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律师 工作汇报(共6篇)

工作汇报 时间: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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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村一警工作汇报发言稿

一村一警工作汇报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镇经过2个多月的辛勤工作,完成了第一批试点乡镇,推行一村一警的工作任务,全镇24名辅警已经驻村上岗并开展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我镇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派出所长任副组长的出岸镇一村一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一村一警”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强有力地推进了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驻村辅警队伍整体综合素质过硬,我镇选拔24名业务骨干组建了辅警队伍,其中包括股级干部2名、机关干部8名、优秀退伍士兵12名,为一村一警提供了重要的人员保障。

二、强化学习培训。在组织参加公安局组织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8月15日我镇召开了由各村村干部参加的“一村一警”动员培训大会,围绕驻村辅警的七项职责对全体驻村辅警进行了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完成了由包村干部向驻村辅警的角色转变。

三、严格日常管理。派出所对驻村辅警的工作情况进行不间断地督导检查,每周定期检查辅警工作日志,调度重点案件。同时,建立矛盾纠纷隐患“日排查、零报告”制度,每天由辅警向镇政府和派出所汇报排查情况,做到了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四、加大财政投入。在各村建立了不小于20平米的警务工作室,并配备相关办公设备。警务工作室内制度上墙,悬挂宣传牌,明确每村的包村辅警姓名、联系电话,方便群众第一时间内获得警务帮助。

2012年9月11日,北漕口一村张金通和北漕口二村张桥年,因大门高低问题长期无法解决,两户居民情绪一度失控,即将酿成群体事件,关键时刻村干部及时通知辅警于占华、柴立峰,二人共同赶到现场。经过二人两天耐心的调解,该事件圆满解决。

郭家营村辅警朱平安同志与村两委协商,制作了5块写有“有困难找警察,我是驻村辅警朱平安,联系电话:”的牌子悬挂在村里主要路口,方便了村民联系。

两个月来,全镇驻村辅警在乡村两级的大力支持下,共开展普法宣传30次、调解村民矛盾纠纷45起、为村民解决困难28次,今年9月份的治安案件发生率也比去年同期降低了20%以上。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建立监督测评制度。由乡政府和派出所邀请乡里各村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和群众等各界人士,每半年对驻村辅警开展一次测评,将测评结果登记存档,作为年终驻村辅警考核评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以此,全面提高辅警服务质量,拉近警民关系。

二、加大财政投入。镇政府将进一步解决驻村辅警的待遇问题,配备相应的交通工具。同时扩大辅警队伍,对2000人以上的村再增设1名辅警。

三、抓好当前重点工作。与派出所做好联系沟通工作,深入开展全镇社会治安和信访隐患大走访、大排查工作,全力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确保十八大期间全镇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虽然我镇的“一村一警”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一村一警”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谢谢大家!

第2篇:一村一警工作汇报发言稿

一村一警工作汇报发言稿

一村一警工作汇报发言稿

一村一警工作汇报发言稿

一村一警工作汇报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镇经过2个多月的辛勤工作,完成了 四、加大财政投入。在各村建立了不小于20平米的警务工作室,并配备相关办公设备。警务工作室内制度上墙,悬挂宣传牌,明确每村的包村辅警姓名、联系电话,方便群众 一定成绩,但距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一村一警”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谢谢大家! 《一村一警工作汇报发言稿》

附送:

一样中学201X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一样中学201X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安全教育活动,使师生增强安全工作观念。经常利用电视、广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加强教师护导、食堂值班的管理,经常检查、督促要求提高工作责任心。

6、经常检查电器电路,杜绝火灾隐患。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

7、进一步配备消防设备,加强硬件建设。 8、加强食堂安全工作,严格食品卫生。

9、加强饮用奶和饮水卫生,经常督促自来水公司对饮水机进行消毒,教育学生养成卫生习惯。

10、高温季节,防止师生中暑;冬季要严防火灾事故,经常加强 检查。

一、指导思想学校安全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安全 五申强调安全工作,江总书记也多次指示安全工作。为此本校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等各部门安全工作指导方针,制定本计划。

二、具体工作

1、加强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个别人员参加有关培训,持证上岗。

2、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并经常学习有关安全管理、安全上岗方面的知识。

3、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类安全设施,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管理。 4、经常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使师生增强安全工作观念。经常利用电视、广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加强教师护导、食堂值班的管理,经常检查、督促要求提高工作责任心。

6、经常检查电器电路,杜绝火灾隐患。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

7、进一步配备消防设备,加强硬件建设。 8、加强食堂安全工作,严格食品卫生。

9、加强饮用奶和饮水卫生,经常督促自来水公司对饮水机进行消毒,教育学生养成卫生习惯。

10、高温季节,防止师生中暑;冬季要严防火灾事故,经常加强 检查。

安全教育活动,使师生增强安全工作观念。经常利用电视、广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加强教师护导、食堂值班的管理,经常检查、督促要求提高工作责任心。

6、经常检查电器电路,杜绝火灾隐患。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

7、进一步配备消防设备,加强硬件建设。 8、加强食堂安全工作,严格食品卫生。

9、加强饮用奶和饮水卫生,经常督促自来水公司对饮水机进行消毒,教育学生养成卫生习惯。

10、高温季节,防止师生中暑;冬季要严防火灾事故,经常加强 检查。

一、指导思想学校安全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安全 5、加强教师护导、食堂值班的管理,经常检查、督促要求提高工作责任心。

6、经常检查电器电路,杜绝火灾隐患。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

7、进一步配备消防设备,加强硬件建设。 8、加强食堂安全工作,严格食品卫生。

9、加强饮用奶和饮水卫生,经常督促自来水公司对饮水机进行消毒,教育学生养成卫生习惯。

10、高温季节,防止师生中暑;冬季要严防火灾事故,经常加强 检查。

第3篇: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进村居服务协议书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律师进村(社区)服务协议书

甲方(村委、社区):

乙方(律师事务所):福建正联律师事务所

指派律师:

为贯彻落实《宁德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开展选派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的合作关系,订立服务协议如下:

一、甲方职责

(一)为乙方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等;

(二)为乙方律师(包括法律服务工作者,下同)开展工作提供支持与协助,使乙方律师尽快熟悉村(社区)情况并开展工作;

(三)为律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等专项活动提供便利;

(四)通过微博、微信、短信、电子邮件、QQ等电子平台,及宣传栏、显示屏、宣传小册子、海报、横幅等媒介宣传律师公益服务进村(社区)工作,提前在便民公告栏或法制宣传栏公告律师服务时间、地点;收集、汇总辖区群众的法律问题,为律师进村(社区)开展公益服务做好前期准备,并引导村(社区)民开展咨询活动;

(五)及时向辖区司法所反映律师开展工作的情况,包括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二、乙方职责

(一)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提高“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社区)公共事务的水平,为村(社区)决策、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对选举程序、文书把关,协助规范选举,从法律层面提出意见;

2、通过编印、发放换届普法小册子和警示案例,开展各类型法制宣传活动的方式,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的重要部署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经费由各村(社区)自筹自决);

3、通过现场宣传、咨询以及电话、网络咨询的方式解答村(社区)民有关选举的法律问题;

4、在选举日派出律师代表作为 辖区学校、单位、企业、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社区)民依法维权,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村(社区)委会及辖区司法所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六)协助做好安置帮教和村(社区)矫正工作。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帮助;

(七)协助做好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引导困难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三、乙方活动开展方式

(一)在乡镇司法所设法律服务工作室,不定期指派律师到乡镇司法所值班处理法律事务,接待辖区组织、单位、企业及群众的法律咨询;

(二)与村(社区)、司法所共同组织座谈、论坛、有奖竞赛、晚会、讲座等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和参与律师公益服务;

(三)公布便民法律热线、法律咨询网站、QQ等联系方式、或登录政府门户网站、村(社区)QQ群解答法律咨询;

(四)律师在村(社区)受理有偿法律服务案件的,须报律师事务所备案;

(五)建立相关登记统计台账,不定期前将相关工作报表、典型案例及工作信息报送辖区司法所,各司法所报送县司法局。

四、乡镇司法所职责

(一)协助律师尽快熟悉村(社区)法律服务情况;

(二)检查督促辖区律师公益服务在村(社区)工作,指导检查律师在村(社区)服务中的登记、记录工作;

(三)不定期前将辖区村(社区)开展“律师公益服务进村(社区)”的工作报表、典型案例及工作信息汇总报送市司法局。

五、服务期限

暂定二年,自2015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届满前半个月,双方再行协商续签协议。

六、费用

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服务。

七、终止服务形式

乙方指派的律师服务不到位或不能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时,甲方可向乙方要求更换指派律师;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或甲方出现不配合乙方开展工作的情况时,双方均可向市司法局报告解除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市司法局、司法所各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签订时间:2015年1月1日

第4篇: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服务方案1103

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服务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努力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过摸查了解村居的法律需求情况,制定 村服务方案如下: 一、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如下:

村(社区)法律顾问围绕发展农村经济,推进村居和谐建设,着力加强和改善村居各项社会管理,着力化解村居群众各类复杂疑难矛 盾纠纷,着力协助村居委围绕处理社会事务管理、辖区改扩建、征地拆迁等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重点关注留守村居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主动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如下: 1、协助村居做好村(社区)自治管理,包括:

(1)帮助村居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2)为村居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

(3)为村居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应村居要求,帮助村居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可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5)协助村居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6)协助村居及时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事件);

(7)参与村居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为村居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包括:

(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2)帮助群众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需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及依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应酌情予以减免收费);

(3)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受村居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村居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4)为村居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3、开展法制宣传,包括:

(1)举办法制讲座,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日常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2)向村居辖区群众宣传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

(3)协助村居制作普法宣传品,推动村居的法治文化建设;

(4)主动为村居辖区内的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包括:

(1)主动与村居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工作对接,参与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2)协助村居做好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3)协助村居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村居的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三、服务方式和要求。

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以下方式和要求提供服务:

1.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现场为村居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法律顾问服务。

2.每个月至少到村居现场提供不少于1天(累计8小时)的现场法律顾问服务,具体的现场法律服务日期由村居与顾问律师双方协商后予以公示。

3.每个季度至少为村居提供1次法制讲座,讲座要有讲义提纲,并在每季度末提交给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讲座时间不计入现场服务的8个小时范畴。

4.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村居和村居辖区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并向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报告。

5.按照要求填写工作日志和工作台帐,每半年向所在镇街司法所提交一份工作报告。

四、对利益冲突的处理。

出现下述情况,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应主动提出回避:

(一)接受村(社区)范围内的村(居)民或经济组织的委托起诉村(居)委会的;

(二)接受村(居)委会的委托起诉村(社区)范围内村(居)民或经济组织的;

(三)律师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村(社区)法律顾问,明知该两个或两个以上村(社区)在同一案件中相互利益冲突,仍然同时担任代理人的;

(四)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存在相互利益冲突的两个或以上村(社区)的代理人;

(五)在同一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曾在前置程序中代理一方村(社区),又在后置程序中接受对立方村(社区)委托的;

(六)在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又在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接受该村(社区)相关利益的对立方委托的;

(七)其它与履行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有关的、在同一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同时接受对立双方或者利益冲突各方委托而接受了委托的;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主动回避且不得办理的利益冲突情形。

制订人:XXX律师

第5篇: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服务方案1103

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服务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努力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过摸查了解村居的法律需求情况,制定 村服务方案如下:

一、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如下:

村(社区)法律顾问围绕发展农村经济,推进村居和谐建设,着力加强和改善村居各项社会管理,着力化解村居群众各类复杂疑难矛 盾纠纷,着力协助村居委围绕处理社会事务管理、辖区改扩建、征地拆迁等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重点关注留守村居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主动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如下:

1、协助村居做好村(社区)自治管理,包括:

(1)帮助村居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2)为村居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

(3)为村居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应村居要求,帮助村居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可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5)协助村居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6)协助村居及时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事件);

(7)参与村居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为村居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包括:

(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2)帮助群众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需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及依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应酌情予以减免收费);

(3)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受村居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村居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4)为村居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3、开展法制宣传,包括:

(1)举办法制讲座,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日常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2)向村居辖区群众宣传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

(3)协助村居制作普法宣传品,推动村居的法治文化建设;

(4)主动为村居辖区内的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包括:

(1)主动与村居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工作对接,参与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2)协助村居做好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3)协助村居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村居的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三、服务方式和要求。

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以下方式和要求提供服务:

1.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现场为村居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法律顾问服务。

2.每个月至少到村居现场提供不少于1天(累计8小时)的现场法律顾问服务,具体的现场法律服务日期由村居与顾问律师双方协商后予以公示。

3.每个季度至少为村居提供1次法制讲座,讲座要有讲义提纲,并在每季度末提交给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讲座时间不计入现场服务的8个小时范畴。

4.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村居和村居辖区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并向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报告。

5.按照要求填写工作日志和工作台帐,每半年向所在镇街司法所提交一份工作报告。

四、对利益冲突的处理。

出现下述情况,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应主动提出回避:

(一)接受村(社区)范围内的村(居)民或经济组织的委托起诉村(居)委会的;

(二)接受村(居)委会的委托起诉村(社区)范围内村(居)民或经济组织的;

(三)律师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村(社区)法律顾问,明知该两个或两个以上村(社区)在同一案件中相互利益冲突,仍然同时担任代理人的;

(四)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存在相互利益冲突的两个或以上村(社区)的代理人;

(五)在同一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曾在前置程序中代理一方村(社区),又在后置程序中接受对立方村(社区)委托的;

(六)在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又在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接受该村(社区)相关利益的对立方委托的;

(七)其它与履行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有关的、在同一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同时接受对立双方或者利益冲突各方委托而接受了委托的;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主动回避且不得办理的利益冲突情形。

制订人:XXX律师

2016年11月1日

第6篇: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情况汇报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情况汇报

***区始终重视“一村一名”大学生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培养使用力度,形成合力,多措并举,进一步拓宽了“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出口渠道。一是鼓励进入村“两委”班子。自2010年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训计划以来,全区共招录4批69名甘肃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一村一名”

大学生。为了培养使用好这批“一村一名”大学生,区委先后在加强乡村两级班子建设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中,始终强调突出抓好大学生“村官”和“一村一名”大学生队伍建设。在前2次村级组织换届中,通过“公推直选”、“两推一选”等选举方式,有5名(占总数的%) “一村一名”大学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有7名(占总数的%)“一村一名”大学生担任村委会副主任等村干部职务,进一步优化了村级班子结构,提高村级班子战斗力。二是纳入人才建设计划。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在开展人才工作中,把“一村一名”大学生作为农村人才建设重点来培养使用,给予各方面的支持,努力打造一支作用发挥好、带头能力强、效果明显的乡村致福之星等实用人才队伍。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培养。按照继续做好在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新要求,各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始终把“一村一名”大学生作为党员发展重点培养对象,先后有33名“一村一名”大学生发展为党员(占总数的%),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培养,提高“一村一名”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带头脱贫致富的能力,进一步优化了农村党员队伍结构,也为“一村一名”大学生进村党组织班子创造了条件。四是逐步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快农村合作社建设步伐,积极设置农民合作社党组织,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整合农村致富资源,提高农民创业致富的组织化程度,对有创业能力和经验的3名个体经营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进行扶持创业。五是努力拓宽出口渠道。2010年以来,共有2名“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通过参加全市优秀村干部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并录用。有3名被聘为乡镇政府专干,有2人考入企事业单位,使“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六是增强带头致富能力。区委及时制定《关于在深化拓展农村“三争一促”活动中强化“双培双带”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899”三年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队伍建设。把13名在家务农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成“土专家、土秀才”,在资金、项目、技术上倾斜,引导他们立足农村创业增收。对36名外出务工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联合定期开展年度技能培训,使其有一技之长,及时组织召开农民工就业专场招聘会,进一步拓宽外出打工的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

一村一法律顾问半年工作汇报

镇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汇报(共11篇)

一村一品工作汇报

一村一警工作汇报

法院一村一警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