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汇报(共3篇)

工作汇报 时间:202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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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三行动计划

*** “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年)

为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营造优美家居环境,提高全民生活品质,进一步培育家庭成员生态文明意识,根据《

》文件精神,现制定*** “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三年(2017—2019年)行动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美丽庭院,共筑康养”为主题,以改善庭院环境为目标,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以创建“洁化、序化、绿化、美化、韵化”庭院为抓手,全面提升全区农村家庭家居环境品质,有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从2017年起,按照“环境卫生清洁美、摆放有序整齐美、生态绿化自然美、人文景致和谐美、长效管理持久美”(以下简称“五美”)要求,在全区家庭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到2019年全区各行政村创建“整洁庭院”达标户90%以上;创建“美丽庭院”达标户30%以上,示范户10%以上;全区30%的行政村(社区)创建成为“美丽庭院”示范村;50%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争创成为“美丽庭院”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

(一)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细化“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创新载体,落实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全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二)分步推进。以重点区域为主要创建目标,全面启动“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017年,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村50%家庭成为“整洁庭院”达标户,1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10%的村(社区)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村。全区创建2个“美丽庭院”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

2018年,要求各行政村70%的家庭成为“整洁庭院”达标户,2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8%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20%的村(社区)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村标准。全区新创建3个“美丽庭院”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

2019年,要求各行政村 90%的家庭达到“整洁庭院”达标户,3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1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30%村(社区)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村标准。全区新创建3个“美丽庭院”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分类实施。针对不同类型的行政村分类实施“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对创建基础较好的村则要在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对照“五美”要求先行开展“美丽庭院”完善提升活动;对基础条件薄弱的村,先按“整洁庭院”工作要求进行整治,再按“五美”要求完善提升。

(四)突出重点。要确定工作重心,结合“五美”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典型培育。同时,配合精品村及整乡整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为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树立典型。区里将重点以“美丽庭院”示范村创建为载体,切实推进全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每年将对“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和评选,并视情予以相应奖励。

三、创建标准

(一)“整洁庭院”达标户标准(二化):做到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和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

(二)“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三化):做到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生态绿化自然美(绿化)。

(三)“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五化):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生态绿化自然美(绿化)、人文景致和谐美(美化)、长效管理持久美(韵化)。

(四)“美丽庭院”示范村标准:整村(社区)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其中60%以上的农户达“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

(五)“美丽庭院”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标准: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其中30%以上的农户达“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切实提高对“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把该项工作作为推进全域旅游、小城镇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构建和谐衢江的一项民心工程,作为建设五养衢江、打造我区特色工作品牌的重要手段,要把全社会尤其是全区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的思想统一到“美丽乡村”建设上来。区里成立“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

(二)强化宣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理念引导工作,为“美丽庭院”全面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围绕“创建美丽庭院,共筑康养”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如“美丽庭院”培训活动、“美丽庭院”展示、“美丽庭院”评比活动等,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在全区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三)合力推进。全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将列入区委、区政府对乡镇、有关单位年终综合争先考核内容,并通过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考核力度。全区每年将评选100户“美丽庭院”示范户、20个“美丽庭院”示范村,表彰“美丽庭院”示范乡镇(街道),区财政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奖励当年“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和家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加大投入力度,设立“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专项资金,加强庭院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科普知识的宣传和辅导,帮助家庭成员掌握和运用相关知识,积极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可持续开展。

第2篇:桐庐县“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2011-2014年桐庐县“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库区管委会:

为广泛动员全县家庭主动参与到清洁桐庐和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工作,进一步培育家庭成员生态意识、文明意识,从创造优美的家居生活环境入手,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提高生活品质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我县决定自2011年起在全县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现就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共建美丽庭院、共享品质生活”为主题,以改善庭院环境为根本,以巩固“庭院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为抓手,以创建“洁化、序化、美化、绿化”庭院为目标,为加快形成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升全县家庭环境品质作贡献。

二、目标要求

从2011年起,以业已开展的“清洁桐庐”三年行动及“庭院整治”为基础,按照“环境卫生清洁美、摆放有序整齐美、庭院设计协调美、种树栽花绿化美”(以下简称“四美”)要求,在全县家庭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力争到2014年,全县100%的行政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100%的家庭达到“庭院整治”合格家庭,3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标准;其中,被我县列为中心村培育的行政村要确保5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标准,被我县列为美丽乡村精品村和整乡整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行政村要确保5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标准,实现庭院内外的洁化、序化、美化、绿化要求,使全县人居和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1、注重结合。“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要在巩固“庭院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和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与自身实际相结合,与我县正在实施的“潇洒桐庐〃秀美乡村”5525工程、“风情小镇”、“文明生态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住房改造、“美德农家”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2、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选择作为全县中心村培育的、或是精品村示范的具有引领作用的行政村为本地试点村,合理制定“美丽庭院”创建目标、创建时序、创建标准、创建机制,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工落实,形成富有特色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模式。

3、整合资源。按照“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依靠全社会、建设成果惠及新农村的要求,着力解决在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上下一心、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还要充分调动广大家庭成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推动“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4、探索创新。以行政村为单元,将“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设想要求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整体规划中协调运作。要在实践中探索,注重突出地域特点,加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研究,善于挖掘创新体制机制的经验做法,加大总结、推广和宣传力度,以提高“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水平。

四、创建内容

桐庐县“美丽庭院”标准(以下简称“四美)

1、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通过清理房内、房屋周边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养成自觉将垃圾入桶(箱),使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等。

2、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通过对家庭廊前、庭院、房前屋后、墙体周匝杂物的清除整理,使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无乱建、无乱堆、无乱挂之物,庭院外观整齐有序。

3、庭院设计协调美(美化):通过动员家庭拆除有碍观瞻构筑物、墙体改造、洗涤设施与畜禽养殖整治等行动,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4、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通过帮助农户进行庭院设计、广栽花草树木等,使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可以是果树、观赏花草树木、盆栽盆景等,其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五、组织实施

1、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库区管委会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编制“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2、分层推进。全县“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分四年进行。

2011年,全县以“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为载体,巩固“庭院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使100%村(社区)实行“庭院整治”长效管理,90%的家庭成为“庭院整治”合格家庭,25%的家庭达到“庭院整治”示范家庭(美丽庭院)标准。每个乡镇(街道)确立1个“美丽庭院”工作试点村,并在该村全面展开“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2012年,全县60%的行政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94%的家庭成为“庭院整治”合格家庭,28%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标准。

2013年,全县80%的行政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96%的家庭成为“庭院整治”合格家庭,32%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标准。

2014年,全县100%的行政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100%的家庭达到“庭院整治”标准,3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标准;其中,被我县列为中心村培育的行政村要有50%的家庭达到“美丽

庭院”标准,被我县列为秀美乡村精品村和整乡整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行政村要有5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标准。

3、分类实施。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行政村分类实施“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对已创建为市级和县级“庭院整治”示范村的要在做好“清洁桐庐”、“庭院整治”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对照“四美”要求开展“美丽庭院”完善提升活动;对还未建成市级和县级“庭院整治”示范村的,先按“庭院整治”工作要求进行整治,再按“四美”要求完善提升。

4、突出重点。要确定工作重心,结合“四美”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典型培育。同时,配合精品村及整乡整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为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树立典型。县里将重点以“美丽庭院”精品村创建为载体,切实推进全县“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每年年底对“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视情予以奖励。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主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桐庐的民心工程,作为凸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打造我县特色工作品牌的重要手段,把全县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的思想统一到“秀美乡村”建设上来。全县“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由桐庐县“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统一领导,县妇联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及库区管委会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

(二)强化宣传氛围。各乡镇(街道)、库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理念引导工作,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围绕

“共建美丽庭院、共享品质生活”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如“美丽庭院”读书活动、“美丽庭院”展示、“美丽庭院”评比活动等,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在全县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三)强化合力推进。全县“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将列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库区管委会考核内容,并通过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考核力度。县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奖励当年“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示范村示范家庭代表。各乡镇(街道)、库区管委会也要加大投入力度,设立“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专项资金,加强庭院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科普知识的宣传和辅导,帮助家庭成员掌握和运用相关知识,积极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可持续开展。

抄送:市清洁办、市统筹办、市妇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周媛玉、吴玉凤、严兴华、周建英、王金才同志。

第3篇: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和倡议书

美丽庭院创建标准

一、人美。

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美德,树立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的良好家风;注重提高素质,积极参加讲习所等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家长有作为、子女有发展;创新创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农家乐、乡村民宿、家庭手工业等致富项目,把美丽元素发展成美丽经济;崇尚文明、绿色生活方式,家庭成员仪表整洁,举止文明,膳食平衡,科学健身;坚持邻里互助,作“善邻”。

二、院美。

庭院绿化和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选择果树庭院型、林木庭院型、花卉庭院型、园林庭院型等单一或组合模式,打造“房在园中、人在景中、花果飘香、居所优美”的美丽庭院;庭院布局合理美观,保持整洁,杂物堆放整齐;不使用污染环境、影响健康的生产生活用品;家庭垃圾分类存放、按要求处理。

三、室美。

积极采用全省新型特色居民设计方案,整饰和建设住房,家居装修美观大方;居室整洁,桌面地面每天打扫、无尘土杂物;房梁、墙壁打扫彻底,无蛛网无灰尘;家具器物摆放整齐美观,勤擦拭,无尘土;门窗每月擦洗,保持明亮舒畅;床单、被罩勤洗勤换,无明显污渍;被褥叠置整齐,被罩、床单平整。

四、厨厕美。

厨房通风透气,不油腻、无异味;落实散煤治理规定,宜气则气,宜电则电。使用高效清洁燃烧炉具和电能、太阳能、天然气、液化气、生物燃气等清洁能源进行炊事、洗浴和取暖;建议使用三格化粪池式和双瓮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

五、村庄美。

保护村庄环境,保持门前清洁、通畅,不排放污水、不乱搭乱建;大力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保护大气环境。革除陋习,自觉抵制“婚丧喜庆活动大操大办、人情债、攀比斗富”等不良风气;家庭成员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投工投劳投钱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自觉奉献爱心,关爱帮助他人。

致全县妇女创建美丽庭院倡议书

全县广大妇女姐妹们:

“村庄整洁引领风尚,庭院美丽瓜果飘香,屋内无尘整齐摆放,厨厕干净心情舒畅,敬老爱幼爱国爱党”!建设清洁、整齐、优美、舒适、文明的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追求,也是我们共同的义务和责任。广大妇女姐妹要身先力行,发挥优势,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争创“美丽庭院”行动。为此,县妇联在全县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现向广大妇女提出如下倡议:

一、从现在起,争做美丽庭院的创建者。家庭是创建美丽庭院的阵地,妇女是创建美丽庭院的主角。广大妇女姐妹要切实增强美丽庭院创建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从自我做起,积极投身创建行列,带动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努力打造人美、室美、院美、厨厕美、村庄美的“五美”居住环境。

二、从现在起,争做创建美丽庭院的监督者。全体妇女姐妹既是美丽庭院的创建者,也是管理者,更是优美环境的享受者。我们要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维护创建优美的环境。要树立清洁、环保、绿色的生活理念,养成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人人成为美丽庭院的实践者,家家成为美丽庭院创建的受益者。

三、从现在起,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广大妇女姐妹要积极开展和谐关系进家庭活动,全面深入推进寻找“最美家庭”和寻找“最美家庭”成员活动,争做孝老爱亲、好媳妇、好婆婆、好妯娌、模范夫妻。积极参与家风家训进家庭、亲子阅读、书香润德和学习书画活动,建设书香庭院,传承良好家风,争当家风正、品德好、书香浓、环境美、邻里和的“最美家庭”。

广大妇女姐妹们,让我们行动起来,积极投身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为把我们的家园建设的更美丽、更文明、更富裕、更和谐贡献巾帼力量!

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汇报

乡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汇报材料

“美丽庭院”“洁净庭院”创建工作汇报供借鉴

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工作汇报

2020年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