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选举候选人辞职报告(共8篇)

申请书 时间: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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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村委会选举辞职承诺书

辞职承诺书

根据区、市、县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竞职承诺、辞职承诺等“两项承诺”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新集乡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的具体部署,为依法有序、公平、公正参与村干部竞选,认真履行竞职承诺,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全村党员、村民的监督。特立辞职承诺书如下: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力,政令不畅,拒不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任务。

2、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致使班子不团结,严重影响正常工作。

3、参与不正当竞选而当选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且有贿选行为。

4、受治安拘留10日以上处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工作不负责任或盲目决策,给村集体造成较大损失。

6、在任职期间如遇身体状况不佳,长时间不能履行职务,不能胜任工作,且在一年内累计半年以上不参加工作的。

7、不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的,利用职务之便对村民群众“吃、拿、卡、要”,侵占集体利益,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贪图享受,违法乱纪,群众反响强烈。

8、工作能力弱,无法按期完成创业承诺。

9、违反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等国家政策法规被立案查处,影响恶劣。

10、其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

上述十个方面是我在竞选和任职期间作出的辞职承诺,如符合上述条款中的一款以上行为,我将自动辞职。

辞职承诺人:

年月日

第2篇:村委会选举辞职承诺书

辞职承诺书

(参考样本)

根据省市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等“三项承诺”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双浦镇村村民委员会换届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具体部署,为依法有序、公平、公正参与村干部竞选,认真履行竞职承诺和当选后的创业承诺,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全村党员、村民的监督。特立辞职承诺书如下: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力,政令不畅,拒不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任务;

2、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致使班子不团结,严重影响正常工作;

3、参与不正当竞选而当选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且有贿选行为;

4、受治安拘留10日以上处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工作不负责任或盲目决策,给村集体造成较大损失;

6、在任职期间如遇身体状况不佳,长时间不能履行职务,不能胜任工作,且在一年内累计半年以上不参加工作的;

7、不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的,利用职务之便对村民群众“吃、拿、卡、要”,侵占集体利益,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贪图享受,违法乱纪,群众反响强烈;

8、工作能力弱,无法按期完成创业承诺;

9、违反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等国家政策法规被立案查处,影响恶劣;

10、其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

上述十个方面是我在竞选和任职期间作出的辞职承诺,如符合上述条款中的一款以上行为,我将自动辞职。

辞职承诺人:

2011月月日

第3篇:村委会换届选举调研报告

桑科乡工作汇报材料

桑科乡党委书记梁恒杰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尊敬的席部长、各位领导:

席部长一行在百忙之中来我乡调研乡镇换届工作,这是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更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舞和鞭策!当前我乡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圆满结束,选出了群众心目中的“主心骨”,村干部队伍增添了新鲜血液,新农牧村建设增添了新动力,在这一个关键时期,我们能够得到席部长的亲自指导,机会难得,这对我乡下一步工作定好位、起好步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下面,我为各位领导简要介绍一下我乡的基本情况,并重点就全乡领导班子及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情况做以汇报。

一、桑科乡基本情况

桑科乡是夏河县的三大纯牧业乡之一,全乡总户数为1408户,共计7512人,牧业人口7430人,占总人口的%,2010年人均纯收入2996元。全乡辖5个机关单位,6个行政村32个自然村。拥有草场面积万亩,可利用草场为万亩;乡党委下设8个党支部,其中1个机关党支部、6个村党支部,1个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羊吉畜牧专

业合作社党支部)。目前,全乡共有党员254名,其中机关党员52名,牧民党员202名。全乡女党员共46名,其中:机关女党员11名、牧民女党员35名。

二、桑科乡领导班子基本情况

我乡现有领导干部10名,其中正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干部6名。一是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我乡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为39岁,其中正科级干部平均年龄为42岁,副科级干部平均年龄为37岁。二是领导班子性别结构;全乡领导干部中,男9人,女1人;其中:正科级干部共4名,全为男性;副科级干部共6名,其中男5人,女1人,女性在全乡领导干部人数中的比例为10%。三是文化结构;全乡领导干部文化程度为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5人,中专学历2人;其中正科级干部中,大专学历4人;副科级干部中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1人、中专学历2人。四是政治面貌;全乡10名领导干部中,正式党员共9人,预备党员1人。

从全乡领导干部的年龄结构看,班子成员间的年龄差距不是很大,但平均年龄较大;从性别结构看,女同志所占比例偏小;从文化程度看,班子成员大多具有较好的教育背景,具备较强的理论知识储备。同时,我乡领导班子成员最为突出的一个特点是基层工作时间长,10名领导干部中,有8名干部在基层一线工作累计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具有很强的群众工作能力,能够很好地拉近群众关

系,对农牧村的经济社会发展认识比较深刻,思路比较清晰,工作方法贴近基层实际,注重时事政策解读。“百名组织部长进千乡”活动开展以来,我乡作为县委组织部曹部长的联系点,通过不定期的调研交流,全乡干部工作热情高涨,进一步密切了组织联系。通过“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学习,全乡领导干部认识明确,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通过对我乡工作难点的指导,进一步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全乡推荐党代表及人大代表基本情况

选举出我乡党代表及人大代表,是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实现领导班子新老交替与合作,为全乡新一轮发展奠定基础的需要。我们依照推荐党代表的组织程序,部署推选工作,把政历清白、政治立场坚定、群众反映好的优秀党员纳入党代表推荐范围,从确保按时出席会议、确保充分行使权力、确保代表群众意愿的角度出发,初步拟定了40名乡镇换届推荐党代表,其中:每个行政村5名(共30名),乡政府及机关站所共10名,并以20%的比例纳入女党员7名(六个行政村共6名,乡政府及机关站所1名)。按照民主程序,初步推荐了我乡60名人大代表,其中六个行政村共42名,乡政府及机关站所18名。他们中间不乏优秀党员和致富能人,我乡推荐人大代表旦正草,被群众亲切地称为马背天使,荣获了“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荣誉称号,党代表羊吉才

让,带领桑科村群众创办畜牧专业合作社,带动了21户群众脱贫致富,他们都是全乡党员的标杆旗帜。但总的来看,由于我乡属纯牧业,牧民群众受文化程度和思想观念的限制,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意识不强。从党代表及人大代表的推荐名单来看,推荐代表的文化程度较低,尤其是村一级的代表,多数为小学文化程度,极少部分为初中文化程度。

第4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报告

科学发展谋民事 凝心聚力促和谐

——·····村委会换届选举三年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大家好!

三年一届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现在已经开始,今天我受村委会委托,将···村委会过去三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各位代表进行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证。

三年来,我···村委会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紧紧围绕****的“产业强乡、文化兴乡、环境优乡”这一中心工作,团结拼搏,真抓实做,迎难而上,锐意创新,较好的完成了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有力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下面我从六个方面把****村委会过去三年的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我们主要做到“五个夯实”,“五个建设”:

一、夯实班子民主建设,发挥村委会班子领导核心作用。

三年来,为了加强班子民主建设,务实基层基础,我****村委会按照乡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在村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国城区为契机,以构建和谐新村为目标,不断强化班子的自身建设,主要突出“三个到位”:意识学习真抓到位。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学习与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相结合,与科学发展相结合,与****的“四区”建设相结合,与构建和谐新村相结合,使村委会的全体干部职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行程将学习,比先进,讲团结,比奉献的良好局面,尤其是在今年“”特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领两委班子成员,顶风冒雨,趟着积水,奔赴一线,深入到受灾群众家中排忧解难,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好评,有效增强了村委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民主机制完善到位。我们从强化村委会班子内部的民主建设入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民主建设新机制,做到依法办事,科学谋事,以度成事,强化了班子民主建设。三是职责落实到位。我们在完善各种制度的基础上,狠抓各项职责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并且村委会还定期召开部门座谈会,找不足,提建议,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充分发挥村委会班子领导核心作用。

二、夯实民生建设,凝聚发展合力。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村党支部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了百姓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三年来,我们在乡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下,为辖区······等村修补柏油马路6000余平方米,硬化胡同路面560平方米,改造公厕14座,重新修建垃圾池9座,改造地下排水520平方米,新建地下排水井12个,清理排水沟淤泥杂物2300余米,将········等村的老化自来水管道进行全部改造:实行了一户一表。同时每逢元旦、春节和助残日,村两委班子人员带着慰问品和慰问金对辖区的特困户、残疾户进行走访慰问;为辖区200余名农民上了大病统筹保险;为独生子女户发放慰问金;为无业及退休人员办理了冬季煤火费报销和供暖费补贴,为90岁以上老人办理了高龄补贴;为65岁以上老人办理了老年优待卡,提供了养老特殊服务。三次开展“心系灾区,爱心奉献”募捐活动,切实做好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并为辖区村民重残特困人员高长利发放救助金2万元,及时解决了他们一家生活实际问题,进一步深化了聚合力工程。

三、夯实环境建设,提升辖区文明。几年来,为了改善辖区 文明环境,我们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多次组织人员对辖区的·····乡政府两侧、·····等村街墙进行粉刷,实施靓丽工程。

第5篇:村委会选举制度调研报告

村委会选举制度调研报告

今年是基层组织换届年,在基层工作的7年的时间先后经历了三次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对村两委换届特别是对村委会选举制度进行了专题调研。

20年来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演进,始终不渝地遵循着一个鲜明的价值主题:保障与扩大选民权利,推进选举的民主化。在这一价值理念的导向下,村委会选举制度既对其他可借鉴的制度资源有所继承,又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创新,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成为目前我国民主程度最高的选举制度。

一、选择性

选择性是指根据村委会选举制度的安排,选民作为权利的主体,享有比较充分的选择权,从而能够自主地、不受干涉地实现自己的意志。选民的选择权贯穿于选举的全过程,包括选民对选举主持机关的选择权,对初步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选择权、对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的选择权,对最后当选者的选择权,对任期内村委会成员的重新选择权等等。比较有特色的制度设计有以下几项:

(一)推选产生选举主持机关。作为选举的具体主持机关,村民选举委员会虽然是临时的,但在选举的组织与实施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举主持机关是选举活动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根据地方选举办法对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的规定,从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到选民登记、组织提名确定候选人,再到确定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总结和上报选举工作情况,建立选举工作档案等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选举主持机关。

2、选举主持机关的性质影响选举的性质。选举是由一系列环节组成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选举主持机关的组织与管理,如果选举主持机关是由特定的利益集团所任命或操纵,选举就会偏离选民的意志,成为为特定利益集团服务的工具。

3、选举主持机关的活动影响着公民选举权利的实现。法律所规定的静态的公民选举权利,必须依靠选举主持机关发动起来,才能成为现实。 在有的选举中,选举主持机关是任命的,或由某些人挑选的,不利于保持中立性。在村委会选举中,为使选举主持机关只对选民的意志负责,选举制度对其产生、人数、回避做了如下规定:一选举委员会成员是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防止它被某一组织或利益集团所操纵控制;二是组成人数为单数,一般不超过十一人,便于意见发生分歧时,能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投票表决做出决定;三是一旦选举委员会成员成为正式候选人,就要退出选举委员会。这是为了避免候选人利用在选举委员会中的地位为个人的当选谋取私利。

(二)直接提名初步候选人。提名权同投票权一样是选民选举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1

如果选民不能控制提名,候选人是内定的,或是由某个组织、单位挑选的,选民的选举权利就是残缺的。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可以1个选民单独提名(包括自荐),也可以若干个选民联合提名。村民直接提名是唯一合法的提名方式,“协商”、“上级指定”、“组织提名”等都被排除在外。

这条规定实行后,乡镇政府、村党支部在候选人提名的问题上,不再定调子、划框框,而是把提名权彻底放手交给了选民,实现了村民个人自由提名,打破了候选人提名中特定组织的权力垄断,使提名权真正成为每个村民个人的自由权。实行直接提名后,在各地的选举中,普遍出现了参与提名的选民多,被提名的选民多的“二多”现象。在实行选民个人自由提名的吉林省梨树县北老壕村,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应选人数与提名人数之间的比例分别是1:25,1:29,1:19。如此广泛而自由的提名,使候选人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村民有了更充分的挑选权,增强了村民对选举的信任感和参与感,有助于选举活动顺利进行。

(三)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如何从众多的初步候选人中,按照差额的原则,筛选出适当数量的正式候选人,这在任何选举中都是一个重要问题。在有的选举中,法律规定由选举主持机关组织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按照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但是,“酝酿、讨论、协商”不是一种程序化的方式,容易受人为因素的干扰,在这一过程中,选民的意志往往得不到尊重,选举主持机关则有可能利用这一机会,按自己的意志确定正式候选人,造成事实上的“指选”、“派选”。即使选举主持机关没有违法,有的初步候选人或选民也可能因为不知道自己或自己挑选的候选人为什么没成为正式候选人,从而怀疑筛选过程的公正性。

为解决这一问题,在初步候选人的基础上,按照多数人的意愿,公正、公平地确定正式候选人,各地的村委会选举办法做出了以下类似的规定:如果提名的初步候选人人数多于差额人数,就要组织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预选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设立投票站和秘密写票处,并推选出监票人、计票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选民进行无记名投票。选民在选票上填写的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投票结束后,公开唱票和计票,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一至若干人。

程序化的预选,使每个初步候选人都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无论是当选者还是落选者,都觉得公平合理。当选者认为自己赢得光荣,落选者觉得自己输得服气。选民因为自己掌握了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权利,对预选结果也不再心存疑虑。

(四)罢免权使选民享有重新选择的权利。村民的罢免权是其选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罢免权,村民的选举权就是不彻底的、不完整的。罢免权体现了村民对当选人始终保持着重新选择的权利。这种随时撤换的权利,是选民对当选人监督、制约权利的体现,对当选人的行为取向与行为方式产生了强有力的影响。为了保障村民罢免权的顺利实施,各地的选举办法在村委会组织法有关罢免规定的基础上,加强了对罢免

的程序保障,如“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村民委员会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一个月内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村民委员会拒绝召开村民会议表决罢免要求的,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村民会议,由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在村委会组织法正式实行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发生了近百起村民自发罢免村委会主任或整个村委会班子的事例。罢免的启动与成功,使村民参与的深度和有效性得到很大提高,保障了选民选择权利的完整性与连贯性。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集乐村村委会主任于1996年由镇里“指选”产生,村民对此很有意见。1998年,该主任利用灾后重建的机会,以权谋私,更加重了村民的不满,开始向上级反映情况,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1998年11月4日,村民从电视中得知《村委会组织法》正式实行后,立即买书学习,随后决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联名提名罢免该主任。1999年3月6日,村里召开了全体村民大会,严格按照程序罢免了该村委会主任。通过上面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罢免权对选民至关重要,甚至能够使选民由弱势变得相对强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选民由于不能充分行使自己的选举权造成的无力感。据预测,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村民罢免村委会干部的案例数量将会有较大增长。

二、竞争性

村委会选举制度的竞争性体现为两点,一是差额原则,二是关于竞选的规定。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地方的村委会选举办法将差额的原则具体化,一般是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名额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名额比应选名额多1至2人或3人。这表明,村委会成员的全部职位都实行差额选举。这已经成为村委会选举中普遍遵守的规则。在湖南省1999年的村委会选举中,全省100%的村都实行了差额选举。

在差额的基础上,为了自己当选,村委会选举制度允许候选人之间展开公平、公开的竞争。地方的村委会选举办法一般都规定:在投票日前,选举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也可以组织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说,并回答选民和其他候选人的提问,但内容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竞选的合法化,对于村委会选举有重要意义。有的观察者认为:“村委会选举的一个重大成就是不但公开打出了‘竞选’的旗帜,并且越来越具有竞选的实质内容。”更有人将之称为“整个中国农村选举中最大胆、最重要的突破。”

竞选的一般程序是:在选举日前,由选举委员会组织,各位候选人在全体村民面前,发表治村演说,主要内容有个人简历、竞选条件、任期目标、工作措施以及对村民的承诺,号召大家投自己一票。候选人之间可以互相提问,还要回答选民提出的各种问题,接受选民的检验。为了让选民充分了解候选人,有的村将候选人的竞选演讲录音,在村广播站反复播放。有的村还通过录像,在闭路电视上反复播放,让选民坐在家中就能品

头论足,进行比较。也有的组织候选人走家入户宣传自己。

把竞争机制引入选举,打破了以往选举死气沉沉的局面,使选举变得有声有色,候选人和选民都处于主动参与、积极竞争的状态,二者的直接互动又活跃了整个村庄的气氛。竞选为候选人展示自己的能力,争取当选提供了均等的机会,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参与选举,并使他们脱颖而出;也有利于选民对候选人做出正确判断,在比较中做出理性的选择,使更有民意基础,更有能力的人进入村委会;竞选演说也同时增强了选举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防止“地下”竞选活动,克服家族、派性带来的消极影响。

三、秘密性

所谓秘密性,是指采取不为他人所知投票指向的方式进行选举。也就说,选民投了谁的票,不投谁的票,投的是赞成票,还是反对票,弃权票,只有他本人知道,这可以免除选民产生顾虑,把自己的真实意愿表现出来。为了保证选民选择意愿的秘密性,我国的选举制度基本都规定无记名投票,村委会选举制度也不例外。但是,村委会选举制度与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或党的选举制度不同的一点,就是规定在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无记名投票原则。秘密写票处的设立与使用,可以有效地防止家族势力和不同派性势力的干扰,减少选民的担心与顾虑,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写票形式的创新,是唯有村委会选举具备的一个特色。选举日当天,无论是在选举大会会场,还是投票站,到处都可以见到村民因地制宜建成的秘密写票处,有的是学校的教室、有的是剧场两边的小化妆间、有的有屏风、纸箱、木板临时搭建。吴毅考察了1999年四川T市肖村村委会选举投票日的秘密划票过程:“选民们最看重的是秘密划票。他们认为,秘密划票能够充分保护选民的自主性。‘想写谁就写谁,不会得罪人’。秘密划票处设在教室外面的露天走道旁。四个教室外,十几张课桌一字排列,桌子上放好了圆珠笔,以供划票使用。为了确保划票的隐密性,每张桌子之间都相隔了一定的距离。此外,各组的监、计票员守在教室门口,每个选民只有在听到工作人员喊自己的名字时,才能走出教室领取选票,然后到课桌前划票。每一次,课桌旁只能有一位选民划票。划票之后,选民再把选票投进票箱。”[18]随着村委会组织法的正式实施,秘密写票处已经成为农民自由行使选举权的制度化保障。在1999年湖南省的村委会选举中,设立秘密写票处的比例已经达到90%以上。

四、公开性

公开是公正的保障。公开性保证了选民的知情权,有利于选民监督选举。公开性贯穿于村委会选举的全过程:公开选举程序和具体规定,使选民了解什么是合法的选举,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公开选民名单,防止选民登记中出现“错登”、“漏登”、“重登”,保证每个选民的选举权利;公开应选名额和候选人条件,引导选民的选择意向;公开候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防止内定、指派候选人;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防止“黑箱”操作等等。

这其中比较有村委会选举特色的,是村委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选举实行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与此相反,在其他类型的选举中,计票过程一般不对全体选民公开,选举结果在选举日后公布。

在村委会选举中,实行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对于选民的心理和选举结果的公正有很大影响。对选民而言,在自己的亲自监督下,公开计票、当场公布结果这一程序的合法性使他们对选举的信任感大为增强。在每一个选举会场,公开计票都是吸引选民注意力的高潮事件,他们热烈地关注着计票过程,期待着选举结果,对民主产生了一种精神上的关切。当通过一张张选票的统计,选举结果终于产生时,特别是候选人竞争激烈,当选人票数相同或以微弱多数险胜,选民就会感到自己的一票不是无足轻重的,而是能够影响选举结果的,觉得“如果我改投他人,选举结果就会不同了”,这会使选民更加珍视自己的一票,改变选民的政治无力感,增加政治功效感和自信心。另外,计票与选举结果的公开性、及时性,有助于杜绝因秘密计票产生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篡改选举结果等行为。公开计票时,由于整个过程都在村民的高度关注下进行,无论是乡镇政府、选举委员会还是其他人,都不太可能找到机会或有足够的胆量对选举结果施加不正当的影响,从而保证了选举结果的公正性。

形成目前这套村委会选举制度,用了近16年时间,可谓来之不易。当然,这套选举制度不是完美无缺的,仍处于发展之中,特别是在制度规定与实际运行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但客观地讲,在我国目前的各种选举制度中,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民主含量是最高的。它从制度安排的角度,为公民参与提供了必要的渠道与空间,激发了亿万农民的参与热情,避免了形式主义的选举。同时,它的程序公正性得到了各方认同,引导人们在选举中追求程序的合法化,保障了选举的规范与秩序。这套独具特色的选举制度的实施,不仅对村委会选举实践产生积极影响,也是进一步推进政治民主化可资借鉴的宝贵资源。

第6篇:村委会换届选举考察报告

村委会换届选举考察报告

李万忠

2008年是湖南省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年,省、市出台了不少新的政策,为了全面了解这次选举,我不仅参加了鲁塘镇两个村的换届选举,直接地感受了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全过程,还对9个乡镇200余名村民、乡村干部进行了调查,下面是调查的情况。

村干部为何成了香饽饽

原来富村争着当干部,穷村不愿当干部。因为在穷村当干部就意味着一种奉献(工资少,收粮、收款、计划生育的工作得罪人),不如外出打工合算。可这次无论穷村、富村,想当村干部的人都非常多,这是为什么呢?

一、村干部的政治地位上升。现在农村社情复杂,乡镇工作必须得到村干部地支持才好开展,因此村干部备受乡镇党委、政府重视。支书、主任在乡镇党委书记心目中的分量不低于副乡镇长,村干部事实上已成了农村中的实权人物。一些村干部同时还是乡、镇甚至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样也就能更多地参与当地政治,有了更多的话语权。

二、经济利益待遇提高。郴州市从2006年起,村干部的工资由县级财政统发,标准大为提高,支书、主任、秘书、计生专干每月工资有500—600元,另外村里还会发一份工资,数额的多少由村集体经济强弱决定,这在农村是一份收入不错的职业了。同时由于取消了农业税,村干部不再向老百姓收粮、收款,工作量大减,也不象以前那样得罪人了。现在村干部主要是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如新农村建设等,这些工作老百姓乐意配合。工作容易做、经济待遇好,这是农村很多人争当村干部的主要原因。

三、为群众办实事。在调查中,确实有一部分农村精英人士,自己富裕了,怀着想为村民办点实事、改变家乡面貌的想法,竞选村干部,一展自己的政治才华。这部分人为数不多,却是村干部中的精华,最值得提倡的。

四、竞选机会增大。以往选举虽说也重视民意,但更多的是体现乡镇党委意图,与乡镇主要领导不熟悉或者说没有良好关系的人,很难进入其视野。现在是民主选举,候选人提名、选举都决定于票数多少,这样就为更多想当村干部而且有实力的人提供了机会。这也是参选人多、竞争激烈的一个重要原因。令人喜悦的新现象

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出现了不少令人高兴的新现象,这些新现象地出现,可以说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里程碑。

一、“陪选人”成为历史。以前选举中一直存在一个名词叫“陪选人”。 因为规定要实行差额选举,乡镇党委在确定各村委主任、委员的候选人时,为了保证组织意图的实现,便会选择一个能力差、势力弱的人列入候选人。这样的人毫无竞争力,自然选不上,这种候选人就叫“陪选人”。现在村委主任、委员候选人的产生,是由本村过半数的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提名,以得票多少确定。能成为候选人的都是有一定实力的,无论最后谁当选都能胜任其所竞选的职位。至此,“陪选人”在村级选举中成为历史。

二、村民的选举权不再是“过套”。以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是由党员、村代表、村组干部推荐,乡镇党委研究决定。这使得村民们无权提名自己心目中的人选为候选人,因此对选举热情不高。村民都知道,自己想选的人不列入候选人,仅靠自己在选票上的“另选他人”一栏直接写名字,往往由于票数分散,很难被选上的。他们称这种选举法为“过套”。其意思是:上级早已定好了人选,只不

过在形式通过村民一下而已。这种选举不能体现选民的真正意愿。这次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选举,候选人提名、最终当选都决定于村民的选票,每一票都很重要,可能某个候选人少了那么

一、二张票就会落选。村民真正行使了自己的选举权,于是参选热情上为高涨,没谁再说选举是“过套”了。

三、精英人士回流。原来农村一些精英人士通过打工、经商、读书、参军等方式纷纷离开农村,导致农村人才缺乏,干部难选。“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矮当中选高子” ,农村干部整体素质下降。此次不少大学生、经济能人回乡竞选村干部,提升了农村干部的层次。

四、新当选的村干部文化素质较高。笔者所在的鲁塘镇有16个村,这次当选的村主任中初中文化程度6人、高中(含中专)8人、大专1人;村秘书中,初中5人、高中10人、大专1人;村妇女主任中,初中10人、高中5人、大专1人。

五、民选的村干部工作热情高。乡镇党委、政府担心由村民直接选举上来的村干部会不听话、不配合,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之后,发现他们比原来那种方式产生出来的村干部工作热情还高,更注重为老百姓办实事。因为他们是村民选举上来的,有一种想把村里事做好的使命感。

连任最多的女村干部

在调查中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妇女主任(兼计生专干)连任最多、得票最高。在调查的9个乡镇86个村中,妇女主任连任的66个,村主任连任的只有35个,村秘书连任的46个。这是什么原因呢?

一、女村干部工作讲究方法,善于“以柔克刚”。女村干部大多是任妇女主任兼计生专干。计划生育是农村工作中最得罪人的事,而从事这项工作的女干部

大多数人却能连选连任、高票当选,其原因就在她们善于做思想工作,使计生对象易于接受。她们作为村妇女主任,经常帮助村民调处一些家庭矛盾。因此,得罪人少、人缘好,得票自然高。

二、个人素质好、口碑好。当选的女干部一般都热于助人,在村里人际关系好;家庭关系处理的好,夫妻和睦,孝敬老人。鲁塘镇新屋背村的高爱兰就因为特别孝顺公婆,备受村中老人喜爱而高票当选村妇女主任。

三、法律、政策对妇女干部的保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鲁塘镇换届选举方案》中更是进一步要求: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要有1名妇女,如果选举出来的村委会成员中没有女性,成员缺额的可以就女性单独投票;成员已满原定名额的应当增加职数,确定女性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直到选出女性成员为止。这种政策在农村早已深入人心,选民投票时都会选举一名女性,保障了妇女在选举中的合法权利。

“一肩挑”为何难以推广

郴州市2005年在一些人数少的村实行“一肩挑”的,这次要求扩大比例,文件中说:“一肩挑”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协调村支两委关系,有利于减少职数,„„。

在这次调查的9个乡镇86个村中,上一届有6个乡镇的14个村实行了“一肩挑”,这一次有6个乡镇的11个村实行了“一肩挑”,一些村恢复了支书、主任分设的模式。

为什么从理论上来讲有诸多好处的“一肩挑”,在实践中却难以推广呢?

一、制度设计有缺陷,导致有事无人分担,矛盾集于一身。村里设有支书、主任、秘书、计生专干(兼妇女主任)四个主要干部,支书、主任对村里工作负主要责任,遇事互相商量,责任分担,共同处理难点问题。 “一肩挑”只设三个主要干部,其中村秘书是一般是由文化水平相对较高、性情温和的人担任,他们自认为是业务干部,不愿去承担行政工作。计生专干是妇女主任兼任,以计生工作为主,作为女性也难以去分担更多的工作。虽然有的村也设有副主任,但报酬较低,不愿意多做事。没钱不做事,钱少少做事,农村干部就这么现实。这样一来,大量行政事务、各种矛盾焦点就集中支书兼主任一人身上,使他忙不过来,难以应付。在这次选举时,那些原来担任“一肩挑”的村干部,主动要求支书、主任分设。

二、不利于平衡关系,导致工作难以开展。农村中选举村干部,实际上是各种势力之间博弈(主要是家族、宗族势力),最终取得平衡的过程。杂姓村,会在人数较多的两种姓氏当中选出实力人物担任支书、主任,其他的姓氏选出人来担任秘书、计生专干;同姓同宗的村,则会在不同房头之间搞平衡,两个人数多、势力强的房头选出人来担任支书、主任,以求得各种势力之间的平衡,工作上的互相支持。

“一肩挑”则打破了这种平衡,落选的一方就会不支持对方的工作,甚至设置难题,给工作的开展带来困难

三、村干部不赞成。因为村干部工资是上面发,不要村里负担,推行“一肩挑”,就少了一个拿财政工资干部,而村里的事务没减少,村干部就要多花时间去处理这些工作,他们的工资并没有相应增加,自然不愿做这不合算的事。

四、权力过于集中,难以监督。不少村民、乡村干部说:分设时,村主任是财务“一支笔”,负责财务开支签字,村支书则起监督作用。“一肩挑”是支书兼主任,权力太大了,大小事务一人说了算,村里的财务开支不好监督。变化中的乡镇党委、政府与干部

乡镇党委、政府是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直接领导者与组织者,在中央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下,乡镇党委、政府及乡镇干部在选举中的作用有何变化呢?

一、从党委定人到选民提名。以前村委会候选人主要是镇党委决定。具体做法是:召开党员、村代表、村组干部会议,推荐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其中村支书意见很关键,然后乡镇党委考察,党委会研究决定人选,把名单通知村支书,由村支书按法定程序去具体操作。这种选举,选民实际上只能是在选票上的几个候选人中进行选择。虽说也可以另选他人,但由于票数不集中,很难选上。这样选出来的村干部,虽然在形式上也是村民选出来的,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选村官。

这次选举严格执行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本村过半数的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得票多的即为候选人。鲁塘镇16个村的村委会候选人这次都是由本村过半数的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提名产生的,真正实现了民主选举村官。

二、从引导选民到保持中立。以前选举时乡镇党委强调的是要引导选民,选举出符合组织意图的村干部,这是负责选举的乡镇干部最重要的任务。所谓引导就是想方设法让选民选举出符合组织意图的村干部,也就是要保证乡镇党委内定的人选能够选上来。这次选举中,乡镇党委不再强调组织意图,而是严格遵守选

举法的相关规定。如鲁塘镇就要求镇干部:严格地按程序选举、在选举中保持中立。乡镇干部不再引导选民选某个候选人,不对选民讲任何可能误导选民的话,也不会表现对竞选的任何一方的倾向性,村委会换届选举真正体现选民的意志。现在乡镇干部在选举中的主要任务是维护选举秩序。

作者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人民政府

第7篇:农村村委会选举调查报告

农村村委会选举调查报告

一、 

***地处**东南沿海,是全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是全国首批13个农村改革式样区之一。***不属于我国法律上的大城市概念,但知名度远远超过一般的大城市;***创造了***发展模式的奇迹,从1978年到1997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有亿元增加到605亿元,工业总产值由亿元增到1246亿元,财政收入由亿元增到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元增加到3700元,上述短短的二十年内,几项主要的经济指标均翻了5至6番,其速度等于亚洲四小龙的35年,等于西方国家的100年。***人的足迹更是遍及于全中国,到处都有***城,***村,***街。***发展模式实质上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它的发展方向预示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向。 

本论文选择***作为考察中国农村选举的一个窗口,固然是由于我本人自幼长在***农村,对它有着身会体受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经验;另一方面,是由于***的市场经济尤其发达,按照传统的权威理论,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有着密切的联系,但这种联系密切到何种程度,这两者到底是种什么样的关系,我以为却很少有人从理论上加以彻底地论述,本论文试图在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提供一些基本的素材。 

本论文是在1998至2001年我多次深入***农村基层的基础上写成。 

二 

任何社会进步都是社会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原来的方法解决不了,而采取了另一种解决方法所形成。我国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就是这样。我国农村的选举是与农村中的社会矛盾问题深刻纠缠在一起的。这其中有一个矛盾,我认为是村干部与村民的矛盾。这个矛盾非常深刻,说得形象点,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我在火车上听到的,没有一个老百姓不痛骂当官者贪污受贿的。村民们谈起村干部,没有一个不痛骂村干部随意卖地,挥霍村里公款的。 

村民与村干部的矛盾之所以激化,是因为村里有许多公共资源,如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办企业,乡统筹村提留,宅基地指标,计划生育指标的落实,水电费的收缴,救济物的发放等等,这些公共资源虽然看上去微不足道,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由于村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而任由村村干部随意支配,集体所有的土地最后变成村干部几个人的土地,村办企业变成村干部几个儿的合伙企业。在贫困的村,大家都不愿意当村长,在富裕的村,大家都抢着去当村干部,在这些村里,当村长远远超过去办一个***中小型企业所得的好处。 

这是我在***收集到的一张大字报: 

给杨府山涂村干部的公开信 

中国共产党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正确领导下,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政策的英明指引下,改革开发的号角声回荡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全国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我们杨府山涂村还沉睡在黑夜之中,何时能醒。 

村民们被你们(村干部)逼得走投无路,为了生存,只好含泪背井离乡、妻离子散、偷渡越境。村民从1982年开始,人口逐年下降至今,你们对计划生育耳闻目睹,置之不理,给外地那些计划外生育人员创造了良好的“穴”。他们拼命流入我村,给本村的社会治安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村民自投资金,建立了上下两个治安联防队,才使村民的生活得以安宁。 

只要略有知觉的村民就可以知道,在1991年,本村有一部分人要按装电话,你们不但没有支持,反而从中得利,幸亏有共产党撑腰才没有使你们得逞,然后把钱退到按装户手中。村江边路的中心大道,至今不阴不阳,使这么多的良田抛荒了多少年,给村民造成了多大的损失,你们是怎样想的?本村上辈父老用几十年的心血,他们不管日烈喷阳、还是严寒冰雪,在瓯江南侧围垦了近七百母的土地,并载上了经济收入客观的果树,为下一代留下了宝贵的财富,而你们置村民于不顾,把累累的果树一砍而光,又给村民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然后,又在这块土地上该起了一幢幢厂房,这么多的土地与厂房,不管是租也好或出售也好,但把所得收入总能为村民办点好事,但是,本村这么多的公益,哪一件是用这笔钱?村上的凉亭、路灯都是用村民的血汗钱,自来水安装也是村民自己掏腰包,人们的心在滴血,这次安装照明电又要叫村民集资,你们要三思而行,为村民想一想,身为村干部于心何忍,为何对善良的人们进行如此的敲骨吸髓,搞得村民们白日无欢颜,夜半泪沾巾。 

望你们尽快向瑞安、永嘉的兄弟村学习,把本村的具体收入开支、你们的工资明细地公布于众,难道村里真的没有钱吗?请问你们为何在办公楼上装上了这么多的空调,就连省政府、市机关也比不上你们的办公场所;你们家中装璜得如此豪华,生活得如此侈奢;手持“公机”能否下蛋?中央政府三令五申,你们有没有照办?这一切的开支你们是怎么讲的。长此以往,村将不村了。 

党中央、国务院把几代人梦寐以求的长江三峡已经在建设之中,省政府建设了象杭踊高速公路的工程不计其数,市领导在瓯江上已架起两道彩虹,把***规划的如此壮观,他们为子孙后代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而你们到底为村民

们做了点什么?望你们悬崖勒马,回头是岸。为村民做点好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杨府山涂村的呼吁与心声 

这样的大字报实际上深刻地反映出农村矛盾。当然这样的大字报并不多见,因为农村是一个熟人的社会,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贸然出去状告村干部的,一旦证据不足,弄不好在村里落下了一些笑话,说他不自量力,多管闲事,反正贪污侵占的财产也不是一个人的私有财产的,你告赢了,也不归你,何苦呢? 

农民是一个极其松散的阶级,很多人都是对告状村干部持观望态度,告赢了,大家也出点力,会帮你一把,告输了,大家一哄而走,作鸟散状。还有一个原因,主要是村里缺乏一个打头的人物,这个打头人,即是造反派的头头,但他既需要懂法律知识,又不怕得罪乡村干部,这样的人在农村很少。但是我发现,在个别的地方,有些村民自动组织起来,出钱出力,聘请律师,状告乡村干部。这样的打头人物是很不好当的,会遭受许多压力,甚至可能遭受当官的打击报复。不过,选举村民委员会时,这种人在村里威信比较高,当选为村长的可能性很大。 

这样的大字报反映了农村里的基本矛盾,农村里的选举就在这种背景下展开的。从法律上看,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从历史和事实上看,村民委员会是从最初的村人民政府,后来是从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生产大队演变而来,实质上具有强烈的国家权力色彩。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基层自治组织,其功能应当相当于学校里的学生会等团体,仅仅是一种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组织,村委会成员从法律上看,仍然是农民身份,不脱产,不占国家编制名额,但实际上在农村实行干部制度,村干部身处于农村中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中,支配着农村中大大小小的各种社会资源,与农民有着更直接的利害关系,即所谓村官也。所以,有上级政权任命村干部,等于将农民切身利益交给了上级政权来支配。后来,村民委员会干部改由选举产生,但刚开始的时候,不是等额选举就是间接选举,不具有选举的实质性内容。 

在中国历史上,平民与官僚的斗争一直持续不断,此起彼伏,我们看古装戏剧,看古典小说,说到底,无非就是无权者与有权者的斗争,或者就是代表无权者利益的清官与代表有权者利益的贪官的斗争。中国的任何一个朝代都跳不出这个规律。平民与官僚的斗争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采用直接对抗的方式,平民凭借自身的力量与官僚发生面对面的暴力冲突,所以古代有以武犯禁,除暴安良的侠之大者的形象出现,使当权者不敢利用手中的权力随意非为,最严重的便是中国农民聚众起义,自立山头,推翻皇朝。另一种方式是利用现行的法律体系,老百姓到上级去状告下级,到中央去状告地方的贪官污吏,用现代法律术语来说,即上访申诉制度。这种制度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这种上访申诉的方式往往导致老百姓幻想有朝一日终于出现清天大老爷给他们作主。 

但这两种方式,无论是直接的暴力冲突,还是青天大老爷的思想,均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平民与官僚的斗争本身。现代社会发明了选举这种方式,与其让少数的官僚支配平民,还不如让占多数的平民支配少数的官僚。 

三. 

但光靠民主选举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民主只有与监督体制结合在一起,才能显示出其力量来。在现在的***农村,虽然已经采用了现代民主的选举制度,但对村干部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力量。因此许多村民对这种没有监督机制的民主很不以为然,说:“我们刚刚养肥一个村长,又选上一个新的,又得给他吃很多东西。” 

我认为,对村干部的监督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种,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另一种便是罢免权,既然有权选举产生村干部,当然有权罢免他。对村民来说,民主就在身边,自己投票选举出来的村干部如果滥用生中的权力,没有比这更难过了。民主可以让农民对自己的当家人有比较,有鉴别,选错了人,可以罢免之,这是民主选举的必然内容。 

但这里有一个法律问题,村民组织法规定:“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召集村民会议投票表决”。法律的规定是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一个大会,让它来罢免自己,显然缺乏现实性,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关于罢免权的规定就会落空。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召集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帮助村民会议投票表决”。但实际上,在这个稳定压到一切的年代里,乡镇人民政府也不愿意这样做,害怕自己辖区内出现不稳定,因为农民做事往往都是一哄而起的态度,这村罢免了,其余村就会跟上,出现罢免连锁反应。 

农民只好自行召集村民会议,罢免村干部,下面即是一例。 

关于依法罢免寮东村村民主任XXX的规定 

寮东村村民主任XXX于96年当选,在二年多任职期间,不依法办事,没有依法经营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违反法律规定,利用职权侵占农民合法权益,使集体资产大量流失,财务管理失控,各项事业停滞发展,严重脱离群众关系,村民对此意见很大。 

现据《瓯海区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总站》关于对寮东村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财务管理极度混乱,会计结帐极不规范,支出凭证白土子占85%以上,极难认定其真实,出纳管钱乱支付,自制、自批、自领现象十分严重,白条子抵库的暂支及应收款高达.92元,收支项目乱窜,有意搞乱核栓,虚增收益分配。 

乱开支、铺张浪费十分严重,从93年至96年,共吃喝支出额高达.50元,占总收入%(即四分之一)干部补贴名目繁多,随意将集体资金以各种名义侵占为既有,违反规定私自购买摩托车,手机、传呼机,并有意不入正式发票入帐,自制白条子或复映件入帐,干部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利用职权用集体资金为家属保险,严重违反财务纪律,并非法侵占他人应领款项,计元占为己有,有帐无物,虚增固定资产,帐物等值不符,蒙骗群众。 

纵观整个财务审计结果报告,寮东村财务帐目是一本乱糊涂帐,村委会成员互相串通,结党营私,是一伙侵蚀集体资产的“蛀虫”,严重违反《民法通则》第71条、第74条规定。并胆大妄为,将国家下达给村民建房宅基地指标,非法向社会高价出售,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第2条与第47条,以及《刑法》228条、342条,幸有村民发现及时制止,才避免发生严重违法的犯罪行为。群众对此愤怒至极,公愤难平,严重损坏党群关系,群众忍耐已至极限,大有一触即发之危。 

今寮东村全体村民依照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力,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及浙江省民政厅浙民基字(1997)188号通知第15条、第16条规定依法行使民主权力,罢免村民主任XXX职务,并暂停其他村委成员工作,具体决议如下: 

一、村民主任泮洪聪从1998年9月21日起停止行使村民主任权力,停止一切村务工作活动,即日起所作一切村务工作对外民事行为均属无效非法行为。 

二、村财务即刻停止往来,一切内外财务往来均属非法经济往来行为。帐目暂时封存,有待接管。 

三、其他村委会成员,暂停村务工作,一切村务活动均属非法行为。 

四、由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及群众代表组成改选委员会。 

五、对新村民主任候选人作严格要求,在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中挑选,要求如下:

1、必须是党团员(维护党的领导)。

2、年龄35岁以下(年轻化)。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文凭为准、知识化)。

4、有5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实践化),经依法提名,参加选举。 

上述决议,经全体村民大会通过,因受会场限制,按当时选举方式,逐组、逐户征求意见,经全体村民50%以上签字通过,即产生法律效力。 

上述决议,依法呈报梧蜒镇人民政府、瓯海区民政局,望二单位抓紧协商委派人员协助寮东村村民委员会改选工作。 

现在全体村民群情激愤,大有一触即发之态,以免发生类似“三烊”特大恶性事件发生。请梧蜒镇人民政府、瓯海区民政局,依法履行法定管辖权力,否则即视为行政不作为。 

附:适用法律依据 

呈:梧蜒镇人民政府瓯海区民政局 

对于这样一种罢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乡镇人民政府认为,村民联名罢免村委会主任的决议,只能算一个要求,不具备法律效力。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讨论村委会主任撤职、罢免时,要由乡镇人民政府主持。由于乡镇政权不认可,农民自行召集村民会议罢免村干部,只能是罢而不免,在农民,村干部和乡镇政权三方博奕的过程中,农民只能与上级政权配合,才能取得主动权。 

所以,在民主发展的初期,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民主选举处于尴尬的境地:我想,一方面,民主的选举确实能带来民主的希望和信心;另一方面,这希望又不会彻底实现,民主在发展初期,又担负着恶名。没有监督机制的选举,其社会效果沦落为民主的反面。因为在村民选举的运作中,每届当选只有三年的任期时间,三年后,当选者从村干部的位置上跌落下来,所以这短短的三年,会刺激产生政治上的短期获利行为。这种行为将政策看成是商业上的一种生意,有投资是将政治看成有利润,这肯定会滋生出政治的腐败。 

农民是最需要行政权保护的阶级,现在给他们以权力,让他们来做主,支配和对抗一定意义上的行政权,因为以前老是跪在他人脚下,现在一下子站起来,就可能直不起腰来。市场经济本身就以短期获利行为作为运作的杠杆,在市场经济尤其发达的***,尤着重短期的实际利益,因为短期社会行为往往带有一定的社会情绪,在情绪的支配下,村民的选举更容易产生短期行为。 

四. 

现在村民对村委会选举反映最强烈的,就是在选举中的拉票行为,尤其是贿选,大家觉得这败坏了社会的风气,把一些不好的人给选上去了,与其这样搞贿选,还不如不搞,直接由上级任命算了。在***,这个问题可能比其他地方更严重,因为***人有钱,比其他地方的候选人所花下的成本就大。候选人给每个选民发香烟,主要是发阿诗玛或中华烟,选举前或选举后都有烟分,有些地方摆酒席,请大家来吃饭,也有直接发钱的,一张选票给五十块钱,有些候选人花好几万块钱也有当选不上的。但当选上了,我想,他肯定要捞回去,因为他把选举看成是做生意,他既然已经付出了这么多成本了,他就得赚回来,否则他图个啥? 

另外,必须指出的是,搞贿选的,主要是争夺当村长,在有些农村里,村民委员会成员有些长期在外,无法履行责任,大家也不在乎。每次选举的时候,妇委主任、会计等一般不变,只是村长争夺得非常厉害。有位村民向我反映说,现在贿选和拉票的经验变得越来越丰富,国家的法律虽然有些细化,但实施的力度

果农民对民主的操作技术不够熟练,就应该让他们来大胆练习,我在实践中发现农民对民主的渴望却是这些悲观论者所难望其项背的。 

这种观点将选举的种种问题推到农民的素质问题上,而忘了对现行体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村民自治在中国农村的展开,在我看来,不仅仅是一个选举的问题,而是选举后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在村委会选举中,还有一个非常深刻的矛盾,那就是村长与村支书,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村长是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但比村长权力更大的村支书却是上级任命的,这使得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打了个大折扣。在以前的任命制下,不存在着这个问题,而现在搞选举,直接选举出来的村长往往不是党员,因而老跟村支书争权力,“你是村支书,但我不是党员,你凭什么来管我?”“你管支部,我管村务,我们互不干涉,”因而,基层干部觉得农村的工作越来越难做了。 

村里有很多事由村支书拍板决定,但从法律上看,村委会主任是村委会的法定代表人,是一村之长。但村民组织法没有规定村长有哪些权力,而且在村委会组织法中,没有村长这个术语,而只是村委会主任这个术语,这说明在农村并不实行村长负责制,实行的而是村委会负责制,是整个村委会向村民会议负责的制度。法律也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以在实践中,村支书可以不理睬村长,另行安排其他村委会成员开会,从而架空了村长的权力。村长如果与村支书有矛盾,与镇长有冲撞,人家虽无权撤换,但不会重用你了。 

有些镇里干部反映说,现在选举出来的有些村长,政治素质太低,根本不懂得村民自治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才能自治这个基本原则,但问题恐怕不能这样讲,在现行的体制下,村长与村支书的矛盾是一个非常现实的矛盾。 

第8篇:农村村委会选举调查报告[版]

农村村委会选举调查报告

一、 

***地处**东南沿海,是全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是全国首批13个农村改革式样区之一。***不属于我国法律上的大城市概念,但知名度远远超过一般的大城市;***创造了***发展模式的奇迹,从1978年到1997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有亿元增加到605亿

元,工业总产值由亿元增到1246亿元,财政收入由亿元增到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元增加到3700元,上述短短的二十年内,几项主要的经济指标均翻了5至6番,其速度等于亚洲四小龙的35年,等于西方国家的100年。***人的足迹更是遍及于全中国,到处都有***城,***村,***街。***发展模式实质上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它的发展方向预示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向。本论文选择***作为考察中国农村选举的一个窗口,固然是由于我本人自幼长在***农村,对它有着身会体受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经验;另一方面,是由于***的市场经济尤其发达,按照传统的权威理论,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有着密切的联系,但这种联系密切到何种程度,这两者到底是种什么样的关系,我以为却很少有人从理论上加以彻底地论述,本论文试图在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提供一些基本的素材。 

本论文是在1998至2001年我多次深入***农村基层的基础上写成。 

二 

任何社会进步都是社会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原来的方法解决不了,而采取了另一种解决方法所形成。我国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就是这样。我国农村的选举是与农村中的社会矛盾问题深刻纠缠在一起的。这其中有一个矛盾,我认为是村干部与村民的矛盾。这个矛盾非常深刻,说得形象点,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我在火车上听到的,没有一个老百姓不痛骂当官者贪污受贿的。村民们谈起村干部,没有一个不痛骂村干部随意卖地,挥霍村里公款的。 

村民与村干部的矛盾之所以激化,是因为村里有许多公共资源,如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办企业,乡统筹村提留,宅基地指标,计划生育指标的落实,水电费的收缴,救济物的发放等等,这些公共资源虽然看上去微不足道,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由于村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而任由村村干部随意支配,集体所有的土地最后变成村干部几个人的土地,村办企业变成村干部几个儿的合伙企业。在贫困的村,大家都不愿意当村长,在富裕的村,大家都抢着去当村干部,在这些村里,当村长远远超过去办一个***中小型企业所得的好处。 

这是我在***收集到的一张大字报: 

给杨府山涂村干部的公开信 

中国共产党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正确领导下,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政策的英明指引下,改革开发的号角声回荡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全国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我们杨府山涂村还沉睡在黑夜之中,何时能醒。 

村民们被你们(村干部)逼得走投无路,为了生存,只好含泪背井离乡、妻离子散、偷渡越境。村民从1982年开始,人口逐年下降至今,你们对计划生育耳闻目睹,置之不理,给外地那些计划外生育人员创造了良好的“穴”。他们拼命流入我村,给本村的社会治安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村民自投资金,建立了上下两个治安联防队,才使村民的生活得以安宁。 

只要略有知觉的村民就可以知道,在1991年,本村有一部分人要按装电话,你们不但没有支持,反而从中得利,幸亏有共产党撑腰才没有使你们得逞,然后把钱退到按装户手中。村江边路的中心大道,至今不阴不阳,使这么多的良田抛荒了多少年,给村民造成了多大的损失,你们是怎样想的?本村上辈父老用几十年的心血,他们不管日烈喷阳、还是严寒冰雪,在瓯江南侧围垦了近七百母的土地,并载上了经济收入客观的果树,为下一代留下了宝贵的财富,而你们置村民于不顾,把累累的果树一砍而光,又给村民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然后,又在这块土地上该起了一幢幢厂房,这么多的土地与厂房,不管是租也好或出售也好,但把所得收入总能为村民办点好事,但是,本村这么多的公益,哪一件是用这笔钱?村上的凉亭、路灯都是用村民的血汗钱,自来水安装也是村民自己掏腰包,人们的心在滴血,这次安装照明电又要叫村民集资,你们要三思而行,为村民想一想,身为村干部于心何忍,为何对善良的人们进行如此的敲骨吸髓,搞得村民们白日无欢颜,夜半泪沾巾。 

望你们尽快向瑞安、永嘉的兄弟村学习,把本村的具体收入开支、你们的工资明细地公布于众,难道村里真的没有钱吗?请问你们为何在办公楼上装上了这么多的空调,就连省政府、市机关也比不上你们的办公场所;你们家中装璜得如此豪华,生活得如此侈奢;手持“公机”能否下蛋?中央政府三令五申,你们有没有照办?这一切的开支你们是怎么讲的。长此以往,村将不

村了。 

党中央、国务院把几代人梦寐以求的长江三峡已经在建设之中,省政府建设了象杭踊高速公路的工程不计其数,市领导在瓯江上已架起两道彩虹,把***规划的如此壮观,他们为子孙后代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而你们到底为村民们做了点什么?望你们悬崖勒马,回头是岸。为村民做点好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杨府山涂村的呼吁与

心声 

这样的大字报实际上深刻地反映出农村矛盾。当然这样的大字报并不多见,因为农村是一个熟人的社会,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贸然出去状告村干部的,一旦证据不足,弄不好在村里落下了一些笑话,说他不自量力,多管闲事,反正贪污侵占的财产也不是一个人的私有财产的,你告赢了,也不归你,何苦呢? 

农民是一个极其松散的阶级,很多人都是对告状村干部持观望态度,告赢了,大家也出点力,会帮你一把,告输了,大家一哄而走,作鸟散状。还有一个原因,主要是村里缺乏一个打头的人物,这个打头人,即是造反派的头头,但他既需要懂法律知识,又不怕得罪乡村干部,这样的人在农村很少。但是我发现,在个别的地方,有些村民自动组织起来,出钱出力,聘请律师,状告乡村干部。这样的打头人物是很不好当的,会遭受许多压力,甚至可能遭受当官的打击报复。不过,选举村民委员会时,这种人在村里威信比较高,当选为村长的可能性很大。 

这样的大字报反映了农村里的基本矛盾,农村里的选举就在这种背景下展开的。从法律上看,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从历史和事实上看,村民委员会是从最初的村人民政府,后来是从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生产大队演变而来,实质上具有强烈的国家权力色彩。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基层自治组织,其功能应当相当于学校里的学生会等团体,仅仅是一种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组织,村委会成员从法律上看,仍然是农民身份,不脱产,不占国家编制名额,但实际上在农村实行干部制度,村干部身处于农村中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中,支配着农村中大大小小的各种社会资源,与农民有着更直接的利害关系,即所谓村官也。所以,有上级政权任命村干部,等于将农民切身利益交给了上级政权来支配。后来,村民委员会干部改由选举产生,但刚开始的时候,不是等额选举就是间接选举,不具有选举的实质性内容。 

在中国历史上,平民与官僚的斗争一直持续不断,此起彼伏,我们看古装戏剧,看古典小说,说到底,无非就是无权者与有权者的斗争,或者就是代表无权者利益的清官与代表有权者利益的贪官的斗争。中国的任何一个朝代都跳不出这个规律。平民与官僚的斗争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采用直接对抗的方式,平民凭借自身的力量与官僚发生面对面的暴力冲突,所以古代有以武犯禁,除暴安良的侠之大者的形象出现,使当权者不敢利用手中的权力随意非为,最严重的便是中国农民聚众起义,自立山头,推翻皇朝。另一种方式是利用现行的法律体系,老百姓到上级去状告下级,到中央去状告地方的贪官污吏,用现代法律术语来说,即上访申诉制度。这种制度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这种上访申诉的方式往往导致老百姓幻想有朝一日终于出现清天大老爷给他们作主。 

但这两种方式,无论是直接的暴力冲突,还是青天大老爷的思想,均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平民与官僚的斗争本身。现代社会发明了选举这种方式,与其让少数的官僚支配平民,还不如让占多数的平民支配少数的官僚。 

三. 

但光靠民主选举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民主只有与监督体制结合在一起,才能显示出其力量来。在现在的***农村,虽然已经采用了现代民主的选举制度,但对村干部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力量。因此许多村民对这种没有监督机制的民主很不以为然,说:“我们刚刚养肥一个村长,又选上一个新的,又得给他吃很多东西。” 

我认为,对村干部的监督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种,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另一种便是罢免权,既然有权选举产生村干部,当然有权罢免他。对村民来说,民主就在身边,自己投票选举出来的村干部如果滥用生中的权力,没有比这更难过了。民主可以让农民对自己的当家人有比较,有鉴别,选错了人,可以罢免之,这是民主选举的必然内容。 

但这里有一个法律问题,村民组织法规定:“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召集村民会议投票表决”。法律的规定是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一个大会,让它来罢免自己,显然缺乏现实性,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关于罢免权的规定就会落空。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召集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帮助村民会议投票表决”。但实际上,在这个稳定压到一切的年代里,乡镇人民政府也不愿意这样做,害怕自己辖区内出现不稳定,因为农民做事往往都是一哄而起的态度,这村罢免了,其余村就会跟上,出现罢免连锁反应。 

农民只好自行召集村民会议,罢免村干部,下面即是一例。 

关于依法罢免寮东村村民主任XXX的规定 

寮东村村民主任XXX于96年当选,在二年多任职期间,不依法办事,没有依法经营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违反法律规定,利用职权侵占农民合法权益,使集体资产大量流失,财务管理失控,各项事业停滞发展,严重脱离群众关系,村民对此意见很大。 

现据《瓯海区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总站》关于对寮东村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财务管理极度混乱,会计结帐极不规范,支出凭证白土子占85以上,极难认定其真实,出纳管钱乱支付,自制、自批、自领现象十分严重,白条子抵库的暂支及应收款高达.92元,收支项目乱窜,有意搞乱核栓,虚增收益分配。 

乱开支、铺张浪费十分严重,从93年至96年,共吃喝支出额高达.50元,占总收入(即四分之一)干部补贴名目繁多,随意将集体资金以各种名义侵占为既有,违反规定私自购买摩托车,手机、传呼机,并有意不入正式发票入帐,自制白条子或复映件入帐,干部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利用职权用集体资金为家属保险,严重违反财务纪律,并非法侵占他人应领款项,计元占为己有,有帐无物,虚增固定资产,帐物等值不符,蒙骗群众。 

纵观整个财务审计结果报告,寮东村财务帐目是一本乱糊涂帐,村委会成员互相串通,结党营私,是一伙侵蚀集体资产的“蛀虫”,严重违反《民法通则》第71条、第74条规定。并胆大妄为,将国家下达给村民建房宅基地指标,非法向社会高价出售,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第2条与第47条,以及《刑法》228条、342条,幸有村民发现及时制止,才避免发生严重违法的犯罪行为。群众对此愤怒至极,公愤难平,严重损坏党群关系,群众忍耐已至极限,大有一触即发之危。 

今寮东村全体村民依照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力,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及浙江省民政厅浙民基字(1997)188号通知第15条、第16条规定依法行使民主权力,罢免村民主任XXX职务,并暂停其他村委成员工作,具体决议如下: 

一、村民主任泮洪聪从1998年9月21日起停止行使村民主任权力,停止一切村务工作活动,即日起所作一切村务工作对外民事行为均属无效非法行为。 

二、村财务即刻停止往来,一切内外财务往来均属非法经济往来行为。帐目暂时封存,有待接管。 

三、其他村委会成员,暂停村务工作,一切村务活动均属非法行为。 

四、由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及群众代表组成改选委员会。 

五、对新村民主任候选人作严格要求,在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中挑选,要求如下:

1、必须是党团员(维护党的领导)。

2、年龄35岁以下(年轻化)。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文凭为准、知识化)。

4、有5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实践化),经依法提名,参加选举。 

上述决议,经全体村民大会通过,因受会场限制,按当时选举方式,逐组、逐户征求意见,经全体村民50以上签字通过,即产生法律效力。 

上述决议,依法呈报梧蜒镇人民政府、瓯海区民政局,望二单位抓紧协商委派人员协助寮东村村民委员会改选工作。 

现在全体村民群情激愤,大有一触即发之态,以免发生类似“三烊”特大恶性事件发生。请梧蜒镇人民政府、瓯海区民政局,依法履行法定管辖权力,否则即视为行政不作为。 

附:适用法律依据 

呈:梧蜒镇人民政府瓯海区民政局 

对于这样一种罢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乡镇人民政府认为,村民联名罢免村委会主任的决议,只能算一个要求,不具备法律效力。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讨论村委会主任撤职、罢免时,要由乡镇人民政府主持。由于乡镇政权不认可,农民自行召集村民会议罢免村干部,只能是罢而不免,在农民,村干部和乡镇政权三方博奕的过程中,农民只能与上级政权配合,才能取得主动权。 

所以,在民主发展的初期,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民主选举处于尴尬的境地:我想,一方面,民主的选举确实能带来民主的希望和信心;另一方面,这希望又不会彻底实现,民主在发展初期,又担负着恶名。没有监督机制的选举,其社会效果沦落为民主的反面。因为在村民选举的运作中,每届当选只有三年的任期时间,三年后,当选者从村干部的位置上跌落下来,所以这短短的三年,会刺激产生政治上的短期获利行为。这种行为将政策看成是商业上的一种生意,有投资是将政治看成有利润,这肯定会滋生出政治的腐败。 

农民是最需要行政权保护的阶级,现在给他们以权力,让他们来做主,支配和对抗一定意义上的行政权,因为以前老是跪在他人脚下,现在一下子站起来,就可能直不起腰来。市场经济本身就以短期获利行为作为运作的杠杆,在市场经济尤其发达的***,尤着重短期的实际利益,因为短期社会行为往往带有一定的社会情绪,在情绪的支配下,村民的选举更容易产生短期行为。 

四. 

现在村民对村委会选举反映最强烈的,就是在选举中的拉票行为,尤其是贿选,大家觉得这败坏了社会的风气,把一些不好的人给选上去了,与其这样搞贿选,还不如不搞,直接由上级任命算了。在***,这个问题可能比其他地方更严重,因为***人有钱,比其他地方的候选人所花下的成本就大。候选人给每个选民发香烟,主要是发阿诗玛或中华烟,选举前或选举后都有烟分,有些地方摆酒席,请大家来吃饭,也有直接发钱的,一张选票给五十块钱,有些候选人花好几万块钱也有当选不上的。但当选上了,我想,他肯定要捞回去,因为他把选举看成是做生意,他既然已经付出了这么多成本了,他就得赚回来,否则他图个啥? 

另外,必须指出的是,搞贿选的,主要是争夺当村长,在有些农村里,村民委员会成员有些长期在外,无法履行责任,大家也不在乎。每次选举的时候,妇委主任、会计等一般不变,只是村长争夺得非常厉害。有位村民向我反映说,现在贿选和拉票的经验变得越来越丰富,国家的法律虽然有些细化,但实施的力度不够,有些人打官司告村委会,一个官司打下来往往要好几年,但村委会三年已换届。 

从另一个角度讲,贿选也意味着社会有进步了,因为现在觉得村长这个权力是人民给的,所以要讨好老百姓,给老百姓发钱,送东西,以前,这个权力是镇里给的,所以要给镇里的人打点,上上下下送东西。而老百姓觉得谁当了村长,都不是那样?跟我都没有什么直接的利益相关。既然谁当村长都无所谓,干脆将这张选票当作人情送掉,实际上这些贿送的东西,在***的农村里,根本不算是什么。民主,只有在私人利益公开化,私人利益有了对立面的时候,才有可能变得重要起来,选举这个权利才变得珍贵起来。 

任何一种选举,都避免不了拉票的现象。所谓的政党制度,无非也就是在选举中给这些拉帮结派,相互拉选票的人一个正当化了的理由罢了。在村委会选举中,拉票虽然没有比上面做得更漂亮,但它起到的作用是一样的。拉票有各种各样的形式,除了上面我们所讲的花钱买选票外,有人还通过宗族的势力来拉选票。 

中国农村社会是一个宗法的社会,宗族的势力一直很强大,同姓人当选为村长,同族人都觉得脸上有光彩,都说就是咱们祖宗的坟墓风水好,找他办起事也方便。因此,在中国农村搞民主选举,有一种危险就是这个选举过程很有可能就受到大宗族的操纵,如果大宗族与小宗族形成利益对立,那么,小宗族的人可能永远也没有机会当选为村长,这样,民主的选举反而会成了大宗族压迫小宗族的一种手段。但在***农村的调查过程中,我发现宗族的势力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大,这可能跟***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系,很多人经常出去跑业务了,跟族里的人联系也不多,关系自然也就淡泊多了。在***的农村,除了宗族势力外,还有其他人情关系,比如朋友关系,亲戚关系,生意关系,这些关系再加上金钱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宗族的势力。 

镇里干部也知道选举的时候,有很多人搞贿选,拉选票,但一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怕重新选举一次,大家都麻烦,所以即使看到有人靠贿选上去了,只要没人出面顶,就算了。乡镇干部还有一种担心,他们反映说,村干部由上级任命改为选举以后,有些村民为了能当上村长,在村里作候选工作,拉人马,搞小团体,这样村里被分化成几个集团,反而加剧了基层农村的矛盾。这位候选人上去了,另一位候选人没上,这位上去的村长如果遇到另一位没上去候选人的支持者时,工作就不大好做,可能会听到一些冷言冷语,说你这个不行,那样也不行。这种情况肯定是有的,总的来说,乡镇政府对选举村长一事持有点怀疑态度,一方面他们也觉得过去的直接任命不民主,但一旦真是民主选举了,他们又犹豫了,说,这样能行吗? 

乡级政权往往还控制着选举过程,他们指定选举委员会成员,以组织的名义推荐候选人,审查候选人资格,因而在选举中出现的许多舞弊现象,与乡镇干部有很大的关系。在我调查的一个村里,乡镇干部居然亲自将伪造的选票塞入票箱,以达到使某人当选为村长的目的。候选人一般情况下只有与乡镇干部搞好关系了,才有可能当选,如果关系搞不好,即使当选了,人家也不会重用你。新的村委会组织法出台后,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这种情况应该有所改变。 

政府本身为什么要在选举中舞弊,这说明乡镇政府在农村里有许多自己的利益。农村搞村委会选举,直接损害到乡级政权的利益,说得不好听一点,乡镇政权就是吃农村里的老百姓过日子的,村长换了一个自己不熟悉的上来,工作也没有以前好做了,吃喝起来也没有以前这样方便了。村里有许多工作都是受镇里支配的,比如计划生育,宅基地,都是镇里派工作,村里作摆饰用。有一些文化素质较高的村民反映说,村委会实际上在农村里没有多大作用,一个村委会三至七人,共加上村党支部,一共十几人,都是村里干部,拿村里工资,又不干活,等于是养了一些蛆虫,干脆将村委会撤销算了,村里设保长一人,工资由镇里统一发,因为村里现在没什么收入,只能靠卖地过日子,这最后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但这种设想过于胆大,要修改现行宪法中的相关条款,另一个便涉及到农村土地问题,因为在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主要是以村级集体所有为主,撤销了村级组织,土地的承包和发包就有很大的麻烦。 

在选举出来村委会以后,虽然说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这次选举结果是否有效,但由于村长任命证书,由上级政权颁发给的,一张证书,两个印章,一个是乡政府的,另一个是县民政局,相当于村里选举,镇里任命,县民政局认可,因而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确认并不重要,主要的是上级发不发给证书,如果上级不发,那么确认有效也无用。 

五. 

村长、村支书由上级任命,现在村长改由选举产生,但又缺乏一定的监督,这都降低了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村民无奈之下对村干部一般都采取很淡然的态度,既不表示不服气,又不大加以理睬,村干部的亲和力和凝聚力都在下降。在投票选举中,很少采用公众大会的形式,让大家都去一个固定的地点去投票,这种情况很少。在多数地方,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着流动票箱逐家逐户地投票,监票人站在外面,村民在屋里填写选票,出来投入票箱,也不发选民证了,因为村里人都很熟,你家有几个成年人,有几张选票,监票人都认得清清楚楚。 

这种情况下,很难搞竞选,候选人一般不作演讲,全村的人都很熟悉,哪个候选人有什么优点缺点,有什么成绩,大家肚子里也非常清楚,你再怎么吹嘘自己也没用,反而有可能会引起反感。但有时候,村民选举委员会用村里喇叭作宣传,对各候选人作一简要介绍。 

但有些地方搞竞选,在竞选中,候选人有时候会提出说,如果大家选我当村长,我出多少钱,为村里无偿修一条马路,或修一条桥。这在一些贫困的村里,尤其受到村民的欢迎。在富裕的村里,村民基本上还是持赞成态度的。但有些村民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贿选,以前是将钱直接交给每个村民,一手交钱,一手交票,但现在是钱交给村民集体作交易。如果这样可以的话,那么中央是不是要请最有钱的荣毅仁当总书记,香港是不是要请最有钱的李嘉诚当行政长官? 

我个人觉得这种意见是有道理的,第一,无偿出钱出资修路修桥,是一种慈善行为,而道德上的慈善行为是不应该有功利心的,是不应该图有回报的,第二,这实质上是一种买官的行为,既然是花钱买官,他肯定要赚回去,第三,这实际上已违背了我国村委会组织法中关于村民不分财产状况均平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法律精神,这不仅仅只是村委会组织法的法律问题,而且还是世界各国整个选举制度的法律问题,这种情况会导致一些平民百姓最终被夺去被选举权。***有些乡镇干部认为,村长候选人应当在经济上比较富裕,如果家里有债务,满脑子想着怎样欠债还钱,肯定干不好工作,这话虽然有些道理,但是违背了我国选举法的基本原则。 

六. 

村民自治在农村的展开,首先便是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有些人认为中国的革命和改革都自农村始,所以这又是一次农村包围城市的伟大战略。他们认为这是中国新一轮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但有些人对此持悲观的态度,认为农村的自治并非农民向国家积极争取过来的权利,而不懂得珍惜,这既是国家对农民的恩赐,国家就有可能收回去。 

我想,这两种意见都值得思考。在***的农村,一般人以为民主只有在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才会出现,才会进一步完善起来,但中国的情况似乎相反,在南方沿海一些比较富裕的地方,村委会选举反而比北方搞得要差一些。以前,越穷的地方越容易闹革命,现在,越穷的地方越需要民主,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我想,主要是南方的人都去经商去了,生意做得也可以,大家忙于去赚钱,那管村里什么民主不民主呢,而北方不一样,大部分人都在村里,一些很精明能干的人也呆在村里,各种矛盾和利益纠缠在一起,大家更愿意去抢着当村长,民主选举的重要性就显露出来了,所以做得就比较规范。民主,总是在社会矛盾的夹缝中前进。 

经济的发展,带来南方农村的迅速城镇化,从而使得村委会管理农村的功能有所萎缩。农村里最尖锐的问题便是对土地的征用,一方面,《村民组织法》规定,农村里的重大问题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显然这属于讨论决定之列,另一方面,国家征用土地属于强制征用,村民不同意土地被征用的,在法律上也属于无效。村干部在这个问题上,容易成为众矢之的。城镇化的农村,土地不在成为村民关注的焦点,村委会虽然容易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管理方面有所发展,但农民一旦不再被束缚在土地上,就将目光转向外面广阔的天地。 

在***有一个很突出的现象,就是***的农民,有许多人到外地经商去了,常年累月不回家,但在家里还有承包地,还是农民身份,因而还具有选举权。对于这些人,一般都用委托投票的方式,但这一点,实施起来,有很多问题。按照法律的规定,委托投票必须满足二个条件,第一,必须办理书面委托手续,第二,受委托者不得接受三人以上的委托。但实践中做不到,很多人根本就没办什么书面手续,口头上打个招呼,就代人去投票了,一家人七口,六口人出去经商去了,只剩下一人在家里看房子,选举的时候,都由一人代了。我调查的一些乡村干部说,委托投票在农村里根本就做不到,父母行使了儿子的选举权,儿子会跟父母闹吗?妻子行使了丈夫的选举权,丈夫会跟妻子闹吗?在有些农村,选举村委会以家庭为单元,每一户只有一个投票权,这种方式工作量虽然小了一些,但实际上剥夺村民一人一票的权利。有些家庭人口较少,有些家庭人口较多,因而每人得到的选举权的份额是不一样的,这绝不是某些干部所说的将选举权集中委托给一人的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是违反选举权平等原则的问题。 

***农村里的还有一个矛盾便是本地人与外地人的矛盾。***经济发展得比较好,在农村,办了许多工厂,因而需要很多的劳动力。另一方面,来自内陆的民工以为***是一个很好赚钱的地方,大批大批地涌入***,这给***的治安造成了很大的问题。有些外地人来了***以后,钱很快就用光了,工作一下子又找不着,生存成了问题,就可能构成流动犯罪。而本地的***人对外来民工也非常警惕,又加上很多***人以前没受过什么教育,不大会说普通话,所以双方很难沟通和相互理解,关系很不融洽。外地人在***老觉得受***资本家的剥削,受***人的欺侮压迫,他们组织了许多老乡会团体,用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但有些外地人定居在***也已经很久,***话讲得非常熟练,这些人与农村中的公共设施形成一定的利害关系。在村委会选举中,却没有投票权,这一点使得这些外地人很难融入***当地的社会生活。有选举权的村民,是根据本村户口薄上的名字确定的,因此,除非外地人与***人结婚,经过登记,方可确定为具有本村户口的村民。这当然跟我国的户籍制度有密切关系,但如果现在马上放开户籍制度,我看也不足以解决问题。因为在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农民耕种土地,是每几年发包一次而取得其使用权的。外来人口如果取得了当地的户口身份,那就意味着要加入这个集体,取得自己一份使用土地的权利,这显然会损害当地农民的利益,而激化他们与外来人的矛盾。 

村民自治与村民选举给***农村的发展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毋庸置疑的是,在技术的操作层面上也缺乏熟练。但我想,民主是一种习惯,只有操练多了,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养成一种内在的生活方式。有些人以为中国农民的民主素质低下,他们以现在选举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作为论据来否定中国农村的民主实践,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如果农民对民主的操作技术不够熟练,就应该让他们来大胆练习,我在实践中发现农民对民主的渴望却是这些悲观论者所难望其项背的。 

这种观点将选举的种种问题推到农民的素质问题上,而忘了对现行体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村民自治在中国农村的展开,在我看来,不仅仅是一个选举的问题,而是选举后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在村委会选举中,还有一个非常深刻的矛盾,那就是村长与村支书,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村长是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但比村长权力更大的村支书却是上级任命的,这使得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打了个大折扣。在以前的任命制下,不存在着这个问题,而现在搞选举,直接选举出来的村长往往不是党员,因而老跟村支书争权力,“你是村支书,但我不是党员,你凭什么来管我?”“你管支部,我管村务,我们互不干涉,”因而,基层干部觉得农村的工作越来越难做了。 

村里有很多事由村支书拍板决定,但从法律上看,村委会主任是村委会的法定代表人,是一村之长。但村民组织法没有规定村长有哪些权力,而且在村委会组织法中,没有村长这个术语,而只是村委会主任这个术语,这说明在农村并不实行村长负责制,实行的而是村委会负责制,是整个村委会向村民会议负责的制度。法律也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以在实践中,村支书可以不理睬村长,另行安排其他村委会成员开会,从而架空了村长的权力。村长如果与村支书有矛盾,与镇长有冲撞,人家虽无权撤换,但不会重用你了。 

有些镇里干部反映说,现在选举出来的有些村长,政治素质太低,根本不懂得村民自治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才能自治这个基本原则,但问题恐怕不能这样讲,在现行的体制下,村长与村支书的矛盾是一个非常现实的矛盾。 

村委员候选人辞职报告

选举候选人表态发言

人大代表候选人辞职报告

关于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审查报告

党支部选举候选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