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工会慰问制度5篇(工会慰问是什么),供大家参阅。
工会慰问制度1
1、工会主席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参与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2、组织教职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议,当好党委的助手和参谋。制定工会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目标。
3、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议。组织工会委员的分工和协作。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基层工会主席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对工会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检查、工会工作。研究工运理论和政策,总结工会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4、组织筹备工会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主持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在教代会闭会期间,领导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完成教代会要求的各项工作。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工会各工作委员会和部门工会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校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意见和困难,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取得党政领导的支持。不断加强和改善工会工作。
6、加强工会队伍自身建设,培训专兼职工会干部,组织业务知识学习及政治理论学习,搞好新会员的岗位培训,建好“教职工之家”。
7、充分发挥女工委员会的作用,检查、指导各部门工会工作。特别各种关注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
8、遵守财务制度,管理、使用、审批工会经费。
9、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工会慰问制度2
xx街道总工会对职工的生病、生活困难等情况实施慰问,是体现组织关心、让街道干部职工得到温暖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和谐街道的现实需要,是增强机关凝聚力、改善党群关系、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关心职工的生活,确保工会经费使用落到实处,同群众路线教育紧密结合,现对工会经费慰问使用标准进行规范,具体规范如下:
一、走访慰问的对象与范围
机关工会对会员的.走访慰问以街道机关工会为主,本制度重点规范机关工会会员的慰问标准。下列对象遇有伤病及其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时,可由工会统一组织慰问:
1、在职的街道工会会员;
2、机关工会会员的直系亲属;
二、下列情况可区别不同对象分别实施走访、探望和慰问:
1、工会会员因病或意外事故等情况住院时,可统一组织探望和慰问;
2、工会会员的直系亲属因病或意外事故住院时,可统一组织探望。
三、对病人的慰问标准
1、机关会员伤病休假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购买慰问品;会员因伤病住院的按照每人400元标准;会员重伤病的,经工会委员会研究通过,可给予每人500元至2000元的慰问补贴。特殊重病号可适当增加探望次数,一般每年不超过两次。
2、会员直系亲属住院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进行慰问;重病的按照500元标准进行慰问。
3、遇其他特殊情况,经工会委员会研究,给予一定金额的走访慰问。
四、对困难职工的慰问
机关困难会员“两节”走访慰问的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每人500元以内;即将办理退休的困难会员,按照800元标准进行慰问。
五、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机关工会,修改权在街道工会委员会。
工会慰问制度3
为体现中山医院工会大家庭的温暖,贯彻和谐建院的精神,加强对职工的'日常慰问的管理,特制订此规定。
一、慰问对象:本院在职职工,退休职工
二、慰问经费由工会经费支出。
三、慰问标准:
(一)职工因病住院(包括在其他医院住院治疗),部门工会可购买食品、营养品、水果上门慰问职工。原则上价值不超过100元。
(二)职工的直系亲属因病逝世,部门工会在参加悼念活动时,可以订购花圈、花篮等。原则上价值不超过200元。
(三)本院职工在工作中遭到病人或家属的辱骂、殴打等情况,由医务处在调查后确定是否启动特殊慰问金。工会将协同医务处、职工所在部门对职工进行慰问。特殊慰问金原则上不超过500元。
四、经费使用财务手续:
部门工会在慰问职工后,凭发票经部门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副主席签字后,至工会财务部门报销。
五、本规定经20xx年1月26日职代会主席团讨论制订。
工会慰问制度4
1、在主席领导下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工作向主席负责。
2、组织工会全体成员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做好办公室人员的分工和协调工作,参与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
4、及时向主席和有关部门汇报、反映情况。经常联系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部门工会,深入实际了解情况,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工会工作。
5、协助主席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大会决议、提案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6、负责教职工之家活动的开展及检查评估验收工作。
7、负责工会办公室、文体宣教、民管组织、生活福利、女工工作。负责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会文件的审定及办公自动化工作。
8、接待来信来访,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主席办公会议。
9、完成校党委、上级工会和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慰问制度5
为增强我司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进员工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树立员工团结拼搏的正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我司的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有序、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员工慰问
(一)员工本人生育
1.员工本人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2. 员工配偶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二)丧事慰问
凡丧事,员工必须第一时间向综合管理部报告,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工会。
1.在职员工去世,公司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赠送花圈,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
2.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上门慰问(家在洋浦),赠送花圈,同时发放500元慰问金。
(三)住院慰问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公司工会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300元慰问金。
2.住院手术治疗者,发放500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1000元慰问金。
(四)困难慰问
凡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灾难的员工发放500-1000元慰问金。
(五)生日慰问
员工生日,公司赠送蛋糕券100元。
二、退休员工慰问
1.凡退休员工均能发放公司慰问。春节期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相应慰问金,同时上门慰问3-5名退休员工,赠送300元左右慰问品。
2.公司发放每位退休员工每年200元活动经费至退休小组长。每年组织1次短途外出活动,原则上不过夜。活动门票等相关费用由退休小组自行负责。
3.退休员工去世,公司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退休员工本人在世,其配偶或子女去世,发放家属慰问金200元。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工会组织的所有员工员工,未参加工会的一律不适用。
四、其他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况,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实施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