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是热心网友“guaizhanfen”整理的酒店经营合作协议模板5选【通用5篇】,供大家参阅。
酒店经营合作协议模板5选 篇1
甲方:
乙方:
为搞活大酒店经营,转变经营方针,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将甲方原有的大酒店所属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万元整体拆股作价(具体有形资产见清单),甲方以原有资产,乙方以货币方式进行重新确股合作经营。
二、新合作经营的大酒店共计资金万元,甲方占总股份%,乙方占总股份%,法人由乙方推荐人担任。
三、甲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乙方资金足额打入的同时,移交所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由新合作人经营。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内将**大酒店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点核算,并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如因债权债务不清影响新的合作人经营,要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偿好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业的招聘录用。
4、在合同同意签订后,甲方应保证酒店原有的财产不受到毁损和破坏,以顺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业经营后,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活动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经济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将人民币万元注入大酒店账务(其中万元归甲方独有,万元为大酒店按股共有)。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进入新的.合作企业经营,不得影响新的企业正常经营。
3、配合甲方做好财产登记、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业中与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员工招聘录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业经营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合同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一切经济权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酒店经营合作协议模板5选 篇2
甲方:广东设计学院
乙方:
为了更好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大力推进双方科研合作,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本着“全面合作、优势互补、平等协商、注重实效、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加强合作和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的目的与内容
双方愿意在乙方所在单位共同建立满足甲方实践教学需要、具有一定规模、相对稳定的实践教育基地,并在应用技术研究、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开发、特色教材建设、基地教学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与指导、合作共建专业硕士点、培训服务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实现双赢。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实习开始前1个月向乙方提供实习计划(包括实习学生人数、实习专业、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及实习要求等)。
2.实习期间,甲方指导教师协助乙方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组织纪律、道德诚信、安全等相关方面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按甲方有关规定,给予甲方聘任的企业指导教师(企业导师)指导费500元/月。(每年8月份至12月份)。
4.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有实践教育基地负责人参加的实习工作研讨会,并对优秀实践教育基地进行表彰。
5.有计划地接受乙方员工的进修、培训,并在收费上予以优惠。利用学校的教学和科研优势,为乙方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6.优先推荐本校毕业生供乙方选聘。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每年接受甲方专业个学生实习。并根据甲方实习计划和学生的实际情况,与甲方共同制定实习安排方案(要求)。
2.按照甲方实习教学要求,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场所,提供实习岗位与轮岗实习的机会。
3.选派专人参加实习管理工作,安排具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企业指导教师(企业导师),对甲方本科实习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与撰写给予指导。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给予甲方实习学生生活补贴。
5.为甲方实习学生及实习驻点教师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保障甲方实习学生及实习驻点教师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食宿安全。
6.优先选聘甲方毕业生。
四、协议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合作双方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协议。合作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
六、其它内容可另起协议补充。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艺术设计学院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经营合作协议模板5选 篇3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酒店宣传、酒店房间预订业务进行合作,为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内容
乙方为甲方在乙方运营的旅游网提供免费宣传(甲方应提供宣传资料、图片)和客房预订服务。乙方公司人员公务外出在甲方酒店入住时可享受折优惠。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免费享受乙方运营的旅游网上的宣传和客房预订服务。
2、甲方需对其要进行宣传事项进行编辑文字和图片,经乙方审核后由乙方在其旅游网上进行页面滚动宣传。
3、甲方需将其酒店的客房规格和价格制作成表提供给乙方。
4、甲方前台门市价或前台优惠价不得低于甲方向乙方建议的网上售价。
5、甲方房价发生变化,须及时将新的房价表传真给乙方。
6、如果甲方客房出现满员,必须在收到乙方订房确认传真后分钟内通知乙方。
7、甲方将保留乙方预订的房间至客人到达当天的点(客人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达可事先与甲方协商),逾期房间不予保留。
8、甲方必须按乙方订房确认传真上的价格收取客人房价。
9、当双方的订房数有出入时,以甲方的收银记录为准。
10、每月日向乙方发送当月订房营业报表及收益,日向乙方支付报酬。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享受在甲方酒店入住的折优惠。
2、乙方需在其运营旅游网上为甲方酒店宣传以及客房预订服务。
3、乙方得到客人订房信息即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方式通知甲方。
4、乙方订房确认传真上的房价与甲方给乙方协议价之间的差额部分为乙方佣金。
5、乙方每月日前向甲方传真当月网络预订结算清单。
四、合作时间
双方的合作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保密约定
1、合作期间双方共同保守合作项目及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2、乙方保证不将甲方给乙方的协议价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
3、违反约定的,守约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的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金额为合作营业额%。
七、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酒店经营合作协议模板5选 篇4
甲方:
乙方:
为搞活x大酒店经营,转变经营方针,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将甲方原有的x大酒店所属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75万元整体拆股作价(具体有形资产见清单),甲方以原有资产,乙方以货币方式进行重新确股合作经营。
二、新合作经营的x大酒店共计资金100万元,甲方占总股份49%,乙方占总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荐人担任。
三、甲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乙方资金足额打入的同时,移交所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由新合作人经营。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内将x大酒店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点核算,并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如因债权债务不清影响新的合作人经营,要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偿好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业的招聘录用。
4、在合同同意签订后,甲方应保证酒店原有的财产不受到毁损和破坏,以顺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业经营后,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活动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经济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将人民币51万元注入x大酒店账务(其中26万元归甲方独有,25万元为x大酒店按股共有)。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进入新的合作企业经营,不得影响新的企业正常经营。
3、配合甲方做好财产登记、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业中与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员工招聘录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业经营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合同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一切经济权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酒店经营合作协议模板5选 篇5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经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超市,”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信守: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暖气、租金、职工工资、税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预支每月5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