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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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3篇(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1

  3月15日,沿河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及食品药品监督等单位在县城邮政局路段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广大群众普及假币、假药、假烟、假酒、假食品、假“三农”产品等生活常见常用物品的识别方法,引导大家合理消费,维护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发放《新消费法》、《新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受理投诉11起,充分展示了沿河县各级各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调动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防范金融犯罪的积极性,为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行为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2

  3月1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会同县司法局等10多家单位在县城绥山广场开展了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各单位展出了图片展板,并设立了“法律法规宣传台”、“申诉投诉举报受理台”和“咨询服务台”,向过往群众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还摆放了药品、食品(保健品)、家电等假冒伪劣商品,向广大消费者详细讲解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等相关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多份,接受群众咨询400多人次,受理各类投诉8件。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3

  20xx年3月11日,由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活动在赛里木社区及黄河社区顺利展开。法学院黄险峰副院长、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主任郭学兰老师及部分学生代表出席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通过法律咨询、知识小竞猜的'形式,讲解了法律生活小常识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活动现场吸引了大量居民,他们积极地参与活动竞猜,并且主动咨询法律问题,在一种轻松的环境中获得法律知识,在润物无声中将法律意识耕种于人们的心中,使大家了解法律是保护人权于利益的最有效的工具,也是时刻保护我们的安全网。此次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援助联系卡,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消费者维权工作站的专职功能,加强与消费者协会的信息互通,及时了解掌握消费者维权的法律需求。

  三 我们和社区的工作人员联系并走入社区,承担一份我们大学生应有的社会责任!并将在老师的带领下继续给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此次法律宣讲活动圆满结束。在活动结束之际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主任郭学兰老师分别与赛里木社区和黄河社区签定了长期合作协议,一方面,能够与赛里木社区和黄河社区建立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继续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提高其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也能够继续锻炼法学专业的学生,提高其自身的专业素养。此次活动的圆满成功也预示着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将会走进更多的社区,将普法活动坚持到底的美好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