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高三读后感3篇

读后感 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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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高三读后感3篇 高二语文百年孤独读后感

百年孤独高三读后感1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品讲述了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传奇故事,以及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以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是历史,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中的一家七代都是主角。第一代:好奇心旺盛,富于冒险精神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精明能干的乌尔苏拉。第二代是为人鲁莽大胆,好奇心重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和性格寡淡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等。其余的人也各具特点。一致的却是“可怕”的孤独。

  初次看这本书,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得思绪混乱,唯一清晰的是整个布恩蒂亚家族的性格,就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孤独”好像成为了整本书与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布恩蒂亚家族,都是不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日不与人说话,有的只执着于一个目标疯狂地表达,并不考虑到彼此的感受。他们渐渐地使得整个家族与世隔绝,疯狂致死。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虽然他们孤僻,但他们却有着坚毅的眼光,不经意言败的态度,可以用他们独特的魅力来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

  我对家族的第一个女性——乌尔苏拉印象最深刻。但孩子们却无一幸免地走向孤独的深渊,拥入孤独那冰冷无情的怀抱。最后她仍然无法战胜这种孤独,死不瞑目啊。她的坚强使我震惊。家族中每一个人都被孤独蛊惑着,慢慢地走向孤独,一个个迷迷糊糊地走向孤独的怀抱。可她并没有放弃。直到她死,她也没有放弃要把家人从孤独那冰冷的怀抱中唤醒,帮助家人挣脱孤独的怀抱。家族中其它女性也慢慢走向孤独,只有她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是被卷入混乱的生活当中,迷失方向,找不到自我。

  说到孤独,其实不仅仅是这本书,孤独在生活中应该是无所不在的,不管外表多么开朗的人都会有孤独的时候,只是每个人处理孤独的方式不同。孤独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的人想抵抗,但却不能让它完全消失。生活在现代都市里,在每天的灯红酒绿、喧嚣繁华之后,人们总会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孤独。无论怎样借由其它的活动来抗拒逃避,无论是《百年孤独》里面那些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或是转换成现实生活中,游戏也好,电视也好,钱也好,楼盘也好:各种各样的方式,虽然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渐渐也从这每天重复的形式中找不到那种感觉,或者说是找不到真实的自己。

  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很有趣啊,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没有人会被绑在树上直到生命终结……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村落里面。现实生活中也不会有家庭反反复复给孩子命同样的两个姓名,死者不会因为太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之中。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仿佛透过一层教堂彩绘玻璃窥视着一个家庭的是是非非。

  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这类东西,就像植物缺少土壤一样,少了其中重要的一部分。每样事物都有它的双面性。有阳光开朗的一面,也有冷酷无情的一面。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诺贝尔文学奖——《百年孤独》就是这样一本书,他向我们展示了孤独的另一面。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耐,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拉丁美洲神秘莫测的大自然,历史悠久的古代神话,原始古朴的印第安习俗,混杂的种族和宗教,偏僻落后的乡村生活,现代时髦的都市文明雨季激烈动荡的政局,所有这些因素都奇妙地混合在一起,梦幻的历史与神奇的现实巧妙地融为一体。而正是这种神奇的不可信的现实,让拉丁美洲处于独孤的氛围之中。

  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孤独不可避免,不如把它看成一个朋友,一个能够让我们时刻认清自己的朋友,足够用一生去珍惜,珍惜能与它共处的每一寸时光。

百年孤独高三读后感2

《百年孤独》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马尔克斯的代表长篇小说,是一部充满神奇与狂欢的历史鸿篇巨著,被后人誉为“魔幻小说界璀璨的明珠”。

  在文学界,一直把《百年孤独》奉为瑰宝,我很早就知道它是一本享誉世界的文学名著,也早早买下来准备细细品读,第一次看了十多页,就被里面庞杂的家庭系统和不断重复的人名绕得头晕目眩,后又断断续续翻看了几次,可能是浮躁,也可能是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吧,我终没一气呵成,只好忍痛束之高阁,但又时常惦念着。今年五一,我重拾旧梦,静心研读,那匪夷所思的故事,魔幻离奇的笔法,性格鲜明的人物,朴实无华的语言都强烈的吸引了我,虽然书中惊涛骇浪,但读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本时,我反而感到了内心的平静。

  那《百年孤独》究竟讲的是什么故事,给我带来什么启示呢?

  马尔克斯以神来之笔,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命运,描绘了哥伦比亚农村小镇马孔多从荒芜的沼泽中兴起、发展、鼎盛到最后被一阵旋风卷走而完全消亡的一百多年的图景,巧妙地把现实生活和虚幻宗教色彩、神话故事糅合在一起,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既曲折离奇又惊世骇俗。

  马尔克斯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长期生活在自我封闭的孤独中,甚至新出生的孩子都带有家族特有的孤独,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所以家族中多数人最后的结局是陷入不能自拔的孤独中退化。

  在小说《百年孤独》中,唯一保留着亲情的是母亲乌尔苏拉,乌尔苏拉支撑着整个家族,关心着儿女们的成长。她斥责欲残忍枪杀战友的儿子,愤怒地用鞭子抽打滥杀无辜的孙子,不顾一切去探视临刑前的儿子……她对所有的人都敞开爱的大门,她恪守博爱的原则,然而,她的爱得不到回应,在冷漠的现实面前,伟大的母爱也显得苍白无力,这是时代的不幸,也是悲哀。

  小说的最后,作者让这个缺少人情味的城市“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是对孤独的最好定义,因为阴冷的环境很难孕育生命,只有打破孤独,复活爱心,世界才会充满阳光,这是作家对美好未来的呼唤,也是《百年孤独》给我的启示。

  在高度文明的现在,电子产品与软件的发展,反而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即使待在一个周围都是熟人的环境里,却还要一次次翻看手机才能缓解心中焦虑和无所适从。我们生活在一个极其快捷化、信息化的时代,很多人很忙,以为忙可以摆脱孤独,却只是让孤独越跟越紧,其实,孤独是人生的一种常态。

  当夜色吞噬喧嚣的城市,当看着远处楼宇未息的万家灯火,孤独会没有预兆的来袭,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没有人会喜欢孤独,但又无法避免,不如释然,坦然接受生活中的孤独时刻,学会成长,让自己变得更加独立和坚强。

百年孤独高三读后感3

  我在看《百年孤独》前也问了多少人,这本书怎么样。很多人跟我说,很好看,很好看,真的很好看。但他们的评价只有很好看三个字。我试图看过好几次,每次都看了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了。几年后某个朋友跟我提到说这本书很好时举例说,你看头一句: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是不是很赞?其实我很早就听说这句话很有名,但一直不晓得有名在哪儿。那个朋友解释说:这短短一句就包括了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马尔克斯开创了一种新的叙述方式,让小说回归到了叙述的本质,对后来的文学创作影响很大,许多人都效仿了这种叙述方式。那一刻,我忽然决定重新开始阅读这部伟大的作品。

  百年孤独,何谓之孤独?

  奥雷连诺上校晚年不停地做金鱼。金鱼一共二十六条。他每天都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时,他又拿它们在坩埚里熔化,重新开始。

  阿玛兰塔的晚年是在缝制殓衣中生活的。她白天缝,晚上拆,直到死。

  乌苏娜瞎了之后发现:当其他的人在房子里漫不经心地来来去去时,乌苏娜就凭自己剩下的四种感官注意别人的活动,使得谁也不会突然撞着她;很快她就发现,而家里的每个人却没觉察到。他们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匆几乎说同样的话。

  重复,几乎是每个人生命里最大的一件事。起床、洗漱、上学、上班、回家、吃饭、睡觉……我们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过日子。如果你仔细回顾,会猛然发现你几个礼拜、几个月几乎都是这样的日子,毫无特色。

  忘记了初心,找不到人生的意义,机械麻木的重复,这就是孤独。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说,对于年轻人,三年五年就是一生一世。但对于中年以后的人,三年五年不过是弹指间的事。

  年轻人最大的毛病是什么,是浮躁。这种浮躁无处不在。年轻的时候谁都想热烈澎湃的生活。但那也累,过上几年就吃不消,想要安定。可一旦安定了,冷寂了,日子开始重复了,又倍感无聊,甚至无聊得可怕,可怕到精神空虚,坐吃等死。

  有时候我会想,究竟是热烈澎湃的生活好,还是平淡安定的生活好?每个人对于生活道路的选择都不尽相同。但我想,无论是要热烈澎湃,还是要平淡安定,重要的是找到自己要走的路。沿着自己选择的路,一直坚持着走下去,走出自己的精彩和意义。

《百年孤独》中有一句话:“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无论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和迷茫都不要停下,唯有不忘初心,方能继续前进,最终找到自己人生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