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授权协议书10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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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包装设计大赛组委会

  甲、乙双方就参加第届包装设计大赛的包装设计作品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确认是包装设计作品(以下简称“包装设计作品”)唯一的合法版权所有人。

  2.甲方保证该包装设计作品为其合法拥有并且不涉及侵权或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包装设计作品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1)汇编权;(2)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3)网络传播权;(4)发行权。

  4.该包装设计作品版权归包装设计大赛组委会所有。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业盈利用途中,引用该包装设计作品的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8.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包装设计大赛组委会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盖章)

版权协议书 篇2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设计出公司logo后甲方应尽快安排新设计logo的商标注册事宜(为期1个月)。

  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局驳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在作商标注册后,如在使用过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状告侵权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甲方采用的logo,乙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甲方拥有完全的适用版权,但乙方不得再对此方案有任何知识产权上的要求。

  若因logo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vi手册及vi前期应用等损失,皆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费用。

  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协议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版权协议书 篇3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受委托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著作权登记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项目(下称“该项目”)的著作权登记代理事务: (1) (2)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登记事务。2.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缴费用不退。

  3.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相关资料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

  2.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办理著作权登记事项。

  第三条 费用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 : 登记费:

  合计(大写)人民币:

  乙方指定帐号为: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第四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的,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代理费用;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到登记通知下达或因申请不具实质条件被驳回为止。

  第十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受委托人及对象单位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受委托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住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版权协议书 篇4

  甲方: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签订地址:

  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双赢原则,利用现有各自优势,共同开展书画专利刺绣项目合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为每一批次为甲方无偿提供幅书画作品,供甲方绣制成刺绣艺术品,进行经营销售。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幅作品中,按乙方指定其中一幅绣制成成品刺绣艺术品,无偿返还给乙方,作为支付稿费及版权补偿,供乙方收藏。甲方无权干预乙方对该作品的任意处置权。

  第二条甲乙双方就书画作品内容、题材、尺寸、艺术形式,在达成一致后,乙方可进行创作。乙方在原稿创作完成后,可用网络传输资料图片供甲方初步确认符合刺绣工艺后,经甲方同意可寄往甲方,供刺绣用。甲方应充分鼓励乙方的艺术创作,不得限制乙方的创作意念。乙方应遵守甲方约定,努力创作优秀作品,提供给甲方二度创作,将优秀提供给社会。

  第三条乙方在提供给甲方原件作品时,同时出具文字文书,即“同意该幅作品版权归所有”并签字、盖章。甲方为保证乙方作品的唯一性,珍罕性,不得以复制的方式,将乙方作品,流入市场。

  第四条为保证品牌,乙方创作宣纸材料必须统一使用“”牌商标宣纸。所有作品均为画芯形式,不得装裱,不得污染,以便于刺绣工艺使用。

  第五条甲方有权在乙方绣制作品上,加绣“”印章或防伪暗记。但不得影响乙方作品的艺术风格。

  第六条甲乙双方各自邮寄费、材料均用各自负责。

  第七条甲方对刺绣作品印制宣传彩页或创建网站时,经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相关彩照、背景资料进行编辑,作为宣传。

  第八条乙方一旦签订协议书,便视为自愿签约的签约作者。如签约期间内发生甲方主体变更,甲方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改签协议文件。如乙方不愿成为甲方签约作者,乙方可提出解除合约,甲方不得阻拦,尽快办理。但在签约期内作品版权、宣传资料使用权仍归甲方享有,直至使用完为止。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存二份,乙方一份。协议书一旦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视剧版权授权协议书 篇5

  

  委托代理人:

  制片人:

  一、作品的名称: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数: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1.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  元;

  2.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

  六、转让的权利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1.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电视)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4.以电影(电视)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电影(电视)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6.以成册小说(不得超过  字数)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电影(电视)的改编本;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担保义务:

  1.该作品系作者自己创作,同时自己合法享有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诽谤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年内,作者未经制片人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

  5.作者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八、制片人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电视)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九、作者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一般一年左右)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十、制片人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电视)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电视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在上述“转让费”之外)。

  十一、制片人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制片人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违约责任:

  1.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2.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3.……

  十四、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签字):

  住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签字):

  住址(或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制片单位:

  代表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版权转让协议书 篇6

  1.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对文章的改动需征得作者同意。

  2.文章正式发表前给作者寄送或传真校样。

  3.文章发表后赠送当期刊物1本,单行本份。如需加印,作者需支付印刷费人民币元/份。

  4.文章发表后个月内将稿酬及版权转让费(合计元/印刷页)一次付清。

  上述约定在稿件正式受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版权转让协议书 篇7

  甲方(作者):

  乙方: 《杂志》编辑部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是论文(以下简称“该论文”)(1)唯一的作者;()(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 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4. 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年的月日。

  5.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 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杂志》(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数额为人民币元。

  7. 该论文在乙方编编辑出版的《杂志》(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额另行通知)并赠送样刊。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9. 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

  年月日

  乙方:《杂志》编辑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版权转让协议书 篇8

  甲方(作者):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的论文题目:(以下简称“该论文”)。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保证该论文没有一稿多投。若乙方发现甲方将该论文一稿多投,乙方有权追补甲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6.本合同中第5条的转让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7.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稿件后3个月之内将处理意见通知甲方。若甲方三个月未收到乙方的`录用通知或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8.校外作者向本刊投稿时,每篇论文需交审稿费元。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首次发表前,乙方向甲方按乙方收费标准收取一次性版面费(校内稿件免收版面费,校外版面费从稿费中扣除)。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9.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和(或)抽印本。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10.甲方授权乙方在出版该论文的期刊版权页上作如下声明:“未经编辑部许可,任何人、任何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载、摘编本刊所刊载的作品。”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2.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版权转让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意拓标志设计网

  双方就 公司的标志设计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力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大写),将设计的 公司LOGO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力转让给甲方,转让后该LOGO的所有知识产权及展览权、版权、使用权、著作权、转让权等所有权力归甲方所有。

  双方就此LOGO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等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尽快安排该LOGO的商标注册事宜(为期1个月,以乙方设计的LOGO交付甲方,甲方签字确认之日计)。

  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事务所退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如发生该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类似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若因LOGO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VI手册及VI前期应用等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如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意拓标志设计网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中航武仪22栋3-401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版权协议书 篇10

  论文中文题目:

  论文英文题目:

  稿件号:

  全体著作权人: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上述论文全体著作权人:

  1. 保证本稿件的内容未曾正式发表过,无一稿两投。

  2. 保证文中无政治错误,无政治、军事和科学技术泄密情况,并已经过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保密审查 (盖章证明)。

  3. 保证全体作者的署名及排序没有异议。多单位合作的稿件,保证单位排序没有异议,且无知识产权纠 纷。在论文修改过程中,如有增减作者或变更署名单位,需全体作者同意或第一署名单位出具证明。

  4. 由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负责论文的修改、答疑、校对、支付审稿及其他出版费用及稿酬等与稿件 有关的所有事宜。

  5. 文责自负。如出现与1~4 项不符的情况,由作者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编辑部的损失。

  6. 稿件接受发表后,作者将稿件的各种出版权(包括纸型出版权、复制、发行、翻译权以及光盘、网络 等电子媒介的出版权等)转让给《医学信息学杂志》编辑部。

  7. 第一作者要审读全文,包括:全文学术观点和文字表达无误;数据及图表正确无误;名词术语规范; 统计学处理正确;法定计量单位正确;参考文献与原文逐一核对并按本刊的规范编排准确无误。

  8. 支付版面费。

  9. 稿件发表后,作者有权将文章PDF 格式的全文链接到个人或本单位网页上,或发送给相关人员。编辑 部提供免费下载服务。

  请全体作者认真阅读本协议书后签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签字,可写委托书由通讯作者解决),并请注明作者序号(如:1.××2.)

  全体作者按署名顺序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