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打击非法行医表态发言(共8篇)

演讲发言 时间:2021-08-22
【www.wendang123.cn - 演讲发言】

第1篇:打击非法行医

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秩序,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莲花卫生院赵泽舟)

2015年4月22 日, 接群众举报,位于莲花镇莲花街水进口巷,有人租用门面正在进行非法行医,给群众造成一定伤害。我们积极配合县卫生监督所进行查处,并联合公安收缴一批非法行医器材,有效遏制非法行医的苗头,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5年4月30日

第2篇:打击非法行医

附件14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卫生监督检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或检查地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检查单位:广南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员、执法证号:YN、YN ,向 出示执法证件后,在其进行现场检查,并了解相关情况。 检查中发现:(注:有√ 无×)

1、未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 □实际执业地点与许可的执业地点不一致。

2、等人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诊疗活动。

3、等人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从事护理活动。

4、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人工终止妊娠等母婴保健技术诊疗活动。

5、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6、是否存在非法买卖血液或血浆现象。

7、是否存在在社区、农村以“义诊”名义,借以推销保健品和药品行为。

8、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 备注:存在其它问题的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陪同检查人员签字: 卫生监督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陪同下,对该单位(地点)是否存在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第3篇:打击非法行医总结

宝山区卫生监督所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按照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宝山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关心群众健康、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来抓,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真抓实干,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清理整顿医疗市场工作力度,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的好转。保障了全区广大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

一、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执法检查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板报、设立咨询台、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二)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治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共出动6人次,共打击非法行医2家,没 收 药 械 折合人 民 币 300 元,出动车辆2台次。同时定期对辖区个体诊所进行检查,规范他们诊疗行为,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同时对广大居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提高对非法开业的医疗机构危害性的认识,对非法开业诊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打击,发现一家打击一家,没收药品及器械并处以重罚。使他们如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使他们没有生存市场。净化医疗秩序,保障辖区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规范了辖区的医疗秩序,净化了医疗市场。

(三)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2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五) 为了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区卫生监

督所:随时接报,及时打击。

宝山区卫生监督所

2012年8月1日

第4篇:打击药店非法行医

打击药店非法行医,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打击药店非法行医,保障全镇人民就医用药安全,近日,高官寨镇卫生院三名卫生监督协管员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打击药店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人,执法用车1部,清查药店5家,重点查处原涉嫌非法行医的药店1家,同时查处超范围执业推拿、按摩门诊1家。执法人员每到一处向负责人讲解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及后果的严重性,并对存在问题的药店及门诊现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

据悉,此次打击药店非法行医是我市卫生局为净化农村医疗市场开展的为期15天的专项整治行动,也是自乡镇(街道办)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员以来一次大的专项执法活动。通过本次专项行动的排查、整治、宣传和教育,药店非法行医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使医疗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规范,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良好效果。(高官寨卫生院 刘洪波)

第5篇:打击非法行医小结

精河县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

整治工作阶段小结

为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整顿规范医疗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卫生部、自治区、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州卫生局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由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博州药品监督管理局精河分局、县计生委、县科技局六部门联合制定和下发了《精河县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精河县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主要采取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城乡结合、协同作战的方法,从8月中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取缔无证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县卫生局建立了举报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信箱,鼓励广大群众为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提供线索。

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8人次,共检查乡村(个体)医疗机构58家。其中超出执业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诊所3家。针对查出的问题,县卫生局已下达了卫生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在此基础上,下一阶段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行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年审工作,将净 1

化和规范辖区内医疗市场作为医政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加强与药监、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进行更大范围、高频率的专项整治。

精河县卫生局

二00六年八月三十日2

第6篇:打击非法行医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试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于何时起开始实施( B )。最后一条

A、2001年5月1日 B、1999年5月1日C、1997年7月1日

2、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需要向什么机构申请注册?( A )第十三条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D、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3、主管全国医师的工作部门( A ) 。第四条

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B、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D、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4、医师具备以下哪个条件,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c ) A.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B.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C.取得医师资格 D.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5、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什么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b A、本单位人事部门 B、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C、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D、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6、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 c ),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第三十一条

A、一年 B、半年 C、三个月至六个月

7、医师资格考试由( a )组织实施。第八条

A、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B、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C、医疗机构

8、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 c )。

A、备案 B、登记 C、公告

9、医师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 c )报告。

A、政府办公室 B、上级医师 C、卫生行政部门

1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 C )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A、二年后 B、满一年 C、满二年 D、满五年

11、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 A )执业活动;

A、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B、三个月以上半年以下 C、三个月至六个月 D、六个月

12.医疗机构执业,必须在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登记,领取( B) A.工商营业执照 B.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C.税务登记证明

13.(A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A.任何单位和个人 B.任何单位 C.任何个人

14.医疗机构必须按照(B )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A.条件允许开展

B.核准登记 C.群众需要

15.某医疗机构医师廖某,其注册执业范围为外科,却在内科诊室接诊,并出具处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廖某的行为(B )

A.法律允许的行为

B.按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 C.只要用药得当,都是法律允许的

16.( A)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A.经注册 B.受聘用 C.考试合格

17.医疗机构必须将下列哪项悬挂于明显处所(A ) 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B.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C.医务人员简介

18.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 A)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A.必须佩戴 B.可以佩戴 C.必要时佩戴

15.医师刘某,申请开办妇科诊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以所学知识诊治了一些儿科病人,刘某的行为(B

A.法律允许的行为 B.超执业范围的行为

C.只要是患者自愿,都是法律允许的

23.孕产期保健服务不包括下列哪项内容( C) A.母婴保健指导 B.孕妇、产妇保健 C.胎儿性别鉴定 24.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B )鉴定 A.月份 B.性别 C.发育情况

第7篇:打击非法行医调查表

磁 县 中 医 院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自查自纠调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室

职称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1、有否私自出去:A、会诊B、出诊C、做手术D、麻醉E、接生。

2、有否在外座堂行医:

3、有否私开诊所:

4、有否和别人联手开诊所或承包科室:

5、对这次“打击非法行医”的认识和看法。

6、自己的决心和保证。

保 证 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2006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会议精神,按照市、县统一部署,扎实搞好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我保证做到以下各条:

1、保证不在院外私自开设诊所。

2、保证不到黑诊所坐诊行医。

3、保证不与他人联手非法开设诊所,非法到他院及乡村所做手术、麻醉、接生、检查等。

4、保证不私自非法出诊、会诊、义诊、高体检。

5、保证不超执业范围行医。

以上各条如有违犯,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处罚。

保证人:

2006年6月5日

磁县中医院

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2006年4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2006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按照市、县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我院的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放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行医疗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管理机制,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确保医疗安全。使医疗机构设置达到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合法,无超范围执业行医,出租,承包或变相承包、聘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无非法外出会诊、义诊、坐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依照局文件精神,我院也要成立相应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王惜民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张学军(书记)、邱金才(副院长)、索用文(副院长)、苗树开(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王福有、赵宏波担任。

三、实施步骤

这次打击非法行医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宣传动员 自查自纠(5月10日——6月10日) 重点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开好医院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宣传动员会,安排部署,重点治理对象参加的时限整改、培训教育会,进行自查自纠、自报,把打击非法行医的时间、重点内容传达到每个人。二是对照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重点,逐科、逐人进行自查自纠。对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都填写自查自纠表,进行自报,并写出本人保证书,进行自我约束,加强制度化管理。排查掌握基本情况,把工作做深做细。三是根据排查情况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取缔在职人员非法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对于能及时解决处理的,及时处理,对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进一步思想工作,限期整改,解决不了的要交局谈话、解决。

第二阶段 集中整改 清理(6月10——6月25日) 此阶段在局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领导小组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进行集中整治清理时,我院密切配合,对非法行医和违法人员进行严肃查处,规范管理制度,净化医疗市场,使医疗服务工作能够健康发展。

第三阶段 建章立制总结阶段(6月26日——7月10日) 根据学习、动员、宣传教育和政治清理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对行动迅速,整改落实到位,清除较好的,要给予大会通报表扬,肯定成绩。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到位,敷衍了事的,要给予大会通报批评,对造成负面影响者,除通报批评外,要严肃处理,后果自负,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为利于今后管理,要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切实有效可行的相关制度,加大管理,使其制度化,合法化执业行医,彻底铲除违法违规等不良因素。

磁县中医院 2006年4月

磁 县 中 医 院

开展“党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卫生局关于在党员中,开展“党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文件精神,集中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对学习贯彻党章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始终把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好。为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这一指示精神,根据《中共磁县县委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员中开展“党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县卫生局关于在党章中开展“党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院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党章学习教育”活动,要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在广大党员中开展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部署,紧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从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发扬党内民主、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制约监督、加强制度建设等六个方面入手,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努力使广大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党性觉悟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目标要求

这次“党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达到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使广大党员思想上受到教育,真正把党员的党性思想意识牢固树立在心中。党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员是贯彻和执行党的意图,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主体力量,党章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学习贯彻党章要坚持精读全文,在吃透精神、深刻理解、坚决贯彻上下功夫。同过学习党章,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党员意识,题高素质修养,锻炼工作能力,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各项工作的中坚力量,成为广大群众的贴心人。

2、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找距离,切实解决问题。在党章学习过程中,广大党员要对照党章要求,联系工作实际,思想实际和先锋模范的发挥情况,查找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学习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正,以提高认识,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3、建立起学习党章长效机制,使学习党章经常化,制度化。学习贯彻党章是广大党员的一项长期性政治任务,当前,要按照“科、管用、长效”的原则,从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规范,使党员学习党章经常化,制度化,把学习党章纳入到干部培训,党员培训中,纳入到党的建设的重大工程中。

三、方法步骤

党章集中学习教育从3月下旬开始,6月中旬基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认真学习 提高认识(3月22日——4月7日) 组织广大党员以党章为基本教材,认真学习党章原文,对党章进行逐条逐句的学习,重点学深吃透,把握精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和考勤制度。要采取专家讲学、领导带学、互帮互学等方式开展学习。党员集中学习党章的时间30小

1、撰写一篇学时。学习重点要抓好“五个一”活动,即:○习心得体会文章。并通过学习园地,学习心得专栏进行交流。

2、集中上一次党课,由党支部书记张学军同志负责组织全○

3、组织党员体党员以党章为内容为党员集中上一次党课。

4、进行一次党章认识专题测进行一次党章学习专题讨论。

5、搞好一次党章知识竞赛。 试。○第二阶段:听取意见 查找差距(4月8日——5月7日) 通过自查、互查发现征求意见卡,召开学习党章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查找不足。听取意见,查找不足要坚持六查六看:一查理想信念,看政治立场是否坚定;二查组织纪律,看党员意识是否淡薄;三查事业心和责任感,看精神状态是否振作;四查廉洁勤政,看是否勤政廉洁,坚持原则;五查工作能力,看是否胜任本职工作;六查作用发挥,看是否成为群众的领头人。在听取意见,查找差距中,要着重抓

1、搞好一次征求意见活动,征求意见好“三个一”,即:○

2、撰写一篇党性分析材料。

3、开好一范围广,形式多。○次生活会。

第三阶段:完善制度 整改提高(5月8日——6月20日) 针对查摆出的主要问题和差距,每个党员都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党组织要联系实际把建章立制贯穿其中,建立和完善相应制度,使党员知道那些事情可行,那些事情禁行,那些事情应该怎么办,那些事情不应该办,把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实化、细化、具体化。要坚持学用结合,以改促学,切实把存在的问题解决好,把整改措施落实好,把党员和党员干部形象进一步树立好。充分利用标语,宣传蓝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党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义,为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磁县中医院 党 支 部 06年3月

磁县中医院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长: 王惜民(院长) 副组长: 张学军(书记 副院长)

邱金才(副院长 工会主席) 索用文(副院长) 苗树凯(副院长)

员:

王福有

赵宏波

下 设 办 公 室

任:

苗树凯(兼任) 成

员:

王福有

赵宏波

第8篇:打击非法行医方案

木孔镇卫生监督协管站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

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镇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和采供血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县卫生监督所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2018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医疗服务监督,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为目标,以打击非法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超采频采血浆为重点,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解决我镇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医疗美容诊所”、游医、假医、坐堂行医,擅自变更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以及不具备相应资质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严厉查处违法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出租的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查处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诊疗活动超出执业登记范围的违法行为。

(三)检查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生和护士是否具备《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执业资格,对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从事医疗美容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清理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审查设置诊疗科目的条件及从业人员资格,对不具备条件开设诊疗科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案件转交给县卫生监督所处理。

(五)严厉查处非法义诊活动。重点查处以义诊名义非法行医、推销产品、诈骗钱财、欺骗群众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采供血活动,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冒名顶替、超量、频繁采集血液、血浆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医疗违法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七)依法查处未经批准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严厉打击肆意扩大宣传医疗美容功效,误导就医者的行为。

(八)严厉打击从事生活美容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8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我院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周远银任组长,牟潮涌任副组长,陈国珍、曹颖、刘琼、尤永艳为成员。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由周远银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收集、整理、上报专项行动的材料。设立举报电话:。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医疗服务市场和采供血行为的监管工作,充分认识到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确保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按照打建并举、监督与服务、整顿和规范、处罚与教育、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一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中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及时发现并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二是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院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发布医疗广告,及时纠正问题,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和水平。三是要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和医疗广告监测工作,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

(三)加强配合,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切实做好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牵头和协调工作,探索完善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主动与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大要案通报制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打击非法行医犯罪分子。

木孔镇卫生监督协管站

2018 年3月1日

打击非法行医医院表态发言稿(共8篇)

打击违法占地表态发言

打击非法行医自查报告

双违打击表态发言

打击盗采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