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合作协议书5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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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下面是热心会员“zbeyt61”收集的店面合作协议书5篇,供大家赏析。

店面合作协议书

店面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0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0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店面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合同法》,就甲方将位于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本商铺转让合同:

  第一条甲方于年月日前将位于商铺(面积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该店铺产权为房东,房东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日期为,年租为人民币,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租赁合同,每年交纳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第三条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该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房东所有,其他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元),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乙方接收后,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前,该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及售后等事项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向甲方交付转让金,甲方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如由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应退回乙方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乙方转让费的违约金。

  第七条商铺转让合同范本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店面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经营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合作经营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门店,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合作的项目名称、地址、法人、经营范围

  1、名称:

  2、地址:(见后附租赁合同)。

  3、法人:

  4、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二、交接事项:

  1、原有门店设备统一盘点造册,由经营方代表人签字确认,合作经营终止时返还甲方。店内备用商品盘点登记,乙方确认后签字,乙方在月内结算给甲方或原商品退回供应商。

  2、20年8月1日前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门店债权债务(员工工资、材料商,设备等欠款)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3、原职工工资由甲方结算至20年8月15日

  4、甲方提供员工宿舍及门店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交接门店日常经营。

  三、经营管理及职能

  1、乙方自行独立负责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门店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根据门店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2)审批日常事项。

  (3)门店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甲方具体负责:

  (1)对乙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指定专人负责公司网站,平台的建设。

  (2)甲方指派专人负责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门店的财务,月底提供盈亏财务报表。

  四、资金,财务管理

  1、门店会员充值业务资金(包括老会员)及现金消费资金将由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收支,甲方根据乙方门店每周实际消费情况,按结算后实际金额于次工作周24小时内返还给乙方。甲方每月最后一日统计乙方当月入账资金总额。如当月入账资金总额≥10万元,甲方奖励给乙方500元;如当月入账资金总额≥15万元,甲方奖励给乙方1000元;

  2、甲方负责工商、税务、记账等财务手续。

  3、甲方负责支付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门店房租,房租作为门店的开支。

  4、甲乙双方盈亏共享,共同承担风险。盈利甲方占:,乙方占:;亏损甲方占:,乙方占:。

  5、乙方保证金万元(¥元),在双方终止合同,办理完毕所有交接手续后5日内甲方返还给乙方。

  五、合作时间,终止条件:

  1、合作时间自20年8月1日起至场地租赁合同止。合作经营期间除不可抗拒力量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要求终止合作。

  2、任何一方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后,方可退出合作。

  3、乙方从事违法经营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协议,同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六、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合作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店面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各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作单位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1、单位名称:

  2、注册地址:

  3、经营地址: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为期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 出资及履行

  1、甲方

  甲方负责提供砖厂厂所需全部生产设备;负责砖厂日常财务管理;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转资金;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装载机一辆、变压器一台(型号315)、低压全部设备(包括配电盘、电缆等);甲方的出资,折为人民币元,占出资总额的%。

  2、乙方

  (1)乙方负责提供建设本砖瓦厂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和生产技术(包括大窑及哈风、烘干洞及机房、配电室、办公室、宿舍等),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该项投资折合人民币元,占出资总额的%。

  (2)乙方负责提供工厂用电源、水源、协商协调当地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工厂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外界非法干扰。

  3、建设本瓦厂所需场地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金额:);负责砖厂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4、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条义务于年月日履行完毕;乙方的义务于履行完毕。

  双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权无论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权的行使需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 分工及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担任砖厂厂长及法人,负责砖厂资金管理,人事管理;

  2、担任砖厂总经理,负责砖厂对外采购、销售、回款等事宜;

  3、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经营的亏损。

  4、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权益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5、在本砖厂偿还完建厂初期所借得周转金、预备下足够的生产资金(元人民币左右)后,剩余利润一季度分配一次;当产生利润较大时,一月分配一次。

  第五条 事务执行

  1、委托代表投资人执行日常事务;

  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提供财务会计一名,提供出纳一名、收货人或发货人一名。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提供给投资人财务报表一份,做到账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员由甲方负责安排。

  4、执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投资人承担;

  5、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可以对执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投资人共同决定;

  7、下列事务必须经甲方同意:

  (1)转让投资于砖厂权益;

  (2)以上权益对外出质;

  (3)更换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员;

  8、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六条 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企业经营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对乙方招聘人员具有否决权;

  (3)甲方在经营期间,厂内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领导;

  (4)每季度(或每月,视收益情况)由甲方组织召开财务会议,进行入股分红安排,财务向股东汇报业绩及销售情况;

  (5)甲方享有按时分得红利权利。

  2、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有义务遵守工厂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2) 乙方负责合作期间的生产管理及其他常规事务管理,及技术保障工作;

  (3)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对工厂的名称,厂名,商标,乙方不可复制、二次使用。乙方应遵守保密义务。

  (4)乙方享有按时分得红利权利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需要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第八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2、本厂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

  3、本厂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面合作协议书 篇5

  合伙人甲: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

  身份证号码:

  为了规范合伙人的行为,保护合伙店铺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线下店业务。

  第二条、合伙店铺概况

  名称:线下店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快餐、外卖、榨汁、水果等品类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店铺不再经营为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装修、设备及相关费用,以现金方式出资,股份占比为:%;乙方以店面转让费方式出资,股份占比为:%。

  另外:双方约定店铺转让费以万元为限,每年返还万,逐月返还,连续年,年后终止,但股份比例保持。如没经营到年,甲方须补齐余额,然后再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乃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乃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清算分割。

  第五条、合伙店铺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有限公司为代表作为申请人,向小镇招商运营管理中心申请店铺经营资格。

  第六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每季度盈利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合伙店铺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条、店铺的管理

  1、店铺暂时委托为店长,负责店铺日常销售,底薪元,绩效提成%。

  2、各商品售价均按公司规定,所有运营体系按公司系统执行。

  3、月盘点一次,核对营业额。

  第八条、店铺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店铺不动产;

  2、改变合伙店铺名称;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店长。

  第九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店铺名义进行其它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店铺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店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店铺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店铺事务时发生较严重的争吵,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后解决不了的;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一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店铺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店铺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店铺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