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实施方案5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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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项目实施方案5篇 项目实施方案范文大全

精选项目实施方案1

  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教师[20xx]4号文件,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培训计划的通知和教育部制定的”国培计划——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湖北省省有关远程培训的文件精神和我区落实“国培计划”的实施通知精神,和我区落实“国培计划”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1、提高我校领导及教师对“国家计划”培训项目的认识,了解掌握“国培计划”远程培训平台的操作方法和管理方法。

  2、提高教师终身学习的意识,加强职业学习和岗位培训的能力和水平,了解掌握最新的远程培训模式,为长期研修做好准备。

  3、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展素质教育打好基础。

  二、组织机构

  组 长:

  心理健康班副组长:

  成员:

  学生安全班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要求

  1、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远程培训工作,把培训时间安排好,学校尽最大努力提供一切方便条件。

  2、学校“国培”领导小组要定期向教师了解任务完成情况,提醒教师按时完成作业,和班级成员一起互相交流。

  3、副组长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学科远程培训工作,对培训工作及时跟踪、检查、指导,并及时上传学学习简报。

  4、无网络教师要积极利用校内时间,克服一切困难,想尽一切办法学满学时,按辅导老师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

  5、在培训学习过程中,发现不认真学习的教师,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按时整改与完善。

  6、无故不参加学习或学习不合格的教师在评职晋级、评聘等方面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7、教师全员远程培训成绩,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依据。

  四、学习方式及时间

  远程培训网络研修,集中在线学习1个月,起止时间:20xx年2月25日——20xx年3月25日。

精选项目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突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居民点向小城镇集中,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缓解建设用地紧张局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新农村示范项目的目的和原则

  充分利用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通过开展许家台乡新农村建设,破解当前城镇建设发展中面临的土地制约难题,探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加快城乡一体发展的有效途径,为全县乃至全市实施迁村并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许家台乡新农村项目的基本思路是:以村为单位整体实行“以地换房”,农户按“拆一还一加优惠”办法实行“以宅基地换房”。所置换出土地用于商品住宅区开发建设,收益用于平衡农民还迁住宅建设投入。

  对原村庄占地进行复耕,用于周转用地指标的占补平衡。

  在实际操作中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是群众自愿,政府批准。

  三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全乡总体规划为依据,各村有计划稳步推进。

  四是政策扶持,市场运作。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通过制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新农村项目建设健康开展。

  二、项目基本情况

  许家台乡,地处蓟县西北部山区,是盘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一部分。全乡共辖15个行政村,总人口10036人,3087户,村庄占地面积2873.9亩。按照规划建设方案,新镇区位于许家台乡瀑水村附近,涉及拆迁全乡15个行政村,新农村项目总用地面积2700亩,人口规模1XX人。

  许家台乡新镇区可利用建设用地面积702亩,需要新增建设用地1998亩。按照土地整理复耕规划,拟复耕的13个村庄占地总面积2171.9亩。具体运作上,首批启动小米庄村、歇人场村、花甲石村三个村,一期建设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27.5亩。

  三、挂钩周转指标规模

  本着尽可能避让基本农田原则,并从新农村项目建设实际可行的角度,按照农民住宅建设与产业功能区同步启动的思路,根据许家台乡总体规划,确定一期建设用地周转指标规模627.5亩,用于农民还迁住宅建设。

  四、组织管理

  建立政府推动、各村申报的操作机制,以乡政府为工作主体,村抓具体落实,形成乡村联动、统筹推进的格局。

  1、乡成立新农村项目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卢旺任组长,乡政府乡长陈恩勇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副乡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推动新农村项目建设的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许家台乡新农村建设规划、土地整理复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村在项目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村一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群众履行民主程序提出新农村建设申请,并落实还迁、拆迁、土地复耕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3、以自愿为原则,由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将现有宅基地交回集体统一规划使用,换取新镇区内住房的申请。

  五、工程进度安排

  1、XX年3月底前完成新农村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并完成招商,启动新镇区一期农民住宅建设和相关配套建设。

  广州恒大集团盘山国际会议旅游度假中心项目坐落在我县官庄镇和许家台乡境内,县政府与其签定的合作协议中规定,广州恒大集团负责一期农民住宅工程建设和相关配套建设。

  2、20xx年月底前完成新镇区一期农民住宅和相关配套,12月底前完成还迁。

  在还迁工作中,以村为单位整体实行“以地换房”,农户按“拆一还一加优惠”办法实行“以宅基地换房”。

  3、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村庄拆迁及土地复耕工作。

  农民迁入新村后原住宅由各户自行拆除,乡政府负责将原村庄旧址恢复为耕地。

  六、实施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乡成立新农村项目专项领导小组,村一级也成立相应专门工作机构,完成全乡新农村项目的建设规划调整等前期工作。

  2、严格周转指标管理,强化监督落实。由县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的决定,县人大审议通过支持开展试点建设的决议,制定周转用地指标“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具体管理办法。

  按照新农村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计划,加强监督落实,不能按期则相应扣减建设用地指标。

  3、依法民主操作,尊重群众意愿。遵照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定,已完成前期情况调查,全乡15个村新农村建设同意率达到91.9%。对新农村建设申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还迁方案等,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征得村民同意。由村民委员会与村民逐户完成房屋置换协议签订,协议纳入对原住房实施拆迁和土地复耕的条件。

  取得农户拆房退地的法定承诺,同时签订与村庄占地整体置换新建农民住宅的协议,保证按计划还迁、拆迁。

  4、引进实体运作,市场化筹集资金。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引进实体开发公司具体运作,利用新农村建设置换出土地的开发建设收益,获取建设资金保障。目前已与开发商达成合作开发意向。

  5、严把复耕重点环节,周密组织实施。已制定了土地整理复耕规划,在此前提下,制定土地整理复耕具体办法,明确复耕工作主体、复耕标准及相关政策。由乡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对原村庄实施拆迁并进行复耕。

  复耕土地经县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向村民委员会出具村庄拆房退地证明,村民委员会凭出具证明向县房管部门申请统一办理农民房屋产权证,复耕土地由乡政府调整分配使用。

精选项目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打牢基层中医药工作基础,规范基层中医药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作用,针对我市基层中医药建设实际,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规范化建设项目。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在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相对集中独立统一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提供10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技术服务。在全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齐能够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诊疗设备,提供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项目内容

  1、加强基层中医药基础建设。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诊室、治疗室、中药房、煎药室等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布局流程符合医疗卫生服务要求,形成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便于群众接受中医药服务;装饰装修采用中式风格,门扇可挂体现中医药文化内涵的对联,走廊、诊室张贴中医药知识和方法的宣传栏、宣传图片等,突出传统文化特色,注重人文关怀,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同时向群众宣传中医养生保健知识。

  2、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统一配备火罐、刮痧、推拿、艾灸、熏洗等中医药适宜技术设备,在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上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的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在最基层开展中医基本诊疗和养生保健服务,向基层群众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3、提高基层中医药技术水平。基层单位要有计划的安排中医药人员到二、三级中医院参加培训和跟师学习,二、三级中医院要主动与基层单位对接,安排专家到基层坐诊、讲课和义诊,现场帮助、规范和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4、加强基层中医首诊工作。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发挥基层中医首诊作用,基层利用中医能够诊疗的病人应留在基层治疗,基层中医诊疗不了的,既可向二、三级中医院求援专家下基层诊疗,也可介绍到二、三级中医院诊疗,形成中医人才技术上下流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良性机制,更好地用中医造福百姓健康。

  三、项目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1季度,市卫计委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季度,各县(区)卫计委指导基层单位规范体系、设备、人才队伍、制度和业务建设。

  第三阶段:3季度,市、县(区)卫计委组织调研,督查建设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第四阶段:4季度,组织专家检查验收项目建设情况。

  四、项目要求

  一、要严密组织。各县(区)卫计委要认真计划,落实责任,制定详细建设方案,列出序时进度,既要注重点上突破,又要重视面上整体推进。

  二、要加强投入。列入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单位,按规定配套资金,加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其他单位要广开渠道,积极主动筹措经费,发挥好经费保障作用。

  三、要狠抓落实。各基层单位坚持项目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工作。

精选项目实施方案4

  实施农村卫生改厕可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对于控制四害孳生、阻断传染病传播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卫生改厕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结合全县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省、市下达我县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共7000座,按各乡镇卫生改厕普及率,分解下达到新安镇等5个镇(见附件),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

  二、项目实施

  (一)资金筹集与管理

  1.资金筹集。资金筹集坚持政府支持引导与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化粪池安装等费用,县财政补助镇政府800元/户,除县财政补贴外,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所需的其余建材由农户自购,有条件的镇、村视财力状况对本地农村卫生改厕给予扶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

  2.资金管理。按照《省爱国卫生条例》,县财政建立农村卫生改厕专项资金,并加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由县财政局会同爱卫办每半年一次,按实际完成数将资金拨付镇财政所(分局),由镇财政所(分局)组织统一支付给村或施工队。各镇对改厕资金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要向农户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审计部门要对本年度的改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二)技术标准

  严格执行省卫生改厕地方标准。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要求厕所有墙、有顶,有蹲便器,粪池为三格式化粪池并有盖板、无渗漏,密封好、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定期清除并达到无害化处理效果,鼓励厕屋入院入室。

  (三)工程管理

  1.项目申报。改厕项目由镇向县爱卫办申报,经县爱卫办进行实地考察后填写项目申请书上报至市。

  申报条件:本年度确定为省级生态村创建村必须申报,新农村建设集中居住点优先申报,有组织实施改厕能力、群众积极性较高、经济条件较好的村也可申报。

  申报内容:村居总人口数、总户数、已改厕情况、拟改厕受益户数、改厕类型、拟施工时间、预算费用、资金筹措等基本情况。项目村改厕完成后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

  审批程序:县爱卫办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厕所选址是否在室内、院内或靠近住所的地方,并远离水源等。

  2.施工管理。县爱卫办按程序负责改厕材料集中招标,中标商负责运输到村。镇负责确定改厕施工队,并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培训,专门负责改厕的建设施工,以保证质量,降低成本;每月向县爱卫办上报一次工程进度。

  3.工程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对照《省爱国卫生条例》全面组织开展改厕工作;县爱卫办每月将改厕进度报表报县政府领导和市爱卫办,并及时报道改厕进展情况及经验做法;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工程顺利推进。

  4.竣工验收。改厕完成并投入使用为竣工,改厕竣工实行逐级验收,考核验收人员对结果负责。村自查。由村验收人员、施工队负责人、村委会,改厕户登记后报乡镇。乡镇复查。由乡镇组织财务、监察等人员对改厕逐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方、分管负责人、镇长签字确认后,上报至县爱卫办。县考核。各项目镇向县爱卫办提出验收申请。县爱卫办会同财政局对项目村改厕受益户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抽取样本户不低于20%,验收合格后,向市爱卫办申报;市爱卫办组织对项目村改厕工程质量及受益户数进行复查后,报省爱卫办验收。

  (四)加强宣传

  县爱卫办要印发有关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宣传材料,各镇、项目村要深入农户进行宣传,大力宣传改厕的意义、好处,教会农民正确的使用方法,保证工程发挥良好的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卫生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县卫计委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文明办、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环保局等部门分管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县卫计委爱卫办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

  (二)注重协同配合。县卫计委、县爱卫办负责制订改厕计划、技术标准、组织培训、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中末期评估等工作;县督查办负责将改厕工作列入全县目标考核;县财政局要将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并负责按工程进度及时下拨给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县住建局负责将农村卫生改厕纳入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中;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工程资金使用的审计;县文明办、环保局、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创建文明镇村、生态镇村、卫生镇村的考核指标,合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省爱国卫生条例》明确规定各镇政府是卫生改厕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本地项目申报、建设实施、建成后使用等全程管理,通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改厕进度和质量。各有关镇要以村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施工队伍按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统一实施改、建。县爱卫办负责技术指导,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推进改厕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爱卫办将全程跟踪督查改厕工作进展情况,报道改厕进展及经验做法。建立奖惩机制,对组织力度大、推进速度快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要严肃查处。10月下旬,县爱卫办、财政局将对改厕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根据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拾遗补缺,保质保量完成改厕任务。

精选项目实施方案5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县范围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此外,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项目服务人群还应包括全县流动人口。

  二、项目内容工作目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原发性高血压与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0

  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

  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

  ㈠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其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并实行计算机管理。进一步推进居民健康卡的发放和使用,促进健康档案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衔接。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达到80%,健康档案合格率达到95%,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率达到60%以上。

  ㈡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为重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每个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乡镇(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9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不少于12次,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不少于6次;更新健康教育专栏,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不少于12期,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不少于6期。健康教育活动资料齐全备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率城乡达到达到80%,居民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城乡达到80%。

  ㈢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全程接种一类疫苗,并定期组织开展补种工作。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到90%以上;含麻疹成分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流脑疫苗、甲肝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90%;适龄儿童儿童建证率达100%,卡(证)填写符合率达100%。同时,组织对适龄儿童开展脊灰减毒活疫苗、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活动,接种率达到活动方案要求。

  ㈣传染病报告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在县疾控中心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报告,按要求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或协助处置。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报告准确率、重点监测传染病个案调查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率均达到100%。

  ㈤0

  6岁儿童健康管理。

  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0

  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0%;母乳喂养率达到90%;高危儿及体弱儿管理达到100%。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20xx年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年龄,为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提供提供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服务。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0%;0

  ㈥孕产妇健康管理。为辖区内孕12周内的孕妇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对每个孕产妇至少提供5次孕期保健,包括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检测孕产妇血、尿常规、B超、提供孕期心理、孕期营养等指导;对每个孕产妇每次产检均应进行高危筛查,并做好高危孕妇专案管理;对辖区内产后28天产妇进行至少2次产后访视和1次产后健康检查,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卫生保健和母乳喂养方面的指导和咨询;开展孕产妇调查和评审,对发生的每例孕产妇死亡均应完成全面的死亡调查,按规定完成死亡评审。早孕建册率达到95%;产后访视率达到95%;孕产妇管理率达到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

  ㈦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老年人健康体检及管理率达到70%;健康体检表指导及完整率达到90%以上。

  ㈧原发性高血压病和Ⅱ性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对原发性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筛查制度。对确诊原发性高血压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按照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登记管理,每年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的随访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原发性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50%和40%;规范管理率达到75%;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达到55%和50%。

  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各项目执行单位要与村卫生室、街道(乡镇)、居(村)委会、派出所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并将信息资料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与《健康档案与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加强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重性管理率达到100%;规范管理率达到65%;病情稳定率达到40%。

  ㈩卫生监督协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卫生监督协管规范,认真组织或配合卫生监督所开展辖区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食品安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传染病疫情监督协管等信息报告率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10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工作要求,各级基层医疗机构为辖区35%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为辖区35%的0

  3岁儿童开展中医调养服务,并将工作记录存档与居民健康档案中。

  三、经费筹集与使用

  ㈠经费筹集标准。20xx年各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为40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按人均 37 元标准补助,当地财政按人均 3 元标准补助。

  ㈡经费使用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费用,包括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人力成本支出、医疗耗材、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宣传、重点人群随访、教育培训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需的其它开支,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卫规财发〔20xx〕34号),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㈢经费补助方式。各单位要根据年度辖区内行政区域内服务人口数、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服务质量及人均经费标准,合理确定每项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并依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数量和质量综合考核结果,实行按季度核发的管理原则,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科学使用。

  四、工作职责

  ㈠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是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将任务逐一分解到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并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季度考核一次,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 年版)》要求,切实落实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站)、卫生监督所等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负责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

  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各自职责分工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指导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岗位规范,细化考核内容,将人员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每年根据要求及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公共卫生科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各相关单位要以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六、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㈠各县单位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以加强质量控制,强化质量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㈡建立考核制度 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卫发〔20xx〕195号)和《博州卫生局关于印发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博州卫发〔20xx〕85号),《精河县关于印发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精卫发〔20xx〕53号),结合实际,制定适宜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评估标准。重点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采取计量考核方式,按服务工作质量和数量核定补偿,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核定经费。

  ㈢考核结果的利用 考核结果要与项目实施单位年度考核挂钩,与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用依据挂钩,同时作为相关工作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成绩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单位年度考核总成绩的 60%,与评先评优挂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考核未完成任务指标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考核结果应向社会公示,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七、开展技术培训

  大力培养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强化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包括村医在内的所有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以全面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同时,加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